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事的本質就在於「事件」和「行動」。從西方文學的源頭開始,亞里士多德就認為,藝術的模仿只適合於戲劇,而戲劇(drama)一名恰恰源自希臘語的dran,意思就是「去行動」。漢娜·阿倫特說:
這種特殊的人類生活,其出現和消失構成了世間的事件,主要特徵就是它本身也充滿了各種事件,最後可以講成故事,構成自傳。正是這種生活(bios),不同於純粹的生命(zōē),亞里士多德才說它「某種程度上是一種行動(praxis)」。sup/sup
保羅·利科也認為:
敘事試圖以創造性的方式加以模仿的,是行動和痛苦的混合,這構成了生活的基本結構。要記住亞里士多德對敘事的定義,「對一個行動的模仿」。因此,我們必須找到敘事在行動和痛苦的生活體驗中找得到的支撐點。sup/sup
可是現在,《復仇》中的兩個人,既不相愛,也不相殺,缺少了「事件」「動作」的支撐,敘事便只是狀態性的(stative)而非行動性的(active),故事也就無可奉告了。
《野草》中,到處是這種凝固在動作裡的雕塑。《死火》裡的火的冰,「有炎炎的形,但毫不搖動,全體冰結,像珊瑚枝」。《頹敗線的顫動》裡的老婦,在深夜的荒野中,偉大如石像,連無詞的言語也沉默盡絕。《復仇二》裡的耶穌,遍地都黑暗了,十字架上的他腹部波動,而身軀不動,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著眾人的可憫。即使是《過客》,只得走,息不下,卻不知從何處來,向何處去,又何嘗不是一尊移動的雕塑?
這一切就像《鑄劍》,為砍下國王的頭,先砍下自己的頭。明明皮膚下有豐沛的鮮紅的熱血在奔流,卻現身以乾枯的形體。明明充溢著最高的輕蔑、憎惡、悲憫,卻示人以死人似的眼光。明明蘊蓄著最強烈的衝動,卻定型於一動不動的雕塑。借用竹內好的話說,這叫作「對行動的異化」:
文學是行動,不是觀念。但這種行動,是通過對行動的異化才能成立的行動。文學不在行動之外,而在行動之中,就像一個旋轉的球的軸心,是集動於一身的極致的靜。sup/sup
《野草》正是寫作的一個悖論性的存在。「不動筆誠然最好」,正如「最高的輕蔑是無言,而且連眼珠也不轉過去」(《半夏小集》),最高的文學便是不寫,用禪宗的話頭說,寫是不寫,不寫是寫。用莊子的《寓言》說,言未嘗言,不言未嘗不言。一旦動了筆,就是在說話,就有了敘事,便落入下乘。那怎麼辦呢?《野草》採取了「非常道」的敘事策略,言其不言,寫其不寫,以「嗚呼,我說不出話」,來說自己要說的話。張棗對《野草》的總結很到位:「魯迅的整個文本,都在很牛地寫他的失語。」sup/sup這些以沉默為底色的失語之語,到處是雕塑的不動之動,正與通篇的「無地之地」「無物之物」,以及「無詞的言語」「無血的大戮」,形成完美的同構關係。總之,《野草》把敘事和故事都解構了,卻實現了一種非故事的故事,反敘事的敘事。
四、決不粘連的單數
敘事的關鍵在於行動,《野草》卻大幅度取消了行動。故事的焦點在於身份,《野草》也多方面瓦解了身份。本來嘛,「我是誰」的問題,即一個人的身份,在世俗的層面上,總是由一個人的社會關係來決定的,也就是說,一個人的身份是建立在他的社會歸屬之上的,由他所屬的「類」「群」得到說明。身份即認同。英文裡的identity,既可譯為身份,也能譯成認同。單個的人,要通過某種共同的尺度來追尋、確證自己與某一群人的同一性,這樣才有希望被納入一個更大的「群」裡,分享其共同的價值觀,從而獲得一種「群」的身份,不管這個「群」是家族,是階層,還是民族,怕就怕落了單。
但魯迅偏偏是一個孤獨者,一個落單的人,他的特點就是不合群。李長之說:「魯迅在性格上是內傾的,他不善於如通常人之處理生活。他寧願孤獨,而不歡喜‘群’。」「這種不愛‘群’,而愛孤獨,不喜事,而喜馳騁于思索情緒的生活,就是我們所謂‘內傾’的。」sup/sup但魯迅的不合群,既有內傾的性格原因,也跟他早年接受到西方近代個人主義思想的影響有極大的關係。他留日期間所寫的《文化偏至論》《摩羅詩力說》和《破惡聲論》,便是「任個人而排眾數」之作,高張個體的自覺,而抗拒集體性的目標和價值,痛惡「滅人之自我,使之混然不敢自別異,泯於大群」,排斥與一切非我的虛假同一:
真之進步,在於己之足下。人必發揮自性,而脫觀念世界之執持。惟此自性,即造物主。
凡一個人,其思想行為,必以己為中樞,亦以己為終極:即立我性為絕對之自由者也。
是故將生存兩間,角逐列國是務,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後凡事舉;若其道術,乃必尊個性而張精神。(《文化偏至論》)
這就是魯迅的「個」的自覺。固然受到章太炎「依自不依他」的觀念的啟發,但更多是來自尼采等歐洲的思想傳統。伊藤虎丸對魯迅取徑於日本的思想譜系進行了梳理後,提出一個最根本性的問題,即「我們每個人是怎樣‘自覺’到自己的?」——
而在這一點上,歐洲思想和宗教傳統所孕育的「近代」精神生活及其產物(近代的各種思想和制度)向我們提示的,就是「人是作為‘個’而被自覺出來的」。就是說,人不是在家族、部族、村落、黨派和國家等各個層次上自覺到自己是「社會」的「一員」的(具有責任意識的),而是直接站在絕對者(或「死的威嚴」)面前,自覺到自己並且具有責任意識的。即對於家族或國家等群體來說,「個人」決不是處在「部分」和「整體」之間的關係上的。這就是人作為「個」的自覺。人有了這種自覺,才能從一切既成的思想和意識形態當中獨立出來,才能創造新事物,才能承受苦難、誘惑甚至是死亡和拷問的折磨,獲得屬於自身的「自由」。sup/sup
這種「群」與「個」的分野與對立,在《野草》中有一個具體而微的表現。我們都知道,魯迅是一個精細的人,寫文章極用心,不大可能出錯,尤其是低階的文法錯誤。如果他出錯了,而且相同的錯誤一再出現,那麼我們便可以肯定,他是有意的。
比如說,我們寫作文,人稱要一致,前面用了單數,後面就不能用複數;前面用了複數,後面就不能用單數。小學生都懂得這個道理。但是,在《野草》中,這種單複數的前後不一致,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最顯眼的就是第一篇《秋夜》:
棗樹,他們簡直落盡了葉子。先前,還有一兩個孩子來打他們別人打剩的棗子,現在是一個也不剩了,連葉子也落盡了,他知道小粉紅花的夢,秋後要有春;他也知道落葉的夢,春後還是秋。他簡直落盡葉子,單剩乾子,然而脫了當初滿樹是果實和葉子時候的弧形,欠伸得很舒服。但是,有幾枝還低亞著,護定他從打棗的竿梢所得的皮傷,而最直最長的幾枝,卻已默默地鐵似的直刺著奇怪而高的天空……
寫到後面,作者莫不是忘了一開頭說的,「在我的後園,可以看見牆外有兩株樹,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不會,否則他就不在這裡先點明「棗樹,他們……」了。但緊接著他就花生兩朵,只表一枝,撇下了其中一株,彷彿棗樹只是個單數的存在。這隻能解釋為魯迅的潛意識裡就堅拒合群,認為孤獨者才有力量。
《野草》裡,這樣絕決不粘連的個體,所在多有:
有我所不樂意的在你們將來的黃金世界裡,我不願去。
然而你就是我所不樂意的。
朋友,我不想跟隨你了,我不願住。(《影的告別》)
翁——我單知道南邊;北邊;東邊,你的來路。那是我最熟悉的地方,也許倒是於你們最好的地方。(《過客》)
客——我怕我會這樣:倘使我得到了誰的佈施,我就要像兀鷹看見死屍一樣,在四近徘徊,祝願她的滅亡,給我親自看見;或者咒詛她以外的一切全都滅亡,連我自己,因為我就應該得到咒詛。但是我還沒有這樣的力量;即使有這力量,我也不願意她有這樣的境遇,因為她們大概總不願意有這樣的境遇。(《過客》)
複數迅速變成了單數,極為直觀地演示了「人是作為‘個’而被自覺出來的」。過客一樣的人,為影子所憎惡的人,給我以同情和佈施的人,都不只有一個人,但作者只肯從單體的角度來談論對方。因為對「群」的存在太敏感、太警惕,所以總是要把「個」從「群」裡單獨拈出,彷彿不願意面對任何「眾數」。
與個體的自我不一樣,「群」強調同一性與歸屬感,各分子彼此沒有面貌的差異,蹲在族群身份和群體價值的模糊影子裡,不為禍始,也不為福先。在《隨感錄三十八》中,魯迅早就貶斥過一種「合群的自大」。他說,個人的自大,就是獨異,是對庸眾宣戰。合群的自大,是黨同伐異,是對少數的天才宣戰。合群者屬於杜甫《白小》詩所謂「白小群分命,天然二寸魚」,這種細小微末的東西,錢鍾書解釋說,是要大夥兒合起來才湊得成一條性命。但在魯迅眼裡,每個人都應該是一個整數,一個獨立的存在。
五、難以指名的形象
但整數未必就不會化整為零。通過對敘事的阻礙與消解,和對自我身份的懸置,《野草》表現的是一個並不完整的自我,是「吾」與「我」在分裂狀態下的對話。
《影的告別》是一個真實的「我」對另外一個虛假的「我」的告別。影子處於兩難的境地,「我不願彷徨於明暗之間,我不如在黑暗裡沉沒」。主體分裂成兩個「我」,「形」是有著整一的敘事、確定的身份的「我」,是在公眾世界中的「我」,是無明的「我」,而「影」是本真的「我」,要回到黑暗中去,不願在關於自我的虛妄敘事中佔一位置。「有我所不樂意的在天堂裡,我不願去;有我所不樂意的在地獄裡,我不願去;有我所不樂意的在你們將來的黃金世界裡,我不願去。」「形」的「我」是與「天堂」「地獄」和「黃金世界」相關聯的。在魯迅看來,那個所謂的「黃金世界」,是一個「夷隆實陷」的世界,是以無數血淚構築出的虛幻的世界。當「我」以主流的話語進行敘事,「我」就成為所謂「大我」的一部分,那正是「我」所不願意的,因為那就叫莊子所說的「吾喪我」。
「影」與「形」的告別,是自我的內在分裂和相互否定。這在《墓碣文》中表現得更為明顯,也更為恐怖慘烈。「有一遊魂,化為長蛇,口有毒牙。不以齧人,自齧其身,終以隕顛。」「遊魂」是一個分裂的自我,「於浩歌狂熱之際中寒;於天上看見深淵。於一切眼中看見無所有;於無所希望中得救」。這裡的「浩歌狂熱」,就是在公眾世界中,通過這種敘事所構成的自我,融匯到一個「大我」中去,融匯到一種民族或革命的宏大敘事中去。但你的「浩歌狂熱」對於我是「中寒」,你的「天上」對於我是「深淵」,你的「一切」對於我是「無所有」,我只能「在無所希望中得救」。
王乾坤解釋這幾句話說,這是作者用所謂第二雙眼睛(或第二視力)觀照人生的結果。他借了這第二雙眼睛,穿透凡庸的眼光,看到了存在的荒謬:
每一句的前一種狀態都可以看作經驗世界中的「無明」狀態、執迷狀態,後一種狀態是第二雙眼睛所看到的真實世界。這段話的落腳處在「於無所希望中得救」。無所希望便是對終極實體希望的消解,是對「有」的洞察。它一方面以「無所有」把「有」消解,同時它並不把「有」一概而「空」掉。sup/sup
作為認知主體的「我」如果能夠感知「我」、分析「我」,那麼「我」就變成了客體,也就造成了精神上的分裂。在分裂的自我中,當另一個自我來分析「我」時,本身的公正性、清晰性和科學性是不能保證的,因為它既做客體,又做主體,必然會相互影響:
……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創痛酷烈,本味何能知?……
……痛定之後,徐徐食之。然其心已陳舊,本味又何由知?……(《墓碣文》)
這是用最慘怖的方式呈現出來的追尋自我的過程。「就像人只有在無所希望中得救一樣,沒有究竟的生命之味才是本味,‘抉心自食’‘徐徐食之’的過程就是本味,‘創痛酷烈’本身就是結果;人在創痛酷烈中才能體驗到存在,獲得本真,才能知本味。」sup/sup
整本《野草》都是自我的問難與辯駁。若問在這其中「我」是誰?也許就是過客,但又不只是過客。「過客」與「老翁」和「女孩」是什麼關係?首先是魯迅與他人的關係,但往深層去看,未嘗不可以把這三者都視為「我」之本身,只不過分屬於「我」的不同面向。當過客問他們「前面是怎麼一個所在」時,老翁的回答是「墳」,女孩的回答是「野百合」和「野薔薇」。而無論是墳是花,都是魯迅主觀之內面精神的分裂。而在這些裂片中,總有一個自我佔了上風,那就是更黑暗、更沉寂,也顯得更真實的自我。
但是,難道真的有這樣一個更真實的自我存在嗎?我們真的可以認「沉默」的魯迅為真實的魯迅,而「開口」的魯迅是虛假的魯迅嗎?持「迴心」說的竹內好,想必是這樣設定的:
我想像不出魯迅的骨骼會在別的時期裡形成。他此後的思想趨向,都是有跡可尋的,但成為其根乾的魯迅本身,一種生命的、原理的魯迅,卻只能認為是形成在這個時期的黑暗裡。sup/sup
「根乾的魯迅」「骨骼的魯迅」,與此相對的,自然會是「枝葉的魯迅」「皮肉的魯迅」嘍。可這是典型的本質主義的思想方式,任何事物都被分解成多個層面,而認其中某一個或某幾個層面為真、某一個或某幾個層面為假。所謂「原理的魯迅」,就是把魯迅看成有自己秘不示人的原始碼,然後,其所有的言行都在這個原始碼上執行。可魯迅的原始碼究竟是什麼呢?託尼學說?魏晉文章?或者,「就是思想上,也何嘗不中些莊周韓非的毒」?我想,魯迅這個人,也像他所寫的小說人物,往往嘴在浙江,臉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個拼湊起來的角色吧?我們是無法找到一個「根乾的魯迅」或「原理的魯迅」的,不僅因為不見得有,而且因為我們認定的魯迅的「根幹」和「原理」也總是「息息變幻,永無定形」(《死火》),而且「永是生動,永是展開」(《好的故事》),「徐徐幻出難以指名的形象」(《一覺》)。
於是,到頭來,我們從拉康的自我又轉回到佛家的自我。事實上,這兩種自我本來就是殊途同歸,而同歸於虛無。佛教講「諸法無我」,「他們認為流變的形成物是那些似乎存在的一切不存在的短暫存在,既沒有永久性也沒有同時性,沒有一個固定點。自我就是自稱為自我的短暫而又變化無窮的幻影。」sup/sup而拉康的「主體」或「自我」也是流動的、虛妄的,要依靠主體的想象才不斷創造出統一性與連續性。在拉康看來,當幼兒從鏡中看見自己的形象並第一次認定為「我」時,「這些瞬間創造出來的統一體,以及作為不斷創造出來的自我,都是些虛幻之物,都是為化解人類生存中無法逃脫的匱乏、缺席與不完整性所作出的努力而已」sup/sup。所以說,拉康的自我同樣是由各種映象構建起來的,借用《死火》裡的表述,它們都是「映在冰的四壁,而且互相反映,化成無量數影」。
《野草》中的形象是凝定的、堅固的,同時又是流動的、變化的,也許從根本上來說是虛無的。竹內好說《野草》中的各篇,「就像一塊磁石,集約性地指向一點。這是什麼呢?靠語言是表達不出來的。如果勉強而言的話,那麼便只能說是‘無’」sup/sup。《野草》裡的魯迅,不斷地在將自我的社會面清零,而突出其「內曜」與「靈明」。他似乎總是在做減法,削減一切多餘的東西,削減動作,削減事件,削減敘事,不斷內斂、收縮,結果成為了黑洞式的存在。一種超級緻密天體,體積趨於零,而密度無窮大,有著超強的吸引力,物體只要一接近就會被吞噬,連光線也無法逃逸。用《影的告別》裡的話再說一遍:「只有我被黑暗沉沒,那世界全屬於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