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不是好職業,這個職業非精神與肉體強大者不能為之,容易把人搞得神經衰弱、肉體垮塌,然後幹出一件件瘋狂的事。當然衙門裡的大小官員,衙門口的大小胥吏,也不是那么容易乾的。連皇帝都不得自由,他們的日子又能好到什么地方去?中國有句老話,人有人道,鼠有鼠道。各種滋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衙門的路徑除了制度範疇內的光明大道,多的是介乎對錯之間,裹挾著人情、私利和各種當事人無法排除的灰色地帶。很多時候,由不得個人去做選擇,而是衙門體制選擇個人;是體制決定個人的興衰榮辱,而不是個人決定體制的死活。一個人在衙門裡轉來轉去,就像走進了千頭萬緒的迷宮,沒人能夠說清楚其中的深意,也沒人能夠看透個體的命運。衙門體制在千百年的實踐運轉中,產生了自己的邏輯。而它在路徑選擇中也逐漸背離締造者和設計者的初衷,產生了不以人意志為轉移的執行規律。
54護官符
《紅樓夢》中的賈雨村攀上了賈家勢力當上應天府知府,他上任後給他上第一課的不是體制內的同僚,而是在他手下當差的胥吏。有人狀告薛蟠強搶民女、草菅人命。剛剛上任的賈雨村拍著驚堂木正準備公平斷案,派人前去緝拿兇犯薛蟠,卻被站一旁的門子給制止了。
其實在當時的官府衙門,這並不是多么稀罕的事。明清時期,那些看門的或者服侍官員的青年男子就是門子,老百姓私下裡習慣將其稱之為「小二爺」。官員是老爺,他們是小二爺,門子的地位由此可見一斑。在當時門子的選任也是很有講究的,一般選擇十五六歲的小孩。他們一般唇紅齒白,面容姣好,比較幹練。然後這些小孩就陪伴在官員的周圍,為官員穿衣戴冠,上茶點菸,伺候他們的生活。時間一長門子的職責就逐漸進行分流,有些當了衙役,有些當了捕快。對於門子來說,他們是伴隨在官員鞍前馬後的跟班和常隨,年紀不大卻和官員的關係最為親密,是官員片刻也離不了的人。因此他們碰到的、看到的、聽到的往往都是官場深處最為隱秘的事。
門子將賈雨村引至內室,從懷中掏出一張紙來,上面寫著:「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阿房宮,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個史。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這就是賈史王薛四大豪門家族,世襲公侯爵位,家資鉅富。「這四家皆連絡有親,一損皆損,一榮皆榮,扶持遮飾,皆有照應。」
這就是明著告訴賈雨村,這四大家族是一體的,牽一髮而動全身。另外賈雨村本人就是靠賈家勢力當上的官,而薛蟠恰恰是這其中薛家的公子。當了解了內情,賈雨村也驚出一身冷汗。他動用公權力將此事壓了下去,事後又寫信向薛家邀功,說此案已了。
這張紙條,門子稱它為「護官符」,顧名思義就是每個官員要想保住官位,就要照顧紙上寫著的豪門巨室。因為「上面寫的是本省最有權有勢、極富極貴的大鄉紳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時觸犯了這樣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連性命還保不成呢!所以綽號叫作‘護官符’」。
在這裡一句「各省皆然」,道出了當時官場的通行規則。不論你去往何處為官,都要想辦法弄到這樣一張護官符,摸清當地各種錯綜複雜的社會關係和人情網路,不然吃了虧,還不知道怎么回事。「門子」屬於官員的生活秘書,一般是官員最為信賴的人。「門子」沒有辜負領導的信任,在關鍵時刻拉了領導一把。那么我們換言之,如果賈雨村在這裡聘用的是一個讓他不省心的門子,這件事就有可能會呈現出另外一種局面。
其實這個案子是一件非常棘手的陳案,賈雨村前面幾任官員都沒有將其判定。之所以沒有判定,主要還是因為忌憚於薛家的勢力。賈雨村開始準備派公差去拿人,也有他自己的考慮。因為像他那樣的讀書人,最初都有匡時濟世的政治理想。等到功名落定擁有一官半職,他們也想做些利國利民的事。對於賈雨村來說,他與這個案子還有著私人的聯絡,被拐賣的小英蓮是他的大恩人甄士隱的女兒。雖然有上面的因素,但是賈雨村還是選擇繞道而行。
當然選擇繞道而行,是賈雨村用行動詮釋官場「灰色地帶」的一種方式。賈雨村能夠擔任應天府的知府,也是費了一番周折,疏通了各種關係。他攀上最大的高枝就是「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的大家長賈政。依靠權貴賈政的直接幫忙,他才得到了應天知府的官職。換言之如果沒有「門子」的那張護官符,依著賈雨村最初的想法行事,他維護了馮淵和小英蓮的權益,判處薛蟠殺人罪成立,那賈雨村也由此得罪了四大家族,輕則官沒得做,重則也許就死無葬身之地。兩方面一權衡,賈雨村還是選擇了攀附權貴,維護四大家族的利益。
55腹誹
中國自春秋開始,就有「子產不毀鄉校」的傳統。然而,秦時設定「誹謗罪」,侯生、盧生非議嬴政「天性剛戾自用」,秦始皇以此罪名下令「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秦代的「誹謗罪」也要說出來的方可稱為「誹謗」。漢武帝后來居上,比秦始皇更擅長羅織罪名。於是,在漢武帝時代,我們看到有人僅僅是嘴唇略微翻了翻,相當於撇了撇嘴就被論罪處死。
元狩六年(西元前117年),漢武帝突發奇想決定製造白鹿皮幣。白鹿皮幣的提法,的確是瘋狂者的瘋狂想法,這主要是因為漢武帝劉徹迷信方術所致。古人經常以白鹿為祥瑞,白鹿出沒,則與仙人為伴。後來的說法更加玄乎了,說:「鹿壽千歲,滿五百歲則其色白。」儘管劉徹那個年代還沒「滿五百歲則其色白」的說法,但白鹿被視為吉祥之物的說法已經確立。
我在這裡要說的這個人,叫顏異,時任大農令,也就相當於今天的農業部部長。顏異很能幹,也非常廉潔,從綜合考評來看也算是一個好官。漢武帝對他還算器重,將他提拔到九卿的位置上。當時不是隨便什么人都能被封為「九卿」的,「九卿」是秦漢時期對中央各部門長官的一種尊稱。
漢武帝徵求顏異對造白鹿皮幣的意見,顏異並不客氣,明確表示反對。他說:「現在各王、侯朝賀用的禮物都是白色的玉璧,價值只幾千錢,主次很不相稱。」劉徹本來是想聽好話的,結果碰了一鼻子的灰,所以對顏異的言論很不滿意。皇帝的心理反應是下邊人揣摸的重點,看一看那些權臣們又有幾個不是皇帝肚子裡的蛔蟲?顏異這種官場一根筋的人物,每個時代也都少不了。沒有一根筋,又何以襯托出其他人的八面玲瓏?
有人就根據劉徹不高興這一政治動向,給顏異「找碴兒」。估計這撥「找碴兒」的人,大多數是顏異的政敵。於是就有人站出來告發了顏異。漢武帝就派長安令張湯負責這個案子。張湯本來就與顏異有舊怨,所以這正是一個將顏異整倒的良機。
沒有等到張湯親自動手,就有人站出來告發顏異。告的是什么呢?很怪,只是一個表情。有人說:顏異與客人談到緡錢(西漢時期出現的新稅目)等法令時,他的表情不對。客人說這些法令制定得不符合國情,擾民。顏異當時一句話沒說,只是微微地噘了噘嘴唇。
張湯就抓住這一微妙的動作,開始大做文章,向漢武帝上奏說:「顏異見法令有不恰當的地方,不到朝廷陳述,反而在心裡非議,應判死刑。罪名就叫‘腹誹’。」
張湯這個人真是太有創意了,張嘴就給人定下一個罪名,在中國歷史上創立了一個新的刑名,叫「腹誹罪」。顧名思義,你就是一句話不說,心裡有不滿也照樣能治你的罪。張湯這種給人定罪的藝術,來自他在司法實踐中的大量總結。他總結出的理論很有「後現代」氣息,可以稱為「政治上正確」的始祖。理論上並不算太高深,但實用性非常強大。酷吏的酷,是對於犯法者動輒處以極刑、殺頭無數的表現手法。在權力系統秩序井然的官場上,酷吏是一夥善於投機的人。在皇權遇到麻煩,需要酷吏站出來清除障礙的時候,也是酷吏迎來自己機會的時候。張湯這種動輒就見血封喉的做法使權貴們感到威脅,為求自保,他們只好聯合起來欲除之而後快。
位居三公的張湯在權貴們的合力構陷下,被逼自盡,死後全部家產不過五百金。這是他為官一生的俸祿加上皇帝的賞賜。下葬時,張家僅以牛車送至地頭,有棺無槨,這在當時是少見的。話說回來,張湯落到一個悲慘的結局,最致命的原因在於他執法太過冷血,由此結怨太多,最後被皇帝所拋棄。
56功臣問題
《漢書》中有一段從韓信嘴裡吐出來的至理名言:「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敵國破,謀臣亡。」是說劉邦在建立漢朝之後剪除異姓諸侯王、殺戮功臣的事。這樣一句話給漢高祖劉邦勾畫出一副疑神疑鬼、寡恩刻薄的嘴臉。不過對於功臣,他也的確做到了趕盡殺絕,殺韓信,殺彭越,殺黥布,囚樊噲,走盧綰。
儘管劉邦有著這樣或那樣的苦衷,但還是引來後人無窮的非議。就拿韓信來說,他是一個英雄,但是英雄未必是成熟的政治家。政治家不僅需要高智商,最重要的是明斷時勢的情商,而韓信恰恰缺乏後者。在權力世界的利害關係面前,空談道義是奢侈的事。韓信既然想當王,那么在劉邦和項羽二虎相爭的時候,就是他亮劍的最好時刻,也是他唯一的機會。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過了這個店就沒有這場局了。
韓信在關鍵時刻沒有背叛劉邦,他在正統道德範疇內無疑是值得肯定的,也是不會為人所詬病的。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來看,其實這也是理所應當的,畢竟他是劉邦的臣子,在劉邦的權力集團內部佔據著重要的位置。如果韓信關鍵時刻在劉邦背後捅上一刀,雖然在道義上說不過去,但是從利害關係上來看,卻是絕對的勝者。
國家草創,外患略盡,而內憂方起。一起打天下的人,自覺彼此出身差不多,才能也差不多,有可能老子流的血汗比你還多,有可能你是弟來我是哥。可轉眼之間,你面南背北稱了王,我垂眉折腰做了臣。功臣問題是所有開國皇帝都要去認真研究的課題,此題極難解,也是一道無解之題。因為皇帝手中的權力,不應該由他一個人獨享,而應該作為權力股份,讓那些功臣們共同參與分肥。因為當初大夥提著腦袋跟你玩兒命幹,如今江山打下來,你卻要「卸磨殺驢」。
當然在剛建國時期,皇帝與功臣有一段蜜月期,在蜜月期裡也有富貴共享的美好時光。可時間不長,雙方感情就破裂了,剛派發下去的免死鐵券還閃著光亮,可這份光亮卻救不了功臣的命。曾經共患難的兄弟,轉眼間成為欲置對方於死地的對手。
皇帝和功臣由於權力分肥破壞了體制的理性秩序,私人的情感因素也被皇權控制到了最低程度。只有將私人情感因素控制到最低狀態,皇權才能達到最高狀態。皇帝和功臣這對冤家完全處於一種「囚徒困境」。皇帝和功臣就好像被隔離的囚徒,作為兩個博弈方,他們的目標都是要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作為皇帝,害怕功臣手中擁有的權力危及皇權;而功臣又怕皇帝翻臉不認人。這種互相設防、互不信任的狀態,只會逼得皇帝痛下殺手。在這一點上,趙匡胤的「杯酒釋兵權」是非常高明的方法,一般人還真玩不了。趙匡胤用高官厚祿將功臣們手中的軍權贖買過來,這樣也就等於換取了功臣危及皇權的權力。說到底,皇權對功臣的忌諱無非是他們手中的軍權,一旦功臣們心甘情願地交出軍權,他們也就雙雙走出了這種權力的困境。
「杯酒釋兵權」雖然是解決皇帝和功臣矛盾的最佳方法,但並不適合所有的皇帝。要做到雙方皆大歡喜,作為強勢方的皇帝要有寬廣的胸襟、用人識人的才能、誠實守信的作風和玩轉權力的智慧,才能率先打破這種權力困境。
每個開國皇帝都面臨著這樣的困境:他無法從功臣集團中分離出忠臣和姦臣,但他又必須想盡辦法保證自己的兒孫能順利繼承皇位。為此,皇帝們不得不按照自己的主觀判斷,將可能造反的人清除出隊伍,確保自己的江山永固。
「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在不能辨別忠奸時,皇帝們心中的標準只能是這樣:有能力造反的和沒有能力造反的。對於皇帝來說,他只能假定所有有能力造反的人都有罪,都有可能造反。於是,他要做的就是將那些有能力造反的殺掉。剩下的人即使有造反之心,也無造反之力了。每一代皇帝都面臨同樣的困境,最後都做出了同樣的選擇,讓我們後人見識了一幕幕血腥的鬧劇。不要問你想做什么,而要問你能做什么。功臣們天生就有罪,因為他們擁有造反能力。在對待功臣上這話是對的,所有的皇帝防功臣都像防賊一樣。
很多時候,我們習慣拿劉邦與朱元璋做比較,同樣是草根出身的開國君主,同樣面臨著開國功臣如何處理的歷史難題,但兩個人絕對不是一個重量級的。劉邦出手洗牌,是因為異姓諸侯王反叛的號角已經吹響,他的做法有自衛的意思在裡面。而朱元璋的血腥屠殺,則完全是為了屠殺而屠殺,為皇權的接班人掃清障礙,是毫無根據的因疑而殺。
在洪武年的權力佈局中,朱元璋可謂煞費苦心。既要貌似公正地封賞那些功臣,頒賜他們那塊看上去很美的「免死鐵券」,又要貌似合理地消除對皇權的潛在威脅,同時還要避免天下人譏諷他言而無信。建立明朝之後,朱元璋一直以元朝的弊政作為警醒自己的教訓,他經常會拿這樣一句話警醒自己:「元之大弊:人君不能躬覽庶政,故大臣得以專權自恣。」
在朱元璋所頒發的「免死鐵券」中,都刻有這樣一句看似不經意的話語:「除逆謀不宥,其餘若犯死罪,爾免二死,子免一死。」他在這裡預先埋下了一個伏筆,那就是,如果有人謀反,一律不得免死。有了這樣一個事先埋下的伏筆,後來的大開殺戒也就有了理由。
為了將皇室與功臣的利益捆綁在一起,朱元璋又通過聯姻的手段夯實帝國的權力底盤。朱元璋這么做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希望通過這些方式確保那些開國功臣進入和平年代後的忠貞度不減,以鞏固朱家王朝的統治,使大明江山能夠傳祚無窮。
然而沒過幾年,這段短暫而甜美的政治婚姻就宣告結束。「飛鳥盡,良弓藏。」皇帝與功臣始終難以擺脫這種權力困境,歷史的活劇也如同盜夢空間的陀螺一直旋轉下去。當權力運轉進入到這樣一個怪圈,作為局中之人掙扎得越厲害,沒頂的機率也就越大。每個朝代的開國者都無可倖免地迎頭撞上,朱元璋所打造的大明王朝也同樣不能例外。
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下詔書,對文武官員嚴加戒飭,並且在其中嚴厲指責部分有功之臣幹下違法亂紀之事。這可以看作是他對那些驕傲放縱的功臣們發出的一道嚴厲警告,同時也傳遞了君臣關係趨於緊張的一個訊號。
隨後的幾年時間裡,朱元璋又先後炮製了《資世通訓》和《臣戒錄》等訓誡性的制度。在這些頒佈的制度裡,朱元璋逐步摘下溫情的面紗。作為君王不能一直溫情,嚴酷的手段有時候更有效果。朱元璋警告那些曾經的戰友、如今的帝國官員們,讓他們不要自恃功高就不把他這個皇帝放在眼裡,如果膽敢對其不忠、逾越禮制,將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這些功臣們雖然嗅到了帝國上空瀰漫著的不祥氣息,可他們也許並沒有意識到,這時候在朱元璋的心中已經將那把無形的屠刀緩緩舉起。從無形到有形,有時候缺的只是一個藉口。吳晗先生曾經就朱元璋誅殺功臣做出評述:「這一批並肩作戰、驍悍不馴的將軍們,這一群出身豪室的文臣,有地方勢力,有社會聲望,主意多,要是自己一嚥氣,忠厚柔仁的皇太子怎么對付得了?到太子死後,太孫不但年輕,還比他父親更不中用,成天和腐儒們讀古書,講三王的道理,斷不是制馭梟雄的角色。他要替兒孫斬除荊棘,要保證自己死後安心,便有目的地大動殺手,犯法的殺,不犯法的也殺;無理的殺,有理的也殺。」
朱元璋在他所寫的《逆臣錄序》中分析功臣建功立業時說道,將軍立功是因為上有「君命」,下有「戰將與士卒之力」。這何嘗不是在敲打那些功臣,你們之所以成就功業,與個人奮鬥並沒有直接的聯絡。是因為上有像他這樣識人用人的領導者,下有將士們的出生入死,更重要的是天命護佑。而你們中的有些人只知道一味地貪功,經常做「違君命,逆天心」的事,長此以往是要遭到報應的。
朱元璋所掀起的清洗前前後後持續了十多年,被裹挾進去遭到誅殺的文武功臣及其家屬族人有數萬之多。在這場血腥的角逐中,身為帝王的他必須成為最後的贏家,容不得半點兒閃失。他這么不管不顧地走下去,雖然能夠起到為子孫「拔刺」的效果,但是天意民心卻難以交代過去。
朱元璋巧妙地藉助了朝臣之間的矛盾,將誣陷栽贓運用到極致。其中有些人的確屬於罪大惡極,自取滅亡,但更多的人受死的理由實在是過於牽強。他先後以謀反、通倭等種種理由將胡惟庸、藍玉、李善長等幾大權力集團的大小首領收拾殆盡,只殺得刀鋒卷口,血流成河。政治就是一個製造盟友和炮製敵人的遊戲,它就像是一架永不停歇的機器。舊的敵人消滅了,新的盟友又會出現。對於洪武年間的朱元璋來說,敵人存在的價值要遠遠大於盟友。
57莫須有
在北宋以來重文輕武風尚薰陶下成長起來的那一代文人,有著與生俱來的優越感,他們一直歧視、壓制武人。到了南宋初年,這種情況發生了根本性的逆轉,武將不僅敢於站出來與文臣分庭抗禮,而且常侮慢文人。武將在權力、地位和態度上的變化,引起了高宗和整個文臣集團的強烈不滿與恐慌。從建炎年間直到紹興年間議和,在這十多年間,朝野上下一片收奪兵權、恢復抑武傳統的呼聲。
在帝國文武之爭熱鬧的表象背後,其實就是一個關係到政權最核心價值的頂層設計。頂層設計者們必須確保皇帝對將領和軍隊的絕對領導,就算軍隊的戰鬥力薄弱,也沒多大關係,關鍵是必須要絕對服從。皇家軍隊是保證皇家生存安全的武裝,而「家軍」的生存路徑則是以服從軍隊建立者的指令為第一要務,其次才是皇帝的指令。
「家軍」體制的形成,與岳飛沒有直接關係。岳家軍不是第一支,也不是最後一支。所以要以此論罪,岳飛連最基本的罪過都算不上——雖然朝廷在使用岳家軍時,始終有所忌憚,收放皆不自如。
北宋初年,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唐末五代將悍兵驕、藩鎮割據的問題,朝廷從各方面強化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強化集權的重要措施之一是重文抑武,倡行文治,重用文臣;壓抑武將,收奪兵權。重文抑武也就成為兩宋三百年堅持貫徹的一項基本國策。
宋高宗剛剛即位的那幾年時間裡,南宋小朝廷風雨飄搖。揮舞著馬刀的金人對南宋政權和宋高宗窮追猛打,高宗君臣一直逃亡,不斷向金人乞和。金人並不買賬,必欲滅亡南宋、生擒高宗不可,他們根本不把高宗當作談判對手。一個即將亡國的君主,沒有談判的資格。各路「家軍」崛起之時,正是帝國生死存亡之際。在這種情形下,以高宗趙構為首的頂層設計者們不得不給武將一定的權力和地位,讓他們為朝廷效命。與此相應的是,北宋以來一直受壓抑、受歧視的武將,在南宋初年出現了一個權力增大、地位上升的時期,武將有了對軍隊的固定指揮權。
北宋時期是「兵不識將,將不知兵」,兵、將兩分離。這一時期,將領可以固定地控制所統領的軍隊,甚至被稱作「某家軍」。在朝廷無力供養、更無力制約軍隊的時候,若想讓一支軍隊具備凝聚力和戰鬥力,「家軍」體制自然是不錯的選擇。自己籌餉,自己練兵,這也是為什么南宋初年所有重量級的軍隊,以淮東楚州為大本營的韓世忠軍、以池州和廬州為大本營的劉光世軍、以建康府為大本營的張俊軍、以鄂州為大本營的岳飛軍以及遠在四川的吳玠軍,最後都不約而同地成為「韓家軍」「劉家軍」「張家軍」「岳家軍」和「吳家軍」。這背後,有著那個特殊時代的烙印。
從遍地狼煙,到戰局稍緩,南宋的軍事版圖上只剩下主要的五大「家軍」。與南宋初年相比,這時候南宋的軍事力量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五大「家軍」正式成型之後,對金的防禦體系已趨於完整,最起碼這時候的南宋君臣再不必擔心逃往海上了。但軍隊私人化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家軍之間嚴格劃分界限,彼此猜忌,聯合作戰時往往互拖後腿,是很常見的事情,正所謂「相視如仇讎,相防如盜賊」。
岳飛蒙冤而死,滿朝文武也大多裝聾作啞,只有韓世忠當面質問秦檜。當秦檜以「莫須有」三字回答時,韓世忠氣憤道:「‘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秦檜根本就不需要顧及天下人的想法,因為他有著強大的後盾——皇權的庇護。岳飛的罪名是秦檜一手策劃出來的,這就是事件的真實背景。然而這裡面還有一個更大的背景——那就是宋高宗的一雙隱形巨手。依岳飛這時候的身份與影響力,絕不是一般的誣陷可以動搖得了的,更不可能將其陷害。如果是一場查無實據的「莫須有」,更不可能成為鐵案一件。事實上岳飛的案件的確查無實據,如果沒有高宗的默許,岳飛是不可能被殺頭的。也就是說,高宗是支援殺岳飛的。
以當時的政治形勢,岳飛在抗金的路上已經取得一定的優勢。如果按照這種態勢發展下去,擊敗金軍併成功接回被擄的北宋皇帝,有可能成為現實。高宗卻無法接受這一切。暖風燻得遊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偏安一隅的高宗重用岳飛只是為了保護自己,他壓根兒就沒有想到,岳飛會走得那么遠。迎回二帝,就意味著自己的皇位將受到挑戰。權衡之下,高宗可以做出的選擇並不多,而其中最為有效和穩妥的辦法就是讓岳飛停下前進的腳步。
世人只看見秦檜在整件事上的推波助瀾,卻看不見高宗那隻無形的權力之手。別人看不見,但秦檜心裡清楚。所以當韓世忠質問的時候,他的回答很簡單:「莫須有。」這三個字如果單純地從字面理解,就是「不須有」的意思,也就是說在除掉岳飛這件事上,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為什么不需要理由?因為這是高宗趙構的意思,秦檜只是遵照聖意執行而已。
58人脈
中國是一個講究人情、忽視法律的國度,在清朝衙門大堂之上最常見的匾額「天理人情國法」,可以說正是大部分官員的行為準則。首先是個「理」字,自從理學興起,萬事都逃不開理;然後就要考慮到人情關係,中國的熟人社會里時時處處都佈滿一張張撕扯不斷的「情網」;最後才輪到遵循官家制度的國法。在古代權力結構中,國法在很大程度上是為天理和人情服務的。由此可見,中國古代官家制度的執行理念,由「天理」確定其價值準則,由「人情」定位其行為規範,由「制度」來充當權力執行的工具。在清人趙翼的《官場筆記》中有這樣一篇:某朝廷官員陪同皇帝到熱河考察,不巧他的哥哥剛巧去世,於是他就向皇帝請假回家奔喪。這時候他哥哥家裡已經遍告親友,弔喪的時間總共只有三天,過期不候。而最後一天是這個官員回家奔喪的日子。於是奇怪的現象就在這時候出現了:頭兩天沒有一個人來弔喪,第三天卻人多到綿延數里而不絕,那些和死者原先並無絲毫瓜葛的人,都算準了日子前往弔唁送禮。
這種情形其實也不難理解,在今天看來也是最自然不過的事。因為這個死了哥哥的官員在當時是個炙手可熱的實權派,這些人來弔喪也好,送禮也好,並不是出於對死者的尊重,而是做給官員看的,準確地說是做給官員手中握著的權力看的。
林語堂先生說過:「面子、命運和人情是統治中國的三女神。」「人情面子」滲透到了社會關係的方方面面,不僅可成為人際交往的有效平臺,而且也可成為個人生存和發展可利用的資源。
中國有句老話叫作「人生難吃三碗麵」。也就是說,一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最難以應付的是「三碗麵」(情面、臉面和場面)。人在世上走一遭,看似潔來還潔去,其實並不是一個人獨來獨往,他必須時時考慮到世俗社會里的人情和麵子,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讓自己的前途和命運陷入僵局。所以,中國人在和家庭之外的其他人相處交往的時候,精神上會感到束縛和倦怠。原因就在於,他們把人情與面子作為一種交往的目的,同時又作為一種基本的交往媒介。說白了,這種交往其實是一種資源的交換。這種交換既可以獲取更多的人情和麵子,又可以直接拿既有的人情面子去交換更大的價值。這種人與人之間有著交換目的的往來,成為古代官場最為盛行的交往方式。
在官家人際交往理念和規則中,包含了三大要素,那就是人緣關係、感情投資與期權回報。在這三大要素中,人緣關係是權力世俗化最基本的要素。中國古代官場是一個講究「差序格局」的地方,往往會針對與自己關係不同的人表現出不同的方式:親人之間有血親,宗族之間有族親,同窗之間有學緣。每個人既是個體又是群體,每個人都擁有一個以個體為中心發散形成的交際網路。同樣,每個人又都是他所在社會圈子的中心。這樣圈來圈往,也就形成了我們所謂的「熟人」社會。第二個要素感情投資是一種成本的投入。為了維繫既得利益與獲取更大的利益空間,個人往往會採用請客送禮、託人說情、拜會請安等諸多手段作為感情投資的成本,並以此獲得最大的利益空間。而第三個要素期權回報則是最終的目的。因為在這種互動性的交往中,其中一方欠下另一方人情,那么在利益的交換關係中就會處於被動狀態,為了償還人情,只好返還給別人更大的利益。這種關係近似於「債務人」與「債權人」。古代官場「人脈」資源從來都是一種能夠發揮價值的權力資源,也難免會有人發出官場人情就是社會生產力的感慨。
59灰色收入
灰色收入在中國自古有之,並不是明清時期的特有產物。
秦漢以來,灰色收入的存在始終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始終沒有出現井噴式地增長,更沒有動搖國家財富的根本。這一方面是因為灰色收入有其合理性,甚至是必要性。例如明朝官員的俸祿極低,以至於像海瑞這樣的二品大員如果不貪汙竟然養不活一家人。海瑞並不屑於像其他官員那樣搞點兒「灰色收入」,也就只能在自家菜園裡搞點兒「副業」以貼補家用。另一方面,歷代中央各部的低階官吏往往事多錢少,如果不能夠確立「外快」的合法性,那么龐大而繁雜的官僚機器根本無法正常運轉。
所以,對於這種無傷大雅的「灰色錢道」,各級官員和百姓也都持默許態度。畢竟官僚體系內部也有自己的約定俗成,很少出現獅子大開口的情況。
這些敢向朝廷大員「吃拿卡要」的胥吏們到底能夠撈到多少好處?最後裝進自己腰包的「灰色收入」又是多少呢?按照晚清的學者兼官員馮桂芬在他所著的《校邠廬抗議》政論書籍裡記載,那些胥吏們在做事的時候手法是極其隱蔽的,圈外人士一般很難摸清確切的底數。
馮桂芬曾經和一個紹興籍的胥吏算過一筆賬:吏部四個司的胥吏每年大概能夠得到三百萬兩銀子的好處費,加上兵部、戶部、工部,四部書吏每年所得應該不少於一千萬兩銀子。外省衙門的人數更多,因此「灰色收入」也就不止一千萬兩銀子。從這些灰色收入的來源渠道可以分析得出:其中十分之三是來自國家財政,十分之七是從地方稅收中獲取,而地方稅收又基本上是從老百姓的血汗錢裡刮來的。
在馮桂芬生活的道光、咸豐年間,全國的胥吏每年得到的灰色收入超過了兩千萬兩銀子,而當時全國的財政收入是四千多萬兩。也就是說,胥吏的灰色收入佔去了國家財政總收入的一半。如果按照上面來源渠道三七開的演算法,屬於國庫的有三成,佔到了六百萬兩;從老百姓身上搜刮到的財富高達一千四百餘萬兩。如果以四千萬兩的國家財政收入作為比較物件,那就意味著地方在收稅時要加收百分之三十五才能持平。
那么我們再來算一算這些「灰色」總收入,最終攤派到每個胥吏的頭上,也就是落到個人腰包裡的會有多少。當時一個衙門有十幾個胥吏,而州縣衙門至少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房,每房平均下來有二三個人,事多人手少,通常一個正役帶幾個幫役都忙活不過來。
雍正年間,田文鏡在河南巡撫任上的時候,巡撫衙門的經制書吏分為兩班,每班十人,共為二十人。但田文鏡說衙門事務太多,實際上每班有一百人,所以河南巡撫衙門的胥吏實際人數是兩百多人。由此可以得出,各級衙門的胥吏實際人數可能是正式編制的十倍以上。清初的散文大家侯方域做過統計,他統計出來的數字是全國州縣衙門的胥吏大約有三十萬人。其實他算的只是州縣衙門,並沒有把所有的官府衙門都算進去。如果從上到下都計算在內,全國的胥吏有四十萬人左右。
如果按照四十萬的胥吏來算,灰色收入總額達到兩千萬兩銀子,平均下來每個人也不過就是五十兩銀子。要知道書吏們在當時都沒有國家派發的死工資,為了能夠謀得書吏的職位,他們還得花一筆活動經費(稱之為「頂首銀」)。由此看來,每年五十兩的銀子應該是不會高估的。當時老百姓家庭一家五口一年花費需要三十多兩銀子,五十兩銀子也只能讓他們過上比一般人家好一點兒的日子,而不太可能有更多的財產積蓄。
按照全國胥吏的灰色收入總量兩千萬兩銀子來計算,如果將其分攤至民間,那也是「民生不能承受之重」。全國四十萬胥吏「灰色生存」所產生的「灰色收入」,使得老百姓的實際負擔要比法定負擔增加了三分之一。當然在這裡還不包括官員和衙役階層在執行正式權力時所需要的成本,如果統統計算在內,那么又將是一筆駭人的天文數字。
經濟學上有一個「租金」的概念,就是指由權力管制所造成的,由官員與官商特殊利益集團來分配的社會公共財富。其實官員的灰色收入就是一種經過權力異化而來的「租金」,通常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界定其合法與否的收入部分;另一種情況是實際為非法收入但又缺乏足夠的證據來認定其為非法的收入。
60跑官
姜子牙渭水垂釣,雖然擺出一副出世的姿態,但還是欲釣一番入世的作為。孔老夫子授學三千,帶徒七十二人,動靜造得不可謂不大。他周遊列國推廣自己的學說。有人說,孔老夫子周遊列國只是形式上的皮,求取功名才是其實質上的血肉。但讓天下儒生們大為失望的是,孔子奮鬥終生也玩不過一個權力場上的三流角色。各國君主給出的評價是,有水平,但不是當官的那塊料。
這種評價顯然是傷透了儒家門徒的心。如果連道行如此高深的孔老夫子求取功名都會如此艱辛,那么他們還有什么希望呢?孔子做夢也不會想到,他雖然沒有在自己的時代成為權力場上的精英分子,儒學卻成為後世治天下的唯一學說。不知道這是時代的理性選擇,還是歷史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
自西漢後,那些有門路的官員向得寵的后妃或太監們行賄,跑官要官蔚成風氣,漸漸失去了姜子牙「欲顯先隱」的遺風。自從有了官制以來,官場上一直存在跑官要官現象。歷史上一些人的做法會在後來的歷史長河中不斷地重演,讓我們相信了「宿命論」的存在。這就像是「羊群效應」的現實版,頭羊往哪裡走,後面的羊就會跟著往哪裡走。在一群羊前面橫放一根木棍,第一隻羊跳了過去,第二隻、第三隻也會跟著跳過去;如果我們將那根棍子撤走,後面的羊,走到這裡,仍然會像前面的羊一樣,向上跳一下,儘管攔路的棍子已經不存在了,可「從眾心理」左右著後來者的行為方式。
當然,任何存在的東西總有其合理性,羊群效應並不見得就一無是處。自然界的優選法則告訴我們,在資訊不對稱和預期不確定的條件下,看別人怎么做確實是風險比較低的。羊群效應可以產生示範學習作用和聚集協同作用,這對於弱勢群體成長是很有幫助的。跑官現象在一個官本位的國家裡,可以說是歷史悠久。只要做官優於民,總會有人千方百計去求官。況且有些朝代專門制定捐(買)官的制度。作為制度之外的潛規則,跑,則是最常使用的一種手段了。一個「跑」字,便把跑官要官的秘訣揭示出來了。我們來看看這個「跑」字,左邊一個「足」,右邊一個「包」,合起來就是跑。眾所周知,所有動物都是用四足或雙足來奔跑的,跑起來只需要足,而不需要包。那么「跑」字何以需要帶上「包」呢?仔細琢磨,我覺得這個「跑」字似乎是專門為「跑官」而創造的,因為只有跑官才離不開「足」與「包」。說白了,跑官要官腿腳(足)必須勤跑,同時還要帶上厚重的禮包。
「足」與「包」同行,才是跑官之道。如果沒有禮包,那就不算跑,或者說跑了也白跑。清代官場衍生出許多跑官要官遵守的潛規則。比如說,夏天炎熱,下級官員送禮物,孝敬上司防暑降溫,叫作冰敬;冬天寒冷,下級官員送禮物,孝敬上司防寒保暖,叫作炭敬;逢年過節,給上司送禮物,叫作年敬和節敬;遇到上司家裡有喜慶(生日、嫁娶或生孩子),給上司送禮物,叫喜敬;給上司男女家眷送禮物,叫文敬或妝敬;外地官員進京述職請訓,見面也好,離別也好,都得向上司送禮物。這也孝敬,那也孝敬,沒有禮包萬萬不行。一年四季,總有沒完沒了的孝敬專案,讓跑官者跑得不亦樂乎。
在古代官場上,升官就是競爭,就是實力的較量。這實力不僅是你個人的能力,而是你與對家的綜合實力。為了升官,就必須瞭解「升官」對手的弱點,摸清對手的行事規律。其中之人深諳「升官在於運動」這條潛規則,彼此心照不宣。相反,「迂腐」者,遭人恥笑。於是,許多有實力角逐「官位」之人,在選準「最低目標」之後,大多毫不掩飾地進入「跑」道;而無力角逐者,在罵聲連連之餘,等待時機後來居上搶佔「跑」道。
61縣官難當
中國古代政治體制以州縣為界,上下存在著極大的差異。州縣以上,具體表現為官僚政治,有著一套以典章制度為規範的行為準則;而在州縣以下,其政治形態是典型的鄉紳政治,有著一套以人情關係為規範的行為準則,很多時候是靠人情來推動工作。
州縣作為這兩種規範的結合點,也是權力連結的節點。節點若斷裂,則整個王朝權力鏈就會陷入分崩離析的危險境地。在帝國的權力代理人中,七品芝麻官(縣官)是級別最低的一級官員。因為在縣級以下,就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官了,只有僚或吏。同樣,在帝國的權力系統中,縣是最低一級的地方政權。正因為級別最低,縣就成了帝國的治民之所,縣官就成了平民眼中的皇權代言人。
州縣官員處於正式權力系統和基層社會的結合部,在帝國權力集團中處於最外層,離中央決策中樞較遠。除了特殊時期外,這一級官員通常很難得到中央權力層的關注。得不到關注,不代表就不重要。如果權力系統是一個金字塔結構,那么州縣一級就是金字塔的底座,是整個王朝大廈的支撐力量。沒有哪個皇帝和中央權力集團能夠無視州縣建制的存在,更不敢輕易動搖大廈的基礎。
權力核心層對州縣官員的漠視,對州縣建制的重視,往往使地方官員陷入一種非常尷尬的境地。作為州縣官員,他們既要承受權力核心層的冷落,又要承擔繁重的工作壓力。「天下之治始於縣,縣之治始乎令。」知縣作為一縣之長,歸納其職能無外乎四項:錢穀、刑名、教化、治安。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州縣的政務被擴大到無邊無界的範圍,而擔負這煩瑣政務的州縣長官,本身的任期卻是短暫的,職權也是有限的,以有限的職權和短暫的任期來應對無邊的政務,其結果可想而知。
古代縣衙的分工與我們今天的機關單位有很大差別,不設科局室,也沒有那么多工作人員。縣衙裡裡外外只有知縣一人負責,連一個副手都沒有配備。時間一久,必然會導致下一階層勢力向上滲透。這種滲透其實是一種關係網路的滲透,有人的地方就會有關係網,每個人既是被動陷身於網路的人,同時又是主動編織網路的人。本來地方官員從政,只要奉行一定的法律規章就可以了。但是權力執行又離不開人,更脫離不開那盤根錯節的關係網。這種關係網是那些喊著聖賢口號計程車子們最不能容忍的,可他們中的大多數人為了自己的人生理想還是要到這種關係網中搏殺。知其難而勉為其難,則是大多數縣官奉行的人生哲理。對於知縣而言,最難的不是處理政務,而是難在各種人際關係之中。知縣關係網的紛繁複雜是處於「而上、而下、而旁交,而凡百垂涎於令,小不如意,輒怪言怒色,墜淵之計行焉」(《海瑞集》)的得失利害之地。
從知縣在權力結構中所處的位置來看,他的關係網路是縱橫交錯的。這張由知縣織就的關係網路圖,其實就是帝國的權力系統示意圖。最上層可以通向帝王和中央各部院衙門,其次是省、府、巡按;中層是同僚及往來官員過客;下層是其下屬、鄉紳乃至百姓。如同明朝清官海瑞所總結的那樣:「上而朝廷,吾父母;中而撫、按、藩、臬、僚屬、過客、鄉士夫,吾長兄弟;下而書吏、里老、百姓人等,吾子姓,遇之各有正道」。
這裡提到的所謂「正道」,其實也就是儒家所奉行的那一套倫理綱常。皇帝作為帝國的一把手,他在選拔和使用官員的時候常常以家天下的利益作為參照指數;而那些士子們在官場晉級的過關遊戲中,也將私家權益作為一把衡量的尺子;在「官不與勢期而勢自至,勢不與富期而富自至,富不與貴期而貴自至,貴不與禍期而禍自至」的官場中,即使是那些才德兼備之人,也難以維持所謂的「正道」。
那些遵循「正道」的帝國官員既然選擇了把做官食俸祿作為自己的人生終極目標,那么他們的所作所為只向皇帝和上級官員負責,至於說社會效益和民生疾苦只是官員政績的一個參考指標,並不是最重要的指標。正因為如此,官員們寧願選擇循章守舊,按上級的意思行事而不問實際情況的變化,遇事裝糊塗,辦事推諉扯皮,甚至徇私舞弊、貪汙受賄。
在上下左右的包夾之中,州縣官員只得選擇上結長官、下虐小民的灰色生存方式。其中的繁難,恐怕只有局中人才能體會得到。我們可以從萬曆年間的文學家袁宏道與友人來往的信函中領略一二。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二十七歲的袁宏道出任吳縣知縣。作為崇尚精神自由的文人,袁宏道深深體會到了知縣這個職位給自己帶來的精神壓力和心靈痛苦。
袁宏道在給友人的信中寫道:「弟作令,備極醜態,不可名狀。大約遇上官則奴,候過客則妓,治錢穀則倉老人,諭百姓則保山婆。一日之間,百暖百寒,乍陰乍陽,人間惡趣,令一身嚐盡矣。苦哉!毒哉!」就是說,我這個縣令猶如會玩變臉的小丑。遇見比自己級別高的官員立即化身為奴,對待過往官吏就變成一個拉客的妓女,管錢糧又成了賬房先生,對待老百姓就像保人媒婆。一句話就是,當官難,當一個像我這樣的芝麻官更是苦痛難耐。
更讓袁宏道感到鬱悶的是,一個知縣在日常工作中打交道的人,並不是像他這樣高素質的文人士子。在更多的時候,和他打交道的是那些形形色色的低素質人群。這和他從書本上得來的知識與處事方式有著很大的反差,甚至有著激烈的衝突。「令所對者,鶉衣百結之糧長,簧口利舌之刁民,及蟣蝨滿身之囚徒耳。」和不同的人打交道,和不同的事打交道,這種一天要換幾張臉,一天要處理若干件事,這是袁宏道這樣躋身於官僚集團的文人們事先沒有想到的。
袁宏道在寫給同為知縣的朋友楊廷筠的信中道:「吳令甚苦我,苦瘦,苦忙,苦膝欲穿,腰欲斷,項欲落。嗟乎,中郎一行作令,文雅都盡。」
而他在寫給好友沈鳳翔的信中更是大倒苦水:「人生作吏甚苦,而作令尤苦,若作吳令,則苦萬萬倍,直牛馬不如矣。何也?上官如雲,過客如雨,簿書如山,錢穀如海。朝夕趨承檢點,尚恐不及。苦哉,苦哉!然上官直消一副賤皮骨,過客直消一副笑嘴臉,簿書直消一副強精神,錢穀直消一副狠心腸,苦則苦也,而不難。唯有一段沒證見的是非,無形影的風波,青岑可浪,碧海可塵,往往令人趨避不及,逃遁無地,難矣,難矣!」
正值大好青春的袁中郎,書生氣十足,在上任之前未免把複雜的縣政看得過於簡單了。通過自己的親身體驗,他才感受到七品芝麻官的辛苦。而小人為官,無論皇帝給他們再多的官俸、官用都不能防止其貪贓枉法。與其給予高薪還不如僅僅給他少的荒唐的薪俸——反正他們會給自己超額補足差額。以務實見長的清朝皇帝將這種邏輯發揮到了極致。
62上訪
清朝信訪制度分為地方上控與京控,通常是以州、縣為初審級;當事人如果不服初審的判決,可以依照府、道、司(臬司)、院(巡撫)的順序逐級上控,這是正常的通道,此外都屬於越級上控。這些程式上的嚴格設定,對地方百姓上訪有了實際的限制。而那些越級上訪、控告不實之人往往還要捱上一頓板子,打得皮開肉綻讓你長點兒記性。
對於那些跑到皇帝面前告御狀,構成「越級上訪」的群眾,按照唐朝法律的規定要笞四十。攔轎申冤叫作「邀車駕」,也屬於「越訴」,但是唐朝將其視為普通的「越訴」,即便你衝入皇帝儀仗也只是杖六十。元代規定:「未訴省、部、臺、院輒經乘輿訴者罪之。」明朝法律對此處分更為嚴厲,告狀者衝入皇帝儀仗的,可判絞刑。清朝則乾脆規定不允許「邀車駕直訴」。
1851年,咸豐皇帝從西陵回京,當地婦女攔駕上訴,因為兵丁攔阻引發衝突,此事為首者張伊氏,以「婦女犯毆差鬨堂罪」,被髮配邊疆駐防地為奴。上訴不成,反而被治罪。清朝不許越級上控,「若越本管官司輒赴上司稱訴者,笞五十」。
古代政府對上訪戶越級控告,事屬真實的,通常會給予改判;如若弄虛作假,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如《唐律疏議》中規定:「諸邀車駕及撾登聞鼓,若上表,以身事自理訴,而不實者,杖八十。」到了清代,如果「京控」不實的話,將以越級上訴為由,加等治罪,誣告者反坐。清代法律在認可百姓上訴上訪權利的同時,又制定不許刁民「假地方公事聚眾聯謀、約會抗糧、聚錢構訟」,以及「代人捏寫本狀、教唆扛幫赴京」等罪名,這就等於讓那些上訪百姓戴著鐐銬跳舞。如此規定反而成了地方上那些心虛的官吏、豪強截訪抓人的利器。
基層百姓上訪,一般是因為地方官吏和豪強違法聚斂、欺壓百姓、草菅人命等嚴重危害百姓經濟、生命的行為引起的。怕京控的某些地方官員、豪紳,為了「息訟」,手段層出不窮,最惡劣的是截訪、截拿上訪人的伎倆。歷史上就有很多地方豪紳、官吏派人在路上搶走上訪者的盤纏——上訪者絕大多數都是貧苦百姓,沒了路費川資,自然就寸步難行,更不用說是到京城上訪了。
63冤獄
何謂冤案?東漢王充認為,「無過而受罪,世謂之冤」。
《現代漢語詞典》將「冤案」一詞定義為「誤判的冤屈案件;被人誣陷,妄加罪名的案件」。古代冤案錯案之後,國家除了在法律上給予平反之外,也在經濟上向含冤者(或其家屬)做出補償,比如宋朝政府處理冤案時就以「賜」「存恤」的名義發給受害者家庭。自南宋以下,社會上流行一句諺語:「破家縣令。」既是警戒縣令執法必須小心,尤其不可以輕易監禁無辜之人,也是勸誡平民百姓在打官司前應該慎思再三。入獄之後,受害者除了有數不盡的刑訊以及獄吏們貪得無厭的勒索之外,甚至「有重囚繫縣獄,根連十餘家,淹延且半歲」,所以才有「一夫在囚,破家滅身」之說。
同治十二年(1873)十月九日,小白菜的丈夫葛品連突然暴病身亡。當然暴病身亡只是外界給出的說法。第二天,他的屍體口、鼻內流出了血水。葛母懷疑兒子是中毒而死,就到縣衙喊冤告狀要求官府驗屍。幾天之後,葛品連的妻子小白菜作為嫌疑人被抓進了衙門。很快小白菜就供出了與姦夫楊乃武密謀殺害親夫的過程。沒過多久,兩個人一個被判凌遲,另外一個被判斬立決。
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官府的判決書早就已經下了,可這對姦夫淫婦的腦袋卻遲遲沒有落地。楊乃武與小白菜在監牢裡一關就是三年時間。
官府對這個案子前前後後審了總共不下十次,可以說是峰迴路轉,一波三折,案情越審越撲朔迷離。結果審來審去,審出一個晚清四大奇案之首。本來只是一對最底層的平民犯下的案子,最後卻驚動了紫禁城內的慈禧太后。
在審問過程中,劉錫彤將罪責往小白菜身上引導。由於小白菜打死不承認自己投毒殺害丈夫,衙門對其進行嚴刑拷打。據當時的新聞媒體《申報》報道,小白菜受刑極重,官府甚至用上了「燒紅鐵絲刺乳,錫龍滾水澆背」等酷刑,遠遠超過了法定刑罰的限度。酷刑之下,弱女子怎堪忍受,於是小白菜供認自己與楊乃武有姦情,欲謀害丈夫葛品連。
在這個案子發生的前兩個月,楊乃武參加癸酉科鄉試,中了舉人。不要小看舉人這個身份,這是一道在關鍵時刻能夠保命的護身符。在清政府的官僚體制裡,像楊乃武這樣計程車人屬於官僚預備人才,在當時的組織部門吏部是要備案的。為了讓楊乃武這樣的舉人能夠飽讀經書,成為治國之才,國家出臺專門的制度,以保障舉人免受生活所累,並且處處維護他們(也即未來官員)的人格尊嚴。從另外一方面說,士與官的天然聯絡,也使得他們之間具有身份上的認同感。因此官員在現實的司法程式和行政執行過程中,或多或少會對這些人加以維護。這就使得楊乃武相較於其他平民,具有更為優越的地位,也可以說是公權力賦予的某種特權。
也正因為身份的特殊性,楊乃武申冤一事才會驚動朝野,走向全國。使得它在形式上膨脹成一個「獨立」的大案,受到中央權力高層的關注。
在這個案子的整個司法過程中,形成了官吏階層對一介民婦小白菜的全面圍剿之勢。之所以會形成這種圍剿之勢,主要是因為楊乃武的身份。這種身份不但成了自己的一道護身符,還成了絞殺小白菜的一柄利器。當時的地方權力集團大多是由中舉而來計程車子們構成,也就是說他們急於將此案定性,急於將小白菜送上斷頭臺,不是為了司法程式的公正,而是為了維護本階級的利益。就好像浙江籍京官夏同善在上奏中所述:「此案如不究明實情,浙江將無一人讀書上進。」
可以說,最後小白菜能夠出獄開釋是幸運的,她的幸運之處在於將楊乃武牽扯到了案件當中。試想,如果小白菜在酷刑之下「指認」的「姦夫」是一個同她一樣無依無靠無權無勢之人,那么他們很可能早已含冤而死,而永遠沒有冤案昭雪的那一天。
64臣妾人格
中國人向來喜歡排座次,一部《水滸傳》將其表現得淋漓盡致。無論是身處江湖之遠,還是身居廟堂之高,都無法擺脫「座次」誘惑。究其緣由,無非是「官本位」在其中作祟。夏商周秦漢,唐宋元明清,皇帝無品,官分九品,無一例外。皇帝只有一個,官員自然是多多益善,但無論有多少,總有一系列的雞頭鳳尾。走路分先後,座位有高低,這是絕對馬虎不得的。而在官場人群中,有一種群體型別的病態人格,稱之為臣妾人格。也就是說,無論將這種人安置於何處,他都無法實現當家做主的夢想。
這一群體包括帝王、官吏和後宮嬪妃。之所以將皇帝也納入其中,是因為臣妾與帝王的角色是經常可以轉換的。例如漢朝的呂后、王莽、董卓、曹操,唐朝的武則天、韋后,以及後來的趙匡胤、慈禧等。有的挾天子以令諸侯,實際上取得了帝王地位。有的乾脆取而代之,當上了皇帝。
我們知道「臣」作為動詞用,它的意思是「役使、統率」,即現代漢語中的上級領導下級。而這種役使、統率、領導的關係,在等級的階梯中,處於頂端的是帝王。臣妾相對於帝王而存在,帝王依賴於臣妾以生存。這種生態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其角色定位也不宜分割。
再者,皇帝在一個獨立的時間段、空間段,只能有一人。所謂「一山不能存二虎,一國豈能有二君」。帝王的群體效應只能在歷史的長河中才能體現。而在歷史長河中的群體效應,卻怎么看也是:「自秦以來,凡帝王者,皆賊也」。「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如要細細分析,在歷史上,開國皇帝的表現或各有千秋,而繼承大統者,如果遇上「佳子弟」,自身素質較好,又肯虛心納諫,或者還可過上幾天好日子。如果遇上「無賴兒郎」,自己昏庸愚昧,邪狹不堪,大權或旁落太監,或旁落於外戚權臣,那么他的國家很快就會一塌糊塗。大明王朝就是後者的典型代表,「無賴兒郎」比比皆是。所以帝王的人格被列入臣妾人格範疇,也是無話可說的。
「臣」字,《說文解字》中說它「象屈服之形也」。亦有古人云:「役人賤者,男曰臣,女曰妾。」我姑且在此掉一次書袋,中國史書最早出現「臣妾」片語,是在司馬遷的《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越國為吳王夫差戰敗,「勾踐請為臣,妻為妾」。於是,一位國君和他的夫人,就這樣作為第一對有名有姓的「臣妾」,堂而皇之地進入中國歷史。這是相當有象徵意義的。由此可以推斷帝王臣妾的地位是多么的變幻莫測,指向曖昧。「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固然是一種無上的榮耀,但一朝風雲變,早晨貴為王侯、晚上淪為階下之囚,也是平常之事。榮枯咫尺可異,瞬息可至。這就是為帝王臣妾者的生存狀態。
「伴君如伴虎」的生存環境,使臣下有一種臨淵履薄的心態。這種時刻被恐懼控制著的心態,與帝王時刻提防臣下奪取王位的心態相呼應,也是容易形成病態人格的原因。
作為謙辭自稱的「臣」「妾」二字,真實地反映出自稱者的謙卑、臣服的心態。這是臣妾人格的心理基礎。以臣妾角色定位的人群,一類是以臣之心態為妾的後宮嬪妃。一類是以妾之心態為臣的大小官吏。這一類人群,官本位意識非常強烈。對官場等級制度有一種達到痴迷程度的迷醉心理。
65頂罪
頂罪其實是一種權力加害。在清朝後期,甚至還出現了專門的頂罪行業:有錢人犯罪可以掏錢僱用窮人去為自己頂罪。只要有錢,出得起錢,那些為生活所迫願意用自由換取利益或者用自己的性命為家人換取利益的大有人在。
這是一種市場買賣,買者要承擔事情敗露的風險,賣者則完全是用命在搏財。頂罪的成功率還是非常高的,就算買者沒有嚴密的規劃,也可以將頂罪者陷入罪中;因為疑罪是沒辦法排除的,只要買者能夠使官府衙門將頂罪者作為懷疑物件,而頂罪者又願意攬下罪責,那么這樁買賣就成功了。
陳其元《庸閒齋筆記》有這樣的記載:福建有個男孩,他被父母賣掉用來頂罪,事先背熟為他編好的口供,以回應問案官的需要。後來被再三開導,推翻原供,可是被髮回再審時,依然要頂罪。為什么要頂罪?因為案件發回後,原案承辦人責怪他翻供;而他的父母又每天來責罵他,怪他收錢不肯頂罪是背信。於是乎,頂罪的男孩進退維谷,最後只有順服父母去替人受死。
康熙五十一年,清朝著名文學家方苞因文字獄,被牽連關押在刑部監獄。同監號給他講述「予胥千金,潛易死者」的案例。有某姓兄弟二人,因為犯了把持公倉的大罪,依照法律應該立即處決。罪案已經判決了,管文書的某人告訴他們說:「給我一千兩銀子,我使你們活下去。」他們問他有什么辦法,他說:「用這案名單後面的單身漢而又沒有親戚的從犯替換你們的名字,等到案文加封上奏時,我另外準備一份奏章,判決詞不用改動,只不過拿兩個人偷偷地換一下罷了。」
他的一個同事說:「這可以欺騙死去的犯人,卻不能欺騙主審官,如果他發現錯誤再上奏章請示,我們就活不成了。」管文書的某人笑著說:「(他)重新上奏請示,我們這些人固然活不成,但是主審官也要一個個罷官離開。他們不能拿這兩個人的性命來換掉他自己的官職,那么我們這些人也就始終沒有死的道理了。」他果然這樣辦了,同案名單中後面的兩名從犯馬上被處了死刑。主審官驚嚇得張口結舌,但到底不敢追究。如此一來,那些冤死的案件也就石沉海底永無昭雪之日。
人是趨利避害的經濟人或曰理性自利的人,一個人在沒有任何壓力的時候,即便是真正的犯罪人,也不會自願供述所犯罪行,更何況沒有實施犯罪行為者,就更不會自願供述所謂的罪行了。但是,特定情形下,有些人並非行為實施者卻自誣非己所為的犯罪行為,並甘願承受相應的懲罰。清朝大學士紀曉嵐在他所撰寫的《閱微草堂筆記》中,就曾發出喟嘆:「治獄之難,其中‘命案尤難’。」因為在「有頂兇者,甘為人代死」這種坦然供罪有違常情的情勢下,問案者往往難以覺察其中玄密。
66裙帶關係
「裙帶」從字面上看,就是婦女服飾上的一根帶子,這根帶子讓服飾成為一件合體的衣服,引申開來就是由婦女姻親關係所帶來的官場利益關係。
在《紅樓夢》中,賈雨村府上的差役為初涉官場的主子上了一堂「裙帶」關係學課:「四家皆連絡有親,一損俱損,一榮俱榮,今告打死人之薛,就是‘豐年好大雪’之‘薛’。不單靠這三家,他的世交親友都在外的本也不少,老爺如今拿誰去?」
一個衙門裡的小小差役,就能將這種由「裙帶」扯出的權力關係說得如此通透,可見這種權力執行規則已毫無秘密可言。差役反詰:「老爺如今拿誰去?」賈雨村也不是個傻子,這個關係網中的任何一個他都得罪不起。
《紅樓夢》中的四大家族就是以聯姻為主而結成的家族共同體。由四大家族散發出去的婚姻枝節更是上可達皇權,下可連那些手握實權的大小官員。只要簡單梳理一下,我們就可以得到一張以賈政為圈子核心的姻親脈絡圖:賈政、帝王—翁婿;賈、史—姑表;賈、王—郎舅,並親上作親;賈、薛—姨親,並親上作親;賈政、賈雨村—聯宗,等等。
一個時代牽扯出來的裙帶關係越多,權力的私有化成分就會越重。盤根錯節的裙帶關係就是要把一個個衙門變成家族部門,把衙門的權力資源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這也是為什么在封建官家制度中,官與民在對權力的認識上會產生激烈衝突的根本原因。恩格斯就中世紀的婚姻曾下過一個定義:「對於騎士或男爵,以及對於王公本身,結婚是一種政治行為,是一種借新的聯姻擴大自己勢力的機會;起決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不是個人的意願。」在官家的權力背景下,生長在這些豪門望族的女子們,她們的愛情婚姻註定是一場又一場的悲劇,只見利益,不見幸福。
家族共同體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往往會一損俱損、一榮俱榮。古代官家刑法中的株連法與此有關。歷史上那些觸及皇權利益的,被判了連誅、連坐的高官們,基本上都是以幾百號、上千人的殺戮為結局,以一個家族的消亡為代價。由於權力家族之間有著「共損」與「共榮」的利害關係,其他權力集團要想從外部攻破這些家族的聯盟是很難的。就拿東晉一朝來說,黃金家族依次是琅琊王氏、高平郗氏、潁川庾氏、陳郡謝氏、太原王氏以及最後代晉而立的劉裕家族。普通士族成員如果有幸與他們中的任何一個家族通婚成功,就等於拿到了進入權力通道的vip金卡,等於將自己的家族鑲嵌進了官家權力鏈的重要一環。
這種權力家族的消亡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從內部逐步敗落。《紅樓夢》中四大家族的衰亡,是因為傳宗接代的男性主子們一代不如一代的趨勢,養尊處優的心理,糜爛奢侈的生活方式,爭權奪利的矛盾鬥爭……實際上就是家族權力的自殺式消亡。
67陋規
在帝國時代,衙門中人的法定福利並不那么誘惑人,但上不了檯面的「隱性福利」卻非常滋潤人。相較而言,薪水不過是點綴品,平日支出全靠陋規來維持。陋規是不公開的公家收支,為政府及社會所預設。
主持稅收的官吏可以利用各式各樣的藉口和理由,在正規賦稅之外加徵各種規費。這樣一來,如果有一兩銀子到了國庫,至少也另有一兩銀子成了陋規金。在清朝末年,漏入私人腰包的錢遠較繳入國庫的錢為多,清廷需用浩繁,只好一味向官吏索取。官吏向民間搜刮,結果陋規越來越多。清朝後期,中國當時分為二十二個行省,大約有兩千個縣。縣的行政首長是知縣,他不但掌管一縣的財政,同時還是一縣的司法官。他的薪水每月不過數兩銀子,簡直微不足道。因此他的一切費用都只能在陋規金上開支。如果上級官員經過他那一縣,他除了負責招待之外,還得供應旅途一切需用財物。對於上級官員的隨員也得送「禮」,所謂「禮」通常都是送的錢。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擔任北京大學校長十幾年的蔣夢麟先生說過一件事,他的故鄉浙江餘姚(當時屬紹興府)城外的姚江岸上有一座接官亭,如果有上級官員過境,知縣就在亭裡迎候。一個下午,還是小孩子的蔣先生髮現亭子附近聚集了一大堆人,趕過去一看,原來是大家在觀望學臺和他的隨行人員。這位學臺正預備去寧波主持考試。此前一日,知縣已經從老百姓手中「抓」去好幾條大船,那條專為學臺預備的船上裝了好幾只加封條的箱子。至於箱子裡面裝的是什么,那就只有經手的人才知道了。
蔣先生接著說了自己當時的感受:「我遙望著學臺等一行換了船,學臺踏上最華麗的一隻,隨後這隻載著官吏和陋規禮金的小型艦隊就揚帆順著退潮駛往寧波去了。那種氣派使我頓生‘大丈夫當如是也’的感觸。我心裡說從今以後一定要用功讀書,以便將來有一天也當起學臺享受封藏在箱子裡面的神秘禮物。」
所謂「封藏在箱子裡面的神秘禮物」,在當時叫作「陋規」。「陋規」實際上是與其相關的一類事物的總名。帝國疆域遼闊,各地語言差異很大,關於「陋規」也有其他各種各樣的詞,比如海瑞,他在浮安當縣令的時候,把這類東西叫作「常例」。在清代,「陋規」的花樣極多,除了眾所周知的「冰敬」「炭敬」「別敬」「程儀」之外,還有「平規」「鹽規」「關規」「漕規」等名目。這些名目還只能算是某一領域的總名,其下還有各級細目,每一個名稱的後面是一類享受主體。
對於州縣長官來說所得到的最重要的陋規就是「耗羨」。耗是指「火耗」,衙門在鑄造標準大元寶銀錠時發生的損耗;羨是指「羨餘」,原來是徵收運輸糧食時發生的損耗,這些都要求納稅人來承擔。但是朝廷從來沒有規定這種損耗的比例,各州縣自行決定,有的為百分之三,有的是百分之五,更有高達百分之十以上的。除了極少的一部分是用來充抵鑄造損耗、糧食運輸損耗的,大部分都落入長官的腰包。這種慣例明初就有,一直是官場上的傳統。
康熙皇帝也承認清官並不是一毫都不取,收取一分(百分之一)火耗的,就算是清官。雍正皇帝更進一步,推行「耗羨歸公」,公開核定各州縣原來火耗、羨餘一般的比例,定額為一個固定的數目,作為「養廉銀」,州縣長官可以合法地佔有。
各省的具體數目不同,一般在幾百兩到一千幾百兩之間。比如直隸、甘肅各縣在六百到一千二百兩之間,江蘇各縣在一千到一千八百兩之間,湖北各縣在六百到一千六百八十兩之間,雲南各縣在四百到八百兩之間。
不過耗羨歸公後,火耗、羨餘損耗還是要有,州縣衙門的開支也總是越來越大,所以在養廉之外又徵耗羨,總的比例也就突破了百分之十。其中的大部分仍然是州縣長官的「灰色收入」。
乾嘉後耗羨愈發膨脹,道光初年,有個叫英和的官員上奏,認為耗羨屢禁不止,是因為「州縣辦公無資而取民無藝」,主張在各州縣現有的各類陋規中確定一定的數額為合法,專項用於州縣衙門的辦公開支;在這之外多取者,「重罰之」。道光皇帝把他的上奏批轉各總督、巡撫討論,大多數總督、巡撫都表示反對,認為如此施行,必定會導致陋規之外再生陋規,還不如維持現狀為好(《庸閒齋筆記·裁陋規之議》)。
耗羨之外的陋規收入主要有雜稅和雜項。每個州縣的雜稅都有一定的上繳定額,一般不過幾十兩或上百兩左右。理論上定額以外的雜稅收入也應該作為盈餘上繳朝廷,不過多交沒有好處,多交了以後就成為該地的一項必須上繳的定額。況且雜稅在考核時並不作為一項政績,還不如略在賬目上動些手腳,化公為私入腰包。比如田房契稅:明清時規定凡是土地、房屋買賣或出典,都要繳納契稅,並持契約到州縣衙門加蓋官印。契稅稅率為契價的百分之二(明朝)、百分之三(清朝)。明清有「千年田、八百主」之謠,土地轉移頻繁,一個州縣每年的土地交易總有幾百起,總的契價可達幾萬兩,契稅收入就可以有上千兩,而上繳的定額不過一二百兩而已,其餘的就可以設法轉到內衙。雜項是過去州縣確定要上貢朝廷的土特產或特定為某項政務提供的物資,後來逐漸大多折銀徵收;折價的數額並不高,很少有超過百兩的,多徵部分可以落入州縣長官的腰包。
而在海瑞、陳璸之類的「正宗」的清官看來,上述的這些陋規都算是貪贓,所謂「一毫與千百萬無異」,沒有本質上的區別。自己取一毫指責別人取千百為貪,是「五十步笑一百步」,也是不可以的。
不過明清絕大多數州縣長官並不如此認為,他們把這些「灰色收入」視為自己的合法收入,雖然取了這些陋規,但只要是歷任皆取、不是自己新發明創立的,就可以問心無愧,並不妨礙自己的清官形象。只有在這之外向訴訟當事人勒索、另創陋規專案的才被認為是貪官。禁絕一切陋規的正宗清官在官場上絕對是不受歡迎的。
68幫會
「江湖」這個詞拆開來看,就是地理上的三江五湖,而在北宋范仲淹的《岳陽樓記》中有:「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此處的江湖則用來指民間社會,有與官家社會(朝廷)相對的意思。江湖社會有著獨立於官家社會之外的生活秩序。通常以暴力衝突為常態的黑道生態更能貼近所謂的江湖。另外還有「碼頭」這個詞也同樣是中國古代幫會最重要的行話之一。無論是江湖,還是碼頭,它們的起源都來自漕運。
由於氣候原因,漕運是一項季節性的工作。每年官府將糧食從南方運往北京是「重運」,而空船返回南方就成了「回空」。在回空的這半年時間裡,糧船水手基本上處於無事可做的狀態。為了生存,他們會找一些體力活來貼補生活所需。在各個有漕運的省份中,江蘇、浙江承擔著漕運一半以上的任務。所以,這兩省的漕運碼頭也就成為水手們聚集的場所。而各幫水手大部分是來自山東、河南的無業遊民,也是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明清時期,漕運線就是各級食權者的利益鏈,地方官吏層層盤剝,浮收勒折,中飽私囊,「東南辦漕之民,苦於運弁、旗丁,肌髓已盡,控告無門,而運弁、旗丁亦有所迫然」。江浙一帶農民視漕運為畏途,他們根本不願意從事這個行業,紛紛尋找另外的謀生手段。而山東、河南等地在當時是貧困地區,又加上連年逢災,老百姓能混口飯吃,就已經心滿意足了,所以他們以出賣自己的廉價勞動力來換取活命之資。
一條漕運線處處是玄機,有領運官和押運官對運丁的搜刮,沿途稽查官員及關卡胥吏對運丁的搜刮,有漕督衙門對運丁的搜刮,還有倉場衙門對運丁的搜刮。一路之上關卡重重,有時糧船還沒到達目的地,運費就已經所剩無幾,落到運丁口袋的就更是少得可憐了。活躍在漕運線上的各個船幫之間為了實現本幫利益的最大化,也常常發生械鬥和仇殺。這就需要本幫的成員團結起來,共同對付其他船幫。這些抱團的水手就是漕運水手行幫的雛形。
到了嘉慶、道光年間,清王朝國力逐漸呈衰退之勢。在政治學中有一個「弱國強社會」模式,這個模式同樣可以運用於民間幫會組織的發展上。當國家權力患了肌無力,來自民間的社會力量就會表現得異常活躍。清廷的權力枝節已經沒有辦法顧及方方面面,這就使得水手行幫逐漸掌握了對漕運系統的控制權。那些行幫的領頭之人霸佔了本幫的漕船,將其視為自己的家族產業。
這就好像一場足球比賽,如果雙方力量懸殊,那么這場比賽就會讓人感覺到索然無味;換言之,雙方力量相當,攻防轉換,比賽就會變得很好看。
尤其是兩次鴉片戰爭的爆發,打破了清政府的權力框架,硬生生地將其統治拖入危險的境地。此消彼長,水手行幫在這一時期則發展得異常迅猛。這種迅猛首先表現在隊伍人數的不斷擴充上。道光五年,浙江巡撫黃鳴傑奏報,各幫派控制的水手已經「不下四五萬,沿途牽手尚不在此數」。
由此可見,這時候的水手行幫已經不是臨時性的避難之所,而是有組織、有規模、有計劃發展的社會組織。其幫會成員已經基本上涵蓋了江浙地區的漕運水手、舵工等。
幫會是民間大社會分割出來的一個個小社會,其內部實行的是一種家族式管理,透著極為鮮明的宗法色彩。水手幫會人員的權力分佈也是按照家族體系來完成的,族長就是他們的「老大」,家法也就是所謂的「幫規」,組織則是宗族成員的血緣結合。水手行幫內各人的地位很多時候也是按輩分來排列,有著嚴密的組織性,內部成員多以師徒、師父、師叔、乾爹、乾兒等相稱,「各幫糧船舵工、水手各立教門,多收門徒,結為死黨,一切任其教主指使,綱縛、燒炙、截耳、割筋毫無忌憚,為害殊甚」。
幫主通常是幫內輩分最長者,通常稱為「老管」。「老管」作為幫內的大家長,往往擁有著控制全幫的權力。作為家庭成員的幫眾不能隨意僭越幫規,要遵守封建倫理道德的條條框框。漕運各幫的「家法」甚為嚴酷,無論是幫中何人違反了家法幫規,「說打就打,決不寬容」,輕則棍棒加身,重則將其溺斃水中,這也就是對僭越家法者以家法伺候。各幫派權力體系的形成,也促使幫派內部進行著等級的劃分。在這種粗放型權力結構之下,各幫派之間為了地盤和利益也是明爭暗鬥。
各水手分幫隸屬不同的勢力派別,如浙江的嘉白幫、杭三幫、寧波幫等都分屬老安和新安。江蘇等地的水手行幫也都是分成老安和新安兩派。
兩大派系之間紛爭不斷,在運河之上為了利益劃地而治。因為新安與老安的利益對抗,作為兩大幫派的支流,小幫派之間的血色互動就更加頻繁和瘋狂。到了嘉、道年間,漕運水手組織基本上控制了江浙漕船。
這些幫派中的成員大多數來自於社會上的遊民階層,他們的水手身份本來就是臨時性的。自古以來,遊民階層中就是以黑幫性質的組織為主。從民國的檔案中可以看到,在數以千計被處決的土匪(黑社會)中,排在第一位的出身便是無業遊民,比例竟然高達70%以上。
那么幫派中的這些無業遊民又是從哪裡來的呢?水手中的大多數人都是貧苦農民出身。農民手裡擁有土地,也就等於擁有了活命之資。一旦官府動用公權力將他們從土地上趕走,或者這一年又趕上天災人禍,部分農民就會喪失最基本的生存條件。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謀得活命之資,他們只有去出賣苦力或者當兵換取血酬。如果運氣不好,來個二度失業,他們就會選擇以性命博取生存資源。有一副好身板,膽子再大一點兒就有可能去混黑社會。其實這幫遊民身上體現出來的就是一種生存硬度,這種生存硬度表現在兩個層面上,一是生存環境的艱難,二是生存意識的頑強。
當生存只剩下血與命時,他們只能進入體制外的搏命通道。
以命相搏獲取「血酬」之人,通常都是一些亡命之徒。這些人通常逃不開兩種結局:一部分因為失敗而完蛋,不是下大獄就是在幫會鬥爭的火併中亡命;另外一些則從始至終沒有發生風險而獲得很高的收益。這些僥倖逃過風險而獲得高額利潤的人就會成為黑社會的老大。因為他們獲得了高額的財富,由此可以支配或者僱用幫會中其他低估生命價值的貧苦人群。他們之間是一種僱用關係。
水手行幫之間的對抗由水上轉至水陸兩棲,由私密性轉至公開化。當各組織的利益小圈子劃定之後,幫派之間的排他性就愈演愈烈。水手行幫最初形成的互相扶持、共存共榮的性質也發生了變化。到了嘉、道年間,在利益的驅使之下,各派系鬥爭愈演愈烈。生存與發展成了虎狼之爭、血命相搏的事。當然主導這種幫派鬥爭的,往往是那些幫派之主,他們才是幫派中的最大寄生蟲。
漕運水手雖然原來大部分都是民間社會的無業遊民,但他們在進入漕運系統之後,也就長期隨幫受僱,成為職業水手。這種受僱的生活與原先的無業遊民生涯相比,生活來源更有保障;另外他們還擁有正式權力之外的衍生權力,雖然權力不大,但有總比沒有要強得多。水手行幫鬥爭的物件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朝廷,而是漕運線上的官方代表,比如旗丁、千總以及糧道等。隨著鬥爭的不斷深入,行幫的組織作用越來越凸顯。
道光、咸豐年間,漕運水手行幫組織再次發生重大轉變,在這次轉變中,青幫應運而生。青幫的出現源於道光年間漕運體系的萎縮。道光二年(1822年),朝廷開始著手整治走向末路的漕政,大量裁減漕運人員。對於裁減人員的安置,政府採取的是兩種不同的方式。比如說旗丁,官府是以津貼的方式,予以安置;而對於水手等臨時僱用人員,就無法享受政府津貼,每人只補償了二三千文的盤纏費,就將其打發回家務農。
對於那些長年漂泊在外的水手們而言,他們是有家難回、無業可置的無產階級。儘管朝廷已經下了遣返令,但真正響應的人卻沒有幾個。失業的水手依然留在漕運線上,畢竟這裡還有行幫組織可以依賴。如果真讓他們離開這裡返回家鄉,那真就成了無根浮萍、無所可依的遊民。留在漕運碼頭還可以跟著行幫組織混口飯吃,起碼不會餓死。
咸豐三年(1853年),清政府全面實行海運。數以萬計的水手、舵工、縴夫從漕運線上撤離流入民間社會。這支龐大的失業人群,主要流向了社會的三大血酬階層。所謂「血酬」,也就是流血拼命所取得的報酬,而那些依靠流血拼命取得活命之資的階層,我將其稱為「血酬階層」。漕運水手流向的三大血酬階層,分別是起義軍、政府軍、青幫。而這時候起義軍和政府軍為了各自集團的利益,正拼得你死我活,也就是說這兩大階層的日子也是刀頭舔血。比較下來,很多人覺得幫會生活反而相對穩定,這時候幫會的組織結構已經趨於嚴密。所以在海運取締之後,大部分水手還是留在了幫會中,並沒有脫離組織。
從漕運線上撤離下來的水手行幫開始向兩淮鹽場一帶聚集,水手行幫有了一個新的稱謂——青幫。行幫組織開始了暴力劫掠、販賣私鹽的黑色生涯。
69節禮
節禮作為古代官場的一種特有現象,並不僅僅是一個時代的產物。康熙時期的吏科給事中林起龍就曾經直指要害。他說,一個州縣官員到任之後,「參謁上司,則備見面禮;凡遇年節,則備節禮;生辰喜慶,則備賀禮;題授保薦,則備謝禮;升轉去任,則備別禮」。
按照中國人所講究的「節禮」習俗,端午、中秋、新年這三個傳統節日是千萬不能漏掉的,尤其是拜年。
中國傳統社會講究的是人情,所以生活在這樣一個國度裡,自然也就很看重重大節日裡的人際交往。其中的拜年被當作一項重要的民俗傳統代代相傳,早已成為民間禮儀的重要組成部分。
傳統意義上的拜年,大多是發乎於情的一種自覺行為。它的表現形式來自兩方面:一是鄰里之間的互拜,大家相互串串門、拱拱手,表達喜慶問候祝願。二是晚輩對長輩的倫理之拜,晚輩恭恭敬敬前往長輩處,或施禮或磕上幾個頭。若晚輩是年輕或年幼者,長輩則還以紅包來「壓歲」;若晚輩已是成人以上,就要端出好酒好菜來招待。總之,傳統的拜年是有分際和講究的:鄰里互拜,抽支香菸嚐點兒瓜果糖之類,實在沒有什么利害關係可以表現;而倫理之拜,晚輩與長輩施予「禮」,長輩與晚輩還以「利」。
這種以「禮」換「利」的做法,在不知不覺中被移植到了官場之上。
同樣是拜年這件事,放在官場上則完全變了味道。首先是大多數的拜年者並不是出於自願,只是別人都跑去給上級官員拜年,自己如果搞特殊化,就會被「特殊處理」。其次,官場拜年不合傳統拜年禮儀,被拜者既收「道賀」又收「錢物」,禮利雙收,這完全背離了初衷。所以,官場拜年是「拜年」的異化,拜者藉此平臺行巴結賄賂領導之能事,被拜者藉此機會撈取金錢財物之實惠。
官場拜年的傳統自古有之,但這種拜年並不是發乎禮而止乎情,往往拜的是權並不是年。明英宗時期的官員陸容在他的《菽園雜記》中說:「京師元旦日,上自朝官,下至庶人,往來交錯道路者連日,謂之‘拜年’。然士庶人各拜其親友多出實心。朝官往來,則多泛愛不專……」也就是說,士人與老百姓拜年都是捧著一顆心來,而官員之間的往來,就有花心思的成分在裡面。心思花在哪裡?當然是出於個人前途考慮。
進入清朝中期以後,這種送禮之風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在當時,一個省部級高官如總督、巡撫一年的「節禮」收入是不可估量的,其標準也是因時、因地而異。當時官員的灰色收入和地方經濟狀況是成正比的,富裕之地可以刮出的油水肯定要比窮鄉僻壤來得更多。
晚清時期,一個官員如果能夠在甘肅、雲貴這樣的窮地方為官,一年撈個兩萬兩銀子也難度不大;如果在江西這樣不算窮也算不得富的地方為官,官員只要稍微動用「灰色技能」就能獲取六七萬兩銀子;如果運氣好的話,能夠分配到江浙地區這樣的富裕省份為官,那就等於是抱上了一棵搖錢樹,一年從樹上搖落個十萬雪花銀應該是很輕鬆的一件事。
我曾經在古史堆裡翻出下面一組數字,可以以此來算上一筆賬:康乾時期的文官集團的總人數在三萬人左右,如果我們按照每個人每年所撈取的「灰色收入」是一千兩銀子計算。那么一年下來,用於官員「灰色生存」的總收入就高達三千萬兩。乾隆十八年(1753年)國家一年的全部收入約五千萬兩白銀、一千三百萬石糧食。兩下對比,我們會得出這樣一個結論:朝廷官員的「節禮」超過了國家財政總收入的一半以上。面對如此驚人的數字,能夠傳遞出的資訊就是清朝官員「灰色收入」已經不再是「灰」那么簡單的事。
還有人推斷出,晚清光緒年間官員的灰色收入是其正式收入的二十倍。數字的精確程度暫且不論,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官員的灰色收入要遠遠大於其正式收入(工資)。古代官員的正式收入通常是朝廷付給的勞動報酬,屬於正俸。清代文官集團的正式收入在六百五十萬兩銀子上下,但灰色收入達到了三千萬兩(這裡也僅僅是放在明處的「節禮」一項)。兩下比較來看,差距又是何等的驚人。
70門當戶對
早在西周時期,官家體制就已經深深地打上了等級的烙印。婚姻成為政治的附屬物,成為同等級別者把玩的權力尋租遊戲,如王室與諸侯、諸侯與諸侯、貴族與貴族通婚。而普通百姓只能與同等級的普通老百姓扎堆過日子。
這項世俗婚姻裡的等級制度綿延千年而不衰,到了清朝時期更是愈演愈烈。不僅貴族、官吏與平民之間存在著貴賤之別,就連普通老百姓之間也有法律意義上的良賤之分。張三是地方大戶,李四是小戶,那么張三就有鄙夷李四的傲人資本。這種有官方用法律條文劃定的身份界限,普通老百姓是不敢隨便觸犯的。如若不然,官府除了要動用公權力追究當事人「違律為婚」的刑事責任外,還要逼迫雙方「離之」,然後「正之」。也就是說,先要破壞婚姻的形式,然後再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對於士族來說,門第族望高於一切,因為這是他們通向權力的登雲梯。也正因為如此,他們才要想盡一切辦法延續自己的「高貴血統」,保持自己家族血統的純潔性。中國人講究婚姻的門當戶對,應該與此有關。士族之間互相通婚,拒絕士庶聯姻。婚姻狀況是個人簡歷中的一部分,就好像暗藏於身體某個部位的一塊黑痣。不符合社會規範的婚姻,就好比人生的一個汙點。在時人看來,可能個人品質也是有問題的。身為地位高貴計程車族,如果他們和平頭百姓通婚,不僅會辱沒到家門聲譽,就連家族血統也會變得不那么純粹和高貴。也就是說,因為一個人的感情用事而影響到家族的社會地位;你的名譽掃地是小事,隨之而來的是你的家族也會招人非議甚至被排擠出士族的行列。
既然士庶無法通過婚姻實現身份的轉變,那么庶族也會想辦法打破這種身份的隔閡。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憑什么你含著金鑰匙來到這個世界,老子就要低你一等?趨利避害是人性本能。庶族挖空心思想要擠進士族的隊伍裡來,搞個士族身份比登天還難。難歸難,可還是有辦法的,而且方法不止一條兩條。比如說冒充士族、假報祖上有過軍功、假冒和尚道士、增丁加口的時候瞞報戶口、人還活著就在黃籍上將其登出戶口……當然,這樣做的前提就是必須買通管理黃籍的官吏。史料記載,當時只需要花一萬錢就可以賄賂管理黃籍的官吏,將自己的庶族身份改成士族。
既然能通過這樣一種手段實現身份的轉換,於是有錢有門路的庶族人員紛紛走此捷徑,造成庶族地主假冒士族地主的現象愈演愈烈,納賦稅和服徭役的人也就越來越少,朝廷的收入自然也在不斷減少。這樣一來,最著急上火的人是坐在宮裡喝茶的皇帝。都去當士族,誰將來願意留下來替自己賣命?
南齊的開國皇帝齊高帝蕭道成決定採取措施。士族隊伍不能再這么無休止地擴招下去,必須「檢籍」,也就是做好人口普查。巧合的是檢籍剛剛啟動,齊高帝就病死了。繼位的齊武帝繼承了先皇的遺志,並且設立了檢籍官,專門負責清查戶口。
買賣戶口,改換士庶門庭,本來是制度漏洞下,人人都可以去鑽的空子。可政府這么一紮緊口袋,將那些還沒來得及鑽進袋子裡的人生生地堵在了門外。中國自古以來的法治傳統,有一條約定俗成的習慣做法叫「法不責眾」。可如今皇帝較真兒起來,要動真格的了。政府出臺的政策是:凡是清查出來的冒牌士族、假和尚、假道士,就罰他們到邊遠地方充軍。清查戶口使得庶族地主跟朝廷的矛盾,庶族地主跟士族地主的矛盾,普通老百姓跟統治者之間的矛盾都驟然升級。每個集團都在與規則較勁兒,都在打著各自的利益算盤。
社會和婚姻的隔絕使士族成為一個排他性的小團體。他們內部彼此聯姻,時間一長,大家都沾親帶故,成了一個盤根錯節的利益集團。隋唐以前,家族之間聯姻尤重門第。侯景當年擁兵自重,操縱朝局,請晉帝做媒,為自己向王、謝這些世家大族求婚。皇帝勸他死了這條心,告訴他想聯姻王、謝是奢望,等而次之向顧、張兩家求婚倒很現實——王、謝是南渡前的中原大族,顧、張是東南當地大族。這樣的家族不但世代仕宦,也文風鼎盛。王羲之的書法成就僅僅靠他個人天賦是不成的。在這樣的家族裡,他才有袒露肚皮躺在東床上等候相爺來挑女婿的範兒。大小謝的文學成就也是家族文化教育歷代積累的成果,所以謝家連小女孩都有詠絮之才,鄭家的婢女之間說話都隨口掉書袋——鄭康成家一個婢女被罰站在屋外的泥水中,另一位婢女問她:「胡為乎泥中?」(你幹嗎站在泥水中?語出《國風·式微》)這個婢女回答說:「薄言往訴,逢彼之怒。」(我到主人那裡去訴說一件事,不巧正碰上他發火。語出《國風·柏舟》。)
隋唐後,門閥衰弱而科舉勃興,獲得政治權力不外乎兩種途徑:戰功和科舉。尤其是到了唐朝,這些名門望族張狂到了居然不屑與李氏皇族通婚的地步,害得皇帝的女兒也為嫁人發愁。唐太宗時,大臣高士廉等奉命修《氏族志》,將山東崔氏列為士族第一等。李世民對此大為不滿,要求按「不須論數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級」的原則重新修譜。第二次修訂的結果是,皇族李姓為士族第一等,外戚為第二等,崔氏降為第三等。這次修譜,傳遞出兩個資訊:一方面,當時的門第觀念仍很強大,世家大族的社會地位還是很高;然而,另一方面,世家大族數世積累的權威已無法抗衡皇權意志,「尚姓」讓位於「尚官」。
為抑制山東士族地主,其諸子選妃、公主擇婿,唐太宗要求一律不與山東士族聯姻。但魏徵、房玄齡、李勣等高官,仍與山東士族地主通婚。由此可以看出舊時的門第威望還在,仍擺出一副名門大戶的氣派來。唐代士族勢力的衰退,除了因為皇權壓制之外,科舉制的衝擊也是重要因素。科舉當然有利於告別門閥等級,促成一個相對平等的社會。但如果以歷史的眼光來看,門閥的消失、社會等級的抹平,也更有利於皇權的獨大。
唐高宗時期,宰相李義府要為自己的兒子討個山東大戶的女兒做媳婦兒,可那些山東大戶根本不拿李宰相這樣的庶族官員當回事。李義府就以太宗的做法勸唐高宗整治山東士族。於是高宗下詔:山東士族崔、盧、鄭、王、李等大姓之間不許通婚,並明令「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輔、盧渾、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婚姻」。高宗下詔後,這些門閥顯貴雖然表面不再張揚,可私下仍然暗通婚姻。還有的寧可把自己的女兒養到老,也不與寒門異姓通婚。
唐後社會,經過五代殘酷的廝殺,門閥世族零落殆盡。從宋代開始,中國進入沒有世家大族的平民化社會。大規模的科舉取士雖然消弭了有力量抗衡皇權計程車族勢力,卻締造了一個龐大的儒家士紳階層。王朝鼎革之際,新朝開國的多是武將,但歷代帝王都明白一個簡單的道理:「可馬上得江山而不能馬上治江山。」元朝不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未及百年而亡。同樣是尚武的清,則成功轉型,建立文官政府,得以享國近三百年。到了中後期,大批文人通過科舉進入官場,雖然已經沒有傳統意義上的貴族,但科場上很成功的家族被世人視為「準貴族」,因此和這樣的家族聯姻就成了首選。對於中國這樣一個鄉村社會而言,家庭是人們日常生產、生活的基本單位,而宗族則是基本的社會關係集團。古代官家的法律制度就是建立在家族本位的基礎上,具體規定了宗族成員相互間的義務關係,由此形成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利益共同體。
婚姻對於娶嫁雙方來說,都是一個極其重大的投資行為,甚至可能牽扯到整個家族的氣運,一切都要符合彼時的基本經濟規律。《紅樓夢》中賈寶玉、林黛玉與薛寶釵的三角戀愛關係,是幾百年來許多中國文人津津樂道的話題。大家基本上都從林、薛的性情、長相著眼來分析寶玉的最優選擇。但無論如何,那個「赤瑕宮神瑛侍者」一旦投胎落地成了賈寶玉,走進凡夫俗子的行列,他的婚姻便要符合世俗世界的一切約定與規矩。
71黨爭
許慎在《說文解字》裡明確地說:「朋,古文鳳的象形字,朋本神鳥,鳳飛而群鳥從,故用為朋黨字。」所以說「朋黨」絕非單純的朋友之黨,在其字面之下有著更為深邃的意境。
中國的封建社會是一個人治社會。用人是否得當、吏治是否清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一個王朝的興亡盛衰。秦漢以下,由於中央集權體制下的官僚制度的確立,割斷了官員們與家族的聯絡,使置身於官場中的官員們顯得相當孤立。由於官場是榮華富貴之淵藪,而士子們又懷有強烈的入仕慾望。激烈的宦海鬥爭使置身其中的官員們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於是拉幫結派依靠群體的力量應對來自各方面的挑戰,就成了官員們極其現實的選擇。
除了人性必然的選擇,更重要的是官僚制度為結朋聚黨準備了條件。無論是用察舉、徵辟、九品中正制,還是用科舉制來選拔官吏,以及官吏的任用和擢升,都需要有勢力的人薦舉,都需要靠皇帝和上級官員的任命。恩蔭、捐納雖然也能讓他們進入仕途,但也需要靠山。俗話說「朝裡有人好做官」,否則為官不僅不能飛黃騰達,而且將難以自立。在這種情況下,往往上下依附、內外勾結,形成朋黨集團。統治階級內部一旦出現各種朋黨幫派,所在王朝的吏治必然會受到破壞。因為朋黨幫派決不會按照任人唯賢的標準來選拔人才。不管哪個幫派上臺執政,第一要務便是組織自己的山頭,擴充自己的實力。
如果讓那些沉浮於宦海風波中的官員陷入孤立無援、毫無依託的困境,他們是難以在錯綜複雜的政爭中長久地保持權位的。為了自身的利益,他們必須凝聚成黨派集團,依靠群體的力量來爭取一席之地。
東漢末年的黨錮之禍是世家貴族與宦官專權之爭,中晚唐的牛李黨爭是貴族官僚與庶族之爭,北宋黨爭在主體上是士大夫階層,明朝後期黨爭則是文官集團與宦官集團之爭。朋黨把小集團的利益看得高於一切,往往以派系的觀點代替相對客觀的政策。
說到黨爭,自然撇不開北宋那場打著改革旗號的黨爭。身為改革派領袖的王安石在用人上採取了相對極端的態度,以新法為標準,贊成者用,反對者貶。他還提出了「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口號。誠然,要變法革新,就必然要損害一部分官僚地主階級的既得權益,也必然會遭到一部分人的毀謗。王安石提出「人言不足恤」,表現了一個政治家不為流言所動而勇往直前的堅定信念。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王安石把一切異議統統斥之為流俗,這種做法使一些對新法持善意批評態度的人離開了變法集團,從而使自己陷入孤立的境地。
朝廷中以新法為分水嶺形成了變法派和反對派,兩派之間互相爭論、敵視乃至誹謗。變法派依靠皇帝這個一把手的威嚴,使反對派的勢力暫時退避。然而,反對派又不甘示弱,於是暗中蓄積力量。王安石等變法派無視別人的批評一意孤行,從而使新法在執行中疏漏百出,流弊甚廣,反對新法的人越來越多,支援率一路下跌。
宋朝體制一個明顯的漏洞,那就是它能夠容忍宰相的「一個人政治」。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格局,會產生溫水煮青蛙的效應。在這種時候,如果有人有資格幫助王安石扮演好這個「一個人政治」角色的話,非宋神宗莫屬。當然,王安石從宋神宗那裡得到的支援,與其他時代的改革者相比,已算頂配。一個改革大臣能夠得到君主重用、信任,這是「行道」的唯一前提。王安石是幸運的,但也有他的悲哀。但這種「風雲際會」,宋神宗這個一把手能給王安石提供的只能是一種庇護,而並非變法改革上的一種幫助,更難以形成互補性的拍檔關係。
熙寧元年(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問王安石:「當今治國之道,當以何為先?」王安石答:「以擇術為始。」
熙寧二年(1069年),宋神宗問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設,以何為先?」王安石答:「變風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
單純的庇護,只會在無意中助長王安石的執拗。王安石明知改革「緩而圖之,則為大利;急而成之,則為大害」,在實踐中仍操之過急。正如反對派所批評的那樣:「二三年間,開闢動搖,舉天地之內,無一民一物得安其所;數十百事,交舉並作,欲以歲月,變化天下。」
在熙寧變法過程中,無論是變革的發起者還是執行者,以及反對者,只要少一點兒意氣和獨斷,多一點兒理性和配合,或許就能讓整個北宋王朝,也讓自己,過得更有信心,也更輕鬆一點兒。一切假設皆是虛妄,變法活動中士大夫階層因為政見不同,相互結黨、相互攻擊,最終引發了北宋政治生活中的全面黨爭,整個士大夫階層都陷入黨爭漩渦。同時伴隨士大夫之間政見相左的紛爭而引發的思想觀念上的爭論,君子小人之辯、義利之辨等。宋神宗、王安石的路卻越走越提不起信心來。不僅一場改革沒有留下任何痕跡,一位勵精圖治的皇帝的失敗和早逝,讓他的後人已不敢奢望有更大作為。
元豐八年(1085年)三月,神宗病逝,哲宗即位,司馬光執政,盡罷新法,史稱元祐更化,在宣仁太后主導下,致力於恢復祖宗舊制。司馬光在高太后的支援下,在當政一年多的時間裡廢除了所有新法,並用對待異黨的態度幾乎貶斥了所有熙寧變法的參與者。黨爭雙方,總有一方以正義的化身出現,他們身上所表現出來的氣節與勇敢,總是能贏得世人的讚歎,贏得民間社會的推崇。
長期受壓制的反對派在復仇火焰的熾灼下,完全喪失了理智,他們僅憑對新法一時的不滿和反感就盲目地追隨司馬光開始了對熙寧新法的反攻倒算。這種現象便是否定的惡性擴大。因為大多數人並不是在對熙寧新法和元祐之政的正誤有了充分認識的基礎上追隨司馬光的,而是朋黨思想在作怪,僅僅由於司馬光否定新法而接受了他。司馬光算得上是一位正人君子,卻不是一個頭腦清醒的政治家。他當政後不加分析地亂打一陣,最後還是重蹈了王安石的覆轍。
史載王安石退居金陵時,「聞朝廷變其法,夷然不以為意;及聞罷助役,復差役,愕然失聲曰:‘亦罷及此乎?’良久曰:‘此法終不可罷也。’」
時過境遷我們再去翻看那段歷史,不過是一些老生常談,唸的還是尊經重道的調調,千年未有變化。但毋庸諱言,變法以後,北宋政治空氣迅速惡化,是非善惡觀念日漸淪喪,人心風氣有一個明顯的轉向。在王安石變法到蔡京專權之間,之所以導致國家管理層的徹底分裂,就在於兩黨將不同派別的政策分歧,轉化為黨同伐異的行為模式與政治鬥爭。
有學者說:「在熙寧變法以前,皇帝是超越於黨爭之上的;但在神宗與王安石‘共定國是’以後,皇帝事實上已與以宰相為首的執政派聯成一黨,不復具有超越的地位。」
72官本位
有歷史學家說:中國五千年的文明史不是封建主義、不是資本主義,而是「官僚主義」。我雖不敢苟同,但也找不到充分的理由來反駁他。因為以官為本,必然以民為末;以民眾和公共利益為末,必然會損害民眾與全社會的利益。
拆解「官本位」這個詞,我們會得到兩個詞,一個是官,一個是本位。從字面理解,官位決定了一個人在這個世上的定位。若沒有官位,人的定位也就不夠明確。而人的定位往往來自他的社會座標。當一個國家的社會價值觀是以「官」來定位,一個人的社會座標就會受到「官本位」的左右。職級高的社會價值就大,職級低的身價自然也就小。不要說行走於官府衙門裡的公家人有這個認知,就連社會上那些與官不相干的職業也會比照「官」的序列來認定自己的價值。雖然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可也將其分作了三六九等。
秦始皇為了削弱地方勢力,將權力向中央集中。王即天下,天下只能有一姓之王,又豈能割據稱王。於是,他廢除了王侯分封制,全面推行「郡縣制」。一家之天下,自然由皇帝直接任命各級官吏來治理整個國家。自此「官吏」就是權力的象徵。權力能夠帶來財富和地位,因此官吏成為社會最尊貴的階層。
兩千多年前的孟子,曾留下超越時代的名言:「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話在現代語境下可以理解為:執政之道在於梳理好三者之間的關係,皇帝、官員與百姓。百姓的利益是最重要的,其次是官府衙門和官員的利益,最後是君王的利益。正因為如此,那些有為之君會盡最大可能將民間社會的發育放在重要位置。
科舉制成為學而優者必須要翻過的一座大山,這一制度起源於隋王朝,定製於唐王朝,到宋王朝時才成為一種備受尊重的制度。因此「官本位」文化在宋王朝時才由興盛走向成熟。這個王朝的開國皇帝趙匡胤是靠武人策動的兵變當上皇帝的。為了防止又一次「陳橋式兵變」,他大量任用文官,來限止武將的權力,同時擴大官吏數目,利用官吏的互相牽掣來防止某個將官集聚到可以威脅帝王的巨大權力。結果官吏的數量成倍膨脹。
「官本位」因為科舉制度而走向興盛,科舉制度面對的是全體知識分子。知識分子就是古代社會的精英階層。當這個「精英階層」將自己人生的最高目標鎖定在「當官」這件事上時,「官本位」文化也就主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角落。如果整個社會的知識精英都將自己人生的第一流向,鎖定在體制內。那么受傷害的自然是民。以官為本,必然以民為末,以民眾和公共利益為末,這就必然會損害民眾與全社會的利益。越來越高的行政成本,日益凸顯的官民矛盾,多么像是一張王朝衰亡的晴雨表,時刻顯示著社會承受力的變化指數。當變化指數逼近臨界點,也就預示著這個王朝開始進入生命的倒計時階段。
一切服從於官級地位,一切為了做官和升官,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價值追求,把「升官」作為出人頭地的唯一途徑。有了官位就能封妻廕子、光宗耀祖,可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於是,「學而優則仕」,是否入仕為官、能否官居高位,成了衡量一個人奮鬥成功與否的標誌。
「官本位」文化最突出的外在表現形式就是對人的稱呼,而在各種稱呼中,大多數人最在意的是對官職的稱呼。不要說普通老百姓,就連那些留名後世的文化鉅子也渴望世人在認同他的文化身份的同時,更要認同他的體制身份。王羲之是中國書法界的泰山北斗,時人為了表示對他的尊敬,就試圖在他的名字上罩上一層光環,最有效的途徑就是把他的名號和「官」聯絡起來,並且終於考證出王羲之做過「右軍」官職,於是就把王羲之尊稱為「王右軍」。這算是哪門子「尊稱」,更像是對他的侮辱。因為大書法家的尊榮和當時的皇帝應該不相上下,可「右軍」是一個沒有品位的官。而詩聖杜甫,人們出於良好的動機竟然稱呼他為「杜工部」。因為杜甫做的最大官職是「檢校工部員外郎」。
「官本位」是以「官」的意志為轉移的利益特權。作為一種意識層面的現象,「官本位」也反映了一定階層的利益需求。「官本位」文化在明王朝時走向了極端,更豐富了它的外延。明王朝以前,社會價值除了以官來定位外,才能也能部分決定社會價值。一個人的音樂、繪畫、書法才能,尤其是文學才能如果達到相當高的程度,即使他沒有當官,依舊能夠得到社會的部分尊重和認同。有些拒絕當官的隱士甚至於得到社會普遍的尊重。這種例外到了明王朝時就永遠成為歷史。朱元璋竟然野蠻且愚蠢到不準文人歸隱鄉野,否則就要殺頭。
「官本位」和「級別」是緊密相連的,「級別」是體現「官本位」的最基本方式。封建社會的行政設定始於郡縣制,國家中央機構的設定以唐朝為典型,實行三省六部制;官員的設定以明朝為典型,實行三卿九品制。
活人想要享受「官本位」帶來的榮耀,就連死人也要將活著的尊榮帶進墳墓,庇廕子孫。於是古人的墓葬在規模上有很大的懸殊,規模的大小與「官」有極為密切的聯絡。同時,「官本位」意識還體現在墓誌銘上。墓誌銘記錄的是墓主人的一生,同時呈現的也是一個微縮的社會。每個人的墓碑上刻寫的都是他(她)曾經當過的官職,認為這是他最大的榮耀和成就,至於對人類文明進步真正有價值的貢獻則隻字不提。
清人朱克敬所撰的《瞑庵雜識》說:「曾文正公嘗語吳敏樹郭嵩燾曰:我身後碑銘,必屬兩君。他任捃飾,銘辭結句,吾自有之。曰:不信書,信運氣。公之言,告萬世。」
這則材料說曾國藩生前選了「不信書,信運氣」作為自己的墓誌銘。可是曾國藩死後,他的墓誌銘並沒有「不信書,信運氣」六字。他生前好友郭嵩燾為他撰寫的《曾文正公墓誌》開篇便寫道:「同治十有一年二月,武英殿大學士總督兩江曾公薨於位,天子震悼賜太傅諡文正。」這也是「生前太傅,死後文正」的由來。
郭嵩燾何許人也?中國首位駐外使節,曾任駐英公使、駐法公使。按現在的說法,也算是喝過洋墨水的響噹噹的人物。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物仍然不能擺脫官本位的影響,開篇還是羅列曾國藩的官職。
73文字獄
文字獄是人類文明史上醜陋的一頁,因著書立說便要治人家罪、要人家命。治罪的理由千奇百怪,手段也是五花八門。因言獲罪大致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皇帝的臣子上書得罪了皇帝,因而被降罪。二是因為平日的言論,或者在家著書立說,被人告到皇帝那裡,從此身陷囹圄。比較而言,第一種情況相當多,歷朝歷代都有。伴君如伴虎,古代做官的風險就是這個。皇帝的神經本就脆弱,對這類事情更敏感,章表詩文中一切夠得上影射、暗示的字句,都會給作者帶來殺身滅族之禍。
有人說,亂世以暴力相征伐,沒有那個閒情逸致,也沒有發動文字獄的客觀條件,所以也就無所謂文字獄;只有在「盛明天子」治下的「盛世」,才會出現文字獄的繁榮。清朝乾隆年間,是人們以為的「盛世」,而他本人也自詡為「盛明天子」,於是,乾隆朝的文字獄蔚為大觀,在兩千年帝制史中首屈一指,可謂文字獄集大成的時代。文字有獄多是冤獄,而乾隆朝的文字獄則是冤獄中的冤獄。開啟塵封的檔案,因詩文觸犯忌諱之處比比皆是。如「一把心腸論濁清」「明朝期振翩,一舉去清都」「奪朱非正色,異種也稱王」之類,女真人入主中原並無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他們也只能將儒家學說拿來化為自己的理論資源,但同時他們又擔心儒家學說動搖了自己的制度合法性,於是變得異常敏感。哪怕是無意識的隻言片語,也會讓他們繃緊了神經。大部分文字獄涉案者的下場都極其悲慘,焚書已經算是法外開恩。
清朝冤獄有一個特徵,那就是文字獄發生的年代正好是清史上所謂的「盛世」——康、雍、乾三朝,而在最「盛」的乾隆時期,文字獄的數量恰好也是最多的。有人做過一個統計,乾隆時期共計六十五起文字獄,給後世寫史著文者提供了不少素材。由此可見,一個王朝的繁盛程度,與他的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並不成正比。
說到文字獄,我們繞不開另外一個人,那就是朱元璋。在任何場合,朱元璋都稱自己是「淮右布衣」「江左布衣」「起自田畝」「出身寒微」,顯得十分豪爽坦率。但這些話只能由他自己來說,別人說不得。朱元璋總以為,這些表面上恭順有加的讀書人最看不起他的地方,就是他曾經做過討飯吃的乞丐,做過混飯吃的遊方和尚,這也是他內心深處最大的一塊歷史瘡疤。
文化上的自卑使朱元璋對讀書人採取更為嚴苛的手段,甚至不惜通過文字獄來迫使他們承認他至高無上的地位。洪武年間,讀書人的尊嚴被朱元璋一再剝奪,而他這個帝王也需要在生殺予奪中享受極權所帶來的威嚴與快意。在朱元璋的這張殺戮名單中,除了那些多年追隨於他的名士大儒,更多的是不知名的小文人。
身為開國之君,朱元璋的個人避忌進一步發展為廣義上的避忌。洪武三年禁止小民取名用天、國、君、臣、聖、神等字,洪武二十六年榜文禁止百姓取名用太祖、聖孫、龍孫、黃孫、王孫、太叔、太兄、太弟、太史等字樣。但凡「光」「禿」「僧」等與和尚沾邊的字,都會犯禁忌。朱元璋是農民軍起兵,不能聽見別人在他面前提「賊」和「寇」。在血的教訓之下,大臣們也慢慢知道了洪武皇帝的忌諱。儘管如此,朱元璋還是不放心,總懷疑有些人在背地裡拐彎抹角地罵他,於是將防區無限擴大。比如「生」字,因為音近乎「僧」,在朱元璋看來就不懷好意;「則」字也很危險,因為「則」在淮西方言中發音與「賊」同。
因為這些秘密的敏感詞,無數人人頭落地。
翰林編修高啟作詩:「小犬隔牆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被腰斬。
御史張尚禮作詩:「夢中正得君王寵,卻被黃鸝叫一聲!」下獄死。
僉事陳養浩作詩:「城南有安婦,夜夜哭征夫」,被投入水中溺死。
兗州知府盧熊把「兗」錯寫成「袞」,被視為不敬,斬。
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作《謝增俸表》中有「作則垂憲」,「則」與「賊」同,被視為罵皇帝起兵當過賊,斬。
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作《長壽表》中有「垂子孫而作則」,斬。
福州府學訓導林伯璟作《賀冬表》中有「儀則天下」,斬。
桂林府學訓導蔣質作《正旦賀表》中有「建中作則」,斬。
常州府學訓導蔣鎮作《正旦賀表》中有「睿性生智」,「生」與「僧」同,被視為罵洪武皇帝當過和尚,斬。
……
朱元璋掀起的這場文字獄從洪武十七年,一直延續到洪武三十年,前後經過十三年時間。
當這些讀書人認識到洪武皇帝的威權的殘酷性之後,開始變得戰戰兢兢,哀嘆生之悲涼。為了遠離權力帶來的傷害,不少文臣不惜詐死佯狂。在朱元璋的意識裡,和平年代的文士與倡優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只能用來點綴昇平,難以拯救蒼生。那些耐不住寂寞,或者迫於時勢的讀書人在那個時代選擇出來做官,本來就是一件高風險的生存方式,搞不好就會血染仕途。京官們每日清早去上朝的時候,都得與家人灑淚訣別。等到傍晚平安回來,舉家歡慶又多活了一天。
無節制的懲罰越來越多,無來由的屠戮也越來越密集。洪武年後期,那些稍有名氣的文化人幾乎都難逃一死。
74篡位
在傳統中國,每個人從生下來那一天起,身上都貼著一個無形的標籤。這個標籤就叫作「名分」。《資治通鑑》開篇寫道:「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禮,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由此可見,「名分」這種東西對於中國人來說有多么重要。而追求「名分」,也就成了中國人生存世界裡的第一要務。用那個在流血的仕途上摸爬滾打了半生的秦相李斯的寓言來表述:生在糧倉裡的碩鼠註定會一輩子吃白米,而生在廁所裡的老鼠註定一生吃骯髒之物。有了名分,卻不遵守名分,這也是一件很危險的事。
如果這個世界是由若干個格子構成,我們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格子,這個格子就是我們的名分。
走出格子,而又無視格子的存在,通常會讓我們陷入危險的邊界,它關乎整個社會穩定。法家學派的代表人物商鞅說:「一隻兔子在野地裡奔走而百人逐之,並非是兔子可以夠這百人來分,是由於名分未定,誰都可以來爭。賣兔者滿市,卻沒有人敢不給錢就拿,是由於兔子有主,名分已定。所以定名分,才能天下大治;名分不定,必將天下大亂。」
對於皇家來說,權力的繼承也應該「各安其分」。由於對競爭的恐懼達到了一種變態的程度,他們寧可要嫡長制的草,也不要自由競爭的苗。如果哪位皇帝或者皇子膽敢挑戰立嫡以長的原則,不但在當時他要受到大臣們的強烈反對,在死後也必將會成為人們全力攻擊的靶子。亂,是中國文化生存的天敵。中國人向來所推崇的價值觀,是和諧與穩定。只有江山永固,才能談得上千秋萬代。也唯有如此,利益才可以永遠成為自家樹上的果實。
在皇權鬥爭這條路上根本就沒有第三條路可走,或者選擇死亡之路,或者選擇執掌帝國權柄,成為新的權力繼任者。身陷於權力鬥爭的旋渦中,沒人能夠做到坦然處之,何況還是皇權。讓君權的繼承在一個家庭或一個家族中安全過渡,直至久遠,這當然是大局,每一位明智的皇帝都會充分考慮這個大局;但個人手中的君權至少在自己任意的範圍和任期內不被有合法繼承權的至親甚至自己指定的繼承者窺探、覬覦、篡奪、分解、削弱,雖然是小局,卻是永遠領先於那個大局的生存法則。
在人類社會中,因血緣關係產生的親情是人類情感世界的基石。一般來說,血緣關係越近,這種親情就越濃、越深,它產生的大愛和至愛可以超越一切利益的羈絆。當然,在人類社會關係仍以物質利益為基礎的歷史條件下,親情仍有它不易跨過的門檻兒,如金錢、私慾、利害。然而,儘管這些門檻兒能使父子積怨,夫妻反目,手足成仇,但它們畢竟不可能導致至親骨肉之間常規性的殘害和殺戮。並且在大部分情況下,親情總能跌跌撞撞地跨過這些門檻兒。在人類社會中,唯有一道門檻兒,親情絕無跨過的可能,那就是政治權力。親情跨不過權力這道門檻兒,是指當一個國家的所有權力被一個人所掌握,並且他此時並不準備把這個權力傳遞給他的合法繼承人時,如果他的合法繼承人——同時也是他最親近的人企圖奪取他手中的權力,他就會毫不猶豫地向至親舉起屠刀。
南北朝時期,劉宋王朝的第四任皇帝劉劭殺了自己的父皇后,並沒有坐穩皇位,他殺父弒君,如此大逆不道的行為正好給握有兵權的三弟劉駿落下一個造反的口實。當然,劉劭並不是沒想到這一點,他一登位,立即派人去「賜死」劉駿。不料派錯了人,使者沈慶之不僅沒有執行他的命令,反而鼓動劉駿起兵造反,殺兄奪位。你能奪位,我也能奪位,劉駿便以殺父弒君的罪名討伐劉劭。成功後,他讓人殺了哥哥劉劭和四個侄兒,自己做了皇帝。此時,父兄兩代君王人亡政息的血腥教訓使劉駿對所有對他的皇位構成威脅的手足至親更不留情,他一即位便毒死了曾受父皇寵愛的四弟劉鑠,出了心中的一口惡氣,後又殺掉了起兵造反的叔叔劉義宣。事已至此,劉駿更加看清了威脅自己皇位穩固的力量來自皇室內部,對皇族成員的制裁也愈加嚴酷無情。其十弟武昌王劉渾是一個荒淫無度之人,戲稱自己是楚王而改元永光,並玩起封官論賞的遊戲。這自然引起劉駿的猜疑,他找了個理由將其殺死。對劉駿而言,像劉渾這樣的花花公子並不可怕,他最怕的就是那些具有治國之才而又眾望所歸的手足。在平定劉劭之亂中立下大功的六弟竟陵王劉誕,便成了他的心腹大患。劉誕待人寬厚有禮、體恤民眾,且政治軍事才能卓越,具有很高的名聲和威望。劉駿先逼劉誕造反,然後借平叛將他殺掉。
皇權作為一個帝王擁有的最高權力,由於其中沒有任何分權機制,因而它不僅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皇帝個人的種種慾望和野心,而且幾乎對除他以外的所有人(皇室中個別至親除外)擁有生殺予奪大權。因此,在皇室內部產生的至親爭權骨肉相殘,除了皇權能滿足個人最大享樂慾望這個重要原因外,更重要的原因則來自生存權和生命權的爭奪。在皇室內部,當皇位的繼承問題在眾合法繼承人中引起爭端,從而猜疑四起、兄弟鬩牆時,誰爭得皇位,誰就奪到了殺人的權力,即殺掉所有和自己爭奪皇位的至親的權力;而誰在奪位中失敗了,那么他就成了被殺的物件,生命處於朝不保夕的危險狀態。
唐朝的開國皇帝李淵佔領長安後,於西元618年在長安稱帝,改國號為唐,定年號為武德。建朝後,李淵隨即安排了皇位的繼承問題。李建成以嫡長子身份被立為太子,次子李世民被封為秦王,三子李元吉被立為齊王。對於李世民而言,戰爭不僅讓他屢獲軍功,同時也讓他在這個過程中,收穫了大量忠心耿耿的文武人才。正是這些人構成了日後的秦王班底。李世民手裡掌握著一個聽命於他的約有文武官員五十人左右的集團,其中很多人還是來自原來被他消滅的敵人營壘。
多年在外征戰的人生經歷,讓李世民從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少年迅速成長為一個成熟的軍事統帥。依靠軍功迅速成長起來的李世民,其地位和權勢蘊藏著更多的鐵血成分。在威望、個人能力和人才集團這樣的軟實力上無人能夠與之匹敵。
李世民顯赫的政治軍事地位和日益強烈的奪位野心引起了哥哥皇太子李建成的妒忌和不安,他感受到了嚴重的威脅。為了維護自己的皇位繼承權,他大力收羅人馬,擴充自己的勢力,同時還將弟弟李元吉拉入自己的東宮集團,兩人合謀對付李世民。武德九年(626年)六月初四,李世民在武將尉遲敬德、侯君集和謀臣長孫無忌、杜如晦、房玄齡等人的協助下,在宮城北門玄武門設下伏兵,趁太子李建成和齊王李元吉入朝無備,發動了政變,殺死了李建成和李元吉,取得了皇位繼承權。兩個月後,李淵被迫退位,李世民即位。
與「玄武門」之變具有同類性質的,還有大明王朝燕王朱棣發動的那場「靖難之變」。雖然兩場兵變的情況有所不同,但朱棣所擁有的政治軍事才能、威信以及實力,與李世民頗有類似之處。他取代有識無膽、仁柔寡斷的建文帝對大明王朝的命運來說,委實利大於弊。儘管如此,在爭奪君權中因彼此猜疑產生的連鎖反應,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這裡通行著一種在動物界算得上最殘忍的法則:你不殺掉對方,你就不能自保;你要生存,就必須剝奪對手的生命權,除此之外任何對敵人的懲罰手段都不能根除後患。這種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敵對狀態,一般來說人類社會只有在一些極其特殊的場合才產生,但在中國皇權專制體制的歷史上,凡涉及爭奪皇位手足相殘或引起連鎖反應的歷史場合,這個法則是通行的,普遍適用的。
75九儒十丐
如果我們要歸納中國古代士人最基本的生命情調與生存方式,可以用一句話,那就是「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在這種生命情調、生存方式支配和現實政治生活環境的催迫之下,歸隱就成為古代政治生活中相當普遍的現象。這一現象是對建功立業和個人價值的自我體現、社會責任和個人自我關懷的重新認識,在天下「無道」和個體「窮」的前提下所做出的無奈選擇。官員大面積地隱退出現在中國歷史上的元朝時期,文人寧願出世,也不願意入世為官。
元朝建立之初,成吉思汗的繼承者們讓自己的權力結構陷入了重重的怪圈之中。這種怪圈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由於科舉停廢,補充官吏只剩下了薦舉一條路,本來就不是堅如磐石的「權力安全閥」一度被打破。在發達的商品經濟已使人們變得不那么單純的時代裡,薦舉無疑大開官場奔競之門。在只有薦舉一條路可走的情況下,胥吏進入仕途的成功機率得到了放大,畢竟是近水樓臺先得月。龐大的胥吏階層,成為元朝官僚的重要後備隊伍。而胥吏的主要成分,大部分是曾經奮鬥在科舉第一線計程車人。誰能料到,權力易主,曾經瘋狂追求的功名理想化為了泡影。
放下八股複習資料計程車人搖身一變成為國家權力底層的胥吏,也算是開啟了向權力上層奮鬥的通道。讀書人通過從事吏職進入官場,也就是「由刀筆吏得官」。由吏而官的做法,應該是元代士人的主要出路。
元代廢止科舉制度,對士人來說,雖然有些悵然,但對於一個人的精神層面來說又何嘗不是一種解脫。士人們可以不必為了科舉束縛自己的身心,對於他們來說,解除精神和思想的抱負,可以讓這些文人更充分地享受生活,享受創作帶來的豐足感,這又何嘗不是文化的大幸。由於長時間關閉科舉的大門,不少士人已經對科舉再開不抱有任何幻想,他們乾脆死了出仕為官的念頭。這種風氣一開,就連那些身在官場之人也不免心癢難耐。
我們翻閱《元曲三百首釋注》,可以做一個簡單的統計。在那本書裡選出的元曲名家,做過各級官員的佔百分之四十幾,其中有三分之二的作者都向往田園生活,有意學陶淵明「悠然見南山」。心動不如行動,最終有勇氣辭去官職的佔三分之一。其中不光有漢人,也有蒙古人。這些來自權力集團的精英分子們爭相脫離茫茫宦海,為元朝權力系統留下一副蒼白無力的尷尬軀殼。就在上層官僚有意退出官場的同時,那些中下層官員也蠢蠢欲動,無心安於現狀。
忽必烈統治時期的名人鮮于伯機的工資只有紙幣二十六貫六錢六分,這在當時大概可以購買兩石多大米,再加上兩石五斗大米的生活補助。鮮于伯機是當時的大書法家,會演奏樂器,詩歌寫作也很有名氣。他的職務是太常博士,正七品,在中央機關從事具體的文教工作。
當時有位名叫揭曼碩的從五品監丞,他住在京城大都雙橋北面的舊公房中,每天步行十幾里路到皇宮附近的機關上班,一年忙到頭。就是這么一個官場勞模,辛辛苦苦幹了幾十年,窮得最後還買不起一匹馬。元代把人分為十等,即「一官二吏,九儒十丐」。當時有文人這樣自嘲:我們這些人用權力換來的官職只在妓女之下、乞丐之上。原本為儒家文人所藐視的工商階層,現在也趕上了好時光,他們的收入遠遠超過一個元朝國家公務員的收入。當時有位知府酸溜溜地說:「小商小販,出門的時候還兩手空空,晚上回來卻能收穫千金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