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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對愛的病態需要(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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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在我們的文化中,這四種保護自己以對抗焦慮的方式,在許多人的生活中都發揮著決定性的作用。有些人最主要的追求,就是得到愛或得到承認;為了滿足這一願望,他們不惜全力以赴。有些人做一切事情的特點,就是傾向於服從、屈服,不採取任何自我肯定的步驟。有些人的全部追求就是希望獲得成功、獲得權力或獲得財富,而有些人則傾向於把自己對他人封閉起來,在他人之外獲得獨立。然而,人們就可能提出這樣的問題,即我認為這些追求和努力體現了一種對抗基本焦慮的保護作用,這種提法究竟是否正確?難道它們不正是特定的人在正常範圍內可能有的本能表現嗎?問題的這一提法,錯就錯在它採取了一種非此即彼的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觀點既不互相矛盾也不相互排斥。愛的願望、順從的傾向、對影響和成功的追求,以及退縮的心理,完全可以以種種不同的組合方式體現在我們所有人身上,而沒有任何神經症的徵象。

更何況,這些傾向中的這種或那種,在某一特定的文化中,還可能是一種佔統治地位的態度或傾向。這一事實會再一次表明:這些傾向完全可能是人類的正常潛能。關懷的傾向,體現母愛的傾向,以及順從他人願望的傾向,正如瑪格麗特·米德(margaretmead)所說的那樣,在阿拉佩希文化(arapeshculture)中乃是佔統治地位的傾向;而以一種相當殘酷的方式拼命地追求特權和威望的傾向,正如露絲·本尼迪克特(ruthbenedict)所指出的那樣,在誇基烏特爾人(kwakiutl)中乃是一種得到認可的行為模式;至於出世或退縮的傾向,在佛教中乃是一種主要的心理趨勢。

我提出這一概念的目的並不是要否認這些內在趨勢的正常特性,而是為了指出,所有這些內在趨勢,都可以被用來為對抗焦慮獲得完全保障服務。更何況,在獲得這種保護作用的同時,它們已經改變了它們的性質,變成了某種完全不同的東西。我可以借用一個比喻來把這種區別解釋清楚。我們可以為了檢驗我們的體力和技巧,為了從高處鳥瞰風景的緣故而去爬一棵樹,也可以由於有一頭野獸在後面緊緊追趕的緣故而去爬一棵樹。在這兩種情形下我們都是在爬樹,但爬樹的動機卻完全不同。在第一種情形下,我們爬樹是為了娛樂;而在第二種情形下,我們則是受恐懼的驅使,出於安全的需要而不得不這樣做。在第一種情形下,我們要不要爬樹完全是我們的自由;而在第二種情形下,我們卻因為一種緊急需要而必須這樣做。在第一種情形下,我們可以尋找一棵最適合我們意圖的樹。而在第二種情形下,我們卻沒有選擇的餘地,必須立刻就近爬上樹去;而且,它甚至可以不必是一棵樹,而是一根旗杆或一幢房屋,只要它能夠達到保護自己的目的。

動機和驅力的不同還會造成感覺和行為的不同。如果我們是被任何一種直接的、希望獲得滿足的願望所驅使,我們的態度中會包含一種自發性與選擇性;但如果我們是受焦慮的驅使,則我們的感覺和行動都帶有強迫性,並具有不擇物件的特徵。當然,存在著許多過渡階段。在一些本能性驅力中,例如在飢餓和性慾中,由於在極大的程度上要受來源於匱乏的生理緊張的制約,所以這種生理緊張有可能達到這樣一種地步,以致獲得滿足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帶有強迫性和不擇物件的特點;而這在正常情況下本來應該是受焦慮制約的驅力的特徵。

何況,在得到滿足中也有區別——用一般的話來說,即獲得快樂與獲得安全感的區別。然而這種區別卻並不如初看起來那麼鮮明。本能驅力(如飢餓或性慾)所獲得的滿足本應是快樂,但如果生理緊張一直受到壓抑,獲得的滿足就會非常近似於從焦慮的緩和中獲得的滿足。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有一種從難以忍受的緊張中獲得的松釋。此外,在強度上,快樂與安全感也完全可能是同樣強烈的。性的滿足,儘管種類不同,卻完全可以與一個人突然從緊張的焦慮中松釋出來的感受同樣強烈。一般說來,對安全感的追求,不僅可以與本能驅力同樣強烈,而且可以產生同樣強烈的滿足。

正如我們在前一章中討論過的那樣,對安全感的追求,同樣也包含著其他次要的滿足。例如,除安全感的獲得之外,被人愛或被人讚賞的感覺,取得成功或具有影響的感覺,也完全可以同時獲得極大的滿足。何況,正像我們很快就要看見的那樣,獲得安全感的各種不同渠道,可以使鬱積起來的敵意得到發洩,從而提供了另一種解除緊張的感覺。

我們已經知道,焦慮可以成為某些驅力背後的動力;而且我們已經大致考察了由此而產生的幾種最重要的驅力。現在我們將要進一步更詳細地討論其中兩種驅力。這兩種驅力在神經症中事實上發揮著最大的作用,這就是:對愛的渴望和對權力與控制的渴望。

對愛的渴望在神經症病人身上是如此常見,如此容易被受過訓練的觀察者發現,以致它可以被看作是標誌焦慮存在和表示其大致強度的最可靠的指徵。事實上,如果我們面對一個總是威脅我們,對我們懷有敵意的世界,而從根本上感覺到自己的無能為力,那麼,對愛的追求就顯然是尋求任何形式的仁愛、援助或讚賞的最直接、最合乎邏輯的方式。

如果神經症病人的心理狀況正如他心目中經常想象的那樣,那麼,他要得到愛就應該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如果要我大致地說出神經症病人心中的感覺和印象,那就有些類似下面這樣的情況:我所需要的是如此微乎其微,不過是希望他人應該對我友好,應該給我以善意的建議,應該同情和理解我這樣一個可憐的、無害的、孤寂的靈魂;我只是急切地希望給他人以快樂,並不急切地希望傷害任何人的感情。這就是他心目中所想象所感覺的一切。他並沒有意識到他的敏感、他的潛在的敵意、他的苛刻的要求是如何嚴重地干擾了他自己與他人的關係;他也不可能正確地判斷他給別人留下的印象,以及別人對他做出的反應。因此,他自然感到茫然不解:為什麼他的友誼、婚姻、愛情、工作、事業都經常不令人滿意。他往往把這一切歸結於他人的錯誤,認為是他們不體諒、不忠貞、不道德的緣故,或者就是某些深不可測的原因使他不具備受大眾歡迎的天賦。因此他始終不斷地追逐愛的幻象。

如果讀者還記得我們曾經討論過焦慮如何由受壓抑的敵意所導致並反過來導致敵意,換句話說,焦慮和敵意是如何不可分割地交織在一起,那他就不難發現神經症病人思維方式中的這種自我欺騙,以及其所以招致失敗的原因。神經症病人毫不自知地處在一種既無力去愛,又極其需要得到他人之愛的困境中。這裡我們不得不停下來回答這樣一個看似簡單而實際卻難以回答的問題:什麼是愛?或者說,愛在我們的文化裡究竟意味著什麼?我們經常聽見有人給愛下這樣一個隨隨便便的定義,即愛是一種給予和獲得感情的能力。儘管這一定義中也包含著某些真理,但它卻過於籠統,不可能幫助我們澄清我們遇到的困難。我們大多數人都可能在某些時候充滿愛,但它並不必然意味著能夠去愛。因此,首先應該考慮的乃是愛由以發出的態度:它是對他人的一種基本肯定的表現嗎?或者,它是出於害怕失去對方的恐懼呢,還是出自希望將對方攥在手心中的念頭?換句話說,我們不能把任何一種表現出來的態度,都作為愛的標準。

雖然要明確地說愛是什麼的確非常困難,但我們卻可以明確地說愛不是什麼,或者明確地說,哪些因素是與愛背道而馳的。一個人可以非常喜愛另一個人,但仍然有時會對他發怒,不答應他的某些要求,或希望自己能避開他而不受他的打擾。但這種有外界原因的憤怒或退縮態度,與神經症病人的態度完全不同。後者任何時候都在警戒或提防他人,把他們對第三者的任何興趣都視為對自己的忽視和輕慢,把他們的任何要求都視為強迫,把他們的任何批評都視為侮辱。這當然並不是愛。同樣,愛是允許對別人的某種性格或某種態度提出建設性批評的,以便如果可能的話,對他人有所裨益;但指望他人盡善盡美,對他人提出種種不能容忍的要求卻並不是愛。因為正如神經症病人往往表現出來的那樣,這種要求中包含著一種敵意:「如果你不能盡善盡美,那就滾你媽的蛋吧!」

同樣,如果我們發現一個人把另一個人僅僅當作達到某種目的的手段,也就是說,僅僅因為或主要因為他能滿足自己的某些需要而加以利用,我們也會認為,這與我們關於愛的觀念完全不相容。這一點特別明顯地表現為僅僅為了性的滿足而需要對方,或者,僅僅因為對方的榮譽和名望而需要對方(例如在婚姻中)。但是在這裡,我們也很容易把問題攪在一起彼此混淆,特別是當這些需要屬於心理性質的需要時更是如此。例如,一個人可以自欺欺人地使自己相信他全心全意地愛另一個人,而事實上他卻僅僅是出於一種盲目的崇拜而需要對方。在這種情形下,對方就很可能遭到突然的遺棄,甚至可能轉而遭到仇恨,只要那個愛他的人開始持一種審慎的態度,並因而失去了對他的崇拜——而他之所以被愛卻正是由於這種崇拜。

但我們在討論什麼是愛什麼不是愛的時候,卻必須小心謹慎,切不可粗枝大葉、泥而不化。儘管愛不能容忍為了某種滿足而利用對方,但這絕不意味著愛應該完全是利他主義的和富於獻身精神的。那種自己不需要對方任何東西的感情,同樣也不配叫作愛。那些表現出這種想法的人,恰恰透露了他們自己不情願給他人以愛,而並不表明他們對此有一種深思熟慮的信念。我們當然希望從我們所愛的人那兒得到某些東西——我們希望得到滿足、忠誠、幫助;如果需要的話,我們甚至可能希望得到一種犧牲和奉獻。一般而言,能夠表現出這些願望,甚至為此而奮鬥,乃是表明心理健全的指徵。愛和對愛的病態需要這兩者之間的差別就在於:在真正的愛中,愛的感受是最主要的;而在病態的愛中,最主要的感受乃是安全感的需要,愛的錯覺不過是次要的感受罷了。當然,在這兩者之間還存在各種不同的過渡狀況。

如果一個人需要另一個人的愛是為了獲得對抗焦慮的安全感,則在他的自覺意識中,問題往往被完全攪和在一起。因為總的說來,他並不知道自己內心充滿了焦慮,不知道自己因此而不顧一切地要抓住任何一種愛以獲得安全感。他能夠感覺到的僅僅是:我喜歡這個人,我信任這個人,我完全被他迷上了。然而,他這種自己覺得是發自內心的愛,卻很可能只不過是對某種仁慈所產生的感激,或只不過是由某個人、某種情境所喚起的希望和溫情。那個或明或暗地在他身上喚起了這種希望的人,不知不覺地被他賦予了某種重要性,而他對那人的感情則會表現為愛的錯覺。這些希望可以由一種簡單的事實所喚起,例如,一位很有影響很有勢力的人對他表示的和藹態度,一個一眼看上去即顯得堅強有力的人對他表示的親切友好。這些希望也可以由色慾或性慾的高漲所激發,儘管色慾或性慾的高漲與愛全然無關。最後,這些希望還可以從某些既存關係中得到支援和鼓舞,只要這些關係暗中包含著一種給予幫助、給予精神上支援的允諾,例如與家庭、與朋友、與醫生的關係,等等。許多這樣的關係都維持在愛的幌子下,也就是說,維持在一種相互不可分離的主觀想法下。而實際上這種愛,只不過是一個人為滿足自己的需要而緊緊抓住對方不放。這並不是真正可靠的愛情,一旦自己的願望得不到滿足,這種感情就隨時可能發生劇烈的轉變。情感的可靠性和堅定性——我們愛情觀中的一個基本因素——在這種情況下是根本不存在的。

我已經含蓄地指出過沒有能力去愛的根本特徵是什麼,但這裡我願意更進一步地對它加以特別強調,這就是不考慮對方的人格、個性、侷限、需要、願望和發展。這種不考慮對方的原因,部分是由於焦慮促使神經症病人要緊緊抓住對方不放。一個落在水中奄奄待斃的人,一旦抓住一個游泳者,通常是不考慮對方是否願意或有無能力救他上岸的。這種不考慮對方的態度,同時也是對他人的一種基本敵意的表現,這種基本敵意的最普遍的內涵乃是蔑視與嫉妒。它可能被一種不顧一切地努力要體貼對方,或甚至為對方做出犧牲的態度所掩蓋,但這些努力通常並不能防止出現某些不受歡迎的反應。例如,一個妻子可能主觀上相信她深深地愛著自己的丈夫,但每當她丈夫埋頭於自己的工作,專心於自己的愛好或分身於自己的朋友時,她就會嫉恨反感,抱怨嘮叨,悶悶不樂。又如,一個過分操心的母親可能相信自己為了孩子的幸福願意做任何事情,但事實上她卻根本不考慮子女獨立發展的需要。

以對愛的追求來作為保護手段的神經症病人,幾乎根本意識不到自己缺乏愛的能力。他們中大部分會把自己對他的需要,錯誤地視為一種富於愛的氣質,不管是對個別人的愛還是對全人類的愛。他們有一種迫切的理由要堅持並捍衛這一錯覺。放棄這一錯覺即意味著正視自己一方面對他人懷有根本的敵意,另一方面又仍然需要得到他人的愛這種感情上的困境。我們不可能瞧不起一個人,不信任一個人,希望破壞他的幸福與獨立性,而與此同時又渴望得到他的愛、他的幫助和支援。為了同時實現這兩種事實上互不相容的目的,我們就必須嚴格地把這種敵對的態度從意識中驅逐出去。換句話說,這種愛的錯覺,雖然一方面乃是由於完全可以理解地混淆了真正的愛與對他人的需要的緣故,另一方面卻具有使愛的追求變得可行的特殊功能。

在滿足自己對愛的飢渴時,神經症病人還會遇到另一種基本障礙。儘管他可能成功地獲得——哪怕是暫時地獲得——他所需要的愛,但他卻不能真正接受這種愛。我們本期望看到他接受和歡迎任何給予他的愛,就像久渴思飲的人那樣急不可耐。事實上,這種情形雖然也發生了,但卻僅僅是暫時的。每一位醫生都知道,和藹親切,真心體諒病人會產生什麼樣的結果。即使任何治療也沒有進行,只不過對病人作了一番熱心的關懷和認真的檢查,一切生理症狀或心理症狀也有可能突然消失。當一個人知道自己被人愛的時候,他所患的情境神經症即使十分嚴重,也有可能徹底痊癒。伊麗莎白·芭蕾特·白朗寧就是這種情形的著名例證。即使病人患的是性格神經症,這種關心——不管它究竟是愛,是一種興趣,還是一種醫生的關懷——都足以減輕焦慮,並從而改善病人的狀況。

任何形式的愛,都可能給神經症病人一種膚淺而表面的安全感,或甚至是一種幸福感。然而在內心深處,他卻不相信它,對它表示懷疑和恐懼。他不相信這種愛,因為他固執地相信沒有任何人可能愛他。這種不被人愛的感覺,往往是一種自覺的有意識的信念,它不因任何事實上相反的經驗而動搖。的確,它可能因為被視為天經地義、理所當然而根本不反映在人的意識裡,但即使它模糊不清,它也仍然像它經常被自覺意識到時那樣,是一種堅不可摧、毫不動搖的信念。同樣,它也可以隱藏在一種「滿不在乎」的態度下,表現為一種玩世不恭的傲慢,這樣它就很可能令人難以發現。這種不被人愛的信念,極其類似於那種不能夠去愛的狀態;事實上,它正是對那種不能去愛的狀態的自覺反映。顯然,一個能夠真正喜愛他人的人,自然會毫不懷疑地相信他人也會喜愛自己。

如果這種焦慮確實根深蒂固,那麼,任何給予他的愛都會受到懷疑,這種愛會立刻被設想為來自種種不可告人的動機。例如,在精神分析的過程中,這種病人會認為:精神分析醫生之所以幫助他們,乃是出於他自己的野心;他之所以給他讚賞和鼓勵,僅僅是出於治療的目的。我的一位病人,就把我在她情緒極不穩定的一段時期,要求每個週末去看她一次的建議,視為一種正面的侮辱。公開表示的愛,往往被視為一種奚落或羞辱。如果一位富於魅力的少女公開地向一位神經症病人表示她的愛,這位神經症病人完全可能把它當作一種取笑,或甚至當作一種居心叵測的有意挑逗,因為這位姑娘居然會真心愛他,這一點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

對這種人的愛不僅可能遭到懷疑,而且還可能激發正面的焦慮。這就彷彿是:屈服於一種愛即意味著陷入羅網而不能自拔,或者,相信一種愛即意味著居住在吃人生番之中而被解除了武裝。神經症病人在開始意識到有人正在給他真正的愛時,往往可能產生一種極大的恐懼感。

最後,愛的證實還可能產生對失去自主性的恐懼。正如我們即將看見的那樣,情感上依賴,對任何一個沒有他人的愛即無法生活下去的人來說,都會成為一種現實的危險;因而任何與之相似的事情,都可能遭到不顧一切地拼命反抗。這種人一定會不惜一切代價地避免他自己的任何正面的情感反應,因為這種反應會立刻導致失去自主性的危險。為了避免這種危險,他必須矇蔽自己,不讓自己意識到他人確實是善意的和友好的;他會想方設法地消除一切愛的證據,以便在自己的感覺世界中,堅持認為他人是不友好、不真誠或甚至是心懷惡意的。由這種方式產生出來的情境,非常類似另一種情境:一個人因飢餓而尋求食物,而一旦食物到手卻並不敢吃,因為害怕它可能有毒。

因此,簡而言之,對那些受自己基本焦慮的驅使,因而不得不尋求愛來作為一種保護手段的人來說,獲得這種如此渴望的愛的機會幾乎微乎其微。產生這種需要的情境,本身就妨礙了這種需要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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