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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八八年·倫敦(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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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犯罪史裡,找不到像一八八八年發生在倫敦的開膛手傑克事件那樣殘酷、血腥的案子了。不過,對喜愛推理的人而言,哪那個事件格外地令人玩味。雖然是那麼血腥及悲慘的事件,但現在回頭看哪個事件,手裡捧著那些資料時,誰都會從字裡行間感受到類似鄉愁的難得滋味。這種感覺很像是世界最苦的酒在經歷了百年的時光後,醞釀出最豐潤的甘美之味。

在沒有汽車與科學蒐證的時代所發生的血腥犯罪,讓身在一九八八年的我們有著略微苦澀的心情。

如同以下的描寫:

「灰色的九月早上,我混在看熱鬧的起鬨人群之中,看著蓋著防水布的安妮奇怪的屍體,在擔架車喀拉喀拉的響聲中,通過漢伯利街。我的伯父在漢伯利街上經營一家咖啡店,媽媽經常一早就會去店裡幫忙。自從發生了傑克的殺人事件後,媽媽把我當成保鏢,去咖啡店時就會帶著我一起走,為了禦寒,我全身裹著毛毯,我不覺得我保護得了媽媽,因為我只是一個11歲的孩子。

總之這天早上,我看到兩個警察抬著擔架,從29號的屋子裡出來。擔架經過時,淡淡的血從擔架車滴落到地面上。媽媽雖然趕我回家,可是那天正好是星期六,不同去上學,所以我假裝回家,其實是跟著擔架走,一直跑到老懞塔古街的臨時停屍間。那些事好像昨天才發生的一樣,我記得非常清楚。」

這是湯姆·卡蓮寫的《恐怖之秋》小說中一位叫阿爾弗雷德·亨利·雷恩的人物的證詞。事件發生的當時他才11歲,但因為《恐怖之秋》而被訪問時,他已經80歲了。

倫敦是十九世紀末的世界中心。但這個被認為是世界最富有的城市裡,卻非常矛盾的擁有全世界最貧窮的地區。

倫敦是世界上最早完成地下鐵的城市,很多人都想著開膛手傑克是搭著那個最新的交通工具去到殺人現場的。

不過,那個時代還沒有快速把屍體從好事者的眼前運走的汽車,即使是蘇格蘭場的倫敦警察,辦案的時候使用的也只是行動緩慢的馬車;而照明夜晚馬路的,是朦朧的瓦斯街燈,使用電力照明的房子非常罕見。

因為是那麼朦朧的世界,所以福爾摩斯也能在晚上時扮成老婆婆的模樣而不被發現,更何況是連瓦斯街燈都很少,而且是有霧的東區貧民窟的夜晚。那樣的夜裡,即使街上有什麼怪物在徘徊,不論誰都是一點辦法也沒有。就是那樣的時代所發生的案件。

一八八八年的八月三十一日的凌晨,面對白教堂路的地下鐵車站——白教堂車站的屯貨區小路。即使是現在,屯貨區也是一條冷清的街道,更何況是十九世紀末的那個時候。到了晚上,白教堂的燈光只能找到屯貨區的小路前端,小路後面根本是一片漆黑。

小路的一邊是成排的艾塞克斯倉庫,另一邊則並列著商人階梯式住宅。小路的前面有學校的宿舍,隔著一條馬路的溫士洛普街有廢馬處理場。

凌晨三點四十分,搬運蔬果的搬運工查爾斯·克勞斯經過屯貨區,在馬棚門前的水溝旁,看到一個蓋著防水布的東西。

防水布是當時這個地區用來包裹供食用的解體馬匹的物品。查爾斯·克勞斯心想那大概是從某年運貨的馬車上掉下來的,便靠近水溝邊,想把那個東西撿起來。可是當他靠近看後,才發現那不是防水布,而是有一個人倒臥在水溝裡。因為四周很暗,倒臥在水溝裡的人身上的衣物看起來像防水布。

此時正好有另一個搬運工約翰·保羅經過,他們兩個人便站在一起,看著倒臥在水溝裡的人。

他們靠近看,發現水溝裡是一個女人。女人的左手伸向馬棚,黑色的麥稈帽掉落在旁邊地上,因為她身上的裙子皺巴巴的,所以兩位搬運工都認為女人是喝醉了,或者是遇到暴行了。

「先把她叫起來再說吧!」克勞斯說著便蹲下去,用手摸了一下女人的臉。女人的臉還有一點點的餘溫,但是試著舉起女人的手時,發現她的手完全沒有力量,一放開她的手,她的手就自然掉落。

「她死了。」克勞斯把手縮回來後顫抖地說。

他們兩個人都感覺到背脊發涼,想要立刻逃離現場。就在這個時候,他們同時聽到黑暗中傳來的腳步聲,便快速地往布萊迪街的方向跑去。

靠近的腳步聲主人是·約翰·尼爾巡警。他每三十分鐘會到這個地方來巡邏一次。

凌晨三點四十五分,倒臥在馬棚門前的女性臉部,浮現在巡邏警察手中燈籠光芒中。巡警高舉著燈籠靠近女人,倒臥在水溝裡的女人的眼睛睜得老大。

巡警蹲下去,利用燈籠的光仔細照著女人的身體。女人的咽喉上有一道很大的傷口,看得出已經有大量的血液從那個傷口噴出來過了,除了血液的腥臭外,空氣裡還有杜松子酒的味道。杜松子酒的氣味是從被割裂的咽喉裡飄散出來的。

尼爾巡警先想到這女人可能是自殺的,所以在四周尋找用來自殺的刀子。可是根本找不到那樣的東西。

另外,剛才跑走的哪兩個搬運工,則被在附近的巡邏的亞瑟·何恩巡警逮到帶回了現場。尼爾巡警已經瞭解到這是一樁殺人事件了,便立刻找來了在附近開業的拉爾夫·勒威林醫生。

醫生到達的時候已經是凌晨四點多了,死者從左耳下面到咽喉的中心,有一道4英寸的刀傷,和從咽喉下面到右耳的9英寸長的刀傷,把她的頸動脈割斷,湧出來的大量血液則滲入厚厚的衣服中。

醫生大致檢驗過屍體後,立刻要求把屍體送到老懞塔古街的濟貧院屍體暫放場。

此時醫生和巡警都只注意到咽喉的傷口,並推定女人死亡的時間還沒有超過三十分鐘。

尼爾巡警在凌晨三點十五分時,也曾經巡邏過現場,當時並沒有看到屍體;三點四十分尼爾巡警再到現場巡邏,就看到屍體了。因此可以認為兇手犯罪的時間點應該在三點十五分到四十分之間。

天亮後,臨時停屍間進行了解剖的工作。脫掉受害人的衣服,才看到隱藏在衣服下面大大小小的傷口多到令人吃驚。

除了咽喉的傷口以外,刀子還兩次深深刺進下腹部。第一刺從右側腹股溝刺下,並且拉割到左臀部。第二刺從下腹部刺下,往身體的中央切割,到達胸骨的地方。此外,腹部的表面上還有好幾道淺淺的傷口。

醫生依他所看到的情況做判斷,認為從兇手的方向看過去的話,所以的傷口走向都是從右到左,所以兇手可能是左撇子。這就是後來造成轟動的「開膛手傑克」事件的開始。

根據看到報紙的報導而跑到臨時停屍間的女人們的證詞,才知道死者是住在史位元區斯洛爾街(thawlstreet)18號的出租公寓,被稱為「波莉」的妓女。

不久後,她的前夫接受警方的查詢,終於清楚「波莉」的本名與經歷。

「波莉」本命瑪莉·安·尼古拉斯,42歲,出生地是倫敦南部的坎伯威爾,父親是一位鐵匠。20歲時和印刷工人威廉·尼古拉斯結婚。但是天生懶惰與愛喝酒的毛病,促使她在一八八一年時離婚。她有五個孩子,死時長子已經21歲。

她的前夫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而警方在附近進行了偵察之後,並沒有找到任何的目擊者。

離現場只有數碼遠的地方,有一棟名叫「新小別墅」的分層住宅。當天晚上那棟住宅裡有一位住戶整夜沒有睡覺地在看書,但他說那晚沒有聽到任何慘叫或打鬥的聲音,整個晚上都非常安靜。根據這位住戶的證詞,警方內部有人提出「死者被害之後才被馬車運到現場」的看法。

除了這位住戶外,在現場附近的鐵道排程場或廢馬處理廠徹夜工作的男人們也說,沒有聽到任何可疑的聲音。

從死者死亡的狀況看來,被殺的時候應該流了很多血才對,但卻除了發現屍體的現場以外,附近沒有發現血跡,或任何落下來的一滴血。依這個條件看來,行兇的地點只可能是發現屍體的現場。

這個命案讓屯貨區在英國聲名大噪。送信件的郵差稱那裡是「殺人路」,讓當地的居民相當不愉快。百年後的今日,哪那個事件仍然餘波盪漾,屯貨區已經改為達沃徳街。

2

第二件命案被發現的時間,是一八八八年九月七日瑪莉·安·尼古拉斯舉行喪禮後的翌日早上。

距離第一個殺人現場屯貨區西邊大約半英里遠的地方,有一條叫做漢伯利街的馬路,那是一條比較寬且長的路。至於哪裡的街道景象又是如何呢?引用一下昭和初期(指西元一九二五年起)曾經去哪裡做過實地調查的作家牡逸馬(1)所寫的文章吧!

注(1):日本小說家,本命長谷川海太郎,1900-1935,以林不忘,牡逸馬、谷讓次這三個筆名分別做不同型別的創作,以筆名牡逸馬的創作則以犯罪實錄小說為主。

「衣著簡陋、赤著腳的小孩從早到晚在馬路上亂跑。這個代表性貧民窟的街上,還住著許多以勞動者或以外國低階船員為物件的妓女。」

這就是那條街的部分景象。

漢伯利街上有一排廉價的出租房屋。漢伯利街29號的後院,就是發生這個命案的起點。

這是一棟三層樓建的磚造排屋(2),面對馬路的門經常是關閉著的,住在這裡的人總是從院子裡通往後面的柵門出入。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大白天就會看到妓女或醉漢、流浪漢出出入入。

九月八日上午六點過後,淡淡的朝陽開始射入排屋的後院,住在三樓的史位元區果菜市場的搬運工約翰·戴維斯因為要上班了,所以下樓到後院。

就在他從石階上下來,要走到後院的時候,看到一個女人躺在和鄰居交界的牆壁牆角處。他原以為那是一個喝醉的女人,但是一走進那個女人,便看到女人全身是血,傷痕累累。

他嚇得立刻狂奔到附近白教堂路的警察局。

注(2):始於十七世紀後期的歐洲,概念是相互對稱,公用側邊牆壁,彼此相連的並排建築。

屍體的手掌朝內、手臂伸直且兩腳張開,像在朝拜似的雙膝著地。死者的手上、臉上都是血,身上的黑色長外套與裙子往上翻起,露出被切割的亂七八糟的腹部。不過,死者的死因並不是腹部上的傷口,而是咽喉上的刀傷。

那時通往後門的柵門外已經圍滿了好事者,附近的視窗也擠滿了一臉好奇表情的住戶面孔。

臨時驗屍工作一結束,屍體就被抬上擔架、蓋上防水布,送往附近的老懞塔古街臨時停屍間。上個星期的瑪莉·安·尼古拉斯的屍體,也曾經被收容在哪裡。

屍體的腳步有兩枚黃銅戒指、數枚硬幣和染血的信封紙片。另外,附近的自來水龍頭下面,有一間浸溼的皮圍裙。這件圍裙之後還引發了別的事件。

八日下午兩點後,巴克斯達·菲利浦醫生開始進行解剖屍體的調查工作。從受害者沒有發出慘叫來看,兇手應該是從死者的背後掩住了受害者的嘴巴,然後刀子從受害者的右耳下面刺入,一口去切割到左耳下面,一刀殺死了受害者。兇手似乎有砍下受害者頭部的想法,但是後來不知怎的改變了想法,還把手帕系在脖子上。

另外,死者的腹部被剖開,腸子被切斷拉出體外,掛在死者的「右肩」;子宮、xx道的上部、膀胱的三分之二也完全被切除了。飛利浦醫生看到這種情形後,非常有自信地說:「這是學過解剖學,熟悉解剖工作的人所作的犯罪行為。」

因為看熱鬧的好事者之中,有人認識受害者,所以很快就查出受害者的身份了。她是被人稱為「黑安妮」,在白教堂一帶頗為出名的妓女。

「黑安妮」的本名是安妮·查不曼,有人說她45歲,但也有人說他是47歲。她來自中產階級,是開膛手傑克事件的受害人中唯一有修養的人,因此自視甚高,同行的妓女們對他的評語並不好。

她曾經和一位有獸醫資格的男人結婚,還生了孩子,但是嗜酒的毛病招來離婚的命運。離婚後她輾轉來東區,落腳在漢伯利街以南約330碼的地方,住在多賽特街35號。

她的身高雖然不足五英寸,但是身材豐滿、比例均勻,藍色的眼睛,高高的鼻子、深褐色的頭髮,可惜有酒精中毒的毛病和肺結核,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至少老了八歲。遇害前的四個月,她才搬到多賽特街的廉價公寓,每次攬到客人後,就立刻把客人帶回家裡,賺取生活費和酒錢。

發生了兩個命案後,一入夜,白教堂一帶就變成了鬼域,沒有人敢在哪附近走動,只有朦朧的瓦斯街燈屹立在霧裡的空氣中。不過,因為報紙的熱烈報導,星期六或星期日的白天時,就會有不少人因為好奇心,而跑去看命案的現場。白天的白教堂好像倫敦的新名勝區,然而蘇格蘭場的情況卻比較不妙,因為太受矚目,所以直接或間接地傳來了許多號稱與命案有關的訊息,造成了不少的困擾。

那個時代還沒有所謂的基本人權,窮人經常因為黑函或謠言,遭受到差別對待。但警方因為擔心或許會發生第三起命案,所以有一點點的風吹草動就小題大做。

然而兇手到底在哪裡?仍然一點頭緒也沒有。不管是蘇格蘭場的警探,還是一般的老百姓,都生活在不安之中,批評警方無能的聲音四起。國會的地方議員薩莫埃爾·蒙塔古因為看不下去了,於是宣佈懸賞一百英鎊來追捕兇手。

在賞金的鼓勵下,更多捕風捉影的訊息和密告黑函湧入了警方的信箱。可是,那些訊息或黑函都對警方沒有什麼幫助,反而讓整個英國社會陷入歇斯底里的恐慌之中。

「魔女狩獵」的現象就這樣出現了。每次蘇格蘭場一有情報洩露,媒體報導後,就會引發民眾歇斯底里的情緒,一窩蜂地去追捕不確切情報中的代罪羔羊。

因為瑪莉·安·尼古拉斯被殺的現場是廢馬處理廠附近,所以首先就要「廢馬的解體業者很可疑」的說法。

接著還有一說流傳出來,因為兇手使用的是寬刃的刀子,那是鞋匠或傢俱師傅所用的刀子,所以鞋匠和傢俱師傅也被視為可能嫌犯。

但是,這些捕風捉影的說法和下面的比起來還不算什麼。第二個命案的被害者是安妮·查不曼,她被殺死的現場附近有一條溼淋淋的「皮圍裙」。

蘇格蘭場扣押了這條皮圍裙,認為這條皮圍裙是足以逮捕兇手的最大證據,當初並沒有對媒體透露這件事件。可是,神通廣大的新聞記者們嗅覺靈敏,還是探聽到這個訊息,製作了特別報導,把「穿皮圍裙的人就是可恨的開膛手傑克」的感覺,強加到大眾的印象裡。

一時之間「皮圍裙」之名一傳十十傳百,倫敦東區於是陷入「皮圍裙歇斯底里症」的風暴中。因為那個時候赫赫有名的「開膛手傑克」這個字眼,還沒有出現在世人面前,所以一般大眾覺得有必要給這個殺人魔一個「通稱」,才方便流傳這個可怕事件。每個人都很害怕這個只有「綽號」,卻不知道真面目為何,會在黑夜的霧街裡徘徊的可怕殺人魔。「皮圍裙」這個名稱,在唸起來很順口又讓人感到戰慄的「開膛手傑克」名稱出現以前,就是倫敦東區發生的連續命案的兇手代名詞。

「警察在搞什麼鬼,動作慢慢吞吞的!快點把可怕的兇手‘皮圍裙;捉出來呀!」

蘇格蘭場的信箱被這樣的書信給擠爆了,民眾開始相信,只要能捉到穿著皮圍裙、宛如幻影般的兇手,就可以一掃內心的恐懼。

不過,第二樁命案發生沒有多久,還在進行驗屍的檢查工作時,就已經查出那件皮圍裙的主人了。

那件皮圍裙的所有者叫約翰·理查德森,他住在出租排屋裡,總是穿著皮圍裙幫忙母親做紙盒子的副業。那件皮圍裙因為已經舊了,所以被他母親丟掉了。不過,在這樣的情形查明清楚之前,「皮圍裙」之名已經傳遍世間,收不回來了。

奇怪的是蘇格蘭場警方的態度,他們對「皮圍裙」就是兇手的謠言保持沉默,完全沒有出面澄清。大概是怕在澄清的時候被問「那麼兇手到底是誰」的問題,所以乾脆不聞不問吧!不過,警方倒是公佈了搜查之後所認為是「兇手肖像」。

警方說兇手大約37歲,身高五尺七寸,臉上有鬍子、穿黑色系的衣服,是個講話有外國腔的男人。

公佈了所謂的「兇手肖像」後,從外國流亡到英國,住在白教堂外國移民、流亡者人人自危,英國人的反猶太人情緒也被挑動,猶太裔人成了大家反感的物件。

當時白教堂一帶住著很多猶太人,而公佈的相關資料裡又說兇手有「外國腔」,所以白教堂附近的居民便群集到警察署前面,高喊「是猶太人乾的!英國人不會做出那麼殘酷的事情。把猶太人抓起來!」

民眾反猶太的情緒非常強烈。

民眾在那樣的情緒下,終於找到了一個替罪者。因為蘇格蘭場公佈的資料裡沒有提到皮圍裙,於是民眾從公佈的資料提到的外在特徵「外國腔的投胎人」和「皮圍裙」。找到了一個符合哪些特徵的人物,不管什麼時代都有倒霉鬼,而這位符合上述特徵的任務是住在馬爾貝利街22號,名叫約翰·派澤的鞋匠。

約翰·派澤33歲,身高五尺四寸,膚色微黑,個子不高,黑色的長髮遮掩了大半張臉,薄薄的嘴唇看起來很無情,臉頰和嘴巴的四周蓄著黑色的鬍子,極度的羅圈腿,說著外國腔很重的英語。

因為是鞋匠,所以他經常穿著皮圍裙,屋子裡有好幾把尖銳寬刃的刀子。還沒有結婚的約翰·派澤常在晚上到街上游蕩,也認識好幾個拉客的妓女,附近的人一直以「皮圍裙」來稱呼他,所以只要說到馬爾貝利街的「皮圍裙」,大家都知道指的是誰。

當人們開始追捕「皮圍裙」後,他就為了自身的安危深居簡出,把自己關在屋子裡。可是,蘇格蘭場的警探還是找到了他,將他逮捕起來。

「逮捕到皮圍裙」的新聞,變成了報紙的頭條報導,有人還為這件事做了打油詩,白教堂附近的居民和妓女們都認為自己已經擺脫生命的威脅了。

為了避免歇斯底里的民眾作出對嫌犯動私刑的行為,派澤在警方嚴密的保護下進入法庭。可是他很快就被釋放了,因為他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這表示他是無辜的。派澤被當庭釋放後,立刻對民事法院提出控告各大報社損害名譽的訴訟。

新聞裡雖然因此丟醜。出了洋相,卻絲毫不反省,很快就把責任推卸給蘇格蘭場的警探,攻擊蘇格蘭場的無能。

皮圍裙歇斯底里症冷卻了,蘇格蘭場的聲譽也一落千丈,嘲笑焦慮的警方及各種追捕兇手的方案,成了最熱門的話題。

有人提出把所有的妓女都關起來的方法,因為與其被殺死,還不如關在監獄裡比較安全。可是,這個方法根本行不通,暫且不談人權問題,倫敦當時的妓女有數萬人,哪裡有可以容納數萬妓女的監獄呢?

還有人提出全體妓女都必須隨身攜帶哨子的方案,日報也想出了妓女穿女警制服等等千奇百怪的點子,可是,那些方法或電子都因為經費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實現。就這樣,第二個命案發生後,又過了二十天,到了九月末。

3

那是倫敦秋意越來越濃的九月三十日星期日凌晨,接近午夜一點的時候。

路易·狄姆修斯在矮馬拉的馬車上,進入白教堂區的巴納街。這個男人白天到處販賣廉價的裝飾品,晚上就到位於巴納街的國際工人教育俱樂部當旅館部的雜役。那是他正好離開位於泰晤士河南邊、錫德南姆山的水晶宮,走在回家的路上。

前一天晚上是星期六的夜晚,很多倫敦市民去水晶宮看夜景。星期六晚上的水晶宮前人來人往,路邊有很多做生意的流動攤子,有賣各種寶石仿造品的攤子,也有賣別針、音樂盒、襯衫、紐扣、刀子等等物品的攤子。

國際工人教育俱樂部是由俄國、波蘭、德國等地來的猶太人組織,而成立的聚會場所,每個星期六晚上會員們會帶著家人來此聚會,議論時事。

這個晚上的聚會在十二點三十分左右就結束了。狄姆修斯進入巴納街時,正好聽到白教堂的聖瑪麗教會凌晨一點的鐘聲。靠著俱樂部會館窗戶流瀉出來的微弱燈光,狄姆修斯最北把馬車駛入會館的中庭。

面對巴納街的大柵門敞開著,狄姆修斯聽到黑暗的深處裡,傳出好像人聲的聲音。大概是流浪漢躲在裡面吧,狄姆修斯不以為意。可是,他所駕駛的矮馬卻突然暴動起來,似乎想把它甩落。因為周圍很暗,所以他以為是腳下的地方有什麼障礙物,讓馬受到驚嚇。於是他拿著馬鞭探觸腳下。果然,馬鞭碰觸到一個有點柔軟的物體

狄姆修斯跳下馬車,點燃手中的火柴。夜裡風大,點燃的火柴很快就被風吹熄。可是,在火柴還沒有完全熄滅前所看到的景象,已經烙印在他的眼中了。

牆角蹲著一個女人,看不清楚她是喝醉了,還是已經死了。

狄姆修斯馬上跑進俱樂部裡,和兩個正在裡面的會員拿著蠟燭,一起回到現場。

一個穿著陳舊黑色衣服的中年女子出現在蠟燭的光線下,她的腳彎曲,身體往中庭的方向傾倒,看樣子已經氣絕身亡了。

女人的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傷痕,大量的血液染溼了石板地面,血跡延伸到俱樂部的入口處。這個女人吧很瘦,身上的衣服也很整齊。

因為很快就報警了,不久之後警方的人員便擠滿了俱樂部的狹小中庭,巴納街被封鎖,閒雜人等不得進入俱樂部的中庭。

依據屍體的狀況與體溫看來,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狄姆修斯駕著馬車進入中庭前數分鐘。留在俱樂部會館裡的猶太人被徹底盤查,住在附近的居民也被從睡夢中叫醒,不僅得接受警方的詢問,有些人的屋子還被警方人員搜尋。可是即使如此,仍然找不到嫌犯,甚至找不到目擊者。

奇怪的是,這次的命案仍然沒有人聽到任何慘叫或爭吵的聲音。俱樂部的聚會結束後,會員們在十二點三十分時離開俱樂部,經過陳屍的現場:有人則是到了十二點四十分的時候才經過現場,可是那時他們都沒有看到屍體。但凌晨一點,駕著馬車進入俱樂部中庭的狄姆修斯發現屍體了。因此,死者遭到殺害的時間,應是十二點四十分至一點的二十分鐘內。

不過,現代的人大概無法深切理解十二點四十分經過現場的人所說的,那時什麼也沒有發現的情況吧!

「周圍很暗,為了不跌倒,離開中庭的時候必須扶著牆壁走,那時如果牆角下有屍體,一定會被絆倒或踢到吧!」

這就是十二點四十分經過現場的人的證詞。十九世紀末的倫敦貧民窟,一般來說就是這樣。

根據醫生在現場的驗屍報告,發現屍體身上的傷口從左下巴下面2.4英寸開始,左頸動脈與聲帶的地方被割斷,傷口一直延伸到右下鄂下面1.6英寸處,全長4英寸。死者沒有慘叫的機會,據推測大約一到兩分鐘的時間就斷氣了。除了這個致命傷以外,這名死者沒有其他嚴重的傷口了。大概是狄姆修斯正好駕馬車經過,所以兇手沒有時間對屍體進行外科手術般的傷害,就逃之夭夭了。

現場的搜查行動一直持續到上午五點左右,一時之間還不是不知道兇手是誰,也不清楚死者的身份。

那是,沒有從上一個殺人行為裡得到滿足感的兇手,又下手殺死了一個人。這個命案的現場是從巴納街的現場往西約0.6英里,徒步大概十五分鐘的主教廣場。

那是同樣的九月三十日,凌晨一點四十五分,離狄姆修斯發現被傑克殺害的第二個被害者之後,才過了四十五分鐘,艾德華·霍金斯巡警來到主教廣場,進行巡邏的工作。

主教廣場其實並不像名字那樣的寬敞。主教街的中間地段有一塊稍微有彎曲的小空地,哪裡就是主角廣場。

當巡警手中的角燈燈光照到廣場的東南方,一團黑漆漆的物體出現在角燈的光亮之中,那個物體的周圍都是血。

於是他立刻向在附近做夜晚巡邏的退職警察請求協助,吹哨子集結同伴。受害者是一位中年婦女,她身上穿著仿毛皮衣領的黑色外套,臉朝左側俯身躺在地上,腳上穿的是像男鞋般有鞋帶的鞋子,左腳稍微張開,右腳彎曲,她臉部朝左地趴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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