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他沒能發現這邊有人,就安心地急忙走進醫院的門裡去。
以後,那個婦女才邁步走去,她通過醫院門前時,確實看見才次郎在大門裡面的鋪石路上走著。
不用說,男人去看婦科是沒有緣由的。
從這以後,在早有流言的才次郎的肉體缺陷問題上,就拴住了人們的想象。
「才次郎先生莫非想變成女人嗎?」有人這樣認為。
人們於是津津樂道了。不,是為了完全成為男人去做手術的。也有人斷然這樣說。因為變成女人,就不得不辭去職務,收入也斷絕了。
五
那天,也就是出事的12月20日。生駒才次郎5時半就從坐落在丸之內的職所——xx銀行下班了。
「今天,不從這兒去登戶可不行了。」他對部下這樣說。
登戶在東京西郊,接近多摩川。正確地說,屬於神奈川縣川峙市。從丸之內乘電車去需要一個鐘頭。
「嚯,真稀奇,有什麼貴幹嗎?」部下問道。
「沒有什麼。最近,有一個請我看畫的友人住在那裡,我是為看畫去的。」才次郎這樣說。
他到登戶大約6時半,在友人家坐了40分鐘。
才次郎看的東西,是一幅狩野永德畫的色彩絢麗的掛軸,這個桃山時代的濃塗重染的圖案,對於像才次郎這樣的鑑賞者來說正合適。事實上,才次郎也很讚美。
他向這家告辭後又到郵電局,向家裡發了電報。從登戶到東京,當時還沒有直通電話。
電文是發給姐姐桃世的。
「今夜迎接橋村君10時回去才。」這是電文的內容。
橋村是才次郎的朋友,兩三天前通知從名古屋進京,那時曾寫了信來。
才次郎在晚上外出不告訴家裡的時候,必定用電話聯絡。這時還沒有直通電話,所以才打丁電報。
才次郎乘午後9時40分到達的快車,在新橋站的月臺上迎接橋村。
橋村是才次郎高中時代的朋友。現在,在名古屋開了一個雜貨鋪,這次是為觀光久別的東京而來的。
「啊,久違了!」
「久違!」
兩個人拍著肩膀,走出站外。
「今晚請來家裡過宿吧!」才次郎說。
「啊,那是在給您的信中就告知要打擾您了。」
「那麼,謝謝了。」
「家裡人都好嗎?」
以前,橋村有時來往,與桃世和染都見過面,所說的家人,就是指的這兩個人。
「啊,都好。」才次郎微微露出羞赧的表情。
「姐姐們平日都是很健康的吶。」
「好極了。一家骨肉一起生活,不論多久都會和睦的啊。」
「可是,你吃飯了嗎?」才次郎問。
「在汽車上已經用過了。」
「是嗎?我幹了粗心的事啦,你今天來,我無意中忘掉了,所以急忙在途中給家裡打了電報,什麼準備也沒做。」
「好,好,那沒關係。」
「明天,我有一個熟識的地方,到那裡請您的客吧。」
兩個人到站前,坐上了出租小汽車。
從新橋站到麻布丁坡的才次郎家,乘出租汽車需要20分鐘,所以這時正是10時。
「打了電報,想必姐姐正在等著呢。」
事實上,入口的前門靜悄悄地開著,才次郎進了大門。
「奇怪呀,誰也沒出來,是睡著了嗎?」
客人已經解開了鞋帶。
才次郎不放心了。
只有3疊的房間和走廊的電燈開著,後面一片漆黑。
才次郎首先進了屋。
「睡了嗎?」
他一面嘀咕著,一面停立在8疊的裡間門外。那是挑世專用的房間,裡面全黑著。
「姐姐,姐姐!」
才次郎喊著,側耳靜聽,裡面一點聲音也沒有。
「姐姐,橋村先生來了!」
聲音稍大了一些,還是沒人應聲。
「姐姐,請起來呀!有客人來,快開門啊!」
他用手開啟了拉門,進去開了電燈,見被褥鋪著,可是投有桃世的身影。
「上廁所去了嗎?」才次郎又這樣嘟嚷著。
這時,客人正在走廊上等著。
才次郎回到橋村身旁。
「失敬了,請到這邊來。」
他開啟了旁邊的門,唯有這間是西式裝置,用6疊的寬度做為客廳。開了電燈,兩人在椅子上對面坐下。
「姐姐就要來了吧?」
才次郎一邊說,一面抽起一支菸,聽不到走廊上有腳步聲。
「真是沒法子啊!」才次郎姑起身來。
「好了,請您休息吧,已經很晚了,明天早晨再見她不也可以嗎?」
「不,沒有那樣的道理!」
才次郎走到走廊,再進到裡間的8疊房間去。
可是,蛆姐還沒有回來。
他開啟了下一個房門,那是一個6疊寬的房間,裡面放著櫃櫥之類的東西。開了電燈,才次郎的表情變了。
他走出房子,在離開不遠的地方,「嘩啦」一聲開啟了一個4疊半的房間。
「姐姐!」
不用說,這個姐姐是他的嫂嫂染。那裡也很黑,才次郎開啟了電燈。
染張著嘴巴睡熟了。電燈無意識地閃著耀眼的光,她卻揹著臉。
「姐姐,了不得了!」
他手伸到被上搖晃著。
「什麼?」
染睜開眼,她睡意未消,眼睛發紅。
「進來賊了,快點來吧!」
染還沒有弄清楚事態,怔住了。
「姐姐上哪裡去了?沒看見嗎?」
「怎麼?沒有那樣的事理!我們兩個人都因昨夜睡得很晚,疲乏了,今天8時就都睡下了。」
染剛剛清醒過來,臉色變了。
「櫃櫥裡亂七八糟,抽屜全開啟來,衣服也是一團亂!」
「啊?」
「姐姐您沒注意嗎?」
「因為我睡著了。」
染慌忙起身,不知如何是好。
兩人惶惶走進6疊的房間,染站在隔扇旁竦縮著。
櫃櫥的抽屜全被開啟,桃世一份一份仔細包著的報紙散亂不堪,衣服被翻出來,拋得滿處都是。
「啊!」
染臉色蒼白了。
「還是看不見姐姐的影子,我馬上給110號掛電話,請您在那邊巡望!」
六
警車到了,家內外旳狀況由兩名警官著手調査。
結果,一位警官用手電筒照出庭院一處土地的異狀。
那塊土地,明顯地呈現出被人挖開、然後又用土覆蓋上的痕跡。
「這是什麼時候成了這個樣子的?」警官招喚才次郎。
「不,看見這個,還是頭一次,今天早晨我從家裡出去的時候,還沒有變成這個樣子!」
警官點著頭,一人立刻去打電話,一人在生駒家門前攔上了粗繩。
把桃世的屍體從土裡挖出來,是在警視庁來支援的捜査員和本署署長一行人到來以後。那時是午夜1時。
驗屍要等待天明。結果判明是被勒死的,漂亮的老太婆現出痛苦的表情。繩子殘忍地緊勒著脖頸,被土埋過的高雅的容顏,挖出時已經全黑了。警官仔細地從土坑裡把屍體抱出來,然後「啊」地一聲丟擲坑外。老太婆的懷裡有數只晰蜴爬出來,檢驗的一行人不禁非常驚異。晰蜴好像撕纏著土中死人的肌體。
桃世照舊穿著睡衣。大體上推定死亡時間在前夜20日9時前後。以後的解剖所見,也大體相同。
但在這裡,對於推定桃世的死亡時間,發現了一個重要線索。那就是:午後9時10分,是當地a郵政局電話通知生駒桃世電報的時間。作為線索人物的郵政員,做了如下的證言:
「電報是7時20分從登戶局接受的,這裡有電文的副本。」
郵政員看到的是:
「今夜迎接橋村君10時回去才。」
他這樣說著,警官又問道,
「電話是誰接的?」
「是個沙啞的聲音。我問是生駒挑世先生嗎?回答說她就是桃世。這樣,我就把電報的接受號碼、發報時間和發報場所通知給地,並讀了電文。此後,那個沙啞的聲音回答說,是,謝謝了,隨手就放下了電話。」
副本上,也確實有「午後9時10分聯絡完」的記載。
而且,又發現了能夠證實郵政員所說證詞的證據。那就是從桃世鋪席上發現了電文的記錄條子。
桃世用有自家風格的那優美的筆體,鉛筆抄錄了局員所說的電文。不是錄的假名,而是用漢字和假名改過了的。記錄就寫在信箋的背面。
「這個電報是你打的嗎?」捜查員問才次郎。
「是,我在7時20分左右,從登戶局給姐姐打了電報。」
為了慎重起見,又向登戶局核對,確實是7時20分接受了才次郎所寫的電報稿紙,現還儲存著。
這就確認被害者桃世9時10分前還活著。特別是從那聲音,從那如實錄寫的電文,首先就斷定是錯不了的。
再說,才次郎對自己當夜的行動,做了如下的陳述:
5時30分離開工作地點,6時半到登戶的友人家,到7時過了還在那裡看畫,這時想起友人橋村今夜乘9時40分的快車進京,就去登戶局打了普通電報。因為登戶沒有直通東京市區的電話,所以才這樣辦理的。此後立刻去新宿,乘車時間約30分鐘,8時到達新宿站,就到街上去了。
散了一會兒步,肚子餓了,又在武藏館附近的大眾食堂吃了咖哩飯。此後乘地鐵到新橋站是9時30分,立刻買了站臺票,去接9時40分到的火車。
警官的質問,轉向了睡在同一個家裡的、被害者的弟媳染。桃世的房間和染的房間雖有相當距離,但在那樣的騷動中競會熟睡!毫無察覺,警官就這一點,加緊了嚴厲的訊問。
「我和姐姐8時就都睡下了。所以睡得這樣早,是因為這附近的人都睡得比較早,而且昨夜我和姐姐、才次郎先生三個人淡話談得很晚。我好久沒看電影了,看完電影回來,就吃了我買的風味食品,三個人直到午夜1點還在說話。昨夜,姐姐的心情確實很好。由於這個原因,今夜躺下我就很快入睡了。直到才次郎先生叫我起來,我什麼都不知道。」
可是,這個案件卻帶有如下的特徵:
從櫃櫥裡丟擲來的衣服,幾乎都露在包著的扯破的報紙外邊,其中有幾件亂扔在庭院裡。
挖土,用的是自家庫房的鐵鍬。鍬把也好,櫃櫥也好,都沒査出兇手的指紋。大概兇手是帶著手套的吧。
首先考慮的是偷盜問題。但沒拿衣服,又扔在院子裡,並且把被害者埋起來,從這些方面看,出於仇恨關係的可能性增強了。如果是偷東西,就不會特意費時費事地再把人埋起來。
當夜,因為才次郎沒回來,所以留著大門。但仔細觀察,房子的木板套窗也開著,而且把在房間裡勒死的被害者屍體拖出來,從走廊到庭院都留有痕跡。然後再關上窗戶,在內側上好插栓。
結論很簡單。染的陳述是不可信的。
搜査員們到處探聽附近的議論。瞭解到桃世和染平日不和,更嚴重的是桃世經常虐待染。於是推斷染為此對桃世懷有深怨重恨。
把桃世用報紙仔細包好的衣服統統扔出來,而且還不解恨,又把其中三四件衣服拋到庭院裡,必是一個含怨銜恨的人於的。染57歲,還是一個能勞動的人,也很有力氣。強有力的,是通勤的村上光子的證言:
被害者桃世身體弱,體重輕。染把桃世勒死,從走廊抱到庭院,不是不可能的。
村上光子那夜已回到自己家去,證實和這個案件沒有關係。
七
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的染,競對這個兇案全然不知,不管她怎麼說睡熟了,也是不合情理的。這種意見在捜查會議上佔多數。特別是兇手不是從外部進來的,「內部說」就成了絕對的了。桃世生前曾經害怕被染毒殺,染對桃世由怨恨而起了殺心,現在根據村上光子和附近人們的證言,也弄清楚了。當夜,才次郎不到10時不回來,染也知道;她雖否認,恐怕一定是聽到桃世接的電話了。桃世從郵政局聽到電報內容是9時10分,推定就是在這之後作的案。
但是,另一方面,關於才次郞的陳述,也進行了研究。才次郎當日午後5時半,離開丸之內的銀行去登戶,在友人家坐到7時10分,這有證人,是不錯的。7時20分在登戶局打電報,也沒有疑問。問題是在這以後。他馬上走出新宿站,在暫時散步和進食之後,就去接新橋站9時40分到達的快車了。
在9時40分遇見舊友橋村,從他同路回家到發現兇殺事件,這也沒有問題,因為有橋村這個第三者在。這樣,空隙就在從7時20分在登戶局打電報、到9時40分在新橋接到舊友的這一段時間內。
這一段時間,約有2小時20分。但從登戶站到新宿站約40分鐘,從新宿乘地鐵到新橋約20分鐘,大體上一共需要1個小時。
這麼說,他在新宿進食和散步的時間,就是這剩餘的1小時20分鐘。
調査了武械館附近的大眾食堂。但因來客非常雜亂,才次郎到底吃飯了沒有?取不到證據。在新宿站附近散步,才次郎也沒有遇見相識的人。
但是,挑世聽到電報內容是9時10分,從這時到9時40分,才次郎在新橋接到友人,還有30分鐘的空閒。
也就是說,在挑世聽到電報內容之後,才次郎回家勒死挑世,然後立刻乘出租小汽車,趕接9時40分鐘到達新橋站的火車。這樣的推斷,怎麼樣?
這是絕對不能成立的。從麻布的丁坡到新橋站,驅車急趕,也需15分鐘左右。
而且,勒死桃世把屍體埋入土中,開啟櫃櫥把衣服掏出來,再把仔細包好的報紙一張張地扯開,就是連續動作也需1個鐘頭。無論如何,在9時10分以後到9時40分鐘之間,是沒有作案時間的。
然而,搜査當局無論怎樣研究才次郎的行動,而挑世9時10分聽了電報內容並寫在記錄本上,卻是個不可動搖的事實。也就是說,桃世在9時10分還活著,在這以前的時間,一切都成不了問題。如說有問題,只能是在9時10分到9時40分之間。但這像前面說過的一樣,對於才次郎的行跡,沒有插進任何疑問的餘地。
染對警官的追問,只承認對挑世懷有怨恨之心,卻絕對否認罪行。追問的警官從染的表現來判斷,對她的懷疑淡化了。憑經驗定出了大致的目標。這樣,剩下的還是才次郎。
才次郎雖有時和姐姐吵架,但首先還是情誼深厚的蛆弟。這裉據附近的傳說,根據村上光子的證言,都披證實了。才次郎殺害親姐的動機,怎麼也找不出來。
這期間,刑警忽然提出來一個疑點。
那就是染在出事的前一天,即19日夜晚到電影院去的問題,
「19日晚上,才次郎給了我一些零用錢,說讓我看看很久沒有看的電影。我7時左右離開家,去了麻布十號的電影院,10時半左右才回到家來。」
她這樣陳述著。
為什麼才次郎在出事的前一天,讓染到電影院去呢?染說那天晚上,三個人始終沒睡,等到睡下已是午夜1點了。為了這個緣故,才又說當晚沒辦法睡,只好等第二天晚上早睡了。因為睡熟而不知道案件的發生——她一直堅持這樣說。刑警又向才次郎訊問。
「嫂嫂總受姐姐的虐待,太可憐啦,所以那天晚上才讓她看電影去,一年也就是那麼兩三回。」他這樣申述道。
另方面,訊問從名古屋進京的才次郎的舊友橋村,他回答說,進京是數天前決定的,那時也把到京的時間告知了才次郎,那是為了讓他接站。
才次郎說,因粗心大意把這事忘掉了,直到出了登戶的友家才想起來,實在是值得懷疑的。前些天就發信做了預告,並請求主人把在家裡過宿的事放在心上,可是主人卻「忘掉了」,這的確是不可理解的。
為什麼前天即19日,才次郎讓染看電影去呢?那個刑警立刻把這件事聯絡起來。
根據對才次郎19日行動的調査,他午後8時才回到家裡。因為當日他少有的留在銀行里加班,所以時間晚了。這樣,在生駒家,從19日夜7時到8時的一個鐘頭內,就只有桃世一個人了。
刑警拼命地思考著,好不容易才識破了才次郎的詭計。
桃世在午後9時10分聽到電報內容的所謂唯一證據,僅有局員從電話中聽到的沙啞聲音,是不足為據的。事實上,還因有她記錄下的電報內容的筆跡。那用秀美的假名文字和漢字書寫的字型筆鋒,像是在顯示挑世半生輝煌經歷似的。這是別人想要模仿也是偽筆難描的筆跡,它純粹是本人書寫的東西。
那麼,桃世書寫下來的電報內容的箋紙,是20日午後9時的東西,還是前天19日7時到8時之間的東西呢?一看寫著電報內容的箋紙,日期、接受時間、發信局的名稱,都沒有寫,只是寫了電報的本文。由於人們在普通箋紙上往往不大錄寫這類內容,一般地說,誰也不會留心注意的。
這麼說,前天她就聽說這個同文的電報內容,並把它抄錄下來了。人們很容易誤認為是20日9時10分的東西,這是極有可能的。
總而言之,才次郎上班之前,曾給了染一些錢,囑咐她今晚看電影去,在7時到8時之間的回家途中,又向自宅打了電話。由於家裡只有桃世一個人,他就這樣說:
「這邊是電報局,現有你家的電報,請錄寫下來:「今夜迎接橋村君,10時回家,才。」
桃世把純假名的電文改用漢字和平假名錄寫下來。
才次郎佯裝不知地回家了。
桃世對打算10時回家的才次郎惑到驚訝。緊接著,他又欺騙桃世說,名古屋方面還有聯絡,要耽誤一天。桃世把聽錄下來的箋紙,悄悄放在自己身邊。
那麼,才次郎殺掉桃世是在什麼時間?
刑警在這裡提出了詳細的時間計算。
5時30分從丸之內銀行下班——6時30分到登戶。7時10分離開朋友家。7時20分打電報——7時40分到下北澤站。在站前乘出租汽車到丁坡需要30分鐘。8時10分回到自宅。立刻勒死挑世,挖開庭土,把屍體從走廊拖出來,埋入坑中,在上面蓋上土。然後,開啟櫃櫥把衣服扔出,把包著的報紙一一撕破,並把其中三四件衣服拋在庭院裡,再回身關上走廊的門。這些行動所需的時間約一個鐘頭——9時10分電話響了。才次郎特意裝出沙啞聲,自稱桃世,並裝出聽錄電文的樣子。如果晚7時20分在登戶局打了電報,那一定是當地郵政局按規定復査這份普通電報是否送到受報者的家裡。然後才次郎把前天桃世抄寫的電文放在現場。從自宅走出的時間推定是9時15分至20分——9時35分到新撟站。9時40分接到了到達新橋的橋村,隨後兩人同路回家。
根據這個推定,刑警準備進一步落實證據。
這時,附近的一個議論,傳到刑警的耳中。那就是生駒才次郎曾到某婦女醫院去過。
刑警很快走訪那個醫院,會見醫生,於是完全掌握了證據。
才次郎終於坦白了。
案情正如刑警所推定的那樣絲絲入扣了。至於其他疑問,他做了下面的供述:
「最近,我找到了一個愛人。因為她有了孕,立刻領她到醫院做了人工流產。我很擔心,常在下班回家的時侯,順便到醫院去探望她。」
「姐姐活著,我和那個女人結婚是不可能的。迄今為止,妨礙我的親事的就是姐姐。只要姐姐在家,我的婚事只好陷入絕望之中。」
「那個女人給了我非同一般的愛,我也很快年過50了,很想在這時候抓住自己人生的機緣。但和姐姐商量,她無論如何也不同意。姐姐非常討厭我結婚,親事就這樣受到了嚴厲的反對。如果我要強行把那個女人領到家裡來,也絕不會和睦相處的,而且也不知道姐姐還會活幾年。可是我也不能這樣默默地等待呀!如果姐姐不在的話,我就能得到最後的幸福了。」
「名古屋的舊友進京,給我提供了一個機會,我把他作為第三者,置於目擊者的地位,殺掉姐姐,既利用了他,又謀求了自身的安全。總之,知道橋村進京的時侯,我的計劃就開始了。」
「像您調査的那樣,19日晚,讓嫂嫂外出,我在途中給家裡掛電話,姐姐照例做了記錄。那是調査了從登戶局打電報到家裡需要多長時間之後乾的。一切時間,我都詳細地掌握了。」
「那天晚上,我在嫂嫂沒回來之前回到家。對姐姐說,橋村君打來電報,說因某種理由進京要延至明天。姐姐寫下的記錄,我就做為廢紙拿過放起來。我又囑附姐姐不要把電報的事告訴嫂嫂。平日姐姐就把嫂嫂當做蠢人對待,所以嫂嫂回來也沒有吿訴她。」
「我儲存起來的姐姐的記錄,在20日晚上行兇之後,放在姐姐的床鋪上了。由於姐姐的筆體自成一派,誰也模仿不了,所以警方一直認為她當夜9時還活著。」
「拋掉報紙包著的衣服,勒死姐姐,把她埋在土中,也讓人看出不用一個鐘頭是完成不了的徵象。」
「總之,姐姐聽錄電文在9時10分,一定能讓人相信她那時還在活著。那麼,我立刻回家殺了姐姐又跑回新撟站這種推論,也會因我偽裝的手腳而又不能成立。僅僅勒住脖頸,充其量5分鐘、10分鐘足夠用了,但卻使人惑到完成這個暴行至少需要一個鐘頭,還想趁機陷害嫂嫂染,因為嫂嫂對姐姐抱有殺心一般的怨恨。」
「還有,嫂嫂有每到傍晚就頭疼的毛病,服用鎮靜藥已經成了習慣。我在20日早晨,偷偷開啟她的藥袋換上了安眠藥。嫂嫂像我預想的那樣,晚上吃了它,就進入酣睡的夢鄉里去了。」
桃世為什麼要不斷破壞才次郎的親事?調查的警官這樣發問。才次郎沉默不語了。但是,警官聽過村上光子的反映,估計這對貌美的姐弟之間,從年輕時候就有一種親密的肉體關係。
但是,關於這個問題,才次郎卻臉紅紅地緘口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