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理想婚姻模式
前面講到過離婚率升高的問題,根據民政局的資料顯示,2018年上半年,全國結婚登記的人數同比降低了3.4%;離婚登記的人數同比增長了4.0%,在離婚大軍裡,很多都是80後、90後。也就是說結婚晚、離婚快已經成了現在年輕人婚姻的一個新特點。
很多人在面對婚姻的時候產生了一種焦慮,就是相愛的時候兩個人海誓山盟,為什麼結了婚之後感情很快就會被耗盡?到底怎樣才能擁有高質量的幸福婚姻呢?
這一講我們就講講理想的婚姻關係是什麼樣的,以及如何經營婚姻關係。
首先我們定義一下什麼是「理想的婚姻」。在我看來,理想的婚姻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是相對低層次的,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兩個人要能夠「吃到一塊兒,睡到一塊兒,玩到一塊兒」。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在理想的婚姻關係裡,兩個人在最基本的人性慾望上應該是能夠契合的。
高層次的理想婚姻可以概括為三個要素。
第一,男女雙方應該各自有獨立的事業。比如錢鍾書和楊絳,一個人研究學問,一個人研究翻譯,兩個人都有自己所鍾愛的獨立的事業,每個人的人格都是獨立而完整的,然後他們又結合在一起,這要比傳統上「男主外女主內」的夫妻關係好得多。
我們應當徹底拋棄「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性別安排。為什麼男人就應該在外面掙錢搞事業,女人就應該做家庭主婦呢?女權主義有一個觀點,就是說做家庭主婦是一種折磨,是一種西西弗斯式的折磨。雖然不排除有些女性非常擅長並且享受做家庭主婦,但如果是被迫留在家中,做家務就是一種折磨了。家裡的東西髒了,你就得把它弄乾淨,弄乾淨以後它又髒了,髒了又得弄乾淨,就像古希臘神話裡被懲罰的西西弗斯,終生都要推著那塊巨石往山上走,費盡全身的力氣推到山頂,然後石頭又「譁」的一下滾到山下去了。無論是對於男性還是女性,如果這個人是比較有獨立人格、想要做獨立事業的人,讓他完全犧牲自己去過這樣的生活,那真是特別難以忍受的折磨。
第二,夫妻倆都應該有獨立的經濟來源。尤其是女性,你不能夠把你的身家性命全都寄託在男人身上。如果你們倆感情挺好那還沒問題,萬一這個男人移情別戀了,或者有一天你不喜歡他了,你怎麼辦?沒有任何獨立的經濟收入,你就不能做出自由的選擇。
第三個要素就是,在理想的婚姻中,夫妻的人格應當是平等的,不能無論大事小情都以男人為主女人為輔,或者女人決定男人服從,無論男尊女卑還是女尊男卑都不是人格平等,不是理想的夫妻關係。
從目前中國家庭調查的資料來看,城市家庭基本上能夠做到男女權力、地位和人格平等了,基本上都能夠做到家事決定權共享,大事一起商量。作為對比,在傳統家庭中,尤其在農村家庭中,女性地位還不如男性。在很多地方,女性的名字不能寫入族譜,不能進宗廟。有一個例子讓我印象非常深刻:在河北農村有戶人家,父親去世了,要決定送葬的時候由誰來打幡。按規矩,只有兒子可以打幡,女兒不能打幡。老人家沒有兒子,只有女兒,那這女兒能不能打幡呢?結果就起了爭執,家人覺得哪怕讓侄子打幡也不能讓女兒打,也就是讓老人兄弟的兒子來打幡也不能讓他的親女兒來打這個幡。好在這個女兒那時已經到城裡工作了,她態度激烈,堅決地爭取到了為父親打幡的權利。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傳統家庭裡男女人格不平等的狀況十分嚴重。回過頭看,城市裡雖然已經很少有這種情況,但是仍然有很多男權思想遺留在婚姻關係當中。比如說,很多男人下班回家之後就像大爺一樣往床上一躺,家務、育兒什麼都不管,全靠妻子伺候,這就是男女雙方人格不平等的典型表現。
總之,理想婚姻模式應當是夫妻雙方有獨立的事業,有獨立的經濟來源,人格完全平等,這樣的家庭才更容易幸福。
關於如何經營婚姻關係這個問題並無一定之規,也就是說並不存在能夠適合所有家庭的方法,我只能根據自己的經歷分享一點兒感受。
先來說說婚後的感情會發生什麼變化。在我看來,婚後兩個人的感情應當不僅僅是愛情,更是友情和親情,是三種情感混合的模式。親情很好理解,就是在所有柴米油鹽的問題上,兩個人能夠互相照顧、體貼。更高層次就是兩個人之間最好建立一種友情式的關係,有一種像朋友的精神交流。人生觀、價值觀,對於世界、對待各種事情的看法,你們能無話不談,暢所欲言。
記得我和小波結婚之後,兩個人各自都非常忙碌,但是有的時候就會跑到旁邊一個小公園去放風箏,聊一聊自己的心事,或者最近遭遇了什麼事。要經常有這個層次的交流,用小波的話講,叫兩個人做傾心之談。
除了婚後感情因素,經營婚姻關係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你們需要有一套自己的調解矛盾的方式。像國外都會有專門的心理諮詢師搞婚姻調適,夫妻倆吵架了,就雙雙到一個心理諮詢師那兒去讓他給調解一下。其實夫妻關係的調適用不著那麼正規、那麼嚴重、那麼破費,有一些小的原則,如果雙方都遵守就能解決問題。
我本人在處理這種親密關係的時候就嘗試過一個原則,就是矛盾不過夜的原則。比如說今天有點兒不高興了,甚至是吵架了,一定要在當夜解決,絕對不能夠把它拖到倆人幾天互相不理,甚至倆禮拜不理,然後到三個月不理的程度,這樣做對婚姻的傷害就太深了。所以如果雙方都記住這個原則,今天不管打成什麼樣,一定要在夜裡把話說開。說開以後,兩個人各自擔責,各自退讓,把矛盾解決好再睡覺,到第二天還是好夫妻。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技巧。
現代婚姻在核心家庭化(核心家庭指只有夫妻和未婚子女的家庭)之後,雖說已經以夫妻關係為主、親子關係為輔了,但還是有好多人沒有能夠擺脫婆媳關係的問題。這是自古以來就存在的大難題,大家都知道,婆媳似乎特別容易成為天敵,完全水火不容。
那麼如何避免這種矛盾的出現呢?在現代家庭裡,有一個釜底抽薪的辦法,能夠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矛盾,那就是子女搬出去住。社會學有一個專有名詞來描述這種居住模式,叫作婚後新居制。一旦結婚,子女就不跟父母住在一起了,這就是一個釜底抽薪的解決辦法。
中國傳統家庭的婚後居住模式規定,女人結婚時要從自己的孃家拔根,把一切社會關係全都放棄,嫁到婆家去,學名就叫婚後從夫居制,這種居住制度在中國農村延續了幾千年。婚後從夫居制的弊端,一是這個制度本身就造成了婦女地位的低下,再就是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婆媳矛盾。而按照婚後新居制,女人不再嫁到婆家去,而是小兩口搬出去住。我們前幾年調查北京的婚後新居制已經佔到50%,那還是住房非常困難的時候,現在婚後新居制的比例會越來越大。
這是一個福音。目前,整個中國正在從鄉村的傳統生活方式,慢慢地過渡到城市化現代化生活方式。雖然不跟父母住在一起,但是過年過節隔三岔五去看看老人,從長遠角度看,子女跟公婆、跟老家兒的關係會越來越好,大家自然不會有那麼多的矛盾,或者說會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遠交近攻是中國古代智慧,遠親近惡,距離產生美,這也是人們的現實經驗。
最後想再給大家一點忠告。每個人都想追求理想的婚姻關係,但是很多影響因素是不受你控制的。婚姻這個東西,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感覺。如果看過一些關於生命哲學的書,你會發現感情中最珍貴的其實是兩個人一起經歷的喜怒哀樂和溫暖的感覺。不是也有人說「幸福是一種能力」麼?最終你們的婚姻是不是美滿,可能真的跟外在的條件、物質都無關,而是取決於你有沒有足夠的感受力,去捕捉屬於自己的幸福時刻。
第二講擇偶標準
我在網上看到過一份「相親價目表」,在這個表裡,戶籍、學歷、房產、汽車以及女性的外貌,都被明碼標價,據說這個「相親價目表」在北京各個公園的相親角里流傳。很多人抱怨,相親這種私密的事情已經成了「明碼標價,公開銷售」。
這個現象背後,其實是擇偶標準的問題。所謂擇偶標準就是「跟什麼樣的人結婚」,也就是人們在婚戀的時候是根據什麼標準來選擇伴侶的。下面我來談談選擇伴侶時是否應當追求門當戶對,物質和感情應當如何取捨。
首先說說門當戶對。它的本意來自古代婚姻擇偶時的「木門對木門,竹門對竹門」。很早就有這樣的說法,木門指的是大戶人家,竹門就是小戶人家,即比較貧窮的人家。在傳統的中國社會里,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決定的,婚姻當事人沒有什麼擇偶的自由,那時父母和媒人主要考慮的擇偶標準就是所謂的「門當戶對」。
門當戶對這個東西聽上去是挺俗氣的,好像雙方的情感完全不在考慮之列。但是俗氣歸俗氣,你發現即使到了現在,到了主張戀愛自由、擇偶自由的時代,從統計調查結果上看,在所有的婚姻裡,絕大多數婚姻仍然是門當戶對的,這是一個現實,也是一個常態。而那些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則是非常態,這是為什麼?
所謂門和戶,實際上就是社會地位和社會階層。人們在擇偶的時候,總是會去找同一階層的人。比如說在朋友圈裡,在同一階層的人裡,比較容易找到合適的伴侶,原因在於處於同一階層的人,三觀容易比較接近,審美標準、生活習慣都比較接近,所以更容易找到共同語言。比如說工人家庭愛打麻將,知識分子家庭有很多不會打麻將,他們休閒的時間會去看書、聽音樂,耳濡目染,言傳身教,不同家庭的孩子從小接觸的朋友圈子、愛好、興趣、審美趣味和價值觀,都會不一樣。
人跟自己比較相同階層的人,容易產生感情,容易發生愛情,容易維繫感情。也就是說,門當戶對不僅能讓愛情順利產生,還經常是親密關係的質量保證,所以門當戶對的人比較容易締結婚姻。這就造成了這麼一個局面:從統計結果上看,大家找的大都是同一階層的人。
那些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反而是非常態的。那些跨越了階層的愛情或婚姻往往是因為發生了激情之愛。比如窮小子愛上富家女,富二代愛上出身貧寒的姑娘,王子愛上灰姑娘,富家千金愛上窮書生之類的。對這種非常態的婚姻,我當然取擊節歎賞的態度,尤其是門不當戶不對的,產生了激情之愛,最後還能步入婚姻殿堂的情況,我是衷心讚賞的。可惜,這種狀況只是非常態,常態還是門當戶對。
當今社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在面臨擇偶時都可能會碰上這樣的問題:物質還是感情,應該選哪一個?
我想先給大家介紹一組資料,就是中國的基尼係數。基尼係數是國際上通用的衡量一個國家貧富分化水平的指數。基尼係數的範圍是在0~1之間,基尼係數越大,表示不平等程度越高。我記得在20世紀70年代,中國的基尼係數只有0.2左右,可以說是全世界財富最平等的國家之一。2017年,中國的基尼係數已經飆升到0.467,換句話說,我們已經成了貧富差距很大的國家。在擇偶標準中,金錢的誘惑力越來越大,婚姻已經成為一個人一步登天的捷徑。要想讓人們在擇偶時完全不考慮物質因素,那就太過理想主義了。
話說回來,在面對這樣的情況時到底怎麼選?我覺得可以分成四種情況。
第一種是又有愛又有錢,這樣當然是最好了。第二種是有愛沒錢。第三種情況是有錢沒愛,比如有一個大富翁,你想嫁給他,但是沒有愛,這個時候,你嫁還是不嫁。第四種情況就是既沒有愛也沒有錢。
在這四種選擇排序中,我覺得應該把感情排在前面,把金錢排在後面,這樣是比較高尚的選擇方法。就是說,如果你真的碰上一個又有愛又有錢的人,那當然是皆大歡喜了,可是如果你在有愛無錢和有錢無愛這二者之間選擇,我認為把愛放在前面是比較高尚的選擇,而且也可能比較幸福。這是因為,你們兩個人雖然沒有錢,但是通過共同的奮鬥、努力,慢慢變得比較有錢,而這個過程中你們是有愛的。有愛,這個過程會感覺到比較幸福。如果直接嫁給了一個你不愛的有錢人,這裡面就有很多問題了。雖然一開始可能在物質生活上比較好,但是因為沒有愛,你不會覺得很快樂。同時,如果這位有錢人移情別戀了,而且有錢人又不是傻子,早就安排好了離婚時你也分不到多少財產,那你怎麼辦?他不要你了,你馬上就陷入痛苦。所以我覺得在有愛無錢和有錢無愛中選擇,你應該選擇愛,把愛放在前面,把錢和物質放在後面。
當然,最糟糕的情況是既沒有愛也沒有錢。有一位調查物件說,他的媽媽原來是個有錢人,然後嫁給了他爸,他爸爸不但沒什麼本事,挺窮的,而且也不愛他媽媽,所有的活兒都讓他媽媽去幹,裡裡外外掙錢也是他媽媽,操持家務也是他媽媽。這位調查物件的爸爸就是這樣一個好吃懶做的扶不起來的男人,所以這樣的婚姻就很失敗,既無錢又無愛,如何能夠快樂?
在現實生活中,既沒有愛也沒有錢的婚姻並不少見。很多人到了適婚的年齡,被逼婚了,又沒有多少選擇,那就找一個差不多的吧,也沒有很喜歡,又找不到物質條件很好的,於是就陷入了既無錢又無愛的婚姻。屈從於父母的壓力結婚生育,在這個過程中你會吃很多苦,而你們又沒有愛情,你感受不到在這個艱難的過程中,對方是和你分擔重任的人,你其實也不願意為他全身心地付出。那種痛苦的既沒錢又沒愛的命運就會降臨到你身上了。
對於那些經常抱怨婚姻乃至抱怨生活的人,你們可以觀察一下,是不是與當初的錯誤選擇有關?
因此在擇偶標準問題上,我提醒大家:在這個快節奏的時代,客觀來說,門當戶對確實是一條婚姻的捷徑,按照門當戶對的標準找配偶,可能能用最短的時間、花最少的精力找到一個符合標準的人。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一定不要忽略掉感情這個因素,這與你將來婚姻的幸福度是有直接關係的。我希望在擇偶時不要只看物質因素,希望年輕人在面臨婚姻時稍微浪漫一點兒。希望人們把情感因素放在前面,把物質條件放在後面,我提倡的是這樣的選擇。
我想在最後給大家提這樣兩個建議:第一,如果你很想結婚,那就不一定非要等到愛情不可,跟一個僅僅是肉體上的朋友或者僅僅是精神上的朋友結婚也無不可;第二,如果你並不是很想結婚,而且一定要等待愛情,那你內心要足夠強大,要做好終身獨身的準備,因為愛情發生的機率並不太高。
第三講姐弟戀與跨代戀
我們看到娛樂圈裡有不少姐弟戀的例子,比如馬伊琍比文章大了八歲,算是比較大的年齡差了吧;王菲比謝霆鋒大了十一歲,差不多可以說是跨代了。我就來講講跨代戀和姐弟戀的問題,探討一下,我們該怎麼看待這兩種比較受社會關注的婚戀關係。
首先說說跨代戀。跨代戀是完全違反年齡規範的一種戀情。「違反年齡規範」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一般來說,社會學會把男女年齡差不超過三歲的人視為同齡人,所謂跨代戀指年齡差在十歲以上的。人們在選擇結婚物件時,大都會傾向於同齡人,如果愛上了年齡差特別大的人,就違反了擇偶的年齡規範,容易被人歧視。
比如說兩人看上去就像父親和女兒這種歲數,甚至更典型的像楊振寧先生那樣,比翁帆大了五十四歲,幾乎跨了兩代,被戲稱為爺孫戀了。
像楊振寧、翁帆的婚姻就容易受到質疑。無論楊振寧作為一位科學家是多麼優秀,得諾貝爾獎,做出巨大貢獻,可自從他和翁帆的戀情公佈,網上是一片罵聲。為什麼要罵人家?你知道他們倆之間的戀情嗎?知道他們為什麼願意在一起嗎?僅僅因為他們是跨代戀,你立即就覺得他們是不對的,是不好的,是應當受歧視的,這有什麼道理?
我希望傳播這樣一個觀念,就是愛的平等觀。對所有的愛都一視同仁,無論是同性還是異性,無論是同齡還是跨代。不能認為只有同齡人的戀愛是高等的,只要是跨代的、違反年齡規範的就是低等的,不應當有這樣的歧視。
有些網友是從性的方面來歧視楊振寧的,他們會替老爺子操心,說楊振寧與翁帆的性生活怎麼解決啊?說白了就是覺得這個婚姻是無性婚姻。或者說,在性上雙方無法匹配。我要說的是,人們獲得性愉悅的方式其實是多種多樣的。人的大腦才是最性感的器官,它能想出多姿多彩、各式各樣的方式。其實,老爺子的婚姻不一定是無性婚姻,因為性學調查發現,八十多歲的人並不一定完全喪失性交能力。另外,性行為不僅僅是陰莖陰道交這樣狹窄的定義,嚴格說,愛撫、親吻這些活動都屬於廣義的性範疇。調查顯示,在各種型別的性行為中,女女類的滿意度是最高的,因為它的雙方快感率高於異性的陰莖陰道交。所以,對人類性活動不要做那麼狹義的理解。
再說還可以藉助工具啊。退一萬步來說,即使這個婚姻完全無性,它仍然可能是一個幸福的婚姻。世界上已經出現了「無性族」這一現象,而且他們正在進入主流。這群人認為,他們與伴侶之間沒有性的愛情是最堅不可摧的、是無條件的。
總之,我們不應當認為只有同輩的性愛關係才是高階的關係,跨代的性愛關係就是低階的關係。在性愛上要有這種平等觀,平等看待各種各樣不同型別的性愛。
除了跨代戀的歧視問題,還有不同性別的年齡差歧視。
我們先來說說男大女小和男小女大這兩種情況。男大女小的,比如說男性比女性大十歲、二十歲,大家的寬容度還是比較高的。有一組社會學調查資料表明,在20~25歲的女性中,70%的人有「大叔控」情結,就是希望在擇偶時找比自己年齡大十歲左右的「大叔」。
但如果是女性比男性大十歲八歲,甚至大二十歲,像法國總統馬克龍那樣的,大家就覺得簡直太驚世駭俗了,馬克龍比他老婆小了二十四歲。
女大男小的婚姻在違反一般年齡規範(同齡還是跨代)之外,又多了一重違反特殊年齡規範(性別規範)。男大女小,大家還比較能容忍;要是男小女大,大家就會說這男人是不是有病,或者覺得這個男人肯定是吃軟飯的。
當然,我們不應該有這樣的歧視。為什麼?馬克龍就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他四十歲就成了法國曆史上最年輕的總統,你總不能說他是吃軟飯的男人吧?
其實,所有的愛情,只要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只要是發生了就是美好的。愛情一旦發生了,它就是正當的,它就是理直氣壯的,它就是值得讚美、值得肯定的。
讓我們感到欣慰的是,現在涉及性別的年齡差歧視已經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減輕了。我看到一個統計資料,在1990年的時候,中國男大女小的婚姻佔70%,女大男小的佔13%,同歲的是17%。到2010年,就是說過了20年之後,男大女小的從70%掉到了43%,女大男小的從13%增長到40%,同歲的仍然是17%。43%和40%,是不是差別已經很小了?20年間拉平,已經是巨大的變化了。到今天,很多女人說「找小鮮肉」,也慢慢不是開玩笑了。
當然這裡的男大女小、男小女大,其中好多並沒有到跨代的程度,比如說女的比男的大個一歲、兩歲、三歲,在統計中都算在女大男小這一類裡了。但還是可以看出女大男小的婚姻越來越多這麼一種變化趨勢。
從各地的婚俗來看,也能發現一些地方有女大男小的婚俗,例如河北農村就有妻子比丈夫要大上幾歲的習俗。妻子歲數大,丈夫歲數小,女大三抱金磚嘛。但是在擇偶心理方面,女大男小還是比較尷尬的事。我碰到過這樣一個案例,有個男人,三十三歲,他愛上了一個比他大七歲的女人,他的性慾指向比他歲數大一點兒的女人。但是家裡就非得逼著他跟一個年輕的女人結婚。他說我對這個年輕的女人一點兒興趣都沒有,父母就非常生氣,要跟他斷絕關係,將來財產也不想給他。
這種年齡歧視實際上是對人性的一種壓迫。這個男人跟這個比他大幾歲的女人產生了感情,而且他的性慾原本就指向比自己歲數大一點兒的女人,那有什麼理由堅決反對、絕不接受呢?在愛情面前,你的反對理由全都沒有愛情本身重要。
這個男人愛上了大他很多的女性,兩人之間發生了愛情,其實是很難得的。父母可能覺得他正當壯年,放棄這個選擇,可以快速換一個女人,進入父母認為正常的婚姻,其實這只是一種想當然的想法。從這位男士的角度看,他的思想已經很成熟了,發生愛情也是很珍貴的,一旦放棄了,他在心態上可能很難再重新選擇,他可能寧願長期單身甚至不婚,或者被迫選擇一個年輕女人,進入不幸福的婚姻,這種痛苦可能會維持很長時間。
大家可以看一下自己身邊有沒有這樣的例子。被迫屈從於世俗眼光所做的選擇,可能帶來非常不幸的結果。當事人雙方都不幸,可能還要加上父母。
最後,我特別希望大家能夠把自己從各種各樣的歧視心理——歧視這個歧視那個,歧視所有違反習俗的、違反年齡規範的婚姻——中解放出來。為什麼?因為這種歧視也許明天就會輪到你身上。我們要學習在性愛問題上的平等觀念,牢記所有型別的愛情都是平等的,絕不應當把愛分為一等和二等、優等和劣等、正常和反常。
第四講婚姻中的忠誠
今天我們來聊一聊「愛情、婚姻中的忠誠」這個話題。我們會說說婚姻出軌率的變化,如何看待婚內出軌,以及在愛情、婚姻和性的道德問題上,什麼樣的觀念才是最符合人性的。
社會學調查中有一個特別有意思的資料:在世界範圍內,婚外性行為的比例差不多都在40%上下,像西歐、北美、澳洲都是在40%上下。
中國的婚外性行為的情況如何呢?中國的婚姻出軌率經歷了一個從少到多的戲劇性變化過程。我在1989年的時候做過一個調查,那時婚外戀的比例才6.4%,很低很低,這次調查是自訴的,就是說這些人在調查中自己承認出軌了。那出軌率為什麼會這麼低?是不是有人出軌了但是沒說實話?我們也有這個懷疑,但是從當時的整個社會氛圍來看,6.4%的確是有可能的。為什麼呢?很多年輕人可能不知道,在20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這段時間,單位對婚內出軌的處置非常嚴厲,罪名叫作生活作風不好,會給行政處分,提工資、升職、任用都會受到影響。
改革開放以後,所有的行政處分基本上取消了,就是說單位不再管婚外戀的事了,所以估計目前中國婚外性行為的發生率應當也接近40%了。另外有一個近年的資料:在所有的離婚案中,有55%是婚外戀導致的,可以證明目前婚外戀比例是相當高的。
婚內出軌的根源到底是什麼呢?我覺得主要的原因有三個。首先就是現代社會的生活方式。近幾十年,越來越多的中國人進入到都市化的社會生活當中,而都市社會和鄉土社會不一樣,它是一個陌生人社會,這就比較容易擺脫監督,導致婚外戀有比較多的機會發生。另外一個原因是,現代人對情感的要求增加了,也就是說除了過日子之外,還要有情感,如果不喜歡對方了,就會去找別人。情感因素在結婚理由中佔的比重越大,外遇的可能就越多。第三個原因是,現代女性對性愉悅方面的要求比原來多了。有一個調查顯示,60歲到64歲年齡組的婦女終身沒有體會過性快感的佔28%,新一代的女性中這種情況就很少見了,年輕女性的快感率能達到90%以上了。女性在受到婚外的性吸引和遭遇了婚內的不滿足時,就有可能出軌。西方性革命之後,男女出軌率的差異大大縮小,原本男高女低的出軌率漸漸被女性追平了。
談完出軌率的變化和出軌原因之後,第二個大問題就是,出軌之後要怎麼面對,如何處理?出軌可以分為三種狀態,第一種是精神不出軌肉體出軌;第二種是精神出軌肉體不出軌;第三種是精神肉體雙出軌。由於每個家庭的原因都不一樣,所以並沒有一個放之四海皆準的標準來應對出軌問題。但是我們還是可以討論一下,在出軌問題上,在愛情、婚姻和性的問題上,什麼是最合理、最符合人性的道德標準。
首先來談談肉體出軌。婚外性行為當然是犯錯誤的,是違背了婚姻的忠誠承諾的。但是有一種情況是可以被接受的,那就是婚內雙方的重新約定。比如兩個人的性可能不和諧,或者長期兩地分居,但是兩人還願意維繫婚姻關係,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約定在不解除婚約的前提下允許對方與真實的第三者發生婚外性關係,這樣的約定可以被視為破例而並不牽涉婚姻道德問題。
除了這種情況之外,背叛婚約性質的肉體出軌應該如何處置呢?離還是不離?我覺得這完全要看兩個人的感情基礎,看出軌一方的認錯程度。如果說倆人感情挺好的,沒有其他的感情問題,僅僅是一兩次的肉體出軌,這個比較容易被原諒,婚姻也還沒有到解體的程度,兩個人還是相愛的,婚姻的感情基礎並沒有破裂。
第二種情況就是單純的精神出軌,也就是所謂柏拉圖式的戀愛,即婚姻一方對第三人發生了純粹的精神戀愛。常常有網友問我,老公老是在網上跟一女的聊天,這算不算精神出軌?雖然這有點兒精神出軌的意思,但是這個家庭挺穩定的,婚姻關係也挺穩定的,他就是說句曖昧的話,我覺得這沒什麼。女性也會有這種情況,也有可能在生活中很欣賞一個特別性感的男人,在精神上甚至對他產生了愛戀,但只要還是忠實於婚姻的,沒有跟對方發生過肉體關係,那就無可厚非。
第三種情況是精神肉體的雙重出軌,這種情況非常容易導致婚姻解體。出現了這種情況怎麼辦?有三種可能的處置辦法。
第一種就是直接離婚。
第二種處置辦法就是出軌的這個人要承認錯誤,要深刻地檢討,認真地自我批判,然後徵得對方的原諒,把婚姻關係繼續保持下去。
第三種處置方式可能比較前衛,對大多數人並不適用,只有很少的人有可能做出這種選擇,那就是開放式婚姻。假定夫妻雙方有一個人對第三人發生了愛情,他不是隨便玩一玩,也不是故意犯錯誤,而是真正發生了愛情,想建立親密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有些關係特別好的夫妻,有可能在夫妻關係不變的前提之下,接納第三人,即採取開放式婚姻的方式。
雖然這算是出軌問題的一個解決方案,但是太前衛了,多數人恐怕難以接受。即使在西方,能夠真正接受這個做法的也是少數人。前面提到的夫妻雙方約好的婚外性行為,其實也算開放婚姻的一種。在此類婚姻中,夫妻雙方的關係很明確,是永遠不會變的,但是夫妻二人約好,對對方的肉體出軌不加限制。比如說,你真的想去跟其他人發生關係,我也不反對。但是有一點要注意,這一約定必須是夫妻權利對等的,男女雙方都不約束自己配偶的肉體出軌。不能說只是男的可以出軌,而女的不可以,只能在家裡忍著。這種開放式婚姻與換偶活動有相似之處,區別在於換偶活動是夫妻雙方約好的肉體的短時間一次性出軌活動。
在談過三種不同的出軌情況以及三種處置辦法之後,再說說法律與婚外性行為的關係。關於出軌的處理方法,一直以來都有不少爭論,爭論的焦點在於究竟要不要用法律懲罰婚外性行為。我記得在2000年,由於當時婚外戀出軌的現象大量增加,有一些人主張在修改《婚姻法》的時候恢復通姦法。其中一個專家稿主張在《婚姻法》中增加一條:夫妻雙方有相互忠誠的義務,如果一方違背了忠誠義務,另一方有權訴諸司法解決。這個司法解決是什麼意思呢?說白了就是讓警察來抓姦。
這個提法一提出,立即引起巨大爭議,當時人大法工委跟社會學界徵求意見,我們全都表達了這個態度,就是絕對不能恢復通姦法。這種想法非常不妥,原因有以下三點:
首先,這是一個涉及結婚人口40%(婚外性行為比例)左右的行為,如果要求警察來介入,那麼警力是明顯不足的。如果設立了這樣的法律,實際上又執行不了,或者只懲罰到少數沒有逃脫的人,而讓多數犯法的人逍遙法外,將會極大地傷害法律的嚴肅性。
第二個原因是,對於婚外性行為可以有兩種立法態度,有一種是儘可能地讓當事人有一個好的結果,比如很多西方國家設立了家庭伴侶關係法,用比較鬆散的伴侶關係來取代嚴格的夫妻關係,用這種做法來保護那些不想進入嚴格的一對一關係的人;另一種立法的態度,是從道德角度出發進行審判,主要目的是嚴厲地懲罰和打擊出軌的一方。通姦法實際上是一個非常落後的東西,就像一些阿拉伯國家實行的石頭刑,把那些通姦的婦女擱在街角讓路人用石頭打死她們,這是野蠻時代的產物。我認為道德審判的角度是不可取的,因為道德情緒會過於蠱惑人心,有可能令事態失控,最後變成非理性的宗教審判。
我的第三點考慮是,用國家權力來規範私人生活,真的合適嗎?福柯說過,性是沒有任何一種權力能夠控制的資源。如果人們把處置婚外性關係的權力交給國家,無疑是縮小了我們每一個人自由生活的空間。
有位得過諾貝爾獎的經濟學家,叫作加里·貝克爾(garybecker),他曾經有一個說法:婚姻的契約可以是個性化的,每一對伴侶都可以根據他們自己對婚姻價值的理解,來規定彼此之間的承諾。所以說婚姻中的承諾不必那麼死板,千篇一律。我希望所有的人都爭做那60%忠實於婚姻的人,保持精神肉體的雙忠誠。但在維繫婚姻關係時,不要一味地緊盯,以為要終身廝守就千萬得看好另一個人。其實可以去認真思考一下,你們兩個人最根本的承諾、最根本的願望是什麼,如果是生活上的相互扶持,你們就互相照顧;如果是浪漫的感覺,你們就互相愛戀。如果能夠滿足這個根本的需要,相互的忠誠也會比較容易做到。
第五講如何保持親密關係的新鮮感
這一講我來講講如何保持親密關係的新鮮感這個問題。不管是結了婚的,還是沒有結婚的伴侶,都會遇到一個問題,激情之愛好像有一個保鮮期似的,很快就變得不新鮮了。
針對這樣一種激情消退的現象,社會學有各種理論。有人說激情之愛只能保持三個月,有人說十一個月,有人說十八個月,還有一種盡人皆知的說法叫作七年之癢,說再好的關係到七年的時候也都厭倦了。當初那樣的幸福快樂,很激昂興奮的感覺消失了,能夠不討厭對方好像就已經很不錯了。
其實愛情變親情這事兒,我後來一直也在想,愛情就像熊熊烈火,結婚以後或者是關係固定下來、柴米油鹽來了以後,就變成涓涓細流了,這個火要是老在燃燒,那還不把一切燒成灰燼?難道保持激情是不可能的事情?後來我看到法國哲學家福柯說過這樣一句話,說他跟他的同性愛人的激情是保持了終身的。我聽了以後非常感動,真的有人可以把愛的激情保持終身。
應該怎樣做才能像福柯一樣一直保持關係的新鮮感?我給大家提三個比較實用的建議。
第一個就是兩個人要做共同感興趣的事情。比如一起旅遊,一起參加某種體育運動,打球、游泳之類的。我還記得當初我和小波利用假期跑到歐洲去旅遊。我們遊覽到海德堡,在一座很靜的小山上,我們坐在一個木條凳上休息,我悄悄地把我們倆的名字刻在了木椅上(當然這是不文明行為了),就想著等到將來老了能不能再來看看,故地重遊。我覺得旅遊是一個特別有意思的事情,因為有新的景觀,人文景觀、自然景觀,令人賞心悅目,有利於增加感情的新鮮感。
另外,可以一起看書、看電影,那就更好,是更加豐富有趣的精神活動。我記得年輕時我經常和小波做傾心之談。我是搞社會學的,他寫小說。可是他這個人很特別,對很多社會問題都有與眾不同的看法。我喜歡就研究中的問題跟他聊天,他甚至會參與我的研究。比如我搞同性戀研究的時候,有一些特別年輕的研究物件,高中生、小男孩,會覺得和一個女人談話有點兒發怵,這時候王小波就會去幫我訪談什麼的。他看我在那兒寫同性戀的報告,他有點兒技癢難耐就會說,「來,我給你寫一段」,然後他就寫了。後來等書出版以後,有明眼人就說,我怎麼看這一段不像你的文筆。我說:「對,你看對了,確實是王小波寫的。」由於小波是個文學家,他的文筆特別有特色,明眼人一下就看出來了。
看看現在很多夫妻,一回到家,男人在那兒看手機,女人在那兒看電視,倆人一點兒都不交流,我們比起這樣的夫妻要略勝一籌。由此可知,夫妻雙方能夠談得來是有助於婚姻保鮮的。夫妻的愛情可能會轉化成親情,但是如果夫妻關係中有友情的成分,感情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加,夫妻也會越來越有共同語言。
第二個建議,就是夫妻的性活動要增加一點兒情趣。比如說到情趣用品店買點兒玩具來助興。情趣用品的作用就是給性活動增加一點兒情趣。性活動不能總是那麼枯燥乏味、千篇一律,就像一道菜再好吃,你每天吃同一道菜也會厭倦的。
我專門問過經營情趣用品的從業者。我原來以為他們的顧客應當主要是未婚的、單身的人,以為他們才需要情趣用品。她說不是的,有相當大的比例,大概佔到一半,是夫妻買的。因此我建議夫妻去買點兒情趣用品,增加點兒情趣,做做遊戲,玩玩角色扮演等等。我見過這麼一個案例,有小兩口都喜歡詩,他們常常做愛做到半截突然停下來,兩個人來讀一首詩,然後再接著做,非常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