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走到發球區,那塊草坪高地旁邊有一棵側彎著的果樹,樹上滿布緊緊攥著拳頭似的淡色花苞。「讓我先來吧,」兔子說,「你先消消氣。」在慍意中,他倒是平心靜氣下來,心跳似乎停在半當中。除了從這麻煩堆裡抽身而退,其他的事他都不在乎。他真希望天開始下雨。因為不想看埃克里斯,他只好盯著那顆放在發球區球座上的球看,那球似乎顯得已經離開地面了。他簡單地把球杆舉高及肩,一揮。那記擊球的聲音裡有一股他沒聽過的單調與空洞。揮杆而起的雙臂促使他揚起了頭,那球懸在遠方,月色般的慘白映襯在暴風雲層壯美的藍黑色之下;這是他祖父喜歡的顏色,濃郁地渲染了東方的天空。球沿著一條筆直的線漸漸遠去;球擊中後,先沿著圓弧劃過天穹,然後變成星狀光芒,地面小點。球頓了一下,兔子以為它會就這麼停下來,但他錯了,因為它利用停頓,在地面上最後又彈躍了一下:球在消失進洞之前,清晰可辨地抽哽一下,才又繼續滾越最後一小段距離。「就是這個!」他喊道,然後轉向埃克里斯,臉上掛著誇張的微笑,重複一句:「就是這個!」
約翰·厄普代克《兔子,跑吧》(一九六〇年)
從字面上來看,心靈頓悟就是顯現。在基督教用語裡,這個詞表示聖嬰耶穌基督向東方三賢顯現自己降臨的那一幕。後來脫離了天主教信仰的詹姆斯·喬伊斯認為作家是世俗的牧師,於是他用這個詞來指稱一種特定的創作過程:作家運用寫作藝術,使得平淡無奇的事件或想法轉化成某種亙古的美,就像斯蒂芬·戴達勒斯——喬伊斯本人在小說裡的化身——所說的那樣:「最平凡的物品的靈性也在我們眼前顯得璀璨異常。」現在只要描述行文中外界現實對觀察者而言具有某種超驗式的意義,就可以用這個詞來寬泛地指稱這類感觸。在現代小說裡,「心靈頓悟」起到的作用常等同於傳統敘述體中決定性的事件或行動所起到的效果,它為整個故事或章節提供了高潮或消解了衝突。喬伊斯本人在這方面指明瞭道路。《都柏林人》一書中的許多故事似乎都以反高潮告終,以某種形式的失敗、挫折或是微不足道的意外結束,但是其語言卻使得這類反高潮轉變為對主人公(或讀者,或兩者兼具)而言真理顯現的時刻。在《青年藝術家的肖像》裡,通過語體上的韻律節奏與重複,一個年青女子把裙襬高高拉起,涉著海水而行的景象,昇華成為一幅具有世俗美感的超凡景象,目睹這一景象的主角便更加堅定地專注藝術——而非宗教——事業:
她把藍灰色的裙子大膽地卷紮在腰邊,後裙襬垂如鴿尾。她的胸脯又柔軟又小巧,柔軟小巧得宛如深色羽翼的鴿胸。可是她那亮麗的長髮卻帶著女孩子氣:她的臉,雖然稚氣未脫,卻透著股令人驚豔的塵世之美。
選自約翰·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小說的段落,描述的是一項競技活動,但是,值得關注的不是後來的結果(最後主人公到底有沒有贏那個洞,我們也不得而知),而是這個時刻的緊張激烈。「兔子」哈利·安斯特朗是個生活在美國小鎮、幹著毫無前景的工作、卡在一樁自從第一個孩子出世後就毫無激情和感情的婚姻裡的小夥子。他嘗試著逃離令人窒息的環境,卻只不過又栽進另一個女人的懷抱裡。當地牧師埃克里斯邀他打一場高爾夫球,藉機勸導他回到妻子身邊去。孩童時期曾幹過「球童」這活兒的兔子深諳球技,但是在這種情況壓力下,他的第一杆「胡亂地揮向一旁,一個技術失誤使得反常的上旋讓球像一團粘土似地、喪氣地從空中掉落下來,」而且,埃克里斯在邊上嘮嘮叨叨,更讓兔子無法把球打好。「你為什麼要離開她?」「我告訴過你了。那個已經沒有了。」「那個什麼?你曾看見過那個東西嗎?你確定它存在嗎?……那東西是硬的還是軟的?藍色的嗎?還是紅色?有圓點嗎?」被埃克里斯不分青紅皂白的嘲弄式問句糾纏不休的兔子一言不發,只顧揮杆,總算最後打出一記漂亮的球,算是回答。
憑藉心靈頓悟,小說達到了抒情詩的語言強度(大部分的現代詩歌展現的其實都是心靈頓悟);所以,頓悟式的描繪體現出豐富的修辭與音韻特色。厄普代克是個天資機敏的作家,他善於運用比喻修辭。這個選段裡,在他還沒有進入主題之前,他就通過輕鬆、生動地描繪一棵果樹來展現場景——果樹上「滿布緊緊攥著拳頭似的淡色花苞」,不但暗示這個時刻的對立情緒,更隱約預示張力的發洩。一開始描述這一杆的語言是直白、緊貼字面的:「他簡單地把球杆舉高及肩,一揮」,這話聽起來倒挺像是專業高爾夫球玩家描述揮杆的說法。「那記擊球的聲音裡有一股他沒聽過的單調與空洞。」把形容詞「空洞的」以及「單一的」變形為抽象名詞,這讓句子多了一份奇異的共鳴。接下來,語言轉向比喻手法:「那球懸在遠方,月色般的慘白映襯在暴風雲層壯美的藍黑色之下」,這個意象的宇宙天文色彩接著延展成為「沿著圓弧劃過天穹,然後變成星狀光芒,地面小點」。最大膽的比喻恰如其分地出現在最末:就在兔子以為他的球要停下來之時,它卻「利用停頓,在地面上最後又彈躍了一下:球在消失進洞之前,清晰可辨地抽哽一下,才又繼續滾越最後一小段距離」。這種「聯覺」手法把不同的感覺串聯起來——「清晰可辨地抽哽一下」,如果在文中不是佔著這麼個高潮位置的話,或許對於一顆高爾夫球而言,有點過度發揮想象了。當兔子轉向埃克里斯,勝利地大喊「就是這個!」時,他其實是在回答牧師剛才一直追問的,到底他的婚姻裡少了什麼的問題。然而,這幾句形容高爾夫球的話(「在地面上最後又彈躍了一下」大可以是當代存在主義神學裡的詞句)倒也可以理解為具有某種宗教超驗的暗示,它間接地批評了埃克里斯缺乏真正的宗教信念。或許,在兔子那聲「就是這個!」裡,我們也聽到了作者理直氣壯的滿足感的迴響,因為他憑藉語言揭示了一顆精確擊中的高爾夫球的璀璨靈魂。
stephendedalus,詹姆斯·喬伊斯的小說《尤利西斯》(iulysses/i)中的人物。
原文中hollowness(空洞)、singleness(單調)是由形容詞hollow(空洞的)、single(單一的)加上詞尾「-ness」構成的。
原文為「thegroundofafinalleap」;leap可引申為leapoffaith(信仰的飛躍)或leapofbeing(存在的飛躍),皆為存在主義哲學重要概念。原文以高爾夫球看似偏離洞徑,卻能匪夷所思地彈躍入洞,來比喻現代人之疏離信仰,源自缺乏勇氣跳躍並跨過所謂理智思考的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