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看著這麵灰色的牆,
我等於是被迫面對生活實際的一面;
如果我看著那幅畫,
我就進入一個想象的王國。
牆和畫是兩個相反的世界,
彼此之間沒有關聯。
心智從現實躍入非現實,
宛如從清醒躍入夢境。
尋找一個題目
我坐在其中寫作的這個房間只有寥寥幾樣東西,但包含了兩張大照片和一小幅畫,在我疲倦、生病或被迫休息的時候格外吸引我的目光。那兩張照片掛在相對的兩面牆上彼此對望,一張是馬德里的普拉多(prado)美術館所收藏的《蒙娜麗莎》,另一張則是肖像畫《把手放在胸前的男子》,由移居至古都托勒多(toledo)的希臘畫家艾爾·格列柯所畫。畫中無名男子的臉流露出突發的熱情,想通過手的重量來壓抑住一顆長期過度興奮的心,同時用激動的雙眼打量著這個世界。有皺摺的白色衣領發出乳白色的光芒,尖尖的鬍子似乎在顫動,金色的劍把在黑色的衣服上閃爍,就在心臟下方,像跳動的脈搏。我一向認為這個人物符合唐璜的形象,只不過,是我心目中的唐璜,跟一般人所認為的唐璜稍有出入。另一方面,「蒙娜麗莎」修過的眉毛、富有彈性的肌理、那既像引誘又像逃避的曖昧微笑,對我來說是極端女性特質的象徵。一如唐璜在女性面前意味著純粹的男人——不是父親,不是丈夫,不是兄弟,也不是兒子。蒙娜麗莎則是純粹的女人,維持著她無敵的魅力。母親、妻子、姊妹和女兒是女性特質的呈現,是女性而不是女人或還不是女人的時候所呈現出的形式。大多數的女性一生中幾乎不曾有過純粹只是女人的時刻,而男人也只在某些時刻是唐璜。如果我們把這些時刻延長,拉長到整個人生,就會得出唐璜這種型別的男人,或是「女唐璜」,也就是蒙娜麗莎所屬的型別。因此,這兩幅面對面掛在牆上的肖像可以互相匹配。讓征服了所有女性的唐璜體會至高無上的經驗,把他置於女唐璜的影響之下,這個實驗會是多麼誘人!會發生什麼事呢?實驗就在這個房間裡進行。在黃昏時分,當最後一抹日光於房間一角與入侵的黑暗相對抗時,兩幅畫之間便產生了一種窸窣作響的能量交換。我不只一次以此為樂,豎耳傾聽兩幅畫之間無聲的對話、攻擊和防衛,他們隔著房間的寬度向對方噴發情緒的火箭,有如放煙火一般。
我剛好要在一張紙上書寫,是否能以此為主題來填滿它呢?也許可以,不過有個反對意見冒了出來。這個關於愛情與痛苦的沉重主題不是一張紙能容納的,要幾十張才夠,而我今天的心情只想寫一張。
讓我來找個比較簡單的題目吧!例如掛在《把手放在胸前的男子》左邊的那幅小畫。這是雷戈約斯的一幅風景畫,他是所有畫家中最樸素的一位,是森林與原野的安基利軻修士(fraangelico),安基利軻的作品看起來彷彿畫家是跪著替每一顆甘藍菜畫肖像似的。畫上是畢達索爾河(bidasoa)的一角,一片寧靜的土地長滿綠草,背景是法國隱隱約約的鉛灰色群山,上方是輕飄飄的雲朵。一條蜿蜒的河流,一個閃閃發亮的村莊,在落日餘暉中閃著金光,還有一座再普通不過的橋樑,一列小火車從橋上匆匆駛過,是這片平和的寧靜中唯一的匆忙之物。火車頭的煙飄散在空中,那煙才要消失,就又從煙囪之中再冒出來,直到無盡。這煙消失又重生的韻律賦予這幅畫一種類似生命的脈動,把它留在不朽的當下。
難道我不能將這幅小畫所引發的感想寫在一張紙上嗎?可惜不能。針對這幅小畫我輕輕鬆鬆就能寫滿好幾張紙,但只寫一張是辦不到的。讀者無法體會一個只想寫單單一頁的人的困境。世上的事物太過奇妙,針對再微小的事物也有太多話可說。如果任意截斷一個主題的四肢,只把殘留的軀幹呈現給讀者,那未免太難看了。
所以,讓我來找一個比樸素畫家的樸素畫作還要樸素的題目吧,例如那幅畫的鍍金畫框。不過,就算我把題目限制在畫框上,顯然還是隻能點到為止。
畫框、衣服和首飾
畫作活在被畫框圍起來之處。畫框與畫之間的聯結並非偶然,兩者缺一不可。一幅沒有畫框的畫看起來就像一個人遭到搶劫被剝光了衣服,畫的內容從畫布的四方流洩出去,在空氣中蒸發。反過來說,畫框也需要一幅畫來填滿,這種需求是如此強烈,以至於一個無畫的畫框往往把我們透過畫框所看見的一切都轉化成一幅畫。
因此,畫與畫框之間存在本質上的聯絡,不是偶然的。兩者的關係屬於生理的需要:一如神經系統能促進血液迴圈,而血液迴圈也能促進神經系統;一如身體努力要結束於腦袋,而腦袋則努力想附著在身體之上。
說到畫框與畫的共生,首先會拿衣服與身體的共生來時比,但這兩種關係並不相同。畫框並非畫作的衣服,因為衣服遮蓋了身體,而畫框則把畫作呈現出來。當然,衣服也常會讓部分的身體露出來,可是那總是讓我們覺得那件衣服有點輕率,似乎沒有善盡職責,幾乎是種過失。至少,被覆蓋的與未覆蓋的身體表面之間維持一定的比例,如果未覆蓋的部分大過所覆蓋的部分,那麼這就不再是件衣服,而成了裝飾品。因此,裸體的原始部族身上的腰帶具有裝飾性質,而不屬於服裝。
但是畫框也並非裝飾。人類最早的藝術行為就是裝飾,而且主要是裝飾自己的身體。在裝飾品這種最早誕生的藝術中,可發現所有其他藝術的萌芽。而這種最早的藝術品單純由兩種自然物品結合而成,且是大自然中未被結合的。例如人類把一根鳥羽插在頭上,把野生動物的一排牙齒掛在胸前,或是把一條由閃亮石頭串成的手環綁在手腕上,這是多樣而美妙的藝術。
印第安人之所以把色彩鮮豔的羽毛插在頭上,是出於哪一種神秘的本能?毫無疑問,是想要吸引他人的注意力,在其他人面前強調自己的獨特與優越。生物學證明了凸顯自己與統治別人的天性要比自保的天性更原始。
那個聰明的印第安人心中隱隱覺得自己要比其他人更有價值,更像個男子漢。當他把羽毛裝飾戴在頭上,就替他心中的自信找到了表達的方式。這些彩色的羽毛並非供別人欣賞之用,而是具有宛如避雷針的作用,要把其他人的目光引到自己身上,然後讓那些目光轉移到這個佩戴羽毛的人身上。羽毛就像一個重音符號,而重音符號所強調的並非本身,而是在符號下方的那個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