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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戲(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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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流行歌

有一首古代流行歌,居然和家暴有關。

南北朝時,北齊有家人姓蘇。男人長得難看,鼻孔朝天,而且沒啥本事,當不上官,卻自號「郎中」,還酗酒,喝高了就打老婆。打的次數多了,老婆實在忍不住,向鄰居哭訴。慢慢地,大家都知道他打老婆的事情,就有人編成歌,然後穿著女裝,站在街上唱,歌聲悲苦。每當唱到副歌的時候,路人們一起踏著節拍,合唱道:「踏謠,和來。踏搖娘苦,和來。」邊走邊唱,就是「踏謠」,因為女人悲催,所以稱「苦」。然後扮演丈夫的人走來,揮拳做毆打狀,大家笑成一團。

想想那場面吧,這不就是rap說唱,最早的「快閃」嗎?

這出描述妻子悲苦的歌舞作品,一直流行到了唐朝。名字也變成了《談容娘》,歌詞中「郎中」變成了「阿叔子」,演員由男扮女裝變成了真的女性表演,但曲調和載歌載舞的形式並沒有變。「舉手整花鈿,翻身舞錦筵。馬圍行處匝,人簇看場圓。歌要齊聲和,情教細語傳。不知心大小,容得許多憐。」這首唐詩就是描述街頭人們跳談容娘舞的情形。

舞蹈不僅在民間流行,還傳入宮中教坊,真算得上雅俗共賞了。

有流行歌就會有歌星。《樂府雜錄》裡說:「歌者,樂之聲也。故絲不如竹,竹不如肉。」這個「肉」,指的就是嗓子,現在的說法叫「聲樂」。看來歌星的地位是很高的。古代能稱之為歌星的,戰國時有韓娥,「餘音繞樑」說的就是她;西漢時有李延年,他的代表作至今還膾炙人口:「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寧不知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還有一位,更熟悉了,叫莫愁。《唐書》中說:「莫愁樂者,出於石城樂,石城有女子名莫愁,善歌舞。」後來人們把石城傳成了石頭城,南京才有了莫愁湖,實際上,石城在郢州,現在的武漢一帶。還有一說,莫愁是洛陽人,總之,怎麼也和南京不沾邊。

「善歌者必先調其氣,氤氳自臍間出,至喉乃噫其詞,即分抗墜之音。既得其術,即可致遏雲響谷之妙也。」看,古代唱歌的技巧和現在是沒有大差別的。

唐玄宗時期,有兩位唱歌唱得很好的人。男的叫韋青,官至金吾將軍,女的叫許和子,因為是吉州永新縣人,進宮的時候,乾脆就叫「許永新」了。人們曾經這麼描述許姑娘:「既美且慧,善歌,能變新聲。韓娥、李延年歿後,千餘載曠無其人,至永新始繼其能。遇高秋朗月,臺殿清虛,喉轉一聲,響傳九陌。」這是一位漂亮的女高音歌唱家。

關於許姑娘的段子有兩個。一個是玄宗聽她獨唱,請李謨吹笛。李謨是宮中梨園的吹笛第一人,等許姑娘一曲唱完,李謨發現自己的笛管已經開裂了。

另一個場面比較壯觀。玄宗在勤政樓召叢集臣宴會,因為臨街,招致了百姓的圍觀。大家都想看看皇帝長什麼樣,於是人聲鼎沸,無比喧譁,以至樓上的皇帝都無法聽清百戲和音樂的聲音。唐玄宗有點生氣,就說算了不喝了。高力士卻出主意,說讓許永新姑娘唱一首吧。

許姑娘略整鬢髮,手提裙袂,站到樓上,聲音一齣,整個廣場頓時寂靜下來,「若無一人」。隨著歌聲飛揚,「喜者聞之氣勇,愁者聞之腸絕」。看來,不僅許姑娘唱得好,長安百姓的藝術修養,也是不低的。

安史之亂以後,許姑娘流落民間。當時韋青在廣陵(揚州)避難,晚上在河邊憑欄眺望,突然聽見船上有歌聲。韋青心裡咯噔一下,這不是許永新嗎?趕緊上船看,果然是她。故人相逢,對泣良久。

再後來,許姑娘回到長安,但沒多久就「歿於風塵」。她死前的最後一句話是對母親說的:「阿母,錢樹子倒矣。」

說迴流行歌。古代流傳時間最長的一首歌是什麼?清代俞樾說是《從軍五更轉》。他查宋朝的筆記,發現已經有了這首歌:「一更刁斗鳴,校尉逴連城。遙問射鵰騎,懸憚將軍名。二更愁未央,高城寒夜長。試將弓學月,聊持劍比霜……」反反覆覆,一共五段。這首歌一直唱到俞樾所在的清代,民國時還有,生命力可謂持久。只不過,後來被人填了男女調情的歌詞,從一首邊塞軍旅歌曲,蛻變成了「淫靡媚褻」之詞。

類似的歌曲還有不少。比如《蕩湖船》《小兒郎曲》等等。《揚州畫舫錄》說,玉版橋有個乞丐,家境本來豐厚,就因為迷戀小曲而家產蕩盡,淪為乞丐。他翻版了《小兒郎曲》,唱的是男女相悅之事,人人爭聽。其實,這首歌是由《十二月》《採茶》《養蠶》等歌曲演變而來,本身也和男女沒關係。只是當時有不少商人爭相出版詩詞戲曲的歌片兒牟利,翻印了幾十種歌詞版本,甚至荒村僻壤的雜貨鋪也有銷售。「乃知聲音之道感人深矣。」

中國人唱歌的天賦源遠流長,要不怎麼能編出《詩經》呢?不過儒家一直對其中來自鄭國、衛國的歌曲不滿,認為「鄭衛之聲,桑間之音,此亂國之所好,衰德之所說」。鄭聲衛歌,來自民間,多描述男女關係,成了靡靡之音的代名詞,絕對算精神汙染。和現在的許多流行歌一樣,總是受到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的攻擊。

《東軒筆錄》裡,就記載了一段關於「鄭聲」的爭論。有一天王安石和弟弟王安國、好朋友呂惠卿一起聊天,說起了剛剛看過的晏殊的小詞。王安石挺鄙視:「當宰相的人,還寫這些小風情的玩意兒,像話嗎?」王安國性子耿直,迴護晏殊:「他偶然寫寫這些自娛自樂怎麼不行?一點也沒影響他的事業啊。」呂惠卿呢,想巴結王安石,搶白說:「人從政了,必須要放棄鄭聲這樣的東西。何況他自己還寫,那就更不行了。」王安國正色道:「放棄鄭聲,不如遠離小人。」

呂惠卿覺得王安國這是在罵自己,從此和王安國失和。其實,他還真算是個小人,王安石那麼提拔誇獎他,可最後給王安石最大打擊的,就是他。

人品怎麼樣,唱什麼歌還真瞧不出來。流行歌自古以來就容易遭受主流社會攻擊,可生命力依舊旺盛,要不怎麼流行啊?唱唱男女之事怎麼了?人不流氓,人類滅亡,沒有男女,豈能有你?

玩戲

躡球之戲,是盛行在唐朝的一種玩意兒。可不是踢足球,說白了,是踩球——一個直徑數尺的大木球,外面飾以彩繪,滾到觀眾面前。一個姑娘跳上去,用腳控制著木球,前進,後退,左右轉向,縈迴去來,無不如意。這不就是雜技團的表演嗎?

最刺激的表演是高空走繩,表演者叫繩妓。《封氏聞見記》記載,開元二十四年八月五日,唐玄宗就看了這樣一場演出。舞臺兩邊豎起幾丈高的立柱,立柱之間繃著筆直如弓弦的繩子。女演員從一端躡足而上,在繩子上往來自如,行動敏捷,望之如神仙。如果在繩子中間相逢,還能側身而過。

高空走繩不是簡單走走,還有花樣。有穿著高木屐走繩的,前後彎腰,從容仰俯。更動人魂魄的,是踩著五六尺的高蹺上去,還有在繩子上疊羅漢的,高達四五層,然後上面的人一個空翻,又站到了繩子上。沒人掉下來。她們的所有動作,都要跟著鼓點兒——這不是大馬戲團嗎?

這樣的演出,最早僅限於宮廷,直到安史之亂之後,才逐步蔓延到民間。

說到馬戲,真正馬上表演的記載出現在晉朝,講的是北方後趙石虎的事情——他在正會殿前看錶演,一輛馬車駛出,上面有一個高達兩丈的立柱,立柱頂上貫橫木。橫木兩端各有一名演員,或作鳥飛之狀,或者倒懸朝下。車上也沒閒著,小演員們作獼猴之形,在馬身上行走,一會兒站在馬頭上,一會兒鑽到馬肚子下,一會兒又到了馬尾,而馬絲毫不受影響,奔走如故。對了,那時候這不叫馬戲,而是叫「猿騎」,也寫作「猨騎」。

這種馬上表演到了明朝,稱為「走驃騎」,又叫「走解」。明朝天順三年三月五日,皇帝賜文武百官在後苑觀看走驃騎。只見一匹馬飛馳而出,馬上人打著旗幟,這是領隊,接著又一匹馬跟上,馬上人矯健騰挪,或上或下,或左或右,人馬相得,精彩紛呈。一匹接一匹,整個表演的隊伍,馬匹上百。最後是以胡服架鷹走犬的圍獵場景結束,十分壯觀。

「走解」傳到江湖上,就是跑馬賣藝。到了清代,演員們大多變成了女性,靠這個賭博、姦淫的事情逐漸增多。康熙年間,陝西出現了陳四案,一個擁有一百三十多人的逃荒賣藝大家庭被控搶劫殺人,驚動了皇帝,要求嚴審。陳四等主犯被判斬立決,家人被髮往黑龍江為奴。

其實,陳四案的初審沒有找到證據,但皇帝近年接到陝西豐收的報告,不相信有人會逃荒,所以命令刑部嚴查,這才有瞭如此慘烈的結局。

當時的山西提督潘育龍乘機上書,將走馬賣解之人盡數查拿,江湖演藝發展遭受沉重打擊。知道為啥中國出不了大篷車吉卜賽人了吧?逃荒,那不是給盛世抹黑嘛。

不過,康熙年間還真的搞了場大馬戲。康熙二十二年,因為四海承平,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和諧,皇帝決定撥銀一千兩,在後宰門外搭高臺,上演《目連救母》。這出戲的特別之處在於,凡是道具涉及動物的,全部用活的,動用了虎、象、馬。現在的話劇,舞美讓把活馬牽到舞臺上,還真不新鮮。

以上都是皇家的玩意兒,到了民間,花樣可就更多了。金元時期,民間有一種倒喇戲,用琵琶、胡琴、箏等樂器組成樂隊伴奏,舞蹈演員們則頭頂雙甌,甌上燃燈,口噙湘竹,以竹擊節,有點像現在雜技中的頂碗,又有點像曲藝中的燃燈大鼓,關鍵是他們不是站著,而是要舞蹈。這難度也是相當大的。

不得不提一提木偶戲,也叫傀儡戲。《夢粱錄》說,最早的一齣木偶戲,講的是漢朝陳平奇計解白登之圍的故事。當時有名的藝人有金線盧大夫、陳中喜等。木偶戲也是分很多種的,其中有一種叫「肩擔戲」,拿個木棍,掛個簾子就開始演出了,一手五個指頭,上面五個小木偶,另一手敲鑼打鼓,嘴裡變聲,給眾多人物配音,整個演出,一個人齊活。現在,這種手指木偶,還是媽媽給小孩子講故事的最佳道具吧?

人操縱的傀儡戲,不算奇特——聽說過機械木偶戲嗎?唐朝大曆年間,太原節度使辛雲京去世,葬禮上,就出現了機械木偶——各路節度使紛紛送祭禮,其中范陽送來的最大個兒,上面倆木偶對打,是尉遲恭戰突厥,「機關動作,栩栩如生」。等到祭奠完畢,靈車要出發的時候,范陽的使者把隊伍攔住了:「別走啊,還沒演完。」於是大家停下,等著下一齣:項羽劉邦鴻門宴。來哭靈的人們爭先恐後扒著帷幕看戲,都沒人哭了。最後孝子出面,說演得不錯,賞馬兩匹,這才完事。

和木偶戲齊名的,自然是皮影戲,宋元時已經相當普及。《武林舊事》中寫,杭州著名的皮影戲演員有三賈和三伏,三賈是賈偉、賈儀、賈佑,三伏是伏大、伏二、伏三。還有一名女性,叫黑媽媽。《夢粱錄》則說,杭州的名演員是賈四郎、王升和王閏卿等。

皮影戲起於汴京,剛開始用素紙製作,後來改用羊皮,用彩色裝飾,避免損壞。皮影戲的內容,大多是說史,所以「公忠者雕以正貌,奸邪者刻以醜形」,好人壞人,一目瞭然。

明朝還流行一種「過錦戲」,大約有一百多回,每回的演員都有十來個人。一回過錦戲的演出時間不算長,跑龍套的打著引旗一對,在鑼鼓聲中上場,就是一回開始了。其內容大多來自市井,比如世間騙局醜態啊、痴男怨女啊、奸商官司啊之類,關鍵是,一定要把觀眾逗笑。有點類似微縮的元雜劇,實際上更像現在的小品。

張岱《陶庵夢憶》說,明朝還有個節目,叫「扮馬上故事」。二三十人騎在馬上,不需要怎麼演,也不要演技,關鍵是要像,大家一出來,就能讓觀眾明白這是哪一齣。衣袍鎧甲之類服裝道具,花再多的錢也不在乎。他講到有一次祈雨,他家所在地方要搞馬上故事,題材是《水滸》,於是大家遍地去尋找黑矮漢、長大漢、頭陀、胖大和尚、茁壯婦人、姣長婦人、青臉的、紅臉的……城裡沒有去郊區,本縣沒有去鄰縣,重金聘請,最後終於湊齊了一套「梁山好漢」。

自古文體不分家,說完文藝演出,再說點體育的。古代最為普及的群眾體育運動,就是拔河。「拔河」這個詞,唐朝就有了,再以前,還叫過「牽鉤」。相傳是春秋時楚國伐吳,練兵時用的。原來是用竹篾編的纜繩,後來改用麻繩,長達四五十丈,兩邊共分出幾百條小繩。每年正月望日,人們都舉辦拔河比賽,分成兩隊,把小繩子系在胸前,然後在鼓點聲中對拉。大繩正中立大旗為界,觀眾齊聲加油,勝負規則就不用說了,人人都知道。

另一項人們喜聞樂見的運動,是摔跤。摔跤當年不叫摔跤,叫相撲,日本現在還保留著這個名字,另一個名字是爭交。令人萬分吃驚的是,在宋朝,居然有女子摔跤,還是——裸體的。宋朝嘉祐某年正月十五日,皇帝帶著後宮娘娘們上宣德門,看民間百戲,其中就有刺激的女子裸體相撲。看完了,皇帝只說了一個字,賞!為這事,司馬光耿耿於懷,特別上書:娘娘們都還在啊,還看女人裸體摔跤,還賞,這也太變態了吧?他堅決請求禁止女子「裸跤」。

但女子摔跤運動員則一直存在著,被稱為「女颭」。每當摔跤比賽開始時,女颭負責出來熱場子,當時叫打套子,數對打完,觀眾已經是人山人海。這時候,男人的比賽才開始。

南宋最著名的摔跤比賽在杭州護國寺南高峰舉辦,搭個大臺子,設個獎品,各地選拔來的膂力過人、天下無敵者才有資格登場競技。獎品包括旗帳、銀盃、綵緞、錦襖、馬匹等等。宋理宗景定年間,還有一位溫州來的優勝者韓福,獲得了軍佐的職位。

南宋杭州,有名的男子跤手包括周急快、董急快、王急快、賽關索、赤毛朱超、周忙憧、鄭伯大、鐵稍工韓通住、楊長腳等等,女子選手呢,也有位賽關索,還有囂三娘、黑四姐。可惜了,沒有發揚光大,要不現在的職業拳擊和相撲,算什麼呀。

古代服飾風尚

其實,古人對於奇裝異服之類接受的程度比現在好許多。他們好像特別在意其他人有什麼新鮮東西穿戴,好多筆記小說也都把這當個事兒來寫。比如晉朝的《拾遺記》,就提到在河北向西「二萬里」,有「孝養之國」,那裡的人們「織茅為衣」。查查地圖,那地方不到北美,也是歐洲了吧,說的是當地土著嗎?

這書還說,燕昭王七年,盧扶國來朝,使臣結草為衣,號為卉服;漢武帝天漢二年,渠搜國之西的析淪國來朝,使節結草茅為繩,結網為衣——有人說,這類似於後來的羅紈。羅紈都是形容上好絲綢的,羅是輕軟,紈是白色。網眼裝,這個可以有,很新潮。

拿樹葉做衣服的記載一直到清代還有。學者俞樾引用《滇黔紀遊》一書裡的內容說:雲南騰越地方的少數民族女子,「紉葉為衣,飄飄欲仙」,葉子「甚大而柔」,所以耐縫紉,而且還擋雨。俞樾不無羨慕地說,這衣服很別緻,可惜沒有去那地方的人幫我買一兩件回來。時尚還真是外來的好。

至於中國自己的穿著,原先都是有規矩的。古人穿衣,上身叫衣,下身叫裳,《後漢書》說,到了漢獻帝時期有了變化,男人衣服的上身就越來越長,下身就越來越短;女人則越來越喜歡穿長裙,上身的衣服就短了。當時還有人批評這種穿法是「服妖」,說是「陽無下而陰無上」。反正批評時尚的人,基本都是上綱上線,要不時尚就沒法批評了。

當然,批評是阻止不了時尚的發展的。明朝末年,還有人見到過野老聚會,上著短衣下著布裳的,可清代之後,至少在外套上,男子基本就是一身長袍了,只有女人才衣、裳分開,有人還把這當作在大街上區別男女的方法——「有衣無裳為男子之服,殊衣裳為女子之服」。不過各種時尚都是短暫的,到了民國以後,衣裳這倆字成了一個詞兒,男人上下身分開穿也很正常了。

在古代,服裝可不僅僅是用來區分男女的,還要用來區別身份。宋朝《石林燕語》就講過戴斗笠的講究:中丞至御史與六曹郎中,可以在斗笠前加皂紗,把斗笠圍上一半,叫作「裁帽」,其他人就只能戴斗笠,不能圍紗,叫「席帽」,另外,只有公卿可以在戴帽子的同時也戴斗笠,叫作「重戴」。看那些武俠片中,大俠們經常戴個有紗的斗笠打殺,其實是錯誤的,要是真那麼戴,不能隱蔽自己,還會讓自己格外搶眼——這飛簷走壁的,怎麼可能是大官呢?

明太祖時期,規矩就更嚴了。洪武二十三年三月,皇帝命禮部尚書李源名等制定服裝規格:文官衣服的底邊,離地要有一寸,袖長可以過手,但挽起來只能到肘,袖口九寸。生員們衣服與文官相同,只是袖子還要短,挽起來不及肘三寸。老百姓的衣服要離地五寸,武官衣服要離地五寸,袖長過手七寸,袖口僅容出拳。士兵們衣服離地七寸,袖長過手五寸,袖口僅容出拳……如此繁瑣,估計除了軍裝能守規矩,其他堅持不了多久。

有意思的是,那時候還不準老百姓穿靴子。洪武初年的監察御史王英,有一次穿著便裝在街上晃悠,結果被守門計程車兵給捆了,原因就是他穿著靴子呢,這太不正常了。王英趕緊申辯:「哎哎,我是當官的。」還趕緊讓人到自己船上拿了官服來作證,這才被放了。瞧,夜行人要穿靴子,也是不合邏輯的。

不過,規矩都是人定的,是人定的就能變化。就拿蟒袍來說吧,蟒袍和龍袍的區別很小,只不過蟒比龍少繡一隻爪子。這種很接近皇家專享的服裝,最早也是一般人不能穿的,只能用於外交,到了明朝正統年間,還是隻用來賞賜「虜酋」,也就是其他部落、國家的首領。可後來太監的勢力增強了,不知道怎麼的,大太監們居然穿起了蟒袍。到了弘治年間,皇帝開始賞賜內閣大臣們穿大紅蟒袍,這衣服的穿著面就逐漸展開了。

為了穿衣服,還真有打起來的。漢朝有一個叫魏朗的,是個郡功曹書佐,特別在衣服上較真。有年正旦早晨舉行儀式,估計是冬天太冷吧,他的上司掾史顧龕在朝服外面披了件裘皮大衣,這就被魏朗揪住,一口咬定這不合規矩,不是臣子該穿的。顧龕心說沒哪條規定不許穿裘皮啊,不服,兩個人拉拽爭吵起來。魏朗還真大膽,命令士兵把顧龕的大衣給脫了。顧龕大怒,死活不脫。魏朗左手拽住顧龕,右手擊鼓,嘴裡還嚷嚷,終於把太守給驚動了,太守一聽,就說顧龕你回去吧,讓魏朗來就行了。這魏朗還真一根筋,顧龕不去,他也不去,說自己不舒服也要回家。合著他就瞧著人家的衣服不順眼。

南北朝以前,大多數人平時頭上就戴個方巾。到了北周武帝那時候變化了。周武帝心靈手巧,繫頭巾的時候硬是從腦後抻出了兩個小翅膀,自此頭巾就叫作「幞頭」。到了唐朝,皇族們都用絲綢做幞頭,翅膀比較長,士大夫和老百姓只能用粗帛,翅膀短。當時的頭巾裹在頭頂,皇家的頂比較小,是圓的,叫作「內樣」,而其他人的頭巾頂必須裹得方方正正。開元年間,唐玄宗接見燕國公張說,瞧著他的腦袋,怎麼瞧怎麼彆扭,於是乾脆送了他一個內樣幞頭,說你就戴這個吧。張說下次見唐玄宗的時候,戴著幞頭,皇帝樂了,於是下令,所有官員都得戴內樣幞頭——很快,內樣幞頭就流傳開來,人人都戴了。

戴幞頭是個時尚,也有不少樂子。比如吏部尚書劉晏,裹幞頭的時候就特別慢,先壓出一個翅膀來,再壓出一個翅膀來。後來旁人提醒:「尚書幹嗎不把兩翅一抽,不就行了嗎?」劉晏聽了大吃一驚:「什麼?這兩個翅膀是通的?能抽出來?」劉晏裹頭,在當時成了個特別逗樂的段子。

還有一位兵部侍郎嚴武,裹頭的時候喜歡把頭巾浸溼,叫作「水裹」。這樣裹頭的效果,就是幞頭特別緊,而且翅膀上還有好看的褶皺,於是人皆效之——水裹成了時尚了。

御史陸長源比較個性,有天忽然給自己裹了個蟬翼羅幞尖巾子。有人笑話他,他很不屑:「哼,人有才,就是拿蜘蛛網裹個牛角都沒啥不行的。要是沒才,拿玉片裹個簸箕,也沒啥用。」這話擱到現在,可以說成:要是有氣質,穿什麼人都漂亮,要是沒氣質,穿黑絲,那有用嗎?

唐文宗的時候,有個左拾遺叫夏侯孜。有天上朝,夏侯孜穿了身桂管布(一種廣西土布)的衣服就來了。唐文宗就問:「你怎麼穿得這麼寒酸啊?」夏侯孜知道皇帝屬於倡導節儉的人,立刻順竿爬:「這布厚實,可以禦寒。」

皇帝十分滿意,對此念念不忘。一天突然對宰相說:「我覺得那個夏侯孜,一定是貞介之士。」宰相立馬回了一句:「他是當代活顏回、活冉求。」顏回和冉求都是聖人門徒,節約表率啊。皇帝深有感觸,長嘆一聲,第二天,也弄了身桂管布衣服穿上了。百官一看,得了,還什麼綾羅綢緞啊,找布去吧。

要是穿越到那個時代,可以看見皇帝和滿殿文武官員都是粗布衣服,真是亙古奇觀。好比現在大家都穿西服一樣。時尚,就是這麼流行起來的。

至於夏侯孜,他真的簡樸嗎?未必。他最後是練房中術練死的,一天一個小姑娘,花費比衣服大多了。自古至今好多人,拿他說房事害人呢。

馬球與外交

現在的官員商人、附庸風雅的傢伙,要是不會打幾洞高爾夫球,簡直都不敢說自己是成功人士。古代也有類似的運動,那就是馬球。

馬球最初興盛於唐朝。不過和很多時尚事物的發展規律一樣,剛開始並不受主流社會待見。唐朝人封演寫的《封氏聞見記》中就記載,唐太宗(一說為唐高宗)曾經跟侍臣聊天,說:「我曾經見過西番人打馬球。昨天在昇仙樓外的街上,有一群胡人打上球了,我懷疑他們是故意想讓我看見。這麼看,帝王的一舉一動都得謹慎。我已經把球給燒了,約束自己,從現在做起。」

從這段話裡,能看出幾點,一是番人胡人非常喜歡打馬球,水平不低,甚至打到長安街頭來了。二是人一當皇帝,腦子裡彎彎繞就太多了,根本看不明白為什麼要戒。可能是因為有嬉樂之嫌,影響不好?也許,有輕微的妄想症也未可知。

但是到了唐中宗年間,政策就變了。當時吐蕃派人來長安迎娶金城公主,皇帝安排的招待節目之一,就是在梨園看打球。吐蕃的使者對皇帝說:「咱手下就帶著打馬球的高手,咱們打比賽吧。」皇帝同意了,結果幾場球下來,吐蕃隊全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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