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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女同胞們,該醒醒了!(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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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權宣言》中,奧蘭普·德古熱旗幟鮮明地駁斥了一切將女性甩給自然,把文明留給男性的言論。依照這樣的觀點,男人創造,女人生育,而男女之間一切的不平等都可以歸於女人天生的「柔弱」——多愁善感。她的反駁不乏幽默,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同樣提到所謂的「天然」,卻用來論證女性的優越:「母親要經歷的痛苦和折磨,充分體現出女性才是更美麗、更勇敢的性別。」相當巧妙的反擊!本質主義者們大談特談「力之性」與「美之性」的對立,其實還是在誇女性美麗的幌子下強調她們柔弱,好名正言順地排擠她們。德古熱卻將「更美麗」視為一種優越性。至於本質主義者喜歡用來說明女人多愁善感之起因的母性,到了德古熱這裡,卻成了女性「更勇敢」的明證,畢竟成為母親,意味著不得不忍受分娩的痛楚。不過話說回來,德古熱的說法還是將女性引回了母性,而孔多塞對此有著不同的論證思路:「為什麼僅僅因為女人會懷孕,會短暫地行動不便,就不讓她們行使權利?有些人每年冬天都會犯痛風,也容易感冒,為什麼他們的權利沒受什麼影響?」(《論准許女性公民權利》,1790年7月3日)

奧蘭普·德古熱最想爭取的是政治上的兩性平等,特別是選舉權,儘管她本人從來沒有使用過「選舉權」這個詞。不過,當她寫下「國家是男人和女人的聯合」這樣的句子,當她認為自己作為一個女性同樣是國家的主人,就等於是在說婦女應當享有政治權利,參與投票選舉。當她在文章中設想每一位公民,不論男女,都應當親自或者通過代表參與法律的制定,她其實是在為女性主張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最後別忘了,作為一個自由主義者,奧蘭普·德古熱是支援納稅投票制的。她在文章裡沒有明說,但當她主張政治權利時,她所指的都是有條件的女性,而不是廣泛的女性同胞(當然,男性也一樣)!

然而,《女權宣言》在持有武器這一點上出乎意料地保持了沉默。奧蘭普·德古熱並沒有要求加入公共武裝力量的權利,而這是1789年《人權宣言》(全稱《人權與公民權宣言》)第12條明確規定的。拋開這一點不提,《女權宣言》可以說是完成了對《人權宣言》的隱秘重寫。《女權宣言》的結尾落在譴責男性的壓迫和婚姻的暴政:「男人,[……]誰給了你主權帝國來壓迫我的性別?」在徹底改造過的第11條中,奧蘭普·德古熱為未成年母親呼籲,要求承認非婚生子女,但沒有提到離婚問題。

意義最為深遠的一點在於,奧蘭普·德古熱號召婦女積極投身於反對男性暴政的鬥爭:「女同胞們,該醒醒了!理性的警鐘已響徹整個宇宙,認識你的權利!」正是這一點,使得《女權宣言》不同於同時代的其他文本,得以在20世紀被重新發掘並重視,成為一個標誌性的文本。奧蘭普·德古熱採取的立場終究是相當罕見的:在某種程度上,她號召的其實是將革命鬥爭轉移到保護婦女反對男人的鬥爭上來。她鼓勵婦女成為公民,成為主權者,這也正是她本人身體力行的——作為主權人民,寫下自己的權利宣言。

奧蘭普·德古熱在1793年死於斷頭臺。很多人以為她是因為女權主義立場而犧牲的,事實並不是這樣,實際原因是她所支援的吉倫特派在那一年倒臺。

德古熱沒有死於女權主義,但她因為自己的女權主義立場受到的誹謗中傷可一點兒也沒少。在她被斬首示眾的次日,一份山嶽派的革命傳單這樣寫道:「奧蘭普·德古熱生來就想象力過度豐富,以至於把自己的神志不清誤認為是大自然的啟示,妄想像男人那樣登上政壇治理國家。她與叛國者共同謀劃,企圖分裂法國。她忘卻了與自己的性別相稱的美德,犯下滔天大罪。如今看來,這個陰謀家已經得到了法律的懲罰。」

打毛線的女公民

帶上你的棒針,帶上你的毛線。走到國民公會所在地——杜伊勒裡宮。國民議會正在辯論,一起去旁聽吧,因為婦女沒有資格發言。等等,再等等。打打毛衣,時間就這樣過去了。等啊等,會議開始了。側耳傾聽。積極回應。這個人該「噓」!那個人說得不錯!基本生活物資設定最高價格,我們支援!囤積麵包的人就該嚴懲。花一天時間,和其他姐妹一起,在旁聽席認真聽、認真參與、認真討論。離開之前寫一份會議報告,投給巴黎每一個區的公民議會。在有限的權利範圍內,作為一個女公民,充分參與政治生活。最後,被輕飄飄地叫作「打毛線的」,在公共場域內的深度參與,彷彿就這樣被簡化為一種女性氣質突出的活動。「打毛線的」——這個蔑稱所遮蔽的,是法國大革命期間婦女們彰顯出的公民意識。

在羅伯斯比爾倒臺之後也不放棄,讓國民議會的旁聽席變成民眾抵抗的大本營。支援最後的山嶽派,捍衛社會民主。1795年5月,「牧月法令」頒佈,剝奪了婦女參加會議的權利。被驅逐,被鞭笞,然而你們還是要來……最後,反革命分子把你們與斷頭臺相連。夏多布里昂先生(真是謝謝您了/small/sup)在《墓畔回憶錄》裡這樣描寫「編織者」:「我所認識的,唯有理性女神。她的分娩因通姦而加速,在死亡之舞中發生。惡魔之舞的疊句,自她骯髒爬蟲的公共側翼落下,又與環繞腳手架的編織者一起搖擺,伴隨著金戈之聲起起落落。」

榮耀歸於你們,打毛線的女公民,被不公正地遺忘的編織大革命的女性!

穿褲子的權利

《婦女向國民議會申訴書》這篇短文,作者不明,出版社不明,也沒有確切的出版日期,只知道發表於18世紀90年代,然而文中提出的主張卻石破天驚:廢除男性特權,推動法語語法陰性化,給予女性充分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以及這一條——「穿褲子的權利」。這項權利可以按照字面意思理解,也可加以引申:在法語中,porterlaculotte(「穿褲子」)有在夫妻間、家庭中做主的意思。作為激進派的一顆明珠,《婦女向國民議會申訴書》經常為女權主義者所引用,尤其是在近年來語言中的性別包容問題引起越來越多的關注之後。只不過……只不過有一些歷史學家認為,《婦女向國民議會申訴書》其實是偽作,由男人執筆,目的是用一種誇張的風格來貶低女性的訴求。有趣的是,如今引起廣泛討論的語言性別平等問題,當年就已經處於辯論的核心。至於這篇文章到底是女權主義的,還是反女權主義的,誰也沒法兒下結論。無論真相如何,都很有意思!

法令草案

為改革遺毒最深、氾濫最廣之弊,扭轉六千年以降不公正之誤,國民議會特頒佈以下法令,以期遵守:

1.法國上下將徹底廢除男性特權,不可逆轉;

2.男性之自由、優勢、權利以及榮譽,女性將同樣享有;

3.在語言的使用中,亦應當摒棄男性更為高貴的暗示,蓋因一切性別、一切生命均應同等高貴;

4.契約、合同、規章中禁止再出現如下條款:「為本檔案之目的,妻子已得到其丈夫的授權。」這一常見的表述對於女性這一美麗的性別,已構成深刻的侮辱,因為雙方理應享有同樣的權威;

5.長褲不應再為男性獨佔,兩性均享有輪流穿著之權利。

這是對法國國訓「自由、平等、博愛」的改寫。fraternité(「博愛」)按詞根理解應為「兄弟之愛」,女性主義者們因此創造了與之對應的sororité(「姐妹之愛」),中文通常譯為「姐妹情誼」。

西耶斯(emmanuel-josephsieyès,1748—1836),耶穌會修士,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政治理論家、活動家。

這句話出自《第二性》(1949)。

埃貝爾派:法國大革命時期雅各賓派的左翼,代表城市平民階層的利益。——編者注

忿激派:法國大革命時期代表城鄉貧民利益的革命派別。——編者注

山嶽派:法國大革命時期國民公會中的革命民主派,因坐於會議大廳的最高處得名。——編者注

督政府:指法國大革命中於1795年11月3日至1799年11月9日執掌法國的政府,前承國民公會,後啟執政府。

納稅投票制是一種特殊的選舉模式,區別於普選,在這種模式下,公民只有在納稅超過一定限額後才有資格進行選舉。在法國,復辟時期和七月王朝時期均實行這一制度,故而學界將兩段時期的制度合稱「納稅投票君主制」。

無套褲黨(法語:sans-culotte):又稱長褲漢,法國大革命時期對革命群眾的流行稱呼。他們主要是城市勞動者,穿粗布長褲,有別於穿絲絨短套褲的貴族富豪,故名。

原文帶有反諷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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