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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真愛之前,生活都是一場場遊戲(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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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暗示被托馬斯領會了,他說:「行,我的火車七點開。」

特麗莎下班時,一齣旅館大門就看到了托馬斯,他「坐在一張黃色的長凳上,能清楚地看到旅館大門。那個長凳,正是她以前讀書時常坐的那張凳子!於是她知道,那陌生人便是她的命運」。

在西方小說中,邂逅是一個千變萬化的場景,男女之間的邂逅能不能轉化成一種愛情。這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邏輯是不一樣的。東方愛情故事往往比較含蓄,從相識到表白是一場長途跋涉,試探和揣測徘徊反覆,生命力大半消耗在等待對方的確定上,男女間的很多情感,就是在這樣的過程中斷了線。中國現代作家施蟄存寫過一篇小說《梅雨之夕》,講的是一個男子從公司下班,在濛濛梅雨中步行回家。雨中看到一個沒有帶傘的美麗少女,鼓起勇氣邀她同打一把傘回家。一路上這個男人心潮湧動,想起初戀的女友,想起老婆陰鬱的目光,滿腦子煙花般的想象。走到道別處,他忽然感覺這個少女一點兒也不像自己的初戀,心裡悄悄鬆快了。想法多行動少,無奈中給自己一個解脫的理由——這是很多男性的心理狀態。《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不一樣,這部小說非常強調愛情的一個原理:「人類生命只有一次,我們不能測定我們的決策孰好孰壞,原因就是,在一個給定的情境中,我們只能作一個決定。我們沒有被賜予第二次、第三次或第四次生命來比較各種各樣的決斷。」既然生命如此短暫,人生應該做什麼樣的決斷呢?托馬斯意識到,人生只能做那些「非如此不可」的事情,而不是其他的細枝末節。在愛情中,更是如此。「非如此不可」的事情,都是超出自己的理性,走出了自己意志的控制,不得不發生的必然之事。

托馬斯與特麗莎,兩個人都淪陷到這種「非如此不可」中。他們在旅店外面坐了一個小時,就分開了。一個星期以後,特麗莎忍不住一個人奔到了布拉格,找到了托馬斯。開門的那一瞬間,「托馬斯把她攬在懷裡,還不到一分鐘,他們便做起愛來」。托馬斯自己也很吃驚,這完全不是原來的自己,「他慢慢感到了一種莫名其妙的愛,卻很不習慣。對他來說,特麗莎就像個孩子,被人放在樹脂塗覆的草筐裡順水漂來,而托馬斯在床榻之岸順手撈起了她」。

草筐裡順水漂來的孩子——這是多麼神幻的感覺。米蘭·昆德拉用這樣的聯想,為愛情畫上神聖的光環。這個比喻來自《聖經》:埃及法老為了征服以色列人,命令接生婆將生下的男孩全部丟到水裡去淹死。有一對夫妻生下了第三個孩子,這是個特別壯實的小男孩。接生婆沒有把他扔到水裡,而讓這對夫妻把孩子藏起來養大。但這個孩子的哭聲特別響亮,滿大街都能聽到。為了挽救孩子的生命,這對夫妻想到,法老的女兒特別善良,她會不會收留自己的兒子呢?於是他們就找了一個蒲草編的筐,把小孩子放進去,讓他順河漂流,漂到王宮附近。法老的女兒真的看到了草筐,她特別可憐這個孩子,於是就把他收留下來,還給他找了個奶媽,這個奶媽正好就是他的親媽。法老的女兒給這個孩子起了一個名字叫摩西,摩西長大後明白了自己的出身,後來帶領以色列人走出了埃及,找到了自己的生存之路。在《聖經》中,摩西率領下的「出埃及記」,象徵著以色列人的新生。而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裡,托馬斯感覺特麗莎讓自己突破了一切定義,像順水漂來的孩子一樣,突如其來敲響了自己新命運的鐘聲。這命運是自己人生神秘的唯一性,是無法迴避的必然。「她既非情人,亦非妻子,她是一個被放在樹脂塗覆的草筐裡的孩子,順水漂來他的床榻之岸。托馬斯突然清楚地意識到自己不能死在她之後,得躺在她身邊,與她一同赴死。那不是因為愛情,又是因為什麼呢?托馬斯的無意識是如此懦弱,一個小小的玩笑就使他選擇了這樣一個毫無機緣的可憐的鄉間女招待,竟然作為他的最佳伴侶,進入了生活。」

托馬斯失控了,他的「三三原則」、他的「性友誼」、他的「輪換週期」,都消失得無影無蹤。他不明白,無法回答和特麗莎的一切「究竟是出於瘋狂,還是愛」。他恍然大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既不能把它與以前的生活相比較,也無法讓它完美之後再來度過。因此「我們經歷著生活中突然臨頭的一切,毫無防備,就像演員進入第一次排練。如果生活的第一次排練便是生活本身,那生活有什麼價值呢」?所有的疑問都歸結到一個落點:「生活總像一張草圖」,而且是一張「沒有什麼目的的草圖,永遠也不會成為一幅圖畫」。

米蘭·昆德拉就這樣把一個非常重大的問題提煉出來:生活可以非常輕,像托馬斯與200多個女人的「性友誼」,他周旋自如,滑動在快樂的表層上;生活也可以非常重,像托馬斯遇上特麗莎,一切都預想不到,未來也朦朧不清,全部都交付給無所依託的生命草圖。多少人都在追求生活的確定性,為了確定,給愛情約定了種種條件。太多的婚姻嫁給了條件、迎娶了條件,而沒有不顧一切的必然。敢不敢撈起草筐中漂來的孩子?托馬斯沒有辦法,愛情總是行動快于思慮。當他還在沉思「與特麗莎結合或獨居,哪個更好呢」,忽然接到電話,「話筒裡傳來特麗莎的聲音。電話是從車站打來的。他格外高興。……第二天夜裡,特麗莎來了,肩上掛著個提包,看起來比以前更加優雅,腋下還夾了本厚厚的《安娜·卡列尼娜》。她看來情緒不錯,甚至有點興高采烈;努力想使托馬斯相信她只是碰巧路過這,她來布拉格有點事」。就在這一瞬間,托馬斯決定和她共同生活。「兩個星期以來他總是猶豫;甚至未能說服自已去寄一張向特麗莎問好的明信片,而現在怎麼會突然作出這個決定?他自己也暗暗吃驚。托馬斯在向自己的原則挑戰。」

真實的愛情,是生命的自我發現,這時整個世界都變了一種溫度。米蘭·昆德拉在這本書裡寫到,男人差不多都屬於兩種型別:

第一種是「抒情性的」,在所有女人身上尋求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存在於他們一如既往的主觀夢想之中」。這種男人本質上是在女人身上尋求他們自己,尋求他們的理想。但理想的女性是如此之少,於是他們一次又一次失望,情感曲折多變,而且還給自我抹上了一層浪漫的美色,讓「多情善感的女人」感動,於是被他們的放縱追逐。

第二種是「敘事性的」,狂熱地想佔有女性世界無窮的姿色,多多益善。他們「對女人不帶任何主觀的理想」,對一切女人都感興趣,因此也就沒有什麼失望。他們像珍寶收藏家那樣對待女性,自己也「感到有些不好意思,為了避免朋友們的難為情,他們從不與情婦在公眾場合露面」。

托馬斯屬於哪一種呢?米蘭·昆德拉將他定義為「敘事性的」,而且是「風流老手」,是生活得很「輕」的遊戲者。這樣的男人,在沒有遇到真正的愛情時,生活充滿了娛樂感。「做愛之後,他有一種抑制不住的強烈願望,想要一個人獨處。他厭惡半夜在一個陌生的身體旁醒來,討厭早上與一個外來人共同起床,不願意別人偷聽他在浴室裡刷牙,也不願意為了一頓早餐而任人擺佈。」他在心裡為自己構築了一道高牆,任何女人都不得進入,他只能用自己的身體與女性對話,而靈魂卻要保持孤獨。只有遇上特麗莎之後,他的心理高牆不由自主地坍塌了,他發現了「他與其他女人的冒險活動完全不存在的那一點,那是推動他一次次征服之外的某種東西」。

這是一種什麼東西呢?一般的小說並不深入探討這一點,有情人走到一起就行了。但米蘭·昆德拉不同,他在這本小說中不停地向深處挖掘,他要寫出,愛上一個人是多麼沉重,又是多麼幸福的事。托馬斯愛上了特麗莎,但托馬斯並不瞭解她,「她睡在他床上時,他跪在她身邊,意識到是什麼人把她放在草筐裡順水漂來」。這個古老的比喻並不僅僅是美好,也是充滿風險的,如米蘭·昆德拉書中寫道:「比喻是危險的。愛情始於一個比喻,這就是說,當一個女人往我們的詩情記憶裡送入第一個詞,這一刻便開始了愛情。」

他們兩個人從這個比喻開始的愛情,會遇到什麼風風雨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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