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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駐(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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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鳳藻算不上一個很有能力的外交官,但他卻能感覺並把握伊藤首相的「言外」之意。

陸奧外相經過一整天的深思熟慮,斷定日本政府在外交上已經到了不得不轉向「機動多變」的時期。他估計,對於日本的提案,清政府十之八九不會同意。於是,在第二天的閣僚會議上,他表示原則上同意伊藤提案,但提出兩項補充:

「一、同清政府進行談判,不管其是否同意,不看其結果如何,我國派往朝鮮的軍隊決不能撤回。

二、如果清政府不贊同我國的提案,帝國政府應以自身力量擔當促使朝鮮政府進行改革之任。」

經首相上奏,獲得批准。

這件事陸奧曾大吹大擂,認為是「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為什麼估計清政府不會贊成共同改革呢?因為陸奧確信,清政府對朝鮮肯定要堅持宗主權,只能由它來改革朝鮮,指揮朝鮮。

清政府有這種想法是很明顯的。因為認可了同日本共同去改革,不啻否認了對朝鮮的宗主權。《蹇蹇錄》中寫的是「十之八九」,實際上,陸奧肯定是認為清廷百分之百的不會同意。

日本的報界也不斷地煽動強硬論調,甚至挖苦說:「大概不是為了搞一次閱兵式,才派兵去朝鮮的吧!」

陸奧外相把這次內閣會議的決定照會給中國公使汪鳳藻,是在6月17日。汪公使立刻電告天津:「日誌(日本的意志)留兵,在於協議善後。其佈置若備大敵,似應厚集兵力,隱伐其謀。」

汪公使建議:事已至此,應集結兵力,以備日本。然而,李鴻章不認為這是上策。

次日,袁世凱也給李鴻章發來長文電報,提出:倘若日本無撤兵之意,中國也應增兵。「日本知道今年我國有慈聖(西太后)之慶典,以為我國必然忍讓。如果看出我方準備大舉,或可易於結束。請先調水師速來,嚴加防備,然後陸續派來陸軍,以為後備。與此同時,請各國駐我國公使從中斡旋,或可不致立即決裂。」

袁世凱當然很清楚李鴻章不願開戰,所以說服他一邊增兵,派遣海軍,一邊在各國外交官中活動,多做些工作,這樣才可能避免戰爭。

這期間,日軍不斷在仁川登陸。大鳥公使的呈文在6月15日送到內閣會議上,內容是「讓四千名士兵侵入漢城的理由難以找到,日本政府的這種措施只能有損於外交關係,若政府為實現出兵之素志,具有應付一切後果之決心,則不必顧及」。

陸奧覆電說:「我軍駐留漢城乃最高目的,不惜採取任何藉口。」

日本在朝鮮的負責人軟弱,而本國政府的首腦極強硬。中國正相反,在朝鮮的袁世凱不斷催促派兵,而天津的李鴻章是儘量迴避。

就鬥爭意志來說,雙方的中樞部門從一開始就有很大差別。

袁世凱督促駐在牙山的葉志超提督做出進入漢城的姿態。他認為:「日本人跳梁之意圖,在於防我。我若一振,則日本必自衰。」

「倒不必立即進駐。先散佈我軍進駐的謠言,等對方行動後再動,豈不是更好?」

袁世凱似乎有點等得不耐煩了,但葉提督認為這事非同一般,自己難以決斷,便向李鴻章請示。

「超以為事先虛張聲勢,於事無益,反招致日本增兵。目前日本在漢城、仁川兩地,嚴密戰備,應如何處置?」

對此,李鴻章訓示:「移防漢城和仁川,易引起摩擦,不如移防馬山浦,彼地距仁川和漢城較近。事先勸說朝鮮王要鎮靜自若,萬一有事,可在馬山浦給予保護。將電告丁汝昌提督,率水師開赴馬山浦,汝等要通力合作。」

李鴻章當然在積極做各國工作。這時,駐日公使汪鳳藻報來了日本政府提案的詳細內容。共有五條,寫得頭頭是道:

第一條

一、政府六曹(行政機關)各盡其職,革除擅自專權之舊制,內府不得參與國政。

二、由重臣掌管外交。

三、政令去煩從簡。

四、整理合併地方各邑。

五、淘汰冗員。

六、破格錄用人才。

七、禁止捐官。

八、增加官吏俸祿。

九、禁止官吏受賄。

十、停止官吏私營。

第二條

一、計算收支,明定製度。

二、公開會計。

三、制訂幣制。

四、丈量地畝,明訂租稅。

五、減除冗費,增加正用。

六、敷設鐵道、電信。

七、稅司由朝鮮政府親自掌管,拒絕他國干預。

第三條

一、制訂詳明之法律。

二、裁判公正。

第四條

一、兵管宜作養。

二、舊兵概予裁撤,量力重新練兵。

三、各地設巡警。

第五條

一、各邑分設小學。

二、漸次設中學。

三、派遣海外留學生。

內容無可挑剔,如能照樣實施,對於朝鮮來說,實在是值得慶賀的。問題在於要中、日兩國共同參與。有關朝鮮問題,清廷是不能與日本站在對等的立場上的。清政府堅持著宗主、藩屬關係,而日本卻否定這種關係的存在。所以,這五條的共同提案,內容如何是次要的,只不過把該列入的全列進去了而已。

就日本來說,提案是有意義的。內容姑且不論,對提案的反應如何也壓根兒沒當回事,目的只有一個——「使大軍停留在朝鮮的藉口」,別無他求。

汪公使在接受提案、同意向本國轉達時,甚至說:「不管怎樣,我認為撤兵是先決條件。」提了一個問題以外的意見。

汪公使接到本國指示,正式答覆日本,是在6月21日。

清政府列舉三項不同意的理由:

一、朝鮮的內亂業已平定,清軍已無必要代替朝鮮政府討伐亂軍,中、日兩國所要協力鎮壓的物件已不復存在。

二、改革方案完美無缺,但朝鮮的改革應由朝鮮自己去從事。連宗主國的中國也不干涉其內政,何況日本不是一直認為朝鮮是獨立自主的國家嗎?就更無權干涉其內政了。

三、事變平定後各自撤回本國軍隊,是《天津條約》所規定的,也是理所當然的。

陸奧宗光接到這個答覆後自言自語:

「痴心妄想!」

為什麼是痴心妄想呢?

清廷的正式覆文,正如陸奧所預料的,把李鴻章的意見和理論全如實地反映出來,條理整然。這條理整然之處,正是陸奧認為李鴻章痴心妄想之處。

日本政府,起碼當事人陸奧外相和參謀次長川上兩人,是下定了決心的。對於這種決心,以為可以用條理整然的論戰來攻破,不是痴心妄想又是什麼?

陸奧要駁斥清政府,這三條回答,無懈可擊,要駁倒它,必須使用更尖刻的論法。

第一條朝鮮內亂業已平定的事實,首先要否定。

「從表面現象觀之,朝鮮國內不無恢復靜謐之狀……」

陸奧也不得不承認,作為一種現象,朝鮮已經平安無事了,但是,他一口咬定這是表面現象。朝鮮是否真的恢復了和平,兩國政府在見解上有差別,日本政府並不認為內亂已經平定。

「朝鮮之內亂,不除去根本之禍因,絕無安堵可言……如今滿足於一時之和平假象,並不能斷定將來之形勢已無危殆……」

「我國與朝鮮海水之隔,一葦可航,疆土極為接近。彼我交易之重要,自不待言,日本帝國在朝鮮國之利害關係,亦甚重大。因之,對於該國今日發生之慘事,袖手旁觀,不施以匡救之策,則不但有悖於鄰邦之誼,亦有損於我國自衛之道,終不免為他國恥笑。日本政府理應負起謀求朝鮮國安寧靜謐之任,不可再有絲毫遲疑……」

草稿由秘書擬就,陸奧又慎重修改。在收尾處,他提筆加上數語:

「本大臣披肝瀝膽,開誠相見,極盡衷誠之意。即或貴國政府另持所見,帝國政府亦不能撤回現駐朝鮮之軍隊。」

陸奧本意:這就是日本政府對清政府的「第一次絕交書」。

這篇絕交書中包含著過多的詭辯。為了使駐兵合法化,這時候只有玩弄詭辯和激昂慷慨了。

汪公使把正式覆文送給陸奧外相那天,參謀本部接到神尾少佐從天津發來的急電:清政府往朝鮮增派軍隊五千人。

其實,這是謊報軍情。

次日,22日,神尾少佐電告:「李鴻章命令衛汝貴、吳育仁諸將,準備出兵,並向北洋海軍釋出戒嚴令。」

這也不過是流言飛語。

神尾少佐究竟是有意還是無意,現在已無從判定。

不過,說陸奧宗光不知道這是誤報,因而以此為判斷局勢的一種依據,是令人難以置信的。

深知中日間外交關係底細的陸奧外相,豈能不清楚清政府的避戰態度?何況對於神尾少佐的電報也應該對照事實,略加折扣,才能作為參考。當然,也可能是參謀本部的陰謀詭計。

陸奧內心裡對神尾的情報肯定是不相信的,只是為了開戰,必須多多積累形勢緊迫的情報。

清政府從理論方面把日本逼入困境的前提是,「朝鮮的內亂已經平定」,而日本則反駁說:「不,那只是表面現象,真正的禍根還遠遠沒有挖出。」兩國站在不同的「前提」下,一方主張撤兵,一方主張繼續駐紮。

神尾少佐的情報給御前會議的空氣以強烈的影響,這正是陸奧所希望的。御前會議上決定放棄日中提攜的方針,由日本單方面以武力為背景,進行朝鮮改革。

6月22日,日本外交部的加藤增雄書記官被派往朝鮮,帶去一封絕密訓令——「按今日之形勢,釁端已開,交戰在所難免。因之,只要曲不在我,不惜採取任何手段,製造開戰藉口。」

附帶要求是要使我方不負挑起戰端之責。總之,即使勉強為之,也要促成開戰。

日本政府的意圖傳達給朝鮮的大鳥公使。23日,公使催促大島少將所指揮的混成旅團開進漢城。24日,在仁川待機的旅團主力向漢城開拔。

軍號聲嘈嘈,太陽旗獵獵,昔日被視為軟弱派的大鳥公使也轉變為堅定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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