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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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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姓李,名叫悟禪,專寫黃色文字,六根未淨,對於紅塵絲毫沒有悟出什麼道理來。我與他相識已有年,平日極少來往。當我將十二張稿紙交給他時,他看了題目,臉上立刻出現驚詫的神情:

——你肯寫這樣的文章?

——謀稻粱。

我的回答是如此的直率,使他無法再提出第二個問題。他開始閱讀內文,讀了兩張,就驚叫起來:

——寫得很精彩!

——希望你肯幫我一次忙。

——哪裡話?是你幫我們的忙!

——這樣說來,你決定採用?

——後日見報。

——稿費方面?

——我們當然不能向他們大報看齊。你是一直在大報寫稿的,所以也許會覺得少些。

——千字多少?

——八元。不過,我們每五天結算一次。換一句話,每期四十元。文章刊出後,讀者反應好,兩個月後可以加到千字十元。

——好的,就這樣吧。但是……

——還有什麼問題?

——我想預支一百元稿費,不知道悟禪兄肯不肯通融一下?

——這倒使我有點為難了。我們報館素不拖欠稿費;也從未有過預支稿費的先例。

——只此一次,幫幫忙。

李悟禪扁扁嘴,眼珠子左右亂轉,彷彿在考慮一個重要的問題。很久很久,終於作了這樣的決定:

——我私人借一百給你吧。

——這怎麼好意思?

——我們是多年老友。

他取出白紙,要我寫一張借據給他。

拿到錢,必須為自己慶祝一下。先是走進一家餐廳去喝幾杯酒;然後在黑暗中捕捉楊露的青春。楊露要我請她吃晚飯;我說沒有錢。楊露說她願意請我吃,我說沒有空。她生氣了,憤怒之火在眼睛裡燃燒。那是偽裝的,我知道。反正黑暗已將羞慚淹沒,接吻遂成為最好的對白。第二次,她要求與我共進晚餐,我答應了。她說她想嘗一嘗涮羊肉的味道,我們走進一家靠海的北方菜館。選一個卡位,相對而坐。在燈光底下,我忽然有了一個奇怪的發現。我錯了。我一直將她當作一種低等動物;其實她的感情卻像藏在沙泥中的金子。她表示對蠟板的厭倦,渴望做一個家庭主婦。我不能給她任何鼓勵,將話題轉到別處。談到貓王,她搖搖頭。談到薯仔舞,她搖搖頭。談到國語電影,她興奮得猶如爐中的火焰。她喜歡眼睛大大的林黛;也喜歡發怒時的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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