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凱曼,我的凱曼
此時無人傾聽
你正好可以高唱自我之歌
如同一隻飛鳥,並非因為疆域
或者主導權
而是擴充套件自身
讓某些事物,從無中生有
史丹.萊絲,<德州套房>
直到這個恐怖的夜晚降臨,先前他總是開自己一個小玩笑:他不知道自己是何許人也,也不知道來自何方,但他知道自己所愛悅之物。而他所愛的東西總是環繞四周:角落綻放的花朵、透著銀河天光的鋼鐵大廈、在腳邊生長的雜草野樹,以及金屬與塑膠所塑造的物品玩具、電腦、電話,照單全收。他喜歡駕馭這些東西,然後將它們揉碎成細小的碎球狀物,趁沒人在場的時候往窗戶的玻璃扔過去。
他也喜歡鋼琴樂曲、電影,以及在某些書上念來的詩。
他更喜歡燃燒著汽油猶若燈柱的汽車,以及運用科學定律在天上翱翔的飛機。
當飛機經過時,他總是停住腳步,傾聽機上人們的交談。
駕車也是無比的愉悅。他曾經開著賓士連夜飛車,從羅馬飄到佛羅倫斯再到威尼斯。他也喜愛電視,尤其是那個電器的操作程式。有電視陪伴著你、在閃爍的螢幕上出現一大堆濃妝豔抹的臉容,真是令人安慰啊。
他喜歡各種形式的音樂,搖滾樂亦然,當吸血鬼黎斯特唱著<女侯爵的鎮魂曲>,他並不大在意歌詞,只想隨著陰鬱的鼓擊與旋律起舞。
他喜歡那個在深夜鑽入城市深處的黃色機器,上面爬滿了人;他也喜歡倫敦的雙層巴土,以及那些聰明的居民。
他喜歡在黃昏時分漫遊在大馬士革,而在偶一間現的記憶斷片當中,瞥見遠古的羅馬、希臘、波斯、埃及等地。
他喜歡圖書館,在其中可以找到氣味芬芳的書本、刊載古代巨山的照片。他隨身攜帶著新興城市的照片,有時拿來與記憶中的古老城市相對照。在他內心的羅馬影像,穿著背心與涼鞋的古代羅馬人就被擺在合田代的羅馬背景之上。
還有許多地熱愛的事物:巴爾托克的小提琴,午夜時分從教堂出來、穿著雪白洋裝的小女孩。
當然,他更熱愛獵物們的血液。不用說,那是小笑話的一部分。死亡對他而言並不可笑,他沈靜地追逐獵物,不想結識他們。只要有人類想與他攀談,他馬上逃之夭夭。如果與這些甜美可人的生物聊天,然後又奪取他們的血液漿髓,這並不是恰當的行為舉上。他餵食自己的方式相當暴烈,其實早就不需要向液維生,但他渴望這種體液。這等欲求以無比的純粹聲勢宰制著他,並非出於口渴。一夜的時光,他可以飲用叄、四個人的份量。
但他十分肯定,自己以前是人類。他曾經漫步於陽光之下,雖然早就不這麼做。他想像過自己坐在一張木桌前方,以刀子切開一顆成孰的蜜桃。他知曉眼前美麗水果的滋味,也知道麵包與啤酒的味道。他還知道金黃色的陽光照在無邊沙地的景觀。『躺在地上,好好享受白天。』以往有人這麼告訴他,那是他還活著的最後一天嗎?歇息吧,不久後國王與王后將召集宮廷眾人,可怖的事情將會發生……
怛他並不真的記得這些。
他只是隱約知道,直到那一夜……
就連他聽到吸血鬼黎斯特的時候,也是渾然未知。那家夥只是滿吸引他,假扮成吸血一族的搖滾歌手。他看上去的確不太像人,但那就是電視的本領。在那昭昭奪目的搖滾樂世界,許多人看上去都不太像人。然而在黎斯特的歌聲中,飽含著人類的七情六慾。
不只是情緒,還有特定的野心。吸血鬼黎斯特想要變成英雄,他唱出自己的心聲:『讓我光輝奪目,我是邪惡的象徵。如果我真是那個象徵,那我便超凡成聖。』
真是迷人,唯有人類才會以這種弔詭來思考。他自己也明白,因為他曾經是個人類。
如今他的確擁有超自然的理解力,能夠一眼望穿機械運作的法則,以及輕易通曉萬事的能耐:那是人類難以望其項背的力量。哎呀。再也沒有什麼足以讓他驚異之事,無論是量子力學、進化法則、畢卡索的畫作,或是讓小孩免疫於某些一疾病的基因操控術。彷彿早在他記得身處此地之前,他就通曉這些事物,早先於他說出:『我思索,故我存在。』
不過,撇開這些不論,他還是擁有人類的思考觀點,無庸置疑。以某種令人駭異的精準度,他能夠感應到他人的苦痛,知曉何謂愛戀或寂寞。唉,沒錯,那是他最明白的情愫,這也是他在吸血鬼黎斯特的歌曲中明確感應到的東西,無須看歌詞就可以掌握。
另一件相關之事:吸愈多的血,就愈發人模人樣。
當他首度現世時,看上去完全不成人形。當時的他是一具齷齪的骸骨,茫然行走於通往雅典的公路上。他寶石紅的血脈浮凸於骨骼之間,周身封鎖於緊繃無比的白色肌膚。他的模樣嚇壞眾生,車輛四處逃逸;從他讀取到的意念,他知道自己在別人眼中的德性,感到相當抱歉啊。
在雅典,他套上一身配有塑膠鈕釦的羊毛大衣,戴上手套,以及蓋住整隻腳丫子的現代鞋子。他以布條矇住五官,只露出眼窩與嘴,以灰色帽子遮掩骯髒的黑色長髮。
人們還是不免望他幾眼,但起碼無人尖叫逃竄。傍晚時分、當他在奧瑪尼斯廣場晃盪時,沒有誰會多瞧他一眼。這座古老的城市還是如此勃發,如同古老的世代、學子從世界的各個隅位奔赴前來攻讀哲學或藝術。只要他抬頭,就可望兒神殿的容姿,雖然如今已成為一片廢墟。
希臘人向來都是個美妙的民族,生性溫柔可親,雖然經過世代的土耳其混血,如今他們的髮色與膚色更為深暗。他們毫不介意他的怪誕打扮,而當他以柔軟的腔調努力模仿他們的語言時,他們更是愛慕他。私底下當他打量自己的時候,他注意到血肉逐漸萌長,觸控起來如同堅硬的岩石,不過好歹總是在變化當中。終於有一夜,他解開包裡的布條,看到一張酷似人類的面容。嗯,這就是他以前的樣貌吧?
黑色的大眼睛,眼窩周圍有一些一細微的紋路,一張善於微笑的嘴,挺直的鼻樑,而他最愛自己那漆黑筆直的睫毛,一讓他的表情看上去開朗無比,充滿驚喜與信任。沒錯,這是一張相當完美的年輕男性面孔。
從此,他穿著現代化的襯衫與長褲,坦還是得小心強光照射,因為他大白也大光滑。
被詢問時,他說自己的名字是凱曼。可是,他不曉得是怎麼獲知這個名字從前他曾經被喚做班傑明,以及其他某些名字。但是,凱曼是他第一個也是最私秘的名字,永志難忘的銘記。他能夠想起意味著『凱曼』的兩種圖相,但不知道自己從何得知這些象徵符碼。
他的力量最讓他自己驚奇:能夠穿牆而過,舉起一輛車子再扔向前方。不過,他自己卻相當輕盈。有一回他拿刀切入自己的手,感到奇異的況味,血液飛濺四處,不過傷日迅速收攏,後來他還得再切問傷口才能夠把刀子拔出來。
他也能夠爬上任何地方,彷彿重力再也無法駕馭他。有一夜他爬上城中心的一棟摩天大樓,柔和地往下飛去,輕柔地降落於底下的街道。
真是美妙的滋味,他也知道自己足以跨越漫長的距離,只要有膽去做。他知道自己曾經如此做過,飛翔於雲端之上。
他還有許多特異功能呢。每天傍晚一醒過來,他就聽到全世界的聲音,位於希臘、英國、羅馬尼亞、印度等地的聲音一起朝他湧來。他聽見笑語喧譁、低聲啜泣,或是痛苦的呻吟。假如他屏除雜念,甚至聽得到人們的思想波動:那是令他恐懼的、充滿狂野激唸的脈動。他不曉得這些聲音從何處而來,如同彼此互通;這就像是他是聆聽著祈禱的上帝一般。
偶爾也會有不朽者的聲音傳來,如同他一樣的存在者在某處思考著、感受著,或者傳送警訊?從遠方傳來他同類的銀色聲波,非常不同於人類的呼號。
然而,這等接收者的能力傷害到他,喚回過往的猙獰記憶:有一段漫長無比的時日,他被囚禁於黑暗中,唯有聲音陪伴著地。他感到慌亂無比,應該不記得這些了啊,有些事情最好永遠被遺忘,例如被燒焦、被囚禁的種種。記得這些只會帶來無止境的哭泣。
沒錯,他是有許多傷痛的過往,在這世上他曾有過許多名字,但總是帶著類似的樂觀性情。他是個驛動的魂魄?不,他確定自己總是隨著這副軀體行走,如此輕盈而強健的身體。
他無奈地隔絕那些聲音。事實上,他想起某個蒼老的戒語:如果你不學習關閉那些聲音,他們遲早會把你弄瘋。對他而言,那簡直易如反掌,只要眨眨眼就可以隔絕所有的噪音。其實要真正傾聽也日疋要留神的,那些音流就像是惹厭的噪音一般。
此際的歡愉等候著他,要偵測周圍人們的心思真是太容易,只要他專注觀測一段時間。在羅馬的時候,總是充滿優攘,不過他喜愛羅馬那些漆上赭紅與深綠色的房屋,在大道上亡命細車,漫步於幾內託的道路」,直到撞上一個可以來段露水姻緣的女子為上。
他也喜愛當代的聰明人們。他們還是人類,但卻博聞強記。某個印度的統治者被暗殺了,不到一小時內,全世界的人們都知道這件事。所有關於災難、發明、醫學奇蹟的紀錄,任何一個普通人也朗朗上口。人們遊走於現實與幻境之間,勞工與裸身的電影女王談戀愛,富豪戴上紙做的珠寶,窮人購買鑽石,而公主殿下衣著襤褸地前往香榭麗舍大道。
他真希望自己還是個人類。畢竟,他以前不就是嗎?其他的同類又是如河?他們不是首代血族的成一日,他很肯定。首代的血族無法以心靈相互通訊。不過,首代血族又是啥鬼東西?他不記得這些了!他感到些許慌亂,不願再回想下去。他在筆記本寫詩,以某種現代性的單純格調,但他知道那是他許久以前就習得的調性。
他漫無目的地遊蕩於歐洲與小亞細亞之間。有時用行走的,有時他會閉上眼睛,讓自己移動到某個特定的地點。他迷倒許多和他交往的人們,白天一到,就任意睡在幽暗的隱密之地。陽光已經傷害不到他,但他還是無法在白晝活動,只要一看到天光,他就會自動閉上眼睛。沈睡之前,他聽見其他飲血者的哀痛呼號,然後便是一片空無。醒來之後,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解讀古老的星辰方位。
他開始比較敢放膽飛行。就在伊斯坦堡的外圍,他像一顆飛彈般地射出天際,翻騰於九天雲霄,自在地歡笑著,最後在白重旦之前降落於維也納。他飛行得無比快速,沒有人看得到他。況且,若被那些疑竇的眼神包圍,他才不會試用這些新鮮伎倆呢!
他還有另一個有趣的能力:幽體出遊。嗯,不算是真正的遨遊天外,但是他可以送出自己的念波,也能夠『目睹』千里之外的景觀。有時候躺著躺著,他會突然想要看看某個遙遠的地方,然後他就在剎那間到達那兒。有些人類也辦得到,無論是在夢境時幽體位移,或在清醒時神魂出竅。有時候他會行經那些靈魂正在行旅的身體,但他看不到靈魂的所在。他無法看到鬼魂、或任何靈體。
然而他知道這些一事物的存在,必然如此。
古老的意識侵入他的體內,他知曉到當他還是個人類男子時,曾在神殿服用下祭司授與的強力藥液,得以幽體出遊,進入火焚之域。當祭司召喚他回到身軀時,他感到相當不情願,當時他正與所愛的死者在一起;但他明白自己非得回去不可。
沒錯,當時他確實是個人類。他記得當自己躺在那塵埃覆蓋的房間、被給予那藥液的時候,胸膛上冒出的汗水的感受。害怕莫名,但他必須度過那個試煉。
也許現狀的確比較好,能夠同時以身軀與靈魂飛行。
他無法記起,為何他自己變成如今這等形狀:飲血為生,擁有如此的異能。他因此感到無比痛苦。
在巴黎,他跑去看許多『吸血鬼電影』,參詳其中的正確與謬誤資訊。雖然大多數都愚蠢得很,怛卻是熟悉的說法,吸血鬼黎斯特顯然就是從這些古老的黑白電影中取得斗篷式服裝的靈感,大多數的『夜行生物』都穿著類似的服飾:黑色斗篷、漿挺的白襯衫、精緻的黑色燕尾外套、黑色長褲。
當然都是一派胡言,但他因此感到告慰。畢竟這些都是吸血鬼,語音輕柔如詩、言笑間口啜生靈血液的族類。
他還購買吸血鬼漫畫,剪下某些畫面:類似吸血鬼黎斯特的那種美麗男吸血鬼。也許他該找個機會來試試這種衣著打扮,那會是種安慰,使他感覺到自己隸屬於某種結構即使那並不真正存在。
在午夜的倫敦街頭,他在一家燈光幽暗的店面找到這些服飾:外套與長褲、皮製的鞋子、黑色天鵝絨大衣配著雪白的絲緞,長及曳地,真是太棒了。
他在鏡前盼顧自得,吸血範黎斯特一定慕死他了,而巨他凱曼可是貨真價實的吸血鬼呢!他首次梳理自己的黑色長髮,並在玻璃櫃中找到香水,為這個華麗的夜晚打點自己。他甚至還找到耳環與金手煉。
他現在可光鮮亮麗得很,如同以往的時代。就在午夜的倫敦街頭,人們對他垂涎叄尺。這樣打扮真是大對了,他邊走邊舞動、鞠躬、眨眼,而他的追隨者一直跟著他。即便是在他吸血的時候,他的獵物也以瞭解的眼神望著他。他會如同吸血鬼黎斯特在電視上表演的那樣,俯身向一刖,溫柔地吸取喉頭的血液,再了結獵物的生命。
當然那是個玩笑,其中有某種可怕的瑣碎成份。那些玩鬧無關於身為吸血充這麼個黑暗深沈的秘辛,無關於他問或記起的某些靈光片羽。不過,能夠暫時充當『某人』或『某物』,至少是有趣的。
沒錯,那須臾的時光如此鮮美,而它稍縱即逝。畢竟他終究會遺忘,不是嗎?如此優美夜晚的細節也終於會自他的腦海消逝;在某個更復雜艱難的未來,他又會失去一切,只記得自己的名字。
最後,他回到故鄉般的雅典。
他手握一截蠟燭,遊逛著夜間的博物館:墳場。那些雕刻著形體的碑碣總讓他汶然欲泣,例如那個死去的女子,手伸向被她丈夫抱著的嬰兒。某些名字迴流到他的耳際,彷彿有人對他憲牽低語:回到埃及吧,你就會記起來。他才不要呢,若要遺忘記是發瘋,不免為時過早。他還是在雅典,不時逛逛神殿底下的墓地。不用在意附近的交通,橫豎這要是最美的地方,而且它屬於死者。
他為自己的吸血鬼服飾買了一個衣櫃,甚至添購一具棺材,不過他不喜歡躺進裡面,那東西並不照著人體的曲線打進,上面也沒有面孔的浮雕與文字,好守護沈睡的靈魂。一點都不適當,像個裝寶石的盒子。不過,既然身為一個吸血鬼,他總該有副棺材來找找樂子。來到他公寓的人類愛死這副棺材,他以加血的美酒款待他們,朗誦詩篇如,唱著奇異語言的歌曲。他們也相當熱愛這些。有時候他也為這些好心的人類唸誦自己的詩篇,而棺材正好為這個空無一物的公寓提供坐臥之地。
逐漸地,那個美國搖滾樂手、吸血鬼黎斯特的歌曲一開始讓他不安。那些愚蠢的老電影也不再有趣,但是吸血鬼黎斯特真正讓他感到困擾。會有哪個吸血鬼渴望純潔與勇氣呢?那些歌曲的腔調是如此地哀愁。
吸血一族……有時候他會在天光乍滅的地板上醒過來,餘悸猶存於那個沈重的惡夢;在其中,某些生命輾轉呻吟。是否他正追隨著那兩個遭受巨大不義的紅髮美人的夜間行路?當他們剪斷她的舌頭,那個夢中的紅髮女子從士兵的手中奪回自己的舌頭,將它吃下去,她的勇氣鎮懾每個人
噢,不要回顧這些事!
他的臉頰生痛,彷彿痛哭失聲過,或者焦慮不堪。他讓自己慢慢鬆弛下來,看著燈光或花朵,不要想這些事。沒事,雅典城充斥著無數灰泥建築物,山頂上的雅典娜神殿無視於煙塵繚繞的空氣,一逕往下俯藍眾生。傍晚時刻,成千上萬的下班人群竄動於電梯與地下鐵之間,席坦崗瑪廣場到處都是醉漢,擠滿販售報章雜誌的小童。他再也不聽吸血鬼黎斯特的歌曲,也不光顧播放這些音樂的美式舞廳,遠離愛好此類音樂的學生。
某一夜,在帕拉卡的中心區,他看到幾個吸血鬼出現於燈光刺眼、酒館嘈雜的區域。他的心跳少了幾拍,孤寂與恐懼湧上心頭,使他幾乎失聲。他躑躅於電子音樂高聲喧譁的舞廳,仔細觀察那幾個吸血鬼夾在觀光客之間,無知於他近在咫尺。
兩男一女,全都穿著黑色的絲制服飾,女吸血鬼的腳踝艱難地蹬著高跟鞋。他們全戴著銀色墨鏡,彼此呢喃低語,不時爆出笑聲;妝點著珠寶與香水,他們盡情招搖著非自然的肌膚與頭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