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與魯迅的文體,一則具有古典主義的清晰和秩序,一則具有現代詩語的晦澀與奇崛。這正與二位對待過往文學的不同好惡相一致。
胡適屬於典型的白話「原教旨主義者」,只能欣賞一清如水的文字,任何帶點不明因素的文字都招他嫌惡。他反對用典,反對駢文與律詩。他說,「律詩是條死路」,「駢文與律詩正是同等的怪現狀」。在他看來,「《秋興八首》傳誦後世,其實也都是一些難懂的詩謎。這些詩全無文學的價值,只是一些失敗的詩玩意兒而已」sup/sup。
魯迅不然。夏濟安就說過:「他雖然極端反對舊中國和中國古書,有時卻也能全心浸淫在因襲傳統的,晦澀的中國古詩中。」「其實他在傳統詩的格律限制下,非但不十分不快,有時倒覺得是一種達成目的的滿足。他喜歡恰當的字眼和貼切的句子;喜歡刪節和裁減字句;喜歡用巧妙的典故;喜歡用對比和並舉的手法令人感到驚異;也喜歡依詩文的韻律與形式而排程自己的情感;他也可能感到好好地完成一件工作時,那種秘密的欣慰,和對於心儀已久的大師們的作品模效成功時的一份自豪。」sup/sup所以我們不會奇怪,為什麼魯迅最喜歡的詩人是李賀。而李賀的詩,譏評者說是「有山節藻梲而無樑棟」(李東陽《麓堂詩話》),好評者也說「少加以理,奴僕命騷可也」(杜牧《李賀集序》)。
二、「新人不如故」
兩人的公眾角色和自我定位不一樣。
陸興華在《魯迅總是我的魯迅,我的魯迅是這樣的魯迅》裡說:「我認為,魯迅是漢語裡有文字以來最豐滿、最深刻的prose作家。他是二十世紀中國最好的作家,是那個世紀裡的漢語的最好的守護人和最強勢的使用者。他是漢語裡的福樓拜。」我們知道,羅蘭·巴爾特《寫作的零度》講現代詩語與古典語言的分殊,就是始於福樓拜。陸興華又說:「如果只認魯迅是福樓拜,那麼我是將他看作一個將他那一時代的人相信已重新鍛造的那種漢語使用得很原創,漢語在他手裡成了他的帶著全部個人獨特性(id-iosyncrasy)的個人的idioms(習語)的作者。他力排流行濫調,將那時代的漢語當作音符譜出了他獨有的那種風格的音樂,並壓倒性地從他的同行中勝出。」
郜元寶曾經專文討論過胡適與魯迅的文體之異。他說:
胡魯文體不同效果,首先淵於語言的深層結構。「胡適之體」是語言絕對地歸順於邏輯,「魯迅風」則是邏輯寓於語言之中,化為語言的肌理,語言既絲絲入扣,邏輯更不可抵擋。……胡適的語言總是跟著邏輯跑,從邏輯的中心向外擴張,遂成為「外發」的(expressive)。魯迅則語言之外無邏輯,邏輯即語言,語言即邏輯,這就屬於「內涵」的(impressive)。sup/sup
他認為,對於胡適而言,其邏輯、理念、思想框架之類,總是「先在」的,即先於語言而存在的。魯迅文章的邏輯並無這樣的優先性,它是直接從語言中生長出來的。陸興華則說:
我這等於是要求大家將魯迅的話語體裁(genres de discours)和句子配方(regimes des phrases)定為隱喻句、虛構作品,而不是知識句、倫理句、命題式真理。也就是說,我們必須預先承認,哪怕是要來言說真理、思想和精神時,他也是用一個句子去粘住另一個句子,用一個隱喻來點明另一個隱喻的,而不是先有一種思想,再用他的那種風格的句子來包裝、來展示,來做成藥丸的。
胡適的文章偏偏都是「知識句、倫理句、命題式真理」。他的文本總是弄得很平滑,很透明,因為他在傳佈「啟蒙」思想,必須儘可能消泯意義在傳導過程中出現的模糊和阻塞。他的寫作,是一個思想者在使用著文字,而「思想消耗的感情、慾望、心理能量最少,是一種耐久的節能的知覺活動」,陸興華說,「而魯迅的思想活動是介入的,是耗能的,是‘戰鬥’的,是‘現實主義’的」。從最早的文字活動就可以見出二人的分歧。1908年胡適在上海編《競業旬報》,宗旨是「向大眾灌輸新思想」;而魯迅1907年在東京想辦《新生》,「第一要著,是在改變他們的精神」。「思想」和「精神」固有異也,一則為大腦,一則為心靈也。
夏濟安把魯迅放到五四啟蒙思想者的行列中加以品評:
誠然,若以五四運動為揭櫫除舊佈新的普及運動,則魯迅並非代表人物。他所代表的應是新與舊的衝突及其他超越歷史的更深的矛盾。他從沒有達到同代的二位作家,胡適和周作人所享受的寧靜境界,但他的天才很可能比他們高。sup/sup
五四運動的真正代表應該是胡適,但林毓生說得很對:「胡適雖然溫文爾雅,但思想深度不夠。在某種意義上,他內在的才智和精神都不足以使他勝任文化領袖的地位去對付當時中國社會因面臨各方面的危機而產生的空前困難和複雜的社會文化問題。只因當時中國出現了文化解體,急需填補這種文化‘真空’,所以那些簡單的、能回答一切問題的答案,便顯得引人注目了。」sup/sup胡適受之於杜威的思想,只是處理一般的人與社會問題,具有高度的簡約性和概括性,幾乎總是「以自明真理的形態出現」,這也導致了胡適整個的清淺有餘,厚重不足。他天真地認為凡事都有解決的辦法,而魯迅卻經常會起「真是無法可想」之嘆。胡適又顯然是個性善論者,對人性的惡缺乏體認,看不到「黑暗面」,也與魯迅恰恰處在兩個極端。
胡適總是那麼瀟灑、光鮮、公允、持平,連與人爭論也是十足的紳士風度。然而魯迅活得累,囚首垢面,一生失計。胡適佔據著啟蒙的思想高地,執掌著話語的權力,真理在手,成竹在胸,是一個從「新大陸」學成、悟得而歸來的徹底的「新」人。魯迅呢,是從「舊營壘」出來的反戈者,「自己卻正苦於背了這些古老的靈魂,擺脫不開,時常感到一種使人氣悶的沉重」(《寫在〈墳〉後面》)。「我自己總覺得我的靈魂裡有毒氣和鬼氣,我極憎惡他,想除去他,而不能。」(1924年9月24日致李秉中信)魯迅從不否認自己內心的黑暗成分。夏濟安於是說:
他的問題比他同代作家所碰到的更復雜,更迫人;從這方面來說他才是那充滿問題、矛盾和不安的時代的真正代表。把他歸入一種運動,派給他一個角色,或把他放在某一個方向裡都不啻是犧牲個人的天才而讚揚歷史粗枝大葉的泛論。到底魯迅所處的時代,即使把它當作一個過渡時期看,是什麼樣的時代呢?用光明與黑暗等對比的隱喻永遠不能使人完全瞭解它,因為其中還有一些有趣的,介乎明暗之間深淺不同的灰色。天未明時有幢幢的鬼影,陰森的細語和其他飄忽的幻象。這些東西在不耐煩地等待黎明時極易被忽視。sup/sup
但胡適是全然的光明。他相信自己代表了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他相信鬼只在別人那裡,自己絕不會受到糾纏。危害中國的有貧窮、愚昧、貪汙等「五鬼」,兩千年的思想文藝裡有「群鬼」,今天還有反科學的「玄學鬼」。而他的任務是「打鬼」:「我披肝瀝膽地奉告人們:只為我十分相信‘爛紙堆’裡有無數無數老鬼,能吃人,能迷人,害人的厲害勝過柏斯德(pasteur)發現的種種病菌,只為我自己自信,雖然不能殺菌,卻頗能‘捉妖’,‘打鬼’。」sup/sup魯迅卻不大會「十分」地信,也不大會「披肝瀝膽」,或如他自己所說的,「披瀝真實的心」。再說,魯迅也不會寫出「害人的厲害」和「我自己自信」這樣糟糕的語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