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你的剩酒,然後滾吧。」
基思將二十美元放在吧檯上,對比利說:「把這拿去,回家吧。我走之前哪天會來看你的。」
「嗨,太好了,夥計。再見。」比利望著他離去,揮著手。「很高興碰到你,基思。」
基思走出屋,呼吸著外面的新鮮空氣。老驛站在縣府廣場的另一側。基思過了街,漫步穿越廣場公園。
一些人坐在裝飾華麗的燈柱下的長椅上,有幾對夫婦在散步,基思見到一條空著的長椅,過去坐了下來。他前面有座南北戰爭紀念雕像,是一個巨大的持槍聯邦士兵的青銅雕塑,雕塑的花崗石基座上刻著在南北戰爭中陣亡的幾百名斯潘塞縣軍人的名字。
藉著燈柱的燈光,從他坐的地方可以看見其他的戰爭紀念物。他對這些紀念物很熟悉,首先是一塊印第安戰爭的紀念碑,然後是墨西哥戰爭,沿著時間順序一次次的戰爭,直至越南戰爭。越戰的紀念物只是一塊簡單的青銅牌子,上面鐫刻著陣亡者的姓名。他想,小城鎮的人民能記得他們,這很好;但他也注意到,自從南北戰爭以來,這些紀念物變得越來越小,也越來越沒有氣派,似乎城裡人對這一切感到灰心了。
夜色宜人,他坐了一小會兒。小城裡星期五晚上能做的事是有限的。他不覺微笑了一下,回想起倫敦、羅馬、巴黎、華盛頓和其他地方的夜晚。他不知自己是否真的還能再住在這裡。他想是可以的。只要有個伴兒,他可以回到一種簡單的生活中去。
他環顧四周,看到賣冰淇淋的卡車亮著燈,一群人圍車站著。他曾尋思,星期五晚上進城也許能看到安妮。巴克斯特夫婦會下館子吃飯嗎?他們在星期五晚上一起上街購物嗎?他不得而知。
他想起他和安妮坐在這個廣場公園裡,一談就是幾個鐘頭的夏夜。他尤其記得上大學前的那個夏天,那時戰爭還沒有爆發;肯尼迪總統還沒有被刺殺;毒品還沒有出現;斯潘塞縣以外還有個大世界;他和他的國家一樣還非常年輕,充滿希望;有人娶了隔壁的姑娘,星期天去姻親家吃晚飯。
他還記得,他的朋友們曾聚滿了這個廣場公園;女孩們穿著裙子,男孩們理著短髮。剛發明不久的電晶體收音機裡播放著「彼得-保羅-瑪麗」樂隊、瓊-貝茲、狄翁以及「貓王」埃爾維斯的歌曲,音量開得很低。
那時人們喜歡抽紐波特產的薄荷煙,不是大麻,可卡因還是倒入口中喝的,而不是用鼻子吸。男女可以手挽手,但如果躲在樹叢後親嘴被人抓住的話,馬上就會被帶到街對面的警察局,值勤的老警長會狠狠地把他們教訓一通。
世界即將爆發大事,這已經有跡象,但無人能預言最後到底會發生什麼。基思回想起,一九六三年的夏天被稱為美國最後一個清白的夏天,而這個夏天肯定也是他本人最後一個清白的夏天,因為他在安妮-普倫蒂斯的臥室裡失去了童貞。
在安妮之前,他從沒見到過裸體的女人,即使在圖片中或電影中也沒見過。《花花公子》雜誌在一九六三年就已經存在了,可在斯潘塞縣還看不到;色情電影在到達斯潘塞城之前就被審查剪輯過了。因此,他渾然不知裸體女人是什麼樣的,更不用說女人的私處了。他不禁笑起來,回憶起他們做愛時笨手笨腳想做得更好一點的情景。她同他一樣毫無經驗,可她的性本能要強一些。他有避孕套,就藏在錢包裡,那是一個比他大的男孩在托萊多市買了一盒,再以兩美元的價格賣一隻給他的,那時兩美元可算是一筆鉅款了。他想:「如果我們當時知道未來等待我們的是什麼,一定會想讓那個夏天永遠繼續下去。」
基思站起身,開始走動。附近一個錄放機響起說唱樂,幾個十幾歲的男孩圍成一圈坐在草地上玩掌上游戲機,而幾個老年人坐在長椅上。一對青年男女並排躺在草坪上,互相摟抱著,只嫌衣服穿多了太不方便。
基思回想起那個夏天,還有那個秋天。他和安妮成了一對天造地生的戀人,沉湎於各種性愛試驗、新發現、年輕人特有的熱情和耐力。那時沒有性方面的書籍,沒有x級的錄影片,沒有揭示性奧秘的指南,但他們以令人難以置信的方式,憑本能學會了十幾種不同的做愛姿勢、說下流話、扮演角色,他不明白這些都是從哪裡學來的,有時他們會開玩笑地指責對方有很長的性生活歷史,看過當時歐洲拍的非法黃色電影,或者從朋友那裡打聽過性知識。其實,他們都還是童貞未失,對性一無所知,但兩人都有很強的好奇心,並且令人驚奇地毫無顧忌。
他們一有機會就顛鸞倒鳳,不分地點,可還是保守著秘密;那時候的戀人們都不得不這樣做。
離家上大學後,他們可以公開一些了,但宿舍是男女分開的,看管很嚴。汽車旅館也不接待野鴛鴦,所以他們有兩年只能借校園外已婚朋友住的公寓雲雨一番。最後,安妮在一家五金店樓上租了一個房間以供魚水之歡,但他們仍然得分開住在宿舍裡。
基思再次尋思,他們為什麼不當時就結婚。他想,也許他們那時不想破壞這段羅曼史,不想破壞偷嚐禁果的神秘和滋味。他們身處與世隔絕的大學校園裡,一切可以從容不迫,無需倉促,也沒有任何不安全感。
然後就是大學畢業,並來了徵兵通知。他認識的男人有一半並不把徵兵通知看成拿起武器的號召,而是看成去教堂舉行婚禮的號召。結婚並不能使人免服兵役,但結婚計程車兵在軍中生活要好過些。結婚計程車兵在新兵訓練後可以不用站崗,有額外的津貼,被派去進行殘酷廝殺的可能性也小了。
但他們從未嚴肅地討論過結婚的事。他想:歸根到底,我們的夢想不同,她喜歡校園生活,而我對冒險躍躍欲試。
他們曾是知音、朋友、情人。他們曾經有過共同的思想、感受和情感。他們曾經共享金錢、汽車以及六年多的生活。但由於彼此之間太沒有遮蔽了,反而誰都沒有提起未來這一話題,誰都不想傷害對方,最後,他在她床邊彎下腰,吻吻她,就啟程遠行了。
基思幾乎已走到廣場公園的另一端,他能看見街對面的老驛站。
他聽到左側有嘈雜的聲音,轉過身來。在一條交叉道上約三十英尺遠的地方站著兩名穿制服的警察,他們在朝一個躺在廣場公園長椅上的人叫嚷,其中一個警察用警棍敲打著那人的鞋底。「起來!站起來!」
那人搖搖晃晃地站起來,基思藉著路燈的亮光認出他是比利-馬隆。
一個警察說:「我告訴過你不要睡在這裡。」
另一個警察吼道:「該死的醉鬼!我討厭看見你在這裡!你這個二流子!」
基思真想告訴這兩個年輕人,比利-馬隆曾是身經百戰的老戰士,曾是斯潘塞城的橄欖球選手,是一個父親和丈夫,但他站在那裡,想看看這事是否就到此為止了。
事情並沒有到此為止。兩個警察逼著比利背靠一棵樹,面對面對他橫加咒罵:「告訴你別待在城裡!這裡誰也不想見你!你就是不聽,是不是?」
比利背靠樹站著,突然吼道:「放開我!我礙誰的事了?放開我!」
一個警察舉起了警棍,比利用雙手矇住了臉和頭。基思朝前跨出一步,但警察只在比利頭頂上的樹幹上打了一下。兩個警察都笑了,其中一個對他說:「再說說看,你要對巴克斯特警長怎麼樣?來,你這個蘭博1,說說看。」他們又大笑。
1蘭博:美國影片《第一滴血》中的英雄人物,強壯剽悍,擅長使用暴力,由著名影星史泰龍扮演。
比利此刻似乎不太恐懼了,直視著他們兩人。他說:「我要宰了他。我是個老兵,我要宰了他。你們告訴他我總有一天要宰了他,跟他說去!」
「為什麼?說說看,為什麼?」
「因為……因為……」
「得了,別不好意思。因為他睡了你老婆,對嗎?巴克斯特警長睡了你老婆。」
比利突然雙膝軟了下去,用手捂住了臉。他開始抽泣起來。「叫他別碰我老婆。叫他歇手吧。別碰我老婆。歇手吧,歇手吧……」
兩個警察大笑著。有一個說道:「起來。我們又要帶你進去了。」
可比利在地上縮成一團,哭泣著。
有個警察抓住了他的長髮。「站起來。」
基思走上前去,對他們說:「放開他。」
他們轉身面對著他。一個警察冷冷地、帶著一種職業腔說:「請讓開,先生,我們在執行公務。」
「不,你們這不是在執行公務,是在折磨他。放開他。」
「先生,我只得請你——」
另一個警察捅捅他的夥伴,說道:「喂,他是……」他在夥伴耳旁嘀咕了幾句,兩人都對基思看看。為首的那個朝基思走近一步,說道:「如果你不走開,我就以妨礙公務的罪名逮捕你。」
「你們這不是在公正地執行公務。如果你們逮捕我或逮捕他,我將把我在這裡看到和聽到的一字不差地報告地方檢察官。我要控告你們兩個。」
兩個警察和基思相互對視良久。最後,一個警察對他說:「誰會相信你呢?」
「那我們等著瞧吧。」
另一個警察說:「你在威脅我們嗎?」
基思不理睬他們,朝比利走去。他扶比利起來,將他的胳膊架在自己肩上,攙著他朝街上走去。
一個警察朝基思叫嚷道:「你會為今晚的事付出代價的,先生。你一定會付出代價。」
基思將比利攙上人行道,繞廣場公園向汽車走去。
比利的步子跌跌撞撞,但基思還是架著他往前走。
最後,比利說:「噯,出什麼事了?我們這是去哪兒?」
「回家。」
「好吧,可別這麼快。」他掙脫基思,自己在人行道上走,基思跟在他後面,以便在他要摔倒時扶住他。比利不停地喃喃自語:「該死的警察總是找老子麻煩,媽的,我從不觸犯任何人……他們卻總跟我過不去……他睡了我老婆,然後——」
「別說了。」
人行道上的人們看著他們,給他們讓出很寬的路。
「那個狗孃養的……然後他竟嘲笑我……他說她是個便宜騷貨,他已經玩膩了她……」
基思說道:「閉嘴!該死的,快閉嘴!」他抓住比利的胳膊,拽他到街上,把他推進自己的雪佛蘭車裡。
基思駛出城外,朝西開去。「這是哪兒?你住在什麼地方?」
比利癱在前座上,腦袋左右搖晃。「8號國道……哦,我想吐。」
基思搖下乘客一端的車窗,將比利的腦袋推出窗外。「朝外吐吧。」
比利嘴巴發出嘔吐的聲音,但吐不出來。「哦,把車停下……」
基思找到了老考利農場,穀倉牆上刷著這家人的姓氏。他開近黑乎乎的農舍,在一輛破舊的藍色敞篷小卡車後面停下,然後將比利拖出車,拖到門廊上放下。正如基思所猜想的那樣,前門沒上鎖。他幾乎是抱著比利進了屋,摸黑找到了起居室,把比利扔在沙發上。他走開了,然後又走回來,將他的姿勢擺得舒服一點,給他脫掉鞋子,再準備離開。
比利叫道:「基思。喂,基思。」
基思轉過身。「怎麼?」
「真高興碰到你,夥計。嗨,真高興……」
基思將臉湊近比利,用低沉而清晰的聲音說:「拿出點樣子來,戰士。」
比利的眼睛睜大了,強迫自己清楚地回答道:「是,長官。」
基思向前門走去,他離開時聽到比利在叫:「喂,夥計,這次算我欠你的。」
基思跨進雪佛蘭車,駛上縣級公路。一輛斯潘塞城的警車停在路肩。基思繼續開著,等待警車開前燈跟蹤他,但那輛車沒有隨他而來。他猜想警察是不是又要去糾纏比利了,考慮要不要再折回去看看,但轉念一想,自己今晚已經夠走運的了,別再惹麻煩。
車開了約一半路程,基思發現另一輛斯潘塞城的警車開著大燈跟在後面。
基思駛近了去他家的拐彎處,停下車。警車也在後面停下了,離他的車只有幾英尺遠,基思端坐在車中,警察們也坐著不動。他們都靜靜地坐了五分鐘,然後,基思拐進了他家的車道,而那輛警車繼續沿著公路開去。
顯然,這場比賽在逐漸升溫。他沒把車停到屋後去,而是停在門廊附近,從前門進了屋。
他直接走上樓去,從櫥裡拿出他的9毫米格勞克手槍,裝上子彈,放在床頭櫃上。
他脫了衣服上床。他渾身的熱血還在流動,怎麼也睡不著,但終於沉入了一種半睡眠的狀態。這身本領是他在越南學會的,又在其他地方得到了完善,他的身體在休息,可他的所有知覺都一觸即醒。
他的思緒在向四處遊散;平時如果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思想,他是不會允許自己這樣的。他的大腦告訴他,家已成了他最後的戰場;正如他一向所知,只要他回家,家就會變成戰場。這是個潛意識裡的秘密,這些年來他一直不肯承認這一點。他對克利夫-巴克斯特的記憶絕不像他對波特夫婦透露的那樣模糊,也不像他自己以為的那樣稍縱即逝,其實,他對這個橫行霸道的混蛋記得很清楚,記得克利夫-巴克斯特曾不止一次惹過他;記得巴克斯特在橄欖球比賽時總是在看臺上罵罵咧咧;清楚地記得克利夫-巴克斯特在課堂上、學校舞會上和游泳池裡總是盯著安妮-普倫蒂斯。他還記得有一年秋天發生的事:當時學生們乘運草車出遊,巴克斯特將手放在安妮屁股上,將她託上運草車。
他那時就應該有所行動,但安妮似乎對克利夫-巴克斯特毫無察覺。基思明白,最能讓巴克斯特這號人惱怒的就是忽視他的存在。事實上,當時巴克斯特的惱怒逐月上升,基思能看出這點。不過克利夫-巴克斯特很精明,沒有幹出太出格的事。最後他當然會越軌的,但六月份到了,基思和安妮中學畢業,雙雙上了大學。
基思一直沒弄明白巴克斯特是對安妮真有興趣,還是在用另一種方式氣氣基思,因為克利夫-巴克斯特似乎毫無緣由地憎恨基思,當基思聽說克利夫-巴克斯特同安妮-普倫蒂斯結婚時,與其說他對安妮或克利夫-巴克斯特感到氣惱,倒不如說他被這訊息驚呆了。這對他來說,彷彿是天堂和地獄錯了位,他對人性所堅信不疑的東西都錯了。隨著歲月的流逝,他對男女之間不斷變化的事有了更深的認識,他開始理解克利夫-巴克斯特和安妮-普倫蒂斯結合在一起的緣由了。
基思尋思,如果他當時把巴克斯特叫出來,將學校裡的這個惡棍狠狠揍一頓——從體力上講是完全做得到的,那麼現在會不會是另一種局面呢?他現在考慮要做這件在中學時未曾做的事。但如果他真的選擇正面衝突這種辦法,恐怕事情不會像中學生打架那麼簡單了。
大約午夜時分,電話鈴響了,但拎起電話對方卻沒有聲音。稍過片刻,公路那邊有人在按汽車喇叭。電話鈴又響了幾遍,基思乾脆把話筒從電話座上取下了。
下半夜倒是很安寧,他睡著了幾個小時。
黎明時分,他給斯潘塞城警察局打了個電話,報了自己的姓名,然後說要跟巴克斯特警長通話。
值班警官似乎有點吃驚,然後答道:「他不在。」
「那給帶個口信。告訴他,基思-蘭德里要跟他見個面。」
「是嗎?什麼地點?什麼時間?」
「今天晚上八點,在中學後面。」
「哪裡?」
「你聽見了我說的。告訴他單獨來。」
「我會告訴他的。」
基思掛了電話。「遲做總比不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