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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病態受苦的意義——受虐狂問題(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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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看到:神經症病人在自己的內心衝突中拼命掙扎的時候,蒙受了大量的痛苦;而且,他往往把受苦作為一種手段,來達到由於實際存在的某些困難,而難以用其他方式達到的目的。儘管在每一種個人情境中,我們都不難發現痛苦被用來作為一種手段的原因,以及它所要達到的目的,但仍然存在著某些令人困惑的問題,使我們不明白人們為什麼寧願付出這樣大的代價。這就好像對痛苦的慷慨濫用,以及隨時準備逃避積極地駕馭人生,系來源於一種潛在的驅力。這種驅力不妨大致說成是一種使自己更加軟弱而不是更加堅強,更加不幸而不是更加幸福的傾向。

由於這種傾向與人們關於人性的一般想法相悖,它便成了一個巨大的不解之謎,而且事實上成了心理學和精神病學的巨大障礙。這的確是一個基本的受虐傾向問題。受虐這個術語,最初涉及的是性變態和性幻想。在這些變態的性行為中,性滿足要通過受苦,通過捱打、受折磨、遭強姦、被奴役、受凌辱來獲得。弗洛伊德曾發現,這些性變態和性幻想類似於某些一般的受苦傾向,也就是說,類似於那些並沒有明顯性基礎的受苦傾向。這些受苦傾向被劃入「道德性受虐傾向」範疇。由於在性變態和性幻想中,受苦的目的在於獲得一種積極的滿足,於是自然而然就得出了這樣的結論,即所有的病態受苦都是為一種渴望滿足的願望所支配的,或者,用簡單明瞭的話說:神經症病人渴望受苦。性變態與所謂道德性受虐的差別,被認為是一種自覺與否的差別。在性變態中,對滿足的追求和滿足本身都是自覺的、有意識的;而在道德性受虐中,對滿足的追求和滿足本身,都是不自覺的、無意識的。

通過受苦來獲得滿足,即使在性變態中也是一個大問題;而在一般的受苦傾向中,則更是令人大惑不解。

許多人都企圖對這種受虐現象做出解釋,而其中最精彩的解釋則是弗洛伊德關於死亡本能的假說。簡單地說,這種假說主張在人的內心中,有兩大生物性力量在發揮作用,這就是生命本能和死亡本能。死亡本能的目的在於自我毀滅,它一旦與裡比多驅力相結合,就會導致受虐現象。

我在這裡要提出一個很有興趣的問題,這就是:這種受苦傾向能否從心理學角度去理解,而不必求助於一種生物學上的假說。

我必須一開始就澄清一種誤解,這種誤解來源於把實際的痛苦與受苦傾向混為一談。我們沒有任何根據得出這樣一種結論,說什麼既然痛苦存在,因此就有招惹痛苦甚至享受痛苦的傾向的存在。我們不可能像朵亦奇那樣,用在我們文化中女人有分娩的痛苦這一事實,來證明女人有暗中享受這種痛苦的受虐傾向,即使在某些特殊的病例中確有這種情形發生。事實上,神經症病人的大部分痛苦,與所謂受苦願望根本沒有任何關係,而僅僅是實際存在的內心衝突的不可避免的結果。這種痛苦之所以產生,與一個人摔斷了腿必然會產生痛苦並沒有什麼兩樣。在這兩種情況下,不管一個人願意不願意,痛苦都必然會發生,而且他從這種招來的痛苦中也得不到任何好處。由實際存在的內心衝突導致的外顯焦慮,乃是神經症中這種痛苦之顯著的但卻並非唯一的例證。其他型別的病態痛苦同樣也可以從這一角度去理解,例如由於意識到在潛在能力和現實成就之間存在著越來越大的差距而產生的痛苦,由於感到自己絕望地陷身於某種困境而產生的痛苦,由於對最微不足道的輕慢高度敏感而產生的痛苦,以及由於患神經症而自輕自賤所產生的痛苦。這些病態痛苦,由於極不明顯,所以一旦問題被假定為神經症病人渴望受苦,它們就往往整個地被人們忽略了。而當這種情形發生之後,我們往往禁不住想知道:外行人,甚至某些精神病醫生,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也同樣具有神經症病人對自己的疾病所抱的輕蔑態度。

排除了那些不是由受苦傾向造成的病態痛苦之後,我們現在要轉而討論那些確實由受苦傾向所造成,並因而應劃入受虐驅力範圍的病態痛苦。在這些病態痛苦中,人們得到的表面印象是,神經症病人所受的痛苦,超過了有現實根據和現實理由的痛苦。更詳細地說,他給人以一種印象,彷彿在他身上有某種東西要貪婪地抓住每一種受苦的機會,彷彿他能設法把哪怕是幸運的環境也轉變成某種痛苦的環境,彷彿他很不情願放棄痛苦。然而,造成這種印象的行為,在很大的程度上,應該由病態痛苦對神經症病人所具有的功能和作用來解釋。

至於病態痛苦所具有的這些功能,我可以再總結一下我們在前面幾章中所看到的。對神經症病人說來,受苦具有一種直接的防禦價值,而且事實上往往可以成為他保護自己以避免迫在眼前的危險的唯一方式。通過自我譴責,他避免了遭人譴責和譴責他人;通過表現為生病或表現為無知,他求得了別人的原諒;通過自我貶低,他避免了競爭的危險——不僅如此,他因此而給自己帶來的痛苦,也同樣是一種防禦手段。

受苦同樣也是他獲得他希望獲得東西的一種手段,是他有效地實現他的要求,和使這些要求建立在正當理由上的一種手段。考慮到自己對於人生的種種願望,他實際上處在一種兩難之境中。他的這些願望都是(或者已變成)強迫性的願望和無條件的願望。這部分是由於它們受到焦慮的不斷催促和推動,部分是由於它們不受任何對他人的現實考慮和體諒的限制。然而另一方面,他肯定和實現自己這些要求的能力卻受到了極大的損害,因為他缺乏自發的自我肯定,或者,用更一般的話說,因為他有一種軟弱無能的基本感覺。這種兩難之境所產生的結果,是他期待他人來照顧他的願望。他給人的印象是:彷彿在他的所作所為背後,隱藏著這樣一種信念,即他人應該對他的生活負責;如果事情出了差錯,那就應該譴責他人。這種信念與他深信沒有任何人能給他以任何幫助的信念相牴觸,其結果是他感到自己必須強迫他人以滿足自己的願望。正是在這裡,受苦出來成為他的助手。痛苦和軟弱無能成了他獲得愛、獲得幫助、獲得對他人的控制的最突出的手段,而且與此同時避免了他人可能對他提出的一切要求。

最後,受苦還有一種作用,這就是以一種經過偽裝的,然而卻更加有效的方式,表達對他人的譴責。在上一章中,我們對此已作過比較詳細的討論。

一旦我們發現了病態痛苦所具有的這些功能,我們就剝去了這一問題所具有的某些神秘性質,但問題卻仍然未能得到完全的解決。儘管我們認為受苦具有一種策略上的價值,但仍然存在著一種因素,可以支援神經,患者渴望受苦這種說法,這就是:神經症患者所受的痛苦往往超過出於其策略目的所應受的痛苦。他們往往誇張自己的痛苦,沉浸在無能、不幸和無價值的感覺中,甚至即使我們知道他的種種情緒很可能是誇張了的,我們不能相信這些情緒的表面價值,我們也仍然為一個事實感到吃驚,這就是:由他內心的衝突傾向所產生的失望,是這樣深地把他拋入不幸的深淵,以致顯得與這種情境對他具有的意義極不相稱。當他只不過取得了一點微不足道的成績時,他卻戲劇性地把他的失敗誇張成一種無可挽回的恥辱。當他只不過不能獲得自我肯定時,他卻使自己的自尊心一落千丈,像一個洩了氣的氣球。當在精神分析的過程中,他不得不面對一種不愉快的前景,不得不解決某個新問題的時候,他卻可能陷入完全絕望的境地。因此,我們還必須考察他為什麼如此心甘情願地增加自己的痛苦,而超過了其策略上的需要。

在這種痛苦中,並不存在什麼明顯的利益可以獲得,並沒有任何觀眾可以被打動,並沒有任何同情可以被贏得,也不可能通過在他人身上實現自己的意願而獲得一種隱秘的精神勝利。儘管如此,神經症病人仍可以得到一種收穫,儘管是一種完全不同的收穫。在戀愛中招致失敗,在競爭中受到挫折,不得不承認自己確實有某些弱點或缺陷,所有這一切對一個充分意識到自己獨特性的人來說,乃是不可忍受的。因此一旦在自己心目中把自己降低到等於零的地步,成功與失敗、優越與低劣的區別也就不再存在;通過誇張自己的痛苦,通過使自己沉浸在不幸或一錢不值的基本感覺中,這種令人惱怒的體驗,也就在某種程度上失去了它的現實性。這種特殊的痛苦所帶來的刺激也就被催眠,被麻醉了。在這一過程中發揮作用的原理,是一種辯證的原理,它包含著在某一關節點上,量可以轉化為質的哲學真理。具體地說,它意味著儘管受苦是痛苦的,然而使自己沉浸在極大的痛苦中,卻可以起到用鴉片來避免痛苦的作用。

一本丹麥小說對這一過程作了精彩的描述。這故事講的是一位作家的愛妻兩年前被人強姦後殺害了,這位作家一直企圖排除這種難以忍受的痛苦,而僅僅模模糊糊地體驗到實際發生的事情。為了逃避正視自己的悲痛,他一直埋頭於工作之中,晝夜不停地辛勞,並已寫完了一本書。故事開始於這本書完成的那一天,也就是說,開始於他將不得不正視自己痛苦的那一心理瞬間。我們最先看見他是在墓地,他的腳步不知不覺地把他引向那裡。我們看見他沉浸在最可怕的幻覺和冥想中,想象著蛆蟲正在咬噬著死者的屍體,人們被活活地埋葬在地下。他心力交瘁,回到家中,然而痛苦卻繼續折磨著他。他被迫詳細地回憶實際發生的一切。如果那天晚上他妻子去訪問朋友時他也陪著她一道去,如果她打了電話讓他去接她,如果她留在朋友家中,如果他出去散步,碰巧在車站看見她,謀殺案或許就不致發生。由於不得不細緻地想象謀殺是怎樣發生的,他沉浸在極度的痛苦中,直到最後完全失去了知覺。到此為止,這個故事對於我們討論的問題顯得特別有趣。接下去發生的事情,是他從拼命折磨自己中恢復過來後,仍不得不解決復仇的問題,以及最後他終於能夠現實地正視自己的痛苦。故事中出現的這一過程,同樣也見之於某些悲悼和喪葬的風俗,這些風俗通過尖銳地強化痛苦並使人完全沉溺於痛苦之中,最終所起的作用卻是緩和減輕了失去親人的痛苦。

一旦我們認識到經過誇張的痛苦具有這種麻醉效果,我們就得到了進一步的幫助,去揭示受虐傾向中可以為人們所理解的動機。但是,仍然存在著這樣的問題,即為什麼這種痛苦可以產生滿足,因為這種滿足顯然不僅存在於性變態和性幻想的受虐傾向中,而且我們也相信它確實存在於神經症病人一般的受苦傾向中。

為了能夠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首先發現一切受虐傾向所共同具有的那些要素,或者,更準確地說,發現隱藏在這些傾向下面的對於人生的基本態度。當從這一角度去考察這些傾向的時候,我們明確地發現,這一普遍的共同特性,乃是一種內在的軟弱感。這種軟弱感表現在對待自我、對待他人,對及對待命運的總的態度上。簡言之,我們不妨將它描述為一種深刻的無意義感或甚至是虛無感。這是一種像蘆葦一樣很容易隨風搖擺的感覺,一種處在他人手心之中,不得不唯命是從的感覺。這種感覺表現為一種過分順從的傾向,或出於自衛而過分強調支配他人和絕不退讓。這是一種對他人的愛的信賴感,是一種對他人的判斷的依賴感——前者表現為對愛的過度需要,後者表現為對遭人反感的過分恐懼。這是一種無法支配自己的生活,而不得不讓他人為自己的生活承擔責任和做出決定的感覺,是一種善與惡統統來自外界,個人完全無力掌握自己命運的感覺。這種感覺消極地表現為預感到大難臨頭,積極地表現為期待著奇蹟發生,而自己卻用不著動一動手指頭。這是一種沒有他人提供刺激,提供手段和目標,人就不能生存,不能工作,不能享受任何事物的對於人生的總體感覺,是一種像奴隸一樣任人擺佈的感覺。我們將怎樣來理解這種內在的軟弱感呢?難道歸根結底這不是一種缺乏生命活力的表現嗎?在某些情形下可能是這樣,但總的說來,神經症患者生命力的差異並不比正常人更大。那麼,這是基本焦慮導致的一種單純後果嗎?不錯,焦慮與此有某種關係,但如果僅僅是焦慮,則完全可能產生相反的影響,即迫使一個人去追求和獲得更多的力量,以便使自己獲得安全。

答案只能是:這種內在的軟弱感根本就不是一個事實,被人們感覺為軟弱並且顯得像軟弱的,僅僅是一種軟弱傾向的結果。我們從已經討論過的那些特徵中可以發現這一事實:神經症患者在自己的感覺中無意識地誇張了自己的軟弱,並且頑固地堅持著這種軟弱。這種軟弱傾向不僅可以通過邏輯推論而發現,在我們的工作中也往往能夠發現這一點。病人往往想象性地抓住一切有能的機會,使自己相信自己患了一種器質性疾病。有一個病人,只要一遇到任何困難,就十分自願地希望患肺結核,希望躺在療養院中完全受他人的照料和看護。無論別人對他提出什麼要求,這種人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屈服;接著,他又可能走向另一個極端,即無論如何都拒絕屈服。在精神分析的過程中,病人的自我譴責往往來自他把一種預先估計到的批評作為他自己的主張,這就表明了他隨時準備預先屈服於任何他人的判斷。盲目接受權威意見,依賴他人,總是抱著「我不能」的態度逃避困難,而不是把困難看作一種挑戰,所有這些態度,都進一步地證明了存在著這種軟弱傾向。

通常,包含在這些軟弱傾向中的痛苦並不能產生意識到的滿足;相反,不管其目的何在,它們確實是神經症患者對於痛苦不幸的總體意識的一個組成部分。儘管如此,這些傾向的目的仍然是為了獲得滿足,哪怕它們並不能,或至少是表面上看起來並不能實現這一目的。偶爾我們也可以觀察到這一目的,有時候,獲得滿足的目的甚至明顯地已經達到。一個病人去拜訪一些住在鄉下的朋友,當她到達的時候,先是因為沒有人到車站接她,後來她發現有些朋友已離家外出,她因此感到十分失望。她說,到此為止,這完全是一種痛苦的體驗,但接著她就感到自己陷入一種十分孤獨和絕望的感覺中。她很快就發覺,這種感覺與產生它的誘發因素完全不相稱,遠遠超過了她所受到的刺激。而像這樣沉溺在不幸的感覺中,不僅減輕了她的痛苦,而且甚至令人感到十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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