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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互惠法則:如何讓他人對自己言聽計從(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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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門檻效應」給我們最大的啟示是,在人際交往中,當我們要提出一個比較高的要求時,最好的方法是先提出一個小要求。另外,我們自己在做事情的時候,也可以把一個大的、較難實現的目標分解成一些小的、容易實現的階段性目標,通過這些小目標的逐步達成,最終實現大的目標。這其實也是「登門檻效應」的一種應用。

門面效應:用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給對手下套

人類的心理充滿了玄妙,有時候兩種截然不同的方法,居然能夠用來實現同一個目標。

「登門檻效應」是通過小要求最終讓對方答應更高的要求,而社會心理學中還有一個「門面效應」,則與之正好相反。它是指先提出很高的要求,接著提出較小的要求;對方拒絕你更高的要求的同時,面對你再次提出的那個小的要求,就會更傾向於接受。

就像我們原先打算在一座悶熱的房屋裡開個天窗,必然會招來一部分人的反對。但是,如果我們先要求掀掉屋頂,等反對者張皇失措的時候,再提出保留屋頂只開個天窗,那麼,提議被接受的機率就大大增加了——「門面效應」於是又被稱為「拆屋效應」。

「門面效應」其實是兩種心理學現象的綜合利用,首先是一種補償心理。對於任何人來說,拒絕所帶來的心理壓力都是遠遠高於贊同的,所以,拒絕別人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也會讓人們產生負疚的心理。這時候,人們通常希望再做一件小的、容易的事來平衡內疚心理,這就是所謂的「補償心理」,即通過同意第二個較小的要求,來彌補拒絕第一個大要求時的負罪感。

而「拆屋效應」能夠起作用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則可以聯絡到「沉錨效應」。

以「拆屋」這個故事為例,當我們首先提出「掀屋頂」的時候,等於在對方潛意識裡種下了一個錨點,那就是掀屋頂是絕不能忍受的底線。那麼,當第二次提出只開一個天窗的時候,等於就是高於這個底線了,也就有了商量的餘地。但是,其實自始至終所謂的底線也不過是實現一個高一點的錨點而已。因為這個錨點提高了對方的底線和忍耐度,所以,對方也就更容易接受一個平常不會接受的要求。

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心理學名譽教授羅伯特·西奧迪尼曾做過這樣一個實驗:他首先假扮成青年諮詢計劃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大學校園裡宣稱自己發起了一項活動——招募大學生志願者陪一群年齡各異的少年犯去參觀動物園,而且也沒有任何報酬。然後,西奧迪尼逐一詢問大學生們是否有興趣參加這個活動。這種毫無吸引力的活動自然響應者寥寥,83%的被詢問物件都拒絕了這個要求。

接著,西奧迪尼又去了另一所大學,但這次他更改了策略,號稱自己發起的活動是招募心理諮詢志願者——在至少兩年的時間裡,志願者需要每週花兩個小時的時間為少年犯們提供諮詢服務。當然,所有人都拒絕參加這種活動。

然後,西奧迪尼又提出一項活動:陪少年犯逛一天動物園。這一次,由於參觀動物園的要求是以讓步的形式提出來的,於是成功率明顯地提高了——有46%的大學生同意參加這個活動。

西奧迪尼的這一實驗,便是對「門面效應」的完美詮釋。由於為少年犯提供心理輔導本身是一個非常有價值的社會公益專案,對於大學生來說,拒絕參加便意味著拒絕自己的社會責任,因此,儘管從理性上他們不願意參加這種活動,但心理上的負疚感和不安卻無法避免。

與此同時,這個要求還在大學生的心裡種下了一個錨點,讓他們覺得:「只要不用在那些少年犯身上花兩年的時間,其他的事情都不是那麼難以接受的。」於是,在這兩種心理的驅使下,讓他們同意陪少年犯逛動物園也就不再是什麼難事了。

「門面效應」在生活中的應用非常廣泛,但它也是一把雙刃劍。對其善加利用可以使溝通、交流事半功倍;但使用不當就會變成道德綁架,那時候即使對方出於「補償心理」同意了不合理的要求,心理上的反感也是無法避免的。

禁果效應:越「禁」越「誘惑」

蘇聯心理學家普拉圖諾夫寫過一本《趣味心理學》,在書的前言中,他特意提示讀者請勿先閱讀第八章第五節。然而,有趣的是,事實上,絕大多數讀者採取了與作者的告誡相反的行動——先翻閱了第八章第五節。普拉圖諾夫會在書中開這個小小的玩笑,正是為了闡釋心理學上的一個有趣的現象——「禁果效應」。

越是禁果就越是甜美,就如同越希望掩蓋某個資訊不讓別人知道,人們就越是想通過各種渠道瞭解它;越是禁止某件事情,就越是有人不計一切後果地去突破禁令——這種單方面的禁止和掩飾而造成的事與願違的現象,在心理學上就叫作「禁果效應」。

在莎士比亞的戲劇《羅密歐與朱麗葉》中,來自蒙太古家族的羅密歐與來自凱普萊特家族的朱麗葉一見鍾情,但是,由於這兩大家族是世仇,所以他們的愛情受到了家族高層的堅決反對,這兩個年輕人沒有辦法在一起,最後雙雙殉情。

這是一個非常動人的故事,但是,心理學家卻從中看出了一個問題:兩個才認識的年輕人,為什麼會陷入如此激烈的愛情中,使得他們不惜用死亡來反抗家族的干涉?

答案出乎意料:正是這兩大家族的干涉,激起了兩個年輕人的「禁果心理」,使得羅密歐與朱麗葉的愛情更加堅固。這個故事可以說是「禁果效應」的完美註解,所以,「禁果效應」又被稱為「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

「禁果效應」的心理學基礎是兩種心理:一個是逆反心理,另一個是好奇心——人們傾向於對自己不瞭解的事物產生好奇,而逆反心理則基於人們掙脫束縛、追求自由的基因。這兩種心理都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因此,面對被禁的事物,人們首先會產生好奇:這種事物為什麼被禁?它是否真的會對我們產生危害?如果這種好奇得不到滿足,人們就會傾向於叛逆,也就是親自嘗一嘗「禁果」的滋味。

除此之外,「禁果效應」還會帶來另一個副作用:禁止行為本身也會使很多原先對此並不感興趣的人產生逆反心理和好奇心,紛紛嘗試去品嚐「禁果」。這種例子在生活中比比皆是,例如,歐洲歷史上很長一段時間內把王爾德、勞倫斯、薩特等人的作品列為禁書,結果非但沒有使這些人的作品銷聲匿跡,反而使他們名聲大噪。連許多原本並不瞭解這些作者的人,也開始偷偷摸摸地傳播這類手抄本,而且,當局禁止手段越嚴厲,這些書在民間越受追捧。

可見,很多時候,禁止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反而會事與願違。既然如此,與其堵塞不如疏導,對於那些無法禁止的和沒有太大必要禁止的事情,取消禁令說不定能帶來意外的成效。

比如,在美國憲政史上寫下濃墨重彩一筆的「得克薩斯州訴約翰遜案」就非常能說明這一觀點。

1984年8月,為了抗議共和黨偏袒大企業的政策,格雷高利·李·約翰遜在得克薩斯州達拉斯的政府大樓門口當眾焚燒了美國國旗。

當時有不少旁觀者在場,但面對狂熱亢奮的示威者,他們敢怒不敢言。等到示威者散去後,一位叫丹尼爾·沃克的旁觀者才小心翼翼地收拾起被焚國旗的殘片,傷心地把它埋葬在自家後院。隨後,警察逮捕了約翰遜,並以「褻瀆神聖」的名義判處約翰遜有期徒刑一年,並處以兩千美元罰款。

約翰遜不服,便將案子上訴到得克薩斯州的刑事上訴法院。出乎達拉斯地方檢察官的意料,上訴法院不僅推翻了定罪,而且以約翰遜的行為是一種表達自己觀點的「象徵性言論」為理由,認定他的行為受到《憲法》第1項修正案「言論自由條款」的保護。也就是說,非但約翰遜焚燒國旗的行為是無罪的,而且,得克薩斯州禁止損壞國旗的州法律也是違憲的!不過,由於得克薩斯州刑事上訴法院無權宣佈得克薩斯州州法違憲,於是,案件又被推給了聯邦最高法院。

五年後,聯邦最高法院開庭審理,當時的大法官肯特投下關鍵性的一票,最終判決:約翰遜無罪。

這個判決在當時引起了軒然大波,很多人猜測,這下子美國國旗—定會遭殃了——既然燒國旗無罪,那麼,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嘗試一把燒國旗的快感。可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此案判決後,美國國內焚燒國旗的事件幾乎絕跡了——如果燒國旗是合法的,那麼,燒它還有什麼意思?

我們很多行為的原始動機都只是一種「禁果效應」,越是打壓,越是會激起逆反心理。相反,若是停止了打壓,釆取認可、寬容的態度,人們做這件事的渴望和執著就不會那麼強烈了。

由此可見,很多時候,與其一味打壓,不如讓事物自然發展。

超限效應:越說服,越反感

在電視劇《辦公室特工》中,有這樣一個場景:

神經兮兮的經理班尼·亞當斯走進辦公室,還沒等大家抬頭他就開始嘮叨:

「你們看看,怎麼把廢紙簍放在這裡?難道你們不覺得難看嗎?」

「小喬,我昨天就叫你把頭髮剪短,怎麼到現在還是這一副蓬頭散發的樣子!」

「比爾,你看你的辦公桌,簡直搞得像個垃圾堆!」

班尼一邊說著,一邊走進了自己的小辦公室裡,在場所有人都不約而同地長出了一口氣,正打算繼續幹活兒,班尼又伸出頭來嚷了一句:「喂,你們聽好,明天可別再讓我看到這樣子了!」

這時候,班尼的助理格蕾已經在小辦公室裡等他了,還沒來得及開口,班尼又指著格蕾衣領上的一點油漬開始批評:「格蕾,請告訴我,我都說了多少遍了,必須注意個人形象……」格蕾一邊聽著班尼的嘮叨,一邊看著地板,心不在焉地回應著。

很明顯,班尼的批評已經毫無效果了——事實上,連新來的實習生都學會了把班尼的話當作耳邊風。

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班尼的嘮叨已經觸發了大家心中的「超限效應」。

「超限效應」是指刺激過多、過強或作用時間過久,從而引起心理免疫甚至心理逆反的現象。正如手上的老繭總是越磨越厚,因為只有足夠厚的老繭才能在高強度的摩擦下保護老繭下的皮膚。其實,不光是老繭,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會被「磨厚」,因為和我們的身體一樣,心理也會努力讓我們免受各種傷害,從而最好地保護自己。因此,當受到強烈的、連續性的刺激時,我們的心理就會主動無視這些刺激,從而讓人免於心理崩潰。

事實上,自尊感和羞恥感這對「孿生兄弟」是我們與生俱來的心理反應,心理學家研究了出生六個月的嬰兒之後,發現這些嬰兒雖然對世界的認知還很模糊,連話都不會說,但他們卻能識別周圍人的「好臉」與「壞臉」。當人們開心地逗他們,他會以咯咯笑來回報;而當人們橫眉豎眼,大聲呵斥的時候,他往往馬上就大哭起來。

但是,對於每一個人來說,羞恥感都是一種令人不快的負面情緒。而趨利避害的本能心理決定了我們的內心會盡力避免產生不快的感覺。正如在面對各種病菌的時候,我們的身體會產生免疫能力;在面對負面資訊的時候,在人性的驅動下,我們的心理也會對這些資訊逐漸產生免疫力。也就是說,「超限效應」本身是一種保護機制。

瞭解了這種機制之後,我們就會明白,有些時候,說得越多效果就越差,尤其是在說服某人不要做某事的時候。當你第一次說時,能夠通過讓對方產生羞恥感而收斂其行為。但是,一旦說的次數多了,令對方的心理產生了免疫,說服效果立刻就打折扣了。

除了心理免疫之外,逆反心理也是觸發超限效應的重要原因。

馬克·吐溫講過一個故事,說他有一次聽牧師演講時,最初感覺牧師講得好,打算捐款。十分鐘後,牧師還沒講完,他不耐煩了,決定只捐些零錢。又過了十分鐘,牧師還沒有講完,他決定不捐了。在牧師終於結束演講開始募捐時,過於氣憤的馬克·吐溫不僅分文未捐,還從盤子裡拿走了兩美元。

牧師的滔滔不絕讓馬克·吐溫「聽煩了」,非但不願意捐款,甚至連別人捐的錢都拿走了——這就是一種逆反心理引發的「超限效應」。

在人際溝通過程中,這種逆反心理是比心理免疫更糟糕的狀態——因為後者只是讓我們「說了等於沒說」,而前者卻是讓我們「說了還不如不說」。

我們在生活中總會聽到憤怒的妻子抱怨自己的丈夫:他簡直無藥可救,說了一百次他都聽不進去。但事實上,這些妻子很可能倒置了因果——正是因為她們說了一百次了,所以丈夫才聽不進去,非但聽不進去,而且反而要對著幹。這就是「超限效應」在生活中的體現。

可見,一個人的語言魅力不在於他說了多少,而在於是否說到位。說起話來滔滔不絕、嘮叨不停的人,常常不考慮聽者的感受,不考慮自己所說的話是不是別人要聽的,也經常不給他人說話的機會,所以有時候也容易招人煩。

因此,請記住,任何溝通,特別是旨在使別人態度改變的說服和引導,都必須避免無意義的重複,否則,效果很可能會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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