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二收是真的沒有將北平戶事放在心卜,其車連朱高熾一切瑕射貴、張鼠二人回京師,也不可置否,連個回話也沒有,便將謝、張二人重新安排了職司打了。不說朝臣們想不透,就連身在北平的朱高熾、道衍等人也想不透,是安撫還是剿滅,你倒是給個話啊。
但是朱允墳始終就是不做決定,待到宗室會議召開之前,也就是讓朱林寫個最後通蝶,便好像等待最後的期限來臨一般,不再提這件事情了。
他這樣做有這樣做的道理,第一,經過綜合分析,北平沒有了朱林就等於缺了一條腿,在北平那一片左衝右突的轉悠,沒有一點兒辦法。更何況就算是有朱林也不行啊,在另一個時空,要不是建文帝決策錯誤給了朱林機會,北平造反成功的機會還是等於零,所以只要保持自己頭腦清醒,這邊再扣著朱林,北平一點威脅也沒有。
第二,朱允墳暫時還不想讓北方太平,沒有朱高熾在那裡鬧事,關於這次宗室會議有很多議題都不好提出來,單純的削藩怎麼能行,朱元璋的過於依賴藩王導致了後期放心的對功臣良將進行誅殺,自己總不能來個物極必反,過於排斥藩王導致外臣坐大吧,更何況,說不定極度的削藩後面也隱藏著腥風血雨。
哪一個已經就藩的王爺身後沒有一股死忠勢力,特別是在北方的塞王當中,削藩真的削的太急,那麼就代表著要將他身後的那股勢力換血。目前大明那裡來的那麼多替補。何況替補也不定可信,忠於這些藩王也不代表這些人沒有能力,雖然說一朝天子一朝臣,但是換的太多。難免會動搖國本。
朱允墳有理由相信,無論是藩王坐大或者是外臣坐大,對於國家都不是一個好現象,極左和極右的路線都走不得,那樣可遠遠比打一仗損失慘重的多。所以他一直在尋找合適的辦法。對於這次宗室會議,朱允墳給予了很大的厚望,但是又不想朝野之間的目光全部注視著這次會議,只有採取老辦法,用戰爭來轉移視線,而且他主要的戰爭目標也不是北平,而是朝鮮和日本。
因為朱高熾留著還有用,北平留著也有作用,至少可以用來牽制朱林,現在的大明勇王朱林陷入了兩難,兒子被定性為謀反,這是不可赦的大罪。
稍有同情之語便是有人說是同謀,放任不理,與兒子劃清界限,會被人說成心中有鬼。如果加入聲討隊伍。又會被儒家詬病,左右逃不出一個身敗名裂的下場。
而是非全在皇帝的一念之間,如此以來,怎麼能不讓朱林難受萬分,而朱允墳正是因為如此,才一再容忍北平的存在,因為有很多話,朱橡說出來,比他說出來,效果要好的多。
建文三年的五月,宗室會議如期召開,作為皇帝,騰出了正心殿作為召開宗室會議的主要地點,是為了自己能夠隨時旁聽,除了在開始之前,他上去做了簡短的言,之後就宣佈自己不參與會議。
但是會議記錄卻通過書記官源源不斷的送到御書房中,供皇帝參閱。
之所以諸藩手群臣詬病,這個和朱元樟在建藩初期的寬鬆有關,那時候,藩王府不僅有相傅臣僚,而且武臣由勳臣擔任,出則為將,入則為相。王府官可兼行省參政,為地方行政長,也可兼都指揮使,掌地方兵權。
在封國內,藩王擁有相當大的司法、人事權,其官屬除長史及鎮守指揮、護衛指揮由朝廷直接派遣外,其餘均在封國境內或所部軍職內選用,藩王對他們有生殺予奪之權。境內人民有敢違犯藩王的,由親王論處。藩王基本上是列爵治民,分藩錫土。
藩王所居城內布政使、都指揮使及其以下職官,除每月初一、十五一定要到王府候見外,親王可以隨時召見他們。親王遣使可以直達御前,敢有阻擋者,即以奸臣論處。風憲官以王小過或風聞親王大過奏聞,即以離間親親關係罪處斬。縱使藩王真有大罪,亦不得加刑,只能召到京師,由皇帝落,重則降為庶人,輕則當面申飭,或遣官諭以禍福,促使改過自新。
而洪武二十三年,朱元樟在奉天門諭群臣,再次強調皇親除了犯謀逆不赦之罪,其餘的罪,均由宗親會議,報請皇帝裁決,有關部門只許奏聞,不繃壹自逮捕;這一條更是引起了大臣們的牴觸。
因為朝廷派遣到地方的官員根本沒有辦法治理地方,大權全部在藩王的手中,特別是北方邊塞之處,更是軍民只知道藩王而不知朝廷之說,讓那些以治天下而為己任的官員們深痛欲絕。
而藩王不僅終身有俸祿,而且歲祿單是米一項,即是正一品大臣的五十倍。此外,還有冊封、宮室、婚姻、喪葬等費用,並給予廚役、齋郎、鋪陳等雜役人員。
這一切都是源於朱元璋為了增長諸子的威望而設,增加藩王的威望,既是穩固皇權,朱元璋是這樣想的,但走到了諸子年紀漸漸長大,卻有了尾大不掉的感覺。
在朱允墳監國期間,從諸王府大興土木、擅役工匠,靖江王府官欺凌指揮耿和等等問題中,朱元璋漸漸感到藩王權重非但穩固不了皿心,工而對皇權是個威脅,所以又的定!不許親圭同時知耽」能一個親王來朝,平安回到封國後,派人以書信方式報給其他親王,才能來朝;而且進京朝覲時,留京時間不過十天左右,即遣返封國,以防止藩王與朝臣的勾結。藩王世子要入侍,這更是含有人質之意。親王的歲祿亦減為萬石。
不過既要諸王藩屏國家,備侮御邊,輔助皇室,就必須給藩王以實力和特權。所以很多對藩王的限制,並未有太大的效果,藩王的軍權仍然被維持著。讓群臣感覺到鋒芒在背,而朱允墳有了另一個時空的教,更是坐臥不安。
而宗室會議的第一個議題,是由家人令朱栩提出的,就是議周王朱榻之罪,因為朱林和朱桶是親兄弟,所以不便提出。而朱允墳授意朱栩提出的原因就是周王之罪很有代表性,因為舉報周王的是朱榻的親生兒子朱有燃。
在議論之初!眾人不免心裡有些怪異,之前憑藉朱有燃的告狀,問也不問,就將朱榻拘捕至京師圈禁,現在又要來議周王之罪。其實在當時的大明,子告父。雖然牽涉謀反重罪,但也是不符孝道。
記得在洪武二十七年,山東日照縣百姓江伯兒因為母親病了,自割脅肉療疾無效,便求神許願:如果母親病好了,便殺自己的兒子以祀。不想母病果然好了,他便果然殺了自己才三歲的兒子去祀岱獄神。
山東布政使把這件殺子祀神事上奏孝子皇帝后,朱元璋大怒,認為這是愚昧無知,滅倫害理,必須嚴懲。
但是也只說為了盡孝而殺害子女,以「父母無依,宗祀永絕,反為不孝之大之罪。將江伯兒杖一百,配海南。
皇朝的律法雖然帶有個人色彩和隨意性,放到另外一個時空的現在,那就一個結果,拉出去槍斃,可是放在百善孝為先的大明,虎毒食子的惡行也就是打一百大板後流放了事。由此可見儒家對於孝道的重視。
點,連一般罪名,律法也有「相隱」的限制,即兒子不能告老子,奴僕不能告主子。雖然謀反等類的「十惡不赦。大罪是不受此限制,但是對於皇家的骨肉相殘。朱允墳提了出來,是想告訴諸王,無論周王有罪無罪,以後如果聯再遇到此類的事情,該如何議處。從常理上講,要是父親沒做這類大逆不道的事情,做兒子的豈會這般惡毒呢?
讓諸王重新議定周王朱捕之罪,卻不問朱有慎的責任。是表明朝廷不牽連告者。讓諸王中人人都重視這個問題,仔細想想,自己的家中會不會出現這種不肖的子孫,才會慢慢的重視朱允墳暗中出的每一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