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加班,並不是因為王簫的工作效率有問題,她是一個辦事極其利落的姑娘,她所在法庭要求每人每月的任務量是25到30件案子。自從2015年5月立案登記制實施後,要求「有案必立,有訴必應」,法院的案子一下子呈爆炸狀,尤其在民商庭,每人每年要結完400多件案子,還會遺留300多件未結案。
為此,北京一些基層法院的規定是,每年9月份開始,每週二、四加班到8點半,一直加到12月30日。有些法院則規定,週六上班,正常打卡,不上班的通報批評。
即便如此,案子還是審不完判不完,當事人便常常打電話來催促,問題大多是:「為什麼還沒有結案?」「為什麼這麼慢?」王簫不得不一個個解釋:「這案子也有個先來後到,您再等等。」等久了,當事人總是不放心,一而再再而三來詢問。有些法官受不了,工作時間每分每秒被電話轟炸,直接就拔了電話線,或者拿件衣服蓋住電話。找不到法官,當事人更急了,便開始投訴法官。田麗麗問過王簫:「遇到這種投訴,你們院會怎麼辦?」王簫說,會有相關部門去接待,不會反映到我們這裡。
但在深圳,田麗麗的司法改革試點法院,投訴的渠道五花八門。田麗麗形容說,她所在的法院就像個餐廳,是個服務機構。信訪辦就設立在立案大廳旁邊,全院脾氣最好的兩個人坐在那裡,一週五天工作。他們接待完投訴人,把投訴內容抄送所有與被投訴人相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這條投訴資訊會出現在被投訴人的oa辦公系統的待辦事項裡——如果你不處理,它就會隨時跳出提醒。
投訴人還可以去區政府、司法局、街道辦、檢察院、中級法院,幾乎到哪裡都能投訴到田麗麗。深圳市中級法院還研發出一個便民措施,直接撥打投訴熱線,熱線電話將自動生成一條簡訊傳送到被投訴人的手機。如果收不到被投訴人的書面回覆,就不斷髮送簡訊提醒。
在北京,王簫的法院,有時候當事人找不到法官,便跑到法院門口,大喊法官的名字,後面再加上一句「枉法裁判,不公正」,法官們就能直接犯焦慮症。
整個2015年,王簫身邊人心浮動,許多同事都想辭職。進入法院工作要簽訂一個五年的合同,合同期滿才能辭職。每年的7月,就是辭職高峰。2015年,王簫這一屆的法官入職剛滿五年,一下子就有17個人提出辭職。但北京基層法院的人手實在太緊缺,有些法院不批准辭職,有些則會壓到年底才批。
同事們離開的時候,王簫正在休產假,她的這一胎終於順利分娩了。我去看她,她抱著孩子,還在擔心法院的工作。在我看來,王簫顯然是很適合法官這個職業的,她沒有太多的慾望和需求,但我不知道,這份忙碌的工作是否會擠佔她未來的人生。
五
在深圳,田麗麗也謀思著她的辭職。基層法院的工作其實是平凡普通的,但她發現自己最終記住的,都是那些傷害她的案子。起初她還好言好語,給當事人普法,時間長了,耐心也漸漸失去。而且,這些還只是外部矛盾。在法院內部,圍繞著分工和晉升,又有數不清的矛盾。
進入法院之前,田麗麗對我說,她期待有個途徑能夠晉升到高院,多做研究型工作。但進入系統一兩年就發現,除了重新考試、進行遴選,根本沒有這個可能。整個法院晉升的體系極其不健全——以前法官們靠熬年頭還可以晉升,現在連熬年頭都不行了。
田麗麗所在的法院,司法改革員額制試點得稍早。所謂員額制,極大程度地削減了法官隊伍,要求法官員額不高於法院工作人員的39%。這意味著,田麗麗這個法官助理晉升為法官,需要更長的時間。而她在其他法院的同學們,工作兩年就已經是法官。
考核法官的標準也讓田麗麗不服氣,其中之一就是上訴改判率。田麗麗說,在法院內部有個說法是「做多錯多」——「審得多的人肯定錯得多。不幹活的人,判決書永遠不會出錯,他們更容易晉升。」田麗麗的師傅兢兢業業,直到快50歲才混了一個正科級。田麗麗後來改做法院領導的法官助理,對方的審判風格是每個庭審十分鐘完事,什麼問題都不問,讓寫判決的田麗麗去發補充詢問,書面再瞭解。
每年評法院先進,是田麗麗最受挫的時刻。頭兩年,她都是法庭同事們認可的先進人選,但領導一句「再考慮考慮」,就能直接把她淘汰,「不是說你是幹得最好的那個,就能得到一個公平的待遇,很多時候,你還要和領導的關係夠好。」
有一年,田麗麗來北京出差,提及法院辭職的前輩:「有個法官審理拆遷,兩次都沒能通過審判管理委員會,領導讓他再回去想想,後來他要求調離崗位,最後辭職了,這就是因為他的良心不能接受,但也有人就忍氣吞聲了。」
我瞭解田麗麗黑白分明的性格,即便遇到領導打了招呼的案子,她肯定還是秉公辦理。她說:「我遇到的也就幾次,領導把我叫到辦公室,意思是儘可能支援‘他們’,我能做的就是對領導請託的人態度好點,多給他們一些建議。」
2014年,田麗麗終於辭了職,她決定回北京做律師。在提出辭職之後,她和第一個師傅長談了一番,聊到現狀和遇到的事情,兩人都很失望。在那次it公司員工鬧訪的案子之後,師傅調離了審判崗位,從事法院行政工作。
在北京,我和田麗麗又恢復了學生時期的熱絡來往。她常常會提及自己那幾年的法官生涯,但沒有一刻後悔離職。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