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阿德勒思想的智慧是非常偉大的。
他內容的核心是要為自己負責,並打破一切幻覺和不合理的信念,然後尋找到屬於自己的心靈力量,從而選擇不一樣的人生。
從過去獲得物質上的滿足到現代社會獲得心靈感受的滿足,這是社會的進步。
老話說,「飽暖思淫慾」。
物質獲得極大的滿足之後,每一個人都開始了對自己心靈的探索、對優質生活和幸福感的追求。
怎樣獲得幸福感?
我們都在尋找幸福。有些人特別渴望別人給他幸福。
但不管怎樣,幸福似乎無法描述。
阿德勒想表達的概念是:獲得幸福真的需要勇氣。
這不是說幸福到來的時候,我們無法去承受;只是說,獲得幸福的體驗需要我們改變自己。
幸福是有公式的。
2002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即著名的心理學家丹尼爾·卡尼曼,他從心理學的角度提出了幸福四要素,非常有趣。
第一個幸福要素是,我們總體的幸福感。
意思是對自己總體的生活狀態基本滿意,如沒病沒災,有自己喜歡的東西,找到了一段自己較為滿意的親密關係。
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是較為完滿的生活狀態。
第二個幸福要素是,性格必須是快樂的。
性格有跨情境和跨時間的一致性和穩定性。
如果一個人性格多變,或性格中呈現嚴重的雙面性,便要從自己的性格著手,改變自己。
因此,性格的一致性和穩定性跟幸福感有關。
幸福的人一般有快樂的性格,他們喜歡社會,喜歡他人,對未來充滿著嚮往和期待。
第三個幸福要素是,積極的情緒。
人生在世,我們總喜歡追求快樂,排斥負面情緒。
但生活中總避免不了負面情緒的到來。我們會發現,有些人即使在負面情緒下,還是有很多積極的情緒產生,能感到幸福,同時內心還有感恩、同情、敬畏等感受。
為什么幸福的人會這樣?
其實,這一切都建立在我們跟世界是怎樣的關係上。
有時,我們會覺得世界好像是危險的。當我們感到世界是危險的時,往往我們對待世界的態度也是抗拒的、敵對的、敏感的、想逃脫的。在這過程中,我們很難體會到跟這個世界的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