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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輯 衙門的經緯(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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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國之間,以及後來各政治集團之間的矛盾衝突中,向對方派出間諜以竊取情報,是經常採用的收集資訊的方式。中國古代四大美女中,西施和貂蟬也都是政治鬥爭中的女間諜。

「坐探」從字面上理解,坐著的密探。可是一個人坐著不動,又無法收集資訊和情報。坐探,非原地打坐,而是由上級官員派駐某地的探員,專門收集各類資訊與情報,也稱為「坐探委員」。曾經看過一篇金庸先生的採訪,他說《鹿鼎記》中韋小寶的原型是海外華人韋寶珊,而這個韋寶珊就是坐探出身。他既為清廷效力,又加入反清團體,多方投機而沒有失手,這是兩個韋爵爺的共同點。

「坐探」非幕友、長隨,大多是從候補官員中抽調出來,但他們的身份又算不上是帶職級的官員。如果說幕友、長隨為地方官的手足,為其鞍前馬後地服務;那么坐探就是他的耳朵和眼睛,為其耳聽八方、眼觀六路。

就「耳目」的性質而言,清代還有兩種與之類似的群體:「坐省」與「坐京」。「坐探」與「坐省」「坐京」既有相似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坐省」亦稱「坐省家人」「省友」,多由州縣書吏、長隨家人或佐雜差役等充任,為府縣派駐省城的人,溝通督撫部院、藩臬兩司,為州縣探聽資訊,包攬錢糧解領、投文解犯、刑命案獄等事務,在地方行政機構運作中起著潤滑劑的作用。「坐京」亦稱「坐京家人」,一般是由封疆大吏安插到京城,用來刺探中央朝廷的動態。

與「坐省」「坐京」相比,坐探並沒有處理公務的職能,而「坐省」與「坐京」有時則兼具坐探的偵查功能。從外延上看,坐探要超過「坐省」與「坐京」。委派「坐探」並不是那些地方大員的特權,上至督撫、下至府縣,無論文武,都可以派遣親信駐守某地探聽資訊。

刺探政情的坐探所提供的資訊種類繁多,大至軍政外交、小至官民衝突皆在其蒐羅範圍內。清朝的外官,受當時交通條件所限,為了及時獲取京城的政治資訊,一是通過自己駐京的親屬傳遞密信,二是在京城官場安插坐探密報政情。在這裡,我們就拿張之洞的「坐探」佈局說一說。戊戌變法前,張之洞向戊戌六君子之一的楊銳發去大量的電報,下達指令,交辦任務,通過張之洞的電報可以看出他在這一期間的視點和關注的問題,而通過楊銳的電報則可以看出密報的內容和「坐探」如何蒐集情報,如何利用電報這種現代通訊手段傳遞情報。從情報內容來看,像楊銳這樣的坐探可大致分為兩類:一為刺探敵情,一為刺探政情。刺探軍情、匪情是一種常見的表現形式,而刺探政情則是一種常態行為。廣西的匪患、江蘇的漕運、廣東的路政、各地督撫上奏的條陳建議等都是坐探們探聽的重點。對於張之洞而言,有關封疆大吏的調整也是他所關注的重中之重。

1897年津蘆鐵路通車後,海運業發達的天津成了連線南北的交通樞紐和華北地區最重要的工商城市,因是直隸總督衙門所在地,各國闢有租界,設有領事館,天津一直是北方最重要的政治、經濟與外交中心,在此可以獲取大量的政治、外交和商業情報。張之洞最初派往天津的坐探是汪喬年,此人在甲午戰爭期間為張提供了北洋方面大量的情報,後因汪請假回籍,由巢鳳岡接任。巢的身份是直隸候補縣丞,官職雖然略顯卑微,但此人辦事精明,很有能量。他在李興銳任天津道時受到賞識,此後,不僅為張之洞提供情報,還同時為十一個省的督撫提供情報,成了一個專職的駐津情報員。

而張之洞設在上海的情報網則由大名鼎鼎的趙鳳昌負責。此人長期擔任張的幕僚,參與機要,被人戲稱為「一品夫人」,可見他與張之洞的私人關係有多密切,後因事被劾,革職回籍。張之洞派他住在上海,每月發給津貼,專辦湖廣總督衙門及他本人委派事宜。張之洞在上海還有一位坐探名叫曾磐,當時在《字林西報》做事,官銜為候補同知。或許是經趙鳳昌引薦,張之洞在戊戌變法前秘密傳話於曾磐:「在上海坐探,凡有關時局情勢,隨時確探電稟。如有緊要事宜,除節要電達本部堂行轅外,並隨時派專差飛稟行轅」,曾為此「月支薪水銀三十兩」。趙、曾二人在戊戌變法期間,為張之洞提供了大量的情報。

在京城為張之洞提供情報的還有惲祖祁、錢恂、瞿廷紹,他們都是經張保舉進京做官的,另有像盛宣懷那樣八面玲瓏的政客也在關鍵時刻為張之洞提供情報。戊戌政變後,張之洞收到的第一份情報就是盛宣懷發出的:「上海電局來電。武昌制臺、江寧制臺、杭州撫臺、蘇州撫臺、長沙撫臺:本日上諭,太后垂簾聽政,並嚴拿康有為。」這比張之洞收到的總理衙門發來的諭旨,早了二十個小時。而這封電報也發給了兩江總督、浙江巡撫、江蘇巡撫和湖南巡撫,可見盛宣懷同時也在為他們提供情報。

張之洞既然能夠在京、津、滬安派坐探,難道就不會在南京、杭州、廣州等省會安插坐探,為其提供當地的情報?以此推斷,張之洞在戊戌變法期間收到的各地情報一定是個龐大的資料庫。坐探所蒐集資訊的準確性與他們的資訊來源有著直接關係,真偽不一。坐探報告中常見「津報雲」「京報雲」等字樣,這說明報刊是坐探的重要資訊來源之一,風聞言事也就成了自然之事。晚清時代的報刊文章泥沙俱下,謠言、訛言是常見的事。如此一來,坐探所呈遞報告的準確性必然難以保證。

在清代,官員可以向各地派駐「坐探」,而統御天下的皇帝也同樣可以為自己安置「耳目」。江寧、蘇州、杭州三大織造所扮演的角色之一就是充當皇帝的御用「耳目」。歷史學家孔飛力曾通過「叫魂」一案,向我們全景展現了皇權與官僚之間對資訊資源的控制與反控制。在某種程度上,那些在歷史場域中隱而不彰的坐探也是地方政府的組成部分。他們側身官場,人微言輕,卻又在無形中改變著官場。

40開復

傳統中國的制度就像是一幅太極圖,有陰有陽,蘊含著變化之道。體制內的問責制度若是陽,開復制度就是陰。「開復」是清代官場的專門術語,簡單說即是官員復出。更準確地說,是對那些受到罰俸、降級或革職處分的官員,在一定程度上恢復其俸祿、級別和官職。

在那個時候,哪怕你是位居一品的高官,想要不出一點兒差錯,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只要人在江湖,起起伏伏總是難免的。只要你所犯的錯誤不至於要了自己的命,即使被髮配充軍,也有重新來過的機會。

受到行政處分的官員,常以各種手段謀開復。一個「謀」字,道出其中真味。不謀就沒有機會,謀的不到位也無法獲得開復。如果不獲開復,問責官員就沒有出頭之日。受罰官員獲得開復,即是迎來其政治生命的第二春。既然如此,受罰官員自會千方百計去謀開復。開復必須得有個時間緩衝期,等皇帝情緒平復下來,找個能在皇帝面前說上話的人,遞個話上去。皇帝一含糊,另一頂官帽子就落到免職者的頭上了。如果皇帝氣還沒消,無論誰,這話也遞不上去,遞上去也是自找難看。除了要等皇帝的情緒涼下來,還要等輿論不再盯著,所以開復是一件急不得的事。凡革職離任官員,其原來的官職等級、頭銜、花翎都可捐復。有些甚至可以捐得比原先等級更高的官銜,只是不得補用而已。比如,乾隆四十三年,山東鉅野縣知縣尉柱,捐復降一級呼叫,交銀九百兩。乾隆四十三年,直隸典史徐升洵,捐復革職,交銀一百六十兩。乾隆五十六年,湖南桂陽知州嶽興阿,捐復降二級呼叫,交銀三千四百兩。

官員秘密交罰款贖罪,無異於向皇帝行賄。他們私下交納的鉅額罰款,大部分流入內務府,進入皇帝的小金庫。開復可使官員重新「升轉遷」,而未獲開復的官員則沒有這種資格。凡受行政處分的官員,一經開復,即可在某種程度上恢復其政治待遇,並根據所謂「缺」大小的實際情況而被授予一定的官職。官員開復後,行政處分之前的政績功勞,仍然可以繼續保留,以備將來再犯過錯時,做行政處分的抵銷之用。

行賄或捐復之外,有些官員還能因為與皇帝的私人關係而復出。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工部尚書王鴻緒開浚京城河道,因經費動用問題遭到部議,被革職留任。但河道工程一結束,康熙就賜他官復原職,理由是他治河有功。這看上去有點兒詭異,不過如果我們知道他跟康熙的私人關係就可以理解了。康熙下江南,曾住在王鴻緒家,親筆御書匾額、詩扇、楹聯,並稱「此地以金絲桃勝於他處」。此外,王鴻緒還常常密摺奏事,雙方討論的話題有時相當私人,甚至包括蘇州美女被騙一類的事。

從皇帝的角度看,允許官員復出,也是帝王術的一部分。既然可用,就算它有時偷主人的魚吃或跟鄰居的貓眉來眼去,也是可以容忍的——不妨薄施懲戒,做做樣子,風頭過了,再讓他低調復出,繼續效命。官員復出是一把雙刃劍,如果犯事官員都可以輕鬆復出,那么其行為很可能將更無廉恥,問責制度也將形同虛設。所以乾隆才會發出感嘆:「(官員)若即被嚴參,於獲罪受震之後,審明覆職,而靦然不以為恥,則後此之蕩檢踰閒,恐不可問。」

清代官員復出帶有濃重的人治色彩,很多時候還是袖子中的交易,並沒有嚴格的程式,也缺乏外部的監督。官員們既可以在制度彈性允許範圍內依靠「陋規」謀財,一旦其貪腐行為超出制度彈性範圍之外,只要不被斬立決,還大可以靠與皇帝的私人關係、秘密行賄或公開捐復來取得復出的機會。其貪腐成本,可謂相當低廉,而其所取之目,又極為巨大。

41捐監

「捐」這個詞,一般來說,表達的是一種無償的獻出。無論是捐棄還是捐獻,總之是要將自己口袋裡的東西拿出來送於他人。可這個世界,沒人會平白無故地將自己的東西送出去,或是出於自願,或是被迫無奈。只要能夠送出去,一件事也就算做了了結。

科舉制發展到清朝時期已趨於完善,讀書應舉成為入仕當官最重要的途徑。但是,全天下讀書人,千軍萬馬都擠在科舉這條獨木橋上。就像是今天大城市的交通一樣,科舉考試出現了嚴重的擁堵、壅塞。既然擁堵,官家就要想辦法疏導。科舉能不能像城市的快速通道一樣,也弄一個不必排隊等候,直接越過考試就可以得到當官資格的制度?

凡事有了想法,辦法也會隨之而來,科舉這條路上的快速通道也很快被髮明出來。明朝景泰年間,為了賑災,國家實行了一種叫作「捐監」的制度。捐,此處指的是向官家捐,捐的是自己口袋裡的真金白銀,目的是買個監生的身份。剛開始,只有那些獲得秀才身份的人才可以有錢任性。到了清朝中後期,大字不識的平民也可以有錢任性一把。「監生」是國子監學生的簡稱,國子監類似於後來的國立大學。明清兩代都將國子監作為最高學府。按照規定,只有貢生或廕生才有資格進入國子監學習。所謂貢生就是通過科舉考試入監學習的人,靠的是真本事。而所謂廕生則是依靠父祖的官位取得入監資格的官僚子弟,屬於官二代之類。

戊戌變法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少年時就被人稱為「神童」,可是「神童」連縣試都沒有通過,後來是他的祖父給他捐了個監生的身份。《紅樓夢》中的賈寶玉、賈蘭、賈蓉,都沒有考過秀才,卻早早地「援了例監」。《儒林外史》中的周進,一直考到六十多歲都沒有考上生員,後來是一起做生意的親戚朋友們可憐他、支援他,給他捐了二百兩銀子,為他買來了「監生」的資格。

監生並不是一種實際官職,而是「進身之階」。也就是說讀書人只有通過考試,取得監生的資格才能出來做官。無論是監生、貢生,都要在鄉試錄取之後才能成為舉人。但是,按照順治、乾隆期間的幾次規定,監生坐監期滿、實習期滿,或在相關考試中成績優異,可以擇優錄用為州同、州判、縣丞、主簿、吏目等佐貳官(也就是副職)。按照規定,監生坐監時間也有長短之分,最短的是恩貢、廩生出身的副貢、難廕,只要坐滿半年;而時間最長的是例監,要待上三年。制度是人定的,既然都成了一樁買賣,執行起來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大部分情況下,例監們根本就不需要去坐監。

在科舉獨木橋時期,由監生而當官,雖然算不得正途,但也是一條終南捷徑。正因為如此,國子監的監生身份在當時是非常吃香的。乾隆以前,國子監的考核很嚴格。但是發展到後來,那些達官顯貴、豪門鉅富也可以用金錢買到監生的身份,通稱例監,也稱為捐監或捐監生。如此一來,監生也就慢慢成為一種形式,並不需要在國子監讀書。用今天的話說,國子監的學生由當初的脫產學習轉變為函授學習。

道光元年(1821年),張集馨在沒有參加完童試,連最基本的生員資格都沒有撈到手的情況下,就帶著整個家族為他籌集來的二百兩銀子,進京讀書,以求能夠獲得謀取功名的機會,將來光宗耀祖。按照當時的規定,沒有獲得生員資格的考生,如果想參加鄉試,只有曲線救國一條路:那就是到國子監花錢捐個監生。有了國子監學生的身份之後,他便可以參加在順天府(北京)舉行的鄉試了。張集馨口袋裡揣著銀子,準備進京走這條終南捷徑。

那么在當時捐一個監生需要多少錢呢?按照道光十一年(1831年)戶部(財政部)的規定:凡俊秀(沒有獲得生員資格的讀書人)捐監生,需要交納一百零八兩銀子。這些錢,不是你想交就能交得上的,還需要寫一份保證書。這份保證書不是捐監人寫,而是捐監人要找到一個六品以上的京官,這名京官必須要和自己是同鄉。找到的這個同鄉京官能夠為其開一份擔保書,來證明捐監人家世清白,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也是貨真價實,唯有如此,才可以過關。這份擔保書也被稱為「印結」。

雖然是同鄉,但京官與捐監生並無多少同鄉之誼,甚至素不相識。如此一來,只有遵循市場經濟的供需規則,京官的保證書也就成了有價的買賣,寫好後,捐監生都會乖乖奉上「印結銀」,這筆錢不是很多,總共放在一起也不過就幾十兩銀子。清朝後期,由於官位越來越不值錢,一度出現「印結銀」是捐官費的好幾倍這樣的怪現象。

張集馨在捐監的過程中出了點兒狀況,他帶來的銀子被一個親戚全部借走了,對方竟然賴賬不還。就在他不知如何之際,他的哥哥出手援助,才使他渡過難關。他的哥哥當時是個千總,剛好押運漕糧到京。至此,張集馨才算將各種手續辦理完,隨後參加了鄉試。這一關運氣還算不錯,張集馨高中黃榜,成功晉身為舉人。

42廷杖

有人將「廷杖」稱為刑罰世界的「暴力美學」。我不懂暴力還能與「美學」掛鉤,只知道說這句話的人,該杖責五十。

「廷杖」是個什么高階玩意兒?就是當著文武百官的面打大臣屁股。史學家孟森先生將其稱為「明代特有之酷政」。這一「酷政」的創制者是明王朝的奠基人朱元璋。現代人有「打人不打臉」一說,打屁股,總好過打臉,好過殺頭掉腦袋,怎能算什么特別的酷政?

這就是時代的差異。昔日的讀書人講究「可殺不可辱」,即使犯法,白刃加頸,也比眾目睽睽之下被公然羞辱強。這種舊士子的觀念,譏其迂腐也好,說它是一種氣節也罷,都是一種客觀存在。中國歷史上大多數時期,包括專制君主在內的大多數人也是尊重這個客觀存在的,所以中國法制史上有「刑不上大夫」之說。劉基曾經對朱元璋說,「古者公卿有罪……詣請室自裁,未嘗輕折辱之,所以存大臣之體」。君主一般不對讀書人動刑,可以說正是昔日特有的砥礪名節、蓄養士氣的一種良法。

中國歷史上將百姓屁股開啟花的朝代很多,能夠將官員屁股開啟花的朝代並不多見,可朱元璋和他的繼任者們辦到了。明代歷史上大臣受杖責,多半是因為勸諫。勸上一兩次,皇帝老兒就煩了,就要打你。可是居然就是有人不怕捱打,又接著勸諫,被打者一時前赴後繼。敢惹我朱皇帝不高興,管你是飽讀詩書的文人名士,還是白髮蒼蒼的宿儒,統統不給面子,捏個罪名廷杖一頓再說。廷杖在很大程度上是皇帝與大臣之間的鬥氣,此即孟森先生所說:「此猶太祖以來,與臣下爭意氣,不與臣下爭是非。」

廷杖作為一種法外刑罰,其侮辱性本就令封建士大夫難以接受,而更加劇這一侮辱程度的是正德年間宦官劉瑾廷杖朝臣時令其脫去衣服。「正德初年,逆瑾用事,惡廷臣,始去衣。」這對那些飽讀聖賢書計程車大夫來說無疑是奇恥大辱。不過既然是「暴力美學」,自然也有精神變態者欣賞這門美學。《明史》記載,萬曆年間大臣趙用賢因為上奏彈劾首輔張居正而被杖責,肉腐爛潰落,其妻將屁股上掉落的肉醃製以後精心收藏作為紀念。在這樣奇特的紀念品中,是否暗含了某種審美情趣?君王意在羞辱,而臣子卻能變羞辱為光榮,這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或許朱元璋當初只是一時之怒,開了明朝廷杖的先例,但隨著廷杖作為懲戒官僚的一項手段,被朱元璋的孝子賢孫們繼承,廷杖這事在明朝也衍生了一些規矩。其實我們在這裡還是有些高看了朱元璋的原創精神,皇帝打大臣屁股並不是他的發明創造。東漢光武帝劉秀、唐高祖李淵、唐玄宗李隆基都在朝堂上打過大臣的板子,只是不像明朝一樣成為皇帝對付大臣的「保留動作」。在明代,廷杖發展出了一套固定的程式。要廷杖大臣,也要照章辦事。皇帝要先發出個廷杖的命令,司禮監太監出帖加蓋印信,交給刑科給事中稽核,籤批後再交給東廠、西廠、錦衣衛去拿人。根據明崇禎年間大臣的觀察,不按這個流程走,拿不到刑科給事中籤批的駕帖,廠衛是不能廷杖大臣的。

明朝皇帝廷杖大臣也分時候,並不是每位皇帝都熱衷於打大臣屁股,也不是皇帝隨時隨地都會用上這個狠招。

朱元璋雖然是大明王朝廷杖的創始人,實際上洪武一朝廷杖這回事只出現過一次。洪武八年,刑部侍郎茹太素寫的奏疏太冗長又言多忤逆,朱元璋一怒之下在朝堂上將他廷杖了。其後,建文、永樂、洪熙、宣德幾朝都沒有再廷杖大臣。明英宗復辟之後,有大臣捲入政治鬥爭被廷杖,但總的來說明朝前期施行廷杖的次數並不多。

真正開始濫用廷杖是在明朝中期以後,幾位性情皇帝上臺。明憲宗時期施行廷杖九次,被打的有七十多人次。明武宗時候朝政被太監劉瑾把持,朝局一片混亂,1519年武宗皇帝要出遊被阻攔,一怒之下廷杖阻攔的大臣一百四十六人,直接打死了十一人。嘉靖皇帝更是厲害,繼位之初因為大禮議之爭,廷杖大臣一百三十四人,打死十七人,朝野震動。嘉靖皇帝在位期間,朝廷大臣動輒被杖,這也成了嘉靖統治大臣的一個撒手鐧。萬曆之後,廷杖之事在朝廷上也偶爾為之,但沒有再像正德、嘉靖兩朝那么大規模,也沒那么頻繁。明熹宗時候,魏忠賢把持朝政,十幾天就廷杖了三位大臣。閣臣葉向高看不過去了,跟魏忠賢說:「幾十年都沒施行廷杖,十幾天的時間你就廷杖了三次,萬萬不可再行廷杖了。」魏忠賢迫於文官群體的壓力,也不敢肆意使用廷杖。

廷杖直接可以決定一個人的生死,廷杖通常由司禮監太監監督,行刑人和監督太監心有默契,看監督者站立姿勢決定下手的輕重。若監督太監靴尖朝外呈八字,就下手較輕,高高揚起,輕輕地拍一拍;若朝內呈八字,則下手較重,往死裡打。同樣的廷杖四十,負責打板子的人可以讓你皮開肉綻而不傷筋骨,也可以讓你皮肉完好,而筋骨寸斷,一命嗚呼,這裡面的水深得很。

廷杖之時,司禮監、錦衣衛的頭頭們在兩旁看著,打板子的人不僅要會察言觀色,還要看這些大人們的腳如何擺放。如果是兩腳分開如簸箕,那意思就是可以放囚犯一條生路;如果是足尖內斂,那這個囚犯就要往死裡打了。司禮監、錦衣衛的頭頭們,也要揣摩皇帝的意思,是略施懲戒打打就算了,還是真的要讓被廷杖的大臣斷了生機。

明朝的皇帝想用廷杖的方式「殺一儆百」,來震懾朝廷。但明朝中期以後的政局,逐漸演化成皇帝與大臣「意氣相爭」的局面。大臣們抱著「文死諫」的高姿態,對於皇帝違背綱常的舉動動輒上書進諫,把矛頭直接指向皇帝。皇帝作為最高統治者,受得了群臣之間相互攻訐,卻受不了大臣們來干涉自己,管到皇帝頭上來了。到了明朝後期,皇帝越是想通過廷杖來懲戒文官,士大夫群體的反彈就越厲害。其中不乏耿介之士因為觸怒聖顏而被廷杖,並由此博取輿論的同情分,有辱斯文的廷杖就這樣成為一種榮譽性標誌。而那些受到皇帝廷杖的大臣,往往能夠獲得朝野上下的同情,「一遭斥謫,意氣揚揚,目上趾高,傲視一世,正所謂意氣有加也」。待到控制朝局的「奸佞」下臺,那些當初被廷杖的大臣就會成為「奸佞」的對立面被抬高身價,在世的人得到復職擢升,被打死的被追贈榮譽官職,子弟享受榮蔭入國子監讀書。

如此一來,皇帝對於一些大臣的心機也瞭然於胸。萬曆皇帝看到一些大臣的進諫,直接很不客氣地說,這是給皇帝下的圈套。正德朝的王陽明說得很明白:「為名與為利,雖清濁不同,然其利心歸一。」於是,在皇帝眼裡那些犯顏直諫的大臣都成了投機分子,原本應該發揮監察作用的諫言成了擺設。黃仁宇評價道:「有的人卻正好把這危險看成表現自己剛毅正直的大好機會,即使因此而犧牲,也可以博得捨生取義的美名而流芳百世。」

在皇帝一次次狠毒的廷杖後,大臣們逐漸學會了規避朝政中皇帝敏感的問題,或是選擇緘默無語,或是選擇媚上以取寵。正像胡凡所寫:「嘉靖帝濫施廷杖,許多忠臣義士死於杖下,這對明代計程車風和政治風氣發生了重大的影響,柔媚諂諛之風日熾,正直敢言之士日稀。」

這樣一來後果十分可怕,皇帝不信任大臣,大臣不願意提建設性意見,朝堂之上的國事之爭,逐漸演變為意氣之爭。皇帝不能與群臣同心協力,共同治理天下,大明的江山怎能安穩長久?

43內務府

如果有人問,生在清朝,選擇哪一個職業最能撈到實惠?

我會告訴你,來錢最快的職業既不是負責供應京畿地區官糧的漕運衙門,也不是批批條子撥撥款的戶部衙門,而是有幸被內務府選去當差。

老北京有句俗語:「房新樹小畫不古,此人必是內務府。」也就是說,冷不丁哪天皇城根兒下出了一個暴發戶,他家的房子是新蓋的,院子裡的樹苗是新栽的,牆上掛的畫也是不古的,那此人十有八九是進了內務府當差。

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為什么職業都比不上在內務府當差來錢快。一個負債累累的京城小官吏,如果祖墳冒青煙讓他進了內務府,還了高利貸不說,就是在寸土寸金的四九城置辦一處宅院也不在話下。

那么,內務府到底是什么樣的一個衙門?憑什么那么有錢呢?

內務府是管理皇帝私人事務的衙門,為清代所特有。順治皇帝入關的時候建立了為自己和紫禁城服務的十三個衙門,由太監主管。順治、康熙交替年間,十三個衙門合併為內務府,逐漸形成定製,稱「總管內務府衙門」,設定專門的最高長官「總管內務府大臣」。既然是「大臣」,就不能再交給太監主管。康熙任命皇室家奴(滿族稱包衣)來負責內務府,滿洲八旗中的上三旗(即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所屬包衣逐漸壟斷內務府的大小官職。

雖然內務府不再交給太監主管,內務府卻要管理所有的太監和宮女。清朝成立敬事房,就是管理太監、宮女及宮內一切事務的專門機構,隸屬內務府。正因為如此,太監與內務府存在著難以割捨的利益關係。而在權力博弈的天平上,太監也會義無反顧地倒向內務府這一邊。

康熙之所以將內務府交給那些出身低微的包衣,是因為在他看來,那些老實巴交的家奴是最值得信任的。他們身上沒有體制內官吏的貪腐習氣,與外界也無勾連。在這個世界上,沒有金錢腐蝕不了的人性。內務府機構越來越龐雜,吃這口飯的人也越來越多,逐漸成了可以和朝廷的三院六部相互平行、相互抗爭的官僚機構。到後來發展出來的主要機構有「七司三院」,負責皇室財務,紫禁城三大殿以及各處行宮、帝后陵寢、江寧織造處、蘇州製造處等皇室採辦機構。

吃內務府飯的人數以萬計,人浮於事,形成一個封閉的機構。處處體現精細化分工,比如御膳房專門負責給皇帝做一道菜的編制就超過數十人。這些人只需要對皇帝一人負責,只要想辦法遮蔽皇帝那無處安放的眼神,他們就可以為所欲為。壓制內務府的管理制度越來越多、越來越嚴苛,內務府的貪腐情況卻越來越嚴重。

其實每一任皇帝心裡都清楚,內務府是一個不簡單的機構。他們也為此制定了條條框框的管理制度,但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皇帝身居深宮,對正常的市場行情根本無從瞭解。內務府從宮外平價採購來的物資,承辦人坐地起價就呈遞到御案之上。皇帝每天處理國家大事都應付不過來,根本沒有閒心來管自己飲食起居這類雞毛蒜皮的小事,更不會像小老百姓那樣成天拿著自家的賬本算開銷流水賬。皇帝既然沒有疑問,大臣們也不敢多說。從程式上看,內務府的皇家採購程式沒有任何違規甚至違法之處。而中間的差價就這樣合理合法地進入辦事人員的口袋。內務府上下,「視中飽舞弊,如奉明言」,貪贓腐敗得就差大白天往家裡運官銀。

晚清吏部官員何剛德說:「內務府之職,如衙門之有庶務,即俗所謂賬房也。賬房有折扣有花賬,已處處有弊。內務府之利百倍於此。」既然內務府腐敗叢生,到處漏洞,難道皇帝就任由他們欺瞞嗎?當然不是,從內務府誕生的那一天起,每一任皇帝和他的那些大臣們都喊過「整頓內務府」的口號,可最後總不了了之。

在內務府當差最幸福的事不是官升幾級,而是皇家園林和寺院又將大修,大小工程又將上馬。不管是修建一個戲臺子,還是重鋪某段道路,都是內務府官員中飽私囊的好機會。如果在任上能攤上修繕陵寢或者宮殿的差事,整個家族幾輩人的吃穿用住都不用發愁。晚清時,紫禁城內搭建一個竹棚,就是這么一個算不上工程的工程,內務府就花去四萬兩銀子。

工程攬財的招數並不複雜,只要你的膽子夠大,低買高賣就可以做到。光緒大婚時,有幾位繡工託在內務府大臣家教私塾的同鄉郭先生攬點兒內務府刺繡的活兒。郭先生就通過大臣的管家接了一件繡洞房門簾的小活兒。繡工們從內務府領來了緞子,用最好的繡線精心刺繡。整套下來,繡工們的原料、工錢加上利潤,市價大約是五十兩銀子。

門簾交上去後,大臣的管家就讓繡工們報價,並示意繡工們「多報一些無妨」。郭先生和繡工們就獅子大張口,報了五百兩。管家搖頭示意,再報多點兒。幾個人就又報了一千兩的要價。賬單交到內務府大臣手裡,大臣又將其駁回,讓他們再往高了報。郭先生就大膽報了五千兩,幾個繡工埋怨他報得太離譜,會被駁回來的。誰知,內務府大臣拿到賬單,搖搖頭,親自提筆在五千兩前面加了「兩萬」。賬單送到內務府,內務府照付兩萬五千兩白銀買那個門簾。內務府大臣扣下兩萬兩,給郭先生五千兩;郭先生拿出一千兩酬謝相關人等,自己拿了三千兩,把剩下的一千兩給幾個繡工。幾個繡工心滿意足,這可能是他們一輩子接過最有價值的活兒。

44南北榜

科舉制起於隋唐,以考試論英雄,也就此開啟平民階層的上升通道。各府各縣的考題都差不多,考試時間也一樣,而錄取率卻有著天壤之別。京都長安的舉人錄取率竟然是河東地區的十倍以上,是隴右地區的三十倍以上。也就是說,一般州的名額為兩三人,而長安每次都多達數十人,甚至有時超過百人。柳宗元在《送辛生下第序略》中說:「京兆尹歲貢秀才,常與百郡相抗。」全國的考生加起來,還沒有一個長安的分配指標多。

從安史之亂到五代十國,再到北宋,中國北方就沒有消停過。常年處於戰爭狀態的北方人更加尚武。而隨著中國經濟中心向南方遷移,過慣了太平日子的南方人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用在讀書上,詩書傳家的風氣也越來越好。如此一來,崇文的南方學生在科舉考試中佔據了絕對優勢。

這也引發了北宋年間的一場南北榜的爭論,爭論雙方是司馬光和歐陽修。他們的爭論圍繞著「逐路(省)取士」還是「憑才取士」展開,實質上是如何處理科舉公平(教育公平)與區域解額(政治平衡)二者之間的關係。

而最著名的南北榜事件則發生於洪武三十年(1397年)。在這一年的會試中,上榜的五十二名貢生清一色來自南方各省,竟然沒有一名北方人。朱元璋親自複核試卷後,大筆一揮,居然開出一張令人瞠目結舌的錄取名單。五十二名中榜貢士,全部換作北方人,無一名南方人。這真是一個令人瘋狂的世界,而皇權又是一件任性的法器,兩相結合,一切意外都在情理之中。

其實從洪武三年明王朝第一次科舉考試開始,南方考生的成績一直居於北方考生之上。比如洪武三年的科舉鄉試,南方的錄取名額是三百五十人,北方僅有二百五十人。「南北榜」案之前的明王朝六次殿試,狀元是清一色的南方人。而從錄取比例上看,也存在著南方中榜者逐漸增多,北方中榜者日益減少的趨勢。也就是說「南強北弱」的格局不但早就存在,而且這種現象是體制內官員早已心知肚明的事。

追溯根源,這種現象應該起於唐朝安史之亂,到南宋時期進一步擴大。中國官場向來有「南相北將」之說,但在宋朝,卻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北宋的科舉,素來「重北輕南」,北宋真宗以前,所有的宰相都是北方人,開國皇帝趙匡胤曾下令在政事堂上刻石「南人不得坐吾此堂」。

宋真宗後,南方考生得中者漸多。宋朝的文化名士,如「三蘇」等人也多來自南方,到司馬光為相時,又曾設定「分路取士」法,壓制南方考生的錄取名額。到元朝時期,雖然恢復科舉,但色目人和蒙古人得到優待,漢人遭到排擠,而那些被打壓的考生,又多為南方人。

北宋滅亡後,大批的北方知識精英南逃,使南方文化開始了長足發展。南宋滅亡後,元王朝一度廢除了科舉制,雖然在後期重開科舉,但漢人的錄取比例極少,而科舉出身的官員在體制內的地位也微不足道。

長江以北的中原地區在歷經了金朝、元朝幾百年的異族統治後,經濟和文化已大大落後於南方。在元王朝的科舉中,那些中榜的漢人大多來自安徽與江南地區。朱元璋起兵平天下的年代裡,他所仰仗的人物更是來自浙江的「浙東四先生」——葉琛、劉基、章溢、宋濂。早期創業的朱元璋正是因為籠絡到了大量的江南文化界名人,才得以迅速壯大實力。謀士朱升、李善長等人都是來自安徽與江南等地的傑出人才。

洪武年所推行的教育體制和考試製度,非但沒有彌合這個差距,反而越拉越大。明王朝的教育體制在朱元璋打天下時就已經確立,各地的府學、州學、縣學,最早都設立於朱元璋早期的佔領地,如安徽、江蘇、江南地區。北方大規模重設學府、普及教育,多是在洪武元年之後,無論是從師資水平還是開展程度比起南方都相去甚遠。當然北方並不是沒有人才,山東、山西兩省一直是教育大省。

結束了打天下階段與文人的蜜月期,坐了天下的朱元璋開始大張旗鼓地推行文化專制。刀鋒所向,那些貼身靠前、手無縛雞之力的南方文人也只能選擇向現實妥協,甚至向自己曾經力保的君主交出他們那顆充滿人生智慧的腦袋。

在朱元璋發起的那幾次文字獄中,遇害者大多是北方文人。在血淋淋的現實面前,北方士子只能遠遠地對朱明政權持一種觀望態度。許多名士寧願選擇歸隱山林,也不願站出來為新政權服務。如此境況,必然導致教育的全面潰退,落後於南方也並不意外。

朱元璋在位三十年裡,南方學子可謂揚眉吐氣,在歷次科舉中佔有絕對優勢。北方學子除了爭奪科舉中極少的名額外,只能通過監生、舉薦等非科舉方式入仕。即使能夠走進體制,在官場中也多受南方文官勢力的排擠與壓制。

其實在這次科舉考試之前,朱元璋就已經從禮部的奏報中獲知:「今北方士子,應試者減半也。」作為一個深謀遠慮的政治家,朱元璋自然懂得「恩威並施」的道理。經歷了將近三十年的權力清洗,朱元璋已經將「威」字訣施展得淋漓盡致,他需要選擇合適的機會「施恩」。在這種情況下,緩和與北方知識分子間的矛盾、穩固統治成了他的必然選擇,而科舉是最好的介入方式。

45分權制衡術

漢唐時期,丞相的權力大得沒邊際。在這個問題上,皇帝的表現還是很糾結的。沒完沒了的政事需要有人來替自己打理,可他又不希望有人藉此機會來分肥自己的權力。在這種情況下,皇帝只有把一個丞相變成一群丞相,以達到分權削權的目的。

站在前輩們肩膀上的朱元璋覺得僅僅把一個丞相變成一群丞相,還是無法滿足自己大權獨攬的慾望。他要做得更絕,更加徹底,那就是削奪中書省宰相職權。在當時來看,這真是一個讓人瘋狂的想法。

促使朱元璋手起刀落的,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形勢所迫。由於長期手握重權,那些文武官員們也開始嘗試著將自己的權力觸角伸向不該觸及的領域,這讓朱元璋根本無法忍受。他決定出手,而且準備出重拳。他將目標直指相權,他要藉此機會將那些分散在丞相手中的各項權力奪回自己手中,對官家的權力系統進行一次重新佈局。這時候,廢除中書省已經箭在弦上。

新朝初立,朱元璋奪回相權,就意味著要動一動那些功高蓋主的開國功勳。這是一件讓他很頭痛的事。這些在帝國第一輪權力分配中撈到實惠的大臣,想要讓他們吐出吃到嘴裡的食物,並不是容易的事。要知道,擅自廢除行使了千年的政治制度,這也不符合儒家提倡的倫理道德的要求。皇帝要想坐穩自己的江山,就不能跳出倫理政治的遊戲規則隨心所欲。

但對於朱元璋來說,不容易的事並不代表做不到。他做出了一個假設,如果這些大臣犯下了國法難容的重罪,那么皇帝不就有可能對當下的權力配置做出調整了嗎?

雖然說,德厚不足以止亂,威勢卻可以禁暴。對於古代官家集團來說,單純的以儒治國,沒有暴力機制的約束而能治理好國家,也是難以想象的事。

古代官家的統治觀念是一邊高舉旗幟宣揚天人合一、天人感應、君權神授;一邊又要求權力集團所代表的國家機器適當考慮老百姓的願望和要求,按照社會普遍公認的倫理道德原則活動。一句話說透了,就是要做到上應天意,下順民心。從表面上看,國家機器是在上天與民眾之間搞倫理調和,實質上是在統治階層和廣大民眾之間搞利益調和,上層統治力量要努力為自己所實施的行為尋求一個合適的藉口,披上一件讓大多數人無可爭辯、無話可說的倫理外衣。從政治運作和倫理觀念這兩個角度來講,朱元璋要從幾位大臣手中收回政治、軍事、財政等大權,就必須採取一種合適而有效的策略。既要讓天下人覺得這事幹得順乎天意民心,又能順理成章奪回大臣們手中握著的重權,為自己的後世子孫執掌天下權柄掃清障礙。

從洪武十三年(1380年)爆發「胡惟庸奸黨案」,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處死李善長等大臣,再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藍玉奸黨案」,朱元璋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權力再分配。朱元璋掀起的這場權力「連環三擊」前後持續時間長達十多年,被捲進去殺死的文武功臣各色人等有數萬人之多。朱元璋打破權力「灰色地帶」,大權獨攬的效果達到了。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春節剛過,朱元璋藉著清除丞相胡惟庸的機會,廢除了中書省和丞相,將原來屬於丞相的權力分配給原來丞相管領的六部和監察機關,大幅度提升了監察機構在權力系統內的地位。在官家複式權力結構中,丞相作為官僚系統最頂端的那尊大神,在權力演變的過程中,一直與皇權進行著此消彼長的博弈。朱元璋索性將其連根拔除,為自己的繼任者們「拔刺」。在對權力集團上層進行大手術的時候,朱元璋出臺了一系列安民撫民的政策,力圖不觸動占人口絕大多數的下層民眾的利益,使得這次官家機構的大整頓、官家權力的大轉移能夠得以和平實現。

這項權力整頓運動雖然讓官僚系統內部陷入巨大的恐慌,但手握軍政大權的相權集團還是被皇權生生斬落馬下,那些開國功臣被清除殆盡。

經過整頓之後的帝國權力系統頂端成了皇帝一個人的獨角戲,皇權高度集中,官僚集團的分權制衡呼之欲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相權被瓜分得支離破碎,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和監察機關七大部門瓜分了這塊權力的大蛋糕,各部門只對皇帝負責,受皇權的直接領導和監督。它們既獨立行使職權,又相互掣肘。監察機關將六部納入監察範圍,六部的給事中(言官)也可以反過來對監察機關的官員進行彈劾,充分體現出官僚集團內部權力的相生相剋,這樣既達到了分流相權的目的,又健全了權力結構中的監督機制。

朱元璋的分權制衡體系建立起來了,那些潛在威脅朱明王朝統治的功臣們被一個個剔除,但事情還遠沒有到結束的時候。雖然相權這時候被生生剝離出了權力系統,但由於朱元璋的血腥殺戮毫無節制,使得權力結構中的輔政系統損毀嚴重,最後到了形同虛設的地步。

這就造成了一個什么局面呢?就是說在那個複式立體化的權力系統中,官家權力機構都變成了花瓶式的擺設,看上去很美,可中看不中用。官員事無鉅細都要跑到朱元璋面前去請示彙報一番,朱元璋沒有拍板的事,誰也定奪不了。這就好像在一個幾十口人的封建大家庭裡,大事讓一家之長拿主意。如果一個人餓了喝碗牛肉湯,渴了泡壺龍井也要來請示彙報,一次兩次算是尊重長輩,天天如此,誰也受不了。一個家庭尚且有輕重緩急,運轉一個偌大繁雜的帝國系統又豈是一個人能夠忙得過來的活。

朱元璋雖然是勞模皇帝,可勞模皇帝畢竟是人不是神。他面對的是龐大的官僚機器,面對的是沒完沒了的複雜政務,這讓他陷入了身心俱疲的境地。朱元璋進行的權力整頓運動可以說是官家制度的重大變革,這項以強化皇權為目的變革是中國權力史上的一件大事。與皇權較勁兒了一千五百多年的相權就這樣在朱元璋手裡化為無形,也由此開啟了明清兩代五百多年的權力新格局。

46科舉制

自漢武帝「獨尊儒術」,官僚多以經術起家,至東漢時逐漸形成了累世公卿的狀況。曹魏實行九品中正制,使得世族地主能夠憑藉家世出身進入體制內。隋文帝平定天下後,將官員的任用權收歸中央所有,並由此取消了中央選拔官員的闢署制度。新任官員不再由體制內人員的舉薦進入仕途,需要另闢蹊徑。在此之前,統治中國數百年的門閥制度只講究兩個字——品流。

如果一個人有幸在當時社會位列上品,那就意味著他所在的家族是清流,文化底蘊自不待言。家世聲名成了衡量個人身份的最高標準。天下誰人不識君,誰人又敢不識君。對於士族來說,門第族望高於一切,因為這是通向權力的一架登雲梯。

士族子弟生活上不差錢,政治上不操心,高官厚祿從他們呱呱墜地時就已註定,這不是命又是什么?在一個血統至上的國度裡,衡量一個王朝的合法性,往往看的不是別的,而是權力行使者的名和姓,也就是權力血統的純正度。血統是什么,它是以血緣作為核心價值來獲取權力的一項制度。一旦創業者夯實基礎,那么對於其後的繼任者來說,一切就顯得順其自然。隨著魏晉時代的清風徐來,文化成為新的時尚。中國歷史也從武化朝著文化的方向轉型發展,人的地位不必盡靠武力定奪,文化也因此成為必不可少的加分專案,科舉制的出臺剛好迎合了時代的發展。既然社會如此看重品流,那就讓那些才高八斗的進士和這個世界好好談談何為「品流」。科舉衝破了門閥,也繼承了門閥貴族所倚重的東西——文化。文化決定地位,這一合法性是有來頭的,科舉進一步光大了它。

隋朝廢除闢署制度,不再讓官員舉薦人才,那么國家需要的人才從哪裡來?吏部的人才儲備又將如何建立?用人的壓力迫使隋朝皇帝尋求新的選官途徑,於是科舉制應運而生。唐太宗李世民接過科舉制度,將其改良,任何人都可以投牒自薦,幾乎所有的人都能帶著證明自己身份清白的材料報考,使得它在最大範圍內吸引著全國各地的賢人志士。當李世民看到新科進士們從端門列隊而出時,非常高興地說:「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在他看來,科舉制度是使天下英才為其效力的手段而已。所以人們稱:「太宗皇帝真長策,賺得英雄盡白頭。」可見,科舉的最大成效,並不全在於「得人」,而在於將全社會的智力資源集中到功名利祿這一個指向,限制了智力活動的多極多向發展。

科舉制的確立為那些長期徘徊於權力之門外的庶族指明瞭方向,也為他們帶來了改變人生命運的機會。不少王朝建立伊始,就迅速開科取士,以此收攬人心。一個成色不足的合法性,藉助一個成色十足的合法性,來提升自己的合法性,即皇權靠科舉提升了自己的合法性。這並不難理解:英雄不問出處,我為你們提供了晉升的機會,幫你們參與到這一公正的遊戲中,這難道還不能讓你們傾盡所能地來證明我的合法性嗎?

科舉制無疑是一陣狂飆的風,讓幾百年的門閥制度產生了劇烈搖晃,最後轟然倒塌,但科舉制並不是官家制度的終結者。失去了門閥的庇護,也並沒有讓不習慣於錦衣夜行的貴族子弟完全斷送前程。在痛苦的適應期過後,他們不得不與新制度達成妥協。貴族子弟可以參加科舉,挾經濟文化上的優勢,比平民子弟還略佔優勢。雖然他們仍佔優勢,但遊戲規則已有了革命性的轉變。魏晉時代完全是一個「拼爹」時代,門閥子弟只要守住自己的血統就可以榮華傍身。而現在出仕則要參加皇帝安排的考試。科舉對貴族制是安魂曲,對中央集權制則是立命基石。從此,封建復辟之路斷絕,官員與科舉代代聯姻。從對官位的佔據來看,清代「科舉家族」比起東漢魏晉的門閥,絕對是小巫見大巫。這是皇權與貴族勢力此消彼長之明證。

不誇張地說,科舉是帝制的基石。在漫長的帝制歷史更替中,並存著兩種合法性:其一是皇權的合法性,來自血統;其二是官員的合法性,來自科舉功名。兩種合法性雖然長期共存,但是在合法程度上還是難以等量齊觀。「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彼可取而代之」,司馬遷借陳勝、項羽之口道出的這兩句話,既是秦末中國人某種價值觀的反映,也深深地影響著一代又一代國人。從世襲到分封再到和親,處處圍繞著血統在大做文章。皇帝血統高貴,是昔時國人的一種信念,但這種信念在中國人心中的牢固度是要打個問號的。皇權時時要靠強大的軍事力量來捍衛,更透視出其合法性的脆弱。

從隋朝開創科舉取士之先河後,一批又一批學子經過十年寒窗想要進入官場,實現兼濟天下和光宗耀祖的宏願,參加科舉考試成了他們人生的必由之路。

宋朝之所以會出現文人巨匠扎堆朝堂的局面,主要是因為通過發動軍事政變上臺的開國皇帝趙匡胤開了個好頭。從立國之初,他就確立了宋代不殺士的傳統。而從錄取人數上,宋代科舉取士的人數有了最大幅度的增長。據統計,到宋徽宗時,每次錄取人數平均達到六百八十人。機會的增加,為讀書人求取功名提供了更大的現實可能。唐宋兩代,科舉制畢竟還發揮了許多正面功能。而到了明代,朱元璋的改革將科舉變成了一種文化災難。他規定應試者只能寫八股文,「專取《四子書》及《易》《書》《詩》《禮》《春秋》《禮記》命題。其文略仿宋經義,然代古人語氣為之。體用排偶,謂之八股」。相對於真知灼見,他更重視的是統一的規格、統一的口氣、統一的思想,以此來造成格式化的知識分子。明清兩代的讀書人因此只能「以摘經擬題為志,其所切者,唯四子一經之箋,是窺是鑽,餘則漫不加省」,「自四書一經之外,鹹束高閣,雖圖史滿前,皆不暇目」。

從時間維度看,任憑城頭變幻大王旗,而科舉制卻持續一千三百餘年。就民眾的接受程度而言,它贏得了最大面積的擁護。寒門子弟有了出路,擁護自不待言。而科舉分明是皇權藉以消除門閥壟斷的,貴族子弟偏偏也要跟風。清代旗人不考科舉亦可做官,可是一些八旗子弟「因羨慕漢人的狀元科第,便有人學著做(八股),曾經乾隆禁止過,但還有偷著做的,後來才開了禁」。唐僖宗乾符二年(西元875年)有敕令:「進士策名,向來所重,由此從官,第一齣身。」以後,這個觀念深入人心,演變為清代人所說的「正途」。

清代人將科舉視為「正途」,除此之外皆為「異途」。當時從官的路徑還有幾種:軍功、廕生(祖、父有功於國家,朝廷特命其子或孫為官)、捐納,等等。為什么只有科舉是正途呢?張仲禮說:「‘異途’出身者……他們主要是先捐監生,然後捐得官職的。」捐納在形式上跟學歷沾上了邊兒,是從學歷制度衍生出來的。軍功不是正途?是因為「軍功有假的。統帥所保之人,自然有許多實在是有功勞的,但也有統帥的親戚朋友下人等,雖然未到戰場,也可以夾雜保上……因有這種種情形,所以就被社會輕視了」。廕生中無學識者甚多,故被鄙視。

可見,科舉之所以是正途,不光國家這么看,就連民意也這么認為。民意認為科舉是正途,相信其公正性。

47任子制·恩蔭制·官二代

秦漢以後,「世官世祿」作為一項制度雖然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但其陰魂在這塊古老的大地上一直消而未散。秦亡於二世,西漢緊接著又確立了「任子制」。所謂「任子」,從字面上理解,也就是任命官員的子弟當官。漢代任子制源於秦代的葆子制,秦代的官吏可以保任自己的親戚、朋友、下屬為官,開出的條件是,所保任者必須名實相符,而且保任人對被保任者的行為負有法律責任。

西漢政府規定:「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年,得認同產若子一人為郎,不以德選。」有資格享受制度紅利的人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官員級別必須是二千石以上,而且任滿三年。西漢官員的俸祿是用糧食計算的,糧食的多少等同於官員的級別。二千石是地方太守、中央三公九卿的級別,屬於高階官員。二是任子的物件是「同產若子」,也就是高階官員的兒子或者侄子。只要符合這兩項標準,就可以享有為官的特權。有點類似於計劃經濟時代,兒子從退休的父親手裡接過一份職業。至於所任之人是否具備當官的才能,有沒有道德底線,並不在考量範圍內。不管怎么說,它給那些高階官僚子弟開啟了進入體制的一扇門。

任子制是一項政治特權,任者要對被任者負有一定的責任。比如說,被任者是一個禍國殃民的傢伙,犯下大惡之事。皇帝追究下來,責任會倒追至他的先人。先人早就不在人間,無法對活在世上的子弟負責,但家族也會被剝奪任子制帶來的榮譽和便利。

制度是人定的,自然也就有特例。比如沒有達到二千石官職而任子的東方朔,他只是一個四百石俸祿的郎官,根本就不符合標準。史載其「常在側侍中,數召至前談語,人主未嘗不說也」。因而獲得了保任自己兒子為郎的特權。不具備兩大條件要素而獲得任子資格的,不是皇帝的寵臣,就是皇帝的御醫,總之是皇帝身邊最賞識和信任的人。

安帝建光二年改為:以公卿、校尉,尚書郎子弟一人為郎、舍人。王符在《潛夫論》中說:「豪族之初起,或因軍功,或因文治,或因戚貴,而後為保障既得利益,並傳之久遠,任子制遂更大行其道。」任子制本身是皇家給予高階官員的一項專有福利,本來是一種激勵手段,結果最後成了吃大鍋飯。制度沒有規定任子的數量,導致高官們的子弟紛紛入仕。雖然任子制規定二千石以上官吏只能保任一人,但這樣的限制往往會被突破,任子二人、三人的情況也是常有的事。漢元帝的寵臣史丹,他的九個兒子都通過任子制當上了官,可見這項制度執行起來過於隨意,容易讓人鑽了空子。而權臣霍光,則因為同父異母的哥哥霍去病是驃騎將軍,十幾歲就被任命為郎,很快升遷為諸曹侍中。

東漢接過任子制的大旗,將可以任子的官員範圍從公卿高官擴大到了校尉、尚書等重要崗位的官員。《漢書》中有不少這樣的記載:「子弟以父兄任為郎」,「大臣任舉子弟為官」。宦官們看到越來越多的官員,把子弟都往官場上放,心裡難免癢癢。他們雖然不是正常人,也有光宗耀祖、惠及子孫的慾望。恰好東漢是宦官專權嚴重的朝代,任子的範圍最終擴大到太監的頭上。

任子制的失控引起了有政治遠見的知識官僚的憂慮,他們相繼上書,要求廢除任子令。無論是帝王,還是官員,基本都是一個路子,老子死了兒子接著幹,是事實上的世襲制。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曹操提出實行九品中正制。官員選錄標準徹底脫離能力和道德,只看家族背景。豪門子弟不到二十歲就能位居高官,寒門子弟年過三十才有資格去競爭一個刀筆小吏的位置。這就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團、顯宦豪門為了把持官位,不斷強化門第觀念,相互通婚,抱團排斥寒庶家庭。南朝甚至發展出了「譜學」。學習這門學問的人,一輩子鑽研各個豪門大族的家世,需要牢記各家豪門的祖宗名諱、官爵,目的是維護門閥特權利益,防範有人冒充豪門子弟混入體制內。

任子制到隋唐就換了馬甲,稱之為「蔭」。一個字道破其中真味,大樹底下好乘涼,官二代背靠老子的樹蔭,就可以在官場上平步青雲。中國有句老話,富不過三代。說的是經商者的富貴往往三代散盡。而在唐代,許多權貴者的富貴延續,卻不止三代。

唐代的恩蔭制規定了官員依品級來蔭補其子孫,總的說來五品以上皆可得蔭補,並規定「三品以上蔭曾孫,五品以上蔭孫。孫降子一等,曾孫降孫一等」。「官一代」和「官二代」的級別對應為:「凡用蔭,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從七品上;從三品子,從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從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正九品上;從五品及國公子,正九品下。」

階層固化,只是苦了那些處於金字塔低層、身後沒有大樹可依靠的平民子弟。一個人在官場努力打拼,不僅解決了兒子的前途問題,就連孫子的問題也一併解決。在恩蔭制度之下,官員子孫不用參加科考,或者象徵性地參加考試,可以數代做官,享受祖上功績。這使得許多權貴可以世代享受官祿和富貴。

盛唐時期宰相姚崇本名姚元崇,父親姚懿曾任嶲州都督,按規定他可以受蔭直接當官。朝廷也已選中他當親王李弘的挽郎,仕途之門已向他完全開放。或許是覺得一個文人靠父輩的恩蔭獲得官階,有傷自尊。姚元崇放棄了這一制度紅利,改名姚崇參加科舉,高中進士,終成一代名相。有人拒絕恩蔭制,也有人將其視為一個家族的榮耀。文人韓愈的三代友人馬遂、馬暢、馬繼祖就是一例。祖父馬遂,官拜司徒(相當於宰相)。其子馬暢,在父親死後因朝廷的蔭補制度,任三品官少府監。其孫馬繼祖,又因祖上功勳,四歲時就封為太子舍人,為官三十四年。馬繼祖之後人,仍享官祿。馬家人可謂享盡唐朝的數代榮華富貴。

科舉制的推行在客觀上也督促了官二代的努力,李德裕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的祖父李棲筠是唐代宗時期的御史大夫,其父是唐憲宗時代的宰相李吉甫。李吉甫亦算名相,唐憲宗欲抑制藩鎮,李吉甫堅決支援,並出力良多。李德裕二十七歲入仕,先做校書郎。他年少時便「有壯志,苦心力學,尤精《西漢書》和《左氏春秋》」。唐穆宗時代「禁中書詔,大手筆多詔德裕草之」。他也曾任浙西觀察使,「儉於自奉,留州所得,盡以贍軍,雖施與不豐,將卒無怨」。在唐武宗時代,他曾力主打擊藩鎮,並有成效。

但也恰恰是從唐朝開始,出現了一種歷代都曾出現且無法調和的矛盾:官二代與平民出身官員的矛盾。最典型的例子要算是「牛李黨爭」,主角便是恩蔭制的受益者李德裕和以科舉入仕的牛僧孺之間的掐架遊戲。在這場黨爭中,牛黨多為平民出身,李黨則多為官二代。其背後實質是恩蔭與科舉之爭。

李德裕的祖父李棲筠曾任御史大夫,父親李吉甫便憑恩蔭入仕,而且一上來就是駕部員外郎。生在這樣一個官宦世家,李德裕有著極大的優越感,公子哥兒氣質極濃,天生看不起那些讀書應試的「鳳凰男」,也因此不願參加科舉。做官後又與科舉出身的官員頗多摩擦,對之印象便更壞。

一日,有個舉子行卷(讀書人向官員投遞自己的文章),希望能夠得到推薦。結果將投給李宗閔的文章,誤投給了李德裕。有讀書人主動行卷,李德裕挺高興。過了沒幾天,那個舉子又來索要自己的文章,說:「這是投給進士及第的李大人的,不是給您的。」李德裕頓時萬分尷尬,此後一味排斥科舉出身的官員。

通過恩蔭、科舉入仕的官員群體,引爆了唐代的黨爭。中唐的「牛李黨爭」除了政見分歧外,牛僧孺一派多科舉入仕的官員,李德裕一派多官二代,雙方黨同伐異,存在很濃的「恩蔭科舉之爭」。

與前朝相比,一個文人若是有幸生在宋朝,那是最幸福的一件事。宋朝時,文官福利異常優厚,恩蔭制度得到了畸形發展。凡是官員,無論品級大小,都有資格享受恩蔭特權。恩蔭的物件也較為寬泛,除了子孫,還可以恩蔭期親、異姓親、門客等,相當於沾親帶故的都可以當官,包括家庭教師、管家門丁,真的稱得上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另外是恩蔭的法定數量壯大,宰相可蔭十人,執政蔭八人,侍從蔭六人,中散、朝議大夫等散官可蔭三人。

蔭補的名目也是各不相同:每年逢皇帝誕辰有一次聖節蔭補,每三年逢郊祀時有一次大禮蔭補,官員告老退休時有一次致仕蔭補,官員死時上遺表還有一次遺表蔭補,這樣累積下來,一個功臣從入朝為官開始直到死去,推恩甚至可達二十餘人,最終導致「冗官」成為宋朝「三冗(冗官、冗兵、冗費)」之一。比如宋朝大將曹彬死,親族、門客、親校(也就是警衛員)二十餘人被蔭補為官。大將李繼隆死,兒子全部當官,幕僚門客二十多人也全部補上官職。

明清的官員選錄,完全以科舉為正途。錄取的人數也多。恩蔭入仕這時候成了異途、支流,講究氣節的文人也羞於此道。那些大家子弟凡是有能力嘗試科舉的,都不會直接通過恩蔭為官。在他們看來,只有科舉出身才「夠牛」「夠份兒」,將來才有機會入翰林,做到大學士。

而這時候的恩蔭制度也不再像宋元時期那般寬鬆、優厚,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曾規定:「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蔭一子以世其祿。」他將恩蔭的官員範圍限制到了七品以上,恩蔭物件限制為一人,更重要的是恩蔭不一定得官,而只是領取一份俸祿,沒有實職(世其祿)。如此嚴格的限制,顯然讓官僚集團不滿了。在官僚集團的鼓吹、運作下,明朝中期後恩蔭範圍有所擴大:「正一品子,正五品用;從一品子,從五品用,遞減至從五品子,從九品用;正六品至從七品子分蔭上、中、下三等未入流職內敘用。」這就取消了只能恩蔭一子的規定,且恢復了元朝時期的高品級。不過鑑於僧多粥少,明朝很快補充規定:第一,官二代必須通過考試,合格後才有恩蔭的資格;第二,三品之上的官員子弟,有可能獲得實職。多數官二代恩蔭得到的只是領取俸祿的資格,沒有實職。要想到手實職,還要去科舉考場上博取功名。為了方便官二代考取功名,受恩蔭者可入國子監讀書,稱為「官生」。明朝多數中下級官員的子弟,其實沒有沾到恩蔭的好處,只是能免試進入國家最高學府(國子監)讀書而已。

清朝繼續縮緊恩蔭的範圍,官二代直接當官的渠道進一步收縮。恩蔭的官員範圍為「京官四品、外官三品、武官二品以上」,或者陣亡、因公殉職、因軍務病故的官員。如此一來,大多數官員的恩蔭特權也就這樣化為烏有。而那些有資格享受恩蔭特權之人,和明朝一樣,也只是獲得免試入國子監讀書的資格。待到修業期滿,等待朝廷分配入職指標。清朝還有另一種恩蔭制,也就是「祖蔭」。顧名思義,也就是祖宗流血流汗留給子孫後代好處,除了人們熟知的鐵桿子莊稼,還包括恩蔭和世襲爵位等。為了照顧八旗將士,清朝統治者給不少滿族家庭頒發了世襲爵位。著名貪官和珅就是參加科舉名落孫山,轉而依靠祖蔭承襲三等輕車都尉的。他的祖輩追隨統治者入關,南征北戰,給子孫留下了三等輕車都尉的世襲爵位。有了這個小爵位,和珅就能到乾隆身邊當個低階侍衛,進而步步升遷。此外,清朝規定了官職的滿漢比例,規定特定的職位只能由滿人擔任。對於清朝的漢人官員來說,讓子弟直接當官比較困難。但是八旗子弟要想直接入仕,途徑還是很多的。

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無蔭補之利者憤憤然,是因為筵席早早將他們拒之門外。有蔭補之利者飄飄然,以為美味佳餚,可代代享用。雖筵席終會散盡,他們不會在意,所謂今朝有酒今朝醉也。正如同當年的法國皇帝路易十五說的:「我死之後,哪管洪水滔天!」

48養廉銀

養廉,不去切除人的慾望,匡正人的思想,卻偏偏要用銀子,真是怕什么來什么。既然銀子能養出「廉」,那么廉能不能生出銀子呢?人們對高薪養廉這個說法很熟悉,養廉這個詞其實來源於清朝的養廉銀製度。這項俸祿制度本意是想借由高薪,來培養官員的廉潔習性,避免貪汙腐敗發生,因此取名為「養廉」。

1723年,康熙皇帝突然駕崩於暢春園。皇四子胤禛出人意料地奪得了皇位,是為雍正皇帝。登基不久的雍正皇帝就向全國發下了一道諭旨:要求各省總督和巡撫向他彙報一下每個人的「陋規」情況。他想了解一下,帝國的這些封疆大吏們,每人一年到頭能夠獲得多少「灰色收入」。

這道諭旨讓他們中的很多人陷入驚懼不安,因為他們實在不知道新皇帝到底想要幹什么。經過一番權衡,大多數督撫還是決定,如實交代問題。在體制內撈取「灰色收入」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法不責眾,對於這種「共性問題」,無論換誰來當皇帝都沒有辦法徹底根除。

督撫之所以不隱瞞,是因為他們早就對新皇的手段有所領教,更何況雍正繼位後對自己的親兄弟施出了冷酷無比的連環殺招,朝野上下為之震動。在這種情況下,各省大員們在第一時間將自己的灰色收入如實上報。當來自各地的官員收入報表攤在皇帝的御案上時,雍正還是被官員鉅額的「灰色收入」嚇了一跳。

署理廣東巡撫年希堯(年羹堯的哥哥)彙報,廣東巡撫一年的灰色收入約六萬五千兩。這在全國總督巡撫中還屬於較低水平。山東巡撫黃炳向皇帝奏報,當地巡撫衙門每年接受的規禮達十一萬兩。河南巡撫則奏報:「一年所有各項陋例,不下二十萬兩。」兩江總督查弼納彙報說,兩江總督衙門每年陋規收入也達到近二十萬兩。

本以為一場暴風雨將要席捲整個帝國官場,可雍正皇帝的表現也讓督撫們大為震驚。既沒有想象中的「勃然大怒」和「拍案而起」,更沒有鐵血反腐的酷烈手段。雍正居然表現出一派溫和之色,並表示能夠理解官員這么做的良苦用心,並對他們的坦承之舉表示鼓勵。比如他在年希堯的奏摺上,就批了這樣一段話:「一無粉飾,這才是你大造化來了。用心做去,不可始勤終怠。至於巡撫進路,必於指定某項無有是處;朕也不知哪是該取,何是不應取,此等碎小之事,朕亦不問不管,只問你總責成一個好字……」

君王的心思最難猜。雍正皇帝所表現出來的好脾氣並沒有讓官員們吃下定心丸。雖然年希堯違心地上表稱,自己以後一定要把廣州官場上的陋規全部裁減掉。但這種不符合實際的表態,在雍正聽來也僅止於一句表態,他表達了不同意見。他說:「從來督撫將此事上沽名釣譽,裁去不取,轉彎另設他法,所得更甚。此等私套,皆不中用。有治人無治法。朕如今要定規矩繩限你們,萬無此理,只要你們取出良心來將‘利害’二字排在眼前,長長遠遠地想去,設法做好官就是了。」

在殘酷的皇位爭奪戰中好不容易勝出的雍正,又面臨著執政的重重危機。康熙晚年,買官賣官已成常態,甚至連皇子們都紛紛身陷貪腐之中。比如皇九子允禟曾經收受覺羅滿丕三十萬兩白銀,為他謀得了湖廣總督一職。覺羅滿丕上任之後,大肆貪汙,導致他的轄地「督、撫、布、按七人,貪庸一轍」,也就是說七位地方高官全部貪腐,湖廣吏治一塌糊塗。朝中大臣也大肆結黨營私,大學士明珠把持內閣;另一權臣索額圖也是廣樹黨羽,大肆貪贓,其家之富,「通國莫及」。

雍正皇帝即位之初,曾經對各省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一級「封疆大吏」有個總體評價:「懈弛者十之八九,其中一塵不染者僅一二人而已。」在這些地方大員的榜樣作用下,地方官場早就結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沒有人值得信任。

一般來講,新皇帝登基,為了爭取臣下的支援,都會首先廣施恩澤。特別是雍正在動盪中即位,面臨著皇族的集體挑戰,他上臺後應該先給官僚階層一筆大大的好處才對。然而,雍正卻不屑於此。帝位認同的危機,絲毫沒有影響雍正果斷整頓吏治。更重要的是,他認識到了當時的貪腐是由制度決定的,因此要從制度入手。

清朝施行低俸祿制,正一品官年俸一百八十兩,七品知縣一年才四十五兩俸銀。當國家財政困難時,還要在官吏的俸祿上打主意,要他們減俸或捐俸。還有地方上存留的公費,本屬地方辦公開支,數額本就很少,清初因軍需一再裁減。「從前各州縣有存留銀兩,公費尚有所出。後議盡歸戶部,州縣無以辦公。」這樣,官吏們不但生活費用無保證,連辦公費用也被剋扣,因此不得不從老百姓身上進行搜刮。這種體制實際上就是鼓勵各級官吏的層層剝削。上諭中也承認:「今部中每遇事,輒令地方官設法料理,皆掩飾美名,實則加派於地方耳。」另外,「遠則西征之僱車,北口之運米(指徵討噶爾丹時的後勤供應),近則修葺城垣,無不責令設法」。所謂「設法」就是貪汙勒索的別名。官僚本性加上俸祿過低,決定了官吏必然大肆貪汙。

在這樣的低薪制下,官員的收入來源所採取的半合法彌補措施之一,就是徵收「耗羨」用於個人福利。明朝萬曆年間,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賦稅一律徵銀上交國庫,把百姓交的碎銀熔化重鑄為上交的銀錠,其間的損耗即為「火耗」。那么在徵收正賦時,理所當然地要加收鑄銀損耗。州縣從中提高損耗標準,「州縣火耗,有加四五錢者」。加徵的損耗大於實際的損耗,就叫耗羨。這裡的「羨」,有「高出」和「富餘」之意。耗羨的徵收,雖在順、康年間有諭禁止,但因為特殊的財政狀況,無法遏制,並逐步得到朝廷的默許。

雍正認為,要從根本上遏制腐敗行為的發生,就要想辦法解決官員收入問題。他要求的只是清廉,而並不是讓官員們餓著肚子辦公,「諸凡總期爾合於公慎而已,朕未有令爾等地方大吏至於困苦之心」,「未有枵腹從事之理,但不欺隱,於分外貪取,即為可嘉耳」。因此他決定,給地方官員發放養廉銀,讓他們不再靠貪汙受賄生活。雍正皇帝按各級官員的官職高低、事務繁簡,給全國地方官制定了不同的養廉銀標準。雍正親自解釋了養廉銀的含義:「因官吏貪贓,時有所聞,特設此名,欲其顧名思義,勉為廉吏也。」

至於各級官吏的養廉銀多少,大體因時、因地、因財力、因官缺而異。據《大清會典事例·戶部》記載,直隸總督的養廉銀每年為一萬五千兩,下屬知縣的養廉銀在六百至一千二百兩,而山東知縣的養廉銀達一千至二千兩。由此可見,合法的養廉銀是從非法的私徵雜派演變而來,它是地方官賴以生活的主要經濟來源。它是正俸之外的補貼,卻成為全部俸祿的主要成分,其數量往往超過正俸的十幾倍至幾十倍。雍正認為,如果發放養廉,則官員們「均得養家之銀,又可杜絕禮物之耗費而安分守己。若非極不肖者。必不會冒死而動私派於費挪移錢糧之心」,可以極大程度地改善吏治。

養廉銀製度使官員的薪俸收入有了明顯增加,讓他們僅憑工資就能過上體面生活。以前地方官員雖然名義工資不高,但灰色收入極高,讓朝廷無從監管。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人都成了法律意義上的「罪犯」和「竊賊」,生活在罪惡感之中。「以下養上」的財政格局,也讓置身其中的每個人都鼻息相通,官官相護。而養廉銀的出現讓他們的收入從隱形變為顯性,從灰色地帶走向陽光地帶。對於朝廷來說,這筆經費的數額或許是龐大的,但實際上只是一種變通。如果雍正皇帝真能用好這一制度,化腐朽為神奇,還是能省下不小的一筆開支。更重要的是,它能讓帝國的政治生態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養廉銀改革之後,雍正皇帝就可以正式禁止「陋規」。他嚴厲警告各級官吏,在實施養廉銀後「於應取之外,稍有加重者,朕必訪聞,重治其罪」。在官員們的心目中,雍正是一個性格多疑、為人狠辣的君王。「貪倡之徒莫不望風革面」,該收手時就收手。從當時各地呈報的資料來看,禁革陋規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比如年希堯就任廣東巡撫後,概行拒收下屬例行節禮;廣西巡撫孔毓珣上任伊始,也將衙門節禮「盡行不收」;廣西布政使劉艇琛對各屬所上節禮也「分毫不敢收受」。

養廉銀改革使雍正年間至乾隆中期半個世紀裡,貪汙大案明顯減少,吏治面貌大為改觀。雍正皇帝設立的養廉銀,本來是一個動態的可以隨著需要不斷調整的數字,由地方官員根據實際情況請示,由中央政府最後定奪。這樣就可以保證養廉銀的數字可以適應各種變化。

但是乾隆卻對各級官員的養廉銀來了一次重新審定,並按職級劃分標準,並且永為定製,輕易不再做調整。任何一項改革都不可能一勞永逸,更何況關乎官員們的切身利益。這個做法造成的惡果很快得以顯現,那就是在通貨膨脹之時,官員的收入與支出不能合理調適。

從雍正到乾隆再到嘉慶,大清王朝經歷了一波漫長的通貨膨脹,物價上漲非常明顯,生活在乾隆朝的很多人都有非常強烈的感受。比如汪輝祖在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說,當他十多歲的時候(乾隆十年前後),每鬥米的價格只有九十到一百文,現在,一斗米在一百八十到三百一十文間浮動。錢泳則說,經他研究,順治朝一畝地的價格不會超過二三兩;在康熙時期每畝上升至四五兩;乾隆初年,每畝價格上升至七八兩,偶爾甚至有十兩;到了乾隆後期和嘉慶初年,土地已升至平均每畝五十兩。

這些人的說法得到了研究者的證實。我們現在已經知道,造成清代中期漫長通貨膨脹的原因,除了清代的人口增長經濟發展外,還因為海外貿易導致的美洲白銀的大量流入。根據整個十八世紀官員的零星記錄,王業鍵估算出這一時期物價差不多增長了三倍。

通貨膨脹三倍,就意味著官員的收入與支出之間,至少又出現了三分之二的缺口。官員們的生活再一次嚴重入不敷出。

在這種情況下,地方官員不約而同又一次開始偷偷收「陋規」,歷史又回到了原點。乾隆皇帝的正確應對方式,是效仿父親,來一次新的財政體制改革,大幅度地提高官員收入,將他們從收支不平衡的桎梏下解放出來。因為財政緊張,乾隆開始不停地打官員們那筆養廉銀的主意。這時候的養廉銀已不復往日的華彩,尤其是到了乾隆晚期,經過朝廷的七扣八扣,最後能夠真正落到官員手上的並不多。比如乾隆四十年(1775年),浙江省修築石塘,因為物價上漲嚴重,工料物價「今昔不同」,原來估算的工程造價,竟然短缺二百萬兩之多。這短缺的經費如何彌補呢?乾隆要求,浙江通省官員自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起,每年各捐養廉銀四分之一。

這種臨時抱佛腳式的扣款,從乾隆晚年起漸漸成為常態。嘉慶皇帝繼位之後,也順理成章地沿用這一「祖制」,靠扣發官員養廉銀來解決一時的財政窘迫。本來就不足花用的養廉銀又被扣得差不多了,現實又是「百物翔貴,委難敷用」。官員們應該如何自處呢?毫不奇怪,貪汙腐敗又一次開始橫行,「賄賂公行已非一日,原情而論出於貪瀆者猶少,迫於窮困者實多」。「不得已設為名目,取給下僚」。陋規體系全面死灰復燃。養廉銀既然是政府給予各級官員的生活補貼,那么,它就應像原本的俸祿那樣,從國家正項中支出,而不應該用非法的耗羨銀兩來支付,這是清代養廉銀製度的最大弱點。

歷史又流轉回了雍正初即位時面臨的困境,再次燃起的腐敗之火,比原來更有破壞力。

49內閣制

建文四年(1402年),燕王朱棣帶領軍隊進入南京,稱帝。從此明朝歷史開始翻開了屬於永樂的一頁。與此同時,明朝中央的政治權力體制也隨著新皇帝的誕生而悄然發生著變化。

永樂皇帝朱棣認為在朱元璋搭建的權力框架之內,不可能再產生出強有力的輔政機構。他決定不完全拘於朱元璋的那一套,在大明官僚體系的一畝三分地上,他要再搞出點兒新的花樣來。

即位不久,他就「特簡解縉、胡廣、楊榮等直文淵閣,參預機務」,但這時候還沒有打破朱元璋定下的六部門分權制衡的分配體制。因此,內閣的參政議政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權力集散失衡所造成的潛在危機,卻並未從根本上打破舊有的權力格局。也就是說,這時候的六部長官和內閣成員共同幫助皇帝處理政務,只是朱棣在遵從祖制的前提下做出的一種權變。

永樂皇帝開始嘗試性地讓這些大學士參與軍國大事的處置。雖然他們的官階只有五品,沒有部下,沒有統轄機構,甚至沒有自己專門的辦公場所。可以說是既無宰相之名,又無宰相之實。但不能否認這些人是權力系統中的紅人。因為他們全部是圍著皇帝轉的人,是皇帝的親信近臣,每日侍奉於皇帝身邊,奔走於殿閣之下,特別是可以參與國家政務,貌似宰相。

為了避開宰相這個已經變得不祥的稱呼,加上其名稱為「入值文淵閣」,又在內廷辦事,所以人們含混地稱之為「內閣」,算是有了內閣制的大模樣。

我們知道一種體制的好壞,實施效果究竟如何,一方面取決於這種體制本身是否嚴密完善;另一方面取決於那些高層權力擁有者的識見、謀略、態度和活動。二者同樣重要,有很多時候,前者還要受制於後者。體制的不完善或漏洞可以通過政治高層的具體行動或臨時政策來設法彌補,體制缺陷帶來的不良影響可以通過努力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範圍內。

這時候已經開始參政議政擁有一定實權的大學士事權不明,與部臣、宦官之間卻從未發生類似後世那樣嚴重的權力衝突。因為永樂皇帝只讓大學士做自己讓他們做的事情,嚴令大學士和六部發生其他關係。他以此來防範權責不清引發衝突,這是他的高明之處。

但他和他的父親朱元璋都沒有學過哲學,不明白這個世界並不是靜止的,而是處於不斷發展變化中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大學士們開始兼任各部尚書、侍郎之職。有的還具有正一品的太傅、太保或從一品的少師、少傅、少保等崇高榮銜,權力地位不斷提高。他們雖然不能到兼職的各自部門裡去實地任職,也不能干預各部事務,名義上仍然只是皇帝身邊的侍從顧問之臣,但在重大事務的決策上,他們實際上已經具有了相當大的權威性。比如人事推薦與任免建議、內政外交政策的制定等。他們真正的權威,則來自宣德年間逐漸發展起來的所謂「票擬」之權。

票擬,又叫票旨、條旨,裡面暗含了帝國官場運作的大部分奧秘。這裡涉及帝國的權力機器運轉的方式與程式:在通常情況下,全國各地、各部門的報告文書先是彙集到通政司,這個機構是中央聯絡地方的紐帶。通政司將文書登記在冊,錄下副本,隨後又轉到內閣,由大學士將處理意見「用小票墨書」後,分別貼在這些報告的封面上,送呈給皇帝做最後的批示,這就是票擬的整個過程。皇帝的御批通常使用硃筆,所以,又叫「批紅」。經過批紅的文書,登記備案,錄下副本,然後再下發至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求遵照執行。

所以說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那些掌握了票擬權的大學士就等於掌控了全國各地官府衙門,也包括中央六部。他們等於掌握了票擬和批紅在內的官家權力機器運轉方式與程式,如此一來,這種方式所帶來的惡果也隨之顯現。當最受皇帝信任的大學士正式成為首席大學士時,所謂的「首輔」便隨之產生。首輔沒有宰相之名,也沒有宰相行政號令、任免官吏之實。當他深受皇帝信任時,卻可以壟斷票擬之權,並將皇帝玩弄於股掌之上,從而將屬於皇帝的生殺予奪大權轉移到自己手上。此時,其令人畏懼的威力,甚至遠遠超過以往真正的宰相,這可能是朱元璋做夢也不會想到的事。

朱元璋以為他的那些後世子孫會向他學習,人人爭做勞模,靠著不眠不休的精神將他的朱明王朝推向千秋萬世。可惜的是他的那些子孫們雖然身體裡流淌著他的血,卻漸漸喪失了處理這些事務的能力和興趣,最後索性將專屬皇帝的「批紅」大權,交給身邊寵幸的宦官們,也就是說首輔手中握有的票擬之權也同時失去了效用。皇帝和滿朝文武就這樣被架空。朱明王朝在一幫閹人的胡作非為之下,跌跌撞撞,一路踉蹌。

50旁入公門

中國封建帝國的權力結構通常是由帝王、文官、胥吏三級構成,拋開那些奉行孔孟之道的文官集團,還有大量混在基層的胥吏。

對於老百姓來說,他們一輩子很難見上皇帝一面,也鮮少與真正的政府官員打交道。他們見的最多、打交道最多的就是那些披著權力馬甲的胥吏。對於老百姓來說,那些遊走在基層、數目龐大的胥吏才是權力集團的形象代言人。這些胥吏肚裡的墨水通常不多,由於體制的原因,他們也沒辦法去走科舉之路,而且出身卑微,只能依靠在官府衙門混日子來養家餬口。另外他們沒有國家發的工資,只有官府衙門給的聘用金。

一句話概括就是,胥吏上受文官的分派,下受百姓的敵視,他們的存活之道就是伸手向老百姓不斷地去索取,通過從民間刮地皮來滿足自己的生活慾望。

當年朱元璋還是草根朱重八的時候,那些來他家收錢的就是這類人,所以朱元璋對胥吏的痛恨可想而知。造成明朝胥吏猛如虎的真正禍根,其實來自於元代。元代統治者由於不熟悉儒家文化,便大量僱用胥吏治國,到了明初胥吏仍舊跋扈異常,經常發生胥吏毆打上司的例子。雖然朱元璋對跟他理念不符的文官採取了極端的方式,但對數量眾多的胥吏卻一直無可奈何。

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所頒佈的《大誥》裡,有了這樣一條新規定:「今後布政司、府、州、縣在職的吏員,賦閒的吏員,以及城市、鄉村中那些老奸巨猾的頑民,若膽敢操縱詞訟、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結官府、危害州里,允許當地的賢良方正、豪傑之士將這些人抓起來,綁送京城。如有人膽敢中途邀截,則梟首示眾!各處關津、渡口,也不得阻擋。」

這就是朱元璋為了對付胥吏創新的一種方式——「旁入公門」。被貪官汙吏盤剝的急了眼的老百姓可以從衙門側旁的小門衝進去,把造成自己冤屈的六房的胥吏抓起來拿送京城。至於那些官員,百姓們則是無權抓捕的。當然,朱元璋也給百姓們吃了顆定心丸。他說,如果官員們試圖阻止百姓們抓汙吏,就會被族誅。

說得直白一點兒,朱元璋為老百姓開啟的這扇「旁入公門」的門,是隻通汙吏,不達貪官。就是放在今天看,「旁人公門」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做法。允許老百姓從衙門的小門衝進去綁架為非作歹的胥吏,直接扭送到京城法辦,且沿途官員不許攔截。不但不能攔截,還要做好相關的後勤保障工作。在朱元璋的支援下,大明帝國很快掀起了一浪高過一浪的群眾鬥爭胥吏的熱潮。在朱元璋親自用口語化風格編寫的那部《大誥三編》中就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

常熟縣鄉民陳壽六本來只是一個最普通不過的人,低眉順眼地過著自己的窮日子。如果不是因為下面發生的事情,他也許一輩子就悄無聲息地淹沒在歷史的深處。

這件事情的起因是陳壽六得罪了當地一個叫顧英的縣吏,於是遭到了顧英的迫害打擊。陳壽六家僅有的口糧和來年的種糧都被顧英的爪牙搜刮殆盡。當然縣吏顧英不只是針對陳壽六一個人,他平時就橫行鄉里,受他迫害的人不在少數。他本來以為老實巴交的農民都是修煉過忍術的,很多事情忍一忍也就過去了,並不會翻起多大的浪。但是這一次他錯了,因為他遇上了陳壽六。

顧英點起的這把火憋在陳壽六胸中,燒得難受。終於有一天,陳壽六爆發了。爆發的陳壽六率領自己的弟弟和外甥一怒之下衝進了「旁入公門」的門,趁顧英喝得酩酊大醉,將其五花大綁捆了起來,連夜押送離開常熟縣,直奔京城而去。這事來得太過突然,常熟縣的官吏們根本來不及做出任何反應。

需要指出的是,陳壽六並不是一個沒有頭腦的莽夫,他是一個知法懂法的鄉民,他的所作所為也沒有僭越當時法律所限定的範圍。也就是說,陳壽六綁架縣吏顧英是按照朝廷頒佈的正式制度在辦事。

在臨行之前,陳壽六做了一件事。他讓鄉親們找來了朱元璋釋出的反貪法律《大誥》,隨身攜帶以作護身符之用。因為按照朱元璋的聖諭,對持有《大誥》押送巧立名目、害民取財的地方貪官聯名赴京的普通民眾,各個關卡路口都要一路綠燈。

陳壽六等人押送顧英到京上訪後,朱元璋立即將顧英打入大牢。朱元璋不僅沒有處罰陳壽六等以下犯上的罪過,還當面賞賜陳壽六鈔三十錠(相當於今天的幾千塊錢),其他三人衣服各兩件,並免除了他們的雜役。

在陳壽六等人離京後,朱元璋在諭旨裡,將陳壽六這種大無畏的精神大加褒揚,號召全國的農民兄弟都要學習這種敢與官場惡勢力鬥爭的精神。

在表彰檔案裡,朱元璋說:如果有人敢羅織罪名,搬弄是非,擾害陳壽六,我就將他族誅!當然,如果陳壽六自己仗恃著我的名頭而橫行不法,為非鄉里,也同樣罪不容赦;但是,陳壽六若有過失,地方官員無權做出決斷,必須將他召到京城,由我親自審理。

皇帝開了金口,陳壽六這樣的農民,就成了耀眼的明星,成了歸朱元璋直接領導的御用農民。這種風氣一開,洪武十八九年,在前往南京城的各條驛道上,幾乎時時處處都能看見成群結隊的鄉民押著被綁得結結實實的富豪或者胥吏往京城方向趕。這些人幹勁很足,他們自備乾糧,自備交通工具。遇到關口有官員盤查,他們會從身上掏出隨身攜帶的小冊子——《大誥》。地方官吏見到這本金黃色的小冊子就會大開方便之門,一路綠燈。當然這些官員不是畏懼於這些手無寸權的鄉民,而是畏懼陳壽六手中握著的《大誥》,準確地說是百姓對於皇權的畏懼。

朱元璋賦予百姓們莫大的權力去懲治那些汙吏和遊民,貌似給予百姓們制約權力的權力,其實卻並非如此簡單。他給予百姓們的,並不是單純意義上的制約權,而是更為偏執的「合法傷害權」。古代的官吏們肆無忌憚地搜刮百姓,因為他們真正做到了心無所忌。就算他們幹了違法亂紀之事,遠在深宮的皇帝也不可能瞭解,畢竟皇帝的權力觸角也有達不到的地方。這種「天高皇帝遠」的現實,讓他們在權力結構底層如魚得水,有了更大的閃轉騰挪的空間。

胥吏們完全被朱元璋發動群眾這一雷霆殺招徹底打倒在地,老百姓擁有闖進衙門直接拿人的權力。從表面上看,是老百姓闖進「公門」去抓人,實際上是皇帝伸展出來的權力觸角在抓人。帝國權力結構仍然沒有改變皇帝制約胥吏、胥吏制約民眾的現狀。不過是顛倒了一下程式而已,變成了皇帝制約百姓,而百姓制約胥吏。也就是說,將以前掌握在胥吏們手裡的權力暫時移交到百姓們手裡而已。但是這種臨時性的權力顛倒對於民間社會來說,是遠水救不了近渴。而陳壽六的明星路是不可複製的,因為大明朝畢竟只出了一個朱元璋。

51託古改制

十九世紀末,帝國主義列強掀起瓜分中國的狂潮,中華民族面臨著空前嚴重的危機。當時,康有為、梁啟超等志士仁人意識到必須進行維新變法,否則中國就有亡國滅種的危險。為擺脫眼前的困境,康有為採取了借屍還魂的謀略,具體來說就是託古改制。他撰寫了一部書,名叫《孔子改制考》。這本書指出,上古時代沒有文字和書籍,所以今天無法確知上古時代的情況。但是,中國人有一種「榮古而虐今,賤近而貴遠」的迷信上古的心理。春秋時,禮樂崩壞,社會動盪,包括孔子在內的諸子百家利用人們這種心理,把自己所設定的政治理想假託是上古時代已經實行過的,藉此爭取人們對自己的政治學說的信仰與認可。

康有為在談到寫作《孔子改制考》一書的意圖時說:「作為一般的平民百姓,如果公開倡言變法改制,必會遭人詛咒。因此,不如假託古代聖王來倡言變法改制,這樣,既不會使人感到驚恐,又可免除不測之禍。」在康有為的鼓動宣傳下,光緒皇帝終於下定決心在中國發動一場空前的變法維新。雖然,這次戊戌變法被以慈禧為代表的頑固派鎮壓下去了,但康有為在變法前實行的借屍還魂的謀略,不能不令人歎服。說到託古改制,我們繞不開一個更具開拓性和實驗性的人物——王莽。

自從漢武帝在全國範圍內實行董仲舒提出的「獨尊儒術」後,知識分子迅速儒化,用儒家理想徹底改造世界的思潮開始甚囂塵上。也正是在這種思潮的衝擊下,王莽及其許多同時代的儒家知識分子成為狂熱的理想主義者。他們將孔孟無限美化了的「五帝」「三王」時代視為人類社會的黃金時代。身處每況愈下的西漢帝國,種種令人失望的社會現象刺激著他們用儒家理想批判現實、改造社會的強烈願望,以及對內聖外王的呼喚,對一個黃金時代的嚮往。

就是在這樣一種歷史大背景下,王莽這個人物被時代的潮流推上了風口浪尖,並且按照儒家編好的指令碼,在西漢末期的政治舞臺上淋漓盡致地表演了一番。在人們的喝彩聲中,他不僅承擔起「補天」的重任,而且還信心十足地帶領著西漢帝國的臣民們奔向那個海市蜃樓般的「黃金時代」。既然西漢帝國的臣民自願把自己的命運託付給王莽,那么也就必須要承擔王莽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上古時期,之所以人人富足,是因為土地均等。王莽就是要恢復上古的井田制,均分天下土地。先在國有土地上(在漢代國家控制著一部分土地),按「井田制」的辦法,將國有土地按口授予無地農民,農民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佔有權,目的是即解決了農民無地可耕的狀況,又解決了土地的兼併問題。

「解放奴婢」是他「託古改制」運動的另一個重要題目。王莽從道德的角度對奴隸制度發出了激動人心的譴責,痛斥這種把人「與牛馬同欄」的奴隸制度是「逆天心,悖人倫」的野蠻殘忍的行徑,必須立刻停止。一聲令下,三百六十萬奴隸獲得解放。

第三項是由政府壟斷經營鹽、酒、冶鐵和鑄錢,防止富商操縱市場,勒索百姓。王莽下令建立國家銀行,貧苦百姓可以申請國家貸款,年息為十分之一。這樣就杜絕了高利貸對百姓的盤剝。王莽推行固定物價政策,市場上的貨物由政府規定價格,以維護市場秩序。

第四項,從皇帝到百官,都實行浮動工資制。如果天下豐收,皇帝就享用全額生活費;如果出現天災,或者治理不當,就按比例扣減生活費。百官的工資也根據百姓的生活水平浮動。百姓豐衣足食,工資就高;百姓餓肚子,官員也要跟著一起捱餓。

王莽厲行懲治貪汙,下詔徹底清查所有官吏的家產,發現貪汙者,沒收所有財產的五分之四,用來補充國家財政經費。他建立舉報制度,動員人們舉報貪汙行為,舉報查實,給予重獎。王莽同時改革官名,他按照「周禮」的規定,設了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按照禹貢的規定,把天下分為九州,恢復上古地名。按照古書的記載,把太守改名叫大尹,都尉改名叫太尉,縣令改名叫縣宰,御史改名叫執法,長安改名叫常安,未央宮改名叫壽成室。

王莽還在長安城的中心地帶建了一個王路門,在門下坐了四個人,叫諫大夫,面向四個方向,聽取四方百姓對政府的意見。這是按照周禮而設。蠻夷之國,名字也必須低賤,這樣才符合上古禮制。他把匈奴單于改名為降奴服於,把高句麗改為下句麗……

當時的儒家知識分子們除少數例外,大都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王莽所領導的「託古改制」運動中來。一些儒林名流紛紛獻計獻策,為「託古改制」推波助瀾。至於四方名不見經傳的眾多儒生更是為此而歡呼雀躍、搖旗吶喊。這時的朝廷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熱鬧景象。

當王莽的「託古改制」的奇思妙想一股腦兒地拋向那個病入膏肓的社會時,當帝國的臣民為此而歡欣鼓舞、望眼欲穿地期待著「黃金時代」到來的時候,王莽非常執著而認真地去落實那些大而無當的計劃。可想而知,他碰到的阻力會是何等之大,指望大土地所有者在他的一紙詔書下達之後,就會乖乖地將多餘的土地統統交出來,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在一個人口近六千萬,人均耕地面積僅有十分之一頃的國度中,要想實現《周禮》中「一夫百畝」的土地佔有量是痴人說夢。

人們無法與王莽的思想高度比肩,他們期望王莽做皇帝,也只是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沒想到王莽卻要讓大家向自己看齊,消滅私心,一心為公。如此一來,他那仁愛、威嚴的形象開始變得可怖起來。農民的特點是私有和保守,雖然得到了土地使用權,但他們更想要的是所有權。連無地的農民都不贊同王莽的政策,那些曾經擁護王莽的主要力量這時候也站到了他的對立面。

王莽雖然是大家推舉出來的皇帝,推舉上去後,他也就成了大家的皇帝,生殺大權也隨即交到了他的手裡。或許王莽缺乏其他品質,但他從不缺乏決心。他認準了的事,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止。他揮起了鞭子,誰不執行,就把誰抓起來,不管他是皇親國戚還是名公巨卿。

「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人至涕泣於市道。及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自諸侯卿大夫至於庶民,抵罪者不可勝數。」犯罪的人越來越多。「吏民抵罪者浸重。」罪不致死者被罰為官奴,不長時間內,二十多萬人從上層社會淪為官府奴隸,全國各條道路上,都絡繹不絕地走著一隊隊的罪犯,監獄幾乎滿員。其情形,竟和秦朝末年有些相似了。可是剩下的人,還是拒絕交出土地,奴隸買賣還是屢禁不絕。

這就是理想主義者的天真之處。對此,王莽永遠是白天不懂夜的黑,僅僅依靠「本本主義」,僅僅依靠權力,根本無法跨入他想象中的理想主義者的天堂。再說,經書上的「黃金時代」只是一個從來不曾存在的烏托邦,因此也永遠無法實現。王莽就像是西方中世紀那個騎著瘦馬,拿著生了鏽的長矛、盾牌,向風車挑戰的堂吉訶德,他始終覺得自己壯勇無比,所向披靡,其實不過是在上演一齣滑稽戲。他將一個龐大的帝國變成了他精神世界的實驗場,來實驗他的種種天才構想。

在王莽推行的諸多改革試驗中,幣制改革是他最為得意之作。王莽即位之後更改幣制並非出於流通的需要,而是以新貨幣來標誌與劉漢王朝的不同。不久,王莽認為百姓對新錢的接受與認同程度不高是因為使用不夠方便,所以他再一次對幣制進行調整。「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可惜事與願違,王莽的這次更改,不但沒有方便百姓使用,反而因幣制的繁雜加大了流通的難度。

在他的貨幣體系中,有大錢,有壯錢,還有幼錢、么錢、小錢。他給錢幣組織了一個家庭,排了輩分。除了錢,還有布。布的家族關係更復雜,有么布、幼布、厚布、差布、中布、壯布、弟布、次布、大布。按照上古的制度,烏龜殼、貝殼,也都成了貨幣。此外,還有貨布、貨泉、契刀、錯刀、寶貨。

一個大布值十個小布,一個小布值兩個大錢,一個大錢值五十個小錢,一個烏龜殼值十個貝殼,一個貝殼值半個大布。一個錯刀值十個契刀,一個契刀值十個大錢。一個貨布值兩個半貨泉……

對於像我們這樣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來說,如果讓我算算一個貨泉值多少幼布,給我一天時間,我也算不精準。更不用說當時的普通老百姓,他們到市場上買個東西,會算得頭昏腦漲。對於那些嫌麻煩、膽子大的人來說,他們私下裡還會偷偷使用漢朝的五銖錢交易。如果被官府抓住,就會遭到流放,罪名是「擾亂幣值罪」。

這一切來得太晚了,整個帝國猶如一匹脫韁的野馬,曾經希望能夠駕馭他的主人已被掀翻在地。王莽身著殷紅色的朝服,手持所謂的虞帝匕首,佩戴著璽韍,讓天文郎在其前占卜時日,旋轉起行不離身的銅北斗,並按斗柄指示的方向坐下,學著當年孔子的語氣,口中唸唸有詞:「天生德於予,漢兵能奈我何!」老天爺把治理國家的聖德和使命賦予了我,漢軍又能把我怎么樣!王莽抱著威鬥,神情恍惚,他實在弄不明白,當初的充耳頌歌,才不過短短十五年間,怎么就會變成了鋪天蓋地的聲討浪潮!

52一衙兩制

明清官僚系統實行的是「一衙兩制」,也就是說一個官府衙門裡可以有兩種人事制度,官員一套,胥吏一套。官員是帶著國家編制的正式員工,其升遷任免繫於朝廷,由朝廷提供俸祿;胥吏則不納入國家編制,通常是由官府衙門的主官自行聘用,朝廷並不向其發放工資。對這部分聘用人員,朝廷是既不考察,也不考核,完全放權給官府衙門的主官。而這些聘用的胥吏也只需對一個人負責,那就是使用他們的地方主官。

一名胥吏對人說,官場就像一輛車子,我等吏人就像是那個趕車的人,而主官和屬官就好比是騾子,我們鞭子一揮,叫他們向左他們就向左,叫他們向右他們就向右。為什么胥吏把官員視作騾子?為何胥吏敢如此蔑視官員?在古代官場,「縣官不如現管」。包括辦理文書的小吏、差役及其他辦事人員在內的吏,是編制外的、數量幾倍甚至幾十倍於編制內官員的龐大群體。表面上,他們地位卑賤有如奴僕,實際上是衙門實權的掌控者。他們越權、竊權、弄權、專權以至專政。朝廷內外、國家上下不可一日無吏,但吏又上欺官,下害民,成為國家一害。以此之故,宋人葉適驚歎:官場成了「公人世界」,即衙役們的天下!清代顧炎武發出了這樣的感嘆:「百官者虛名,而柄國者吏胥也!」清代郭嵩燾甚至說,本朝「與胥吏共天下」。高官勳臣一旦仕途蹉跎,身陷囹圄,不免受獄吏凌辱,所謂「人在屋簷下,哪得不低頭」。

那時候在官場經常會出現這樣的情形:官員走馬上任,除了帶上家眷,還會帶來一批吏;到了官員卸任或者易地為官,又會帶走一批吏。胥吏儼然成為官員的私人物品,隨身攜帶。一旦有害群之馬的吏出現,因為是官員私人任用的,往往受到官員的庇佑。因為國家不發薪金,薪金要由聘用他們的官員負擔,所以吏人的收入往往很低。這逼著他們自己想辦法去獲取生存之資。

新官和胥吏差役們之間有著非常微妙的關係。官員對這幫辦事人員既要依賴,又要防範,生怕自己的權力被架空,受其挾制和矇蔽。正如梁啟超所說,「官制不善」造成官員們「習非所用,用非所習」,只會簽字畫押的官員們,不得不「委權胥吏」。也就出現葉適所說的「大官拱手唯吏之從」的局面。胥吏具體經辦各類官府文書和各類公務,需要行政、人事、刑獄、錢穀等方面的經驗,需要熟悉朝廷的法規及歷來有關諭旨。

明朝規定「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只要想做官,就只能穿越半個中國。清朝雖然有所緩和,但官員依然不得在家門口為官。先是三百里,後是五百里,最後發展到千里為官,稱為「避籍」。官員遠赴他鄉,異地為官,可以說是一個人去面對陌生的環境和複雜的社會關係。就連平時說話也是雞同鴨講,南腔北調。那么官員赴任,如果能夠帶去幾個知根知底的老部下,尤其是被官員視為心腹的胥吏,那情況就會大為改觀。這等於是帶了幾個幫手,本來一個人去面對的複雜局面,就變為幾個人共同去面對。官對於吏的駕馭程度因人而異,有的官員比較聰明,可以把手下的吏掌控得恰到好處,但是有的官員比較昏庸,就可能被吏糊弄和忽悠。能夠在上任的時候帶上幾個「自己人」,做官的保險係數就要大許多。

53官不修衙

中國古代有一條不成文的官場規則,就是「官不修衙」。也就是說,官員既沒有能力,也不願意去修繕衙門。即使到了非修不可的程度,在工程立項與預算日程表中,修衙門也被視為「不急之務」,遠遠排在其他公共工程的後面。這個規則,一直延續到皇朝結束。古代的官衙都是很破敗的。民國時彙編的《明代建築大事年表》中統計出,明朝開國之後,洪武朝三十一年,各地新建和重修學校六百七十四所,而同一時期才修衙二十六所;到了宣德朝,官衙才大規模興建,但也只是修了五十五所,而同期各地興建或重修學校則有一百五十九所。

清代甚至規定,地方官想修建衙署,一概由官員自掏腰包,從他們的養廉銀中分期扣款。在這種情況下,哪個官員願意吃飽撐的去修官衙?

宋神宗熙寧四年(1071年),蘇軾前往杭州上任,擔任通判一職,這是相當於副市長的高官。雖然任職人間天堂的杭州,但蘇軾並沒有多少愉悅的體驗,反而因為州衙的屋宇「例皆傾斜,日有覆壓之懼」。

杭州曾是五代十國時期吳越國的都城,其時「官屋皆珍材巨木,號稱雄麗」,但進入宋朝之後「百餘年間,官府既無力修換,又不忍拆為小屋,風雨腐壞,日就頹毀」。蘇軾就這樣心驚膽戰地生活於危牆之下,當了三年杭州通判,直到另遷他州,期間州衙一直未能得到修繕。

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蘇軾又回到了杭州,與十年前不同的是他升官了,而與十年前相同的是杭州官衙毫無改觀,當年什么樣,現在還是什么樣。蘇軾問同僚,這房子如何住人?同僚們說每到雨天,他們都不敢在大堂待著。

這一年六月,官衙的危房終於鬧出了動靜,一處房屋倒塌,壓傷衙門內兩名書吏;八月,州衙的鼓角樓也倒了,「壓死鼓角匠一家四口,內有孕婦一人」。自此之後,「不唯官吏家屬,日負憂恐,至於吏卒往來,無不狼顧」。官衙危房嚴重影響了官吏們的工作情緒。元祐四年九月,蘇軾不得不上奏朝廷,請求撥款修繕衙門:「到任之日,見使宅樓廡,欹仄罅縫,但用小木橫斜撐住,每過其下,慄然寒心,未嘗敢安步徐行。」蘇軾文筆好,把危房寫得栩栩如生。

但是在宋朝想修官衙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地方官要修建衙門,就必須經中央政府稽核、批准。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朝廷已詔令地方「無得擅修廨舍」。因為朝廷沒這項預算。蘇軾也清楚:「近年監司急於財用,尤諱修造,自十千(即十貫錢)以上,不許擅支。」

蘇軾想了一個變通的辦法,請求朝廷撥給杭州二百道度牒解決經費問題。在宋代,僧尼出家需要獲官方頒發的度牒認證,而度牒是要收費的,官方常常通過出售度牒來彌補財政之不足。蘇軾一番計算,杭州官衙至少有二十七處需要大修,需要錢四萬餘貫,這可不是小數目,約合如今一千萬元人民幣以上。

要籌集四萬貫錢,需要出售二百道度牒。蘇軾在奏章中威脅說,再不修,日後可就不是四萬貫的事了。蘇軾還向充分信任他的皇太后祈求:「伏望聖慈(垂簾聽政的高太后),特出宸斷,盡賜允從。如蒙朝廷體訪得不合如此修完,臣伏欺罔之罪。」但縱然如此,朝廷也沒有同意撥款,可能是因為預算數目太大了。次年,杭州發生水災,又次生饑荒。蘇軾再次向朝廷申請劃撥二百道度牒。按照蘇軾的打算,這二百道度牒賣成錢,可以購得二萬五千石大米,再減價糶米,可得錢一萬五千貫,用這筆錢來修繕衙門,雖然無法徹底翻修,不過「修完緊要處,亦粗可足用」。

這一回,朝廷總算同意給政策,不過不是二百道,而是隻有三十道。出售三十道度牒所募集的資金,肯定是不足以修整官衙的。之後杭州官衙怎么整修就無從記載了,估計這點兒錢只能草草修繕了事。

古代的官員為什么不願意大興土木,修建衙門,給自己一個氣派的辦公場所呢?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官員在一個地方的任期往往只有三五年,所以官員沒有必要修建豪華衙門;官員迷信風水,認為已有的官衙都是以前選好的風水寶地,沒有必要再重新修建;但根本的原因是財政經費緊張,並無修建衙門的專項經費。正因為如此,一般的維修,官員寧可自己掏腰包。如果實在需要大修,也會向朝廷申請經費。比如上面引述的蘇軾,只好向朝廷申請給他兩百道度牒以解決危局。第一次朝廷拒絕了他,第二次也僅僅批准了三十道度牒。

又如在清朝,一般情況下,官衙維修費用要向民間徵稅,在雍正皇帝實行耗羨歸公和養廉銀製度後,維修官衙的經費就包含在官員的養廉銀中,朝廷不會在養廉銀之外另行劃撥專門的衙門修建經費。如果州縣官員需要維修衙門,可以動用州縣衙門的閒錢,但是必須從官員三年的養廉銀中扣除。修建衙門與官員自己的收入掛鉤,當然,沒有哪個官員樂於修建豪華衙門了。清朝乾隆十七年,雲南巡撫愛必達以該省一些官衙地處邊隅,需要經常修葺為名,奏請將維修經費固定下來,按照衙署的大小,每年發給固定的銀兩,但乾隆皇帝拒絕了這樣的方案,認為修葺工費有多有少,歷年不一,如果作為固定支出,難保地方官不以此為額外進項。

「官不修衙」有效地制約了地方官員大興土木、勞民傷財的衝動,減輕了百姓的負擔,給老百姓樹立了一個簡樸為民的好形象。古代地方政府沒有自己的獨立財政,地方政府即使財政收入豐厚,其大部分仍然要上供朝廷;古代地方政府的公共職能也比較簡單,無須擁有大量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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