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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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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那東西幹嗎?」我撇著嘴說老夏,「你就不覺得這種行為可恥嗎?是不是覺得非得沾點兒不良嗜好才像個玩藝術的?」

「嗨,跟你說多少遍了,軟性的,沒事兒。」

我們去拍外景,今天是給一個樓盤拍廣告,夏郡不用親自動手,但集體操作起來有很多事情要他幫我出面牽線搭橋,儼然是副經紀人的嘴臉。我們的收入,他四我六,要算上他私下摟的,我估計他賺的應該是我的兩倍還多。不少人勸我換一個搭檔,我笑笑,誰知道換一個會不會比他撈得更狠呢?水至清則無魚,我懶得計較那麼多。

老夏的理想是做個導演,經常滿懷希望地說:「等我四十的時候,嘿,就是中國第六代導演的一面旗幟……」

我罵都懶得罵他。

「你每天都想些什麼呀?」夏郡對我的不配合已經習慣,但還是忍不住叨咕了句周星馳的臺詞,「人沒理想跟鹹魚有什麼分別?」

「導演是靠抄襲就能當的麼?」

我保持和夏郡的合作是因為他的手面夠大,訊息夠靈,能接到最值得做的生意。而且確實有才,有時候我看著那些充滿創意的作品就忍不住妒嫉地想:我早晚要把這廝的本事都學到手,然後自立門戶。但是這些啊,都是次要的,我看著城市中心的商貿大廈上巨大的廣告牌———最邊上一個是我,奇怪吧?我從未想過自己的照片會那麼大那麼醒目地貼在這個城市的邊邊角角,學校裡不時有人指著我的背影議論,偶爾有人來要個簽名,以前的同學啊朋友啊連著我爸媽過去的熟人都突然一把一把地冒出來,「陳默啊,我們可熟著呢。」

人一成名,親戚、朋友、敵人都會在一夜之間多出數倍。

無所謂,我不關心別人怎麼看我,我只想,我只想讓一個人看到。

也許放棄,才能靠近你。

我不是很會撒嬌發嗲的女孩子,更不會像花邊新聞女主角一樣動輒以懷孕自殺要挾身邊人。請原諒,我對她們沒有惡意,人都是要生存的,只是手段不同。有時候,糾纏也是一種纏綿,欲走還留,怎麼也做不了自己的主,也有它的惆悵之美,或者好聚好散,情人不成成親人,也好。

可是,我做不到。

卓文君有詩曰:聞君有兩意,故來相決絕。我想大概有不少女孩子都是這樣的,對於愛情,有一種壯士斷腕的悲壯決斷。心裡不是不牽掛的,可是輸都輸了,不妨作個好看的姿勢。笑著說悲傷,總比哭哭啼啼四處展示傷口來得高貴些。

可是,我不要你忘記我。

當我愛時,必愛得悽楚,若我不能華麗。

「誰說那盞微弱燈火是螢火蟲在閃爍誰約過誰去看這一場忽滅忽明的傳說剩下的夢想不斷的做上升的氣球不斷的破別難過別難過沒原因有結果天亮你不能見我天黑至少想念我如果沒有燈火緊握這螢火閃耀你陰暗的下落事到如今你不肯親我那麼至少肯定我吹不熄的光芒努力燃燒自己只為你愛過的螢火永不墜落讓叢林中一個燈籠獨自為黑夜閃爍讓腐朽的感情絢爛得化做飛舞的魂魄永不墜落永不墜落吹不熄的光芒努力燃燒自己請看我漂亮的堅持別忘記我」我坐在老夏的富康上一邊聽王菲一邊斜睨著市中心最大的廣告牌,那上面有一幅12*12米的巨幅海報,海報上的一襲白裙的陳默坐在陰影交織的灌木叢中,面無表情。

這個廣告我只象徵性地要了一點酬勞,簡直就是不要錢白貼上去的結果。夏郡對我的任性非常不滿意,「你以為我們這是競標嗎?搶著出底價?」

不想聽他嘮叨,我乾脆把我的那一份全給了他來堵住他的嘴。有了錢,他嘟囔幾句「下不為例」也就收了聲,有錢真好,錢最大,誰都要聽它說話。

我要它,因為它夠大夠醒目,沒人會對它視而不見。

我開始在電視臺的節目裡客串嘉賓,次數多了,也試著主持。木頭美女供過於求,觀眾終於開始對有大腦的女生感興趣。我甚至開始看席慕容:「如何讓我遇見你/在我最美麗的時刻/為此,我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讓我們結一段塵緣/於是把我變成一棵樹/長在你必經的路旁/當你走近,請你細聽/那顫抖的葉子/是我等待的熱情/而當你無視地走過/我親愛的朋友/那落了一地的/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夏郡用一種不可思議的眼神看著我,「你沒病吧?」

「你才有病呢!」

夏郡很看不上我失個戀就如喪考妣滿地撿煙屁抽的模樣,時常拉我看一些尋秦記之類的半色情片子,裡邊的男主人公就一種馬,走哪兒淫蕩到哪兒,我終於知道他為何如此嚮往一夫多妻制———都是青少年時代看黃易的後遺症,他說項少龍是他年輕時代的理想,我看不也像,當即暗暗發誓將來我一定要嫁一個喜歡看《咪咪流浪記》的八十後的小孩兒,「颳風也不怕,下雨也不怕……我要我要找我爸爸,走到哪裡都要找我爸爸……」,何其專情!雖然找的是爸爸不是老婆,但專情總是難得的,再說了,現在想換爹的人多了去了,夏郡的小助理張菲今年才十九,認了無數個乾爹乾哥,特別愛在同事跟前咋呼,顯著自己多有本事似的。

我奄奄一息地對他說:「你滾。」

夏郡惟一的好處是,他真把我當塊玉似地端著,經常我心不在焉想事兒的時候他在暗處操起相機一頓猛拍。然後特別激動地對我說,「怎麼樣?好吧!絕了!」

我看看照片,也覺得有味道,我剛起床,衣冠不整地坐床頭抽菸,他硬是有本事把猢猻似的我拍得跟天仙似的,這不能不說是點真本事。我的日常生活也被這廝徹底進行調整,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扔掉了那條伴隨我四年的老校服,我很喜歡穿那件傻傻的運動衫摸爬滾打,但夏郡不這麼看,用他話說「我容易嗎我?把這麼一個大腦進水小腦被驢踢過腦幹發育不健全的傻妞兒帶出來,比招呼一個養豬場都費勁啊!」

出去拍個外景,他每次都跟一家養小狗兒放風———我沒見過出籠猛虎,只能用這麼個比喻———一樣激情澎湃,對著海面上的夕陽一迭聲興奮地喊:「太陽太陽太陽!」,不知道怎麼抒情好。我只能說有種人天生就是藝術家,或者說不正常,意思差不多。

跟他瘋了一天後他可能會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轉彎,深情款款看著我的眼睛問:「還想戈玲嗎?」

「戈玲是誰啊?」我笑著回問他。

正所謂老天爺餓不死瞎家雀,夏郡雖不是白馬王子,可是他還能製造虛假繁榮,哄抬物價,創造人氣新高,對於情感空缺的我來說,究竟聊勝於無。我不想再費心惦記宣樺了,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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