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歡樂
別阻止我老去,因為我還年輕。
--曲元新
父親拿碗砸向我,我愛他,但我們無法相互理解。
「怎麼,養你還養出禍來了,我今天就打死你。」一隻碗斜著飛過來,像風暴一樣貼在我的臉上,那一瞬間很像世界末日。我的父親啊,我們是親人,我們是仇敵,我更希望我們是陌生人。「誰能管得了你,你說誰能管得了你?」我站在那兒,無動於衷,麻木不仁,根本沒有反抗的想法或許根本沒有想要作出任何反應。周圍的一切都令我失望透頂,它們都是那麼沒用,幫不上我,而生我的那兩個人卻根本不知道他們的存在是讓我痛苦的主要原因。
我所擁有的青春根本幫不上我一點忙。
我的衣服是那麼過時,不合身。再沒有什麼比說,我沒有一件合適的衣服更讓我感受屈辱的了,但我相信這些都是暫時的,一切都會好起來,一切都會好起來。
我們最終是在長安街上見的。我選擇在長安街和mint見面是因為那來來往往的紅男綠女和明亮的燈光會給人都市的感覺。我希望那種現實感能壓倒那些不安定,現實畢竟是殘酷的,如果是那樣,就讓現實快點到來吧!畢竟我們都已不是校園裡的人,何必湊那份根本就沒有的雅興呢!直面現實,根本就是理所應當的。
和平常一樣,我又遲到了。在見面的前一天我把頭髮染成了黑色。現在看上去極不自然,太黑了,相比之下我的眼睛由於這兩天的睡眠不足顯得不夠靈活生動。更為糟糕的是我發現我的大衣有些髒了……等我把自己穿戴整齊打扮一番後發現實在沒有比現在的我更糟的形象了,我心想我風華絕代那會兒他還不知道在哪兒呢!
坐地鐵之前我給他打了個電話,他還和那個女孩在一起,「咱們仨一起玩吧,我介紹一位新朋友給你認識。」我一下子沒了感覺。
他介紹一位朋友給我,憑什麼?連他都是陌生的,他憑什麼又要介紹來一位「新」朋友給我?
「我不。」我說,「我過去是在見你一個人的,我沒和其他人有約。」
「好吧,好吧,我叫她走還不行嗎?」
我有些掃興地踏進地鐵,這麼好的夜晚,註定要浪費了,我為什麼不會節約我的時間,把它總用在無聊、無謂的人身上?也許正是因為我的好奇。我這個人,從小就對謎語的答案有著無窮的興趣,一旦找到線索,便會不離不棄地分析、解答下去,直到得到真正的答案為止。這個過程令我樂此不彼,即使答案不是我想的那樣,或是正好相反,我也不會在意中途尋找它時付出的代價,必竟這是一個鍛鍊智慧和心機的很有意思的事。但現在我幾乎對今天晚上的約會沒了興致。
地鐵很快到了復興門站,我遲緩地下了車,彷彿一點也不為時間焦慮——此時已7:40,我遲了四十分鐘。我大概是整座車站中最不慌不忙、最悠閒的人了。我簡直就是在逃避似地不願出站,也許是我不願面對,也許是我對自己沒了自信,還有一種說不上來的莫名其妙的被冷落被輕視的感覺。這種感覺讓我好難受。我是不可能再逃避了,要真的逃避,又能逃得了幾時?我磨磨蹭蹭地走著,幾秒鐘過得就像幾分鐘一樣漫長,只恨不得戳在這兒裝售貨員賣報紙。我走出地鐵站,風很大,我知道自己此刻非常心虛,非常不自然。我停了下去,但沒有辦法啊,還是得繼續下去。這場遊戲,既然開始了,就不要讓它結束!哪怕是痛苦呢!我吸足一口氣,天哪我的緊張簡直可以令我突然疲倦倒地哭出聲來。
我走向前,一個男孩迎過來,看著我的眼睛:「你好,我是t。你是春樹吧?我等你半天了。」「你好。」我說。我們沿著長安街散步,算是沒有目的地吧。我一邊走一邊打量他,身材不算高,大約1米74,因為骨架小而顯得瘦,緊身牛仔褲,converse上衣,紐巴倫旅遊鞋,大大的登山包壓得他有點駝背。相比起來我輕鬆得可疑,書包裡只擱著日記本和鋼筆。
「嗨,你說我們照這個速度走下去,一個小時後會在哪兒?」
他抬起頭來戲謔地笑著:「大北窯吧。」
我們在長安街上漫無目的的走了一大段路,風有點大,「你就把這北風想象成海風吧!你就想像著咱們現在正在海邊散步。」他低著頭大步地走著。
「哈哈……海邊,怎麼可能。」
我們走得特別快,我的心又緊張又激動,有種敏感讓我覺得壓抑和難受。因為隔膜而拼命說話,大聲地笑,其實是好空虛啊,真空虛啊!我發現他比我想象得不知道好多少倍,雖然我不喜歡他的那張臉和他的眼神。呆呆的,不純潔,像被汙染了的池塘,但他的仔褲很漂亮,身材很瘦,書包裡的玩藝兒又多又好玩。總體來說這是一個有些自己想法的、聰明過頭的卡通化男孩。是我喜歡的那種型別。我指的是外表。
我見到了他。他挺好的。我喜歡他。但是我也喜歡你。我們繼續在一起吧。
如果在電話裡憂傷且含情脈脈地對上屆情人說這些話,無論是誰聽了都會有種破口大罵的衝動吧?但他沒有。因為他和他們不一樣。
唯物主義告訴我們:物質第一,精神第二。
物質是基礎。
形式就是內容。
當我終於能理解這些話時,我已經十七歲了。這些話現在他也能倒背如流了,用來反諷和安慰自己的悲哀。我懂這些道理,但卻並不能說服我自己,因為和g在一起,那種快樂,雖然口袋裡沒有多少錢卻好像比路邊的自動取款機還要富有。
抓住機會越過跳板,或者要靠自己的力量獨自奮鬥的成功才是真正值得自豪的成功。這些道理,又為何這麼矛盾?正常人的腦子怎麼分辨是非。
夜涼如水。夜上濃妝。夜色孤傲。
自十二月以前我的生活一直都像浸在水中。往事的回憶讓我的心頭又流出一絲血,現實的變化令我的腦子不停地轉動不停地思考,因為不思考就無法溝通無法交流。但思考多了讓人累啊,而且疲於應戰。我承認我是個聰明的人,也懂得什麼時候該放棄該回頭,我生活得很理智很清醒,雖然我實際上是個感性的人。
秋末的最後一天,我曾聽到這樣一首歌:「真理、需要、自私、無聊、好色、幻想、簡單、破碎了」,我原以為那裡面還含有一個「純潔」呢!「也許我們相隔得太遠,所以要等到秋天,儘管頭髮遮住了雙眼,還是要等到秋天……」
在這個世界上,一定有什麼是比真實更重要的東西吧;在這個世界上,一定有什麼是比感情更重要的;一定有比金錢更重要的,一定有什麼,是比生活更重要的。
是什麼呢?
見面後的四個小時內我們聊得並不好。也許是我們的溝通出了問題。或許是樓道內的燈光太過明亮充足,將一切遁於無形。清楚至極。眼前他的一切都是陌生的,除了手上那枚銀色的戒指。他輕輕地玩著戒指,書上曾說過這是一種對感情不滿的下意識舉動。聊天期間不時有電話打來,然後他便鬆了一口氣似的趕快和手機那邊的人說起話來。
我想起g讓我在約會前打個電話,我現在一直沒打。可能是他回家的時間太晚了,一定是7:00以後。g打通了t的手機,t把手機遞給我,我低下頭,拒絕接電話。但他不住地把電話遞給我,我心一橫,接過電話,那邊是有些虛弱的聲音:「你在哪兒啊?」「樓道。」「百盛的樓道?」「不是。是一座大廈裡的十一層樓道。」「為什麼不到快餐店裡談?」
快餐店?也許在g的頭腦裡在快餐店談話比較安全?其實如果他有水晶球之類的東西拿出來看看就會知道我們現在的處境,一定會偷著樂吧!
「一會兒,我臨走時給你打個電話吧。」我說。
「啪」地一聲,那邊掛了電話。
我無奈地聳了聳肩。
以現在聊天的這種狀態,我應該告辭走了,趕上最後一班地鐵,還會給一切留一些退路,還可以對g解釋。我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心中隱隱有些什麼東西在不甘心不情願地叫喊,那就是我不願輸,我要力挽狂瀾,找到自信和感覺,我的好奇心已經忍耐不住了,我一定要征服他,我不能這樣黯淡地走回家。
需要溝通。更多的溝通。現實中的溝通。
真實最重要。你知道什麼叫真實嗎?我們需要自然。我們需要找到好的溝通渠道。
我記得那天我們找了家小旅店。t百忙之中沒忘砍價(把錢從六十砍到了四十)。當我們躺在那間狹小卻躁熱的房間裡的那張雙人床上時才發現本來無一物。我們和衣躺在一張床上,而二十四小時前我們還沒有見過對方。我的心像一個無底洞一樣空空的,而我將一切拋於腦後,輕陷在這一片虛無裡,暗色的星星飄浮在空中。這個結果令我很滿意。一切都變成了虛無。第二天,t準時定點兒八點起了床,他斬釘截鐵,毫不猶豫。他要去雜誌社。沒有一絲我想象中的體貼溫暖。我自己坐地鐵回了家。
他並不關心我。
g在第二天中午放學時把我以前借給他的一些cd和書之類的東西都放在了雜誌社a小姐那裡,託她交給我。我知道,我和他之間一切都完了。我像是玩過了火,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想到有一天要面對最後的結局我是什麼表情會不會運籌帷幄,心知肚明。所以當有一天事實不早不晚已經到來時我還是一副被動的感覺,我根本沒有心理準備。
我已對t厭惡之極。我早就應該清楚他性格的缺陷——他根本不會愛一個人。或許他會愛一切東西,但偏偏不是人類。
mint死了,love也消失了。我討厭t,討厭他的小氣、冷血,工作狂以及……我討厭他的所有。
「你應該穿更好的衣服。」t對我說。
「我知道。」我淡然道。其實我心中很煩躁,我根本沒有錢去買更好的衣服。沒有就沒有唄,沒有的總會再有的,我不怕,所以就努力吧。總有一天一切都會好的。一切都會好的。我安慰著對自己說。我一定要努力,不努力不行啊。真的是這樣。瑪麗她們在辦一本地下文學雜誌,她們雄心勃勃,而我整天無所事事,聽歌,看書,談著沒有意義和樂趣的戀愛,經常做惡夢,一做惡夢就會夢見學校,然後一身冷汗地從睡夢中醒來,醒來會更有壓迫感。而我惟一的希望,可以把我從絕大多數普通人中間隔絕出來的寫作又進行不下去,我簡直寫不下一個字去,我的小說孤零零地放在書桌上,沒有人愛我,沒有希望,沒有明天,而我所做的就是,腐爛著呼吸,行屍走肉,對自己無限失望。我被自己折磨得猶豫,刺骨,欲生不能,生死不分。我其實是一個脆弱、敏感的人。我的心隨時都被某種東西所吸引所迷戀,隨時等待被什麼所擊中。而這個世界是物質且冰冷的,這可如何是好?
啦啦啦
我倒願意為一個男人專情一生,只是一直都還沒有找到過一個堪與我匹配的男人。
——貝蒂.戴維斯
生命不但低賤,而且生生不息。
——艾德里安娜古索夫
t帶我去買衣服,他給我買了一幅黃色的墨鏡和一頂很「英式」的絨帽。他高興地給我戴上,說:「挺好看的。」
過了幾天他又給我買了一件「美國小姐」的紅色洋裝。我想起以前和g在一起我們會考慮錢是用來吃一頓麥當勞還是買一件六十塊錢的衣服。
「晚上陪我去一個聚會好嗎?我帶你去見我的幾個朋友。」
我們在一個俱樂部裡看一場很沒意思的演出。是一家唱片公司組織的推新人的活動。臺上一位長得酷肖謝霆鋒的男子在不厭其煩地唱著「因為我們年輕……」後半句我忘了。總之就是年輕就有理的意思吧。哥哥,年輕又怎麼了?我們年輕得讓人累。憂傷的她又愛上誰?有一個愛註定不能成為愛,即使有恨也無所謂。哦空虛的夜不要再有淚。
t把我介紹給幾個他的朋友:「這是ab,這是abc,這是abcd,這是abcde……」
我一一打過招呼。他們看來都對t居然也交上女朋友感到很驚訝。別說他們驚訝,我自己都驚訝。據後來t說當年他交女友曾經有三條原則:一不主動,二沒錢,三沒時間——結果還真沒女的看上他。我對個頭不高,穿著一件棉猴兒的abcd很感興趣。一聊才知道abcd原來在《通俗歌曲》呆過,「我原來還看過你編的稿子耶!」我有點兒興奮地跟他說。弄得t直看我。
我給t的朋友看我的稿,剛才t就是這麼介紹我的:「這是我女朋友春樹,她現在在寫小說……」也許他覺得我寫小說這個事實讓他面上有光。
ab、abc、abcde看了都什麼也沒說。abcd說他很喜歡。我的第一段就打動了他。我想這是因為他在看那些不喜歡的演出時和我一樣兩腿站直一動不動。沒有一絲輕佻和枝枝蔓蔓。這麼純粹的一個人。
天蠍座
我又回到了雜誌社。是a小姐極力攛掇我回去的,也許她認為我寫的採訪稿還不錯,人又聽話,應該適合辦公室生活。
我和t每天早晨八點都約在和平門地鐵站見面,然後一齊坐25路公共汽車去雜誌社。說是早上八點見,我卻經常8:30甚至更晚後才到。每次我出了地鐵站口總能看到t笑容可掬不溫不火地等著我。早晨到了雜誌社就在電腦上放上一張碎瓜的《adore》或是別的什麼cd,然後聽著歌看著別的編輯到來。更多的時候我們都到晚了,就在中午趁所有的編輯都下樓吃飯時聽音樂。下班後我們一起走,坐公車去琉璃廠附近的一個小吃店喝豆汁吃滷煮,我一直喝不慣豆汁,t則每次都會要上三大碗,然後趁著還燙心滿意足地喝完。我就喝米粥。聽說這個小吃店已經有四十多年的歷史了。「我打小兒就在這兒吃東西,那個阿姨是看著我長大的。」t說,我看到他指著的一個塗著紅嘴唇,三四十歲的婦女,她看上去顯得比實際年齡年輕,風風火火的,非常熱情。她向我們說她的兒子也聽搖滾,還染了一個小黃毛,正在攢錢買什麼電吉它。吃完飯後他送我到地鐵站或去他家再玩會兒。他家住在宣武區的一個衚衕裡。我討厭衚衕。t的母親一般情況下都不會在家,據t說他媽工作很忙,t的父親去世後就是她一個人操持家務還要工作。就是在家也是匆忙吃完飯到她自己的屋子裡休息。我看過她年輕時的照片,是個美人兒。可惜現在變得很多,胖了,不復當年的容顏。時間、勞動外加寂寞很容易讓一個年輕美麗的女人變老,何況還有一個兒子拖累著。這真真是所有女人的悲劇。當引以為戒。
t的房間門上甚至沒鎖。這就意味著他在家裡根本沒有一個稍微自由一點的空間。這簡直和我的想象有天壤之別。一進門就是一張俗豔之極的雙人床,亂糟糟地堆著枕頭、棉被、雜誌(幾乎都是《北京青年週刊》和他曾呆過的雜誌社出的雜誌,也叫出口轉內銷吧),還有一股類似腐爛、潮溼的味道。床下和桌子底下是鞋,匡威鞋、紐巴倫,然後還是匡威鞋、紐巴倫……床的右邊是一套架子鼓,應該好久沒動過。床的左邊是書櫃,上面是紙、磁帶,櫃子的右邊還是櫃子,高高大大的,頂部是一大摞陳年書信……總之簡直是一幅五十年沒打掃過的活見鬼樣兒!沒想到t當真是金玉其外,敗絮其內。我第一次來時頓然感覺「不是我不明白,這世界變化快。」
好多次t會送我回家。有時候沒有末班車了他就會在寒風中等半個小時一個小時的夜班車回去。
那些有著淡淡的灰塵的上午和疲憊不堪的傍晚,我們都沒有珍惜。
g有時候還會來雜誌社來看我,他有時候也去樓上攝影部和被他稱為「大姐姐」的攝影師聊天。我們還會開著玩笑,拉著手,但不知為什麼,現在和他在一起我總有一種頭暈的不真實感。我有時會留在辦公室加班,說是加班,實際上是上網聊天。我們家的電腦沒法上網,所以當我一個人面對著空空蕩蕩的辦公室時感到樂此不疲。
那天我就是一個人在上網。t去外面採訪去了。
我一直上到早上,g來了,說來看看我。我連給他倒一杯水的時間都沒有,因為我正在和網上的幾個網友聊得如火如荼,不亦樂乎。在網上我大膽豪放的話語很受歡迎,我不停地敲「我愛你」和「baby」,這一切都讓g忍受不了。以他的性格,在網上素昧平生的兩個人互相說「我愛你」在他看來是無聊而弱智的表現。
而我需要愛,需要甜言蜜語。哪怕是假的呢。我要那麼當真幹嘛。
過了一會兒t也趕到了。
「幾點了?」我頭也不抬地問t。
「才七點。離上班還有兩個半鐘頭呢。」
「那你這麼早來這兒幹嘛?」
「我來看看你啊!」
「哦,是嗎。」
t湊過來,看我正在打什麼,我正在飛快地打著和眾人調情的話,給他們留下我的呼機、電話、e-mail。
「唉,真沒轍。」t看著g無奈地說。
最後他們聊起來了。我則一直在網上嬉笑怒罵。神情恍惚。不只是因為我的一夜沒睡覺,更是因為這兩個男人的去留問題。他們現在都讓我心煩。而我一個也離不了他們。一個也不能少。(未完待續)
亂七八糟
雜誌社實行了打卡制,每天早上9:15前和晚上下班5:00以後打卡。遲到一次扣n元錢。比起在學校的殘酷來是有過之而不及。
那時,我對t的好奇心已漸漸散去,取而代之的是對他的種種不滿。最大的不滿是我覺得和他在一起缺乏默契,說話特累。t每天揹著他那個大大的假的polo包,穿著紐巴倫,風風火火地竄來竄去,全世界就他忙。我需要的一份平靜安定的感情,但t能不能給我,我不敢肯定。
t無意中看了我日記裡的一段話,他看了以後巨生氣,我是這麼寫的:
「t根本靠不住。他的錢都只是他的,那種自私的本質……,我怎麼會愛上這樣的人?根本不可能嘛,他身上的劣根性我早已看透了,坑蒙拐騙偷,他沒一樣不會的。這樣的人,下三濫。他居然還要做什麼大事業,這種人怎麼能做得了大事業?我可不想一輩子和這種人呆在一塊。除非他能改變一下這種下作的習性。我受不了了,給他打一個電話他就說浪費手機費,什麼人啊!他經常說他不會看錯人,那你自己是什麼人啊?一個沒人品的人,這樣的人……我怎麼能和這樣的人在一起?昨天晚上他居然問我以後我有了錢他能不能花,天哪,我當時都……簡直,簡直我服了。我不想再和他在一起浪費時間,我是真的不敢也不能信任他。那個社會底層的小人,而且我發現他從來都是按自己的意願行事,從來都不考慮我的感受。
mint根本就是我幻想出來的一個人。根本就是虛無。
翻看以前的日記,好像已經是好久遠的事了。
有時候,想起自己,我就有一種想哭的衝動。」
還有一段:
「我他媽的真的受不了這個弱智了!寧可一個人待著也不想和他在一起待著。我真的是受夠了(原因是今天他讓我陪他下樓去工商銀行取工資,然後我們去超市買東西我拿了兩盒薯片他說別再買別的了,我沒多少錢,你是不是想把我的錢用光才滿意)
波希米亞狂想曲
i’mjustapoorboyandnobodylovesmehe’sjustapoorboyfromapoorfamilysparehimhislifefromthismonstrosityeasycomeeasygo
——queen
我應該折一支野草肅肅走著!既不疲倦也不傷心,寥無心事,遺世又獨立。
如一支秋野之青草只為偶過風而顫動,不喜不悲,風過之後依然青翠,凋謝於夜晚黃昏。
——紫予
我又夢到了學校。
夢中我穿著白裙子,急切地對年級主任和校長說:「求求你們了,讓我上高三吧!」他們無動於衷,而我像個孩子一樣委曲地就要哭出來。那種欲言又止糾纏著我,我的呼吸急促,聲音嘶啞,面色一定很難看。我害怕就死在這樣的絕望掙扎裡。早上起來我努力把關於學校的記憶拋到九霄雲外。
我無言地攪動著杯子的咖啡沫,調皮地把它們放在嘴裡吃掉。有些粗的沙粒刺激著舌頭和咽喉,有些沙沫就飄到了茶几上的玻璃板上,我伸出手擦去它。
抹過它就像抹去我的年輕歲月,抹去它就像抹去一片血色。抹去童年。
在去衛生間經過客廳,經過一面巨大的鏡子,看到自己年輕而倉惶的面容一閃即過,「我以前不是這個樣子的。」
我躺在床上,無數幻境湧到我的腦海中來,過去的一切,匆促之間的微笑,定格的心情,那些日子的風、柳絮,太陽和空氣的溼度,全都連成一片光點,抓也抓不住。
我寧願喪失一切記憶,讓腦海變成一片白色的甜蜜的空白。白色會讓我感到安寧、安全。白色流淌世界,平潤每一條脈絡,一切都像被鍍了金,白色必將浸佔大地。
還有一次情緒的低落期是在1998年末。李走了以後,她對自己自怨自艾。她恨他,要恨死了。同樣的,沒有什麼能安慰她。
1999年的時候,在「17」號酒吧看到清醒的吉它手,一個微笑就可以打動她,這也就註定了她給他寫了許多信而沒有迴音。
昨天我做了一個夢,夢見了我後來重新上學的高二(6)班的班主任。還夢見我和父母在外面度假。我在夢中向班主任解釋我這一年都幹了什麼,我說過不會令他們失望的。醒來後我的頭變得沉重。這一年,實際上我很令自己失望。我根本沒有用心去做什麼事情。我根本沒有竭盡全力去做什麼事情。我好像一直都在享受,卻根本沒有做什麼。
然後我便接到了t的電話。「我正要給你打電話呢。」我說。
電話的噪音很大。
「我有話要跟你說。」我說。
「哦,你能大點兒聲嗎?這電話有問題。」
「用手機給我打。」我突然堅定起來,「我只用十分鐘。」
「啊?」那邊笑道,「別呀,這月手機費我還沒交呢,可千萬別突破一千元大關。十分鐘得多少錢啊?……」
「啪。」還沒等他說完我就結束通話電話,一把扯下電話線。夠了!這荒唐的該死的一切,這他媽的讓人心寒並且噁心欲吐的一切!一切都到了該結束了時候了,一切都到了該埋葬的時候了!夠了。夠了。我們聰明的男主角和我們軟弱善變的女主角。
我在第二天上班的25路車上遇到了t。他坐在我對面的前方。我們中間大概隔著五米的距離。我們相互對視。五分鐘後他走過來:「昨天你為什麼掛我的電話?」
t陪我去看一支女子另類樂隊的排練。那支樂隊現在改組,她們讓我當她們的貝司手。她們沒什麼技術卻經常有演出並有人叫好。她們和我不想也不敢承認這些超乎她們音樂本身的待遇也許是因為性別的原因。t陪我坐公車,我們身上又都沒有錢了。當我們沒有錢的時候我們就只能餓著,我從家給他帶泡麵。天上下著雪,地又冷又硬。
那支女子樂隊的成員大多都還在上學,我看過她們的歌詞,用詞異常熟悉,我想可能是某外國著名作家作品的北京版吧。鼓手黃蔓蔓的頭髮染黃了,口頭語是「fuck」而且是沒事就說一遍,具有搞笑效果。主唱給我看她新買的一雙紫色蛇皮尖頭皮鞋。我們排練時t陷在凳子裡靜靜地看一本我們幾天前剛買的童話書,或者不能叫做童話的書:《在西瓜糖裡》。我發現這本書非常適合我和像我這樣的人閱讀:我們每次開啟書都能發現上一次看時沒有看到的東西。所以從某一個角度說,這本書有些難懂,但當你非常認真並且不著邊際地看完後你會發現你也具有或者又重新具有了想象力的翅膀。憂傷是可以打動人的,憂傷是能夠打動我的。雖然我寧可把自己躲在文字裡,讓人們瞭解沉默時的我是真正的我。
我的肚子一直有點疼。後來來了一個男的,義務教黃蔓蔓彈琴。兩人眉來眼去,打打鬧鬧,黃蔓蔓一彈錯就說:「你沒教我!」「我是沒抽你,不是沒教你!……」「fuck…」「養驢還不知道驢脾氣?」男吉它手得意地說。
排練完我們一起坐公車回家。她們也和我們坐一輛車,說是去西單買鞋。我和黃蔓蔓並排走著聊,她提到了g,說g長得不好看,穿得也不成。我打斷她的話。我說誰也不要在我面前說g的壞話。我的心疼起來。
煩死我了
我在雜誌社二樓的美編處和一個男孩聊了起來,他對我說他叫lulu,是一支樂隊的主唱,現在作《×世代》的攝影助理。我們聊了一會兒,還成,說以後有演出一起去看。
t說他也認識lulu,他們是哥們兒。lulu每次呼我t總要親自陪著我去找他。他說你不要喜歡上lulu呀。幾天後他約我去看演出,t推掉一個約會非要陪著我。lulu帶著他那誇張的美麗的雞冠頭和我們一起走進肯德基。路過之處都有人在看他。lulu表現得很正常彷彿經常接觸到人們那奇異的抑或不屑的目光。我有些欣賞並快樂地看著。t和他比相形見絀,他看起來尖酸刻薄並疲憊不堪。lulu給自己買了一份套餐,還給我帶回一杯澄汁。第二次lulu又買了一份冰淇淋。他邊吃薯條邊吃聖代的樣子讓人看了不禁為他的輕鬆感到快樂。
lulu一邊吃一邊說自己失戀了,要找的下任女友一定要高。「起碼也得一米七以上吧。」他說,說著看了一眼對面的我。
我不動聲色地喝著飲料,飲料涼涼的而我的心熱騰騰的,那裡有一種慾望在躁動在燃燒。
「幫我發一個吧。」他用了王朔《動物兇猛》裡的語言。
「我可找不著。我認識的女孩要比男孩少得多。」我說。突然我想到了瑪麗,她不是說她現在和她的男朋友正在鬧彆扭嗎?「就那麼回事兒。」每回我問到她和她那個玩樂隊的男朋友的情況、關係、進展時她總是懶洋洋地這麼回答。她身上的那種狂放和喜歡嘗試一切的念頭令我喜歡,也許她可以和lulu來上一段,反正嘗試無害,多多接觸有益,而且這也許還會有助於她寫詩,何況lulu還是這麼一個細心並大方的情人(我看到他拿紙巾擦乾淨塗上蕃茄漿的手指並一勺一勺甜蜜地吃著冰淇淋)。
「給你介紹一個姑娘吧,叫瑪麗,十九歲。大學生。」
「她多高?」lulu脫口而出。而在我看來他的這個屁問題純屬拒絕的藉口。
「一米六左右吧。」
「太矮了!」他說。
他知道我也不高,我也就一米六二,但我身材苗條,頭腦很靈活,也許lulu正是看中了我這點。
「唉,我可真想去看演出啊。」他說。眼神有那麼一部分呆滯,看得出他很寂寞,而我和t又各自心懷鬼胎,我想去他家玩,而t則巴不得快些離開這裡。我的心裡隱隱有些內疚,我能明白他的那種心態和渴望,但t是不會給我和lulu單獨相處的機會的。
「lulu,下回我陪你去看。」
「是啊,一起去。」t打岔。也許t根本無法瞭解我們的心態,所以他能這麼心無愧疚地說出這樣拒絕的話。
到達lulu家時我才發現那是一箇中產階級兼知識分子的典型的溫暖的家。他的父母都是教師,住在一個藝術工作者們住的小區,在他第一次剃了光頭後他的父母只是關切地問他「冷不冷?」這樣的家長,會給他買電腦,買琴,讓他在牆上亂塗亂畫,允許他上網,允許他聊很長時間的電話,會在他餓的時候端來熱菜熱飯,會允許他帶任何一個小夥子或女孩回家過夜。
一進門就有一隻可愛的小狗跑過來,在他們的腳不停地繞圈兒,lulu叫道:「雪球,過來。」我好奇地逗著小狗。lulu的父母也迎了出來,他爸爸頭上已經有了白髮,看上去像一個有知識的儒雅老頭(lulu說他爸爸是教古文的),他的母親,是個很普通的笑得很慈祥的女士,帶著那種韶華已逝的知識婦女的優雅從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