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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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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拉開幾英尺的距離站著聽了一會兒,逐漸適應了黑暗,分清了夜色中的各種景物。這種方法我們是從學校裡學來的。

我說:「有種想法一直在我腦子裡徘徊。一等兵羅賓斯在2點17分時看到的車前燈燈光並不是安-坎貝爾的車燈射出的。的確像你說的那樣,她駛向第6步槍射擊場時並沒有開前燈。當然,她知道衛兵在哪兒站崗,她不想引起他們的注意。她大約就在這兒關掉了車燈,在黑暗中駛完了餘下的路。在這樣的月光下開車不開燈也不成問題。她一點鐘從司令部聖-約翰中士那兒離開,就直接到這兒來見什麼人。其他哨所沒人看到過她,原因就在這兒。這樣分析合乎邏輯嗎?」

「如果你把這看成是一次事先訂好的約會,那麼到目前為止還合乎邏輯。」

「讓我們假定是這樣。她可以在短短的15分鐘內趕到這兒。」

「可能。」

「好。」我想把此事理出個頭緒來,於是繼續假定說,「那個人也許先到了這兒。」

「為什麼?」

「因為是她讓他這麼做的。她知道自己可能會被司令部的什麼事纏住,就從基地司令部打電話給那人個:‘12點半以前到那兒,等著我。’」

「有道理。」

「那麼,她要見的那個人也許原本沒有什麼理由或什麼事情需要到這兒來,所以他也許是開了輛小卡車來的。因為他知道哨所就設在這條路上,所以為了避開哨兵的視線,他把車開到這兒——第5射擊場,然後向左開下了公路。」我們離開大路走進了一個礫石鋪的停車場。

我對辛西婭說:「到第4和第6射擊場的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停車場。軍車就是停在這兒,讓去3個射擊場的人在這裡下車,然後調頭開走。人們就從這兒走向各自的射擊場。我過去在這兒時就是這樣。」

「只是他們不再用舊式步槍了。」

「對。為了避免留下車印,那個傢伙把車開上礫石地面。你跟我來。」我們走過礫石停車場,上面有著雜亂無章的數十條車轍印,然而,沒有一條能被清晰地拍下來或分辨出來。當我們走過第5步槍射擊場的露天看臺時,礫石變薄了,藉著手電筒的光我們能夠分辨出不該在那兒出現的卡車或小轎車的車轍印。這組車轍印一直延續到一排低矮的松樹旁,然後消失了。我說:「任何車停在這兒,從路上都無法看到,但他還是留下了車印。」

「保羅,這真不可思議。這些車轍印也許就是罪犯留下的。」

「這些車轍印可能就是那個等在這兒見安的人留下的。他不想讓憲兵巡邏隊看見他的車,也不想讓一點鐘左右經過這兒的送兵車看見。那輛送兵車是送一等兵羅賓斯到一公里外的彈藥庫上崗的。那人一點鐘以前把車停在這兒,然後往回走到第6步槍射擊場,再進廁所等著。等待的時候,他也許用過廁所,也許洗過臉和手,留下了用水的痕跡和頭髮。迄今為止還合邏輯吧?」

「是的。」

「我們走。」我和辛西婭找到了往回的小徑。這條用小圓木一個挨一個鋪成的小徑,在軍隊裡被稱做木頭路。路面上沒有留下腳印。我們沿著這條路走了大約100米,穿過灌木叢,一直走到第6射擊場廁所的後面,才停了下來。「好了。那傢伙就等在這兒,在廁所裡面或者在附近。他首先看到的就是去彈藥庫送羅賓斯上崗的卡車開了過去,過了一會兒,卡車又開了回來。卡車沒有一直沿著去基地中心的路,而是拐向通往喬丹機場的路,去送哨兵到飛機庫換崗,不然,這車也許會遇上迎面開來的安-坎貝爾的車。這是根據我住在這兒時的情形設想出來的。所以,安-坎貝爾可能沒和送兵車相遇,而是直接開車到了第6射擊場。基於某種考慮,她熄滅了車燈,把車停在了我們在路上找到的那個地方。這樣講行嗎?」

「可以。但這全是推測。」

「對。重演犯罪經過多半都是這樣的,你在這兒是找漏洞的,而不是告訴我我是在編造一切。」

「好吧。你接著說。」

「等在廁所附近的那個人看見她把車停在了路上,他就穿過這塊空地——」我開始朝著大路走去,辛西婭跟在後面。「他走近安-坎貝爾,她這時也許在車裡,也許在車旁。他告訴安送兵車來過又走了,每天的這個時間都是這樣。現在,除了偶然會經過這兒的憲兵巡邏隊,沒有什麼好擔心的了。巡邏隊不見得會到這兒來,這條路到第10射擊場就到頭了,一般車輛不會經過這兒。到這兒來的其他人只可能是哨所的軍官或士兵,不過換崗後他們不會這麼快就來到這兒,最大的可能是他們不願出來巡邏。另一個可能到這兒的人就是哨所值班軍官。而這天晚上,值班軍官就是安-坎貝爾上尉。還接著說嗎?」

「還有一點。為什麼她會開車到這兒來?如果她是為了性愛方面的約會,為什麼不把車藏起來呢?她到底為什麼要躺在離大路那麼近的步槍射擊場上呢?」

「我說不清楚。我只知道她不論做什麼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的,所以這一切都絕非偶然。每件事都是有預謀的,包括主動在一個月夜做值班軍官這件事。因此,她把車停在這兒有她自己的理由,選擇離大路50米的那個地方也是她自己的設計。」

「好吧……我們先不談這個。」

「那麼我接著說啦。我不知道她和那人之間發生過什麼,但是在離這兒不遠的路上,她摘下了手槍,脫去了除胸罩和內褲以外的所有衣服。她腳上粘了一個瀝青黑點。她和那人走在射擊區之間被踩得很結實的小徑上。她的衣服和手槍也許就在她身後的吉普車裡。她,或者是那個人拿著帳篷樁子、事先截好的繩子和一把小錘。他們就在那個射擊靶下面選好了地點。」我們倆放眼向射擊場望去,帳篷依然撐著,防水帆布鋪在地上,形成了一條小路,伸向屍體躺過的地方。我問辛西婭:「到目前為止,聽起來怎麼樣?」

「這案子有它內在的邏輯,可我還沒找到。」

「我也沒有。不過這差不多就是所發生的一切了。」我說,「我們走吧。」我們沿著防水帆布鋪的小路走過去,站在帳篷底下。辛西婭用手電照了照安-坎貝爾躺過的地方,照出了一個用白粉筆畫出的四肢伸開的人體輪廓,帶有黃色標記的小旗插在帳篷樁子原來插過的洞裡。

辛西婭說:「這兒不該派憲兵隊看守嗎?」

「應該。肯特也許疏忽了。」我朝月光下的步槍射擊場望去,50個栩栩如生的靶子立在那兒,就像一排步兵正爭相穿過灌木林。我對辛西婭說:「顯然,這種景象對安-坎貝爾來說是某種象徵——荷槍實彈計程車兵來輪姦她,或者來觀看她赤裸裸地被捆在地上的樣子——或者天知道她要去創造或者去表現什麼。」

辛西婭說:「好吧,他們就站在這兒。安只穿著短褲,帶著胸罩。如果他們是同謀的話,就是那男人拿著性交工具。他沒有武裝起來,她與他充分合作。」

「對。他們一起用每條繩子的一頭捆住了她的手和腳。也許就在這時,她脫掉了胸罩和內褲,並把內褲纏在脖子上,因為我們沒發現它們沾有泥土。」

「她為什麼戴著胸罩?」

「我說不準。但也許她沒有經過什麼思考就那麼戴著沒取下來,後來就把它扔到了我們發現它的地方。這是他們早就計劃好的。不過他們有點兒緊張,這一點可以理解。這樣推測行嗎?」

「可以。我甚至說起這些都覺得緊張。」

「然後,他們選擇了這個射擊靶下面的這塊地方,她四肢伸開躺在這兒,他把4個樁子敲進地裡。」

「這不會發出聲音嗎?」

「樁子是聚乙烯的,也許他還用手絹捂住樁子,減弱了聲音。風是從一公里外的哨所方向吹過來的,羅賓斯甚至連關車門的聲音也沒聽見。」

「好吧。」辛西婭說,「樁子被敲進去了,他把她的手腳捆在了樁子上。」

「對。然後他把那根長繩子墊著內褲纏在她的脖子上。」

「那麼,她這時的樣子就是我們發現她時的樣子了。」

「是的,」我說,「只是這時候她還活著。」

辛西婭將一隻手插進褲兜裡,眼睛盯著手電筒光已消失的那個地方,顯然是陷入了沉思。她說:「他跪在她身邊,把繩子勒緊引起她性窒息。也許他用他的手指或者別的什麼東西刺激她,使她達到高xdx潮……」辛西婭補充說,「他也許進行了手淫,不過我們在她身上沒發現精斑。也許他還拍了照。費了這麼大勁兒之後,拍照是很平常的。我就曾經接過一個又有錄音又有錄影的案子……」停了一會兒她又接著說,「好了……她得到了滿足,他也得到了。她想鬆開繩子,可就在這時,出於某種原因他朝她撲過去,把她勒死了。也許他這麼做是早有蓄謀的,也許憑良心說是他在行動過程中失手把她勒死的。」她看著我,「是這樣嗎?」

「是的。我想是的。」

「但這並不那麼簡單。」辛西婭提醒我說,「她的衣服、身份牌、西點軍校的戒指和手槍都不見了。」

「我知道,這是個問題。」我說,「我們回到紀念品問題上了。」

「對,它們一定是被拿去做了紀念品。但是你知道,如果我剛在步槍射擊場殺死了將軍的女兒,不論是蓄意謀殺還是一時失手,我決不會把她的衣服放在我車裡,帶著這些足以把我送到行刑隊面前的證據到處跑。」

「不可能,是嗎?但請你記住,她的手錶還戴在手上,這又是為什麼呢?」

「我不知道,」辛西婭答道,「也許沒有意義。」

「也許。我們走吧。」我們又沿著防水帆布鋪的路走回安-坎貝爾停車的路上。「好,」我說,「那個男人走回車旁邊,拿走了她的軍服、頭盔、身份牌、襪子、靴子和其他東西,卻把她的手提包留在了汽車座位上。」

「他也許把手提包忘了。男人經常這樣。我以前見過。」

我們朝那個廁所走去。「那人拿著這些東西,穿過草地,走過露天看臺,經過了廁所,找到了那條木頭路。他是不會走大路的。」

「對。」

「好啦,如果他們是1點15分開始的,那麼這時大約是2點15分,就算再多給他們幾分鐘,但不能再晚了,因為羅賓斯在2點17分時看到了車前燈的燈光。」

「她敢擔保那不是安-坎貝爾的汽車的燈光?」

「我做了個很大膽的設想,她提前來到這兒,而且來時沒開車燈。所以,當另一輛車開過來看見了她的車時,駕車人停下車,關掉車燈,下了車。這就是羅賓斯2點17分時看到的情況。」

「這人能從路上看見安-坎貝爾,對嗎?」

「聖-約翰中士就看見了。月亮快圓了。任何人看到停著的汽車都會往四周看看。隔著50米遠,這人一定能看見射擊場上有什麼東西。辨認出一個人的形體,特別是裸體,幾乎是人的本能。我們都曾聽說過這樣的故事——有人走在樹林裡,看見地下躺著個人,等等。」

「好吧。那麼這人做了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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