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始對今日神經症作更詳細的討論之前,我必須重新拾起我在第一章中撇下的一個話頭,著手澄清我所說的焦慮的確切含義。這樣做是十分必要的,因為正如我說過的那樣,焦慮乃是神經症的動力中樞,我們隨時隨地都不得不與之打交道。
前面我曾把焦慮作為恐懼的同義詞使用,由此指出了兩者之間的血緣關係。事實上,焦慮和恐懼都是對危險境況做出的情緒反應,都可能伴隨種種生理感覺,如顫抖、出冷汗、劇烈的心跳等。這些生理變化可能非常強烈,以致產生一種突發的、強烈的恐懼,甚至可能導致死亡。儘管如此,焦慮與恐懼之間仍有不同之處。
當母親僅僅因為自己的子女身上出了一點丘疹或患了輕微的感冒,就害怕自己的子女會死去的時候,我們把這叫作焦慮;但如果子女確實患了嚴重疾病,母親因此而感到害怕時,我們則把她這種反應叫作恐懼。如果有人一站在高處就感到害怕,或者每當他必須就一個他知道得十分清楚的專題與人討論就感到害怕時,我們把他的這種反應叫作焦慮;而如果他感到害怕是因為他在狂風暴雨、雷電交加之際迷失於深山老林之中,我們則把他這種害怕叫作恐懼。到此為止,我們可以做出一個簡單而明確的區分:恐懼乃是一個人對自己不得不面對的危險做出的恰如其分的反應,而焦慮則是對危險的不相稱的反應,或甚至是對想象中的危險的反應。
但這種區分有一點缺陷,這就是,要判斷一種反應恰當還是不恰當,就必須根據存在於某一特殊文化中的一般常識。但即使這一常識認為某種態度是沒有根據的,神經症病人仍能毫無困難地給他的行為找到一種合理的根據。事實上,如果我們告訴病人說,他害怕遭到某些狂暴的精神錯亂的人的攻擊,乃是出於一種病態的焦慮,我們就會陷入無休無止的爭論中。他會指出,他的恐懼是有現實根據的,還會舉出這種事情實際發生的例子。同樣,如果有誰認為原始土著的某種恐懼是對實際危險的不恰當反應,這些原始土著也會固執地堅持己見。例如,如果一個部落的禁忌是不準食用某種動物,而生活在這個部落中的某個原始土著則由於某種偶然緣故食用了這種遭受禁忌的食物,那麼他一定會嚇得半死。作為一個局外人和旁觀者,你會把這種恐懼叫作不恰當的反應,認為它在事實上是一種毫無根據的迷信。但一旦你知道了這種與禁忌食物有關的信念的內涵,你就會意識到,這種情境對那個土著說來,代表著一種真實的危險,它意味著狩獵或捕魚的地方將受到汙染,整個部落將罹患一場大病。
然而,我們從原始土著中發現的這種焦慮,跟那種在我們文化中神經症病人身上發現的病態焦慮相比,兩者之間仍存在著不同之處。與原始土著的焦慮不同,病態焦慮的內容並不涉及共同奉行的信念。但不管是哪一種焦慮,一旦我們懂得了這種焦慮的意義,那種認為它是不恰當反應的看法就會立刻被打消。例如,有這樣一些人,他們對於死有著無法驅散的焦慮;另一方面,正是由於這種痛苦,他們對於死又有一種隱秘的渴望。他們對於死的種種恐懼,再加上他們對於死的盼望和思考,就會產生出一種危險迫近的強烈穎悟。如果我們知道了所有這些產生恐懼的因素,我們就只能說他們這種對於死的焦慮乃是一種理由充分的反應。另一個簡化的例項是,當人們走近懸崖的邊緣,或站在高樓的視窗旁,或站在大橋上時,他們往往會感到十分恐懼。這裡也是一樣,表面上看,這種恐懼似乎是一種不恰如其分的反應,但實際上,這種處境卻可能在他心中產生或喚起生存願望與死之誘惑(即一種莫名其妙想往下跳的衝動),兩者之間一直在進行搏鬥。正是這種內心衝突可能導致他的焦慮。
所有這些考慮都向我們表明,我們的定義需要作一些修改。恐懼與焦慮都是對危險的恰當反應,但在恐懼的情況下,危險是顯而易見的和客觀外在的;而在焦慮的情況下,危險則是隱而不露和主觀內在的。這就是說,焦慮的強度是與情境對人所具有的意義成正比的,至於他為什麼如此焦慮,他本人卻基本上是不知道的。
對恐懼和焦慮所做的這種區分,其實際意義在於說明,企圖說服神經症病人擺脫焦慮,即採用勸說的方法,乃是徒勞無益的。神經症病人的焦慮涉及的並不是現實生活中實際存在的處境,而是他內心所感受到的處境。因此,心理治療的任務,只能是努力去發現某些處境對神經症病人所具有的意義。
我們已經說明了我們所說的焦慮究竟是什麼意思,現在我們必須進一步弄清焦慮所發揮的作用。在我們的文化中,一般人極少意識到焦慮在他生活中所具有的重要性。在通常情況下,他最多隻能回憶起他在童年時代曾經有過一些焦慮,他曾經做過一兩次令他感到焦慮的夢,他曾經在日常的正常生活秩序之外,因而對某些處境而偶爾有過一些擔心和憂慮,例如,在即將與一位顯赫人物作重要交談之前,或者在即將面臨考試之前。
關於這一點,我們從病人身上搜集到的資料絕不是整齊劃一的。有些神經症病人能夠充分意識到自己在深受焦慮之苦,而焦慮的表現方式卻極其變動不居:它可以表現為一種瀰漫性焦慮,表現為焦慮症的發作;也可以附著在一定的處境或一定的活動上產生,例如似乎是由於置身高樓、大街或公共場合;還可以具有明確的內容,例如擔心精神失常,擔心患癌症,擔心自己吞下了什麼異物,等等。另一些神經症病人意識到他們有時候會產生焦慮,有時候有激發這種焦慮的外在條件,有時候則沒有,但不管怎樣,他們並不認為這些外在條件十分重要。最後,還有這樣一些神經症病人,這些人僅僅意識到自己有壓抑感、自卑感、性生活紊亂,以及諸如此類的情況,但卻完全意識不到自己曾經有過任何焦慮。然而進一步的考察則往往證明:他們最初的陳述是不準確的。在對這些病人進行分析的過程中,我們不可避免地會發現:在他們的表層意識下,隱藏著同第一組病人一樣多的焦慮——如果不是更多的話。精神分析促使這些病人意識到他們先前潛在的焦慮,這樣他們就有可能回憶起那些曾經使他們感到憂心忡忡的夢和處境。儘管如此,他們自己能夠承認的焦慮,其範圍通常並沒有超過正常限度。這正說明:我們有可能具有焦慮,而自己卻一無所知。
這樣說還並沒有揭示出這一問題的全部意義,它還只是一個更大、更廣泛的問題的一部分。我們感受過愛、憤怒、懷疑,所有這些感受是如此短暫易逝,以致它們幾乎沒有能夠進入我們的意識;又是如此曇花一現,以致我們很快就把它們忘諸腦後。這些感受可能的確是轉瞬即逝、互不相干的,但在它們後面,卻同樣可能有一種巨大的動力。對一種感受的自覺程度,並不能說明這種感受的程度和重要性。應用到焦慮上,這就表明,我們不僅可能有焦慮而不自知,而且同時還可能意識不到這些焦慮乃是我們生活中的決定因素。
事實上,我們似乎在竭力擺脫焦慮或避免感覺到焦慮。這樣做有種種理由,最一般的理由是:強烈的焦慮是一種最折磨人的心情。那些曾經經歷過強烈焦慮的病人會告訴你說,他們寧死也不願再經歷一次這樣的折磨。此外,包含在焦慮心情中的某些因素,對個人來說也是不能容忍的。徹底的無能為力乃是這些不能容忍的因素之一。一個人可以在面對巨大的外來危險時仍然生氣勃勃,勇氣十足;然而在焦慮的狀態中,他卻感到——事實上也的確是——完全無能為力。承認自己無能為力,這對於那些把權力、地位、控制視為最高理想的人來說,是特別不能容忍的。由於覺得自己的反應明顯地與自己的理想不相稱,他們就憎恨這種焦慮的感受,彷彿它證明了自己的軟弱和怯懦。
包含在焦慮中的另一因素是它的明顯的非理性。對有些人來說,允許非理性因素控制自己是特別不能容忍的。這些人在內心隱秘地感覺到有被自己身上非理性異己力量吞沒的危險,或者,他們已經在生活中自動地把自己訓練得嚴格服從理智的支配,因此,他們絕不會自覺地容忍任何非理性的因素。除了包含種種個人動機之外,後面這一種反應還涉及文化的因素,因為我們的文化總是特別強調理性的思維和理智的行為,而把一切非理性的東西,或某些似乎是非理性的東西,統統視為低階的東西。
包含在焦慮中的最後一種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與這一點相關聯。通過自身的非理性性質,焦慮向我們提出了一種含蓄的告誡——我們身上有什麼東西已經出了問題。因此,這實際上是一種警報,它要求我們徹底檢視我們自己。這倒不是說我們自覺地、有意識地把它作為一種警報,而是說不管我們是否願意承認,它實際上正是這樣一種暗中的警報。我們中間沒有任何人會喜歡這種警報,甚至不妨說,我們最反感的就是意識到我們必須改變自己的某些態度。不管怎樣,一個人越是無能為力地感到自己正陷身在恐懼與防禦機制的錯綜複雜的羅網之中,就越是緊抱住自己的妄想不放,堅信自己在一切事情上都是正確的和完美無缺的,也就越是會本能地拒絕任何暗示——即使是間接的、含蓄的暗示——不承認自己身上有什麼東西出了問題,不認為自己有任何必要改變自己的態度。
在我們的文化中,主要有四種逃避焦慮的方式,這就是:一、把焦慮合理化;二、否認焦慮;三、麻醉自己;四、迴避一切可能導致焦慮的思想、情感、衝動和處境。
第一種方式,把焦慮合理化,乃是逃避責任的最佳解釋。它的實質在於把焦慮轉變為一種合理的恐懼。如果我們忽略了這種轉變的心理價值,我們或許會想象,這種轉變並沒有帶來多大變化。過分焦慮的母親事實上只不過是在關心自己的子女而已,不管她承認自己焦慮,還是把自己的焦慮解釋成一種正當的恐懼,情況都是如此。然而,我們可以無數次地做這樣一種實驗,即告訴這樣一位母親,她的反應並不是一種合理的恐懼,而是一種焦慮。我們可以暗示她,她這種焦慮與實際存在的危險是不相稱的,在這種焦慮中包含著種種個人因素。作為對這種告誡的反應,她會反駁這種暗示,不遺餘力地證明你完全弄錯了。難道瑪麗不是在襁褓中就患過這種傳染病嗎?難道約尼不是因為爬樹摔斷過腿嗎?最近不是有一個人以糖果來誘拐孩子嗎?難道她這種行為不是完全出於對孩子的愛和責任心嗎?
無論什麼時候,只要我們遇見誰這樣熱烈地為他的非理性態度辯護,我們就可以肯定,這種受到辯護的態度,對於那個人來說一定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這樣一位母親,不僅不會因為自己這種情緒而感到無能為力,相反她會感到自己完全可以積極主動地在這種情境下做點什麼;她不僅不會承認自己的軟弱,相反還會因為自己的高尚準則而感到驕傲;她不僅不會認為自己的態度中包含著種種非理性因素,相反還會覺得自己的態度完全是正當合理的;她不僅不會覺察並接受改變自己某些態度的警告,相反還會繼續把自己的責任轉移給外部世界,並借些逃避面對她自己的真實動機。顯然,她必須為這些暫時的利益付出代價,永遠也無法消除她心中的憂慮。更重要的是,她的子女也必須為此付出代價,但她卻根本意識不到這一點。而且,歸根到底,她並不希望意識到這一點。因為在內心深處,她始終抱有這樣一種幻想,以為她可以既不改變自己的態度,同時又設法得到只能由這種改變獲得的好處。
同樣的原則也完全適合於相信焦慮是一種正當恐懼的任何傾向——無論其內容是對於分娩的恐懼,還是對於疾病的恐懼,或是對於飲食失當的恐懼,對於天災人禍的恐懼,對於貧窮潦倒的恐懼。
逃避焦慮的第二種方式是根本否認焦慮的存在。事實上,在這種情況下,除了否認它,即把它完全排除在意識之外,我們並不能真正擺脫焦慮。這時候一切表現出來的跡象,乃是恐懼或焦慮的生理伴隨現象,例如戰慄、流汗、心跳加速、窒息感、尿頻、嘔吐、腹瀉。在精神方面,則是煩躁不安、無端衝動,或有麻木呆滯的感覺。當我們害怕並且意識到自己害怕的時候,我們可能會出現所有這些感覺和生理現象;同樣,這些感覺和生理現象也可能是確實存在並受到壓抑的焦慮的唯一表現。在後一種情況下,個人自己能夠意識到的只是這樣一些外在的事實,例如他在某些情形下老是禁不住要頻繁地去小便,他在火車上老是要眩暈嘔吐,有時候他會夜間盜汗,等等。所有這些,通常都並沒有任何生理上的原因。
但是,我們同樣也可能自覺地否認焦慮,有意識地企圖戰勝焦慮。這類似於在正常水平上發生的情況,即通過全然不考慮恐懼來消除恐懼。最熟悉的例子是,一個士兵受到一種企圖戰勝恐懼的衝動的驅使,反而表現出英勇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