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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自由主義的和平理論(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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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言之,自由民主規範並不能給為什么它們永遠不會互相打仗提供有說服力的解釋。民主和平論既缺乏一個有說服力的制度性敘事,也缺乏一個有說服力的規範性敘事。

質疑這一理論的另一個原因是倒退問題。一個民主國家也許總會成為一個威權國家。這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了,而且正如我所指出的,「自由之家」的報告顯示,近年來民主在世界範圍內逐漸衰退。即使民主制度建設得很好,也無法保證它會永遠存在。

自由民主國家往往比非自由民主國家有更大的持久力,因為前者受到自由和民主價值觀的支援——這是一個強大的組合拳。然而,無法保證任何自由民主國家會永存。請記住,魏瑪德國是一個自由民主國家,在1933年被歷史上最具侵略性和最邪惡的政權取代之前,它維持了十多年。因此,即使在彼此的關係中,自由民主國家也必須為倒退的可能性作好準備,這意味著它們應該按照現實主義的指令來對待彼此。

經濟相互依賴論

根據經濟相互依賴論,兩個經濟福祉高度相互依賴的國家不會走向戰爭,即使兩國存在激烈的政治分歧。即使有很好的戰略理由發動戰爭,它們也會避免戰爭,因為戰爭會給雙方帶來災難性的經濟後果。從本質上講,戰爭的經濟成本會超過政治利益,包括潛在的戰略收益。這一理論假定國家的首要目標是繁榮,而不是生存。換言之,經濟上的考慮勝過戰略上的考慮。

這一理論對繁榮的強調建立在這樣一種信念之上:公眾要求他們的領導人促進和保護他們的經濟福利,如果領導人不能兌現承諾會被趕下臺。甚至可能出現嚴重的動亂。創造財富的必要性意味著,沒有一個理性的領導人可能發動戰爭。還有一些利益集團反對戰爭,因為戰爭可能會削弱它們賺錢的能力。比如,一些學者認為,銀行家永遠是維護和平的強大力量,因為想要繼續掌權的領導人不太可能冒險無視他們。所有這些都意味著,在一個由經濟彼此依賴的國家組成的世界裡,領導人對沖突有著明顯的厭惡,因為他們擔心衝突會危及繁榮,進而危及他們的政治生涯。這些國家之間的安全競爭可能也是溫和的,這不僅是因為領導人更願意集中精力使本國的財富最大化,而且因為激烈競爭可能無意中導致戰爭和經濟災難。

不同學者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完善了這一基本邏輯。在其早期形成過程中,這一理論從國家間貿易關係的角度描述了經濟相互依賴。諾曼·安吉爾(normanangell)因這一觀點而聞名,儘管他在1910年的經典著作《大幻想》中提出的觀點有些不同。更晚近一些,理查德·羅斯克蘭斯(richardrosecrance)在1986年出版的《貿易國家的崛起》一書中提出貿易的和平效應。然而,埃裡克·加茲克(erikgartzke)認為,在評估經濟相互依賴性時,貿易是一個錯誤的因素,相反,他主張把重點放在資本市場上。他認為,「資本市場的一體化」促進了國家間的和平關係。另一方面,帕特里克·麥克唐納(patrickmcdonald)主張,是貿易促進了國家間的和平關係,因為它受到了「自由經濟制度——促進市場經濟的制度的存在」的支援。他強調「私人財產權的優勢和國內經濟中的競爭性市場結構……創造了和平」。

並非所有經濟相互依賴理論家都相信貿易和資本流動會阻止武裝衝突。比如,斯蒂芬·布魯克斯(stephenbrooks)認為,在當今全球化的世界中,和平的關鍵在於跨國公司的生產裝置遍佈全球,這意味著幾乎每個主要國家所消費的產品都依賴於其他許多國家。因此,沒有一個發達國家能承受得起戰爭,因為擔心這會使其跨國公司癱瘓,最終導致本國經濟癱瘓。最後,通常被視為現實主義者的戴爾·柯普蘭(dalecopeland)提出了一個既包含自由主義又包含現實主義的論點。他主張,當任何兩個國家希望它們之間的高水平貿易繼續存在時,經濟相互依賴的基本邏輯會促進和平關係。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當他們不期望維持這種貿易時,現實主義的邏輯就會出現,可能推動雙方走向戰爭。

最後,經濟相互依賴理論家們有時會爭辯說,征服在現代世界是不划算的。在工業革命之前,領土擴張的經濟效益是真實的,但今天一個國家的經濟幾乎無法從征服另一個國家中獲益。這實際上是安吉爾在《大幻想》中的主要觀點,也是《貿易國家的崛起》的重要主題。當我們把這個額外的論點考慮在內時,最主要的主張是經濟相互依賴使得戰爭代價高昂,而征服卻沒有什么好處。我將主要關注經濟相互依賴通過提高戰爭成本而帶來和平的論點,這是這一理論的核心主張。

經濟相互依賴論的侷限性

認為經濟相互依賴根本不重要是錯誤的。當然存在著它讓局勢遠離戰爭的情況,當戰爭的經濟成本很高而政治風險不大時尤其如此。儘管如此,在許多情況下,它無法改變決策者的想法,因此它不能確保經濟相互依賴的國家之間的和平。為了讓現實政治變得無關緊要,這種保證是必要的。

經濟相互依賴論存在三個主要問題。第一,經濟相互依賴的國家參戰並不總是成本高昂,而且當參戰成本被證明很高時,往往是因為它們在戰爭開始前被低估了。此外,戰爭有時會帶來經濟收益。第二,即使各國承認會有巨大的代價,但發動戰爭的政治衝動通常勝過經濟,在涉及核心安全利益時尤其如此。第三,幾乎沒有經驗證據表明經濟相互依賴是促進國際和平的主要力量。

經濟相互依賴的國家之間有時會打仗,同時避免巨大的經濟成本。一國可能瞄準一個單一的對手,制定聰明的軍事戰略,並且迅速取得決定性勝利。或者,它可以選擇與一個弱得多的對手進行戰爭,從而可以快速而又輕而易舉地擊敗對手。大多數國家都在戰爭中期待著速勝,但它們並不總是能夠做到這一點。然而,當它們取得速勝時,經濟成本往往很低。代價最高昂的戰爭是涉及多個國家的持久戰爭,比如兩次世界大戰。但是,如果預計到這樣的後果,大多數領導人不會把他們的國家帶到戰爭中去。

此外,核武器使得當代大國之間不太可能出現一場像第二次世界大戰那樣的大規模常規衝突。它們之間的戰爭可能在手段和目標上都受到限制。比如,很難想象中國和美國會在亞洲進行一場全面的常規戰爭,但不難想象它們會在南海或臺灣地區上空展開一場有限的衝突,因為這樣一場戰爭的經濟成本是可控的。

有充分的證據表明,處於交戰狀態的國家並不總是會中斷經濟往來。有時它們在戰爭中與敵人進行貿易,因為雙方都認為會在繼續交往中獲益。傑克·利維(jacklevy)和凱瑟琳·巴比裡(katherinebarbieri)是這一主題的兩位主要專家,他們寫道:「很明顯,與敵人開展貿易是如此頻繁,足以反駁戰爭會系統而顯著地打斷敵人之間貿易的傳統觀念。」他們補充道:「與敵人開展貿易既發生在有限的軍事交火期間,也發生在爭取民族獨立或全球主導地位的全面戰爭期間。」簡言之,一個國家可能會與一個在經濟上相互依賴但並不威脅自身繁榮的對手進行戰爭。

最後,正如彼得·利伯曼(peterliberman)在其重要著作《征服合算嗎?》中所解釋的那樣,有時的確是合算的。比如,如果中國為控制南海而戰,並且贏得了戰爭,那么它最終會擁有豐富的海底自然資源,這必將有助於推動中國經濟增長。各國偶爾會發動戰爭,因為期望戰爭的勝利會帶來經濟和戰略收益,而這種收益會超過破壞相互依賴的成本。

政治高於經濟

但是,即使假設兩個經濟上相互依賴的國家之間戰爭代價巨大,戰爭仍然具有實際的可能性。這一理論的支援者並不同意這一點,因為他們認為戰爭的高成本會超過預期的政治利益。他們實際上假定國家的主要目標是繁榮,而不是生存。但這是錯誤的。政治計算往往勝過經濟計算。當國家安全問題處於危急關頭時無疑更是如此,因為生存最終比繁榮更重要。一個國家如果不能生存就不能繁榮,但即使是因戰爭致貧的國家也能復甦和致富。在1914年以前,歐洲相當繁榮,但第一次世界大戰仍然爆發了。主要為這場衝突負責的德國決心阻止俄國變得更加強大,希望在歐洲建立自己的霸權。政治壓倒了經濟。

有人可能會爭辯,並非所有涉及安全的爭端都關乎國家生存問題。並不是每一場危機都等同於1914年的7月危機。這種主張當然是有道理的,這也是經濟相互依賴邏輯有時會像宣稱的那樣發揮作用的原因之一。但歸根結底,這並不是一個令人信服的論斷,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我所說的「小疏忽釀成大禍」的邏輯。各國經常擔心,如果它們不能解決一些小的安全問題,它們的對手會繼續利用這些問題,而實力對比最終會對它們不利。把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總比等到真正危及生存的時候要好。這種觀點的影響被生存對於國家的重要性放大了。

我應該簡要討論一下柯普蘭的觀點。他主張,當競爭對手之間存在未來貿易的可能時,經濟相互依賴勝過現實政治。這種觀點並不成立。問題是,不可能確切知道任何相互依賴會持續多久,因此各國都有強有力的動機為其結束作準備。根據柯普蘭的說法,當它停止的時候,這些國家又回到了現實主義的世界中,最好按照現實主義的指令為「雨天」作好準備。此外,正如柯普蘭自己所強調的,不可能知道各國未來的意圖。無法知曉意圖意味著,一個致力於和平與繁榮的國家也許有一天會找到發動戰爭的理由,儘管會帶來經濟後果。同樣,最好根據雨天的邏輯來行事。

當民族主義發揮作用時,政治也會戰勝繁榮。考慮一下北京在臺灣問題上的立場。中國領導人一再強調,如果臺灣地區宣佈「獨立」,他們將發動戰爭,即使代價是損害中國經濟。中國人對臺灣地區的看法深受民族主義的影響,幾乎所有中國人都認為臺灣是中國的神聖領土,最終必須實現統一。我還應該指出,歷史上充斥著內戰,幾乎在每個案例中,戰鬥各方戰前在經濟上都是相互依賴的。然而,事實證明政治計算更具有影響力。

為了闡明政治和戰略因素往往超過經濟因素,我們考慮一下經濟制裁的有效性。歷史記錄清楚地表明,制裁往往無法實現其目標。制裁失敗的一個原因是,物件國可以承受巨大的懲罰,但仍不屈從於強制者的要求。這種強硬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民族主義推動的,民族主義總會讓物件國的人民團結在他們的領導人周圍,而不是反抗他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英國和美國意識到了這一點,當時它們對德國和日本城市進行轟炸但未能激起物件國人民的起義。並不令人驚訝的是,俄羅斯人民面對西方在烏克蘭危機上對俄羅斯的制裁,更加緊密地站在弗拉基米爾·普京一邊。

烏克蘭危機表明了制裁在面對政治或戰略計算時通常會失敗的另一個原因。對俄羅斯而言,烏克蘭是其核心戰略利益所在,西方讓烏克蘭脫離莫斯科的軌道並納入西方制度的努力絕對是其不可接受的。在普京看來,美國及其歐洲盟國的政策是對俄羅斯生存的威脅。這種觀點促使俄羅斯不遺餘力地阻止烏克蘭加入西方陣營。

我們不應該驚訝,一個被均勢邏輯和民族主義削弱的理論在歷史記錄中幾乎找不到支援。當然,也有研究認為,經濟相互依賴會降低衝突的可能性,儘管這一理論的支援者並不認為它有效地排除了經濟上緊密聯絡的國家之間的戰爭。然而,也有其他研究表明,無論哪種方法都沒有效果。一些學者甚至認為,這使得戰爭更有可能發生,因為在經濟困難時期,經濟相互依賴有可能加劇貿易伙伴之間的緊張關係。比如,考察一下歐元危機如何助長了歐洲的民族主義。儘管兩國經濟關係密切,伊拉克仍在1990年8月入侵科威特,部分原因是科威特違反了石油輸出國組織(opec)規定的產量限制,降低了伊拉克的石油利潤。

總之,我們沒有任何基礎相信經濟相互依賴為國際和平奠定了堅實基礎,即使它偶爾會阻止戰爭。

自由制度主義

自由制度主義可能是三大自由主義理論中最弱的一個。它的主要支援者對國際制度在實現和平問題上能做什么的主張是適度的,而且歷史記錄清楚地表明,對於任何一個在戰爭道路上的大國而言,國際制度至多能延緩戰爭。這其中包括像英國和美國這樣的自由民主國家。

制度是一套描述各國應如何合作和相互競爭的規則。它們規定了可以接受的行為型別,以及禁止不可接受的行為。這些規則是由各國協商制定的,它們並不具有強制性。大國主導這些規則的制定,承諾遵守這些規則,即使它們認為這樣做不符合它們的利益。事實上,各國在加入國際制度時都是自願接受約束的。這些規則通常以國際協定的形式正式確立,由各個有自己的人員和預算的組織進行管理。但必須強調的是,這些組織本質上無法強迫各國遵守規則。國際制度並不是獨立於作為構成體系單元的國家的強大實體,而且它們沒有能力強迫各國遵守規則。它們不是世界政府的一種形式。各國自身必須去選擇是否遵守由它們制定的規則。簡言之,制度呼籲「主權國家之間進行分散式合作,沒有任何有效的指揮機制」。

這種對自願服從的強調也反映了國際法的運作方式,這告訴我們,制度和法律在國際層面上沒有任何實質性差異。國際制度有時被稱為「機制」,許多學者將這些術語互換使用。因此,此處的分析適用於國際法和機制,如同它適用於國際制度一樣。

最終目標:國家間合作

自由制度主義者很少認為國際制度是促進和平的強大力量。相反,他們很少對制度通過促進國家間合作以推動和平解決爭端提出雄心勃勃的主張。這種對合作的強調在羅伯特·基歐漢的《霸權之後:世界政治經濟中的合作與紛爭》中表現得很明顯,這本書可能是有關國際制度的研究中最具影響力的著作。但正如書名所表明的,基歐漢聚焦於解釋如何加強國家間的經濟合作。他很少談論戰爭與和平。一些自由制度主義者確實直接探討了安全問題,但他們主要討論的是這些安全制度如何加強合作。這種對合作的關注貫穿於制度主義文獻之中,其中許多重要文獻的標題中都有「合作」一詞,但幾乎沒有人詳細闡述合作如何導致和平。

闡明制度促進合作的具體條件是必要的。只有在各國存在共同利益但由於環境結構讓它們有利用對方的動機時,制度才能發揮作用。這種問題的一個例子是經典的囚徒困境,其中兩個人在合作中有既定的利益而無法合作,因為他們都害怕對方可能利用自己。相反,他們都試圖利用對方,導致他們兩個人的境遇比達成協議更糟糕。集體行動的邏輯是個體之間有共同利益,但由於有強有力的動機相互利用而導致共同利益無法實現的另一個例子。有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制度可以幫助個體實現共同利益。

當國家間存在利益衝突,任何一方都不認為能從合作中獲益時,這一理論幾乎沒有意義。在這種情況下,各國幾乎肯定會互相利用,有時會訴諸暴力。換言之,如果分歧是深刻的,並且涉及重大問題,各國就會思考誰輸誰贏,這必然會導致激烈的安全競爭,有時還會引發戰爭。在這種情況下,國際制度對國家行為的影響很小,主要是因為這一理論沒有闡明制度如何解決甚至是緩解大國之間的深層次衝突這一問題。因此,並不令人驚訝的是,自由制度主義者對戰爭與和平的原因幾乎沒有發言權。

還有另一種方式可以表明制度的侷限性。一些自由制度主義者主張,國際政治可以區分為兩個領域——政治經濟領域和安全領域,這一理論主要適用於前者。比如,查爾斯·利普森(charleslipson)寫道:「國際經濟和安全議題上的制度安排差異巨大。」此外,在這些領域展開合作的可能性也明顯不同。當涉及經濟關係時,「幾個自利國家之間的合作可以持續下去」,然而「在安全事務上,合作更加困難」。

同樣的思想也反映在基歐漢的《霸權之後》一書中,其中強調他聚焦於「發達市場經濟國家之間的關係……在這個領域,共同利益最大,國際合作的收益最容易實現」。這種區分最重要的一個例證是,聯合國在解決大國間政治爭端方面的效率低下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促進主要大國之間經濟合作的高效之間形成對比。這在實踐中意味著,自由制度主義者主要致力於促進經濟和環境領域的合作,因為這些領域是國家最可能需要制度的幫助以實現共同利益的領域。自由制度主義者對安全機制的關注要少得多。

有人可能會認為,軍事聯盟是安全制度,它們當然對國際政治有重要影響。毫無疑問,聯盟對於協調各成員國在和平與戰爭方面的行動是有用的,這使得它們的集體努力更加高效。北約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在冷戰期間,它在幫助西方遏制蘇聯在歐洲的野心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這一聯盟存在於有著強有力的動機進行合作以應對共同威脅的國家之間,而不是存在根本分歧的國家之間。因此,這一總體觀點是成立的:自由制度主義者很少關注有關戰爭與和平的問題。

有人可能會說,約翰·伊肯伯裡可能是除了基歐漢之外最著名的自由制度主義者,而且他是個例外。他提出了一個適用範圍真正具有國際性的理論,能夠解釋如何在經濟和安全領域實現合作。在《大戰勝利之後:制度、戰略約束和戰後秩序重建》一書中,他解釋了各國在何種條件下可以建立國際秩序,似乎意味著一個覆蓋全球的秩序。伊肯伯裡對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形成的國際秩序特別感興趣,而美國對這一秩序負有主要責任。當然,這一秩序已經被高度制度化。

不過,仔細考察可以發現,伊肯伯裡的敘事都是關於冷戰時期西方內部的秩序,當時在西方主要國家之間幾乎沒有多少深刻的分歧。他很少關注美國和蘇聯之間的安全競爭。他也沒有過多討論聯合國——它是一個真正的國際制度,但對管理超級大國之間的關係幾乎毫無用處。最後,伊肯伯裡探討的不是國際秩序的問題,而是西方發達工業國家之間的經濟和軍事關係。他的焦點類似於基歐漢的《霸權之後》一書,雖然他們所提供的理論有些許差異,但都沒有解釋是什么導致了安全競爭和戰爭,也無法解釋制度如何阻止敵對大國之間相互爭鬥。

無政府問題

這似乎令人驚訝,但主要的自由制度主義思想家都沒有主張——至少在大多數時候——提供一種明確替代現實主義的理論。他們似乎希望在他們的論點中保留現實政治的重要元素,同時又超越現實政治。比如,伊肯伯裡認為,他的理論「同時借鑑了現實主義和自由主義的理論傳統」,而基歐漢認為,「我們需要超越現實主義,而不是拋棄它」。赫爾加·哈夫滕多恩(helgahaftendorn)、基歐漢和西莉斯特·沃蘭德(celestewallander)在他們主編的一本直接與安全制度有關的著作中寫道:「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安全研究仍然被現實主義思維所主導,將其納入制度主義的路徑大有裨益。」很難理解任何一個主要建立在現實主義邏輯基礎上的理論怎么可能拋棄均勢政治。但是,讓我們把這個問題放在一邊,集中精力解釋為什么國際制度幾乎沒有希望顯著提高和平的可能性,即使它們增強了合作的前景。

自由制度主義的前提是相信國際合作的主要障礙是害怕被欺騙,這種害怕很大程度上是由難以克服的不確定性所導致的。一國永遠不知道其他國家未來會怎么想、怎么做。自由制度主義的論斷主張,制度可以從四個方面來緩解這一問題。

第一,它們可以增加國家間的交易次數。這種重複合作創造了未來收益的前景,從而提高了欺騙成本。「未來的陰影」阻礙了當前的欺騙行為,因為一國被發現欺騙會危及其從未來合作中獲益的可能。重複合作為受害者提供了對欺騙者進行報復的機會:它有利於「一報還一報」策略,這種策略可以防止欺騙者逃脫它們的罪行。除了懲罰那些有欺騙名聲的國家之外,它還獎勵那些以遵約著稱的國家。

第二,規則可以將處於不同議題領域的國家之間的互動聯絡在一起。議題聯絡的目的是在國家之間建立更大的相互依賴,這將使它們更不願意在一個議題領域進行欺騙,因為它們擔心受害者(或者其他國家)會在另一個領域進行報復。與重複合作類似,議題聯絡提高了雙重交易的成本,為受害者提供了報復欺騙者的途徑。

第三,規則體系可以增加合作協議參與者獲得的資訊量,從而允許它們密切監控協議。提高資訊水平會增加欺騙者被抓住的可能性,從而阻止欺騙。它還為受害者提供了可能被欺騙的早期預警,使它們能夠在受到嚴重傷害之前採取保護措施。

第四,規則可以降低單個協議的交易成本。當制度執行上述任務時,各國不用過多考慮協議的談判和檢查,並且能夠對沖可能出現的背叛。通過提高國際合作的效率,制度使其更有利可圖,從而更具吸引力。

毫無疑問,擔心某個敵對國家違反規則——無論是秘密的還是公開的——是現實主義敘事的一個核心要素,也是安全競爭和戰爭背後的驅動力之一。各國都非常關注實力對比,因為它們永遠無法確定自己不會因其他國家的欺騙而受到傷害。如果它們的確這么做,沒有守夜人可以求助。從我們的目的來看,關鍵問題是國際制度是否以任何挑戰現實主義基本邏輯的方式解決了欺騙問題。幾乎可以肯定,它們並沒有解決這個問題。

當然,核心問題是不存在一個更高的權威能夠可信地威脅懲罰那些不遵守規則的國家。國際制度不是自主的行為體,能夠迫使國家在認為這樣做不符合國家利益時仍然遵守規則。沒有證據表明,任何制度可以強迫一個大國以反對現實主義指令的方式行事。相反,制度依靠其成員國堅守規則,因為它們認為這些規則符合它們的長期利益。在制度主義的敘事中,成員國必須自我監督。

但是,我們從歷史記錄中可以知道,當國家認為遵守規則不符合它們的利益時,它們就會欺騙或違約。比如,試想一下美國——一個典型的自由民主國家,它違反了國際法,發動了1999年的塞爾維亞戰爭和2003年的伊拉克戰爭。在這兩個案例中,華盛頓都未能獲得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授權。儘管如此,美國在這兩個案例中都選擇忽視國際法,因為它認為這樣做有很強的道德和戰略必要性。自然,美國從未受到懲罰。有人也會指出法國和德國違反歐盟既定規則的案例,因為它們認為這樣做符合自身利益。它們也沒有受到懲罰。很難找到一個國際制度因為大國違反規則而以任何嚴肅的方式對其進行懲罰的案例。

考慮到各國經常存在根本差異,而國際制度無法對其進行實質性約束,這些國家意識到自己處於一個自助的世界之中,在全球力量對比中控制儘可能大的份額是極其必要的,無論它們是否通過遵循規則而獲得這種控制。畢竟,如果一個國家遵守法律卻犧牲了自身的安全,在它受到敵對國家的攻擊時,又有誰會來拯救它呢?可能沒有人。這一邏輯可以解釋為什么自由制度主義在戰爭與和平問題上沒有太多發言權,以及為什么它沒有對現實主義提出嚴肅的挑戰。

最後,我想討論一下欺騙。當涉及安全問題時,對欺騙的恐懼通常被認為是合作面臨的強大障礙:在這種情況下,背叛可能帶來毀滅性的軍事失敗。正如查爾斯·利普森所寫的,「迅速而果斷的背叛」的威脅在國際經濟中根本不存在。考慮到「背叛的代價」在軍事領域可能更為沉重,並不令人驚訝的是,自由制度主義很少討論安全事務,而是更多討論經濟和環境合作。正如我們所看到的,自由制度主義在經濟領域有意義的另一個原因是,各國經常有共同利益,制度可以幫助它們實現。在安全領域,敵對國家之間往往存在根本差異,除了聯盟以外,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無關緊要。

總之,當各國擁有共同利益並且需要幫助實現時,國際制度是治國方略的有用工具。它們可以促進國家間合作,儘管這種合作並不總是出於和平目的。然而,更重要的是,沒有理由認為制度可以讓國家遠離戰爭。

為什么我是一個現實主義者

對主要的自由主義國際政治理論的討論讓我認識到,我為什么是一個現實主義者,以及為什么我認為國家(特別是大國)強烈傾向於按照均勢邏輯行事。簡言之,沒有一個國家能夠確信,在一場嚴峻的爭端中,潛在對手會服從自由主義的指令,特別是考慮到民族主義的強大影響。如果競爭對手選擇發動戰爭,沒有一個至高無上的權威會將物件國從戰敗中拯救出來。各國處於一個自助的世界之中,生存的最佳途徑是變得儘可能強大,即使這需要奉行殘酷的政策。這並不是一個美好的故事,但如果生存是國家的首要目標,就沒有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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