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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之龍(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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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是水神。

人們將治水竣工的工程稱為「合龍」,將船底的骨架稱為「龍骨」,這些都與水有關。

尼羅河、底格里斯河、幼發拉底河、印度河、黃河——太古文明都是由水源創造的。河流使其流域變成肥沃的土地,由此人們獲得富足的生活,成為人類文明的起源。

然而河流帶給人類的並不光是恩惠,一旦氾濫成災,洶湧澎湃的濁流也會頃刻間吞沒人類的生命和財產。

以恐怖的目光看著波濤翻滾的巨浪,古人們一定會聯想到巨蛇!

我這麼猜想。

從蛇可以聯想到的東西還有草叢、土壤等。如將鑽入洞穴的蛇和被埋葬的死人當做同居者來看,蛇又與靈魂連線起來,這也可視為對蛇崇拜的原因。而且土地理應是農耕的基礎,所以蛇成為農耕部族的保護神,這似乎是有說服力的見解。

再有,人們敬畏蛇的敏捷之說也難以拋棄。在太古時代,敏捷也是重要的品行之一。

從人們形容古代聖人的言詞來看:

黃帝「幼而徇齊,長而敦敏」(徇與迅相同,敏則為快捷之意)。(《史記·五帝本紀》)

關於夏王朝的創始者禹,有「為人敏給」的記載。(《史記·夏本紀》)

我名字中的一個「舜」字,是中國古代傳說中聖王的名字。這位舜受繼母虐待。他受命修倉庫,當他登上屋頂時,梯子卻被撤掉;他受命清疏水井,曾被泥土掩埋。舜之所以能倖免於難,是因為他的行動迅速。

「舜」字下半部的「舛」呈兩腿分開形狀,在甲骨文中被寫成「」。古時的磔,是指把兩腿釘在樹上,因此將其寫成桀。「舞」字的下半部無疑是表示相同的腿之意,「舜」字的上半部為「」表示用手抓住物體的形狀,可見舜是手足敏捷的人物。

在古代,僅憑這一點就可視之為賢者。蛇,的確也具有這種品行。

除此以外,因毒蛇能咬人致死,為避免這種災難,據說才出現了對蛇的崇拜。

看起來,古代人崇拜蛇的原因上述幾種說法都有根據。然而對蛇以及後來變形的龍,常常與水有密切關係的事實,還沒有得到充分說明。

將波濤洶湧的河流與蛇的形狀聯絡在一起,這種看法是否過於牽強?太古的人們望著將把自己毀滅的河水巨流漩渦時,如果完全沒有聯想到它像什麼東西,反而顯得不自然吧?在大自然的暴虐面前,人們只能祈禱,那麼他們會祈禱什麼呢?也許在祈禱河流似的長東西,或翻滾巨浪似的東西,甚至敏捷的東西吧。——除蛇以外,我想沒有什麼能滿足這些條件了。

關於咒術原理,佛萊則在《金枝篇》中對類似法則,即「模仿巫術」(imitativemagic)作了論述。如簡單地說,日本曾有類似的做法(牛年時參拜神社),即在深夜用釘子將詛咒物件的模型釘在神樹上,過七天後被詛咒的物件就會死。佛萊則舉了許多例子,其中也包括下列事實:例如北美的土著民在沙、灰及黏土等物上畫上人像,然後用尖木棍將其戳透,他們相信這樣做會使物件本身也受到同樣的傷害。

詛咒是祈禱的一種方式。詛咒並非要加害於人,在祈禱對方變溫順時,詛咒和祈禱應採用相同的魔術。

在沙灘上描繪出湍急河流的畫,其形狀似蛇。這麼做不是詛咒,而是把它當做崇拜的物件,蛇不就是河流的仿造品嗎?

為了避免水災,要千方百計使不羈的蛇變得溫順。為此,古代人想出將蛇當做自己祖先祭祀的方法,即所謂圖騰的起源。

就這樣,在河畔享受著水的恩惠,從事原始農耕的部族將蛇作為圖騰。他們逐漸擴大勢力範圍,在這過程中又逐步吸收了附近其他部族。

為何這麼說呢?擁有耐腐又能大量儲存穀物能力的部族,當生活動盪的捕魚、狩獵部族遇到困難時,他們向捕魚、狩獵的部族提供糧食,從而使自己處於有力的地位。由於生活經濟上的優越性,農耕部族不斷地將其他部族納入自己的勢力範圍,從而使自己成為各部族的盟主。除此以外,生活上富足的農耕部族還掌握了製造各種工具的技術。這些製造品對未開化部族來說是令他們驚訝的寶物。大概作為請教的酬謝,狩獵部族將堆積如山的獵物獻給農耕部族。

要領導一個生活圈,例如必須是能製作精巧工具,且具有高度文明的集團。這就像「問鼎之輕重」所述,巨大之鼎已成為盟主的象徵。

農耕部族在吞併以魚為圖騰的捕魚部族時,在自己原有蛇的圖騰上增加了對方圖騰的一部分魚鱗;在接受以馬為圖騰的部族時,則在蛇身上增加了像馬似的長臉;在接受以獸類為圖騰的部族時,又在蛇身上增加了四隻爪子。經過這樣的衍化過程,蛇逐漸地變成龍的樣子。龍的爪子,大概是以犬為圖騰的部族提供的;龍頭所生之角,也許是以鹿為圖騰的狩獵部族加入蛇族時的禮物吧。

不僅印度有龍,歐洲也存在著龍。巴比倫尼亞周圍好像也是西洋龍的發祥地。人們一提到幻想中的動物,大都會聯想到身上長滿毛的大蛇之類的東西,與之相比似乎還是中國的龍最有魄力。可是僅憑這一點來證明中國人有豐富的想象力,未免有些牽強。

想象力,在中國反而是被人們輕視的才能。在考察中國民族特性的研究者中,沒有一個人會忘記提到現實性這一要素。中國人尊重能用眼看到的現實,這種精神有時會令人感到過於執著。在記錄事實的問題上,像中國人那麼熱心的民族,恐怕在地球上從未有過。

試舉一例。

春秋時代,齊國的權勢者崔杼殺了主君的莊公。這是襄公二十五年(前548)的事情。齊國的史官這樣寫道:崔杼弒其君。

崔杼大怒殺了這個史官。後來史官之弟接替其兄的公務後,又寫了同樣的內容,故崔杼又把他殺了。史官還有一個弟弟,當時官職世襲,所以一個家族可從事相同的工作。剩下的弟弟在政府的記錄上也寫下同樣的內容。這次就連崔杼也死心了。另一方面,地方上的史官聽到中央史官相繼死去的風聲,為了記錄事實,抱著記錄用的竹簡奔赴京城。然而,當他們得知最後的史官已如實記錄時,則如釋重負地返回鄉下。

這是《春秋左氏傳》所記載的內容。與其歪曲事實不如選擇死,這種作為有骨氣歷史學家的例子,常被當做故事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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