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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聘請律師(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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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公司通常需要各種型別的律師,他們負責簽訂合同,保護你免受訴訟,防止你犯下愚蠢的錯誤或陷入你從未預見的陷阱。早期你可以把這些事情交給外部律師事務所打理,但這最終會變得成本過高(坦率地說,會高得讓你驚掉下巴),所以你還是需要聘請內部律師。

但請記住,如果你正經營一家企業,每一個涉及法律問題的決定都應當由業務驅動,純粹法律驅動的決定只會出現在法庭上。你的法律團隊負責傳達你的選擇,而不是為你做出選擇,所以法律上的「不」並不是談話的結束,而是開始。一位優秀的律師會幫助你識別障礙,助你繞過它們並找到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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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律師只擅長兩件事:說「不行」(或「也許」)和向你收費。

這不一定是因為他們是壞律師,只是因為他們的整個系統就是如此設定的。

律師事務所一般都是按時計費的。他們與你通話的前15分鐘可能是免費的,但之後他們會按每15分鐘收費,甚至按每5分鐘收費。他們會因為在淋浴時考慮了你公司的事情而向你收費。他們會向你收取影印費、差旅費和郵費(還有額外的手續費)。每次需要請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專業知識的人來時,他們都會額外收費。因此,如果你的律師帶你參加一個有另一個律師在場的電話會議,你就等著收到一份令人瞠目結舌的賬單吧。

我曾經有一個律師,他每次談話都以「家怎麼樣」「最近都是什麼天氣」這樣的話開場。我不想顯得太粗魯,於是和他閒扯了幾分鐘。但這種非常禮貌、正常的閒聊意味著,那些本應在15分鐘或更短時間內回答的問題,現在卻需要30分鐘甚至45分鐘,而這個律師每小時的收費是800~1000美元。所以我僅僅因為聊了一下孩子的音樂會就多付出了好幾百美元。談了三四次之後,我終於明白過味兒來,於是解僱了他。我甚至覺得在電話還沒接通的時候他就已經開始計時收費了。

當你在聘用外部律師時,你需要找到一個語速快且不關心你孩子的律師,至少在他們上班時不關心。

好訊息是,一些律師事務所正在轉向一種新的模式,那就是和你事先就價格達成一致,並簽訂固定價格合同或者限定價格合同。一些律師事務所在協助你成立一般性公司和提供法律樣板檔案時只會收取少量費用或索要些許股權。現在還興起一種將許多重要法律檔案進行「開源」的新運動,也就是製作通用法律文本以供大多數企業使用。

即使使用開源法律檔案,你也需要一個律師來處理細節,那個律師可能還是會在淋浴時向你收費。

因此,為了充分利用你的律師,你需要了解他們的運作方式以及工作模式。律師們接受的訓練是從競爭對手、政府、憤怒的客戶、合作伙伴、供應商、員工或投資者的角度思考問題。他們會看著你做的事情說:「你這麼幹肯定會惹上麻煩。」當然,如果哪天他們心情恰巧特別好,他們也許會說:「這麼做可能會讓你吃官司,但我們可以把它解決掉。」

你永遠不會得到一個純粹、痛快的答覆:「沒事,繼續,沒有任何風險。」因為我們確實沒有辦法完全阻止訴訟出現。任何人都可以起訴你,至少在美國是這樣。顧客會因為你改變了他們喜歡的某些東西而起訴你。競爭對手則把訴訟作為一種可以讓你關門大吉的商業策略。這和事情的是非曲直毫無關係,他們就是要用令人討厭的訴訟來敲打你,榨乾你的金錢,耗盡你的意志。

如果你在一些顛覆性的事情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你可能會成為訴訟目標。如果你變得非常成功,那你一定會吃官司。

因此,遭遇訴訟的可能性應該是你永遠要考慮的風險。但被起訴並不是世界末日,律師嘴裡的「也許」甚或「不行」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成為阻止你繼續推進事業的理由。你必須在他們的意見與你的業務需求,以及你為了創新和獲得成功而進行的冒險之間做出權衡。這並不意味著你不應該聽從法律建議,這裡只是在說法律不應該是你唯一的考慮因素。

當然,這不適用於任何真正非法的事情。它也不適用於謊言,或者任何你需要律師來處理的基本事項,比如合同、人力資源或應用程式上的保護和隱私條款等。在這些事情上你不要任性,要認真聽取律師的意見,明確遵循他們的建議。如果你的公司沒有律師,那就僱一家律師事務所來處理這些事情。你不會希望你的企業死於某個愚蠢的錯誤,比如你搞砸了僱用協議或者你的條款和條件宣告。

對於灰色地帶,對於棘手的事情,對於決定公司發展方向的由數百萬個細微觀點驅動的決策,你要記住,律師生活在一個非黑即白的世界,他們眼中只有合法和非法、可辯護和不可辯護兩種概念。他們的工作是告知你法律條款和解釋風險。

你的工作是做出決定。

我第一次處理訴訟是在蘋果公司的時候。當時的我感覺就像是一隻被車燈照到的鹿。僅次於ipod的第二大流行音樂播放器的製造商creative起訴了我們,理由是我們通過itunes介面將歌曲傳輸到ipod,而且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使用了它的相關技術。我們對是否真的侵權以及是否能打贏官司都不十分清楚,喬布斯對此很憂慮。我們為蘋果打造了多年來的首款偉大的新產品,現在卻因此遭到起訴。

負責蘋果公司所有智慧財產權法律工作的奇普·盧頓與我以及itunes副總裁傑夫·羅賓共同負責為此事尋求解決方案。我們提出了很多種修改產品的方法,但最終喬布斯決定尋求和解。最終雙方以一億美元的價格握手言和,這比creative當初要求的金額還要高數千萬美元。喬布斯希望它永遠別再來找我們的麻煩,永遠消失。

這是關於勝利意味著什麼的有趣的一課。這不是一場正當的法律勝利,我們從未為自己辯護,從未上過法庭。但這對喬布斯來說是一場勝利。對他來說,更重要的是不要再把一丁點的時間用於擔憂這場官司,而不是省錢和要面子。

在推出nest智慧恆溫器後不久,我們就被霍尼韋爾起訴了。這是一場截然不同的訴訟。它堅定控告我們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消滅我們。它的策略就是對小公司實施碾軋,為了蠅頭小利而竊取他人的技術。我們的法律團隊相信我們能贏,因為這個訴訟很可笑、很無聊,是一個用來拖住快速增長競爭對手的常用招數。但我從蘋果的經歷中得到了教訓,那就是我不能把做什麼的決定權交給法務。

律師喜歡贏,他們永遠不會放棄戰鬥,甚至願意戰鬥到死。但這是生意,死亡是不可接受的選擇,死亡不會帶來高投資回報率。

當你在進行任何涉及法律的談判時,你都要先確定基本交易點,比如你願意花多少錢、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長,以及排他性等問題,然後你再請律師介入。先大致通過條款清單,之後再讓律師摳法律細節,否則談判可能會永遠拖延下去,而那個為你的律師與他們的律師無休止爭吵買單的人只能是你。

沒有人願意面對這種情況。

這就是為什麼即使在我們與霍尼韋爾的訴訟即將取得勝利時,我們還是選擇了庭外和解。那時谷歌已經收購我們公司,霍尼韋爾是它的主要客戶。我們是對的,霍尼韋爾是錯的,但這件事已經不重要了,這只是一個商業決策。谷歌認定向霍尼韋爾支付賠償金並維持這種關係比上法庭更可取,尤其是因為和解的費用來自nest,而不是谷歌。

這讓我們很惱火。我們本來可以贏,結果卻是nest要賠一大筆錢。這令人憤怒,但對谷歌來說這是正確選擇。

最好的律師都明白這個道理。他們不僅僅像律師那樣思考,還運用所有的訓練和知識,也會權衡業務目標。他們可以幫助你瞭解風險,也對怎麼做最有利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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