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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的旋轉而且升騰,波濤的顫動、迴旋與奔騰,都屬於《野草》最華彩的部分。《復仇(其二)》的波動則很簡約,但依然伴隨著強烈的視覺畫面,彷彿波及黑暗的降臨。這時,神秘的聲音出現了:

「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譯出來,就是:我的上帝,你為甚麼離棄我?!)

上帝離棄了他,他終於還是一個「人之子」;然而以色列人連「人之子」都釘殺了。

釘殺了「人之子」的人們的身上,比釘殺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汙,血腥。

最後以警句式的議論結束。圍繞著「釘殺」「人之子」,句子依舊是環繞、糾纏,情緒依舊是拗峭、鬱勃。

作者從以色列人對人之子的侮辱和欺壓兩種行為的描寫,引出相對應的「可悲憫」與「可咒詛」這兩種相異的情感,將它們強行糅合,平行延伸。句子在長短錯落中,呈現出個性鮮明的節奏感,且刻意打破人們的心理期待。

《復仇(其二)》是一個標本,向我們展示了《野草》的音樂性的一個基本模型,也是其意義的一個解釋模型。作者總是提出一個主題的意象或樂句,緊接著出示對立面,構成一個副主題,與前面的正主題互相否定、衝突和撕扯,不斷重複,時常變化,並由此展開。如《死火》中的「凍死」與「燒完」,《希望》裡的「希望」與「絕望」,《過客》裡的「花」與「墳」,《影的告別》裡的「光明」與「黑暗」,《復仇》裡的「擁抱」與「殺戮」,等等。

這個正主題與副主題的交替發展,是通過反覆與變化而實現的。在一定時間內,相同或相似的語句,有規律或者無規律地出現。這在他是一種高度有效的手段,不斷製造讀者的預期,然後滿足或打破這預期,使你欣悅,或使你不快、不適。《野草》充分顯現了魯迅對自己的語調和文字的調控,他有時好像沒有節制的詞與句的重複,也是有意為之的控制。重複,重複了又重複,讓你簡直不能忍受,然後才轉圜。這對於我們來說是反常的狀態,在《野草》卻是常態。天無三日晴,地無三尺平,整部《野草》,從頭到尾都沒有讓人舒坦的東西。

三、佛經與莊子

曹聚仁《魯迅評傳》早就說過:「在《野草》裡,比在《狂人日記》裡更多的用了象徵,用了重疊,來凝結來強調他的聲音,這是詩。」sup/sup王彬彬也說:「魯迅把多種有名目和無名目的修辭方式運用得出神入化,既在規範之內,又在規範之外。反覆是魯迅用得很多也用得很好的修辭格之一。」sup/sup《野草》中的「反覆」或「重疊」,迥異於常。一般說來,漢語中重複超過三次就會讓人覺得憋氣。漢語相對比較短促,非常適宜白描,如魯迅的小說。而白描的話,就沒有複句、重句,還經常會省略句子成分。正因為如此,漢語的詞句或音節,一旦重複過了三次,便會造成不適之感。但魯迅《野草》裡的重複,動輒四次、五次,甚至七次、八次。近乎強迫症的超長重複,超越了由單調而引起的疲倦,讓人驚懼於一種執拗,似在刻意挑戰讀者的生理與心理底線——

飢餓,苦痛,驚異,羞辱,歡欣,於是發抖;害苦,委屈,帶累,於是痙攣;殺,於是平靜。……又於一剎那間將一切併合:眷念與決絕,愛撫與復仇,養育與殲除,祝福與咒詛……。(《頹敗線的顫動》)

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為度,遞給人間,使飲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無知,也欲死,也欲生。他必須使一切也欲生;他還沒有滅盡人類的勇氣。(《淡淡的血痕中》)

這種重複的極致,當屬佛經。當初把佛經從梵文譯過來的時候,譯經師往往用四字句、五字句的結構以整齊之,卻並不押韻。如魯迅曾經出資刻印的《百喻經》,南朝齊永明十年譯成,第一則「愚人食鹽喻」雲:

昔有愚人,至於他家。主人與食,嫌淡無味。主人聞已,更為益鹽。既得鹽美,便自念言:所以美者,緣有鹽故。少有尚爾,況復多也。愚人無智,便空食鹽。食已口爽,返為其患。

四個字四個字無盡的反覆,乃有著咒語式的安撫、催眠性的誘導,入人最深,用今天的話說,就是最會帶節奏。魯迅深諳佛典。在1914年4月到12月,魯迅買了九十多部佛經,而且讀得很勤。許壽裳回憶說:「民三(1914)以後,魯迅開始看佛經,用功很猛,別人趕不上。」sup/sup佛經讀多了,佛經的節奏自然而然進入了自己的語言中。而一旦出現佛經式的節奏,必是到了最凝重深邃的時刻,比如:

我知道偉大的人物能洞見三世,觀照一切,歷大苦惱,嘗大歡喜,發大慈悲。但我又知道這必須深入山林,坐古樹下,靜觀默想,得天眼通,離人間愈遠遙,而知人間也愈深,愈廣。(《華蓋集·題記》)

《野草》裡,此類佛經節奏所在多有:

……有一遊魂,化為長蛇,口有毒牙。不以齧人,自齧其身,終以隕顛。……

我繞到碣後,才見孤墳,上無草木,且已頹壞。即從大闕口中,窺見死屍,胸腹俱破,中無心肝。而臉上卻絕不顯哀樂之狀,但濛濛如煙然。(《墓碣文》)

「人類便應聲而起,仗義執言,與魔鬼戰鬥。戰聲遍滿三界,遠過雷霆。終於運大謀略,布大羅網,使魔鬼並且不得不從地獄出走。(《失掉的好地獄》)

諸影諸物,無不解散,而且搖動,擴大,互相融和;剛一融和,卻又退縮,復近於原形。(《好的故事》)

漢語四個字的結構,經常穩定的是兩個字、兩個字的切分節奏。「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自然形成二二二二,偶爾出現一三一三。「洞見三世,觀照一切」是二二二二,「歷大苦惱,嘗大歡喜,發大慈悲」是一三一三一三,然後,「深入山林」是二二,「坐古樹下」是一三。「靜觀默想」是二二,「得天眼通」又是一三。二二二二是主調,一三一三做微調。魯迅經常會給單調的節奏加以調整和變化,但是這種微調改變不了整個節奏的神秘的、迷幻式的行進。

佛經式的重複給了《野草》單調的莊嚴,而莊子式的變化則給了《野草》造句的「汪洋闢闔,儀態萬方」,那是大起大落、大開大合,長長短短糅合到一起去:

惠子謂莊子曰:「吾有大樹,人謂之樗。其大本擁腫而不中繩墨,其小枝捲曲而不中規矩。立之途,匠者不顧。今子之言,大而無用,眾所同去也。」莊子曰:「……今子有大樹,患其無用,何不樹之於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彷徨乎無為其側,逍遙乎寢臥其下。不夭斤斧,物無害者,無所可用,安所困苦哉!」(《逍遙遊》)

長長短短糅合得好了,也就是韓愈《答李翊書》所謂「言之短長皆宜」。汪曾祺認為,韓愈說了個最老實的話,道出了中國文學語言好壞的訣竅:「語言耍來耍去的奧妙,還不是長句子跟短句子怎麼搭配?」sup/sup我們看魯迅是怎麼安排長句子和短句子的,就等於窺見了他的藝術之秘密的一半:

暖國的雨,向來沒有變過冰冷的堅硬的燦爛的雪花。博識的人們覺得他單調,他自己也以為不幸否耶?江南的雪,可是滋潤美豔之至了;那是還在隱約著的青春的訊息,是極壯健的處子的皮膚。雪野中有血紅的寶珠山茶,白中隱青的單瓣梅花,深黃的磬口的蠟梅花;雪下面還有冷綠的雜草。(《雪》)

魯迅寫句子就像莊子,好像故意跟你過不去,語不驚人死不休,各種各樣的花樣都有,句子千奇百怪,想拗什麼姿勢就拗什麼姿勢。一旦不拗姿勢了,那也是有意的。

白話文有兩個代表,一個是胡適,一個是魯迅。胡適的語言是讓你知,而魯迅的語言是讓你感。魯迅的遣詞造句,用一種困難的形式延宕你感覺的時間,讓你去觸控句子和詞的那種粗糙或細膩之感。這是要消耗能量的,所以魯迅的語言是一種非常耗力的語言。哪怕寫得最柔美的篇章,比如《好的故事》裡,他都不會依著你,順著你:

我彷彿記得曾坐小船經過山陰道,兩岸邊的烏桕,新禾,野花,雞,狗,叢樹和枯樹,茅屋,塔,伽藍,農夫和村婦,村女,曬著的衣裳,和尚,蓑笠,天,雲,竹,……

一般人不會將一個一個詞語羅列得這麼長。魯迅就像用點彩法(pointillism)的喬治·修拉(georges seurat),把事物和事物之間的關係省略掉,只凸顯事物本身。但是看上去隨心所欲的羅列,其實非常講究。「烏桕,新禾,野花」三個兩字頓,然後「雞,狗」兩個單字頓,再接上「叢樹和枯樹」一個五字頓。細數起來,這個排列是:二二二一一五二一二五二五二二一一一……看起來讓你覺得單調甚至煩膩,卻由於節奏的微調,使整個句子並不是平滑的,它有切分,有起伏,有延宕。

像《淡淡的血痕中》,就是故意用三個字重複了:

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為度,遞給人間,使飲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無知,也欲死,也欲生。

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從無所事事的地方,他也能給你生出事來:

夜半,沒有別的人,我即刻聽出這聲音就在我嘴裡,我也即刻被這笑聲所驅逐,回進自己的房。燈火的帶子也即刻被我旋高了。(《秋夜》)

注意三個「即刻」。我們試著換幾個詞,效果馬上就不一樣:「沒有別的人,我立刻聽出這聲音就在我嘴裡,我也馬上被這笑聲所驅逐,回進自己的房。燈火的帶子也迅速被我旋高了。」如此,即泯然眾人矣。

魯迅在用各種手段拽著你,使你關注句子本身,關注它的聲音,關注它的意義。

飢餓,苦痛,驚慌,羞辱,歡欣,於是發抖;害苦,委屈,帶累,於是痙攣;殺,於是平靜。……(《頹敗線的顫動》)

劃分起來就是: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一,二二。「於是發抖」前面是五個詞,「於是痙攣」前面是三個詞,「於是平靜」前面是一個詞,不,一個字,「殺」,彷彿一個逆轉,打破了蓄勢已久的一再推進,既是節奏定勢的拆解,也是心理壓力的釋放。這妙到毫顛的配比,簡直到了遊戲的地步。但是這種遊戲是由內心要表達情意的姿態控制的,他不得不如此。看上去他是在跟你過不去,其實是在跟自己過不去。

四、心偽則口滑

魯迅用人人在用的語言創造了奇蹟。《野草》的語言,格外繞,也格外拗。為什麼造物主要遞一杯「微甘的苦酒」,為什麼碎骨的大痛楚「使他痛得舒服」「使他痛得柔和」?甘和苦是相反的,痛跟舒服、痛跟柔和也是不相容的。但作者捉併到一起,讓它們撕扯、對沖。哪怕寫一個簡單的句子,都擰巴得很:

他們已經豫覺著事後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鮮味。(《復仇》)

對比艾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中的一句:「我摸著新換上的衣服的絲的和貝殼的紐扣」,也是四個「的」。陸興華說魯迅好用「的」是受日語影響,高行健說艾青好用「的」是受法語影響。不管如何,兩人有高下之分。魯迅「的」「的」不休是從容的有意為之,而艾青只是力疲神憊的拖沓而已。

《野草》的聲音是受阻的、扭曲的。裡面一旦出現平順的句子,那他是別有用心了。比如《狗的駁詰》:

我慚愧:我終於還不知道分別銅和銀;還不知道分別布和綢;還不知道分別官和民;還不知道分別主和奴;還不知道……

比這更順溜的,是《聰明人和傻子和奴才》:

奴才總不過是尋人訴苦。只要這樣,也只能這樣。有一日,他遇到一個聰明人。

「先生!」他悲哀地說,眼淚聯成一線,就從眼角上直流下來。「你知道的。我所過的簡直不是人的生活。吃的是一天未必有一餐,這一餐又不過是高粱皮,連豬狗都不要吃的,尚且只有一小碗……。」

「這實在令人同情。」聰明人也慘然說。

「可不是麼!」他高興了。「可是做工是晝夜無休息:清早擔水晚燒飯,上午跑街夜磨面,晴洗衣裳雨張傘,冬燒汽爐夏打扇。半夜要煨銀耳,侍候主人耍錢;頭錢從來沒分,有時還挨皮鞭……。」

七言接以六言,句句押韻,順溜得近乎唱詞。日本學者丸尾常喜認為,就像是紹興「目連戲」中每每由乞丐等登場人物唱《孝順歌》,在這裡也可以視為奴才感嘆自己的境遇時唱的常套的「奴隸歌」sup/sup。我看更像紹興流行的蓮花落。紹興蓮花落的傳統書目《鬧稽山》中,就有「訴苦」一段。魯迅這段乞丐的訴苦,蓮花落似的口滑,可見說了不知多少遍,都成了濫調俗套。奈保爾在《印度:受傷的文明》中,引了孟加拉作家尼拉德·喬都裡(nirad chaudhuri)在《活,還是不活》裡的話,說到印度人的喜歡訴苦:

我遇到的人,無論男女,似乎都樂於被他人虐待。對他們來說,生活在悲苦中,談論這種悲苦,沉溺於自我傷悲,這是種情感上的縱慾。在這些人中,交談意味著講述他們在大小官員、遠親近鄰手下遭受的磨難。sup/sup

魯迅洞曉人類心理,他討厭這種情感上的縱慾,討厭這種作偽。他在《求乞者》中說「我厭惡他的聲調,態度」,因為一個孩子向我求乞,「我憎惡他並不悲哀,近於兒戲」,反映在奴才身上,就是「他高興了」,「已經舒坦得不少了」。訴苦訴到了高興和舒坦的地步!難怪魯迅會說:「我不佈施,我無佈施心,我但居佈施者之上,給與煩膩,疑心,憎惡。」我們要警惕一切張口即來、來得極順、順到口滑的表達。在魯迅的公式裡,心偽則口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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