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城一中,高考絕對是當之無愧的最具戲劇性時刻。但皮皮覺得,其戲劇性並不體現在高考的那一天,或者是公佈分數的那一刻,而是在多年以後的同學聚會。
雖然每個學生都拒絕用分數定義自己,但無形之中,她們大多又是分數的虔誠信徒。是啊,在那個年紀的時光裡,姓名是父母的,錢財是父母的,身上穿的包裡裝的全是父母的,只有分數是自己的。
在皮皮的同學中,有成績一向就好,高考發揮穩定,進了大學也一貫優秀的田欣和汪萱;有成績一向不好,處處招人白眼,高考很差,工作之後卻混得風生水起的張佩佩;也有成績一直不錯,高考突然失利,一個大學也沒考上,成了待業青年的辛小菊。
皮皮今天去參加的拍賣會在一個巨大的街心公園對面。
在晨跑的人群中,她看見一個老頭穿著一件薄薄的夾克,抖抖索索地坐在石凳上埋頭寫著什麼。老頭的頭髮很亂,衣服也很破,緊皺的雙眉有一股奇特的威嚴。
「辛伯伯早!」
老頭轉身看了她一眼:「早,皮皮。」
「哥德巴赫猜想證得怎麼樣了?」
「快了。」
「伯伯您冷嗎?」皮皮問。
「不冷。」老頭笑眯眯地將自己的褲腿捲起,裡面嚴嚴實實地包著一層塑膠袋,用不乾膠一圈圈地粘住,「非常暖和。皮皮你能借我幾塊錢嗎?」
「這是五十塊,上次我欠小菊的,您不用還了。」皮皮掏出錢包,遞給他一張鈔票。
「謝謝,」老頭接過錢,從書包裡抽出一疊紙鄭重地遞過來,「這是我的手稿你收著。異日我得了‘菲爾茲獎’,你可以拿這個賣錢的。」
皮皮雙手接過:「好的,我一定珍藏。」
誰說大人比小孩更現實?
這個滿臉骯髒的老人就是辛小菊的爸爸辛志強。
十幾年前他是新華書店的售貨員,從沒上過大學。因為看了徐遲先生的《哥德巴赫猜想》,決定將畢生精力投入到證明哥德巴赫猜想的事業中去。他證了五年,沒證出來,老婆跑了。又證了五年,還沒證出來,被送進了精神病院。出了院,他開始流浪,露宿街頭,偶爾回家向女兒要點鉛筆和紙,在城市的各個角落繼續著他的夢想。
小菊很崇拜她爸爸,一直以為他是天才數學家,直到有一天她鼓起勇氣拿著父親的手稿去拜訪了一位本省的數學權威。仔細閱讀之後,那位權威很認真地告訴她:「你父親是位天才,只是不懂數學。」
小菊的世界就此崩潰。
她是班上的數學尖子,但行為怪異,喜歡頂撞,老師們都不喜歡她。上課舉手也不點她的名。此外她的脾氣也很火爆,動不動就愛打架。又很講義氣,常常被人利用。最重要的是她住的地方離火葬場、烈士墓都很近,大家認為她不吉利。
皮皮本來和小菊不是很熟。因為小菊雖然衣衫破舊,長得卻很漂亮,成績排名第七,算是優等生,平日她們是不往來的。而且皮皮還有點怕她:小菊成天拿著一把大傘,一言不合就跟人打架,她的主要對手是男生,經常被男生揍,女生一見她就怕得要命。所以小菊有個外號,叫「憤怒的小菊」。大家暗地裡把她看成是某種不穩定因素——在學校她會打架,嫁了人她會通姦,工作了她會貪汙,成功了她會犯罪,失敗了她會吸毒。她會有一個很生動很驚險的人生。
話說皮皮第一次和小菊打交道是在一次放學的路上。那天家麟打球培訓,她一個人回家。結果在校門外的小衚衕裡遇到了正在捱揍的張佩佩。揍她的人是汪萱,兩人正抱著互相撕扯對方的頭髮,個頭高挑的汪萱明顯佔了上風。
皮皮二話不說就衝了過去。
她原本只想勸架,後來汪萱揍了她一拳,她怒了,便幫著佩佩一起打。可是汪萱是學過武術的,兩個人都不是她的對手,汪萱一腳踹過去,正中皮皮的心窩,皮皮直直地倒下。佩佩拉著她就要跑,又被汪萱一個掃堂腿帶下。正在不敵之際,眼前忽地閃過一道黑影,辛小菊提著她的大傘就衝了上來,見汪萱沒兵器,將大傘往地上一撂,赤手空拳地和她打了起來。
倒也不是一番惡鬥,因為小菊太強勢,汪萱很快就被揍得無還手之力。可是她的嘴還很硬,嚷嚷著說要向老師報告。這一報告不打緊,作為宣傳委員的皮皮努力了一年的「優秀學生幹部」就要泡湯了。
後來小菊放了汪萱,她一邊罵一邊哭地跑了。皮皮仔細詢問方知,原來是佩佩先動的手,因為她實在受不了汪萱平日對她的「心理折磨」、「行為汙辱」和「口頭暴力」,決定以卵擊石地揍她一頓,不料自己完全不是她的對手。接著皮皮又問小菊:「你為什麼打汪萱?」據她所知,她們之間並無仇怨。小菊冷冷地來了一句:「平日就看她討厭,就想揍。」事了拂衣而去,只剩下皮皮和佩佩相互扶持,一瘸一拐地回到家,思考來日對策。
晚上在走廊遇到家麟,皮皮一面苦著臉將發生的事告訴他,一面嘆息自己快要溜走的「優秀學生幹部」。家麟聽了,半晌沒吱聲,接著淡淡地說:「不要緊,她不會打小報告的。這事我去替你解決吧。」果然過了一個多月都沒動靜,緊接著皮皮如願以償地拿到了「優秀學生幹部」的證書。
皮皮請家麟吃冰棒,滿腹心事地問他:「汪萱的事你是怎麼解決的?」
「嗯,那個,」家麟說,「我帶她玩了一趟中山公園。」
皮皮怒了:「你犧牲色相啊?」
「嗯,犧牲了。」
「說說看,都幹了些什麼?kiss了沒?」
「說什麼呀。」
「上次你打球摔了,她還跑醫務室幫你拿藥呢。」
「有這事嗎?」
「那你喜歡她不?」
「不喜歡。」
因為這件事,皮皮很感謝小菊,覺得她既神秘又仗義,有點崇拜她。後來小菊高考失利,分數考得比她還低,便沒有上大學,在社會上混著,四處打工。她們沒有聯絡,直到皮皮進了報社,偶爾去馬路對面的麥當勞吃飯,這才發現小菊在裡面打工,有時當收銀員,有時做漢堡包。兩人漸漸地親近了。
過了公園,迎面一幢氣派的白色大廈,有大理石臺階和漢白玉扶手,門前還立著兩座石獅。皮皮對了對門牌號,正是本省有名的「桃園商務會所」。賀蘭靜霆要參加的冬季玉器拍賣會便在這裡舉行。
在地鐵裡皮皮就已翻過了衛青檀替她準備的小冊子。裡面有新石器晚期的獸面玉圭、良渚時代的玉鐲、商代的龍紋玉璧、宋代的雙子玉盤以及不少乾隆時期的玉雕和擺件。當然也有賀蘭靜霆關注的那件戰國玉虎。
無論哪一種,起拍的底價都在十萬元以上。
她從皮包裡取出錄音筆和採訪本,跛著腳進了大廳,正要往裡走,忽被一個西裝筆挺的工作人員攔住:「小姐,請出示您的邀請函。」
「我是記者。」皮皮拿出記者證。
「對不起,這是私人高階會所,本次拍賣會嚴格控制人數,記者也需要邀請函。」他面無表情地看了一眼皮皮,「同時我們也要求正式著裝。這些在邀請函裡都已經交代了。」
皮皮覺得「正式著裝」的意思是,她應當穿皮鞋。她本來倒是想穿皮鞋的,因為腳腫了,只能穿比較寬大的旅遊鞋,還是很舊的一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記者們操持輿論、無孔不入,一向自視為無冕之王。皮皮也自覺遵循這個行規,以為不會有人攔她,所以穿得很隨便:下身牛仔褲、上身白毛衣,外加一件厚厚的羽絨服。
她尷尬地東張西望,想看看賀蘭靜霆來了沒有。沒看見賀蘭,卻看見了一個她好久沒見,也不想看見的人。
汪萱。
畢業後,點點滴滴的訊息傳過來,原來汪萱的父親主管經濟,在本地政界很有背景。她的男友是某富豪的大公子,長她十歲,聽說已經向她求婚了。皮皮只知道汪萱大學畢業分入銀行,不知道具體工作是什麼。
挽著一位中年才俊,款款拾級而上的汪萱打扮得豔光四射、高貴得體。身邊的俊男非常紳士地替她脫下了皮大衣,露出一件湖綠色的手繡真絲旗袍,淡黃的滾邊裹著尚未豐滿的身軀,清雅奪人。
皮皮低頭,假裝看別處。
不料汪萱偏偏看見了她,撇開同伴徑直走過來,對她笑了笑,算是打招呼。接著,半是安撫半是挑釁地對那個工作人員說:「小錢,你睜隻眼閉隻眼,就讓她進去吧。她肯定是閨秀,只是不出於大家。」
皮皮抬起頭,目光直視汪萱的臉,也笑了:「我當然也是被人邀請的——不然,我又不是大戶,怎麼會到這裡來暴發呢?」
「請問,」那個工作人員了一眼她的記者證,不冷不熱地道,「關小姐,是誰邀請的你?」
「賀蘭靜霆。」
「賀蘭先生?」那人微微一怔,掏出手機,「稍等,我給他打個電話。」沒等撥號,又掛掉了,指著玻璃門外:「這不是賀蘭先生嗎?」
天地間不知何時飄起了小雪,街上風煙凌亂,煢煢孑立一個人影。
說到「正式」,皮皮覺得,賀蘭靜霆的衣服絕對談不上正式。薄薄的一件黑色風衣,褲子和鞋子都是帆布的,乾乾淨淨,簡簡單單。穿在別人身上就是寒酸,偏偏穿在他身上就成了清貴。
他是這裡的貴客,也是常客。剛從汽車上下來,一位等候已久的工作人員便搶步迎了上去,耳語數句之後,將他引向大門右側的盲人通道。
拍賣開始之前,通常都有一個小型的接待酒會。大廳很寬敞,設計卻是維多利亞式的,沙發和地毯的花紋都很熱鬧,在這寒冷的冬季堆出一股融融的暖意。水晶燈下的棗木長桌鋪著垂地的錦布,上面滿放著咖啡、茶、酒、水果和糕點。身穿禮服的侍應生託著茶盤四處走動,向客人提供紅酒和甜品。客人差不多到齊了,男士西裝革履,女士曳地長裙,人聲喁喁,言笑晏晏。除了沒有探戈舞會,這情景簡直酷似電影《真實的謊言》的開場。
皮皮忽然覺得記者並不是一個那麼有趣的職業。他們像透明的氣體在各種場合穿梭,除了帶走幾張照片,不留下任何形跡。他們也與各色人等打交道,報道寫完,便也不再來往。他們好像參與了很多事,卻又和這些事沒什麼本質的關係。一張嘴、一支筆、一個鏡頭——這就是記者。
「靜霆,」汪萱一面從手袋中出示邀請函,一面跟他打招呼,話音中夾著一絲親暱,「到得這麼早,真是頭一回。蘇誠說,上次你搶走了他的一對唐代玉馬,今天他可要來報仇了。」
汪萱的聲音非常動聽,是那種柔媚的含著少女稚氣的聲音。以前在高中她就是廣播員,也經常報幕。也許是出於本能的反感,皮皮覺得她的聲音裡有點裝腔作勢。怎麼說呢?汪萱就屬於那種女人見了她就會嘆息自己命運的人。家世好,成績好,長相也好。從小到大男友如雲,挑了又挑,命中註定要過上等人的生活。其實皮皮倒不是反感這些。若說到家世、成績、長相,田欣也不差。但她就不討厭田欣。
皮皮煩的只是一些不值一提的小事。比如汪萱上課總是看小說,排名卻總在前三。比如考試前她總說沒準備好,光顧著看影碟,忘記了複習,考完了卻總是第一個交卷。想抄她的作業從來不給,下課纏著老師說話半天不讓人家走……當然,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她從來不理佩佩,不得不說話時也是萬分鄙薄的口氣。別人只當她們之間有宿仇,其實,汪萱對成績差的同學態度相當一致。
還記得有一次放學下暴雨,家麟參加球賽沒回來,皮皮想和汪萱共用傘到車站,期期艾艾地開了口,汪萱卻說已經答應送別人了。說罷,一個人徑直就走了。皮皮眼睜睜地看著她獨自等車,獨自上車,這才明白剛才的一番話不過是託詞,她只是不屑與自己共傘。
那一天,皮皮在學校等了足足一個多小時,雨也沒停。倒是家麟打球回來了,滿頭的汗,臉上冒著熱氣。那時的家麟已經有很高的個子了,麥色的肌膚,瘦長的臉,五官生動明晰,眉宇間滿是陽光。家麟也沒帶傘,卻不肯等。他的夾克是防水的,把夾克一脫,遮住皮皮的頭頂,就帶著她衝進暴雨之中。他們一面跑一面尖叫,兩人都淋成了落湯雞。
那是一個炎熱的初夏,家麟只穿著件白色的背心。風馳雨嘯,電閃雷鳴,空中是枝狀的霹靂,雲層間透著紅光。皮皮堵住耳朵往家麟的懷裡躲,他便順勢摟了一下皮皮。
在此之前,雖是天天一起回家,皮皮卻連家麟的手指都沒碰過。
那天夜裡,皮皮做了有生以來的第一個春夢。夢見穿著白背心的家麟手拿毛筆,蘸著空中的雨水,在自己赤裸的身上寫字。
一懷情愫,從此一發不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