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太感情用事了,我的孩子;你如此全心全意地愛著這個女子,就算是上帝的旨意現在讓你倆成雙,恐怕你日後也得不情願地與她分離。喏,相信我,任何基督徒都不應該把他的全部心靈投注到現世的任何人或物上;當神的聖意無論何時,無論以何種方式,要召回你心所愛的人或物時,你必須能夠平靜地、從容地、心甘情願地應允順服。」這話正說著,突然有一個人匆匆忙忙地跑進來,通知亞當斯說他最小的兒子淹死了。亞當斯一言不發地站了一會兒,然後在房間裡捶胸頓足起來,萬分痛苦地悲悼著他死去的兒子。約瑟,同樣地也為此心情沉重,趕緊振作起來,打起精神來安慰他的教區牧師。在這麼做時,約瑟多次想起了牧師在私底下和公開場合的諄諄教誨(牧師視種種感情依附如大敵,無一例外地教導人們要用理智與雅量來戰勝它們),但是此時此刻,牧師根本沒有心情來傾聽他的勸言。「孩子啊,孩子,」他說,「不要白費勁了。如果是我小孩中的其他任何一個,我也許還能強作忍受;但偏偏卻是這個牙牙學語的小寶貝,對我這樣年邁的人來說,我親愛的小寶貝是多大的安慰啊!小傢伙剛踏入人生不久,就被奪走生命;最最可愛,最最乖巧的男孩啊,他從沒有做過讓我生氣的事。才不過是今天早晨,我給他上了《詞類》的第一課。看,他就是學這本書;可憐的孩子啊,這本書對你再也沒有用處了。他本來可以成為一個傑出的學者,為教會的事業增添光彩——從未見過這麼多的優點集中在這樣年輕的人身上。」「還是個俊朗的小子呢,」躺在芬妮懷裡,剛從暈厥中甦醒過來的亞當斯太太說。「我可憐的傑基,難道我永遠再也見不到你了嗎?」牧師哭喊著。——「當然你還會再見到他,」約瑟說,「在另一個更好的地方;你們將會重逢,永不分離。」——我相信牧師並沒有聽見這些話,因為他根本就沒注意聽,而是一味地哀傷痛哭,任憑淚水滴落在胸前。終於,他大聲叫道:「我親愛的寶貝,你在哪兒啊?」,隨即奪門而出;就在這時,讓他又驚又喜的事發生了——我希望讀者們也能感同身受這個場面——老淚縱橫的牧師看到渾身溼答答、但卻活生生的孩子,正向他奔過來。
亨利·菲爾丁《約瑟·安德魯傳》(一七四二年)
小說話語通常在把發生的事展示給我們看,和講述給我們聽這兩種手法之間交替進行。最單純的展示是直接引述故事人物的話語,語言像鏡子一樣忠實反映事件(因為事件本身就是話語)。最單純的講述則是利用著者口吻說出的概述,這麼做的話敘述者話語的簡單抽象就抹煞了故事人物及其行為的獨特性。正因如此,一部完全以概述方式寫成的小說很可能讓人讀之興味索然。可是,概述畢竟還是有其功用:比如說,它可以加快敘述的速度,帶領讀者迅速穿過一些沒啥意思——或者,太有意思——的事件,因為,如果讀者在某段落逗留太久的話,就分散了對整體敘述的重點的注意力。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由亨利·菲爾丁的這個選段來分析這個效果;亨利·菲爾丁創作的時代還沒有所謂的「自由間接文體」,這個敘述手法把著者話語和人物話語糅合起來(見第九章)。在菲爾丁的小說裡,這兩種話語的分界是明顯、毫不含糊的。
亞伯拉罕·亞當斯牧師是個慈善、慷慨、虔敬的人,他同時也是個極其有趣的角色——可以說是英國小說裡,最讓人印象深刻的人物之一——因為他不時受到矛盾、牴觸的束縛。在他所冀望的世界(他認為世界應該充滿著像他一樣關心他人、造福他人的人)以及這個世界的真貌(這世界滿是自私自利的投機分子)之間,在他的宣講(他宣講的是嚴峻禁慾、教條式的基督教教義)以及他的實踐(他的行為不過是常理之下,人性本能的合情合理罷了)之間,分歧無處不在。幻想與真實相互對照之下——菲爾丁自己承認這個手法是模仿塞萬提斯刻畫堂吉訶德的方法——亞當斯牧師不但成為一個十分逗趣的角色,他還常常博得同情,因為,儘管他的判斷時有差錯,他的本意畢竟是良善的。
在這個選段裡,亞當斯牧師正諄諄教誨著小說的主人公約瑟。約瑟急於和芬妮結婚,因為他們剛經歷過一段漫長而艱辛的分離,現在好不容易才重聚。亞當斯牧師滔滔不絕地對著這個年輕人說教,警告他要提防縱容情感、要謹守對上帝旨意的順服。他還援引《舊約》里亞伯拉罕的例子:如果這是上帝的旨意的話,亞伯拉罕願意獻祭他的兒子以撒。這個訓誡是一字不差地以引述的方式「展示」出來的。亞當斯義正詞嚴地宣告,我們都應該悲喜不為所動地順服上帝要我們作出犧牲的旨意;正當此時,他這個原則卻被殘酷地付諸試驗:「這話正說著,突然有一個人匆匆忙忙地跑進來,通知亞當斯說他最小的兒子淹死了。」這是一種最不加修飾的概念。在這個情況下,「通知」這個詞似嫌冷淡正式了些,而且讀者也不知道,傳達這個訊息的人到底是誰。突遭喪子之痛的父親不住地哀悼傷心,而約瑟也試著安慰寬解他,這些也都是概述。可是,對約瑟的寬慰,牧師的回拒卻是以原話引述的方式「展示」的——「孩子啊,孩子,不要白費勁了……」——他的言行衝突也就這樣被揭示出來。
菲爾丁這麼寫,不無冒險。一方面,讀者把這種言行不一的矛盾歸因於這個喜劇人物的個性特點;另一方面,一個孩童死了,這其實不是件好笑的事。亞伯拉罕·亞當斯牧師自己無法做到像他闡述的《聖經》裡與他同名的亞伯拉罕那樣,無怨無悔地敬服上帝要求的犧牲——讀到此處,雖然讀者們會因此而忍俊不禁,可是這股想笑的衝動馬上又會被牧師那可憐的境況、他那自然而發的悲傷給抵消掉。我們久久遲疑,不知該如何是好。
在這個僵局裡,菲爾丁倒是為他的故事人物和讀者都留了一條退路。在亞當斯夫婦哀悽傷痛不已、約瑟想要安慰他們不果之後,亞當斯牧師卻發現其實他的兒子並沒有淹死。可想而知,沒多久牧師就神采奕奕地繼續開導約瑟如何謹守一個基督徒的聽從順服這個美德。
敘述者是怎麼解釋這孩子大難不死一事呢?——「就像一般人時常幸災樂禍、散播惡訊時用心不良那樣,帶給亞當斯牧師壞訊息的那個人太過急躁了,他看到小孩兒跌入河裡,非但沒有跑過去伸出援手,反而跑來向孩子的父親傳達這個他認為無可避免的命運結果」,而把孩子留給別人去營救。這個解釋說得過去,一方面是因為它牽涉的不外乎是貫穿小說通篇的一系列人性的愚昧與惡毒,一方面也是因為這個訊息緊隨事故之後而至。如果這個傳信者的個性有更多的著墨的話,如果他描述這個意外的話被直接引述下來,這個場景的整體速度就會顯得較為「真實」,這帶來的情感效果卻會大有不同。小說家肯定需要細膩地詳盡刻畫小孩溺水的前因後果,這麼一來的話,這部小說的諧趣氛圍勢必會大受影響、無法挽救。一旦這個訊息被證明是假的,作為讀者,我們可能會覺得被打了一記悶棍。菲爾丁明智地採用著者式概述這個手法,從而避開了這些不必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