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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他的愛情(2)(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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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耳朵多久沒收拾了,裡面已經無奇不有了。」她揪著他的耳垂,掰開耳朵眼兒,向裡面張望。

「有年頭了,上次掏好像還是二十世紀。」他衝著光線充足的地方歪著腦袋。

「哇,好一個仙人洞,我得給你拾掇拾掇。」她去拿耳挖勺。

她有一個百寶箱,裡面裝了各種生活小用品,耳挖勺、指甲刀、袖珍手電、針線包、鈕釦電池……應有盡有。每當他遇到麻煩的時候,她總能找出相應的工具讓問題迎刃而解。

「我說怎麼平時和你說話總讓我重複,都堵成這樣了,能聽見才怪呢。」她用酒精棉給耳挖勺消了毒,「你坐過來點兒,我夠不著。以後我要定期給你清理衛生死角,讓你告別無聲的世界。」

「你行嗎,別真把我弄聾了。」他心有餘悸。

「放心吧,我的耳朵從來都是自己掏。」耳挖勺已經伸進他的耳朵。

「給別人掏和給自己掏是兩個概念,別你不知深淺,從我左耳朵進右耳朵出。」

「閉嘴,你再說話我可就沒準了,老實待著,別亂動。」她對著他的耳朵目不轉睛。

他眯縫著眼睛,面部肌肉一跳一跳,隨著她的動作此起彼伏。

「有那麼痛苦嗎,疼我就不掏了。」她問。

「掏吧掏吧,沒事兒。」

「別動,快出來了。」她又向深處掏了幾下,「看看,這麼大一塊。」她把掏出的淡黃色穢物倒進他的手裡。

他看了看,說:「你說這東西像魚片嗎,我小時候吃的魚片就是這種顏色。」

「耳屎吃了會變啞巴。將來你要是敢和我吵架,我就讓你變成啞巴。」她把耳挖勺在他眼前晃了晃,「那隻耳朵。」

「最毒莫過婦人心啊。」他轉了一個個兒,「你輕點兒揪行不行,我這耳朵不是兔子耳朵。」

「你耳垂太小了,不使勁揪不住。」

大活人不能讓尿憋死。他摸著自己被蚊子咬得豐滿肥碩滾燙的耳朵,又生出一計。

他開啟空調,調到最低溫度,企圖將屋內氣候改造成寒冬臘月,凍死那隻可恨的蚊子。

空調一刻不停地工作著,噴出嫋嫋涼氣,白色汽霧依稀可見,看了就讓人不寒而慄。他拿出一條棉被,把自己嚴嚴實實地裹在裡面,在空調的運轉聲中,睡著了。

終於聽不到逆耳的嗡嗡聲了,那隻蚊子不知了去向,或許已一命嗚呼,或者正躲在某個角落裡瑟瑟發抖。

看你再牛逼。他說了一句夢話。

她在前男友那裡住下了。她說這樣不會不方便吧,他說沒什麼不方便的。她睡臥室,他睡客廳。

白天兩人各自去上班,晚上回來一起吃了晚飯,然後聊了一些過去的事情。

臨睡前,她仔細檢查門是否關好,她知道看也白看,反正鑰匙在他手裡,但她還是確認門鎖確實撞上後才上床。

她開著燈躺在床上提心吊膽不敢閉眼,跳下床貼在門上探聽外面的動靜,當他貨真價實的沒有規律的鼾聲在她耳朵裡飄蕩了好久後,她才安心地開始了自己的睡眠。

他口乾舌燥地醒來,渾身沒有一點兒力氣,身上滾燙,想自己一定是發燒了,空調吹的。屋內的氣溫已讓他無法忍受,他將空調換成暖風,又找出溫度計夾在胳肢窩,鑽回暖被窩。

腦袋貼住枕頭,才想起剛才忘了喝水,而現在又極不情願下地,他覺得自己一步也走不動,甚至連睜開眼皮的力氣也沒有了,已經奄奄一息,但嗓子眼兒卻火燒火燎,要是有一杯水出現在面前就好了。他痛苦地呻吟了幾聲。

40.2度。溫度計都燙手了。他安靜地躺著,撥出滾滾熱浪,內心悲涼不已,要是有個人照顧就好了。小時候發燒,媽媽在他額頭上敷上冰涼的毛巾,他感覺那塊毛巾是溫暖的,後來和她在一起,當他用發著燒的滾燙身體抱住她冰涼的身體時,感覺燒已經退了一半。而此時,他感覺自己的溫度正逐漸攀升,身體已經燃燒起來,卻沒有人來撲滅這場大火。他想,我不會燒死吧。

他使盡全身力氣,咬著牙下了床,找出退燒藥,吃了四片,是一次劑量的兩倍,然後躺回床上,又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

那隻蚊子又出動了,當室內溫度從嚴寒轉成酷暑,它也像蟄伏了一冬的動物,出來覓食了。也許它喜歡的是健康身體中的血液,繞著他飛了一圈,又毫無興趣地飛走了。

藥效發作了,加之空調供暖,他包在棉被裡大汗淋漓地醒來。身上不那麼燙了,精神也恢復了,就是身體虛弱,有氣無力。天已大亮,好在今天是週六,不用去上班,有足夠的時間休息。

他感覺到飢餓,穿上鞋,出去找了個早點鋪。看著桌上食客們碗裡、盤裡的食物:油膩的包子,渾濁的炒肝,皮肉分離的餛飩,還有介乎豆漿與豆腐腦之間的黃色絮狀黏稠物,吊不起一點兒胃口,還是她做的皮蛋瘦肉粥好喝啊。

她熬粥的手藝曾讓他讚歎不已。米粒飽滿,肉蛋香濃,食之拍案。好吃的東西做起來費時候,但她就是願意給他做。將香米反覆清洗乾淨後,放入鍋內,蓋蓋兒大火煮至開鍋,然後放入切好的臘肉,小火微熬,每五分鐘掀開蓋攪拌一次,二十分鐘後即可準備關火,關火前依次滴入少許色拉油,加入薑絲、松花蛋塊,再蓋上蓋兒悶兩至三分鐘,便大功告成。

鍋蓋掀開,米的清香、肉的葷香,撲鼻而來,讓人垂涎三尺。

要是現在能喝上一碗,該他媽多好啊!一碗肯定不夠,至少得喝三碗!他無奈地撿了個乾淨的地方坐下,要了一碗麵茶心想。

湊合著填飽肚子,他回了家。對著鏡子照出自己一副落魄的樣子:經歷了一場發燒,憔悴了許多,慘白的臉上結著油汪汪的一層,鬍子多日未刮,雜亂生長在腮邊、唇上、下巴,頭髮蓬亂、油膩,讓人懷疑裡面已經長了生物,看上去說好聽了像一個窮困潦倒的藝術家,說難聽了簡直就是一個要飯的。現在他終於明白為什麼連剛才那個早點攤上穿得油脂麻花的小服務員都對他一副愛搭不理的樣子了。

他脫掉衣服,準備給自己徹底清理一番。先站在噴頭下,給手裡倒上洗頭水。這瓶洗頭水是她特意為他買的,普通洗髮液他用後會產生頭屑,困擾了他許久,她跑了許多地方,才找到這種將他的煩惱一洗了之的洗髮液。她是學化學的,畢業後在化妝品公司上班,以嚴謹的專業知識為他選擇相應的衛生清潔用品:適合於他油性皮膚的香皂和擦臉油,為他除去煙漬的特效牙膏……他曾說她,有這個必要嗎,用什麼不是用,你不覺得煩啊!可是當他深受其利並養成習慣已無法離開這些東西的時候,才知道她這麼做的價值所在,用什麼東西確實不一樣,至少他現在不會每天頂著一腦袋頭屑上班被同事們說三道四了。

洗去一身塵垢和疲倦,身體輕鬆許多。他擦去鏡子上覆蓋的霧氣,拿出剃鬚刀,開始小心翼翼颳去臉上那堆有礙觀瞻的鬍子茬。原來刮鬍子前,他都要拿下巴在她的臉上和手上蹭蹭,就像某些大人出於對小孩的喜愛而用自己的鬍子去扎孩子一樣,既是一種遊戲,也是一種傳遞愛的方式,她躲來躲去,但最終都會被他掀翻在床,扎得一邊哈哈笑,一邊嗷嗷叫。今天這些鬍子就這麼被刮掉了,他覺得有些可惜。

他把換下的衣服扔進洗衣機。這個洗衣機他一次也沒有用過,接上電源,琢磨了半天,也不知道如何注水,索性拔掉插銷,等衣服攢多了再說。以前衣服都是她洗,只有晾衣服的時候才叫他幫把手。她把洗好的衣服放進衣櫃,他穿的時候信手拿來,整潔乾淨的衣服散發著洗衣粉的清香,到現在他都不知道那是什麼牌子洗衣粉的香味。

無事可做了。平時週末他和她會逛逛商場、看看電影,可今天自己一個人去幹這些事情實在沒有興趣。現在時間才早上八點,漫漫一天如何打發。

雖然昨晚睡眠時間不算少,但睡眠質量太低。此時睏意襲來,他躺上床,拉開被子。

她給前男友做了拿手的荷包蛋。他吃了第一口,眼前一亮,又迫不及待地咬下第二口,如沐春風,第三口將剩餘部分統統塞進嘴裡,邊咀嚼邊稱讚不絕:能吃上你做的荷包蛋,是一種福分,要是每天都能吃到就好了。

她想,可有人就不認為這是一種福分,已經吃膩了。

不等第一個荷包蛋嚥下去,他夾起第二個說,回頭兒我多買幾斤雞蛋,以前我一直以為雞蛋雖然有營養但怎麼做都不會好吃,看來我錯了。

她想,也許對某些人來說,雞蛋不僅不再好吃,連營養都沒有了,只是一種充飢的食物,為的是填飽肚子,餓不死。時間改變了一切。起初她給他做荷包蛋既新奇又興奮,很認真地去做,惟恐哪個步驟出現閃失,認為這不是一般的勞動,而是在創造一件藝術品,現在再做,已經成了機械性勞動,毫無興趣可言,就是閉上眼睛也能做到萬無一失,在她眼裡,煎好的雞蛋已經絲毫看不出雞蛋的模樣了,就像建築工人和好的水泥凝固了。

但是今天聽了前男友的幾句讚揚,她的心旌飄搖了,就像當初聽他誇獎她一樣讓她心花怒放。

又到了晚上,他不禁心驚膽戰起來。這兩天可被蚊子折磨慘了,偌大的八尺男兒竟然對一隻弱小的蚊子束手無策,被它搞得焦頭爛額,苦不堪言。由此不得不承認人類的侷限性,太空梭上了天,一隻蚊子卻弄不死,如果誰能將蚊子這一種群徹底滅絕,將功不可沒,他想。

想起這場戰爭不知何時才能結束,他已經底氣不足。

今晚蚊子出來覓食比以往早一些,也許是昨天吃得少,消化得快,餓得早。它如一顆顆流星在他眼前多次一閃而過,然後就消失了。不知道敵人身在何處是最危險的,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冷不丁它就會從什麼地方竄出來咬你一口。他不得不處處提防,時時小心,坐臥不安。

蚊子飛了一會兒也累了,便落在他和她倒下的相框上休息。他抄起一本書,慢慢向它貼近,距離已足夠近了,為了準確無誤地擊中目標,他又湊近一步,俯下身,只見它長腰婀娜,玉腿纖細,黑白花紋相間,好像穿著性感的網眼絲襪,翅膀上有七彩的熒光,一看就營養豐富(營養不良的人頭髮焦黃,營養充足的人頭髮烏黑髮亮,有鑑於此,也許翅膀的顏色是考察蚊子體內營養程度的重要標誌)。還想看看它的眼睛是否有神,可找了半天,沒找到它的眼睛。

它是不是把眼睛閉上了,何不趁此良機,將其擊斃。他將手中的書狠狠向蚊子拍去。只聽「喀嚓」一聲,相框的玻璃碎了。

如果以相框損壞為代價換取那隻蚊子的死亡,他認為值得,但如果相框壞了而蚊子沒有死,他就只有惱火了。剛才出擊的速度已經夠快了,可蚊子還是逃脫掉了,他拿起書看,只有破碎的玻璃片鑲嵌在相框內,玻璃破裂的條紋縱橫阡陌劃過照片,使得上面的他和她變得模糊不清。

畢業論文通過後,他和她揹著背包去了一個山水秀麗的地方。北京郊區有不計其數這樣的地方,美其名曰,旅遊休閒度假勝地。它們的共同之處就是,有山有水有人家,並都取了一個美妙如畫的名字,什麼桃源仙谷、霧靈山莊、雲矇峽……風景卻大同小異,差別只在於,山的高矮,水的湍緩,住店的貴賤。戀愛以來,他們幾乎去遍北京周邊所有這樣的地方,雖然景色雷同,也沒什麼可玩的,但無論去哪兒,玩什麼,只要在一起,就開心,就好玩。

那次他們在山下住了一宿,次日清晨起床爬山,跟在一對晨練的鄉下老夫婦後面。老夫婦一路上拉著手,遇到坎坷的地方,老太太扶著老頭,讓他先上去,然後老頭轉過身,再把老太太拉上去。他們的手一刻沒有鬆開過。

她問他,許多年後你會像老大爺抓住老大媽的手那樣永遠抓住我的手不放嗎?他說會,只要那時候咱們還走得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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