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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別人快樂,
是一種超能力。
它讓這個不那麼好的世界
能夠變得好一點。
願我們,都擁有提供「情緒價值」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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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歐美有一種puasup/sup的學習班,近年在國內也有了,這個pua就是教男人「撩妹」、提升「把妹」技能的理論。
在pua的理論中,就有「情緒價值」四個字,但是pua的「情緒價值」特指「拿捏對方情緒,使用一些方法令對方情緒起伏的能力」,這和我們這篇文章中強調的「情緒價值」是不同的。
我們所說的「情緒價值」指的是,令關係中的另一半心情愉悅、內心舒適,幫助另一半的情緒獲得表達和處理的價值。
在看了很多心理學文章後,在我們那麼多次提到情緒、感受後,我想大家會認可——兩性關係裡,能夠替另一半處理情緒是一種多麼高的價值。
情緒,可以說就是我們每天內心冒出的各種能量,正面的、負面的。處在壞情緒裡,我們會心情低落,或抑鬱,或暴怒,或煩躁;處在好的情緒裡,或者情緒獲得滿足時,那一刻,幸福感是很明確的。
情緒,需要被處理,誰能搞好自己的情緒,誰就能感受到真切的幸福和平靜。陷入糟糕的情緒,擁有再多物質和外在條件也無法快樂。所以情緒價值是一種很寶貴的價值。
[2]
我認識一個女孩,她從小學舞蹈,是家境優越的大美女。但她從小受父母寵愛,性格比較驕縱,屬於那種有點作的女孩,她很需要被男友時時刻刻重視和體貼的感覺,以及能隨時感受到被愛的感覺,還有「啥事都以我的意見為準」的感覺。
獲得了這種感覺,她才快樂滿足。
自稱「外貌協會資深會員」的她結婚了,嫁給了一個長相英俊、收入也算中等的帥哥。
談戀愛時,她經常說,和他在一起總是很快樂,覺得他是個有趣的人。
帥氣的老公對她很寵愛,什麼都聽她的,每天陪她聊天。兩個人結婚後還保持戀愛的甜蜜,老公在意她的感受。但是婚後她老是和對方鬧,幾乎一鬧就以離婚相威脅。
原因是,第一,男方父母買的房子的房產證沒有加她的名字,婚前男方答應努力去辦這事,但是婚後男方還是沒有辦到;第二,結婚前,男方父母答應給八萬元彩禮,可是結婚時只給了三萬,說家裡要在老家買房,剩下五萬遲遲沒有拿出來。
為了這兩件事,她一直在跟他鬧。
女孩以各種鬧來逼迫男孩,但是男孩也沒有把這兩件事解決。他做的就是,她鬧他受著,她離家出走,他去接回來。
但是久而久之,男孩的耐心似乎也要被透支了。
兩人婚姻告急,是因為最近一次女孩大鬧,說了很多傷害男孩自尊的話語,並且總是說對方不愛她。
後來女孩回了孃家,男孩沒有像前幾次一樣追去,而是沉默了半個月。
其實,這個女孩也不是真的想離婚。她就像一個嬰兒,反正我想要的我就是要得到。
我不管你用什麼方法拿到,你愛我就要拿給我我想要的東西。因為她的父母過去就是這樣養育她的。
她的內心發育,固著在了嬰兒時期,在那種「我無所不能,我心裡想的世界一定要幫我實現」的全能自戀階段,所以在她看來,愛的背後就是無條件的滿足。
但是,她看不到,不能在房產證上加她的名字,給不了八萬彩禮錢的老公為她提供的情緒價值,其實是比財富要昂貴得多的東西。
說白了,錢是可以兩個人一起掙的,但是情緒價值,在兩個人的關係裡,一個人有需要,就只能由另一個人來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