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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仲馬:紙團,小刀與墳場(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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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想到用這些東西殺人比守候在樹林邊上暗殺更為可靠,」卡德魯斯手按在紙上說,「我就覺得一支筆、一瓶墨水、一張紙比一柄劍或是一把手槍更可怕。」

「這個傻瓜還不像他外表上醉得那麼厲害,」唐格拉爾說道,「那麼再灌他一下,費爾南。」

費爾南又把卡德魯斯的酒杯斟滿了,後者真是個道地的酒鬼,所以又從紙上抬起手,抓起酒杯。

加泰羅尼亞人眼盯著看他喝酒,直到卡德魯斯在這個新的攻勢下幾乎全無招架之力,把酒杯擱在,或者更確切地說,讓酒杯跌落在桌上為止。

「行了吧?」加泰羅尼亞人見卡德魯斯喝完最後一杯酒幾乎不省人事後,便說道。

「行了!我想,譬如說,」唐格拉爾介面說道,「唐泰斯剛剛在海上轉了一圈,途中到過那不勒斯和厄爾巴島,如果有某個人向檢察官揭發他是波拿巴分子的眼線的話……」

「我來揭發他,我!」年輕人立刻說道。

「好的,不過別人就要讓您在您寫的揭發書上簽字,而且要與您所揭發的人對質,我可以向您提供一些材料作為證據,這個我能做到;可是,唐泰斯不會一輩子坐牢,總有一天他會出獄,那麼自他出獄的這一天起,把他投入監獄的這個人就該倒霉啦!」

「啊,我求之不得,」費爾南說,「我就等他來找我打架呢。」

「是啊,那麼梅爾塞苔絲呢?只要您不當心擦破她心愛的愛德蒙一層皮,梅爾塞苔絲就恨你入骨了!」

「是這樣。」費爾南說。

「不行,不能這樣,」唐格拉爾立即說道,「如果想這樣幹,瞧,還不如簡簡單單像我做的那樣,拿起一支筆,在墨水裡蘸一下,用左手寫一封這樣內容的短短的告密信,這樣字跡就不會被人認出來了。」

——《基督山伯爵》第四章

整個故事的起點,緣於大仲馬在報上看到的一條新聞:一個修鞋匠即將迎娶美麗富有的寡婦,招來朋友的妒忌,於是被誣陷為保王黨間諜,鋃鐺入獄。出獄之後,他用了十年伺機復仇,數次得手之後,修鞋匠最終被仇人一刀捅死。這是八卦,也是歷史。而在大仲馬眼裡,八卦和歷史都是「那枚能讓我把小說掛上去的釘子」。

怎麼掛是作者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歷史背景要足夠大足夠亂,一個隨時可以讓人直上青雲或者死於非命的時代最適合施展命運的魔法。大仲馬選擇了1814年。在那段時間裡,拿破崙·波拿巴第一次遭到流放,波旁王朝復辟,路易十八重新掌權。保王黨、拿破崙、革命黨,各方勢力在巴黎上空形成一股股翻湧的暗流。修鞋匠被改造成一個「長著一對漂亮的黑眼睛和一頭烏黑的頭髮」的水手唐泰斯。他是那麼意氣風發,對危險是那麼渾然不覺,這個起點為後面悠長而跌宕的成長曲線預留空間。唐泰斯十九歲那年就當上了大副,職業前途一片光明,安心接受命運的禮物:船東待他如親生子,美人兒梅爾塞苔絲剛剛答應了他的求婚。

最複雜的陰謀往往始於最簡單的原動力:妒忌。大仲馬只用了四章,就把動機鋪陳完整。會計唐格拉爾在歷史的縫隙中找到了插進一枚釘子的位置:他記起唐泰斯在商船返回的路上繞道厄爾巴島,將一封信交給了拿破崙皇帝,並受託要將另一封信帶往巴黎,送到拿破崙親信的手上。為了將陰謀構建完整,他物色了一組各有擅場、各懷鬼胎的人馬。大局由唐格拉爾掌控,唐泰斯的情敵、「加泰羅尼亞人」費爾南最適合扮演被愛情衝昏頭腦的執行者的角色——唐格拉爾的種種虛虛實實的說法,一大半是為了誘導他而設計的。在上面那場對話中,有正向的鼓勵,有反向的激將,送完梯子遞刀子,遞了一半又作勢要抽回來。等這些套路全都表演完畢之後,他又話鋒一轉,表示自己不能胡亂冤枉人,隨手把信揉成一團,扔進了角落,然後抬腳便走。他知道,到了這一步,沒有什麼再能救回陷阱裡的費爾南了。於是:

唐格拉爾走了二十來步,回過頭來,看見費爾南正撲過去撿起那封信,把它揣在口袋裡。

至於鄰居卡德魯斯,他並沒有明確的訴求,只是眼紅身邊的人過上了好日子。起初,這只是「平庸之惡」的一部分。他對陰謀的後果並沒有足夠的預計,直到發現自己被深度捲入陰謀的旋渦時,他才意識到,除了推波助瀾之外,他已經失去了別的選項。

大仲馬還需要一枚關鍵的棋子:代理檢察官德·維爾福。維爾福並沒有加害唐泰斯的動機,大仲馬及時補上一筆——維爾福突然發現這宗案子裡晃過一個熟悉的身影,唐泰斯在巴黎的接頭人竟然是自己的父親。如果事情敗露,讓別人知道父親還在為前皇帝拿破崙效力,那他的政治生涯也將前功盡棄。

陰謀就此形成堅實的邏輯閉環。維爾福一邊假模假式地安撫唐泰斯,一邊下令將他投入伊夫堡監獄。

那些炫目的現代敘事概念,故事弧光也好,人物設定也好,都要記著大仲馬的情。人設不是為了設而設,事件不是憑空起的高樓。人物與人物得互相牽制,人物與事件要彼此成全,釘子要結結實實地敲進最合適的位置。

***

大仲馬很會花錢。據說出現過他被一百五十名債主追債的盛況。對文學史而言,這也許並不是一件壞事,因為大仲馬直接把入不敷出變成了將寫作產業化的動力。他在報上連載《基督山伯爵》,精確計算懸念出現的頻率與分寸,享受掌控讀者腎上腺素與故事節奏的快感。他訓練自己把對話寫長,寫到字字擲地有聲,一半為了讓故事更有現場感,一半為了稿費——當時的稿費是按照行數來計算的,別人的價碼是一行三十蘇,頂流大仲馬是三法郎(一法郎=二十蘇)。

頂流大仲馬還發明瞭相當超前的創作方式。他有僱傭助手的習慣,不是幹抄抄寫寫的秘書活,而是真正意義上的合作伙伴。其中最有名的一位叫作奧古斯特·馬凱,據說《三個火槍手》和《基督山伯爵》都有馬凱的功勞。這份功勞到底有多大,如今已經很難確鑿查考,可能性較大的工作模式是大仲馬負責確定主題和故事大綱,由馬凱負責找材料、寫初稿,最後再由大仲馬潤色打磨,付梓出版。大仲馬的角色,與當代文化創意——尤其是流行文學和影視工業的操盤手兼靈魂人物,並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當然,馬凱並不甘心如此,他跟大仲馬為了版權糾紛鬧上過法庭,最後大仲馬支付了十四萬法郎,才買斷了馬凱的勞動,後者因此放棄了在所有作品上署名的權利。這個價格實在不能算公道,因為單單一本《基督山伯爵》的稿費就遠遠超過這個數字,以至於大仲馬能從這筆錢裡隨手拿出五十萬法郎來造了一座「基督山城堡」,並且把自己的工作間命名為「伊夫堡」,那是唐泰斯被監禁了十四年的地方。

***

與此同時,唐泰斯果真感到被拋到無邊的空中,爾後就像一隻在墜落的受傷的小鳥,穿越空間一直往下墜,他的心恐懼得都發涼了。雖說有一樣沉重的東西在腳下拖住他加速往下墜落,他還是覺得墜落的時間長得沒完沒了。最後,只聽得一聲可怕的巨響,他像一支離弦的箭直鑽進冰涼的水裡,不由得驚呼了一聲,但這喊聲立即被淹沒在海水裡了。

唐泰斯被拋到海里,綁在他雙腳上的一隻三十六磅重的鐵球在把他拖向海底。

大海就是伊夫堡的墳場。

——《基督山伯爵》第二十章

唐泰斯昏頭昏腦的,幾乎快要窒息了,不過,他的神志還算清醒,及時屏住了呼吸;我們前面說過,他為了以備不時之需,右手拿著一把開啟的小刀,於是他迅速劃開了麻袋,伸出胳膊,接著是腦袋;他雖然竭力想把鐵球托起來,但仍然被拖著直往下沉;於是他彎下身子,尋找捆住他兩隻腳踝的繩索;他盡了最大努力,在即將窒息之際,準確地割斷了繩索,同時用腳使勁一蹬,便自然而然地浮上了海面,而鐵球拖著那塊差一點成了他的裹屍布的粗麻布,沉向那深不可測的海底。

唐泰斯吸了一口氣,就又潛入水裡,因為他應該採取的第一個預防措施,就是避免讓人看見。

當他再度浮出海面時,他距離墜落處至少有五十步光景了;他在頭頂上方看見一片黑壓壓的天空,預示風暴即將來臨,天空中,狂風勁吹著飛馳的浮雲,不時露出一方點綴著一顆顆星星的蔚藍色的天;在他前面,伸展開一片灰暗而咆哮著的海面,暴風雨就要來了,濁浪洶湧,滾滾而來;在他的背後,巨大的山崖就像一個青面獠牙的怪物高高聳起,比大海、比天空更加黑暗,其黑漆漆的頂端彷彿像一條伸開的手臂想要擒獲它的獵物;在那塊最高的岩石上,一盞風燈照亮了兩個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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