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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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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這一天的旅行對他來說一切如常。他被烈日,酷暑,外加那時時在眼前跳動的藍色窗簾弄得頭暈目眩,無暇顧及周圍。只是事後,當他在雜亂無章的感受、極不連貫的思緒中搜尋時,才能追回一點準確的記憶。

從洛桑開始一切正好相反,不管是自己的事情還是別人的事情都變得極為清晰,精確度可與達格雷相機相比。他彷彿突然有了分身術,活生生的他卻也冷眼觀察到另一個朱斯坦·卡爾馬,只見他身材粗壯,正在朝前奔跑,汗水把棕色的頭髮緊貼在額頭,突然他停下了,在五號站臺上踟躕不前,兩隻手提箱放在身邊。

的確,從那一時刻開始他就面臨著一項選擇。他有一系列的決定要做,他決計按上流社會有教養的人的標準權衡一切,因為他的舉止一向是以此為準的,既帶有一定的毅力,可能也帶有一定的謙遜。

在威尼斯令人眼花繚亂的告別場合,他印象最深的是穿著紅色游泳衣,手拿冰糕的女兒。他隱約覺察到坐在身邊的一個男人上下打量著他。後來他又注意到這個人手裡還拿著一張用斯拉夫文字印刷的報紙。

這個人一步步地通過一些細微的問題探詢他的生活、家人以及拖的工作情況,而他則俯首貼耳地和盤托出,他真為此感到有些羞愧。

為什麼陌生人在他心目中非同一般人呢?他的外表,除了鎮定,除了那雙彷彿無視一切而實際攝入一切的眼睛外,沒有任何一點可以吸引人的地方。

卡爾馬不勝感慨:“這是個強者!”

同他的老闆、諾義街上從前的五金商、後來變成工業家的約瑟夫·博德蘭一樣是個強者。並不把自己視為弱者的卡爾馬對那些不需要旁人扶植,不受章程約束,聆聽別人講話時不屑一笑,不論何時何地一概我行我素,毫不顧忌輿論的強者總有一些不可名狀的嫉妒。

拿他的老闆為例,他需要把自己視為上流社會有教養的人嗎?他同車的旅伴是有教養的人或力圖於做一個有教養的人嗎?

對於後者,首要的問題是弄清應不應該把他失蹤的訊息告訴什麼人,比如說車站站長或警察分署署長。

卡爾馬不是已經含蓄地對在布瑞格檢查護照的官員提到了這一情況嗎?

那個人走到遠處的車廂後,為什麼不能在布瑞格下車,然後混入人流離開車站?

話又說回來了,他有什麼權利介入呢?人家託付給他一項使命,使命這個詞重了點,應該是一件小小的傳送委託,無論什麼入都可以取代他去完成。在他口袋裡有一把寄存箱的鑰匙,有瑞士硬幣及乘出租汽車用的一張十法郎的票子。

他終於走進了地道,那兒同布瑞格一樣也賣巧克力,然後走上一號站臺。時間很充裕。他先走向寄存處,排了幾分鐘的隊把自己的兩隻箱子存了起來。金屬製的存放箱就在對面,每隻箱子上都有一個號碼。他找到155號,發現只需要付15法郎。

他現在還一無所知,也一無所料,但他的動作、他環視周圍的目光裡已出現一些偷偷摸摸的色彩,彷彿他此刻做的事情雖不一定該受譴責,但起碼也是暖昧的。

由於並不是他把手提箱存入箱內的,在看了箱子上的說明之後,他才知道收費標準為每日30生丁。這就是說,手提箱是五天以前放進來的。

這把鑰匙是在什麼情況下,又是通過什麼方式從這裡送到陌生人手中的呢?而這個人昨天晚上還在的裡稚斯特或貝爾格萊德。

當他把鑰匙插入鎖孔時,他覺得自己從此建立了與陌生人的某種同謀關係。可他又是什麼事件的同謀犯呢?

他往投幣口內塞進一枚一法郎的硬幣,接著又塞進去50生丁,轉動了鑰匙。當他確信沒有任何人在注意他時,便從裡面抽出一隻棕色手提箱。箱子既不重,也不大。可以說這是被商人們稱做檔案箱的那種東西,厚約15公分,長約70公分,寬25到30公分的樣子。

不一會兒,他已來到車站外面,踏上了停在那裡的頭一輛出租汽車。迎面看到一些大小夥子,身穿短褲,腳踏釘鞋,肩背墨綠色的登山包,頭戴綠色的帽子,外觀和明信片上的人物一模一樣。一股男性汗味和軍用飯盒味撲鼻而來,他們活象一群操練歸來計程車兵。

他該把放在錢夾內、那個人給他寫的那張紙拿出來了。他一直還沒顧上看一眼:

布尼翁街24號阿爾萊特·斯多布

“布尼翁大街24號,好象只有五分鐘的路。”

“可能連五分鐘都不用,除非是星期日。”

他忘記了今天是星期日,如果說他看到公路上擠滿了車,可市區的大街上卻空蕩蕩、靜悄悄的。

汽車爬坡、拐彎,再爬坡。洛桑城彷彿建在一座陡峭的斜坡上。他看到了大片的建築、醫院,以及窗戶後、平臺上的病人及護士們。

汽車在不知不覺中停住了。

“到了。”

這是建在醫院對面的一座現代化樓房。每套房子都帶有平臺。出祖汽車停在一家酒店前。酒店淡綠色的頂篷下襬著幾張圓桌。

“請等我一下,我只去幾分鐘。”

司機懶得張口回答,而卡爾馬卻突然產生了一種有罪的感覺。他按照一位陌生人草草地在一張從記事薄上撕下來的紙上寫的地址把手提箱送去,此舉並不違法,也不該受到指責。

那為什麼他如此害怕引起別人的注意,甚至懷疑起自己這身近於白色的義大利式西服來,認為必定引起了在露天平臺上喝咖啡及啤酒的人們的好寄了呢?

他原以為會同在巴黎一樣先遇到一間守門人的房間,不料只見到了一排排信箱,上面或插有名片,或有蘸水筆寫的名字。共有四排信箱,每排數目相等,無疑是與每層樓的房間相對應。阿爾萊特·斯多布的名字寫在第3排37號的下面。

他乘電梯來到一條相當長的走廊上。每扇門上也貼有一張名片或手寫的名字。門上均嵌有一個釦子大小的玻璃孔,房客在開門之前可以先觀察一下來訪者。

37號——走廊盡頭最後一扇門。他按了按門鈴。他此時如同處在一天中氣溫最高的時刻那樣大汗淋漓。一種不明緣由的驚慌向他襲來,他急切地想把事情趕緊了結。

在這扇用桃花心木或黃檀木做的門後面也許有一隻眼睛正透過玻璃孔在窺視他。

他等得不耐煩了,又按了按鈴,並伸長了耳朵。門始終紋絲不動。由於聽不到任何動靜,他不由自主地把手放在了門把上。

他並未用力,門卻啟開了,於是他朝前邁了一步。

“有人嗎?……斯多布小姐……有人嗎?……”

進門處迎面掛著一件米色的大衣。左邊有一扇門開著,門內是一間灑滿陽光的客廳。通向平臺的門也天開著,外面的風吹進來,窗簾也象在來自威尼斯的火車上那樣被吹得鼓漲起來。

“喂!有人嗎……”他遲遲疑疑地又喊了一聲,“沒有人嗎?”

他正準備把手提箱放在地上,走出去,把門關好,然後乘車回車站,突然在套著淺藍色外罩的沙發腳處看到一雙鞋,隨後是兩條腿、連衣褲,最後看到一個女人的頸項和棕色的頭髮。這個女人整個身體都趴在顏色比沙發罩的藍色還要深的地毯上面,一隻胳膊伸著,另一隻彎曲著收攏在身下。

他看不見她的臉,因為她俯臥著。也看不見血。他彎下身去摸了摸她的手。

“斯多布小姐……”

事情很清楚,斯多布小姐已經死了。他未加思索,亦未考慮可以採取什麼態度,便退了出去,迅速關上房門,連電梯也沒叫,徑直奔向樓梯。到了樓下,他才發覺手裡還拿著那個手提箱。

一瞬間,他曾想返身上樓,可是司機看見了他,從車裡伸出一隻胳膊把車門開啟了。

幸虧如此。否則他說不定得跑進小咖啡館去胡亂要上一杯酒借來保持鎮定。

“去車站?”

“對,去車站。”

車站,或者是其它地方,都無所謂,關鍵是要馬上離開此地。就在汽車拐上馬路時,他看見大樓的一個平臺上有一對男女正把胳膊肘兒支在欄杆上站著。另一個平臺有一個象她女兒一樣穿著紅游泳衣的孩子正蹲在一輛色彩豔麗的小車前玩耍。四樓上,影影綽綽地看出有位婦女正在曬日光浴,用的也是俯臥姿勢。

當時該怎麼辦?他好象記得三樓的客廳裡有一部電話,他是不是有責任立即呼叫警察局?他沒有想到。當時唯一的想法是儘快跑出門外。到這時他才看明白自己的處境。

在這座他生平第一次來到的城市裡,如果警察發現他站在這間陌生的房屋裡,面對一具陌生女人的屍體時,他該作何解釋呢?

“有人讓我把這隻手提箱轉交給她……”

“誰?”

“我不認識。是我從威尼斯乘火車來時與我同包廂的一位上了點年歲的男人。”

“他的姓名?地址?”

“我不知道。”

“他為什麼託你辦這件事?”

“因為他要繼續乘車前往日內瓦,而火車在車站只停三四分鐘。”

“還有別的車次嘛!”

“飛機在關壇【注】等著他。”(【注】關壇:地名——注)

“飛往哪兒?”

“他沒對我講。”

“可他卻把這隻提箱交給您,而且告訴您他要乘飛機。”

“是的。”

“那麼他此刻是在前往日內瓦的途中了?”

“我不那麼以為。”

“為什麼?”

“因為在過了聖普龍隧道之後就沒再見到過他。”

“您認為他能在火車過隧道時離開火車嗎?”

“我不知道。”

“您畢竟帶著箱子來了。他是在哪兒把它交給您的?”

“他沒有親目交給我。他給了我車站自動寄存箱的一把鑰匙……155號……我還記得號碼。他還給了我一點瑞士硬幣和乘出租汽車用的十法郎……”

這是不可能的!他臆想著屆時必定會有的場面。然後還要到警察分局的辦公室回答同樣的問題,接著再到調查法官的辦公室再重複一遍。

他沒有做任何壞事。事實上,他也沒有產生過要為人效勞的慾望。可以說是別人強迫他乾的,完全是在一種偶然的場合下給別人幫個小忙,他絕不是心甘情願地去敲阿爾萊特·斯多布的門的。儘管在他的錢夾裡放著一張寫有她名字的紙條,幾分鐘前他根本不認識她。

看她的樣子的確象是死了。兩手冰涼。他只知道她在高筒襪外面套了雙高跟鞋,穿著一身淺玫瑰紅的連衣裙,外表象個已婚婦女。在死神以某種方式襲擊她的時候,她正忙著穿衣服。

她當時只剩下穿連衣裙,隨後再提起放在沙發上的手提包了。

客廳的氣氛很有誘惑性。除了浴室、廚房外,可能還有一個房間?莫非是夜間把沙發改為床用?他不得而知。他一味地猜想,卻毫無結果。

然而,在被詢問此事時,他無權回答說一無所知。

“47法郎……”

他遞過去那張十法郎票子,同時心裡猶豫著是否可以把手提箱丟在車上。說不定在他乘車奔赴巴黎之前就會有人找到他,因為他那身奶油色的西裝在他從威尼斯到此地九個小時的旅途中已被揉搓得皺皺巴巴的,構成了一個極易辨認的特徵。

現在才六點半。在利都,多米尼克和孩子們已經穿上浴衣,帶著小桶、鏟子、吹圓了的氣球和鼓囊囊的口袋離開了海灘,返回寄宿戶,因為海灘上一到夜晚通常很涼。

“就同意我明天早上再洗澡吧,媽媽……你瞧我一點也不髒……”

每天晚上都來這一套!

“你們倆渾身都是沙子……”

“沙子並不髒……海水淨化一切。”

一般情況下,多米尼克就該呼叫了:“朱斯坦!讓他們聽話。只要你女兒不爭辯……”

他走進車站的洗漱間,又想把手提箱扔在那兒,但他明白,此舉肯定要被人發現,於是他又失望地走上來了。

他幾乎想一屁股坐在臺階上,用手托住腦袋,任憑事態發展了。

還要等差不多兩個小時,極其危險的兩個小時。

不管有沒有道理,他認為一乘上火車就會安全,特別是過了邊境之後。

他推開了一等車廂的餐廳門。沒有站立坎酒的酒吧,他只好坐下來要了瓶威士忌。這在他是很罕見的,他平時除了佐餐喝點葡萄酒外,幾乎不喝酒。使他產生品嚐香檳汽酒念頭的,正是那位陌生人。結果他一天之內喝了五、六瓶。

“我是個有教養的人!”

他一直是這樣的人。他辦事總是盡心竭力,就象他在那結束的海濱度假期間的所作所為那樣,儘管他從第一天起就十分反感。

寄宿戶的臥室很狹小,也沒有舒適的裝置。有時要等上半小時,走廊盡頭的淋浴室才能空出來。孩子們堅持讓父母房間與他們房間之間的門整夜開著,於是兩週之內他和妻子只能偶爾偷幾分鐘的空兒親熱親熱,中間還不時被多米尼克的“噓……”聲和“當心”聲打斷。

他有必要象個罪犯似地自我責備,並在行動上也真的象個罪犯嗎?

那位陌生人為什麼偏偏在火車穿越多莫多索拉與布瑞格之間漫長的聖普龍隧道時消失不見?一天來他的情緒絕不象一位準備自殺的人。

但是他找了個藉口——因為這越來越象是藉口了——他把一件似乎很重要的任務交給了一天前還不認識的卡爾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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