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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6)(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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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反覆思考。

醞釀謊言,他說,如此快速地編造謊言,必須很聰明才是,恐怕你還不行。

那好吧,我很笨,但並不是我說過或許對我很不利的話。阿布若是想以我的臉來估計我說的是真話還是謊言,我還沒有笨到讓別人如此欺負我的地步。有時候,他的眼睛很冷漠,有時候它們又對我產生渴望厖

有時候,莉莉在我心裡,盯著阿布的眼睛看了太久。

我的鞋子在桌子下摸索,房間裡就不覺得太悄無聲息了。

那棵樹上有一片葉子

茶裡有水

錢裡有紙

那顆心上有一片錯掉落的雪花

一首冬季和夏季之歌,但這是外面的世界。人們頭上有樹葉和雪花,就會馬上落入別人的圈套。我不知道這種樹的名字,否則我不會為這棵樹歌唱,而一定會為白蠟樹、金合歡樹、楊樹歌唱。我轉動仍在生長的襯衣的紐扣。從那張小桌子那兒看去,我還從沒有像那位少校一樣,如此靠近那些樹枝。我們同時注視著那棵樹,我很想問:

這是一棵什麼樣的樹?

這可能就是一種消遣吧。他肯定不願意回答,而是將椅子挪到前面,而且就在褲腿在踝骨旁邊來回滑動的時候,或許轉動他的印章戒指,或者用他的鉛筆頭玩,然後反問道:

你為什麼必須知道呢?

那我還能說什麼呢?他同樣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我總是穿同樣的襯衣,正如他戴著那隻印章戒指一樣。他不知道,為什麼我要轉動那粒大紐扣。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的桌子上總是放著火柴那麼短的已經咬爛了的鉛筆。男人們戴著印章戒指,女人們戴著耳環。人們迷信結婚戒指,直到老死都不會從手裡脫下。如果男人去世了,那名寡婦就拿下他的戒指,日夜戴在她的中指上。和所有已婚人士一樣,阿布上班時一直戴著那隻細小的結婚戒指。我覺得,只有那隻印章戒指和他的工作不相配,既折磨首飾,也折磨人。他長得一點兒也不醜,如果這不是他的戒指,那麼他是很英俊的。就連他的眼睛、臉頰以及腦袋邊上的耳垂,也很漂亮。無疑地,莉莉一定很喜歡伸出自己的手來,去撫摩他,有朝一日把他作為戀人介紹給我。

他多好看呀,我一定這麼說。

人們可以對莉莉的漂亮置之不理,肉眼所見真叫人蠢蠢欲動,但這不是罪過。她的鼻子、彎脖、耳朵、膝蓋,人們在蠢蠢欲動之餘,真有種突然想去保護它們的衝動,用手去遮住它們,人們憂心忡忡,想到了死亡。可我從沒有想到,這樣的皮膚將來會起皺。在年輕和死亡之間,我從沒有想到過莉莉的年老色衰。阿布的皮膚看起來好像不是來自肉體一樣。這是因為他工作出色而授予他的級別。這個年齡之後他已經沒有升遷的可能,他的優勢不變,因為缺少的是死亡。我希望他這樣。阿布的英俊是為審訊而備,他是一個清白無辜的人,即便他的唾沫粘到了我的手上,他的外表也不希望把自己弄得聲名狼藉。也許恰恰就是這種差別,才不允許他提到莉莉。他桌上那支削短了的鉛筆不適合他,不適合他這種年齡的任何人。而阿布也肯定不必為鉛筆省錢的。或許他很自豪,自己的孫子長牙齒了。孫子的照片完全可以代替書桌上的鉛筆頭,只是和所有的辦公室一樣,這裡也禁止擺放家庭照片。或許這是他用來書寫垂直字型的鉛筆頭吧,或者說,一支長長的鉛筆可以將印章戒指磨得很鋒利。或者,那支鉛筆頭應該向我展示,像我這樣的人已經被寫了有多少。我們什麼都知道,阿布說。有可能吧,我贊同莉莉的意見,或許是知道死者的表皮吧。可是對她的秘密,對莉莉的一切一無所知,阿布也未曾提及過。不知道幸福和理智,明天要做什麼,我今天連自己都不清楚。而且,也不知道後天可能發生的偶然事件,我真的還活著厖

我和阿布一起注視那棵樹,這一點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就連我自己的或者他的桌子,一堵牆,那扇門,或者地板,我們也同時注視著。或者他注視他的鉛筆,我注視我的手指。或者他注視自己的戒指,我注視自己的大紐扣。或者他注視我的臉,我注視那堵牆。或者我注視他的臉,他注視那扇門。彼此不停地看對方的臉,讓人疲憊不堪,尤其讓我疲憊不堪。我只相信那些不變的物體。但樹在生長,那件襯衣的名字也是由它而來。儘管我把我的幸福放在家裡了,但這件仍在生長的襯衣在這裡。

如果不被傳訊的話,我就穿過幾條小巷步行到城裡的商業街去。在金合歡樹下,白色的花朵或者黃色的樹葉紛紛落下。如果沒有什麼落下的話,那麼只有風落下了。當我還去工廠上班的時候,我一年頂多兩次在中午時間去城裡。我根本不知道,這段時間竟會有那麼多人不在上班。和我不同的是,所有的人閒逛的時候是有工資的,他們在上班時間杜撰了管道破裂、疾病、葬禮,在出門散步前還得到了上司和同事深感遺憾的話語。我只有一次杜撰過我爺爺的去世,因為我想在上午九點商店開門時購買一雙灰色高跟兒鞋。前一天傍晚,我在櫥窗裡看到了那雙鞋子。我撒了謊,去了城裡,買好鞋子後,謊言變成真的了。四天後,我爺爺在吃飯時從椅子上摔死了。電報一早抵達的時候,我把我那雙買來才三天的灰色鞋子放到水管下,讓它浸泡膨脹。我穿上鞋子,到了辦公室,說我必須再請假兩天,因為我家廚房進水了。如果我撒惡毒的謊,就會弄假成真了。我坐車去參加葬禮。車子沿著幾個小車站行駛,我腳上的鞋子漸漸幹了,到了第十一站,我才下車。這世界顛倒了,我將我謊言中的葬禮放到了小城裡,然後在廚房進水時卻站在墓地。土塊在棺材蓋板上發出清脆的響聲,一如那雙灰色高跟鞋在棺材後面的人行道上發出清脆的響聲一樣。

那時候,我還挺會撒謊。沒有人逮住過我。可是,這種謊言出於不得已的情況,這種不得已要求我必須履行自己的諾言。自此以後,如果不是出於不得已,我寧願撒謊時被人逮住。阿布是例外,我在他那裡很會撒謊。

我漫無目的地去了城裡。到工廠裡去是毫無意義的。簡直難以相信的是,這種毫無意義在後面的幾天裡被悄悄地隱藏起來了。當我像昨天一樣,坐在咖啡館的一張街頭桌旁,點上自己要的冰淇淋,我馬上就想再來一塊蛋糕。本來我只想坐一會兒,不用點上任何東西,只是需要一點兒時間不用走路而已。為了舒服起見,我把椅子推到桌子跟前。如果椅子合適,我想一骨碌跳起來,一走了之,但不是馬上又去走路。從老遠看,這些街頭桌子就是目標,可以提供坐下來的機會,那些桌布在街角隨風飄動。只有當我舒舒服服地坐下之後,我才開始有點不耐煩起來。然後,當我的嘴巴和我的臉孔不再相稱的時候,冰淇淋上來了。桌子是圓的,冰淇淋杯子、冰淇淋也是圓的。然後馬蜂來了,它們急切地想填飽自己的肚子,它們的頭是圓鼓鼓的。儘管我每花一分錢都要掂三掂,可我還是無法吃掉我花錢買的東西。

這種毫無意義比漫無目的更容易對付,比之在工廠裡的撒謊,我現在開始杜撰城裡的目標。我尾隨在和我同齡的女人後面。我長達數小時之久地待在服裝店裡,試穿她們喜歡的衣服。就在昨天,我穿了一件條紋連衣裙,故意背對著前面,來回拉扯著,將手作為領子擱在開領處,手指遮在上面當飾帶。我一開始很喜歡這件連衣裙。有一點我沒有考慮到,我感覺我要離開自己了。這件連衣裙看起來好像我必須馬上要和自己告別似的。那時我的嘴裡酸酸的,在我擁有的極短時間裡,對該和自己說什麼,我一點兒都想不起來了。我在離開之前不想認輸,我說道:

為什麼偏偏這個時候呢,沒有我的腳,你無法走遠。

因為這些人彼此在大聲地說話,我的說話聲音很大,我的臉都紅起來了,我不希望自己是那種看上去形容醜陋的人。有人在唱歌。我不希望有人在我旁邊搖頭,因為我把思考和說話混淆在一起了。被完全陌生的人聽見,要比沒有被看到和被撞倒更叫人丟臉。儘管一個女人肯定聽見我在說話,但她趁我不在的時候,拉開了我那小房間的窗簾,不假思索地將她的包放在椅子上,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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