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茨·弗雷德里希·安東·麥斯默(franzfriedrichantonmesmer)的回春妙手已經成了他的招牌。他是一位內科醫師,多年來掌握了一套療法,可以治癒最棘手、最複雜的疾病。這套療法的基礎是動物磁力學說。麥斯默指出,人體內自然出現的磁力流可以治癒各種身體與精神疾病。弗朗澤·奧斯特賴恩是第一個被他治癒的病人。她患有驚厥症,需要24小時不間斷護理,一切傳統療法都不起作用。麥斯默決定在她身上試驗自己的療法:他用一塊磁鐵去幹擾嚴重影響這位年輕女子健康的「引力潮」。結果療法起作用了。奧斯特賴恩聲稱,好像有一股液體從她的身體裡流走了。她幾乎是立刻痊癒的。很快,麥斯默在維也納的診所就憑藉著不可思議的醫術出了名。在他的回春妙手之下,一位盲人鋼琴家得以重見光明,一位癱瘓病人再度健步如飛。
接下來,麥斯默把業務發展到了巴黎。在那裡,他成為瑪麗皇后與莫札特身前的紅人。街頭巷尾都在熱議他具有催眠力量的醫術。他有時直接用磁石,有時讓前來問診的人坐在磁化的水中,有時讓他們握住一根磁化的棍子。他能一次催眠整個房間裡的人,這些人會暈倒,突然開竅,並被治癒。很快,一家磁力研究所成立了。
然而,國王路易十六對此產生了懷疑。他命令法蘭西科學院成立一個委員會,去調查麥斯默到底有沒有真本事。本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franklin)、約瑟夫·吉約坦(josephguillotin)、讓·巴伊(jeanbailly)、安託萬·拉瓦錫(antoinelavoisier)等巴黎科學界的精英著手調查「催眠術」的真偽。當時,富蘭克林身染重疾,因此委員會決定在他的寓所進行測試。麥斯默本人並未出面,而是派了一位助手——或者說替罪羊,以防萬一——前去接受測試。結果證明,這一手是明智的。這名助手「催眠」了一棵樹,讓一個12歲的孩子矇住雙眼,從樹林中找出這棵被催眠的樹。結果男孩找不出來。委員會據此回報國王,動物磁力學說毫無根據,整件事是一齣徹頭徹尾的騙局,至少從科學的角度來看是如此。
那么,從什么角度來看這不是騙局呢?如果它是騙局的話,又怎么會對那么多病人產生了療效呢?催眠術證明了我們用信念改變現實的力量有多么強大,這其實就是「安慰劑效應」(placeboeffect),或者減少認知失調的努力發揮最大功用的產物。我們想要相信一些事是有效果的,於是我們就用意願的力量去推動它發揮效果。我們的思想會真的改變我們身體健康的現實。顯然,麥斯默擁有很強的暗示力,在他的暗示下,很多人真的恢復了健康。從科學的角度來說,他的做法毫無價值。但人們對他玄而又玄的療法趨之若鶩,他的成功越是出名,人們就越容易忘掉那些他沒能治癒的病人。他的聲望就這樣與日俱增了。
另一項以科學方式證明信念改變現實力量的早期實驗,同樣不是出自實驗室,而是來自教室。1965年,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家羅伯特·羅森塔爾(robertrosenthal)在小學校長麗諾爾·雅各布森(lenorejacobson)的幫助下做了一項實驗,以驗證教師對學生表現的預期是否能夠影響教師本人對學生表現的判斷。在橡樹小學,羅森塔爾和雅各布森召集了一小組小學教師,並告訴他們,哈佛大學有一項測試,可以衡量學生的智力。他們聲稱已經對橡樹小學的學生進行了這項測試,現在要對這些老師公佈測試分數,為他們在進行教學時提供參考。研究者聲稱,一些學生正處於「成長爆發期」,他們可能在當年表現出顯著的進步。當然,所謂「成長爆發期」的學生不過是隨機挑選出來的,所謂的哈佛智力測試也根本不存在。
儘管如此,老師們還是從這些「特殊」學生身上看到了智力突飛猛進的證據。在老師眼裡,這些學生更富好奇心,學習速度更快,犯錯也更少。羅森塔爾和雅各布森當時把這種現象稱為「皮格馬利翁效應」(pygmalioneffect),它如今又被稱為「自我實現預言」(self-fulfillingprophecy)。當年年底,那些處於「成長爆發期」的學生真的超越了其他孩子。他們被寄予厚望,老師更加用心地教授他們——結果,奇蹟出現了,他們真的進步明顯。
儘管羅森塔爾的實驗更多地被當成自我實現預言,而非證實性偏見的證明,但它確實證明了偏見根深蒂固的一個原因。首先,是經過選擇性加工的資訊讓實際上並不突出的學生們在老師的眼中變成了佼佼者。這樣一來,老師們就很容易注意到能夠證實這些學生的優越性的例子,而忽視那些否定性的資訊。然後,證實性偏見就真的改變了現實。老師們首先通過選擇性分析資訊的行為削減了認知失調因素——這裡的失調指的是學生的真實表現和他們所謂「天賦爆發」之間的矛盾——然後,老師們做出了單純減少認知失調幾乎不可能完成的目標:改變現實結果。在這個案例中,他們經過改變的行為足以讓事情朝他們預期的方向轉化,或者說,外部世界配合了他們的錯誤預期,並讓預期成了現實。處於智力發育階段的孩子們對環境中細微變化的反應是驚人的。只要稍加呵護,他們就會茁壯成長;而如果漫不經心,他們就會凋謝、枯萎。老師們期待著「成長爆發期」的學生表現卓越,就會對這些學生另眼相看,這對班上其他學生是不利的。信念就這樣改變了現實。因為,在一些事情上,我們的反應真的會影響結果——儘管可能引發不利結果,證實性偏見確實是難以消除的。畢竟,是思想讓它存在的。
難道能說諾夫利特認為自己能彌補損失的想法是瘋狂的嗎?他已經獲得了那么大的成功,而且斯特森對炒股又那么精通。這簡直是理所當然的。暫時的損失很快就被拋諸腦後,那一沓沓鈔票彷彿在向他招手。
根據一二年級學生的行為判斷其潛能其實相對簡單:行為的意義是模糊的,而且兒童的可塑性很強。就算不做測試,也能判斷誰的潛力較高——這是很主觀的判斷,但仍然是判斷。何況對老師來說,準確評估學生的潛力並不需要付出什么代價,老師又沒在這上面打賭。(但對學生來說就不同了。這種判斷對老師來說無所謂,但對學生卻是有害的。我們不禁擔心那些沒被指定為「成長爆發期」的孩子們後來怎么樣了。)但在更復雜、證據更清晰、對個人而言意義更重大的情況下,事情又會怎樣呢?在這些時候,人們還會做同樣的事——選擇性評估證據,忽視不利證據,堅持自己的判斷嗎?騙子讓目標提高賭注,這怎么可能?目標失利了一次之後難道不會徹底退出嗎?欲擒故縱似乎註定要失敗。正如常言所說:騙我一次是因為你壞,騙我兩次是因為我傻。那么,為什么騙子又能在這個階段屢屢得手呢?
1994年,一些來自哥倫比亞大學的心理學家決定進行一項實驗,測試物件是陪審團的判斷。顯然,對證據的準確解讀是關鍵。在一般人眼中,陪審團工作的理想狀況是這樣的:陪審員帶著開放的態度參與工作,事先對案情一無所知。他們一件件地聽取證言,審視證據,對每一個獨立的事實做筆記。然後,他們把所有的事實放在一起審視,判斷誰的故事——原告還是被告的——有更多證據支援。但到這一步還不算結束。接下來,他們要審視自己採信的說法,檢查不支援這些說法的資訊,確保這些資訊不會重要到扭轉整個判決,確保支援判決的「感嘆號」要比這些資訊提出的「問號」多。直到此時,陪審團才會做出判斷。
迪安娜·庫恩(deannakuhn)和她的同事研究發現,現實中的情況卻與理想中差距甚遠。在她主導的實驗中,她先讓模擬陪審團的成員聽了一段錄音,錄音內容是「馬薩諸塞州控告約翰森」一案中法庭辯論的開庭和總結陳詞、證人和被告的交叉詢問,以及法官對陪審團的指導意見。弗蘭克·約翰森被控告犯有一級謀殺罪。一天下午,他在酒吧與艾倫·卡德維爾發生爭吵,事態升級,卡德維爾從口袋中拿出一把剃刀,威脅約翰森放老實點兒。當天晚上,兩人又在酒吧相遇,並決定到外面去解決問題。沒人知道在外面到底發生了什么,但結局很清楚:約翰森持刀刺死了卡德維爾。卡德維爾是否又掏出了剃刀?約翰森是主動去刺卡德維爾的,還是僅僅想掏出刀子來告訴對方自己也有武器?當天下午約翰森回家的目的是否就是拿刀,他又為什么要回到酒吧?兩人之前已經吵過一次,為什么又要一起到外面去?問題紛至沓來。
模擬陪審員們贊成哪種判決?法官問。他們在選擇時考慮了哪些因素?是否有極具說服力的證據?他們對自己的決定有多大信心?是否又有證據顯示一級謀殺的判決可能並不正確?
庫恩發現,陪審團的推理過程常常會走向理想的對立面。每位陪審員幾乎都立刻給出了一個看似合理的故事,並自發地填補了原本案情中不確定的漏洞。結果顯示,他們所謂的「事實」產生了嚴重分歧。「卡德維爾先打了他的臉,他(約翰森)摔倒在地,然後卡德維爾又掏出了剃刀,」一名陪審員寫道,「因此他(約翰森)認為他(卡德維爾)要用刀刺自己,所以掏出了自己釣魚用的刀來自衛。」另一名寫道:「因為卡德維爾此前威脅過他,並在當晚攻擊了他,所以他想要保護自己。他帶著這把刀的目的應該是釣魚之類的。所以,因為他(卡德維爾)從口袋裡掏出剃刀並開始……你知道,他想要保護自己,於是就掏出刀來自衛。」他們自己編出了很多這類「事實」,真正的事實性證據卻幾乎沒有。但在這些陪審員的腦中,他們的故事就是真實情況。
近40%的模擬陪審員甚至自發為被告辯護,而他們抗辯的論據,無論是自發的還是反駁他人時說出的,大部分都稱不上真正的辯詞。其中三分之二僅僅提出了指向其他裁決的證據,而不是針對當前裁決的。換句話說,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真正的反面證據甚至根本沒有被考慮過。
此外,雖然模擬陪審員沒能對判決達成一致——資訊過於模糊,可能導致多種判斷——但大多數陪審員都對自己做出了「正確」選擇這一點高度自信。對兩類判決的支援人數基本一致:50%的陪審員選擇了一級謀殺罪或正當防衛,48%選擇過失殺人或二級謀殺罪。儘管如此,大家的自信心仍然高漲:三分之二的陪審員對自己的選擇表示「高度確定」或是「極為確定」。
庫恩的研究物件的年齡、教育水平、社會背景、生活環境和職業各不相同,但所有人都表現出了強烈的證實性偏見:給出一個看似合理的故事,再對證據進行選擇性取捨,精心挑出符合自己認知的證據,並立即拋棄不符合的。對陪審團來說,準確的判斷至關重要,因為陪審員的行動關係到人命。但贏得官司的人不需要有最好的證據,他只需要有最好的故事——最能打動陪審團的故事。一個好故事——或者一個能讓別人的故事站不住腳的故事——勝過此後出現的一切鐵證。因此,在欲擒故縱階段,騙子如果執行得當,不但不會把騙局搞砸,反而會讓它更上一層樓。我們已經聽過了故事,又剛剛經歷了取信於人階段,證實性偏見越來越強:雖然證據看起來不對勁,但我們證實性的傾向讓我們對此視而不見,並更加相信這個故事。我們已經陷得太深,無法做出客觀評估了。
莫·萊文(moelevine)是一名傳奇律師。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直到1974年去世之前,他為數十名客戶進行了傷殘訴訟。他把自己採取的辯護策略稱為「完整的人」。他的邏輯是:你不能只傷害一個人的一部分身體,你只會傷害這個人的整體。一個人在遭受嚴重傷害後,其生命就被永遠地改變了。這一邏輯主導著他對所有案件的辯護策略,併為他贏得了「當世最佳律師」的美名。在一次導致原告雙臂截肢的著名案件中,他為了給客戶贏得賠償金,做出了下面的總結陳詞。
各位都清楚,在大約一小時前,我們休庭去吃午飯了。我看到法警過來帶各位去陪審團休息室吃午飯。然後,我看到被告律師霍洛維茲先生和他的客戶一起出去吃午飯了。法官和法庭書記員也去吃午飯了。於是,我轉身對我的客戶哈羅德說:「咱們也一起去吃午飯吧。」我們在馬路對面的那家小餐館吃了午飯。(意味深長的停頓)女士們,先生們,我剛才和我的客戶一起吃了午飯。他沒有了雙臂,吃東西的姿勢就像一條狗。謝謝各位。
據當時的報紙記載,他贏得了紐約歷史上數額最大的庭外和解賠償金。
欲擒故縱就是這樣發揮作用的。它不在你眼前的客觀證據上做文章,無論這些證據能否證實騙局導致經濟損失或者傷殘應該獲得賠償。莫·萊文靠著情緒的力量而不是事實贏得了官司,正如斯特森和斯賓塞靠講故事消除了一切關於損失的懷疑。騙子都是講故事的高手,因此當事情顯得可疑時,他們有辦法讓我們更相信故事,而不是理智地轉身走開。他們不只強調原來的故事,更知道如何扭轉對他們最不利的證據,反過來證明他們有多么值得信賴,他們的計劃有多么高明。
對諾夫利特來說,他對斯特森和斯賓塞已經有所瞭解——他們都是正派人,曾經幫助過他,給他賺過錢,並答應要買他的土地。這影響了他看待那起事後被證明是危險訊號的事件的看法——斯賓塞不但弄丟了斯特森的指示,還在下單時犯下了低階錯誤。諾夫利特已經有了一項非常具體的預期:斯特森是個金融天才,有穩賺不賠的手段,而且絲毫不求回報。此外,斯賓塞和他自己很像,他對妻子很好,告訴兒子自己要買下農場,並掏出自己的錢來展示了誠意。所以這件事到底是一場陰謀,還是斯特森努力補救的無心之失呢?整個故事看上去很可靠,不像要發生什么變化的模樣。畢竟,之前的故事都很有說服力,從一開始就有充足的證據支援。
「人類理解力一經採取了一種意見之後(不論是作為已經公認的意見而加以採取或是作為合於己意的意見而加以採取),便會牽引一切其他事物來支援、來強合於那個意見,」培根寫道,「縱然在另一面可以找到更多的和更重的事例,它也不是把它們忽略了,蔑視了,就是借一點什么區分把它們撇開和排掉。」證據越多,騙子的說服力就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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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男人回到了沃斯堡,他們一共籌到了7萬美元,距離所需的8萬保證金還差1萬。不過沒關係,斯特森決定先把錢送到交易所。
這時,諾夫利特喊了停。他可不是笨蛋,在籌集到所有的錢並確認錢的去向之前,他是不會把錢交出去的。斯特森對他保證沒問題,拿起錢就向門口走去。
諾夫利特拔出了一把史密斯–韋森雙動式左輪手槍。這可是真金白銀,他在沒搞清楚狀況之前是不會眼睜睜看著這些錢被帶出門去的。
斯特森可不是這么做生意的,他滿臉厭惡地把錢扔回了床上。「拿著你的錢滾吧,」他啐道,「既然你遵守不了我們的約定。」諾夫利特絕非不守信之人,他一向言出必踐。不過,他開始懷疑對方是否也能說到做到。「你們是一夥的。」他對兩人說,「兩位真是一流的騙子。」
斯賓塞開始抽泣,斯特森卻直視諾夫利特的雙眼,做了一個動作:共濟會員表示痛苦的秘密手勢,輕易不會使用。諾夫利特放下了槍。
「兄弟,」斯特森面上帶著微笑說道,「你知道的,我曾讓你保管6萬、7萬美元過夜,而從未質疑過你的誠信。」他繼續說,「剛才我帶著錢要出去時,我認為自己只是在履行諾言。」
情緒穩定後,三人再次坐了下來。他們約定,由斯賓塞去籌集餘下的1萬美元。他把錢匯給諾夫利特後,再由斯特森和諾夫利特共同前往交易所,拿回16萬美元。約定好後,斯賓塞出發去了奧斯汀。他將在那裡賣掉一些自由債券,湊夠剩下的錢。斯特森則將帶著7萬元現金去達拉斯,在那裡的交易所確認交易。他與諾夫利特約好,第二天上午10點整在凱迪拉克酒店會面。
第二天,諾夫利特9點半就到了約會地點。他不想錯過這次會面。10點很快過去了,11點也過去了。諾夫利特越來越心急。他給前臺留了一張便條,就出發到各個酒店去尋找斯特森——也許他記錯了地方呢。之後,他又回到了凱迪拉克酒店。不好意思,先生,沒有叫斯特森的人來過。這時,諾夫利特終於明白,他不但失去了畢生的積蓄,而且也沒有人來買他的地了。他不但丟了4.5萬美元,而且還背上了9萬美元的債務。他要拿什么付給斯勞特?他被騙了不止一次,而是兩次,雖然他曾感覺到不對勁。為什么這種事會發生在他的身上?他這種以精明的生意頭腦聞名的人竟成了他人的笑柄——很快,一家報紙就會把他稱為「飛去來傻瓜」——被騙了一次之後重蹈覆轍。這就是欲擒故縱發揮到極致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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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現實與預期背道而馳,選擇性認知並非我們唯一的選擇。正如費斯汀格所指出的,我們還能修正此前的信念。從本質上說,我們能夠改寫歷史。
有人說,事後諸葛亮,事前豬一樣。儘管我們時常這樣帶著笑為自己愚蠢的錯誤開脫,但我們其實沒有意識到,我們常常會對自己的記憶進行修改,好像我們不是事後才看明白,而是早就預見到了事情的發展:我早知道她沒好結果;我早知道他會拖後腿;我早知道他會做那個決定。早知道,早知道,早知道。但是,假如我們真的早知道了,難道會採取不同的行動嗎?「每天股市閉市後一小時內,就會有很多專家在廣播裡自信滿滿地解釋當天股市的走勢。」卡內曼說,「聽眾很容易得出錯誤的結論:市場行為有理可循,能在早些時候預測出來。」
1972年秋天,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的準備工作已經進入最後階段。人人都知道這將是一次歷史性的訪問,但沒人知道它究竟將以何種方式被載入史冊。媒體上充滿了各種猜測:訪問會獲得成功嗎?會有什么收穫?雙方將討論哪些問題?希伯來大學的巴魯克·費什霍夫和露絲·貝斯(ruthbeyth)意識到,他們一直在等待的好機會來了。多年以來,兩人一直致力於研究人們事前與事後判斷的特點。他們把自己的發現稱為「潛入性決定論」(creepingdeterminism)——根據已經發生的事情,潛移默化地修正早先的看法。不過,他們一直沒有機會對自己的理論進行精確的測試,讓現實生活中的預測得到證實,再對預測者的記憶進行測試。
這天下午,兩位心理學家讓他們班上的學生們做出一些預測。他們對學生說,尼克松總統就要前往中國了。這次訪問可能會出現若干情況:美國在北京建立一個永久性外交使團,但不會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尼克松至少會與毛澤東會面一次,等等。以0(毫無可能)到100(一定會發生)為標尺,學生們認為這些情況有多大可能會發生呢?兩週後,尼克松訪華結束,他們再次發出了問卷。不過,這次他們對學生的要求有了一點變化:重寫他們早先的預測——也就是寫下他們兩週前認為各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同時,他們還向學生們瞭解,他們是否密切關注這次訪問,以及他們是否確切知道問卷上提到的情況是不是真的發生了。
費什霍夫和貝斯不是隻對一組學生做了測試。他們在不同時間對不同班級發放了問卷(一些問卷是關於尼克松訪問莫斯科的)。一些學生兩次答題的間隔是兩週,但還有很多學生的間隔是3~6個月。兩人發現,間隔時間越長,記憶就越不可靠:在兩次答題間隔為3~6個月的學生中,足有84%的人出現了記憶錯誤。他們出現了後視偏差。事後回頭看,我們不會說自己早應該想到,而是會說我們其實真的早就想到了。
對諾夫利特來說,他在初期投資蒸發後應該怎么做呢?他可以承認自己錯了,被最古老的騙局之一——「神奇錢包」騙倒了,或者可以說自己早就預見到了風險,但覺得斯特森的計劃還是可靠的,因此仍然選擇了投資。那么如果第二種可能是真的,他為什么不繼續掏錢支援斯特森呢?事後看來,他當時確實不夠聰明。當時他表現出了極強的後視偏差。
斯特森表現出的輕蔑加強了這種錯覺:它觸發了兩人共有的對共濟會情誼的記憶,讓諾夫利特想起了友情與信任。他曾幫諾夫利特賺過那么多錢,還把大筆現金放心地託付給諾夫利特保管。換句話說,斯特森做了騙子最擅長的事:把我們的注意力吸引到他們想讓我們記住的事情上,讓我們忘掉那些對他們不利的事實——比如斯特森拿著錢走出去這件事。再說,帶著積極的眼光看問題,所有的事情都能被重新解釋,不是嗎?他斯特森不過是按規矩辦事,諾夫利特怎么能這么多疑呢?
諾夫利特收起槍,最後一次交出自己的錢,並眼看著斯特森離開的時候,他實際上是在嘗試應用費斯汀格減少認知失調策略的第三條:試圖改變現實。現實就是,他會損失自己的錢。但如果他的投資是可靠的,又怎么會損失呢?那不過是一場意外,一次黴運罷了。要改變這種黴運,最好是再追加一點賭注。這正是騙子在「欲擒故縱」這一步利用的心理。
1796年,法國天文學家與數學家拉普拉斯(pierre-simonlaplace)在《機率論》(citeessaiphilosophiquesurlesprobabilités/cite)中指出,「諸多支撐希望、對抗負面意外的幻覺主要取決於機率」。這是已知的對偏見最早的論述,近年來已經變成認知心理學領域研究最廣泛的課題——「賭徒謬誤」(gambler’sfallacy)。這一名稱來源於機率的聖殿——賭場。一名賭徒輸了一局,然後又輸了一局,緊接著又輸了一局。他為什么還要繼續呢?為什么不及時止損,抽身而去?我們傾向於相信,機率會起到補償作用。如果擲硬幣時連續八次背面朝上,我們會認為第九次肯定該正面朝上了。對我們來說,很難認識到機率是不在乎時機的,機率不在乎我們想什么,不在乎之前發生了什么事。每個事件對於之前的事件都是完全獨立的,對它之後的事件也不會起到任何影響。儘管如此,賭徒仍然堅信下次一定會走運。好事多磨,幸運女神就在不遠處了,就在下一次擲出的骰子裡,在轉動的輪盤中,在翻開的紙牌上。
生活並非賭場,生活中的賭徒謬誤往往並非真的謬誤,而是對變化中的事物的精確適應。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家史蒂芬·平克(stevenpinker)在《心智探奇》(citehowthemindworks/cite)一書中指出,「連續一週的陰天能讓人預見到晴天快要來臨,正如一列火車上的第一百節車廂比第三節車廂更可能是最後一節」。正因為有了這種想法,當我們面對那些真正依靠機率的事件,比如賭桌旁或是股市裡的賭博,以及那些雖然並非純靠運氣,但也具有高度不確定性的事件,比如金融投資時,賭徒謬誤(這回真的是謬誤了)就更容易出現:畢竟,我們有時候真會賺到。
1951年,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精神病藥物學家默裡·賈維克(murrayjarvik)——他還是尼古丁戒菸貼片和一些早期lsd迷幻藥的發明人——曾設計了一個試驗,讓參與者盡力做出猜測。在這個試驗中,他每隔四秒鐘就會說一句「對號」或者「加號」。在說之前,他會先說「開始」,這時,參與者就要猜他接下來要說什么,然後記下其中一種符號。然後,賈維克會告訴他們「正確」答案,這時參與者再把賈維克告訴他們的符號畫在他們剛剛猜測的符號旁邊。
賈維克讓三組學生參加了試驗。每一組的對號和加號並不是真正隨機念出的,對號的頻率要更高些。在三組中,對號出現的頻率分別為60%、67%和75%。如果參與者能夠根據真正的機率和反饋進行分析,他們應該很快就意識到,自己應該多猜對號,少猜加號。
實際上,他們正是這么做的。對號頻率越高的組掌握這一規律的速度就越快。但有一個明顯的例外:如果參與者連續遇到兩個以上的對號,接下來繼續猜測對號的人就急劇變少了。無論在哪一個組,對號出現的頻率有多高,參與者就是不相信對號會連續一直出現。他們覺得下一個肯定該是加號,輪也該輪到了。賈維克把這稱作「負近因效應」(negativerecencyeffect)。他寫道:「在對總體機率的學習過程中,負近因效應的干擾很強,在連續三到四次對號之後,之前對機率的正確認識就會被暫時消除。而在連續四到五次對號之後,對下一次的預期就會傾向於另一種可能,即加號。」
負近因效應首次通過實驗展示了賭徒謬誤。即使在有高度可能性存在的情況下,這種效應還是會打敗邏輯。賈維克試驗之後的數十年間,這種效應在真正的賭徒身上反覆得到展現,無論他們是在賭場裡、買彩票、打牌、猜硬幣還是炒股。
諾夫利特剛剛損失了2萬美元。但只要再投資一次,他就能把錢贏回來,還能賺到更多的錢。於是,就像所有的賭徒,哪怕是看上去最理智的賭徒那樣,他越陷越深了。
騙術高手明白,目標的損失並不意味著騙局的終結。正因如此,欲擒故縱這一招才能讓目標越陷越深,而不是抽身而去。在正確的時機下,損失可以帶來更大的投入。有證據表明,如果我們經歷了某種特別痛苦的情況——比如損失鉅款——然後再成功地克服困難,或者僅僅靠投入更多的錢來安慰自己說已經克服了困難,我們就會產生一種莫大的成就感,同時還會對造成痛苦的原因產生一種忠誠感。在一項早期的試驗中,哈羅德·傑拉德(haroldgerard)和格洛佛·馬修森(grovermathewson)發現,如果試驗參與者在遭受嚴重電擊後才被獲准加入某個小組,那么這個人就會認為這個小組的吸引力更強。我們也許會承受損失,但一切都是值得的:我們在經歷痛苦後會更加義無反顧,無論這種痛苦是肉體上的(電擊)還是精神上的(金錢損失)。
想一想羅伯特·克里奇頓在那些年裡對德馬拉有多么忠誠吧。他被德馬拉騙了很多次,他曾拍胸脯擔保德馬拉「洗心革面」了,隨後卻又上了他的當。他為德馬拉的騙局賭上了自己的名譽,騙局不可避免地流產了,他也隨之聲名狼藉。他為了讓德馬拉「改過自新」,投入了大筆資金,卻絲毫沒有得到回報——德馬拉還在幾次官司中聲稱自己「受騙」了,說克里奇頓欠他很多錢。德馬拉一次又一次地欺騙克里奇頓,而後者卻一次又一次地相信德馬拉,相信他們的友誼。德馬拉可謂欲擒故縱的大師,把這一手玩了很多次:的確又給你造成了損失,但下次我發誓會改好的,只要你跟我繼續下去。對方怎么能拒絕他呢?
不幸的是,我們的損失越是嚴重,就越容易犯錯。心理學家謝麗·泰勒指出,樂觀的錯覺是面對威脅情況的防禦機制。即便在我們還沒有意識到自己的世界已經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就已經開始用樂觀的錯覺來保護它了。我們在還沒明白自己已經受騙的時候就開始更加相信騙局,這是為了保護我們自己的信念,相信一切都會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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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所有受害者都是弱者。對諾夫利特來說,被騙一次已經太多了,何況兩次。他發誓要親手復仇。在接下來的四年時間裡,他走過三萬英里,足跡遍及美國各地、墨西哥和古巴,並深入加拿大荒野。他一個接一個地找到了這個把他的財富和名譽毀於一旦的龐大團夥的全部成員。「去抓那些混蛋吧。」他的妻子對他說,「要抓活的。」他成功了。
1967年10月,諾夫利特去世時已經不再被稱為「飛去來傻瓜」。他被稱為「黑爾縣之虎」,成為憑一己之力摧毀全美最大犯罪組織之一的英雄。1英寸約合2.54釐米。——編者注
此處引文出自培根所著《新工具》一書,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本,許寶騤譯。——譯者注
本書初版於1841年,疑為原書誤。——編者注
此處引文出自培根所著《新工具》一書,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本,許寶騤譯。——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