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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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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朋友面前大講這個萊如何燒那個菜如何炒,那都是從烹調手冊上看來的或從他媽媽那裡聽來的。大家都把我丈夫看做高明的廚師。我知道,他燒什麼都不成,總是燒煳,因為他在燒菜的同時不是看書就是到哪個小酒館去看貝比切克在不在。我雖然在家裡,可我也在看書,等他回來菜就有點兒煳了。還總是缺少點兒什麼,於是他便靠莫明奇妙地放很多調料來彌補,把一個普普通通的紅燜牛肉燒成了一種中國味兒的菜。趕上那紅燜牛肉一燒煳了,我丈夫便自已打圓場說正經的紅燜牛肉就得燒煳一點兒,於是他的朋友門,有些廚師便用泥瓦匠的鏟子將紅燜牛肉的煳鍋巴從平底鍋上刮下來吃,不過必須往上面噴點醋。這就是我丈夫乾的事兒。廚師們常常在一起談到怎麼燒紅燜牛肉時,他聽著,點點頭,閉上眼睛,到最後問一句:「最後該怎麼辦?」誰也答不上,我丈夫便擺出一副內行的樣子笑著說:「最後得噴一丁點兒醋,這麼一丁點兒,就像往內衣上灑香水、用手指頭彈聖水那樣。」

我丈夫於是被公認是最棒的廚師,可我常笑他。不過當他在家裡這麼多次把紅燜牛肉燒壞時,我已經沒法笑了。有什麼辦法呢,我有的彷彿不是丈夫而是一個傻孩子,或者有一個從下貝什科維採精神病院憑擔保書借用過星期六的丈夫。總而言之,我丈夫總是忙著往別處趕,總是心不在焉,總覺得別的什麼地方突然會發生什麼事,甚至會為他顯現什麼,一個什麼句子會降臨到他這兒來,而他則因此得救,會因為這個獨一無二的句子而成為頂尖人物。我跟他結婚一年後發現,他吃飯也這個德性,從來都不跟別人一樣,睡覺也不跟別人一樣。他上班的時候,總是在上午就吃完了午飯,要不就一直到下班才吃。他從來不在家吃早飯,即使不得不跟我一塊兒吃早飯,便只呷一口咖啡,同時抽三支美國香菸。然後總是臉色蒼白,身體不舒服。

可是又總愛拿塊抹了油的麵包在床上吃,狼吞虎嚥地嚼,也可能半夜醒來便抹上一塊麵包,嚼著吞著,咬麵包嘆得那麼帶勁,就像跟我做愛那樣狠猛,然後深深地吸上一口氣。我躺在他旁邊,睡著睡著就覺得床單上淨是麵包渣兒,可我丈夫還在舔嘴咋舌,他的和我的枕套都被他的嘴蹭得油乎乎的。莉莎和斯拉維切克太太都對我說過:我不在家的時候,我丈夫一回家便鋪床躺下,脫了衣服睡得跟條泥鰍一樣,美滋滋的。

說我若不在家,他就可以上床睡覺,有時他在下午就想睡覺,因此一回家就上床睡覺,而且睡得真香。莉莎和斯拉維切克太太安慰我說,我丈夫以前在中午就上床睡覺,然後到晚上、夜裡便把這樓裡的住戶都吵醒,因為他和他的朋友在舉行家庭聚會。我丈夫就像他做愛一樣,就像他燒萊一樣,就像他在焦街幹活一樣,就像他種花種菜一樣,他寫作也是這樣,趕褥厲害。不靠別的,就靠他的粗糙僵硬的指頭敲打那臺貝克爾牌打字機,那臺既沒有長音符號也沒有鉤形符號的德文打字機,跟沃拉吉米爾的那部印版畫的機器一樣小。我看見沃拉吉米爾印出的版畫不能說是美麗的,但卻是迷人的、可愛的,跟沃拉吉米爾本人一樣。而我丈夫總是將他的打字稿藏起來。

當我在什麼地方把他打的字找出來一看,我簡直從來沒有見過拄麼糟糕的打字稿,因為我丈夫打字快得跑到了他的思想前頭,每一行的錯誤多得讓人看不懂。我丈夫打起字來就像電車上剪票一樣咔嚓一響,把紙都按了下去,總是匆匆忙忙趕得很急,扯下一張打字紙,常常慌張得撕去一個角兒,他簡直等不及接著往下打。我想我在巴黎飯店上班的時候他也許就這麼打上整個下午的字。可是住在我們樓上的斯拉維切克太太和莉莎,聽到我那位未來的大名鼎鼎的作家、未來的天字第一號在打字進行寫作時,都感到驚奇,不知我這位丈夫寫作時匆匆忙忙要趕著去哪兒。

我丈夫寫作時,這兩個娘兒們便放下手中的活兒,細聽這一奇怪的寫作法。她們總是透過牆壁和敞著的窗戶聽得到這種作家是怎麼工作的。她們還聽到我丈夫如何在罵娘,大聲吼叫,自己給自己鼓勁兒說:「加油幹!」彷彿在吆喝在一塊兒的幾頭牲口。我丈夫罵起娘來也像啤酒廠的馬車伕一樣。他總是幹得滿頭大汗,累得一塌糊塗,於是便帶著一身臭汗,提著罐子走出家門去打啤酒。他用手摸著溼淋淋的額頭,又將滿手汗水甩在院子裡的石板地上。

我丈夫只有在屋頂上才能安安靜靜地寫作。趕上好天氣,有太陽,他便帶著那兩把鋸短了腿的椅子和他的打字機爬上板棚的斜屋頂。那架打字機的確很小,正好能擺在一張椅子面上,就像放在一張小桌上一樣。斯拉維切克太太和莉莎對我說,她們從視窗正好能看到我那位未來的作家,簡直沒有比太陽照著更舒服的人了。

當太陽還沒下山,我丈夫便爬到這小屋頂上,一直寫作到夕陽西下。因為我丈夫在這裡寫作的惟一目的是在寫作的同時能曬太陽,因為我丈夫有個解脫不開的觀念,認為只有曬黑了的男人才是健美的。要是他從上午十點鐘起就有空,哪兒太陽大,他便端著椅子、搬著他的打字機坐到哪兒去打字。總之,追著太陽換地方。他也不在乎我坐在他旁邊編織或者看書,只要能在太陽底下寫作,在這會兒曬到太陽,他便什麼也不在意。我丈夫這時根本就不注意我\他全神貫注在寫作上。

我丈夫在太陽底下寫作的時刻,我覺得他在這熱得像太陽底下的炮筒、在這匆忙中總有一天能寫出點什麼來。因為他的心思已不在這裡,別看他跟我一起在這院子裡。就像他媽媽說的,他從小就心不在焉。當他在太陽底下寫作,我就看出他的心只在這瘋狂的寫作之中,這寫作如同一種含有宗教色彩的忍耐,一種崇拜太陽的教派。而且我丈夫只善於在太陽下寫作,他也用不看看他已經寫好了的,只是為了在這強烈陽光下面的寫作而寫作。等到太陽已經落到烏雲後面,我丈夫這才清醒過來,將刊字機搬回家,將打好的稿子收拾好,提著啤酒罐,又到哪個地方打啤酒去了,而且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這一次到銀狐酒家’下一次到啤酒廠,有時他還提著這啤酒罐一直走到多烏迪,或者到麥古爾,有時上瓦尼什達那兒或者去老郵局酒店。

總之每次換一個地方,每次都提著啤酒罐,只因為太陽已經下山,他已經沒有那寫作環境了。我丈夫在太陽底下寫作時,讓我有這麼一種印象,彷彿他在彈鋼琴,可一直在踩著鋼琴踏板,因此我從來沒有勇氣去看他一眼他寫的是什麼,我害怕看,而他也隊來沒主動將他的打字稿拿給我看過,於是我也學會了從來沒有興趣去看一眼他踩著鋼琴踏板寫出來的即興創作。只是有一次,我看到,不,應該說我知道,他在太陽底下一口氣寫完了他幾乎所有要寫的,丁零哐當一股腦兒全倒了出來時,這時侯他才有勇氣凝視著我,久久地出神地觀賞我,我也敢直望著她的眼睛。在這一瞬間,我感到嫁給了這個男人很幸福。而我丈夫,就像我看他那樣,乃至他母親看他那樣,像斯拉維切克太太還有莉莎看他那樣,他自己也已經會這樣看他自己了。

他了解自己所有的缺陷、惡習,他為之而感到精神負擔,可是同時他又發現,所有他的這些毛病實際上就是他的風格,他沒法與它們拆開,於是他略有預感:他像踩鋼琴踏板似地一踩踩到地板上的這一速度與節奏,要是能堅持他幾年,準能抓住點什麼,抓住點就像他關於自己的寫作所說能擊中要害的、僅僅屬於他的什麼。

我丈夫還善於觀察他的周圍,從他看到的東西里發現自己與其相近的類似之處。當我們一道沿著羅基特卡河散步時,我丈夫從人們扔到河裡的一切亂七八糟的東西看到這像他寫的東西;當我們看到維索昌尼和利本尼那些工廠院子裡堆著的廢物,在我丈夫眼裡,這些扔得七零八落的破銅破鐵機器工具跟他的寫作沒什麼兩樣;當我們透過籬笆看到拉巴羅馬小酒鋪旁邊,就是我丈夫常常開玩笑說當兵的常到那裡去玩妞兒的地方,那扔得橫七豎八的木板和變了形的橫樑木條時,他也拿它們來跟自己相比較,說他內心裡與這些木板木條一樣也是亂糟糟的。不管我們走到哪個院子裡都看到這些扔得亂七八糟的東西,活像打翻的垃圾桶。對這一切,我丈夫都用手指著、驚訝地發現說,這不僅僅是他的寫作而且是他思維的準確畫面,說他屬於這個時代,實際上是這個時代的孩子。當我們從什羅斯堡散步回來順便看看商店時,我丈夫便最愛去逛半成品商店。他在那裡看到的一切使他高興地說,實際上他不管做什麼,也都是半成品。讀者將這些半成品買了去,回到家裡嚐嚐,然後才將它完成。所有這些半成品不僅僅是現代藝術的象徵而且也是它的代號,不過最主要的是:他想寫的、他渴望寫出來的東西永遠不會是別的,而只不過是這家半成品商店的貨色而已……

我怎麼也想像不出來,當我丈夫還是個年輕小夥子住在寧城的時候,到集體散步廣場去溜達前的那股勁兒。他媽說他每次去那裡之前自己熨褲子,在褲腿上熨出筆直的挺縫線來,自己擦皮鞋、油光鋥亮,還得穿上從卡貝利買來的最好的鞋、一雙黑色帶孔眼的鞋,還有一雙鹿皮鞋,也是帶孔眼的。那時他有好些條領帶和好多件襯衫,都是跟外衣的顏色配套的。當他準備星期天到散步廣場時,要花很長時間挑選襯衫和短襪,等把衣服穿好,便往頭上套個髮網,因為那時他的頭髮濃密得必須往上面淋髮油才梳得通順,然後戴上髮網,之後再對著鏡子小心地取下它。當他已經按當時流行的款式和顏色穿好了衣服,又得考慮到領帶與襯衫、皮鞋的協調,還對著鏡子裡的自己做做笑臉,再花很長時間將白色小手絹摺疊得好好的插在胸袋裡,也得合乎當時的時髦擺法,然後挑選帽子,還總是《從捷康店買來的名牌賀,最後還少不了一副手揹帶小孔的鹿皮手套,天熱時便將手套折一下拿在手上,這才走出啤酒廠,進城到散步廣場去,然後又穿著這身行頭從散步廣場回來。下午他喜歡同漂亮姑娘去划船或是到迪爾士公園散步,晚上則到公爵旅館或者格朗特或者夏弗朗基去玩撲克,而且總是穿得漂漂亮亮的。只有當夏天中午太熱時,婆婆說他回家的時候才將上衣搭在手腕上。喏,他曾經是這個模樣。我還看見過一張照片,一位年輕的先生手裡拿著手套,那穿著打扮講究得簡直不可置信。而現如今,最後一次穿得那麼漂亮是在結婚的那一天。即使那一次他在婚禮上穿著那身漂亮衣服和戴著禮帽就已經顯得不自在了……

而從前那個時候,各個工廠的大院小院裡也跟如今不一樣,在我們家那個木材廠亦是這般:每到星期六,實際上從星期五開始,實際上人們每到晚上都講究穿戴,一到星期六,那些職工,不管是城裡的還是農村的,所有的人都穿得漂漂亮亮到廣場上、大飯店、小酒館去。那時候,不管院子裡或房舍裡到處幹千淨淨。誰要是像我丈夫現在這麼穿戴,實際上如今我碰到的幾乎每一個人都這樣,那就可能被人看做流浪漢,因為那時像我丈夫一樣的年輕人在星期六、星期天都不會不打領帶不戴禮帽不擦乾淨皮鞋就出門的……我不得不承認,我丈夫說得對,他實際上只不過是自己這個時代的孩子,他說他跟他生活在其中、我也生活在其中的這個環境十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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