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愛自己是一段終生羅曼史的起點。
——王爾德(oscarwilde)
從出生的那一天,到死去的那一日,我們一直用各種方法尋找愛。有時我們的追尋十分明顯,像是張開雙臂,把所愛的人擁入懷中。有時我們的做法十分細微,如在門口與陌生人擦身而過,向對方笑了一下。有時我們追逐愛,相信沒有它就活不下去。有時我們躲避愛,偷偷盼望它會追著自己跑。有時我們找到的愛維持了一輩子。有時它僅僅一瞬間喚醒我們,然後就消失不見。
我一生致力做個學習愛的學生、教導愛的老師。我對愛的追尋一直是熱情、義無反顧、富有戲劇性和啟發性的。最後,這條道路使我得出一個簡單而深刻的結論:到最後,我們對愛的追尋必會引導我們走向那個古人所謂真實的自我,讓我們跟內心的這個伴侶,建立真實飽滿的關係。
在我一生大部分的時間裡,這個想法只是一個激勵人心的觀念——應該愛自己。我相信它。我向朋友和學生提出這種建議。我盡力實踐這個原則。但是在內心深處,我從不真心覺得,自己可以體會到我對別人所懷著的那種強烈的愛。
後來我碰到了一件事。它永遠地改變了我對愛的瞭解。
◆始終是我自己的愛
聽到我生命中最深刻的愛情事件,有些人可能覺得很荒謬,因為它包含了心碎、背叛和遭到拒絕。然而,它正是我想跟你分享的故事。藉著它,我得到智慧,那是我無法用別的方式得到的。
所有的愛情故事一開頭都是甜蜜的,我的故事也不例外。我跟一位男士逐漸接近。我非常敬重他、欣賞他。他非常出色、迷人,致力於追求靈性的成長。我從未跟這種人交往過,他好像實現了我對這種人抱持的秘密願望。我希望自己跟這種人建立自覺、深情的關係。
你擁有的最重要的關係,就是跟自己的關係。
你必須瞭解的最重要的關係,就是跟自己的關係。
你真正要愛的人,就是你自己。
我簡直無法相信,我終於遇見了一個人,他能欣賞我的每一個部分,沒有一個人曾經徹底地接受我所有的部分。我愛得很深,這份愛情跟以前的都不一樣。我可以一坐好幾個小時,感覺激情的波濤不斷衝擊自己。隨著每一次見面、每一通電話、每一封情書的來臨,我變得越來越亢奮。
後來,情況變糟了。我要找到靈魂伴侶的夢想,變成一場恐怖的夢魘。我不要贅述這場鬧劇的痛苦細節。結果是,他沒有告訴我,就跟別人交往。不久我便發現,在我和他戀愛的時候,他還跟至少一位女性有來往。他甚至一字不改,寄給我們同樣的情書。
我覺得我快要崩潰了。我覺得震驚、心碎、氣急敗壞、受到欺騙、被人利用。一天又一天,我躺在床上不停啜泣,直到精疲力竭而失去意識。這不是我第一次受到男人的傷害,對方也不是第一個離開我的人。可是這是第一次有人用這種手段欺騙我,是我第一次覺得受到嚴重的背叛。我傷心的不只是失去的部分,還有我從未得到的東西。
幾星期過去了,我的心從單純的無法置信的感覺,轉變成急切的需要。我想了解發生了什麼事。我開始回想交往的每一刻,尋找可能啟發我的線索。或許它能讓我明白整個事件的意義。我回想現在已成痛苦回憶的熱戀情景,兩心相屬時的談話。我是否完全地矇蔽自己,活在夢境裡,虛構出某些情感,讓我覺得身臨其境?然而,我的確感受到愛情、喜悅和狂喜。當時我相信,他也感受到同樣的愛。當然,現在我曉得這不是實情。
我越是分析這件事,越覺得不解。在戀愛的過程中,我一直認為,這個男人給了我濃烈的愛、深刻的親近。他顯然沒有給我這些東西。事實上,他甚至沒有投入感情。於是我捫心自問:「芭芭拉,如果他沒有真的給你這種愛情,你感覺到的愛是從哪裡來的?」
突然間,我的心清楚起來,有一種驚人的啟示衝擊著我:
我感覺到的愛,來自我的內心。
我感受到的愛是誰的?是我自己的;我感受到的喜悅是誰的?是我自己的;我感受到的狂喜是誰的?是我自己的。
我當時感受到的,不是他的愛,因為它並沒有以我認定的方式存在過。愛我的不是他,因為他並沒有用我以為的那種方式愛過我。這都是出於我自己的愛。
我的心把我的愛加諸這個人身上,彷彿他就是付出愛的人。然而他不是愛的源頭,事實上,他幾乎沒有參與到這件事中。我才是這份愛的源頭。
另一項強烈的啟發從我的意識中冒出來:
對他的這份愛,源頭若是自己,那麼我感受到的每一份愛,源頭也永遠是自己。
我回顧曾經擁有的每一次愛情。無論結果是可怕的,還是美好的,推動它的力量不是都和這次的相同。誰給過我什麼愛情?難道我感受到的不是自己的愛?我遇到某人,他做出恰當的舉動,說出恰當的話語,讓我的心得到許可,堅決地認定我是愛他的。然後,我便感覺到強烈的愛。但是對方沒有給我任何東西,我只是作出決定,讓自己感受到這份愛。
另一項深刻的啟發衝擊著我:如果這個人一開始就不是這份愛的源頭,當他決定走出我的生命時,我失去了什麼?什麼也沒有。他不再出現是否表示,我比以前不值得別人去愛?不是。我心裡的愛變少了嗎?沒有。那麼,現在有什麼地方不一樣?他不再做出某些舉動,說出某些話語,讓我得到允許,去感受這份愛。於是我的結論是:「我不再覺得他是愛我的。」事實上,我再也不允許自己去感受心中的愛。我決定不再體驗所有的愛,因為他不在我身邊,不再激發它,讓它有灌注的物件。把愛的體驗從心中奪走的人是我自己。
這個道理十分明白,因為我才經歷過這種痛苦的處境。我一開始就擁有的東西,這個男人都沒有帶走。我以為他很愛我的時候,是我在決定,我是個可愛的人。所以,我讓自己感到快樂、活在愛情裡。後來他走了,我便下結論說,我一定不值得人愛。我不準自己去感受快樂,感受愛。但是一切都沒有改變——這只是一場遊戲,我的心在跟它自己玩耍。
愛不是從生命的外界進入你。
愛來自心中,發乎於外。
我清楚地記得,在這次偉大的覺醒中,我有什麼感覺。我坐在床上,喜悅從內心深處如同冒著氣泡般湧了上來。我的眼前彷彿拉開了一道無知的簾幕,我頭一次清晰地看到真理。我對自己說:「如果這是真的,它一直是你自己的愛,你何不現在就感覺一下?」
我閉上眼睛,深而長地吸了幾口氣。我想到我愛戀過的每一個人。有些人我還是很熟的;有些人已經多年不見;有些人選擇離開我;有些人是我離開他們。突然間,我感受到愛的波浪,優雅、狂喜、甜美的愛的波浪衝刷著我。我讓自己感受這份愛,不把它加諸任何人身上,也不賦予它任何意義。這時,我覺得這份愛越來越強烈,直到我變成一片遼闊、波濤起伏的愛的海洋。快樂的淚水從臉頰上滑落,我漂浮在幸福的激情裡。我想到這句話:
「活在愛裡,就是這種感覺。」
一瞬間,我感覺到前所未有的自由。在我的生命中,我第一次覺得自己活在愛裡——不是跟任何人戀愛,只是處於愛的狀態。我認得這種感覺。我有過很多次,但是我一直假設,它的出現是因為有人愛著我。此刻,我獨自坐在床上,沒有跟任何人戀愛,但是我徹底、狂野、激情地活在愛裡。我的愛圍繞著我,我終於找到了真正的心靈伴侶。
◆別人給你的愛,不會超過你早就擁有的
不是一定要經歷我這種痛苦,才能獲得同樣的啟發。回想你自己的戀愛經歷就會發現,這些原則對你同樣適用。例如,你一直以為,自己的愛情沒有任何問題,直到對方坦承,他或她最近一直在生你的氣,或是為了某一件事悶悶不樂。當你不曉得對方有這種感覺時,你快樂地生活著,覺得自己在戀愛。事實上,對方已經不再像以前那樣愛你,但是由於你並未察覺,你還是允許自己去感受這份愛。你之所以在戀愛,不是因為對方愛你,而是因為你讓自己去感覺自己在戀愛。
這裡有另一個例子:假想你有一個伴侶,他做了某一件事,證明他對你的愛——他抱著你、親吻你,說出甜蜜的話,送你一個貼心的禮物。你覺得愛的波濤在心中升起對不對?問問自己:他剛才給了你任何東西嗎?是否有人把愛的汁液注射到你體內?他是否拿起愛的水瓶,開啟你的嘴,倒入你口中?他是否在你腦中植入晶片,讓你覺得他在愛你?是否有東西進入了你的體內?他是否把愛放在你心裡?這人究竟給了你什麼?什麼也沒有。
沒有人給你愛,
所以,沒有人能從你那裡奪走愛。
那麼,在這一刻,你為什麼感受到更多的愛呢?因為他做了某些舉動。你把握機會,利用這些舉動,來感受更多的愛。這是你自己的愛,它原本就存在著。你的愛在你心中,如同一片海洋。在這一刻,它決定如波濤般升起,然而,他的舉動並沒有讓你的愛變得更多。
以下是第七個原則。
秘密七:先愛自己,才能付出真愛,
並接受別人的愛。
你必須先找到內心的愛,內心的伴侶,才能體會到別人的愛。令人高興的是,愛就在你心中,它是你最大的寶藏。所有的聖徒都說:「神住在你心裡,他就是你」,「你就是愛」時,就是指這個道理。你的愛就是心中的天堂。
◆把自己的愛解釋成別人的愛
愛自己的第一步就是,覺察你把感受到的愛歸因於別人愛你,而不明瞭這是自己的愛。我從剛才告訴你的愛情事件裡,學到這個道理——在愛情裡,我感受到自己的愛,自己的喜悅和熱情,我把這種體驗加到對方身上,好像他是愛的源頭。
例如,我跟伴侶在海灘散步,我們凝視翠綠色的美麗海洋,呼吸著新鮮、帶著鹹味的微風。我感覺陽光溫暖地吻著我的皮膚。喜悅和愛自我心中升起。我覺得非常快樂,覺得心中充滿了愛。我轉身對伴侶說:「你太好了,我愛你。我喜歡跟你到這裡玩。你讓我覺得快樂極了。」
沒有人能增加你的愛,
沒有人能減少你的愛,
你已經得到無限的供應。
我剛才真正感覺到的是什麼?我感受到的是自己的愛、喜悅,以及對生命的感激。是伴侶「讓我」快樂,「讓我」覺得他很愛我嗎?不是——我把我的快樂和愛加在他身上。我不是討厭跟他在一起,我們的相處也不是完全沒有讓我更覺得充實。只是愛的源頭在我心中。
當我從這個角度來反省愛情時,我向自己提出以下的問題:
「在什麼情況下,我會把自己的愛加到對方身上?」
換句話說,什麼條件會讓我覺得「戀愛了」?對方的相貌必須如何?行為舉止必須怎樣?必須具備哪些特質,才「有資格」令我動心?萬一有一項條件不符,那該怎麼辦?我是否會因此感到無法「戀愛」,儘管這份愛就在我心裡。
我們心中都有一張清單,列出種種條件。符合條件的人,我們才把愛的體驗加到對方身上。這種做法唯一的問題在於,對方有責任讓你覺得你在戀愛,讓你時時刻刻都很快樂。當你的伴侶做出你不喜歡的事時,你會生他的氣,就是因為這個緣故,他讓你沒有繼續愛他的藉口。「我非常喜歡愛他的感覺,」你的心歡喜道,「可是他剛才說了一些很蠢的話。現在我再也感覺不到對他的愛——至少要等到他說出某些話、做出某些事,我才有理由再次感覺到我對他的愛。」
想一想:如果你所體驗到的,自始至終都是自己的愛,你的心就不能論斷地說,如果伴侶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你便再也體會不到愛了。我並不是主張無論伴侶做了什麼事,你都應該喜歡對方的作為。而是,當對方沒有滿足你的期望時,就把愛關閉起來,這只是你的心在跟自己玩遊戲。
我們可以把這種看法再往前推一步:如果你現在是單身,你就沒辦法愛上超重40磅的人;未從事你期望的職業的人,也無法愛上具備某些特質的人,因而使你認為對方沒有資格跟你戀愛的人。但是這些條件是由你的心決定的。你的心認為,對方必須具備它們,你才讓自己的愛流露出來。這種做法使你無法找到真正的聖潔感情。
◆讓自己隨時活在愛裡
事實上,我們能體會到,我們對許多人的愛。只要我們有一顆開放、受到啟發的心,就能體會到自己對別人的愛。古往今來的偉大聖徒和大師所經歷到的,就是這種感覺。他們活在愛的狀態裡,活在屬於自己的充實狀態裡。無論他們跟誰在一起,都能體會到這份愛。
我們大多相信,我們需要先得到一份親密的感情,才能「活在愛裡」;我們認為,必須有一個人作為愛的物件。可事實並非如此:
藉著自己、跟自己一起活在愛裡,我們將能第一次體會真愛。你必須活在愛的狀態裡,然後你才能擁有意義深遠的感情。
如果你等待著,要跟內心的愛產生了結;如果你等待著,想先遇見一個特別的物件,然後跟他戀愛,你一定會有麻煩。為什麼呢?因為你若沒有活在愛裡,他也沒有活在愛裡,你們兩人卻希望對方讓自己覺得活在愛裡,你將會大失所望,厭惡對方。
別人只能給你,你早已感受到的愛。別人只能用你已經擁有的東西來充滿你。在你離開住所之前,出去約會之前,你應該先活在愛裡。然後,當某人也活在愛裡時,他遇見你、看到你,這時你們就能相愛。你們可以齊步前進,慶祝愛的奇蹟。這個奇蹟在你們心裡、在你們之間起舞。蘇非派的偉大詩人魯米(rumi)說得好:
一聽說我的初戀經過,我就開始尋找你,不知道這有多麼盲目。愛侶不是終於在某個地方相遇,而是他們早就活在彼此心裡。
這是一種得到啟發的感情。你們從來沒有用愛作為交換——你沒有給他愛,他也沒有接受愛。你們一致同意,要同時感受自己的愛。這份愛來回地發出共鳴,好像一座橋樑,連線你們的心。
當你跟自己建立這種內心的感情時,你就會了解,無論身邊發生什麼事,你都可以體會「活在愛裡」的狀態。如果有人可以讓你愛,當然很好。要是孤獨一人,還是可以活在愛裡。假如你的伴侶心情惡劣,或是感覺不到自己的愛,你仍然可以感覺與享受你自己的愛。你就是你這份愛的源頭。
在我的生命裡,我越來越能在每一刻體會到愛。我的心裡有這麼多愛,我的任務是沉浸其中,就是在海洋裡游泳。我要以愛的狀態與人互動。活在愛裡是我可以選擇的決定——我允許自己感受到我對別人的愛。
我在愛裡生活。每一天,我碰到幾十個「愛情事件」。我到本地咖啡屋喝杯咖啡,小姐記下我點的東西時,我讓自己深深看進她的眼底;讓她看到我心裡的深厚的愛;讓她看到我為了她的獨特而歡欣鼓舞;讓她看到我在感覺她的性情。有一刻,我們微笑、交流,我活在愛裡。之後,我去赴約。我走下汽車,看到泊車的人員。我停了一會兒,找到心裡的愛。我把車鑰匙交給他,跟他聊聊天氣,彷彿他是我的老友。然後,我坐在會議室裡,面對著從未見過的幾個人。我覺得愛從心中流出。我想象身邊盡是我最親愛的人。
◆愛人不需要對方的許可
在我這麼做的時候,有時我會很亢奮。我相信,我看起來一定像是喝醉了。最近我跟兩位親近的男性朋友,到風景優美的佛羅里達珊瑚礁去玩。我永遠不可能跟這兩人中的任何一人談戀愛,他們就像我的兄弟一樣。10年前,我若到美麗的觀光勝地度假,身邊沒有情人,我一定會不斷盼望,我是跟愛人同遊,而不是與朋友同遊。但是,在這次的旅行中,我並沒有這麼想,因為我活在愛裡。我允許自己感受我所有的愛,在它出現的時候,享受這份愛。我的朋友抱著同樣的態度。結果是,我們幸福地度過了這幾天的時光。
一天晚上,我們到當地一家海邊的餐廳吃晚餐。我們坐在餐桌旁,在星空下,愉快地凝視彼此。我們笑著,感激自己擁有生命。後來我站起來,到洗手間去。我走過女侍身邊,她對我微笑說:「我必須告訴你,我真的很喜歡看著你。你看起來好像在戀愛的樣子。我猜不出來你愛上了哪一個,或許你兩個都愛。」
我朝她笑笑,讓她感覺到我此刻所有的愛。我誠懇地說出答案:「兩個都愛。」
她看著我,一瞬間,她驚訝地睜大雙眼。我不曉得我是否嚇到了她,然後,她的面龐發亮,泛出無限的笑意。她說:「女孩,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