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合而為一是最高的境界,相較之下,神仍舊只是心靈想望物件的狀態就略遜一籌。對於這一點,艾克哈特說得很好:「真正擁有神是在心靈之中,不在於規律而持續地想著神。人不能只擁有一個被想著的神,因為一旦思緒停止,這個神也就不復存在。」因此,神秘主義經驗的最高境界是人像一塊海綿一樣吸滿了神。在這之後,此人可以再回到世上,去關心俗世的煩惱,因為此時他猶如神的傀儡,他在世間的慾望、動作和行為不再屬於他。他所做的和遭遇的事都不會擾亂他,因為「他」並不在這世間,不在自己的慾望和作為之中,他受到保護,一切的事物都無法進入他心中。他真正的人已經到神那裡去了,融入神之中,留下來的只是一個機械般的人偶,一個由神所操縱的「受造物」(神秘主義發展到了巔峰總是涉及寂靜主義)。
在「墜入情網」的過程中,也有與此相對應的極端情況。當所愛之人有所回應,就會出現一個「融為一體」的階段,一個「融入對方」的階段,在此階段中,雙方都把自己的生命之根移植到對方身上,生活、思考、慾望、行為都不是出於本身,而是來自對方。墜入情網之人也不再想著所愛之人,因為他已經跟對方合而為一。就跟所有的內心狀態一樣,這狀態從肢體動作中就能看得出來。固著、入迷、眼裡只有對方的階段符合沉醉和專注的態度,此時所愛之人仍然存在於墜入情網之人以外。在這個階段,他目不轉睛,目光僵直,頭部垂到胸前,如果可能的話,身體會蜷縮起來,似乎想努力把身體變成某種向裡面凹陷的東西。在封閉的注意力裡,我們苦思著愛人的形象。可是一旦達到愛的出神狀態,愛人成為我們的一部分,或者應該說她們就是我們,而我們就是她們,此時我們臉上就會綻放出迷人的光彩,洋溢位無比的幸福。目光變得柔和,輕巧地從其他事物上掃過,但並未在任何一物上停留,與其說是看著那些事物,不如說是慈祥地用眼神加以愛撫。同樣地,雙唇微啟、露出微笑,笑意不斷溢位,這是傻子的表情,也是入迷之人的表情。由於意識內外都沒有可注意的物件,意識失去了自制力,我們覺得輕鬆,像在漫遊,我們所有的活動僅限於任由煙霧從我們的心靈朝著太陽冉冉上升,一如水汽從一片靜止的水面上升一樣。
這就是「得到恩寵的狀態」,是墜入情網之人與神秘主義者共同之處。生活和世界不論好壞都與他們無關,對他們來說不再是問題。在正常情況下,我們所做的和遭遇的事會影響我們的內心深處,成為令我們害怕、煩惱的問題,所以我們會覺得自己的生命是一種需要辛苦平衡的重負。可是,一旦我們把生命核心移到另一個生命中,移到位於世界之外的另一個領域中,這個世界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就失去了力量,不再對我們起作用。當我們在事物之間移動時,我們覺得自己輕飄飄的,毫無重量。彷彿有兩個世界存在,它們有著不同卻又互相滲透的空間,神秘主義者只是表面上還活在塵世,他們真正的生活卻在另一個領域中進行,在那裡只有他們和神同在。奧古斯丁在其《對話錄》裡說:「我想認識神和靈魂。」「沒有別的了嗎?」「沒有別的了。」同樣地,墜入情網之人也是以這種狀態活在世上,世人只能微微接觸到他感受的表層,對他而言不具有什麼意義。他決定自己的生活與世上一切無關,也認為將永遠如此。
不管是神秘主義,還是愛情,在這種「得到恩寵的狀態」中,生活失去了其沉重與苦澀。懷著王侯的慷慨寬容,這個幸福的人對著周圍的一切微笑。不過,王侯的慷慨寬容是廉價的,不用費什麼力氣,這是一種談不上慷慨的慷慨,而且是出於蔑視。自認為高人一等的人之所以對於無害的較低等人友善,只是因為他不跟他們來往,不跟他們生活在一起。最大的蔑視不是高傲地指責別人的缺點,而是高高在上地以蔑視的眼光去看他人。因此,在神秘主義者及心滿意足的情人眼中,一切都很美,一切都值得去愛。因為,當他在出神之後再回來觀察事物,他看到的不是事物的本象,而是映象,映照在對他而言唯一存在的事物上:神或是所愛之人。他用這面奇妙的鏡子來觀察事物,這面鏡子會添上事物所缺少的美。如同艾克哈特所說的,放棄萬物的人將在神之中重得萬物。就像一個人背對著一片風景,卻發現那片風景倒映在大海平滑的表面上。亦如聖十字若望的有名詩句:
滿溢著神的恩寵
他匆匆行過樹叢
只朝向那片光亮
來自他純淨的面容
偉大的神美化了萬物
神秘主義者如同吸滿神的一塊海綿,把自己稍微壓靠在萬物之上,神就流淌出來,賦予萬物光澤。愛中之人亦然。
但是,若要感謝神秘主義者或墜入情網之人這種寬容慷慨的話,那就錯了。他讚美別人是因為他基本上不在乎他們,他只是從他們之間穿過。其實這些事物若是耽擱了他太多時間,對他而言就是種打擾,就像民眾的崇敬之於王侯一樣。聖十字若望很精彩地表達出這一點:
愛人,把它們挪開!
我的行走如同飛翔。
此種「得到恩寵的狀態」的幸福之所以出現,都是因為那人置身於世界之外,也置身於自身之外。這是ex-tasis(出神)一詞的字面意義:在自己和世界之外。在此我想指出世人有兩種基本型別:一類人覺得幸福乃是忘我,另一類則正好相反,他們在感覺到自我時覺得滿足。要讓自己處於忘我狀態有多種不同的方法,從烈酒到神秘主義的出神;同樣地,能夠讓我們感覺到自我的方法也很多,從洗澡到哲學。這兩類人在生活的各個領域都截然不同。對於忘我之藝術的擁護者來說,審美的享受在於心靈的悸動。對於另一類人來說,要體會真正的藝術經驗必須保持精神的平靜,以便我們做出清晰冷靜的觀察。
有人問法國詩人波特萊爾他最想在哪裡生活,他說:「任何地方……只要不是在這世上。」這是一個追求忘我之人的回答。
一心追求忘我導致各種形式的放縱:酒醉、墜入情網,諸如此類。我的意思並不是它們都具有同等的價值,只是要指出它們都來自同一個枝幹,根源是縱慾。人企圖擺脫感受到自我時的沉重,從而逃進另一個存在之中,希望從那裡得到保護和帶領。因此,神秘主義與愛情都使用劫持和誘拐的意象,這也不是偶然。被誘拐意味著並非用自己的腳行走,而是被某人或某物帶著走。劫持是愛情最原始的形式,在神話中以半人馬的形象儲存下來,半人馬追獵仙女,把她們扛在自己的背上。
在羅馬的婚禮儀式中仍保留著誘拐的風俗。新娘不是用自己的腳走進屋裡,而是由新郎抱進去,讓她的腳不碰到門檻。神秘主義修女的恍惚出神及墜入情網之人的失神是此一現象象徵性的昇華。
催眠是人類心理另外一種異常狀態,如果我們把出神與「愛」拿來跟催眠做比較,那麼前兩者之間出人意料的相似就顯得更為嚴肅。
一再有人指出神秘主義與催眠之間驚人的相似之處。兩者都會出現精神恍惚和幻覺,甚至在身體上出現相同的副作用,例如失去知覺和強制性昏厥。
另一方面,我一直猜測在催眠和墜入情網之間有特殊的相近之處,但我從不敢把這個想法說出來,我之所以這樣猜測,是因為我認為催眠也是一種注意力的現象。不過據我所知,還不曾有人從這個角度來研究催眠,儘管從心理層面來看睡眠顯然跟注意力的狀態有關。克拉帕雷德在許多年前指出,我們能否入睡取決於我們是否能不在乎周圍所發生的事,而把注意力關掉。凡是有助於入睡的技巧都在於把注意力集中在某個物件或機械性的活動上,例如數羊。正常的睡眠就跟出神一樣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自動催眠。
不過,當代最敏銳的心理學家席爾德就認為催眠與愛情之間極為相似。我將試著敘述他的想法,雖然他的出發點跟我大不相同,但他的想法可以補足關於墜入情網、出神狀態與催眠三者之間關係的研究。
墜入情網與催眠之間第一組相似之處如下。
匯入催眠狀態的那些操縱手法都具有性的意義。猶如愛撫一般溫柔地撫摸被催眠者的雙手,懇切而令人安心的言語,懾人的目光,有時候還加上帶有命令的手勢和聲音。接受催眠的女性在進入睡眠狀態或是剛醒過來時,往往會流露出性興奮或性滿足時特有的恍惚眼神。被催眠者常說自己在那種恍惚狀態中感覺到一種溫暖、舒服的美妙感覺,也有不少人明白說出有性體驗的感受。這種愛意是針對催眠者而發的,有時候被催眠者會毫不掩飾地把催眠師當成求愛的物件。偶爾被催眠者的性幻想會混合成錯誤的記憶,從而指控催眠者對他們非禮。
在動物界的催眠術中也有類似的情況。有一種蜘蛛,母蜘蛛會吞食追求他的公蜘蛛。唯有當公蜘蛛用他的螯掐住母蜘蛛腹部的一個特定部位,母蜘蛛才會一動也不動地任由公蜘蛛完成交配的過程。
在實驗室裡,只要碰觸母蜘蛛腹部這個部位,就能重複麻痺的過程,母蜘蛛會立刻進入一種催眠的狀態。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只有在母蜘蛛的發情期才能得到這種結果。
在進行上述觀察之後,席爾德得出結論:這一切讓人不由得揣測,人類的催眠也有輔助性慾的功能。接著他不可免俗地轉入心理分析,沒有對催眠與「愛」之間的關係作更進一步的說明。
對我們來說,他對被催眠者心靈狀態的描述比較具有啟發性。根據席爾德的說法,在催眠中被催眠者的意識回覆為兒時狀態,樂意委身於另一人,在他的權威下休憩。如果沒有這樣一種關係,催眠師就不可能影響被催眠者。因此,凡是能夠提升催眠師權威的事物(例如名望、社會地位、有威嚴的外貌)都能讓他更容易施展催眠術。另一方面,如果一個人不想被催眠,那麼催眠就無法進行。
這些敘述可以全盤套用到墜入情網之人的身上。之前我曾指出,墜入情網也總是當事人自願的,而且包含委身於另一人及在對方那裡休憩的願望,此一願望本身就讓人感到幸福。至於回到相當於兒時的精神狀態這一點,可與我稱為「意識的窄縮」相提並論,即注意力範圍的縮小與貧乏。
我不懂席爾德何以一字未提注意力的運作,催眠的技巧明明就在於讓注意力集中在一件物體上,例如一面鏡子、一個鑽石稜角或一道光線。不同性格的人適合接受催眠的程度,就跟他們墜入情網的程度相當。
因此,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比起男性,女性是較佳的催眠物件,而女性也比男性更容易真正墜入情網。不管還有哪些理由可以解釋這件事,主要的原因無非是兩性的心理注意力結構不同。在相同的條件下,比起男性的心靈,女性的心靈比較容易窄縮,理由很簡單,因為女性的心靈更能收攏在一起,更為專注,也更有彈性。之前我已經提過,注意力的職責在於給予心靈一個架構、一種劃分。高度統一的心靈才會有高度統一的注意力。可以說,女性的心靈只繞著一個注意力的軸轉動,在她生命的每一階段,這個軸都只停留在一個物件上。要將她催眠,或是使她墜入情網,只需要抓住她的注意力的這個軸即可。相對於女性心靈集中的結構,男性的心靈總是有好幾個中心。就心智而言,一個男人越是男性化,他的心靈就越是分散,彷彿被分成各自隔開的抽屜。男性的心靈總有一部分完全獻給政治或事業,另一部分充滿求知上的好奇,再有一部分則是情愛的想象。男性缺少將注意力統一的傾向,導致他們的注意力極其分散,指向各種不同的方向。男性習慣生活在這樣多樣化的心靈狀態中,生活在許多不同的精神領域裡,而它們彼此之間並沒有什麼必然的關聯,因此,如果有人在其中一個領域截獲他們的注意力,其實沒有什麼用,因為他們可以在其他領域裡仍然繼續不受阻攔地自由活動。
戀愛中的女子清楚感覺到她所愛的男子從不曾完全在她身邊,這一點往往令她氣惱。她發現他總是有點心不在焉,彷彿他在到她這兒來的時候,把心遺落在世界各地。反過來說,凡是感覺敏銳的男子想必不止一次感到慚愧,因為他無法像女性一樣無條件地、全然地投入到這份情感中。因此,男性在愛情中總是自覺笨拙,達不到女性賦予愛情的那種完美。
據此,同一個原理就足以解釋女性對神秘主義、催眠和墜入情網的傾向。
再回到席爾德的研究上,就能看出他在愛情與催眠的相似上加了一個值得注意的重要事實,這事實具有生理的性質。
催眠的睡眠說到底跟正常的睡眠沒有區別,因此,一個想睡覺的人是絕佳的催眠物件。睡眠功能似乎和大腦皮質的某部位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即所謂的第三腦室,睡眠障礙和嗜睡性腦炎都與這個器官的變化有關。席爾德認為催眠的生理基礎就在於此。但是第三腦室同時也是「性慾的節點」,許多性障礙都源於這個部位的病態變化。
我並不怎麼相信心理現象與大腦中特定部位相關聯。要相信一個腦袋被砍掉的人無法再思考和感覺,這很容易,可是如果我們想把每一種心理功能所對應的在大腦中的位置找出來,這就不容易了。這種企圖註定要失敗,而最簡單的原因在於我們對於各種心理功能之間的關聯、進行時的秩序及相互依賴的關係所知不足。我們在描述時可以很容易地把一項心理功能隔離出來,稱之為看、聽、想象、回憶、思考或注意,可是我們不知道在「看」之中是否已經摻有「思考」,也不知道「注意」是否涉及「感覺」,或是「感覺」也涉及「注意」。如果各種功能之間沒有確切的劃分,那麼要分別標出它們在大腦中的位置就很困難。
然而,這份懷疑是為了鼓勵科學家進行更深入、更嚴謹的研究。例如,依照席爾德的說法,睡眠、催眠與愛情共享一個大腦皮質部位,那麼研究大腦的科學家就該檢查注意力是否會在這個大腦皮質部位引起任何直接或間接的反應。由於催眠、愛情與出神之間存在著密切的相似之處,可以推測出在神秘主義的出神狀態中也有第三腦室的參與。倘若果真如此,那麼在出神之人的自白與神秘主義的敘述中何以一再使用與愛情有關的詞彙,這個問題就能得到最終的解答。
心理學家阿勒斯在馬德里的一場演講中表示,他不認為神秘主義源自於兩性之愛,或是兩性之愛的一種昇華。我認為他的看法十分正確。
神秘主義過去喜用的情愛理論充滿令人厭煩的陳腔濫調。不過對我來說,問題不在這裡。我並未宣稱神秘主義是源自於「愛」,只表示兩者有共同的根源,而且兩種心靈狀態類似。意識在這兩種狀態中的表現形式幾乎相同,也在感覺中喚起同樣的共鳴,神秘主義與愛情的詞彙都在傳達這種共鳴。
在這一章的最後,我想再次提醒讀者,我在此章中所描述的只是整個愛的過程中一個特定階段,亦即「墜入情網」。至於「愛」則是人類更深、更廣、也更嚴肅的一項成就,但相形之下比較不激烈。凡是愛都會經過「墜入情網」的熾熱,相反地,在「墜入情網」之後不見得必定會有真愛發生,所以切勿把部分跟整體混為一談!
世人喜歡用愛情的激烈程度來衡量愛的價值,本章就是為了駁斥這種普遍的錯誤而寫。激烈是「墜入情網」的特質,跟愛本身無關,而墜入情網是一種次級的心靈狀態,接近機械化,即使沒有愛的真正參與也能產生。
愛情之不夠激烈的確有可能是源自於當事人的軟弱。不過,撇開這種情況不談,我必須要說,一種心理行為在心靈的高下秩序中所處的位置越是低下,越接近盲目的生理作用;離心智越遠,也就會越激烈。反之,隨著心智參與的程度提高,情感就會漸漸失去機械化的激烈。飢餓之人的飢餓感永遠會比正義之人的正義感來得強烈。
愛之物件的選擇
一
人類的性格最重要的核心不是源自想法和經驗,也不是由性情所構成,而是由某種更加細微、更難以掌握的東西所組成,這種東西的存在先於性情、想法和經驗。人類就像一個天生的好惡系統,每個人都帶有這樣一套系統,跟旁人的系統或多或少相似,就像一個由好感與反感構成的電池,充飽了電,準備好去進行「贊成」或「反對」。我們的心像一部機器,選擇性地對事物加以偏愛或摒棄,也是性格的載體。在尚未認識世界之前,心就驅使我們朝向某個方向或某種價值。因此,我們對於那些具有我們所偏好之價值的事物很敏感,對那些無感的價值則視而不見,就算兩者間的價值相等或者後者更高。
要知道,在與他人的共同生活中,我們最在意的莫過於弄清楚對方的價值觀,即他的價值判斷系統,這套系統是他最終的根本,是其性格的基礎。同樣地,歷史學家若想了解一個時代,首先得了解主宰該時代之人的價值標準。否則文獻中所記載的事實和陳述就是死的,只是謎題和難解的文字。旁人的言行對我們來說也一樣,在尚未看出其言行背後所隱藏的原因,以及該原因背後的價值觀之前,它們都是謎。深層的原因與核心的確是隱藏的,就連對懷帶著此一核心的我們來說都有一大半是隱藏的(或者應該說是這個核心懷帶著我們)。它在暗中起作用,躲在性格黑暗的地下室裡,我們很難看見,一如我們很難看見自己腳下踩著的土地,眼睛無法看見自己。除此之外,我們的生活還有一大部分是善意的偽裝,是自己演給自己看的。我們假裝出不同於本質的存在方式,而且是很誠實地假裝,不是為了欺騙別人,而是為了讓我們在自己眼中值得尊重。我們是飾演著自己的演員,社會環境和我們的意志通過表面的影響來決定我們的本質,操控我們的言語和行為,有時候排擠了我們真正的生活。如果有人花一點時間來分析自己,他就會吃驚,說不定是震驚地發現,「他的」想法和感覺中有很大一部分不屬於他,不是自然而然地發自內心,而是從社會環境中落在他心靈外殼上的公共財產,就像路上的灰塵落在行人身上一樣。
因此,要探索他人心裡的秘密,言行不是最好的工具。言語和行為都由我們掌握,可以是虛偽的。一個通過犯罪累積財富的壞人也許有一天會做出一件好事,但他仍舊是個壞人。比起言語和行為,更應該去注意那些看起來不太重要的東西:姿態和表情。正因為姿態和表情並非刻意流露,它們能意外地透露出心底深處的秘密,而且準確地將之反映出來。
不過,就在人生的某些情境或瞬間,人會不自覺地流露出根本性格的一大部分。愛情就是這樣的一種人生情境。不論男女,對愛人的選擇都能揭露出他或她的基本性格。我們偏好哪種型別的人,就彰顯出自己心靈的特質。愛像是一陣浪潮,從心靈深處湧上來,當這股浪潮抵達我們看得見的生活表層,就會把底部的海草和貝殼一起衝上來。瞭解大自然的人便能根據這些來自海底的東西描繪出海底的景象。
說到這裡,會有人想拿一般經驗來反駁我,說我們認為十分出色的女子往往會喜歡上魯鈍而平庸的男子。但是,做出這種判斷的人幾乎總是為表象所欺騙。他們此言是從遠處而發,但愛情是一種編織得再細緻不過的布料,只有在很近的地方才能看得清楚。在許多情況下,這種好感只限於表面,實際上並不存在。從遠處觀之,真愛與假愛的姿態相同。不過,如果那的確是真愛,我們該如何看待它呢?只有兩種可能:若不是那個男子比我們認為的更有價值,就是那個女子不如我們以為的那麼好。
談到所謂的「性格」,我曾經一再在談話中和課堂上提出上述想法,而我發現這總是會先引起一陣反駁和抗拒。既然該想法本身並無傷人或尖刻之處,(為什麼我們不能坦然承認愛情彰顯出自己隱藏的本性)這種不自覺的反對就彷彿證實了其真實性。我們自覺在一個未受掩護的部位遭到突襲,而我們一向討厭被別人根據不小心流露出來的本質來評斷。別人趁我們不注意時逮住了我們,這令人憤怒。我們希望能事先收到告知,好讓我們像在拍照一樣,能夠擺好姿勢,讓別人根據有意識擺出來的態度來下評斷,這就是一般人會害怕快照的原因。但是事情很清楚,若要研究人類的內心,最引人入勝之處就在於趁人未曾料到時鑽進其內心,當場把他的心逮個正著。
假如人的意志能夠完全取代其自發反應,那麼也就缺乏潛入人心底的誘因。然而,意志只能暫時阻擋自發的反應。就漫長的一生而言,意志對性格的干預可以說幾乎毫無效果。人的本質容許通過意志來做某種程度的造假,在這個範圍內,可以合理地稱為使生命更為豐富和完美,而不稱為造假,這是心智——理智與意志——揉捏我們原始本質時留下的指印。我們固然尊重心智力量美妙的干預,但也必須節制我們的期望,不要以為心智力量的影響能夠超越那個程度。一旦超出範圍,真正的造假就開始了。一個畢生都違反本身自然傾向的人,天生就傾向於虛偽。的確有人虛偽得很誠實,或是生性造作。
當代心理學越是深入探究人性,就越加發現意志和心智一般而言並不肩負創造的任務,而只負責指揮。意志不會移動,只是約束著有如植物般自我們心靈深處冒出來的衝動,這些衝動先於意志而存在。意志的干涉屬於消極性質。倘若有時候看起來並非如此,那麼原因在於:在傾向、嗜好和慾望錯綜複雜的關係裡,其中一方往往會對另一方形成阻礙。當意志突破了這層阻礙,允許之前受阻的傾向自由湧出、完全伸展,這時意志便看起來彷彿具有一種積極的力量。然而,仔細加以檢視,會發現意志只是開啟了閘門,讓原本即已存在的衝動宣洩出來。從文藝復興時期以來,人類最大的錯誤在於相信笛卡兒的說法,認為我們是靠著意識而活,亦即人類本質的一小部分,能夠清楚看見的那一小部分,意志在其中發生作用的那一小部分。聲稱人是理性而自由的,這種說法在我看來近乎謬論。我們固然擁有理性和自由,但這兩種能力只構成我們整體本質外部一層薄薄的表皮,而此本質的內部既不理性也不自由。甚至,構成理性的觀念是現成的,來自位於意識下方的黑暗深淵。同樣地,在心智明亮的舞臺上,慾望猶如演員,已經穿上戲服,念著臺詞,從神秘的朦朧背景中走出來。如果認為劇場就等於在燈光明亮的舞臺上演出的那出戲,那就錯了。同樣地,如果說人類是靠著意識和心智而活,我認為這種說法至少是有失準確。事實上,撇開意志那些膚淺的干預不談,驅動我們的是一種非理性的生活,它通向我們的意識,且源自那個隱藏的洞穴、看不見的深淵,那才是真正的我們。因此,心理學家必須成為潛水夫,潛入人類言語、行為、思想的表面之下,凡是言語、行為和思想都只是被導演出來的,重點藏在這一切的背後。對觀眾來說,看到哈姆雷特在赫爾辛格的城堡露臺上流露出恍惚的神情就夠了,心理學家則等著他退下舞臺,好在帷幕的陰影中研究那個飾演哈姆雷特的演員是誰。
因此,心理學家很自然地會尋找裂縫和活板門,好讓他進入別人的內心深處,而愛情就是這樣一個活板門。那位希望別人認為她與眾不同的女士想要矇騙我們卻徒勞無功,我們看見了她愛著某先生,而某先生既庸俗又粗魯,只在乎他的領帶是否完美,他的勞斯萊斯是否光亮。
二
我們在選擇愛的物件時顯露出最真實的內心,這個想法會招來幾種反對意見,也許其中有些足以動搖此想法的真實性。不過,那些被提出來的反對意見,在我看來不切實際、也不夠嚴謹,失之草率。大家忘了,愛情心理學只能以微觀的方式進行,心理學研究的物件越是與內心有關,細節就越重要,而愛是一種最為內在的現象。也許只有一種經驗比愛更為深刻,亦即可稱之為「形而上的感受」經驗,也就是我們對於宇宙最重要、最根本的印象。
這個「形而上的感受」是我們所有其他行動的基礎與支柱,不管是什麼樣的行動。人人都有這個感受,只不過並非人人都同樣明白自己懷有它。我們對於整體現實最原始的態度會決定世界和生活帶給我們的滋味。我們其餘的思想、感覺、慾望都是在這個基本態度上移動,以它為基礎,沾染它的色彩。這種原始的生命感受在愛情經驗的形態中最為直接地表現出來。根據愛情經驗的形態,我們得以推測出旁人把他的生命投向何處,而這是最值得探索的事。我們要知道的不是他人生活中的小故事,而是他把自己的生命押在哪張牌上。我們全都隱隱知道,在我們的本質中,在比意志掌控的層次更深的層次裡,已然決定了我們所屬的生命型別。經驗和反覆思量毫無用處,我們的心緊緊依附著既定的軌道,以本身的重力繞著藝術、政治野心、感官慾望和金錢轉動,就跟一顆行星一樣固執。一個人在旁人眼中的生命往往不合乎他內在的天性,宛如帶著令人驚奇的假面具:這個生意人其實是個重視感官享受的人,那個作家的野心其實是看重政治權力。
普通的男子幾乎「喜歡」所有他遇到的女性,此現象足以凸顯出愛情的選擇是更深一層的選擇。我們只要小心,別把愛跟喜歡混為一談。一個漂亮女孩走過時刺激到男性的感官,而男性的感官要比女性的更容易受到刺激(這樣說是對男性感受力的一種讚美),這種刺激使他不自覺地想接近那個美麗的女孩。這種回應是如此自然,如此機械化,以至於就連教會也不敢將之視為罪過。從前的教會是個傑出的心理學家(很遺憾,過去這兩百年來,教會變得如此退步),因為教會能清楚看出凡是「最初的衝動」都是無辜的。因此,當有女子從他面前婀娜走過,男性受到吸引而起的最初的衝動亦屬無辜。如果沒有最初的衝動,也就不會有其他的一切——既沒有善也沒有惡,既沒有惡習,也沒有美德。儘管如此,「最初的衝動」這個說法尚未道出一切。之所以稱為「最初」的衝動,是因為這種衝動來自受到刺激的表層,那人的內心並未參與。
事實上,幾乎每個女子都會在男性身上產生的吸引力通常並不會引起響應,或只是引起負面的響應。這種吸引力宛如本能對性格核心發出的訊號,如果核心對在表層吸引著我們的人萌發出愛慕之情,這個響應才是正面的。愛慕之情一旦萌發,就會把心靈的軸心跟外部的感受聯結在一起;換句話說,我們不再只是表面上受到吸引,而是用自己的雙腳朝著這股吸引力走去,把整個生命投入進去。簡而言之,我們不再只是被動地受到吸引,而是主動參與其中。兩者之間的差異很大,就像一個人是被拖著走,還是主動地走。
這種主動參與就是愛;它比較我們感覺到的無數吸引力,把其中絕大部分排除在外,而在其中之一停留。在本能的寬廣範圍中,可以說愛做出了一種篩選,在此可看出本能所扮演的角色。同時也看出本能所受到的限制。如果想要釐清愛情的領域,首先必須界定性本能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說男女之間的真愛與性完全無關,這種說法很愚蠢,但是認為愛情就等於性慾也同樣愚蠢。兩者有很多差別,我只提出一個最基本的,即本能傾向於無限擴大能滿足它的物件,愛卻有專一性。這種相反的傾向在一件事上即可清楚看出,亦即對一個特定女子的愛慕能讓男性不再受其他異性吸引。
因此,愛就其本質而言即是選擇。由於愛來自一個人的核心,自心靈深處升起,決定愛的選擇原則也就是最內在、最秘密、塑造出我們個人性格的價值判斷。
前文中提到,愛仰賴細節而活,以微觀的方式進行;本能則是宏觀的,被一種整體印象所喚起。我們可以說,本能與愛跟其物件之間的距離不同。刺激本能的美麗很少會喚起愛情,假如並未動情之人跟墜入情網之人比較同一個女子在他們眼中的美麗之處,他們會驚訝於彼此意見的不一致。未動感情之人會看出臉部和身形大致輪廓的美,也就是一般人所認為的美。對於墜入情網的人來說,所愛之人的大致輪廓、從遠處即可辨識的整體形貌已然模糊而不復存在。如果他夠誠實,他就會讚美她身上一些不相關的小小特質,像是眼球的顏色、嘴角、音色等。
他若是分析自己的感覺,隨著這份感覺的軌道,從內心朝向所愛之人移動,就會發現愛纏繞在那些小小的特質上,並時時刻刻以此來餵養自己。因為,愛的確不斷地餵養自己,吸滿了愛的理由,通過看著所愛之人的美,不管是真正的美,還是想象出來的美。愛活在一種不斷自我確認的形式中(愛是單調、固執而遲鈍的;一句話就算再有見地,也沒人受得了聽著別人一再複述,可是戀愛中人卻希望一次又一次聽見愛人說愛他。反之,如果一個人並不愛對方,那麼對方的愛就會由於這種難以忍受的單調而令他不耐煩)。
指出外貌及神情的細節在愛情中扮演的角色,這一點很重要,因為這些細節最能彰顯出我們所愛之人的真實本質。當然,另一種美(從遠處就能看出的美)並非完全不具有表達的意義,它也把內在的生命呈現於外,但那種美主要具有獨立的審美價值,一種客觀的魅力,亦即「美麗」這個詞的含義。依我之見,若以為有人會對這種顯然之美傾心,那就錯了。我常注意到,男人很少愛上完全符合自己審美標準的女性。在每一個社會里都有幾個「公認的美女」,在劇院或是宴會上大家會去注意這些女性,如同注意公共場所的紀念碑,可是她們很少是某個男子熱愛的物件。這種美明顯是審美上的美,以至於把那個女子變成了一件藝術品,跟他人之間產生了距離,離得很遠。大家欣賞她們(欣賞本來就以距離為先決條件),可是並不愛她們。想親近她的渴望從一開始就不可能存在,但這種渴望卻是愛情的先鋒。
在我看來,真正喚醒愛情的特質並非外形上的勻稱或完美,而是表達出某種生命形態的嫵媚。反之,當我們的心出於虛榮、好奇或矇昧而捲入一份假愛之中,針對對方某些特質而隱隱感覺到反感就表示那並非真愛。而對方的臉部從標準美的角度來看若顯得不勻稱或不完美,只要沒到畸形的地步,都不會動搖愛。
美的概念就如同一塊昂貴的大理石板,壓住了愛情心理學能探討出的一切細緻和豐富。如果有人說,某個男子愛上了一個他認為美麗的女子,大家就認為這說明了一切,但嚴格說來,其實什麼也沒說明,這個錯誤來自柏拉圖的遺緒(古希臘哲學滲入了西方文明的哪些層面實在難以估量,即便是最普通的人也會使用柏拉圖、亞里士多德、斯多葛學派的語彙和概念)。
是柏拉圖把愛跟美永遠連在一起。只不過對他而言,「美」並非指身體的完美,而是泛指完美,在古希臘人眼中代表一切有價值的事物,某種程度上指的是一種形式。美即是「善」,這種獨特的用字把之後所有關於愛的思考都匯入了歧途。
愛要比醉心於一張臉的輪廓和臉頰的紅暈更為莊嚴,也更有意義;愛是對某種人性形態的肯定,此一形態象徵性地呈現在臉部的細節、聲音和姿態中。
柏拉圖說愛是在美中生育的慾望。「生育」等同於創造未來,「美」等同於最好的生活。愛包含了與某種人類生命型別的內在連線,它在我們看來是最好的,而我們在另一個人身上發現這個型別的雛形。
敬愛的女士,這番話聽起來也許抽象、混亂而不切實際。不過,在這個抽象概念的引導下,我卻從你剛才投向甲先生的目光裡發現了一件事——生活對你的意義是什麼。讓我們再喝一杯雞尾酒吧!
三
在大部分的情況下,一個男人在一生當中會愛好幾次。撇開那些當事人可以自行解答的實際問題不談,這引發了許多理論上的思考。舉例來說,接連發生的多次愛情是否在本質上符合男人的天性,還是說這是種缺陷,一種留在男性體內原始而野蠻的殘餘物,應該加以譴責?一生只愛一次是完美而值得追求的理想狀態嗎?就這點而言,在一般的男性和女性之間可有任何差別?
現在我想避免去回答這些危險的問題,不擅自對此表達個人意見,只是單純地接受不容爭辯的事實,亦即男性幾乎總是會愛好幾次。由於我們關心的是愛最純粹的形式,姑且撇開同時愛上多人不提,只看先後愛上這一種。
我前面說過,對愛之物件的選擇揭露出了一個人的本質,這豈不是跟男性一生中會愛好幾次的事實嚴重牴觸?不無可能。不過,我首先得提醒讀者一個平凡的事實,亦即愛情經驗的多次性可以分為兩類。有些人在一生當中愛過不同的女子,但顯然都堅持選擇同一類女性,有時候她們就連身體外貌都很相似。這背後隱藏著一種忠貞,在許多女子的形體之中,其實就類別而言,所愛的女子只有單單一種,這種情形經常發生,為我所捍衛的概念提供了最直接的證明。
不過,在其他情況中,一個男子先後愛上的女子,或是一個女子先後愛上的男子,屬於十分不同的型別。從我提出的假說來看,這等於意味著一個人的基本性格會隨著時間而改變。這樣深入我們本質根源的改變可能發生嗎?這個問題對於研究性格的科學來說很有意義,說不定是最重要的問題。19世紀下半葉的人通常認為性格的形成是由外而內,從人生經歷、經驗中產生的習慣、環境的影響、命運的變化及生理狀況沉澱而來。根據這種說法,並沒有先於生命事件而存在的個人本質和內心狀態,能夠獨立於這些事件之外。猶如滾雪球,我們是由走過道路上的塵埃積累而成。對這種思考方式來說,既然性格並不具有基本核心,自然也就不會有根本上的改變,因為所謂的性格本來就是不斷在改變,它如何形成,也就如何改變。
但是,我認為事情正好相反,說我們是由內而外地生活比較正確。我有重要的理由,此處無法詳述。在遭遇外在的命運之前,我們內在的人格基本上已經成形。人生中的偶發事件固然有可能稍微影響內在人格,但內在人格對於偶發事件造成的影響更大。凡是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倘若與我們的本性不符,往往無法滲入我們的內在。可是有人會說,若是如此,也就不會有大幅的改變,我們生來是什麼個性,死的時候就也會是什麼個性。
其實不然。我的觀點具有足夠的彈性,可以適應事實的各種情境,能把由外在事件引發的小改變與深刻的轉變區分開來。深刻轉變所遵循的並非偶然的動機,而是性格內在的法則。這樣說吧,如果我們把改變理解為一種發展,那麼性格就會改變。一如每一種生物組織,發展是由內在的原因所產生、所指揮的,它們遵循著該生物的天性,而天性乃是與生俱來的,就跟其性格一樣。讀者想必有這樣的經驗,有時候旁人的改變看來漫不經心而且毫無道理,除非是另有隱情;而另一些情況中,改變在各種意義上完全與成長相符,猶如新芽會長成樹木,禿枝會再發出新葉,花謝之後便會結出果實。
這就是我對先前反駁意見的回答:是有些人不會自我發展,性格相對而言不會改變(一般來說是生命較不豐富的人,小市民的典型),他們對愛情物件的選擇不會改變,總是落在同一種型別上。但也有一些人具有豐富的性格,有許多種可能性和不同的使命,依序等待開展的時刻,我們幾乎可以說這才是正常的情況。人格在一生中會經歷兩三次大轉變,宛如同一個軌道上的不同階段。今日之生命感並未失去與昨日之生命感的連線,仍然具有連貫的相同性質,但有一天,我們發現自己的性格進入了新的階段,發生了新的變化。這就是我所謂「具有深刻影響的改變」,既不多,也不少,彷彿我們的內在本質在這兩三個時期當中把自轉軸偏轉了幾度,轉移到宇宙的另一個象限,朝向另外的星座。
一般人會經歷的真正愛情關係,其次數就與這種轉變的次數相同:兩次或三次。這豈不是饒有深意的巧合嗎?此外,每一次愛情關係出現的時間就跟性格發展的不同階段相關,這不也是個具有意義的巧合嗎?因此,若把愛情經驗的多次性視為我所提出理論最確鑿的證明,我覺得並不算過份。對另一種型別女性的偏好正好適應了另一階段的生命感。在新階段,我們的價值觀或多或少地改變了(但仍以隱藏的方式與舊的價值觀維持和諧),從前我們不曾看重、甚至不曾注意到的價值凸顯出來,而男子對愛情物件的選擇也出現了新的模式。
要把這個想法說清楚,只有小說才是合適的工具。我讀過一本小說的片段(這本小說也許永遠不會出版),書中闡述的正是這個主題:通過一名男子的愛情經驗來描述他的深刻發展。有趣之處在於作者既想要呈現人物性格上持續的一致性,也想同時呈現其性格轉變的各個不同階段,試圖解釋這些轉變的鮮活邏輯及產生改變的必然性。在每一個時期,該男子把那股自我開展的生命力都集中在一名女子身上,如同探照燈和光線在濃密的大氣中形成的影像。
四
愛是一種選擇,它要比一切蓄意的選擇具有更大的作用,這種選擇並不自由,而是取決於一個人的基本性格。如果堅持心理學對人的詮釋,這個想法會從一開始就讓人覺得難以接受,但我認為心理學對人的詮釋已經過時,需要加以取代,它顯然高估了巧合與機械性的外在事件對於人生的影響。
大約60年前,科學界人士研究出此觀點,創造機械論的心理學。一如其他的新知識,相關觀念要經過一個世代以後才進入受過一般教育的人的意識中。如今,若有人想把事物看得更透徹一點,就會發現許多人的腦袋裡淨是這些陳舊的觀念。不管我在此提出的論點正不正確,勢必會跟反向而行的一股思潮起衝突。大多數人已經習慣認為交織成生命的事件本身沒有意義,無所謂好壞,只是由巧合和機械化的宿命組成。
任何理論若是貶低上述兩種因素在一個人命運中所扮演的角色,而試圖找出根植於個人性格的內在法則,就會斷然遭到拒絕。一大堆錯誤的觀察(指對於自己與旁人愛情關係的觀察)阻塞了道路,讓我所提出的觀點沒有機會進入人心、得到理解和評斷。再加上讀者習慣於誤解作者的意思,總是把一些想法強加於作者的想法之上。我所聽到的反對意見大多屬於這一類,其中最常聽到的說法是:如果我們所愛的女子都是能夠反映我們內在本質的人,那麼愛情就不會如此經常帶來不幸,也不會有不幸的愛情。由此可知,這些讀者擅自把我所捍衛的觀點(亦即在愛人者與所愛的物件之間存在著一種心靈的親睦)與隨之產生的幸福連線在一起了。
我卻認為這兩者之間並沒有關聯。一個十分虛榮的男子(如屬於世襲貴族階層的男子多半如此,就算他們很潦倒也一樣)會愛上一個同樣虛榮的女子,這樣的選擇必然會產生不幸的結果。可是我們別把選擇的後果跟選擇本身混淆了!在此我想順帶回答其他幾個經常重複被提出的疑慮,它們都十分基本而明顯。有人說,在許多情況下愛人者弄錯了:他以為自己選擇的是什麼樣的人,後來才發現其實不然。在流行的愛情心理學中不是常聽到這種老套的話嗎?假如這種說法正確,錯覺就幾乎是常態了。這就是我和他們意見分歧之處。愛是人類生活中最深刻、最嚴肅的一件事,若有理論假定愛情幾乎總是一種錯覺、一種純粹的荒謬和品位的錯亂,除非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否則我無法接受。
我不否認這種情形偶爾會發生,一如它也會出現在我們的感官經驗中,但這無損於我們對自己正常知覺的確知。但倘若有人堅持把錯覺視為常見的事實,那我得說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它源自不充分的觀察。在這些所謂「錯看了對方」的情況中,事實上多半並未出現錯覺:對方自始至終都是同一個人,只是我們後來為了因對方本質而產生的後果受苦,就聲稱自己錯看了人。例如家世良好的馬德里女孩愛上一個男子,因為他散發出一種放蕩不羈的氣質,這樣的事屢見不鮮。他能處理任何情況,總是有辦法解決問題,他的滿不在乎和自信令人佩服,事實上是因為他對人對神都毫無敬畏之心。我們不能否認,乍看之下,這類男子的靈活本性賦予他們一種魅力,是一些較有深度的人通常沒有的。簡而言之,他們屬於追求享樂的人。女孩在男子尚未開始追求享樂之前愛上了他,之後他典當了她的首飾,離開了她。女孩的閨中好友安慰她,說她「錯看了」對方,但是在她內心深處,她很清楚事情並非如此。她從一開始就料想到這種可能,而這預感也是她愛情的一部分,是那個男子身上最吸引她的地方。
我認為我們應該逐漸扭轉大眾對愛這種美妙情感的觀念,因為愛情變得愚蠢而沉悶,尤其是在這座伊比利亞半島上。愛情是人類生命裡的美妙泉源,應該除去混濁的雜質,讓它彰顯出來,畢竟這樣的泉源並不多。所以,若想弄清楚經常出現的戲劇化愛情事件,就讓我們少用「錯看了對方」這種假說。
一般人往往認為一個人之所以愛上另一個人是因為對方的身體樣貌,由於從身體無法推斷出心理,所以錯誤可能產生,而我們無法說在兩人的內在本質之間有一種心靈上的親近。我不同意這種身體與心理的區分,這種區分也是上一個時代的一大執念。認為我們在看見一個人的形象時「只」看見身體,這完全錯誤。彷彿我們事後透過魔法,不知怎地替那物質的東西添上了一個不知從哪裡來的心靈。但事實正好相反,我們要費極大的力氣才能把身體跟心靈分開來想,而這往往很難做到。
不只是在人類的社群中,即便是與其他任何一種生物相處,我們對其形象的外部感知同時也是對其心靈或近似心靈之物的內部感知。我們從小狗的哀鳴中感受到它的痛苦,在老虎的眼睛裡看出它的殘忍,因此我們把石頭和機器跟有血有肉的生物加以區分。生物在本質上是一個充滿心靈電流、充滿性格的有形軀體。有時候會有模稜兩可的情況出現,我們在感知那個陌生的心靈時會弄錯,可是我要再說一次,例外不能否定正常的情況。當我們遇上另一個人,他內在的天性立刻向我們顯現出來。隨著每個人生來目光銳利的程度不同,這種對旁人的理解可能或深或淺,但若是少了這種理解,就不可能有最基本的社會生活,人與人之間也將無法相處。我們說的每一個字,做的每一個手勢都會有冒犯對方的危險。若跟聾人交談,我們會特別意識到聽覺這個天賦。同樣地,我們也會注意到一個人對其他人具有直覺,如我們碰到了一個舉止不得體的人——在西班牙文裡我們說這個人沒有tacto,這個說法很妙,因為tacto也有觸覺、感覺之意,暗示著內部感知的那種感覺,從而由此感覺我們彷彿在摸索陌生的心靈,感覺其輪廓,感受其性格的柔軟或粗糙。大多數人只是缺少表達的天賦,無法「說出」在他們面前的是什麼樣的人。不過,無法「說出」並不表示他們看不出來。「說出」某件事意味著用概念把某件事表達出來,而在概念形成之前先要經過一種特殊的、理智的分析活動,只有少數人才諳於此道。用語言文字表達出來的知識要勝過那些僅僅是看出來的知識,但後者也仍然是種知識。讀者不妨試試看,用語言來描述自己在任何一瞬間之所見,你會驚訝地發現自己對於明擺在眼前的事物能「說」的是那麼少。儘管如此,這份視覺的知識卻能幫助我們在事物之間移動,並設法加以區分、尋找或避免(例如一種顏色無以名之的明暗變化)。我們對旁人的感知就是以這種微妙的形式起作用,尤其是對我們所愛之人。
所以,我們不能輕率地說男性愛上女性的「形體」(或是女性愛上男性的形體),彷彿這是件理所當然的事,然後發現在形體跟性格之間有所衝突。男人或女人是有可能單純愛上一具身體的,不過這正好洩露出他們特殊的本質,凡是這樣去愛的人都具有一種肉慾的天性。而且我必須補充說明,這樣的一種天性(尤其是在女性身上)出現的頻率遠低於大家的想象。只要仔細觀察過女性的心靈,就會懷疑在正常情況下女性會為了「美男子」而產生性興奮。我們甚至可以預言,哪些型別的女性屬於這種規則的例外:第一類是具有部分男性特質的女性;第二類是一直就過著不受約束的性生活的女性(性工作者);第三類是接近熟齡的普通女性,已經有過完全滿足的性生活;第四類則是由於其身心特質而以「大情人」之姿來到世間的女性。
這四類女性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使她們對於男性之美產生一致的偏好。眾所周知,女性的心靈要比男性更為統一,意思是和男性的心靈相比,女性心靈中的各個元素比較不會彼此分離。因此在女性身上,性慾跟愛戀或傾心之間的關聯比較密切。如果沒有愛戀或傾心,性慾在女性身上不那麼容易被撩起,跟男性不同。必須要有某種特殊的動機,女性的性慾才會獨立出來,自行承擔風險,根據其獨特的法則而行動。在這四類女性中都有一個細芽能萌發出這樣一種獨立出來的性慾。在第一類中是由於那種男性氣質使得心靈的統一性較小,各種不同能力之間自然產生區分(女性身上的男性特質是人類心理學中最吸引人的主題之一,值得專門加以研究)。在第二類女性身上,這種分道揚鑣是透過其職業而產生的。因此,性工作者要比其他女性更容易對所謂的「美男子」有感覺(其實性工作者未嘗不是女性身上出現男性特質的一種特例)。至於第三類則十分普通,如同眾人常說的,女性的性慾甦醒得比較晚。事實是女性的性慾較晚獨立出來,而只有那些長期擁有活躍性生活的女子(即使完全合乎世俗規範),才會真正獲得性欲的獨立。在男性身上,充沛的想象力能對性慾的發展產生跟實際性行為同樣的效果。在女性身上,如果她完全不具有男性特質的話,這種想象力通常很薄弱,女性的羞澀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這種想象力的缺乏。
也許這是大自然睿智的先見之明,不讓女性擁有自由不羈的想象力。因為若非如此,假如女性擁有跟男性一樣活躍的想象力,那麼性慾可能早就在地球上氾濫,而人類也已經在狂喜之中消亡。
五
如果愛情果真如同我所言是一種選擇,那麼我們在愛情中同時具有一種「認知根據」(ratiocognoscendi)和一種「存在根據」(ratioessendi),在我們判斷一個人的道德基礎時,可作為一種指標。以古希臘作家愛斯奇勒斯所用的比喻來說,在海浪白沫之間漂浮的軟木塞預示著拖在粗糙海底的漁網。另一方面,愛情對一個人的生命產生決定性的影響,從而把特定型別的人在重要的時刻納入人生中,而把其餘型別的人排除在外,愛情就這樣塑造了個人的命運。在我看來,我們對於自己的愛情關係對一生所具有的巨大影響缺乏足夠的想象。因為我們往往只會想到表面的影響,那種看起來具有戲劇性的影響,像是一個男子為了一個女子(或是一個女子為了一個男子)所做的「傻事」。由於我們的人生多半不曾發生這種傻事(雖然並非完全沒有),我們往往低估它的影響力。而這種影響也會以另一種微妙的形態出現,尤其是一個女子對一個男子的生命所造成的影響。愛把兩個個體以一種緊密而全面的關係連線在一起,以至於身在其中的人無法保持距離,也就察覺不出其中一人在另一人身上造成的改變。女性的影響就像大氣一樣,無所不在,而且無形,無法預防,也無法迴避。這種影響會趁人不注意時鑽進來,對那個男子起作用,如同氣候對植物起作用一樣。她的人生觀的基本特質不斷地壓在他心靈的輪廓上,最後在他身上留下獨特的印記。
由此觀之,「愛情是內心深處的一種選擇」這個想法頗具深意。因為,如果把我們的理論應用在一個時代的所有個體身上(例如一整個時代),而非應用在單獨一個個人身上,那麼純屬個人的極端差異就會消失,而留下一種特定的一般行為型別(當我們談到大眾時總是如此),在這件事上是愛情物件之選擇的特定一般型別。意思是,每一代的人都偏好某一種普通型別的男子或女子,或是兩性當中的某幾種型別,而不管是某一種還是某幾種,其結果都一樣。由於就數目上而言,婚姻是愛情關係最重要的形式,我們可以說,在每一個時代,某一型別的女性會比其他型別的女性更容易結婚,結婚的人數也更多。
一如個人,每一個時代在愛情物件的選擇上也洩露出形塑這個時代的秘密潮流,因此,倘若針對每一時期受到偏好的女性型別編寫一部歷史,或許足以讓我們以極具啟發性的觀點來觀察人類的發展。而一如每個時代,每個民族也逐漸發展出典型的女性特質,這種典型不是突然產生的,而是在千百年間隨著大多數男性的一致偏好而慢慢形成的。因此,假如仔細而精確地對典型的西班牙女性加以分析,就能照亮西班牙靈魂隱秘的洞穴。當然,如果要這麼做,我們必須把典型的西班牙女性拿來和典型的法國女性、斯拉夫女性等相比較,才能描繪出西班牙女性的輪廓。就跟所有其他事情一樣,要進行這種研究,重點在於不要認為萬事萬物的面貌都純粹是自行產生的。不。一切有形之物,不管是什麼,都是一種力量的產物,一種能量的痕跡,一種活動的徵兆。在這層意義上,一切都是「被造出來的」,而我們總是有可能查明那股創造的力量,那股在其作品上留下永久痕跡的力量。整個西班牙的歷史都儲存在西班牙女性的精神輪廓上,一如藝術家在一個獎盃的浮雕上留下斧鑿的痕跡。
不過,一個時代對愛情物件的選擇最重要之處在於其影響。因為,一代人所偏好的女性型別不僅會決定那個時代本身,也會決定緊接著的下一個時代的特性。家庭的氣氛總是取決於女性,不僅取決於她本身的特質,也取決於她所創造出的氛圍。就算男性是「一家之主」,在家庭生活中,他的干預也只是偶爾、表面、正式的。然而家卻是由日復一日、持續不變、由無數一連串相同的瞬間構成的,是肺部習慣了一再吸進撥出的空氣。家庭的氣氛乃是由母親所創造,從一開始就籠罩著子女那一代。子女在脾氣和性格上可以極為不同,但他們都無法避免地成長於出生時家中氣氛的壓力之下,這股壓力就像一陣不斷吹拂的風,把他們全都吹得往同一個方向彎曲。當今男性所偏好的女性,其生命特質只要有一點小小的改變,由於這種改變會自我複製,靠著女性的穩定影響力,以及改變在無數的家庭裡重複發生,放眼三十年後,就會產生歷史上的巨大變革。我的意思並不是說這是形成歷史的唯一因素,但我要說這是最大的因素之一。想象一下,當今年輕人所偏好的一般女性型別如果比我們父親那一輩所偏好的更有活力一點,她們的孩子將從一開始就傾向於更為大膽、更有行動力、更具冒險的生活。即使這種生命力傾向上的改變很微小,如果擴及整個國家的一般生活,勢必會在西班牙造成極大的改變。
別忘了,在一個民族的歷史上,最具決定性的要素是一般人,其特性決定了民族整體的體質。我這樣說,絕非要否認出類拔萃的人物對於民族的命運的極大影響力。假如沒有這些傑出人物,就沒有什麼值得我們去追求。但是,不管這些人物再怎麼傑出,再怎麼完美,他們影響歷史的程度當視他們的典範感動普通人的程度而定。這是很無奈的事,歷史是由平庸之輩主宰,毫無疑問。最偉大的天才會在平凡人無邊無際的威力下粉碎。地球顯然註定永遠要由一般人來統治,因此,要儘可能地提高一般人的水平。使一個民族偉大的是無數普通人的水平高度,而非該民族的偉人。當然,如果缺少優越的人物,缺少典範來把懶散的大眾凝聚起來,社會的水平永遠不可能提高。因此,偉大人物的介入只是次要而間接的。偉大人物並非歷史的現實,有可能一個民族雖擁有個別的天才人物,但整個國家的歷史價值卻並未因此提升。當群眾不去追隨這些典範,不去改善自己,就會出現這種情形。
奇怪的是,直到近來,歷史學家都只研究不尋常的事物和令人驚訝的事實,卻沒有發現這一切僅具有軼事的價值,最多也只有部分價值;而日常生活的事物才是歷史中的真實,一切罕見與傑出之物都被掩埋其中。
在日常事物中,女性是最重要的元素。女性的心靈在極高程度上屬於日常生活。男性較受不尋常事物的吸引,至少他幻想著冒險、變革及刺激、困難、新奇的情況。相反地,女性卻出奇地能夠享受日常生活。她在流傳下來的古老習俗中如魚得水,如果她辦得到,她就會把現在變成從前。我一直認為「女人善變」這種說法很愚蠢,它反映出一個墜入情網的男人操之過急的看法,在女人跟他玩了一陣子的愛情遊戲之後。然而,戀愛中人的視野很狹窄。一旦從較遠的距離,用冷靜的眼睛,以動物學家的目光去觀察女性,就會驚訝地發現她極度傾向堅持現存之物,紮根於她所置身的習俗、概念和事務中。簡而言之,她把一切都變成習俗。兩性關係中存在著一種固執的誤解:男性接近女性,就像參加一場慶典和狂歡,去體驗一種能打破單調生活的出神,結果卻發現她只在規律的日常活動中感到快樂,不管是織補衣物還是去跳舞。民族誌學家提出令人驚訝的事變,工作是由女性發明的。而所謂的工作指的是非做不可的日常活動,有別於一次性的運動和冒險活動。因此,女性是職業的創造者;她是第一個農人,第一個採集者,也是第一個製陶者。
一旦我們看出日常事物具有主宰歷史的力量,就能明白女性對於民族命運的巨大影響,也就會關切哪一類女性在我們民族的過去佔了優勢,而當今這個時代所偏好的又是哪一類女性。不過我知道西班牙人對這個問題通常並不感興趣,因為一談起西班牙女性,大家就會把一切歸諸於阿拉伯人和神職人員的影響。在此我不打算評斷這種看法是否正確,我之所以反對它有更根本的理由,即如果典型的西班牙女性只是由這兩種力量所塑造,那麼此一典型就純粹只是在男性的影響之下形成,顯出這種論調完全未顧及女性對本身及其對國家歷史的影響。
六
在西班牙,我們的上一代偏好什麼樣的女性呢?而我們這一代所喜愛的女性型別又是如何?下一代將會選擇哪一類?這是個微妙而棘手的主題,就跟所有值得寫作的主題一樣。因為,在紙上書寫何其容易,若是在書寫時不能鼓起鬥牛士般的勇氣,去處理危險、靈活、有角的題材,那又何必寫呢?再說,我所提出的問題,其重要性非比尋常,而我不明白此問題和其他類似的問題為何沒有更多人來研究。一條財政法規或是交通規則會被詳盡地討論,而當代人全體生活漂流其上的情感潮流卻無人加以分析和闡釋。其實政治措施跟當時受到偏好的女性型別息息相關。例如,1910年的西班牙議會與當年政治人物所娶的女性型別之間關係密切,凡是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我想要針對這些寫篇文章,儘管我能預見自己所做的判斷十有八九會弄錯,但誠實的犯錯是作家應做的犧牲,這或許是作家能獻給其同胞的唯一美德。不過,在我嘗試描繪該時期主宰西班牙的女性形象之前(此主題值得另闢章節鑽研),我想先把愛情物件的選擇這個概念闡釋清楚,直到獲得普遍的認可。
當從個體進入到一整個時代的群體,愛情物件的選擇就變成了育種的選擇,而此一概念融入達爾文偉大的「物競天擇」說,那股促使新的生物形式得以產生的巨大力量。請注意,這個奇妙的論點尚無法有效地應用在人類的歷史上,而只停留在馬廄、羊欄和森林中。這個論點缺少一個輪子來成為有效的歷史概念。歷史是一齣內在的戲劇,在眾人的心靈裡進行,而物競天擇的論點必須先套用到這個內在的舞臺上。我們將會看出,物競天擇在人類身上是透過愛情物件的選擇而發生的,也看出此一選擇取決於一個人內心深處所發展出來的深刻典型。
在達爾文的想法中少了這個輪子,卻多了另一個輪子:在物競天擇中,最能夠適應環境者會被優先選擇。而適應環境的概念就是那個多出來的輪子。適者生存是個含混而模糊的想法,一個生物什麼時候才算適應得特別良好?難道不是除了患病者之外的所有生物嗎?另一方面,不也可以說沒有一個生物是完全適應良好的嗎?我並非要摒棄適者生存的原則,它在生物學上不可或缺;但是比起達爾文的做法,我認為必須賦予這個原則更多樣、更多變的形式,而且萬萬不可把這個原則放在第一位。因為,把生命定義為適應環境是錯誤的。生物若缺少基本的適應能力固然無法生存,可是大自然令人驚奇之處就在於,它創造出大膽、冒險、起初並不怎麼適應環境的生物形式,這些生物形式同樣能夠在最低限度的有利條件下適應環境,維持住生命。因此,每一個有生命的物種都可以(也必須)從兩個相反的觀點來了解:一方面是大自然興之所至創造出的不適應產物,另一方面則是適應環境的運作體系。在某種程度上,生命在每一個物種身上都提出了一個看似無法解決的問題,但最後總還是有辦法,而且往往是以輕鬆、優雅的方式解決。這讓我們在研究各種生命形式時,忍不住想要在廣袤的世界上東張西望,尋找那個瞭然一切的觀眾,為了博得他的掌聲,大自然興高采烈地費了許多功夫。
我們無法得知就人類的物種而言,物競天擇的最終目的是什麼。我們只能在其中發現部分的目的,向自己提出幾個吸引人的問題。例如,不管在哪一個時代,女性通常會偏好那個時代中最優秀的男性嗎?這個問題一提出來,馬上就顯現它的歧義性,因為在男性跟女性眼中,最優秀的男性並不是同一種,而且很可能永遠也不會是同一種。
我就直截了當地說了吧。女性從來不會對天才型的男子傾心,除非是偶然的例外,意思是一個男子在天才之外還具有一些與其天才並不怎麼相容的性格特徵。事實是,為了人類的進步與偉大而在男性身上最被看重的特質,一點也不會讓女性動情。有誰能告訴我,女性有多在乎一個男子是否是個偉大的數學家、藝術家或政治家……特定的男性才能創造出文化並使文化得以發展,這類才能會引起男人的讚歎,卻並不具有吸引女性的力量。再看看會讓女性愛上的那些特質,我們就會發現它們完全無助於人類的普遍完美,而男人對這些特質也不感興趣。在女性眼中,天才不是「有趣的男人」,相反地,男性對「有趣的男人」並不感興趣。
女性對於偉大男性無動於衷,拿破崙就是個典型的例子。我們對他的一生知之甚詳,也有他嘗試接近女性的完整資料。拿破崙外貌上並不缺少優點,年輕時,他苗條的身形讓他有「科西嘉之狐」的美稱,後來則有了皇帝的壯碩體型,而他的頭部就男性的眼光來看具有不尋常的美。既然他的形貌能激起藝術家的仰慕和想象,包括畫家、雕塑家和詩人,那麼應該也能讓女性對他傾心才對。但事實不然,征服了世界的拿破崙很可能從未被女人愛過。所有的女人在他身邊都感到不安、不愉快、不自在,她們的想法都跟比較直率的約瑟芬一樣。當這位熱情的年輕將軍把珠寶、金錢、藝術品、領土和王冠全都獻給她,約瑟芬卻和隨便碰到的一個會跳舞的男子調情,在收到那些珍貴的禮物時,她帶著法屬西印度群島上的人說法文時特有的口音,脫口而出:「這個波拿巴(bona#jz_1_1"[1]芬德爾(alexanderphander,1870-1941),德國哲學家與現象學家。
舍勒(maxscheler,1874-1928),德國哲學家,以現象學、倫理學、哲學人類學方面的著作知名。
瑪麗安娜·艾爾科佛拉多(marianaalcoforado,1640-1723),葡萄牙修女,據說是《葡萄牙修女的情書》的作者,這五封信是寫給她的戀人——一位法國軍官的。
雷皮納斯(juliedel'espinasse,1732-1776),法國一傑出文藝沙龍之女主人,亦為數冊書信集的作者,信中流露出她的熱情與文學天分。
司湯達(stendhal,1783-1842),19世紀法國知名作家,原名marie-henribeyle,是小說《紅與黑》的作者。
巴洛哈(piobaroja,1872-1956),西班牙作家與小說家。
巴曼尼得斯(parmenides,大約生活於西元前500年),古希臘哲學家,伊利亞學派的創始人。
泰納(hippolytetaine,1828-1893),法國曆史學家與文學批評家,強調種族、環境和時代對作者的影響。
波納爾(abelbonnard,1883-1968),法國詩人與小說家,此書原名為lavieamoureused’henribeyle。
費希特(johanngottliebfichte,1762-1814),德國哲學家,德國觀念論哲學的奠基者。
19世紀上半葉起於法國的一項政治社會運動,受到聖西門伯爵(comtedesaintsimon,1760-1825)思想的啟發,聖西門伯爵被稱為「烏托邦社會主義者」,也被視為社會學的奠基者。
麥第奇(lorenzodemedici,1449-1492),義大利政治家,文藝復興時期佛羅倫薩的實際統治者。
維拉斯奎茲(diegovelasquez,1599-1660),西班牙國王菲利普四世宮廷裡的首席畫家,尤其擅長肖像畫。
馬奈(edouardmanet,1832-1883),法國畫家,是由寫實主義過渡至印象主義時期的重要人物。
他是巴爾扎克小說《賽查·皮羅多盛衰記》中的人物。
馮特(wilhelmmaximilienwundt,1832-1920),德國心理學家、生理學家與哲學家,被稱為實驗心理學之父,現代心理學的奠基者之一。
在華格納歌劇《崔斯坦與依索德》中,崔斯坦與依索德因誤喝了愛情藥酒而陷入熱戀。
聖十字若望(saintteresaofavila,1515-1582),西班牙神秘主義者,加爾默羅修會的改革者,強調默禱與沉思的神學家。
艾克哈特(meisereckehart,1260-1328),德國神秘主義者、神學家及傳道者。
quietism(寂靜主義)是一種極端神秘主義的宗教思想,認為修行的最高境界是絕對寂靜,摒除外務,與神合一。
波特萊爾(charlesbaudelaire,1821-1867),法國詩人,象徵派詩歌的先驅,詩集《惡之花》為其代表作。
克拉帕雷德(edouardclaparede,1873-1940),瑞士精神病學家、兒童心理學家和教育學家。
席爾德(paulschilder,1886-1940),奧地利精神病學家與心理學家,首創以心理學及社會學的觀點來研究身體意象。
阿勒斯(rudolfallers,1883-1963),奧地利醫生及心理學家,是弗洛依德的學生,後任教於美國。
愛斯奇勒斯(aischylos,西元前525-456),古希臘悲劇詩人,與索福克勒斯(siphokles)及歐里庇得斯(euripides)並稱希臘三大悲劇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