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步:踏步反射是指,當實驗者用手撐在嬰兒腋下使之處於直立狀態,並讓嬰兒的腳接觸地板、身體輕微前傾時,嬰兒就會有雙腳左右互動行走的動作,就好像走路一般。這是原始步行的反射動作,這種反射大約在嬰兒2個月的時候就會逐漸消失。
眨眼:當新生兒的眼睛被碰到,或者是一陣風吹進嬰兒的眼睛時,他就會自然地閉起眼瞼。但是,當一個快速飛過的球或劇烈晃動的手出現在他的視野,並晃過他的眼睛時,他卻不會「眨眼」。通常情況下,新生兒出生100天之後才會出現眨眼反射,而這種眨眼發射會伴隨人的一生。
4.「本能」作為術語的尷尬存在
以上諸多實際的觀察、論證有理由讓我們充分相信,「本能」作為解釋人心理學名詞的概念,已經不能再被繼續容納了。在對嬰兒早期成長過程的觀察中,我們就已發現,甚至在很多簡單的動作中,都已經存在著習慣因素的作用。而當我們對照詹姆斯的本能理論還有他列舉出的「本能表」,或者其他類似的「本能表」時,我們就會發現,嬰兒在他們列舉的這些所謂的「本能」行為尚未出現時,就已經是習得反應上的高才生了。既然習慣的因素在很早之前就已經參與到了嬰兒的行為反應中,那麼詹姆斯的本能表裡的行為,又怎麼能當作非習得的資質來理解呢?
我們在對嬰兒成長過程的觀察中發現,他們的每種行為都有一段生髮史。微笑雖然從孩子出生後就開始出現了,但是很快,它就能建立起條件反射。比如一見到母親就會笑,而後對聲音刺激、圖片刺激也會做出反應;再長大些,可能會對某個詞語,某種生活情境做出微笑的反應。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笑的物件,與誰在一起,都會決定我們笑的反應。脫離了早期的訓練而奢談本能,這是有悖於事實的。
另外,在一些教育宣傳中,我們也經常會看到「讓孩子發展他們內在的天性」、「自我實現」「自我表現」「野性」「挖掘孩子的潛能」等諸如此類的短語,這些詞語對公眾有很強的誤導作用。事實上,這種帶有誤導性質的詞彙也是由孤僻的、漠視環境作用的喜歡捕捉自我意識的人發明出來的。像「意識流」、「潛能」、「本能」,發明這些詞語的人可能沒有意識到,他們正試圖把人從自然、社會環境中剝離出來,希圖人到自己的個人世界裡去理解整個世界。人作為一個接受刺激,並對刺激做出反應的有機體,離開了環境的作用,就像是種子失去了生髮的土壤。也就是說,離開了環境作用的個人習慣的建立,根本不可能達成。人與社會之間缺乏有效的刺激,就會令人喪失很多功能。個人的語言、記憶、運算、邏輯、情感、秩序,都會在世界的荒原中逐漸坍塌,直至消亡。如此,傳統心理學的建設根基就被摧毀了,因為他們是那麼喜歡用「內省」「本能」這樣的詞彙去探討心理學,並強調人從出生就具備一切後天習得的資質,但卻對環境、刺激——反應的作用機制視而不見。
一切複雜的行為都是在簡單反應的基礎上受環境刺激的作用而生髮出來的,為了方便大家清晰把握這一行為心理學理論的中心原則,我們現在引入「活動流」的概念。
5.非習得性資質
我們對人類非習得資質的研究才剛剛起步,對於嬰兒進行出生時以及出生後的階段觀察,我們能夠從中發現所有已經在臨床神經學裡建立起的訊號或反射,例如膝跳反射,瞳孔對光的反應,以及其他神經反射機制。嬰兒降生後,出現啼哭現象,而後才會產生呼吸、心跳還有血管的收縮和舒張,有脈搏的跳動。順著消化系統,我們發現了吮吸、舌部運動和吞嚥的現象;飢餓時會出現痙攣現象,消化過程中腺體反應,還有排洩。至於微笑、打噴嚏、打嗝行為,部分是受消化系統控制的。
還有在成長過程中,不斷呈現出的軀幹活動。我們將會發現,嬰兒的手臂、手腕、手指無時無刻不處在活動的狀態中,他們的雙腿、腳踝、腳也同樣如此,即便是在睡眠中,受到外部些許的刺激,也會產生活動。其他的活動諸如眨眼,伸手抓取,爬行、站立、坐直、走路、奔跑、跳躍等,在這些運動中,人的觀察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很難從中區別出哪些活動是非習得的,哪些活動是經受訓練和條件反射形成的。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在嬰兒早期的活動中,大部分的活動都是因為結構生長變化的緣故造成的,少部分的是經受訓練和條件反射形成的。
6.嬰兒因何啼哭?
為了弄清楚這一問題,瓊斯夫人組建了一個實驗小組,在這個小組內,共有9名兒童,他們的年齡從16個月到3歲不等。這個實驗是赫克希爾基金會里進行的,實驗者暫時安排這些孩子住在那裡,這些孩子之前一直在家庭裡撫養。瓊斯夫人對9名兒童進行了跟蹤調查,調查的時間是從孩子早晨醒來,直到晚上入睡為止。瓊斯夫人的記錄非常仔細,不僅記錄了對孩子每次微笑的觀察結果,還對他們的每一聲啼哭都做了記錄,同時也記錄了哭泣與微笑的準確時間,以及哭泣和微笑對孩子行為產生的後果。
瓊斯夫人經過觀察,在沒有發表這些觀察結果時,向我提供了實驗的過程記錄,根據兒童啼哭的次數,對引起兒童啼哭的情境進行了排列,列表如下:
(1)被迫坐在馬桶上時,他們會哭泣。
(2)把他們的玩具給拿走後,他們會哭泣。
(3)給他們洗臉時,他們會哭泣。
(4)讓他們單獨一個人在房間中時,會引起哭泣。
(5)當大人離開房間時,他們會哭泣。
(6)沒能成功地將某種東西玩到令自己滿意時,他們會哭泣。
(7)想和大人或其他孩子玩,但沒能做到,或者在自己玩的時候,沒能讓他們看著自己並和自己交流時,他們會哭泣。
(8)穿衣服的時候會哭泣。
(9)讓大人抱起自己,但這個願望沒能實現時,他們會哭泣。
(10)脫衣服引起哭泣。
(11)洗澡引起哭泣。
(12)當鼻子被大人擦洗時,他們會哭泣。
其實,引起哭泣的情境很多,超過100種,我們上面所羅列的這12種,不過只是引起這類反應的常見情境而已。對於孩子在這些情境中所做出的反應,我們可以將其看作無條件的或者條件的憤怒反應,如(1)(2)(3)(6)(10)(11)(12)。另外,關於(5)(7)(9)這幾種情境的反應,我認為應該屬於愛的條件反應中接近悲哀情境的某種東西。也就是說,這種悲哀情境消除了兒童對物體或人所形成的依戀,使他們失去了可依賴的人或物,於是,反應出現了。瓊斯夫人指出,在許多情境中,孩子們的哭泣行為,與條件反射和無條件反射的恐懼反應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例如,大人讓孩子們從滑梯頂端滑下,而他們只是站在臺子上等。在上述分類中,(4)和(5)兩種情境應該說是含有一些恐懼的反應成分的。
當然,對這些反應進行分類時,還應該注意一個問題,那就是啼哭的原因。啼哭也可能是機體的一些因素引起的,比如當兒童感到飢餓、睏倦、腹痛,或者遇到其他一些類似的情況時也會啼哭。瓊斯夫人在對兒童進行大量觀察和跟蹤後發現,很多時候,孩子啼哭發生於上午9點到11點之間,因此她認為,此時孩子啼哭的原因,跟這一時間段孩子機體內部的原因有很大關係。基於此,該研究機構在午餐以前,為幼兒安排兩段休息時間。這一安排,使得由機體因素產生的幼兒啼哭次數大大減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