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的社會比起那個時代肯定是進步了,尤其在城市,人們基本上可以做到自由戀愛、自由結婚、自由離婚,甚至有的人頂住壓力,就是不結婚了,就獨身,家長都沒辦法了。我記得有一次碰上一個小夥子,他說我們現在都是能不結婚就不結婚,能不生育就不生育,他說我們現在都這樣。
我覺得特別令人欣慰的是,中國人,尤其是生活在城市化、現代化程度比較高的環境裡的人們已經有了更多的選擇。雖然父母急得要命,你看看北京、上海的相親角,裡面全都是父母在展示自己孩子的資料,希望給孩子找到一個配偶,希望他們結婚,但是孩子就是不著急,孩子在等待自己的愛情,或者說乾脆就考慮獨身了。我覺得現在人們的自由度還是大了許多。
所以我希望大家對社會的進步、對社會習俗的改變抱有樂觀的態度。我們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大的選擇空間,你可以選擇等待愛情,去轟轟烈烈地談一場戀愛,然後結婚;或者是你沒有等到愛情,你就選擇獨身,也都不是完全不可能了。
第四講《婚姻法》修訂
我來給大家講一講《婚姻法》的修訂對我們的影響。講五個要點:第一個是1950年的《婚姻法》;第二個是1980年的《婚姻法》;第三個是2001年的《婚姻法》;第四個講2011年《婚姻法》的一個小的修訂;第五個講2017年《婚姻法》的一個新的司法解釋。
先來講1950年的《婚姻法》。1950年的《婚姻法》是新中國建立後頒佈的第一部法律,由此可見這部《婚姻法》是多麼重要,它的重心是對舊制度的批判,傳遞全新的觀念,即反對包辦婚姻、買賣婚姻,主張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主張男女平等。
這個新婚姻法的重點之一是「禁止重婚納妾」。傳統中國社會實行的是一夫多妻妾制,所以可以說真正的一夫一妻制是從1950年的這部《婚姻法》之後才開始在中國實行的,這是一個重大的改變。當時有個別舊式婚姻保留下來,比如一個家庭中有一夫一妻一妾,仨人關係和諧過得挺好,願意把這個婚姻保留下來,就按個案處理了。但是一夫多妻妾作為一個制度被廢除了。
1950年的《婚姻法》還提出了「禁止干涉寡婦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關係問題索取財物」。所以這個婚姻法整個的基調是批判傳統的一夫多妻妾制,反對買賣婚姻,主張結婚自由,實行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
第二個講講1980年的《婚姻法》。有兩點值得注意,一個是規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就可以判決離婚。另一個是確定了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以感情破裂作為離婚的法定理由,與當時的文化大背景有些關係。當時剛剛開始改革開放,此前一段時間,政治面貌、家庭出身成為男女擇偶的關注點,比如說一些出生在知識分子家庭的知青,在插隊時與農民結婚,或者找工人結婚,目的是為了改變孩子的出身和成分。這就造成了很多夫妻出現了感情問題,婚姻不幸福。改革開放以後,國家的政治經濟生活走上了正軌,人們對家庭質量、婚姻質量的要求也隨之提高,感情因素成為人們結婚的一個主要因素。世界上很多國家為爭取「無錯離婚法案」都做了很長時間的努力,所以1980年的《婚姻法》一步到位,在當時看來可以說是非常先進的。關於「無錯離婚」問題,我們後邊還會詳細講解。
1980年《婚姻法》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內容就是把計劃生育的原則寫進去了,這與當時中國人口增長壓力太大有關。根據20世紀80年代初的統計,中國每年淨增人口1100多萬,每年必須增產幾十億斤糧食才能夠吃,面對這種局勢,政府採取了非常嚴格的計劃生育的措施。
第三個講講2001年的《婚姻法》做出的改變,有三個要點。第一個要點是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規定。這是為什麼呢?與當時社會中出現的新現象有關。在2001年的時候,出現了很多包二奶、養小三的情況,所以法律專門做出這種規定,就是希望遏制住包二奶的風頭。
2001年《婚姻法》的第二個要點是強調保護女性,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的條款,增加了女權色彩。後來國家還專門頒佈了《反家庭暴力法》,這都是從女權角度對女性的保護。
2001年《婚姻法》的第三個要點,是在總則裡增加了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的原則,強調夫妻要遵守忠誠承諾。為什麼對這一點要特別強調呢?因為當時出現了大量的婚內出軌現象。2001年修改《婚姻法》的時候,針對這一條還引發了挺大的爭議,爭論的焦點在於要不要針對出軌現象恢復《通姦法》。由於恢復《通姦法》的提議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最後就只增加了夫妻有相互忠實的義務這一句話。
第四個我們來談談引起公眾爭議的2011年《婚姻法》的一個新的司法解釋,就是房屋歸屬權問題。這個新的司法解釋規定,夫妻婚前買的房子算婚前財產,誰出錢買房,產權歸屬其個人,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當時人們對此反應比較強烈,有人認為這個新的婚姻司法解釋損害了女性的利益,它從名義上看是男女平等的,但實際上對男方更有利。
這種觀點有沒有道理呢?還是有些道理的。因為實際上更多的是男方買房,在離婚時女方就得不到房子了。我分析人們之所以會有這個想法,是從過去《婚姻法》對房子的規定來的。過去沒有私人買房的情況,所有的房子都是分配的,所以以前的《婚姻法》規定,只要夫妻關係持續十年以上,離婚的時候夫妻就各有一半的房產。
那應該怎麼看待2011年的這個關於房產的司法解釋呢?我認為它基本上還是中性的內容,並不是說特別損害了女性利益的。舉個例子,在北京購房的夫妻當中,有40%是女方付的首付,那麼這個新的司法解釋對這些買房的女方來說也是一個保護,它不是單方面保護男性的,只不過現在男方付首付的比例比較大一些,所以看起來新規定好像對男方更有利一些。
對於那些男方為購房人的婚姻,女方也可以有一些對策,比如說在房產證上把兩個人的名字都加上,這就看妻子的協商能力了,還要看兩人的關係。另外有些人買房子是把父母一輩子的積蓄都放進去了,如果離婚的時候房子被分走一半,對出錢買房子的父母來說,這是一個很大的損害,所以新的司法解釋對這部分出錢的父母還是進行了一定程度的保護的。
第五個我講講2017年更新的關於彩禮的司法解釋,其中規定,如果屬於以下幾種情況,那麼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按照習俗給對方的彩禮,法院應當支援。有哪幾種情況呢?第一種是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第二種是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沒有共同生活的;第三種是婚前給了彩禮,但是導致給彩禮的一方生活困難的。總之,如果當事人最後沒有登記結成婚,這個彩禮就可以申請返還。
這個司法解釋的出臺也是為了應對婚姻締結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由於彩禮在很多地方,尤其是農村,已經形成了一種婚俗,嚴格地說屬於變相的買賣婚姻。判定是不是買賣婚姻的標準在於,如果彩禮是男方給到女方父母的錢,不是用在小兩口身上,那它就屬於買賣婚姻的性質了。所以新的司法解釋的意思是,既然這是一樁買賣,如果這樁買賣最後沒做成的話,預付款就應當返還。我覺得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符合交易規則,也符合契約精神。
有人說《婚姻法》後面幾次的修改,比起1950年的《婚姻法》,在保護婦女的方面好像不是特別有利,似乎讓男性佔了更多便宜。還有人跟國外對比,說國外規定離婚之後,男方要付女方多少贍養費什麼的。我覺得應該這樣來看,由於以前是一個男權的社會,男主外女主內的社會,女人結婚以後就成了家庭婦女,一旦離婚了,就會喪失生活來源,所以會刻意提出離婚時在財產分割上、住房分割上都要偏向女人。而中國《婚姻法》的幾次修改和幾次司法解釋,都是以男女平等,即雙職工、雙收入這樣一種基本的國情為基礎,加以具體地修改的,所以在婚姻的立法思想裡並不是特別注重額外地增加女性權益。這是修法的成因,而這樣修法的效果則是鼓勵女性參加工作,有自己獨立的收入,而不是把婚姻當作安身立命的途徑,像買長期飯票一樣。所以我覺得這樣的修法還是比較合情合理的。
在這種社會環境下,女性應該改變自己的擇偶觀,去選擇那些尊重婦女人格的男人,那些願意承擔家務的男人,那些願意為女性在家庭中的巨大付出承擔更多經濟責任的男人,而不是那些讓女人放棄自己的工作和獨立收入專職伺候他的男人,也不是那些自己打一份工卻讓女人打兩份工(工作和家務)的男人。女人要依靠自己的獨立工作、獨立收入去爭取與男人平等的家庭地位,而不是把自己的安身立命之途完全寄託在男人身上,那是傳統女性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一個現代女性的生活方式。
第五講單身浪潮
今天我們來談談單身浪潮這個話題:為什麼有很多人不想結婚了。從全國的統計看,我們發現結婚率在持續走低。2018年一季度民政部公佈的資料顯示,全國結婚301.7萬對,同比下降了5.7%。很多人都不想結婚了,而離婚率卻在持續走高。同樣是2018年的一季度,全國離婚170萬對。如果看離結率,就是用170萬對除以301.7萬對,離結率高達56.3%。
這個數字相當驚人,顯示了一種什麼趨勢?我覺得這個趨勢真的值得大家關注了。在美國,離結率很多年保持在50%的水平上,就是說,美國所有的婚姻有50%是以離婚告終的。咱們中國的離結率一直還是挺低的,前幾年還是37%,現在到了56.3%。
結婚率走低是有多種原因的,比如說有經濟原因,結不起婚,現在大城市結婚要有車有房,要不然就沒人願意跟你結婚,人家覺得你經濟實力不夠。在中小城市、農村要交彩禮,小城市和農村幾乎到了明碼標價的程度,比如山東是十五萬,十五萬要交到女方家長處才能成婚。好多人就沒這個經濟能力,所以他就結不了婚,沒有一個女人願意跟他結婚。
相愛而不結婚的情況被戲稱為「薩特-波伏娃模式」。薩特和波伏娃的不婚不是因為經濟原因,他們倆相愛卻不結婚,而他們的這種親密關係模式聞名遐邇。他們為什麼不結婚?這是因為他們有一個理念,那就是他們的親密關係絕對不摻雜責任、約束和強制,而讓情感可以自由流動。就是這樣一種信念或想法,使得他們選擇了終身只是同居而不結婚的生活方式。
舉個例子,如果對薩特和波伏娃的關係比較關注,你會注意到他們關係中是有第三人的,還不止一次,雙方都有過情人。波伏娃寫了一本小說叫《女客》,這小說雖是虛構作品,但有真實經歷的影子。《女客》裡非常詳盡地寫了這樣一個女孩,她怎麼樣認識了男主,男主又是看上了她什麼,他們倆關係怎麼樣一點點地發展。薩特和波伏娃的關係當中有過這樣一個第三人,波伏娃像小說中的女主一樣,作為女方,她有點兒嫉妒,又不想約束對方,希望讓薩特感到快樂,不願意讓他感到由於自己跟他的關係而受約束。這個小說寫得十分有趣,其中對他倆關係的描寫細緻入微,令人感到這確實是一種人類親密關係當中最前衛、最透徹、最徹底的想法。
人的感情是流動的,有時的確會有審美疲勞,會有厭倦的感覺,究竟為什麼一定要把兩個人死死地拘禁在一起呢?為什麼一定要建立你完全屬於我、我僅僅屬於你的歸屬關係呢?
在他們兩個人眼中,親密關係當中最重要的是情感,而情感的流動是完全有可能的。波伏娃後來有一陣在美國也有情人,可能還不止一個。為什麼這樣的關係就不可以呢?為什麼就必須堅決禁止呢?
薩特是這麼著名的哲學家,波伏娃也是哲學家,他們對這些問題肯定會有非常深刻的討論和徹底的思索,最後他們就選擇了這種相處方式。
現在我們可以看到,全世界很多的人都開始這麼選擇了,西歐、北美選擇不進入婚姻的人在50%以上;有些國家非婚生子女所佔的比例已經超過了婚生子女;在匈牙利結婚的人只佔總人口的12%了,這當然只是最極端的例子。那麼多的人都做出這樣的選擇,就連最看重婚姻的中國人也已經可以把薩特與波伏娃的選擇作為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了。人類正漸漸進入這樣一個多元選擇的時代,可以做不同於傳統的選擇了。這種選擇更多地發生在知識分子階層、思想比較前衛的人們、大城市的人群當中。當然,不要說在中國,就是在西方,也會有很多人覺得這樣不好,對此會有負面的評價,比如說這些做法是不負責任、自我中心等等。
我記得有這樣一個事例,突顯了東西方的觀念差異。有個西方人跑到中國來,跟一個姑娘談戀愛,兩個人發生了性關係。過了一段時間,他們不再相愛了,這個男人提出分手,這個姑娘偏巧是一個處女,就覺得非常委屈,非常氣憤,說你得給我個說法,你拿走了我的處女之身,怎麼能不跟我結婚呢?中國很多女人都會這麼想問題。這個思維邏輯把西方人嚇得夠嗆,因為他們和一個人戀愛做愛,即便是與一個處女做愛,也都沒有義務和她結婚。於是這個西方人就對他的同胞發出警告:千萬不能跟中國處女談戀愛,你要是非這麼做不可,一定要準備跟她結婚,萬一結不成婚,就要準備到時候她會跟你要個說法。
這個資訊不同頻的事例就是社會習俗和社會心理的差異造成的。中國人覺得兩個人有了性關係就應該進入婚姻,應該從一而終,夫妻相敬如賓、舉案齊眉。這都是咱們中國的習俗。傳統觀念認為,只有這樣做,你才是一個好男人、好女人。而西方人早就不這麼想問題了,像匈牙利只有12%的人結婚,而剩下那近九成的人不可能不做愛。那就是說,你只做愛不結婚也不是壞男人、壞女人,大家自由地交友、相愛,有性有愛,然後自然平和地分手,並沒有要因此負什麼責任的觀念。
這種觀點在中國確實還是比較前衛的,畢竟社會習俗的改變是非常困難的,人們還很難接受這樣的生活方式。但是,這種觀念隨著中國的單身潮、結婚率下降、離婚率上升在慢慢傳播開來,人們對這種現象的評價會越來越中性,而不再那麼負面。大家會越來越覺得,不管是主動選擇還是被動陷入了單身的生活方式,都可以把它當作一種正常的生活方式接受下來,大家對獨居的寬容度已經變得越來越高了。
第六講單身族要做哪些準備
目前,單身不婚是一個世界潮流,有人叫它單身潮,但在漫長的人類歷史上,一直不乏選擇單身生活方式的人。最有名的有那些大哲學家、大文學家,康德、叔本華、尼采、卡夫卡,個個都是單身。他們當中有人會談戀愛,但是戀愛沒有成功,最後選擇單身的生活方式。我們今天從單身潮的發展說起,重點談談如果你想選擇終生單身不婚,要做好哪些方面的準備。
這次單身潮出現於20世紀的下半葉,首先從北歐國家開始,不婚的人口逐漸超過總人口的一半,漸漸向西歐北美各國蔓延。像在美國和法國,我看20世紀80年代的資料,單身人群只佔30%上下,近年也是超過人口半數了。
中國的情況如何?在20世紀80年代,我看到的國家統計局的資料是終身不結婚的人在人口中只佔3.8%,即100個人裡有不到4個人是終身不結婚的。到2018年,獨居人口的最新資料是16%,中國的獨居人口已有約2億人了。雖然比例還不是太高,但是2億這個數字還是挺震撼的。
首先說說一直以來人們都是出於什麼原因選擇不結婚的。我剛才舉了幾個例子,比如大作家卡夫卡,他曾三次訂婚,又三次取消婚約,除了這幾個未婚妻之外,他還和幾位女性有過親密關係。為什麼最終沒有結婚呢?卡夫卡說過這麼一句話:「實際上,孤獨是我唯一的目的,是對我的極大誘惑。」可以說他就是不喜歡固定的婚姻關係,而偏愛獨處的生活方式。
再看哲學家叔本華,他對女性有著非常強烈的偏見,在他看來,女人的存在會阻礙他的思維,讓他無法正常思考。他認為,女人總是要追求浪漫,容易情緒化,如果要哄女性開心,會浪費自己很多的時間,浪費自己花在學術上的精力,所以他也一直沒結婚。
那麼現在的年輕人不想結婚究竟有哪些原因呢?想回答這個問題不太容易,但是其中我們能看到最直觀、最具體的一個原因就是離婚成本太高。這個離婚成本包括物質成本和精神成本,因為離婚的時候財產要分一半嘛,除非你有婚前約定。好多人就覺得如果婚姻破裂會給自己帶來這麼大損失的話,他的結婚衝動就會降低。而且精神上也很受折磨,有的人打離婚官司打得跟仇人一樣。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很多人不想生育,這是一個現代化社會中出現的新想法,傳統社會中人大多不會產生這樣的念頭。由於只有生了孩子,才有必要去營造一個穩定的家庭環境,很多把孩子當成負擔的人就覺得沒必要結婚了,這樣的情侶會覺得只戀愛不結婚也沒什麼不可以。
那麼,作為單身族、不婚族,你要做好哪些準備?我給大家提四個建議。
第一個建議是,你儘管不結婚,自己過日子,但也要去經歷愛情、親情和友情。愛情是世界上那麼美好的一個事情,如果你一輩子不經歷是非常遺憾的,你應該去談個戀愛什麼的,當然戀愛不一定以結婚為目的,戀愛本身就可以成為目的。有的人的愛也許是精神戀愛,那就更加不以結婚為目的,也可能是因為違反婚姻規範、社會階層差異等等各種各樣的原因,你的愛情最終沒有辦法走進婚姻,但是對任何人來說,愛情都是不可缺少的。
另外,你必須要有兩三個知己。知我者二三子嘛。有的人交友的門檻比較高,一輩子就交兩三個朋友,知心朋友,可以無話不談甚至是靈魂伴侶。不結婚的話,這種友情的親密關係也可以給你很多快樂。
還有就是親情了,比如說你跟父母兄弟姐妹的感情,都是非常重要的。還有些比較特殊的情況,像很多的單親父母,尤其是單親媽媽,結婚生小孩之後離了婚,這時候你雖然是一個獨居者,但是可以跟孩子相依為命,你也可以不用再婚。
總之,我對單身獨居者的第一個建議就是,你要好好經營自己的愛情、友情和親情,這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個,我建議經濟上要獨立,要有自己的事業。因為你如果不打算經歷婚姻、生兒育女,你會有很多富餘的精力,你最好有一個自己特別喜歡的事業,這也會讓你的生活變得非常有樂趣。
像我前面舉的那些大思想家、大哲學家,他們怎麼都不結婚?雖然有的也是沒碰上合適的人,但是他們的生活簡直豐富得不得了,他們的精神生活、他們的事業,他們寫書、他們作畫,他們根本就沒有感覺到生活中的孤獨,也沒有感覺到結婚的必要,甚至會覺得結個婚什麼的是打擾。
如果你事業上發展得非常好,經濟上也應該比較容易獨立,有自己獨立的生活來源,這樣養老的問題也可以得到很好的解決。以往中國人為什麼人人都要生孩子?因為在前現代社會,尤其在農村,是沒有退休金或養老金的,所以生孩子是一個養老的投資,將來你老了,喪失了生活來源,喪失了勞動能力,孩子是你的飯票,他是絕對要贍養你的。在傳統時代,生孩子是養老的剛需。
我國《婚姻法》裡不是規定子女要贍養父母麼,但好多西方國家的法律當中並沒有這一條,為什麼它們沒有中國就有?原因在於現代化國家,人們都有養老金,我們過去是個農業國,多數人都靠子女養老,而不是靠社會養老,也沒有退休金、養老金。所以你要做一個單身族,必須安排好自己的養老金,設計好自己的養老模式,將來是在養老院養老還是居家養老?自己真正沒有後顧之憂了,才能選擇獨身的生活方式。
第三個建議就是單身族要發展個人的興趣,找到自己的生活情趣,把錢和時間花在生活情趣上,花在自己各種各樣的愛好上,獨自一人也活得很精緻,對待生活也是一絲不苟的。我在網上看到一位單身人士講他的生活,講得很有趣。他說,我也打算不婚,現在日子過得太滋潤,有閒錢,有時間,平時去兜風,喝下午茶,做點兒自己喜歡的美食,穿品質很好的衣服,經常看電影、看話劇,雙休日和朋友逛街、遠足,一年兩次長途旅行,如果結了婚生了孩子,我就過不了這樣的日子了。
我覺得從這段話裡你可以看出來,這個人非常享受自己的生活,不像一般人印象中的單身人士,結不了婚就很孤獨、很悽慘,只要你不僅經濟上沒有問題,精神上也不覺得孤獨,獨身的生活完全可以達到一個很完美的狀態。
我給單身者的最後一個建議就是做好應對社會壓力的心理準備。中國目前仍然處於從家庭本位向個人本位過渡的階段,這種家本位的習俗和觀念對單身者的壓力還是很大的,甚至會面臨社會歧視。所以你要是選擇單身不婚,就要做好抗壓的準備。可能你自己覺得很灑脫,但周邊的壓力還是會有的。特別是三十歲到四十歲這個年齡段,過了四十歲,大家反而不怎麼問你了,懶得問你了,你自己也完全習慣了,活得更加瀟灑了。
但是三十歲的時候,大家就會把你稱作剩男、剩女,好像一到三十歲就響了一聲警鐘似的,告訴你,你剩下了。其實我特別反對剩男、剩女這種說法。這個詞是什麼意思?它有一個前提,就是人人都必須結婚,也就是俗話說的「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否則你就被剩下了。中國現在獨居的人口才佔16%,如果我們將來像西歐、北美那樣佔到50%以上的話,那你就無所謂剩不剩了,也許到那時單身人群是主流,結婚的反倒是非主流了,到那時壓力就會小多了。
有單身焦慮的朋友們,大家大可不必對自己未來的人生感到擔憂,你可以按照這四個方面評估一下自己的狀況,考慮周全,然後去不斷充實自己的生活,找到最適合自己的生活形態。
第七講婚姻制度會消亡嗎
最近有朋友在微博上問我,聽到很多人說以後就沒有一夫一妻制了,好像都快沒有必要結婚了,他現在雖然訂了婚,可還是有點兒迷茫,不知婚姻的意義是什麼。他說,婚姻這種人生大事,似乎意味著人只要一走進婚姻就不再是原來那個人了。
人們對於婚姻有各種各樣的疑惑,那麼今天我來講一下婚姻制度會不會消亡這樣一個題目,讓你對未來親密關係的多元化有個預先的瞭解,也希望幫你解決一部分疑惑。你可能會問,為什麼要講這個問題?那我們首先來看這樣一個事實:
從統計上看,在西歐、北美,單身的人群規模越來越大。例如美國、法國在20世紀80年代還都只有30%的獨居人口,現在全都超過了50%。北歐就更不用說了,北歐是最早出現這種情況的。
我們再來看東方,日本的獨居人口也達到了40%,中國臺灣地區同樣是40%。在中國大陸呢,獨居人口也超過了2個億,佔總人口的16%。雖然與西歐、北美比,咱們還遠遠沒到50%那麼高的程度,但是也有不斷增加的趨勢。
大家都不想結婚了,這是為什麼?於是就出現了一種恐慌,或者說焦慮:這個婚姻制度是不是出了大問題,它會不會消亡呢?
首先,我要說,婚姻制度的確是出了大問題,或者說它在現代遇到了非常嚴峻的挑戰。很明顯,它已經開始走下坡路了。那為什麼會這樣?
我給大家分析一下,這裡面主要有五個原因。第一個原因就是,婚姻制度與人性之間有一種內在的緊張關係,因為它要求完全的一對一,白頭偕老,可是人類的感情流動性是挺大的,比如什麼喜新厭舊,什麼七年之癢,就是說兩個人待在一起的時間一長,就會有厭倦的情緒,有審美疲勞。而且在現代都市生活中,人們碰上外遇的機會也比以前大大增加了,婚外戀、移情別戀和婚姻制度要求的那種忠誠的一對一、從一而終之間有一種內在的張力。所以有好多人對目前這種對忠誠度要求極高的婚姻制度,會有排斥抗拒的心理。
第二個原因是人類的預期壽命已經大大延長。在傳統社會,一般人均壽命只有三四十歲,而現在已經普遍提高到七八十歲,日本這樣的國家已經到八十多歲了,中國也七十六歲了。當人只能活三四十年的時候,他剛剛來得及找到伴侶,生了孩子,往往是孩子還沒長大,大人就謝世了。對婚姻還沒來得及產生厭倦,人已經不在了,所以發生婚變的可能性就會比較低。可是到了現代,你得面對一個人五六十年這麼過下去,這件事本身就是非常讓人望而生畏的,這也是目前的婚姻制度讓有些人難以忍受的地方。
第三個原因是現代社會男女平等了。在過去那種男權社會,男主外女主內,女人是不能到外面工作的,是不參加社會生產勞動的,也是沒有獨立收入的,所以嫁人是她唯一的生活來源,是她生存的必要條件,她一定要去結個婚,否則沒有生活來源。進入現代社會後,女人可以有自己的事業,可以有獨立的收入了,這個時候她就多了一個選擇:她可以選擇結婚,也可以選擇單身,結婚不再是她唯一的生活來源了。於是有些女人就選擇了不婚。
第四個是比較切近的原因:離婚的成本太高了。離婚的成本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物質上的,你的財產可能要少掉一半;另一方面是精神上的折磨,你看那些打離婚官司的、爭奪孩子的,鬥來鬥去非常痛苦。在美國,離結率是50%,就是有一半的婚姻都會以離婚告終。中國現在的離結率也接近40%了,在北京、上海這些地方,離結率都超過60%。所謂離結率就是當年的離婚數除以當年的結婚數,北京、上海的離結率太高了。於是好多人就會想,如果婚姻要以離婚來結束的話,與其去經受這個痛苦,就不如干脆不結婚。這也是人們不願意進入婚姻的一個原因。
第五個原因就是性的目的改變了。傳統社會是家庭本位的社會,性的主要目的是傳宗接代,就是生育,就是繁衍。基督教教義或中國的傳統生育觀都是這樣的,都認為性活動如果為了快樂是不正當的,性活動最正當的甚至唯一正當的理由是生育。人類社會進入現代之後,性的目的就改變了,絕大多數的性活動純粹是為了快樂。性的目的改變以後,大家就覺得不一定非得待在婚姻裡頭,待在婚姻裡頭性的物件畢竟是固定的,沒有更多的變化和選擇,所以好多人就不結婚了。
以上所說的就是單身潮為什麼會出現,為什麼大家越來越不願意進入婚姻的五個原因。那麼你可能會問,照這個趨勢來看,將來婚姻制度真的會消亡嗎?
按照我的推測,婚姻並不會徹底消亡,而是會走向越來越多元化的方向。所謂多元化包括五種形式:
第一種形式就是目前這種一對一的從一而終的婚姻形式,它還會存在,但是適合進入這種婚姻的人,就是那些發生了激情之愛,然後兩個人變得心無旁騖,海枯石爛心不變,一定要跟彼此過到底,就想終身廝守的人。我想將來如果說婚姻還會保留下來,就只適用於這樣的人。
第二種形式是開放式的婚姻。開放式婚姻就是說我們兩個人還是一對,但是我們在肉體上互相不約束,不嚴格禁止對方出軌。比如說在婚姻過了一半的時候,其中一人突然又愛上另外一個人,但是他也不想跟原配離婚,於是把第三者接納進原有的婚姻,成為一種三人關係甚至四人關係的開放式婚姻。必須加以說明的是,開放式婚姻絕對不是一夫多妻制,區別在於,前者是男女平等的,後者是男權的,以男子為中心的。所以開放式婚姻的第三人、第四人是有男有女的;一夫多妻婚姻的第三人、第四人只是女人。
第三種形式是同居。不結婚,但是兩個人是一對一的同居關係。相愛的時候,有性吸引力的時候就在一起,厭倦了就分開。這也是一種形式。
第四種形式就是單身。
另外第五種形式,我們叫作合同制婚姻,這個合同制婚姻也是有可能的,有的人已經提出了這種建議,大家都像聽笑話一樣。就是說像訂立商業合同一樣,兩個人訂一份婚姻合同,我們這個婚姻是一年期、兩年期或者三年期的合同,到期的時候,這兩人的關係就自動解除了,兩人的親密關係就失效了。如果你想繼續保持親密關係,那你可以再續合同、再續約。事實上這種合同制婚姻在法國已經有了,他們叫合約制婚姻,跟現在的婚姻的主要區別就在於離婚難度不一樣。只要雙方有一個人不願意再繼續了,那這個婚姻就無條件地終止了,不像現在還得打離婚官司。
回到一開始提出的問題:將來婚姻制度到底會不會消亡?我估計很可能最終還是這樣一個多元化的局面。
如果你像那位訂了婚的朋友一樣,也站在婚姻的門檻上,你當然可以勇敢地走進婚姻,但是心裡要清楚這種越來越多元化的趨勢,要做好心理準備。
對於現代都市裡的很多年輕人,我想你完全可以做出與傳統婚姻不一樣的選擇。如果你習慣單身獨居,你應當瞭解近年來的單身浪潮,瞭解將來單身人群規模的擴大。你可以不必對身上揹負的一些來自傳統的眼光和壓力感到過於焦慮,努力去尋找和勇敢地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