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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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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森拿起電話。

德拉-斯特里特的聲音:「我們屋裡來了一位女警官,拿著一張黛安娜的逮捕令。」

「讓黛安娜跟她走吧。」梅森說,「告訴黛安娜我不在場什麼話都不要說,告訴她什麼也別說。」

「我會告訴她的。」德拉說。

「儘量拖時間,德拉,我穿好衣服就下去。」

「好的。」德拉說。

梅森開始穿衣服,他一邊急急忙忙穿衣服,一邊對西德尼說:「趁現在情況還可以,你也趕快離開這個城市。你不是證人,因此找不著你也不算是隱藏證據。但是目前來說,我還不想讓警方追尋我來里弗賽德以後的活動。」

「你不想讓別人知道你拜訪過溫洛克是嗎?」

梅森扣著襯衣釦子說:「是的,但是我不在乎讓警方知道溫洛克曾經拜訪過博雷……你說迪拉德會告訴警察溫洛克、溫洛克夫人和兒子都拜訪過博雷嗎?」

「不會。他沒記他們的車號也不知道他們的名字。他只知道其中兩輛車的大致樣子和這三個人的模樣。他知道的唯一車號是黛安娜的。當然如果警察把他帶到這三個人面前,他也許會認出他們來,但是光靠描繪三個人的模樣,不會讓人聯想到是溫洛克一家。事實上,溫洛克一家三口人應是這件案子中警方最後懷疑的人。」

梅森繫緊腰帶說:「有一點要記住,如果一旦你被提審,你就說你不知道博雷的拜訪者是誰。你只是推測的——我也是如此。」

梅森快步下樓來到德拉-斯特里特的房間,一個女警官聽見敲門聲前來開門。

「早晨好,」梅森說,「我是佩裡-梅森,黛安娜-愛爾德的律師。您是要把她帶走拘留嗎?」

「是的。」

「我想和她講幾句話。」

「她還沒穿好衣服。我現在要把她帶走拘留,你有什麼話到警察局再講。」

梅森提高了嗓門說:「我可以在門口和她講。黛安娜,聽著,去了什麼都不要說,不要告訴警察你的名字、你的過去、你的父母或——」

門在梅森面前「哐當」一聲被關上了。

梅森在走廊裡等到差不多有10分鐘,那個女警官、德拉-斯特里特和黛安娜-愛爾德才從房間走出來。

「你明白我的意思嗎,黛安娜?」梅森問,「你能保持沉默、對什麼都閉口不談嗎?」

黛安娜點點頭。

女警官轉向他說:「我不希望律師對我的犯人說話,如果你有話對你的當事人講,可以到監獄來,以正當的方式講。」

「我這樣做又有什麼錯?」梅森問。

「這違反我的命令。你要是再這樣,我就要以干涉逮捕罪名起訴你。」

「這難道犯什麼罪嗎?我不過是當著逮捕警官的面勸告當事人,如果她開始回答任何問題,那麼她所說的一切都會被認為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她聽從律師的勸告拒絕回答任何問題,並且要求立刻召開聽證會,那麼——」

「你又對她講話。」女警官氣惱地說。

「我是在對您講話。」

「不錯,你是對著我講話,但話卻是講給她聽的。我現在要求你和德拉小姐馬上離開,這是命令。」

梅森笑了:「警官大人,您可真不通情達理。」

「我會的。」她憤憤地說。

黛安娜故意落後了一步,以便從警官的肩上看見梅森。她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做了一個保持緘默的手勢。

梅森向女警官鞠了一躬說:「一定遵旨,女士。德拉,我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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