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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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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夥計要了兩杯白蘭地;但是楊露忽然要喝伏特加。我無所謂,因此要了兩杯伏特加。

——你看過木偶戲嗎?我問。

——在電影裡看過。

——木偶也會使觀眾流淚或發笑的,是不是?

——一點也不錯。

——所以木偶也可以做明星。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如果木偶可以做明星的話,愛樂小姐更加可以了。你要知道,愛樂小姐是有血有肉的動物。

接著又是兩杯伏特加。楊露酒量不算太壞。當我們走出菜館時,她已有了七分醉意。我要送她回舞廳;她要我送她回家。

楊露住在灣仔區的一層木樓裡,租的是尾房,母親躺在床上,父親出外賭錢,家裡只剩下兩個弟弟與兩個妹妹。七個人住一間小板房,令人有罐頭沙丁魚的感覺。當我將楊露交給她母親後,兩個男孩子跟我下樓。

——先生,姐姐喝醉了?

——是的,你姐姐不大會喝酒。

——你為什麼不帶她到酒店去?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別人都說姐姐不是好人,誰有錢,誰就可以帶她到酒店去開房。

——千萬不要這麼講!

——為什麼?

——因為你姐姐是個好人。

——不,先生,她不是好人,大家都是這樣講的,誰有錢,誰就可以帶她到酒店去開房。

——她是為了你們才去做舞女的。

——我們沒有教她這樣做。

——可是你們要吃飯,要讀書。

——爸爸會賺錢給我們的。

——你爸爸整天在外邊賭錢,哪裡有錢為你們交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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