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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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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瘦子下船上岸不知幹什麼去了,囑咐他們好好看著船隻,可別貪睡貪玩。瘦子走後,保良給小工手上塞了十塊錢,說自己想上岸找個網咖上網去,讓小工受累單獨看船並替他保密。小工得了好處自然高興,只讓保良早去早回。保良下船後再次去了那條小巷,儘管他說不準那個院子與馮伍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是他常住的居所,還是他串門的牌局,或者,也許,保良臆想,那會不會就是權虎與姐姐的棲身之地?

晚飯前保良再次無果而歸,匆匆趕回「強龍」。其實那天瘦子遲至半夜三更才濫賭而回。輸了錢的瘦子回到船上,又罵罵咧咧地讓保良和小工起來給他炒菜喝酒,一直喝到清晨才睡。第二天輪機工和舵手也都回到船上,開始檢查機器加油加水。保良被派到街上買菜,買完了菜看看時間有餘,便再次拐到那條離碼頭並不太遠的小巷,像昨日一樣賴在小攤前假模假式地看報翻書。

時近中午,保良仰臉看天,天上的太陽把人影烤得縮成一團。保良低頭顧影,影隨步移,正要往巷口的方向走回船去,忽見馮伍隨著一個男子從院內走出,那男子滿面怒容,手裡拉著一個五六歲的孩子,任憑孩子哭哭啼啼,也不去哄。緊隨在男子身後出院的,是個一臉病容的瘦弱女人,那女人想要回孩子,男人卻一再粗暴地將她推開,同時口中大聲呵斥。那馮伍一邊喊著路過巷口的出租汽車,一邊接了男人手中的孩子,抱在懷裡快步出巷,男人緊跟著馮伍在巷口上車,帶著孩子揚長而去。那女人追至巷口,望塵莫及,只好獨自哭哭啼啼。

保良還站在書攤上沒動,他的雙腿像灌了重鉛,他的心跳跳到了喉頭,他的全身血脈賁張,他的臉色蒼白如紙。剛剛過去的景象短暫得猶如白駒過隙,而在思維鎮定之後又如老式的放映機搖出的緩慢電影。那一幕幕慢鏡頭般的畫面在保良腦海中重新來過,讓他得以堅信,跟馮伍一起走出院子的那個男人,就是他的姐夫。而那個被他們甩下的女子,就是他日思夜想的姐姐無疑。

姐姐和姐夫都變了模樣,姐夫比以前稍瘦一點,臉上卻不知為什麼給人虛腫的感覺。兩腮稀稀落落地留起了半茬鬍子,使整個臉膛顯得骯髒不潔。

姐姐則瘦得十分厲害,雙頰塌陷得有些脫形,臉上沒有化妝,暴露著病態的蠟黃。保良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沒有衝上前去叫住他們,也許那個他一直不願承認的擔憂此刻佔據了意識。那就是,姐夫作為權家的後代,依然對陸家充滿仇恨,姐姐作為權家的媳婦,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保良不能肯定他的姐夫對那些事過境遷的恩怨已不再掛齒,也不能肯定他的姐姐還和他一樣愛著父母雙親,尤其是當著權虎和一個外人的面時,他甚至不能肯定,姐姐是否願意和他姐弟相認。

姐姐擦著眼淚,低著頭蹣跚著從巷口走回,她走進小院以後保良才夢醒般地跟了上去。他跟進院內沒有做聲,一直跟著走近小樓,在姐姐開啟一產房門時他才在她身後叫了一聲:「姐!」姐姐居然沒有聽見,沒有回頭,木然地走進門去。保良在姐姐錯身進屋的剎那緊迫幾步,趕在房門掩上之前,雙手扒住了門扇。「姐!我是保良!」

姐姐被嚇了一跳,驀然回頭,目光驚惶。保良拉著門擠進屋

聲音激動得禁不住變了腔調。

「我是保良!姐。我一直找你!」

姐姐張皇地後退,她顯然認出了保良,但保良的出現顯然讓她不知所措,陷入慌張。

在見到姐姐之前,有多少晨昏寒暑,保良就有多少猜測估量。他猜測姐姐依然愛他,也猜測姐姐早已絕情,但當姐弟終於重逢相見的此刻,保良萬念皆空,臉上只有眼淚,心裡只有疼痛。他只想張開雙臂去擁抱姐姐。他已經長大了,他的雙臂頎長有力,他用雙臂把姐姐抱在懷裡,他能感覺到姐姐曾經那麼豐滿的身體,現在已經瘦骨嶙峋。

保良哭了,他的眼淚已經積存多年,他的眼淚代表了對母親,對父親,對童年和家鄉的全部思念。他再也不願控制,他要在姐姐的肩頭,讓悲傷縱情而出!

「姐,我一直找你,我特別想你……媽讓我找你,她讓我一定要找到你!」

但姐姐沒有哭,她的臉龐神經質地抖著,目光迴避著保良的哽咽。她的聲音也有幾分陌生,變得那麼虛弱迷離。

「我不認識你,你是誰,你出去,我不認識你……」

保良摘下了左耳上的耳環,他把耳環端到姐姐面前,他堅定地說:「這是媽給我的,她讓我帶著它找到你,媽說你看見它一定會想家的!姐,媽給你的那隻耳環呢?媽在你結婚的時候送給你的那隻耳環呢,還在嗎?」

姐姐低了頭,往屋裡走,嘴裡依然喃喃地說:「我不認識你,我沒有耳環……你跟媽說,我早就不是她的女兒了,我早就不是陸家的人了。你去跟媽說,我早就把你們都忘了!」

「媽已經死了!」

保良喊了一下,他已泣不成聲:「媽早就死了,她死的時候……讓我一定要找到你!她說你只要見到這隻耳環,你就見到她了,她也就見到你了!」

姐姐呆住了,她的眼睛裡,忽然滾出大顆大顆的眼淚,她的喉嚨裡,忽然滾動著壓抑不住的嗚咽:「媽死了……媽死了?」

保良上前,伸開雙臂,再次抱住了姐姐,姐姐也抱了他。姐姐終於哭出聲來,姐弟二人終於抱在一起,放聲大哭。

保良沒有再回「強龍」。

他為「強龍」號買的菜不知扔到了哪裡。

那天晚上,他就住在了姐姐的家裡。那個不眠之夜,既親切又陌生。天快亮時姐姐說你睡會兒覺吧,並且伸出手來,像保良小時候那樣,摸了他的頭髮。

那個晚上保良說到了母親,說到了母親對姐姐的刻骨思念,說到母親對保良的臨終囑託。他也說到了父親,說到父親的婚事和後來的家庭不幸;也說到了自己,自己的打工經歷和之前的離家出走。夜深時分姐姐從櫃子裡把母親的另一隻耳環拿了出來,給保良看,兩隻耳環並排放在一起,讓保良再次熱淚盈眶。這對鑲鑽的耳環珠聯璧合,象徵著團聚,也象徵著母親的心願終於達成。但姐姐沒有敞開談她自己,她只說她這幾年一直和權虎共同生活,還說她的兒子已經六歲,取名叫權雷,小名就叫雷雷。保良說姐你這些年想過家嗎,想過回家看看爸媽嗎?姐姐想了一下,搖頭,說沒有。她說:權虎恨你們,他家破人亡,已經夠慘的了。我既然嫁了他,就得跟他在一起。我的這個命,就註定了只能有一個家,我要了這個家,就不能再要原來的家了。

保良問:「那我姐夫對你好嗎?」

姐姐沒有馬上回答,但她的眼圈紅了,良久才說:「挺好。」又說,「他以前,很愛我,真的很愛我……」

保良問:「那現在呢,現在他還愛你嗎?」

姐姐沒有正面回答,只說:「我父親把人家一家都給毀了,人家再怎麼對我,都是應當的。」又說:「不管怎麼說,他對雷雷不錯,這就行了。」

保良猶豫了一下,還是忍不住問:「權三槍殺了人,姐夫知道嗎?姐夫和權三槍還有來往嗎?」

姐姐半天沒有說話,她低頭想了很久,開口反問保良:「你是不是……公安局派來的?」

保良說:「不是,可權三槍犯了殺人的罪,如果姐夫知道了還和他在一起,姐夫也就犯罪了。姐,我是怕他們連累了你,我怕你不懂法律,稀裡糊塗地捲進去。」

姐姐搖頭,說:「他們早就不在一起了。」

保良問:「姐夫幹什麼去了?他把雷雷帶到哪兒去了?」

姐姐說:「他們出去做生意去了。」

保良問:「那幹嗎要把雷雷帶走?」

姐姐說:「他不想讓雷雷單獨跟我留在家裡,他怕我跟雷雷說他外公的事。」停了一下,又說,「他怕我帶著雷雷找我爸媽去,他怕我把雷雷帶跑了。其實我不會跑的,我早就告訴他了,我已經不是陸家的人了。」

保良說:「姐,姐夫要是對你不好,你可以離開他的。他要不給你孩子,你可以到法院去告他。一般法院都會把沒長大的孩子判給母親帶的,你別怕他。」

姐姐搖搖頭說:「他是我丈夫,他是雷雷的爸爸,他過去對我那麼好,我怎麼會去告他,我怎麼會告他!」

保良說:「那,你就真的一輩子不認我們了嗎?」

姐姐說:「我不是說過於嗎,我的命,已經定了。誰也改變不了命。」姐姐停頓了一下,又說,「保良,其實你跟姐姐的命是一樣的。爸爸不是也不認你了嗎。咱們的家,是小時候的家,現在咱們長大了,就得像鳥兒長大了一樣,各自飛各自的。你今後飛到哪兒去,你自己知道嗎?」

保良也不知道他今後會飛到哪兒去,哪裡的枝頭,才是他永遠的窩。他現在最想做的,就是和姐姐一起去找父親,他想讓姐姐帶上她的兒子,一起去找父親。他和姐姐都需要一個家,這個家飄彌著炊煙和笑聲,充滿了親情的互慰。他從剛才巷口那一幕已經看出,從姐姐的語調中也已經聽出,姐夫現在對姐姐非常不好,他甚至不讓她單獨接觸孩子,這顯然已經構成了家庭暴力和精神虐待。姐姐只是心理上自覺有愧於姐夫,所以在感情上甘受控制。如果這樣分析,姐姐其實並不幸福。姐姐還這樣年輕,她不該這樣終此一生。如果姐姐能帶著孩子和他一起去找父親——保良這樣幻想——然後三代同堂地生活在一起,那他一定再也不惹他們生氣了!他一定聽父親的話,聽姐姐的話,幫姐姐好好照顧她的孩子。他一定會全心全意愛這個家,愛這家裡的每一個親人!

保良知道,這是幻想。

這是幻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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