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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 腿(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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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去武威,去她愛的人生命的起點。

1

他已經是一個死人。

他原以為減去了肉體的重量,靈魂會飛速移動,但是他沒想到作為一個死人的自己,依然如此笨拙和緩慢。

他生前失去的腿,死後也沒有長出來。別人稱為「腿」的東西,在他身上是兩個三十釐米左右的大肉球。他有一雙「鞋」,套在手上,是兩個比磚頭略大的木盒子。他用手走路,因此有著異常發達的肩臂肌肉,襯衣永遠顯得緊。

現在,他的淡藍色襯衫上沾滿了血,血漬以心口為原點蔓延開來。殺他的人用螺絲刀在他的胸口一共紮了兩下,其實第一下就足以致命,然而,那人還是拔出了螺絲刀,更精確地瞄準他的胸肌上跳躍的那一小塊肌肉,重重地紮了下去。

他死在車上,一輛新車——不,是二手車,今年剛買的,花了大價錢改造。油門兒和剎車挖了兩個直徑一釐米的小孔,插上了一根加長的不鏽鋼鋼筋,連線到座位上方,全部用手就可以操作。

不鏽鋼鋼筋的部位老是會鬆動,所以他車的置物箱裡常年備著螺絲刀,能隨時緊一緊。

就是這螺絲刀,要了他的命。

真諷刺,這車原本是他的驕傲,一輛上過報紙和電視的車。

現在,這輛車的人造革座椅上濺滿了血。血不是如泉湧一樣汩汩流出,而是上揚噴灑,竟噴了那麼久。他的嘶聲長叫都已經慢慢停止了,血依然流著。

他最後的記憶是疼痛中的輕鬆感。他因為長期用力而酸楚的手臂終於放鬆了,如同漂浮在深水的表層。

「人生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坎兒。」在臨死之前,他的腦海裡忽然冒出這句話來。他笑了一下,覺得很諷刺,血就順著臉頰流進了嘴裡,殺他的人露出了驚懼萬分的表情。

殺他的人是誰?

他發現,剛剛腦海中還存在的極清晰的臉,竟然以極快的速度在腦海裡變得模糊,就好像眼睜睜地看著一個浪頭打來,把畫在沙灘上的圖案抹去。

從人間走向非人間的過程,就像褲子口袋破了個洞,硬幣從裡面源源不絕地漏出。

原來死是這個模樣。人們常說人死如燈滅。死了就一片漆黑,什麼都沒了。他活著的時候,常常勸未亡人:人死就死了,活著的人,你哭壞了身體怎麼辦?未亡人想想,也就真的不哭了。

可待到他死了,他真想讓所有人的家人、朋友,認識他的人與不認識他的人都痛痛快快地哭,哭他媽的三天三夜。不僅哭,更重要的是為他報仇,要抓住並懲罰、凌虐那個齷齪的殺人兇手。因為他已經什麼都不能做了,甚至想不起兇手的臉。

他其實是一個樂觀的人,所有認識他但是並不熟識他的都這樣說——熟識他的人知道他費了多大的功夫,強迫自己保持樂觀。「身殘志堅」,這是所有人對他的評語,就是這群人要在他的葬禮上致辭和灑淚。他真想忽然出現在自己的葬禮上,帶著惡作劇的笑——就像他總是藉助自己的身高優勢躲在椅子下面,然後在人找不到他的時候猛地鑽出來。

他要像個英雄一樣講死後的經過,走過一片火熱的荊棘地,再到白茫茫的冰雪平原,再步行回到人間。他要講這個驚心動魄的故事,然後大喊:「人生!」話說到一半,把話筒伸向臺下的觀眾,讓他們齊聲喊:「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坎兒!」

他想到這個場景覺得非常快樂,划動著雙臂的速度又加快了幾分。忽然覺得有什麼不對勁,原來是他的鞋沒有發出熟悉的「咔咔」的響聲,爛溼的草葉和飛濺的泥漿也沒有弄髒他的褲腿和襯衫。

「好傢伙!」他讚歎道,享受著死亡帶來的寂靜和潔淨。

他遠離了那輛車,回頭看了一眼,看到自己的屍體依然橫在駕駛座上,睜大了眼睛,不願意瞑目。

「古德兒拜。」他朝自己敬了個禮,走向一條起伏的柏油公路。

2

公路上停著一輛拉水泥的貨車,駕駛室的車門是開啟的,他一隻手撐著車踏板,另一隻手拽著座椅腿,把自己拉到了副駕駛的座位上。過了一會兒,穿著紅背心的司機提著褲子跑上了車。

「哥們兒,尿得好哇!」他說,司機沒有反應,關上車門。

「哥們兒,我叫田福福,你叫啥?」他用手拍了一下司機的肩膀,卻像拍打空氣一樣,不,比拍打空氣更虛無。

虛無,這是一個好詞,他還琢磨著,司機已經關上車門,一腳踩上油門兒。那是個目測還未成年的小夥子,車卻開得猛,逢彎轉彎,遇坡爬坡。司機一隻手握著方向盤,另一隻手開啟了車上的音響選著歌,還高聲合唱:「哥只想有個窩,難道註定這一輩子在外漂泊……」

田福福不會唱這首歌,只能拍打著自己的兩隻鞋去伴奏,聲音只存在於自己的腦海中,重在參與。

電話響了,小夥子不關掉嘈雜的背景音樂就去接聽,嗯嗯啊啊了一陣,忽然大喊道:「那老子不是白跑一趟,我日他先人哦!」司機握著方向盤的手鬆開了,摸索著為自己點上一支菸。

田福福嚇得要去握方向盤,隨即反應過來:自己怕個啥,又不能再死一遍。於是放鬆下來,用力地嗅了一口飄來的煙味,香。

窗外的景色終於有了些人氣,荒涼的路邊開始出現一些破敗的汽車維修店和五金店,還有呆滯的孩子們站在路邊死死地盯著移動的汽車,彷彿那是他們人生唯一的娛樂。

「我運氣真好,你果然是回市裡的。」田福福簡直想抱著司機親一口。

司機有些困,不知道從哪兒翻出一袋檳榔來嚼。

「說實話,我運氣真不是蓋的。你看我這樣一個人,沒腿,沒學歷。你猜我一個月掙多少錢?」田福福伸出兩根手指滿意地說,「兩萬塊錢!」

沒有回應,他把這種沉默當作震驚過度的失語,停了一會兒,繼續說:「而且我還有個超級美的媳婦兒,羨慕吧?」

他想象著自己的媳婦兒盯著家門,盼著他回家。她會以為他拋棄了這個家嗎?還是去報了案?他到底死了多久?他死前到底發生了什麼?他真想帶著她找到自己的屍體,希望她能找出那個婊子養的兇手。

可是現在,他什麼也做不了。

司機繼續開著車,音樂已經停了。車載音響發出一種不間斷的微弱聲音,比呼吸還靜。

夕陽把這個小夥子映得像個小泥塑,臉是靜止的,只有腮幫子有一絲蠕動,還有一點兒紫紅色的液體從嘴角滲出。

田福福看著司機的側臉,忽然想摸摸他的腮幫子,摸摸他精瘦的手臂,感受一下溫熱的皮膚與血肉,嫉妒得連停止跳動的心臟都糾在一起的其實是田福福,他想哭。

車停了,紅綠燈。斑馬線上走過一個穿著緊身條紋超短裙的年輕女人,輕快地,小屁股扭動得帶點兒孩子氣。小夥子探出頭,對她報以莊嚴的注目禮。「啐!」司機猛地把嘴裡的紫紅色渣滓吐出窗外。

田福福探出腦袋看了一陣兒,說:「這有啥好看的?你是沒看過我媳婦兒,我有個超級美的媳婦兒。我要去找她!」

他再次驕傲地宣佈,並且滿意地發現,記憶還沒有毀掉他媳婦兒光著身子的模樣。她如同一張泡在水中的素白的紙,柔軟膨脹。他覺得自己的靈魂也在膨脹。

3

「停!停!」田福福享受著腦海裡的回憶,差點兒錯過車窗外那個熟悉的「家樂福」超市,它和旁邊的加油站中間有條狹窄破敗的小路,往裡一直走,直到看見一幢灰黃的筒子樓,那就是他家了。

田福福從車窗爬了出去,摔在地上,沒有痛感。夕陽挺火辣,小路上行色匆匆的人都皺著眉頭縮著臉,他卻昂著頭用手走著,沒流一滴汗。又颳了一陣子涼風,路邊的柳樹都打了個哆嗦,他卻連一粒雞皮疙瘩都沒起。

他家住在幾層呢?三層,還是四層?記憶消退的速度似乎加快了,像一塊粗暴的橡皮擦。

田福福靠在樓道口的牆上,努力捕捉腦海裡最後一個清楚的畫面。

那是他和他媳婦兒成婚後的第一夜,桌上攤著結婚證,媳婦兒叫丁吉花。結婚照裡的女人,穿著照片裡那件白色貼身針織裙坐在桌子對面,衣服包裹著她呼吸的起伏,如同他少年時走在一片無名的山丘上,看呆了一片風吹過麥浪。

燭光裡,看熟了的女人也顯得陌生:頭髮全梳了起來,戴著白色髮箍,露出一張小窄臉,秀麗的筆直希臘鼻,眼角風騷地上揚,眼神里卻全是對這風騷的懷疑與抱歉,驚惶得像個女學生。

他伸出手來,去摸女人手腕上的金鐲子。

鐲子是丁吉花的母親送的。她的母親是田福福不熟悉的那一類母親的形象。他的母親在他五歲的時候就把他扔給祖父,記憶裡只有一個裹在大棉襖裡的背影。而丁吉花的母親是個小學老師,端莊、乾淨,一模一樣的希臘鼻長在她母親臉上就顯得那麼傲慢。

丁吉花的母親沒有來參加他們的婚禮,甚至從始至終都沒有要求見過田福福。

他只是坐火車去了丁吉花的老家,在小學門口遠遠地見過剛下課的她的母親,那個威嚴的女人,頭頂上的粉筆灰與灰白的頭髮摻在了一起,在人群中很顯眼。她隔著馬路,看到了田福福,她立刻猜出那個盯著自己的無腿的人,是女兒的愛人,自己的女婿。沉默的暴怒在她臉上凝聚,眉毛擰成一個倒v字形。憤怒與對憤怒的壓抑在她的臉上交替出現,終於後者佔了上風,她轉身又走回學校。

田福福也訕訕的,「咔、咔」地拖著自己的短短的身體和長長的影子走了。

結婚前一天,丁吉花的母親託人送來了一個金鐲子,當作婚宴的賀禮——所謂婚宴,不過是田福福請自己相熟的幾個朋友,在家附近的一家火鍋店吃飯。

酒過三巡,幾個朋友吆喝著要「辦個儀式」,田福福窘得不得了,丁吉花在桌下捏了捏他的手,把包在紅帕子裡的金鐲子偷偷放在他手裡,說:「就把這個給我戴上吧。」

田福福與丁吉花面對面站著,他站在板凳上,還比媳婦兒矮了半個頭。火鍋店裡其他桌的客人都頻頻朝他們看。

金鐲子有點兒小,丁吉花用力地把五指都併攏,還是戴不進去。田福福急得滿頭都是汗,用力把鐲子往裡推,低著頭聳著肩膀,越發顯得矮小。

終於,鐲子上的一尾金魚游弋在她的手腕上。同時,聽到「啪」的一聲,丁吉花攥得過於用力,折斷了專門為結婚做的水晶指甲。她悄悄把指甲藏在手心,落落大方地朝大家笑著。

「禮成!」朋友們歡呼起來。

那天晚上,田福福就這樣摩挲著丁吉花手腕上的那個金鐲子,他是多麼感激她。

燭火越燒越旺,屋子裡也漸漸有些熱了。他的手指不自覺地向上攀緣,去撫摩那片薄綢一樣軟滑的裸露的皮膚。

「你太瘦了。」他低聲說。

媳婦兒不搭話。

「我以後一定要把你養胖。」他繼續說,手繼續往前摸著,伸進她寬大的袖子裡。

「先洗澡吧!」媳婦兒低著眼睛,笑著縮回手臂。

在浴室裡,他把自己整個身體放在兩隻木頭鞋子上,上半身健碩,下半身戛然而止,像殘缺的雕塑。丁吉花的身體卻光潔而美麗。對比之下,自己是如此醜陋,他忍不住扭過身體,背對著她。

她開啟蓮蓬頭,溫熱的水柱衝上他寬寬的金色脊背。他是如此渺小而脆弱,無所遁逃。

她的手指插入他溼軟了的頭髮。田福福胸中彷彿有一塊重達千斤的石頭猛地炸裂,炸得五臟六腑一起震動。

然後,他聽到了聲音。在床上,他聽到丁吉花用盡殘餘的精力,連聲慘叫,如同豬嚎。過了一會兒,他發現那原來是自己的聲音,他牢重的身體如同溺水一樣攤倒在丁吉花的身上,沒有支撐,兩條三十釐米的腿像是被掰斷的翅膀,軟塌塌地搭在丁吉花雪白的大腿上。

他是個怪物!極度興奮、疲憊和自卑同時在他的血管裡爆裂,他持續不斷地號叫著……

4

越來越多的事情從他腦中看不見的洞裡流出,他唯獨沒有忘記自己是個死人,被人殺死,屍體橫在荒蕪的無人之地。

而這個截點以前的記憶,卻裝載在一條駛離岸邊的船隻上,緩緩地遠離自己。

他忘了想記住的,記住了想忘記的。

田福福恨得很,比失去雙腿更恨,他氣得想去推倒靠在樓道牆壁上的腳踏車,車沒倒,人卻撲倒在地上,鞋飛出去老遠。

一雙鞋從自己手上踩過去,女人的鞋子。女人穿著一件黑色的外套,胸前用亮片拼綴著「love」的字樣,樓道口的穿堂風吹起女人染黃了的中長卷發。

女人熟悉又陌生,田福福把她和記憶裡的少女做了對比。「吉花!」他不由得驚呼起來。

記憶裡的女孩兒聽到這聲音,總會停住腳步,背影的肩膀有些極細微的抖動,彷彿要剋制著笑,過幾秒才轉過頭。

可是,聽到叫聲的女人卻一直往前走著,越走越快。她心慌意亂地走著,路上有人叫她,好幾聲之後她才聽到。

「吉花,福福呢?」一個拎著饅頭和滷菜的老太太問她,是他們的鄰居。

「出門了。我現在找他去。」丁吉花說。

「我前兩天又在電視上看到福福了,哎呀,哭得我喲,太不容易了……」鄰居本想流眼淚,然而兩手都提著東西沒法擦,就把眼淚從眼眶裡憋了回去。

鄰居老太太繼續感慨著,眼看著沒完沒了,丁吉花趕緊伸手攔了一輛計程車,沒有道別就鑽了進去。

田福福也爬進了計程車裡,他坐在丁吉花旁邊。她已經是個婦女了,依然是棗核一樣的小臉,吊梢眼和希臘鼻,可這些卻像炮火過後的斷壁殘垣,只能讓人去想象之前輝煌的雕琢建築。

「我死了哇!」田福福竟然有些羞澀,半天才憋出這句話來。

「我死得好慘哇!你要替我報仇哇!」田福福繼續說,自己都忍不住想笑,太像一個典型的鬼魂會說的話了。

丁吉花沒哭也沒笑,只是扭著臉看著窗外。

「人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一個人上路。」他覺得自己獨自走在一片無垠的平原上,烏雲密佈,電閃雷鳴,狂風裹著沙塵從地平線那邊席捲。他沒有任何可以躲避的地方,沒有任何可以交流的人,只有時間,漫天漫野,無盡的全是時間。

「真想帶你一起走。」田福福去拉丁吉花放在膝蓋上的手,她卻剛好抬起手來,露出手腕上的金鐲子。

誰送她的金鐲子?

她的手放在胸前,不住地去摸那金鐲子。不知道回憶起了什麼,極暖和也極淒涼地笑了起來。

田福福想起來這個笑。不知道是哪一年的冬天,天氣已經很冷了,是接近過年的時候,城市裡最寬闊而古老的步行街邊掛上了各色的燈籠,看櫥窗裡的電視牆,無數個邁克爾·傑克遜戴著黑禮帽,排山倒海地襲來。

田福福就在這櫥窗前唱歌,站在自己的木鞋子上,捧著吉他,面前是話筒,頭髮因為修剪困難已經變得很長了,只能微微仰著頭。「最愛你的人是我,你怎麼捨得我難過。在我最需要你的時候,沒有說一句話就走……」他記得自己唱的什麼。

然後,他就看到了那個笑,在稀疏的人群裡,那個笑被黑而長的頭髮勾勒著,像個閃爍的貝殼一樣,很是鮮明。人群陸陸續續地變換直到散去,她一直沒有離開。

那天田福福唱了很久,遠遠超過自己慣常的時間,以至於被排在他後面等著賣藝的人揍了一拳。

第二天和第三天,那個笑容繼續出現在同一個地方,同樣不肯離開,只剩她一人。夜越來越涼,田福福放下吉他,對她說:「好啦好啦,趕快走啦。」

他開始收拾話筒和音響,低著頭數吉他盒裡的錢,心卻跳得厲害。抬起頭,看到那女孩兒還站在不遠處,水盈盈的吊梢眼,秀麗的鼻頭凍紅了,微腫的嘴裡哈著白氣。身後櫥窗裡的激烈的色塊與光影,把她的臉照得像一塊琉璃瓦。

她看到他的目光,極暖和也極淒涼地笑了起來,彷彿面對著世界上最可愛也最可憐的人。

田福福心裡戰慄著,他的人生就這樣重重地摔落在了地上,碎成無數流離的粉末。

記憶定格在這個畫面。田福福眼裡熱得要汪出眼淚來。

死人沒有眼淚。

5

計程車停在火車站。

巨大的車站總是像個舞臺佈景,所有人都有著明確的目標,然而被生活的洪流匯聚在一起,就變得有種戲劇性的混亂,生出許多生離死別的可能性。

田福福進了車站,站在扶梯上往下望去,是無數螻蟻一樣移動的人們。腦海裡一片混沌:他為什麼要來這裡?已經不記得了,田福福只記得自己被殺了,他是追尋著兇手來到這兒的?

空氣裡有香水味兒、咖啡豆的味兒、油炸食物的味兒,燈光明亮,每個人臉上都亮堂堂的,不像是隱藏著秘密的齷齪的兇手。

他記憶裡的火車站不是這樣的。那時的火車站還不是大理石的地面,而是粗糙的水泥地。那時的他還是個半大的孩子,外貌比實際年齡看起來更小,十五歲看起來像十歲,瘦得肋骨把皮膚割成一條一條的。他那時還沒有這兩隻木鞋子,而是把自己吊在兩個腳踏車輪中間的橫槓上。

火車站裡人稠密極了,可看著他在腳踏車輪上伸著手滾動過來,人群就立刻散出一條道來。

這到現在也沒什麼變化。田福福看著一個十幾歲的少年,趴在地上,用胳膊肘爬著前行,拖著細得像兩條小尾巴的腿。人群像傳說中為神開路的大海,劈出一片空地來。

車到站,乘客放行了。田福福也疲憊而迷惑地跟著人群往站臺上走。

一列火車咣噹咣噹地朝他們開來,紅白相間的車廂轟隆隆地駛過,鐵軌在重壓下發出尖銳的悲鳴。

田福福心裡一緊,他能想起來,自己的腿就是在這悠長而刺耳的聲音中失去的。

那天,祖父拉著他的手,走在曠野上。他還小,還有腿,光著腳,還能感受到草在腳心的酥麻,他還故意去踩外殼已經變得焦黑堅硬的牛糞。

「噫!」祖父極短促地呵斥一聲,把他拽走。

土腥味在空氣中蒸騰,火車的鳴笛從曠野上呼嘯而過,那片黃油油的油菜花聽到響聲便踴躍地集體探了探頭。

綠皮子的火車停了,祖父拿著一個大口袋,挨視窗地去收用過的礦泉水瓶子。祖父從車頭走到車尾,佝僂的身影只剩一點點。田福福抓住火車車門的把手,想攀上火車,光著的腳上出了汗,滑溜溜的,一下子出溜到車底。

火車重新開動了,車上的人只覺得有種難以察覺的動感,微微一個搖晃,沉重的車輪在鐵軌上向前滑行。

田福福聽到了火車的嘶嘯,直到車忽然停了那嘶嘯還在,原來那聲音是從自己喉嚨裡發出來的。

已經死了的田福福有種奇特的感受,彷彿那天他就已經死了,六歲的田福福死於鐵軌之下。之後的人生他全不記得,以至於何時是生命的終點都無法確認。他是否已經作為鬼魂成長,衰老,在世間漂流了幾十年?

火車開出了車站,速度越來越快。突然音量猛增,它與另一輛火車交會,猛然看見車窗上的面孔,彷彿是另一個平行時空無意的一瞥。

田福福在車廂中走著,腳步不再輕快,疲憊像灰塵一樣落在他身上。難道一個死人也會覺得疲憊?難道一個雪人也會覺得冷?難道一個陰影也會覺得黑暗可怕?

他找了個座位,把自己放下,頭歪在旁邊人的身上,迷迷糊糊地有種要睡著的感覺,像是很小的時候被母親抱在懷裡。

他記得母親是很美麗且柔軟的,他記得自己模模糊糊地醒來時,不在母親的懷裡,而在一張陌生的床上。他被說話聲吵醒,睜開眼,是母親與一個很皺很皺的老頭兒坐在床沿上說話。只看到兩人裹在棉襖裡的背影和側臉,母親用手背在臉上擦一下,說:「那家不讓我帶福福。」很皺很皺的老人重重地嘆息了一聲,手臂如冬天乾枯的樹枝一樣,在半空中擺了一擺。

母親轉身準備抱一抱田福福,他閉上眼,假裝在睡覺。母親冰涼的臉貼上來,他已經覺出那不是撫愛。

田福福覺得記憶變得越來越窄,他不再記得光榮與苦難,困擾與憤怒,夢境和現實。他旁邊坐著一個安靜的女人,穿著黑色的外套,胸前用亮片綴出的「love」字樣隨著呼吸起伏著。

他把頭靠在她的胸前,雖然什麼也感覺不到,可想象那也是極軟、極溫柔的。他的頭越來越輕盈和放鬆,彷彿有人在幫他按摩著頭皮。他像是在母親懷裡。

火車經過一片湖,夕陽最後的餘暉就沉在湖裡。天暗了下來,車窗裡的景色不斷後退,沒有消逝,可變得越來越模糊。暮景在那安靜女人的面影裡不斷掠過,她也成了不斷消逝的風景的一部分。

田福福的世界暗了下來,只有些朦朦朧朧的氣味與半明半昧的光亮,最後,連這些也被時間徹底吞噬。

他已經是一個死人。

1

她愛的人已經死了。

當丁吉花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她套上了一件胸口印著「love」字樣的運動外套,從櫃子裡拿出一床舊被單鋪在沙發上,準備出趟遠門。

出門前,她看了看這個家,有些臉紅。如果是她母親在,一定會在家庭裡的每一個角落——門後、床底、置物架、浴室等地方,都噴上空氣消毒劑,再用消過毒的布把每一件暴露在空氣中的傢俱罩得嚴嚴實實。

與細菌抗爭,是貫穿母親一生的主題。丁吉花記得自己小時候,剛睡醒就要抱著自己的枕頭到陽臺上去撣,用盡全身小得可憐的氣力去捶打。陽光下飛舞著小的塵埃,彷彿細菌被捶出來了。

母親早早地就梳洗好,穿著硬挺的襯衣和藍外套,用髮網把頭髮兜在腦後,沒有一絲碎髮。她面色嚴峻,配以不遠處的學校宿舍起床的號角,就像一個指揮一場偉大戰役的將軍。

母親是個悲情的將軍,敵人是粗糙而汙穢的生活——那是一張永遠也擦不乾淨的木桌子,油膩從木頭的裂縫裡不斷滲出來。母親潰不成軍,屢敗屢戰。

她每天擦五遍桌子,擦兩遍地,鍋碗盆瓢都要用開水燙三遍。她把起床、刷牙、吃飯的時間精確到每一分鐘,她甚至給自己女兒名字的諧音起為「定計劃」。

丁吉花按照母親規定的嚴格的時間表生活了十五年,直到快上高中才開始忤逆母親。她不再坐在教室的第一排,而是坐在最後一排;不再工整地抄寫筆記,而是一本接一本地看言情小說;不再願意去學校,而是買最便宜的電影票,在電影院裡一天天地坐下去,看了無數遍的愛情電影還是會哭,眼淚把眼睛都泡腫了。

她沒考上母親計劃中的高中,也不願意復讀,自己偷偷坐火車去了大城市,憑著姣好的相貌在一家叫作「維也納風情」的湘菜館當服務員。那是一家無論如何也無法達到母親的衛生標準的餐館,廁所地上永遠有尿液,小便池上面貼了一張a4紙,寫著「禁止掃射」。

十七歲的丁吉花,身上總有股廁所的味道,穿著袖口和腰間都有油漬的土黃色制服,住在十個人一間的小房子裡,睡覺時要把所有的財物都枕在頭下面或者抱在懷裡。

她覺得自己老了。

她的腿有著老年人常有的疼痛;她有著老年人一樣乾燥發癢的皮膚;她眼眶裡總是含著一泡水;她害怕外出;她憎恨一切新的東西——比如選單上出現的新的菜品,還有餐館裡新來的服務員;比起新的顧客,她更喜歡常來的回頭客。

「不能這樣下去。」她常常對自己說。她發現自己和母親一樣,永遠在擦那張擦不乾淨的桌子,一心要逃離的命運像追債人一樣總能找到她。

生活中還是有快樂的時候。客人留下一瓶沒開啟的葡萄酒,被她帶回了宿舍。沒有開瓶器,在桌沿敲斷了瓶頸,倒在搪瓷杯子裡一口氣喝了大半,非常甜,有種過家家的感覺。

她從此愛上了這種葡萄汁和酒精勾兌的廉價飲料,而且喝完之後能夠迅速地沉入睡眠。她總是下了班去大超市買,最近的一家大超市在城市最古老也最寬闊的步行街上。

那天預報要下雪,她很興奮,她從沒見過雪的。然而等了一天雪也沒下,只是天陰得厲害。丁吉花下了班出去逛,懷裡像抱著孩子一樣抱著一瓶葡萄酒,慢悠悠地走在紅燈籠下。其實街上髒得很,腳下不知道踩著什麼,她也無處可去。可就是不想那麼快回到宿舍,怕錯過了一場雪。

她聽到渺渺的歌聲,看到人群聚攏,就也上前湊熱鬧。

走動的人比駐足的人多,圍成了一個流動的半圓,半圓中央是一個沒有腿的男孩兒在對著話筒唱歌。

丁吉花模糊地覺得,他不像個殘疾人——其實,她沒見過幾個殘疾人,只是覺得他不該這麼好看,而且還有種很不羈的神情,像是電影海報裡的人。

丁吉花看了很久。第二天,第三天,她又來到這個地方。

等到所有人都散去,只剩下他們兩個,那男孩兒對她揮著手,說:「好啦好啦,趕快走啦。」

丁吉花十幾年的生命裡,從來沒有和年齡相仿的男孩兒單獨接觸過,她腦海裡是幾年前在放映廳裡看的愛情電影的片段。在生活裡,她總是儘可能地減少和客人的對話,她不知道該怎樣製造對話。

「天真冷啊。」丁吉花說,抱緊了雙臂,臉卻像發了燒一樣,一直紅到耳朵根。

「冷還不趕緊回去。」男孩兒的聲音深沉而成熟。

「你送,我才回去。」她說。

的確天色已晚,一個女孩子獨行不安全。男孩兒說:「你別看我沒有腿,我打起架來也很厲害的。」他把木鞋子在空中掄著,嘴裡發出「呼呼」的聲音。

他堅持要自己揹著吉他箱,丁吉花就幫他提著音響。熱鬧的街到了晚上幾乎沒有人,街燈也越來越稀少,有點兒寒森森的,像是街道以外的天地都已經消失,而他們卻不知道,最後連街道也變成一種抽象的存在。

把丁吉花送到了宿舍樓下,她又要送那男孩兒,然而那男孩兒沒有住處,兩人毫無目的地在街上走了一氣,又折了回來。

「你不怕我是個壞人?」男孩兒說。

丁吉花低著頭笑著搖頭,把頭髮拂到耳後去,又覺得這個動作太羞答答,不夠利落大方,就大聲說:「不怕!」

男孩兒自嘲地一笑,說:「是啊,哪見過這樣廢物的壞人。」

丁吉花沒說話,內心卻很憤怒,不知道在生誰的氣,可也無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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