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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企業富豪(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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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個名門望族沒有掌控美國經濟,從這些家族手中篡奪權力和特權的經理人也沒有發起無聲革命。把這兩個現象描述為"美國六十大家族"或"管理革命"都是不全面的,更為充分的表達是,有產階級進行管理重組,形成了團結一致的企業富豪階層。

無論在個人層面還是家族層面,鉅富仍然在美國上層經濟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大公司的行政長官也是如此。我認為這是由於有產階級重組,同高薪族一起形成了擁有特權的新企業圈。有產階級管理重組的意義在於,使特定公司、行業和家族狹隘的產業利益和利潤,轉化為一個階層更廣義的經濟和政治利益。如今,富豪在企業中的地位,為他們帶來了私有財產制度固有的權力和特權。

在美國資本主義近來的發展過程中,上層資產階級的持續情況沒有出現任何顯著的中斷。可以確定的是,每一代都有新人加入,也伴隨著不為人知的流動率。特定型別人數所佔的比例在每個時代都不同。但是,在過去的半個世紀中,經濟和政治領域存在著顯著的持續性利益,這些利益屬於那些維護和提升它們的高層經濟人士。上流階層有幾個指向一致的趨勢,它的主流趨勢明確指出,世界的延續與企業富豪的延續是一致的。因為現在這一階層牢牢掌握了鉅額財富的根本權力,無論他們是基於合法的所有權,還是合法的管理控制。

老派富豪是指以家族為基礎的有產階級,通常植根於當地大城市。除上述人群外,企業富豪還包括那些"高收入"者,這裡的"高收入"包括高階行政職位所具有的特權。因此,企業富豪包括都市400強的富豪成員、擁有鉅額美國財富的國家級富豪,以及大企業的首席行政官。在企業財產時代,有產階級成為了企業富豪,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鞏固了自己的權力,吸納了管理和政治立場更強的新成員。這些成員有意識地認識到他們所代表的企業圈。他們享有尊貴的地位,在美國社會最穩定的私營機構中獲得了特權。他們之所以是企業富豪,是因為他們直接或間接地利用了大型企業圈,獲取金錢、特權、債券、優勢以及權力。如今,所有老派富豪或多或少成了企業富豪,新一代擁有特權的人也成為了其中一員。事實上,在美國想要成為富豪或保持富豪身份,就必須想方設法活躍在企業富豪圈。

在四五十年代,國民收入分配結構變得更像中間凸起的鑽石,而不是底部扁平的金字塔。將物價變化和稅率增高的因素考慮在內,收入低於3000美元的家庭比例,從1929年的65%降到了1951年的46%;收入在3000至7500美元的家庭比例,從當時的29%增至現在的47%;但是,在1929年和1951年,收入超過7500美元的家庭,所佔比例基本相同,在6%到7%之間。

在戰爭期間及隨之而來的戰備熱潮中,許多經濟力量在發揮作用,使一些底層大眾一躍成為曾經的中等收入人群,使一些曾經的中等收入人群,成為中上等或上等收入人群。實際收入分配發生變化對中下層人士造成了影響,當然,他們不是我們現在的直接關注物件。我們的關注物件是高收入人群;那些經濟力量對收入結構的影響,並未改變富豪具備的決定性作用。

20世紀中葉,在美國經濟的最頂層,約120人年收入達到100萬美元或更多。緊隨其後的379人,年收入為50萬到100萬美元。其次,約1383人年收入為25萬到49.9999萬美元。接著,年收入在10萬到24.9999萬美元之間的是一個更大為龐大群體,共11490人。

1949年,13822人向政府申報不低於10萬美元的收入。我們以年收入10萬美元為基準,區分已申報收入的企業富豪,選取這個數字並不武斷,鑽石型的收入分配結構仍是事實,無論各收入階層的人數是多少;尤其是中高收入層,年收入越高,資產收益所佔比例越大,工資和退股佔比越小。簡而言之,高收入富豪仍是那些有產階級,而低收入者以工資為生。

年收入10萬美元是產業收益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一個標準水平:年收入在10至99.9999萬美元的13702人,他們三分之二(67%)的收入來源於已有資產----股票紅利、資本收益、不動產和信託基金。剩下的三分之一則由首席行政官和頂尖企業家瓜分。

收入水平越高,資產越重要,工資佔比就越小。因此,1949年,有120人收入超過100萬美元,其中94%的收入來自資產,5%來自企業利潤,1%來自工資。這120人收入來源的資產型別各不相同。但是,除去相關法律安排,那些高收入人群賺取的鉅額收入,絕大部分來源於企業資產。這是所有富豪如今都是企業富豪的首要原因,也是富豪與逾99%的收入低於10萬美元的人之間的主要經濟差異。

報稅的高收入階層中存在人員流動,具體人數每年都在變化。1929年,稅率沒有如今這般高,申報高收入的損失沒有現在大,高收入申報人數比1949年多出千餘人,收入高於10萬美元的申報人數達14816人。1948年這一數字為16280人,而1939年僅為2921人。但是,從1929年到1949年,有一群非常富有的中堅分子,收入水平始終居高不下。比如,1924年,有75人年收入逾百萬,其中五分之四的人在1917年至1936年間至少有一年的年收入逾百萬。能在一年內賺上百萬的人,自然在隨後的一兩年內也能做到。在"二戰"後的10年裡,在金字塔底部,只有3%到4%的人擁有1萬美元流動資產。

我們掌握的收入統計資料幾乎全部來自稅務部門的申報情況,因此,未能充分反映企業富豪和其他人之間的收入差距。事實上,特權造成了一個重大差距,即免稅。這種特權十分普遍,讓人很難把注意力集中在"收入革命"上,據說在過去的20年裡一直存在"收入革命"。如上文所述,美國的收入分配情況已經發生變化;但是,依照所得稅申報記錄來判定富人的財富佔比下降難以令人信服。

在稅率居高不下的情況下,富豪們非常精明,想方設法獲得收入或收入帶來的事物和經驗,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企業富豪的納稅方式更加靈活,相比於中下層人士,他們有更多機會可以鑽法律的空子。高收入者會自己想辦法避稅,或者通常會僱用專家來幫他們出謀劃策。依靠資產、創業或專業技能創收的人,或許跟比較貧窮的工薪族一樣誠實或虛偽,但在經濟上,他們更有膽識,他們擁有更多機會和更加高超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他們可以接觸到避稅技巧最高的人:比如戰績赫赫的律師和經驗老到的會計,他們將稅務當成科學和博弈,非常專業。這種情形的本質決定了我們無法精確證明,但是我們很難否定這樣一條通則,即收入越高、收入的來源越多樣,就越有可能實現逃稅。很多企業富豪的申報金額都不準確,都對徵稅機關合法或非法地耍了花樣,大量非法收入完全沒有進行申報。

或許在保住當前收入方面,最大的稅收漏洞是長期資本收益。當軍人出版了一部暢銷書或請人為他寫了一部暢銷書時,當商人賣掉自己的農場或12頭豬時,當行政官出售自己的股份時,獲得的利潤不會被當成收入而是資本收益,也就是說,這些途徑的稅後利潤是等額工資或紅利稅後所得的兩倍。而且個人只需為一半的長期資本收益納稅。需要納稅的那一半按照個人全部所得的累進稅率進行繳納,但是最高稅率不得超過52%。這意味著,在任何時候,資本收益的納稅額都不會超過總收益的26%。包括收益在內,如果個人總收入處在較低的納稅範圍內,納稅額將會更少。但是當資金流轉負時,資本損失超過1000美元,該損失可用來抵消前五年或後五年內的資本收益(損失低於1000美元,可以直接從普通收入中扣除)。

除資本收益外,最有利可圖的稅收漏洞,可能要數油氣井和礦藏的"耗減優惠"。來自油井的5%到13.5%的毛收入,但不超過資產淨收入的50%,每年可享受稅收減免。而且,所有油井勘探和研發成本都可以直接扣除,而非在油井生產壽命期內,將其資本化或折舊。與免稅比例相比,這項特權更重要的地方在於,當資產完全折舊後,油田的機器仍可繼續使用。

那些運作資金充裕的人,也可以購買免稅的市政債券抵消稅款;也可以將收入分攤給各個家庭成員,從而降低分攤之前的稅額。在富豪的一生中,贈送朋友或親屬的資金總額超過3萬美元,以及每年超過3000美元時,需要繳納贈與稅。但是若以夫妻的名義贈送,則該數額可以加倍。另外,他們也可以進行一些無需納稅的捐贈,例如,將高達20%的年收入捐給知名慈善機構,這部分資金不會被當作收入來徵稅,這項捐贈能為他們的餘生提供保障。他們可以將基金的本金捐贈給知名慈善機構,並繼續從這筆本金中獲得收入。如此一來,富豪們便能立即減少所得稅申報額,也可以減持不動產中需繳納遺產稅的部分。

儘管房地產繼承稅非常高,富豪們仍可利用其他手段來守住自己的金錢。比如,為孫輩設立信託基金,並規定他們一生都可以從信託基金中獲得收入,即使這筆資產在法律上已經屬於這些孩子。只有當孩子們(而非資產的原始所有人)辭世後,才需繳納遺產稅。

無論是當前的所得稅,還是不動產遺產稅,家庭信託基金都可以幫忙減稅,因為信託基金的收入是單獨徵稅的。除此之外,信託基金持續為資產所有者提供專業管理,為他們消除後顧之憂,使資產在可管理的額度內完好無損,給資產提供最強有力的法律保護,而且實際上,讓所有者辭世後繼續控制自己的資產。

信託基金種類繁多,申請時的法律手續複雜而嚴格(實施起來受到的法律監管也相當複雜和嚴格),但是有一種短期信託,只需將資產所有權轉移給受託人----事實上是放棄基金收益----長達十餘年,然後,如果該信託基金滿足所有其他要求,那部分收入就會免稅。

25年前,整個美國的基金會不超過250個,如今有成千上萬個。一般來說,基金會是指非營利性自治法人實體,以"為人類謀福祉"為宗旨。它們管理著由免稅饋贈或遺贈過來的財產。實際上,基金會如同捐贈者的私人銀行,為他們避稅提供便利;獲得基金會福利的"人類",也往往是富豪們的幾個窮親戚。1950年的稅收法案曾嘗試堵住一些更大的漏洞,但缺乏信任度的基金會仍然佔據一項優勢:徵稅機關很難找到與它們相關的資訊。稅務人員抱怨,對於基金會提交的報告,他們沒有時間和人力去核對哪怕一小部分內容。在很大程度上,只能憑直覺決定去調查哪家基金會,而且,1950年的稅收法案也沒有規定,基金會需向政府提交一切相關資料。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開設基金會,提高企業在當地和國內的聲譽,同時鼓勵對他們所在的行業展開研究。這些企業每年向基金會捐贈5%的利潤,這部分利潤無需納稅。富豪家族可以將企業大量股份贈予基金會,即使某位家族成員逝世,家族依然可以控制企業(福特公司是個例外,它們只考量相關金額與股份無關)。遺產稅稅率已經降低了,否則,繼承人可能會被迫出售部分股份來繳稅。一本商業雜誌為行政官讀者們給出了精明的建議:"如果一個人的主要關切是,為自己的部分收入撐起免稅的保護傘,以及為貧窮的僕人提供工作,那么應該想方設法成立自己的基金會,無論是規模多小的基金會。然後,他甚至可以將所有收入用於基金會的運作"。

事實上,對於每一部向富豪徵稅的法律,他們都有辦法避稅或將稅額最小化,但這些或合法或非法的運作,只是企業富豪享有的部分特權:企業聯手利用政府的規章制度,設法直接為行政富豪補充收入,中飽私囊的手段花樣迭出,表面領取中等薪水的行政富豪實則過著富裕的生活,而他們的繳稅額卻低於公平和公正的法律規定額度。這些特權運作如下:

根據延期支付合同,企業數年內以既定薪水聘請人員,並同意在行政官退休後支付年金,只要他們拒絕為任何競爭企業工作。因此,行政官的忠誠度與企業息息相關,行政官可以將收入延緩到其他收入較低的年份,從而降低稅額。例如,克萊斯勒集團的一位行政官最近簽署了一份合同,未來5年他的年收入為30萬美元,退休金為每年7.5萬美元。最近退休的美國鋼鐵公司的董事會主席,退休前年薪21萬美元,現在退休金為每年1.4萬美元,外加每年5.5萬美元的"延期支付"。

延期支付的經典案例或許當數某著名演員,可以要求連續3年每年支付50萬美元的薪水,但是他安排在未來30年裡,每年支付他5萬美元,沒人指望他在年近80歲時依然活躍在演藝圈。他將收入分攤到各年份,使收入保持在較低的稅階,減少了本應支付的近60萬美元稅收。這種避稅安排不僅限於演藝界,儘管它們更受矚目:現在,就連最受人尊敬、規規矩矩的公司也在許多情況下,用這種手段來留住核心員工。

行政官按當前市值或更低價格購買股票的期權非常有限,這可以為公司留住行政官;因為在規定的期限後,如一年,行政官就可以獲得股票期權,或在更長的期限後,例如5年,獲得的期權只能購買數量有限的股票。行政官是沒有風險的企業家,在獲得股票期權時,就獲得了一筆即期收益(之前的期權價格與購買股票時的市值之間的差額)。他出售股票獲得的大部分收益,都不會被稅務部門認定為應納稅的收入,而會以較低的資本收益稅率來納稅。他完全可以借錢來利用自己的股票期權,然後在6個月後以更高的市值出售股票。例如,1954年,航空公司總裁的待遇----薪水、紅利和退休金配額----約15萬美元,但稅後所得僅剩7.5萬美元。幾個月前,按照公司期權計劃購買了1萬股,如果將這些股票全部出售,那么稅後所得將為59.4375萬美元。在1950年通過的稅收法案,使期權成為誘人的資本收益,其後所有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有六分之一在約一年內給予行政官股票期權。此後,這種做法開始流行起來。

企業富豪是有產階級富豪,但鉅額產業不是他們擁有的全部;企業富豪能夠累積、保持高收入,但高收入不是他們累積財富的全部。除了鉅額產業和高收入,他們享有企業特權,是美國股份制經濟中最新身份體系的組成部分。現在,企業富豪的身份特權是標準做法,雖然存在變化,但也是基本常態,屬於獲得成功的回報。對身份特權的批評,並未激起甘願為此奮鬥之人的憤慨之情,更不用說他們深深紮根的企業體制。

對年收入和所持產業的檢查,沒有揭露出任何這種特權。或許有人會說,這是上層人士的額外福利。給予低薪族的"額外福利"----主要是私人養老金、福利計劃、社保和失業保險----已從1929年的1.1%增加至1953年的5.9%。大型企業中行政官獲得的"額外福利"是無法精確計算出來的,但確定無疑的是,它們已經成為高額薪水的核心部分。或許正因為這些"額外福利",企業富豪被確定為特權階層成員。他們獲得資產和薪水的企業,也被認定為特權衍生的根基。特權的形式多種多樣,從根本上提升他們的消費水準,鞏固他們的金融地位,應對金融體系的風雲變化,影響他們的整個生活方式,增加他們的安全保障,像企業經濟本身一樣強大。這些"額外福利"在增加富豪的財富和保障,實現避稅的同時,也增加了他們對企業的忠誠度。

大企業行政官通常享有,但從未上報稅收部門的額外福利是:免費醫保、俱樂部開銷、精於稅收的法律顧問和會計、金融和法律工具、款待客戶的設施、私人娛樂場所----高爾夫球場、游泳池、健身房、為行政官子女設立的獎學金基金會、公司汽車和行政官們的餐廳。到1955年,在曼哈頓註冊的凱迪拉克轎車有37%登記在公司名下,在費城有20%為公司所有。"致力於維持行政官幸福感的公司,"一位可靠的觀察家最近說,"為了取悅最大的客戶,可以動用公司的所有資產,為商務旅行提供公司飛機,當他們在北方叢林打獵、捕魚時,提供暫住的小木屋。隆冬季節,在邁阿密舉行會議。只要公司行政官願意參加,就會免費為他們提供精彩的旅行和度假設施。公司行政官冬季前往南方,夏季前往北方,帶著大量的工作或客戶為他們的旅行進行辯護,繼續歡度時光......行政官在家不工作時,出行也可以使用公司汽車以及司機。公司自然願意為他們支付費用,參加國內最好的俱樂部,在高爾夫球場取悅客戶,在最好的城市俱樂部共進午餐和晚餐。"你可以隨便說出個名目,然後享用它。越來越普遍的是:這一切對行政官來說是免費的,就像一筆日常商務開支一樣,由公司報銷。

這些高薪族還可能獲得昂貴的成人禮物,如汽車、皮草外套,以及獲得便利,如凍結不是由公司直接啟用的採購代理商及商務合同。所有這些在政治領域被廣泛曝光和譴責,但是,正如任何享有聲望的企業行政官所熟知的,出於商業友誼贈送這些禮物屬於常規做法,尤其是在大企業內部和各大企業之間。

例如,在1910年,西弗吉尼亞州山上的白硫磺泉鎮同巴港(barharbor)和紐波特處於同一社交圈。1954年,擁有白硫磺泉鎮的綠薔薇度假酒店的切薩皮克與俄亥俄鐵路公司(chesapeakeandohiorailroad)邀請上層行政官來酒店度假,這些行政官是該鐵路公司實際上或潛在的託運人,他們對受邀深感榮幸。1948年,切薩皮克與俄亥俄鐵路公司曾為接受邀請的商界、社交界、政界名人支付了所有費用,得到了很好的反饋,以至於他們現在都願意自費前往。該度假村全年運營,但是溫泉節(springfestival)是一個大型的社會商業活動。

佛羅里達州正在建造一個平均人口為3000人的度假小鎮,它將全年出租給行政官和他們的客人。相關公司可以將其轉租給員工,也可以將招待客戶、召開例會或重要會議期間的費用,作為業務費用扣除。

大陸汽車公司(thecontinentalmotorscorporation)在阿肯色州的迷失之島(lostisland)舉辦獵鴨探險活動。高爾夫、雞尾酒、晚餐和夜間俱樂部,對當時已經是重要客戶的行政官來說已經過時了。大陸汽車公司設立了一個"客戶關係專案",已經籌備了15年。這種別墅式的幽靜銷售場所,主要集中在初級產品行業,而不是消費品行業,總裁與總裁之間的大額交易會在這些場所達成。參與狩獵活動的是"總裁或副總裁,或者可能是陸軍上將或海軍上將"。在同一區域,至少有另外三家企業也開辦高階獵鴨俱樂部。高層員工和客戶通常是捕鴨、鹿和鮭魚裝置的顧客。

雖然被普遍意識到,但沒有被仔細研究過的是擁有廣泛而深遠影響的報銷賬目。沒有辦法找到確切的答案,沒有人知道,僅憑報銷賬目,新的特權階層享有多高水準的生活,參與了多少令人沉醉的娛樂活動。"一家企業的副總裁,"經濟學家理查德·a.吉拉德(richardrard)最近說,"被制定每年獲得兩萬美元經費,用於一切他可能想參加的娛樂活動。合同規定,他不必對這筆錢的用途做細緻說明。"稅務官員繼續就報銷賬目的扣減情況與企業富豪進行博弈,但總體上都會堅持認為每個案件都是獨一無二的----這意味著沒有既定規則,稅務官有廣泛的職責範圍。

"劇院工作人員估計,30%到40%的紐約劇院觀眾是利用公款消費的,這一比例關乎劇院生死存亡。"而且,一位調查人員發現,他可以很肯定地說:"在紐約、華盛頓和芝加哥這樣的城市,在任何一個特定時間段,在頂級酒店、豪華夜總會和高階餐廳消費的人中,超過一半是利用公司報銷賬戶來付款的,反過來是以稅收減免的形式讓政府買單。"該調查人員還堅持眾所周知的事:"報銷賬戶可能會給即使是最受人尊敬的人帶來潛在的罪惡、貪婪和虛偽。開支賬目表一直被鍾愛它們的享用者們視為'報銷單'。填寫開支專案被認為是與公司審計員鬥智,將半真半假和完全虛假的報銷專案正當化,無論審計員有多么老羞成怒,都無法證明那些報銷專案是假的。"

我們並沒有報道出企業富豪的所有特權,我們將視野主要集中在法律和官方判斷的型別上。許多新特權----尤其是更高的薪水----一直為州長和政府高官所知和接受。官員享有免費居住的官邸,總統每年享有5萬美元的免稅開支,以及服務周到的生活區和行政辦公區。但是,隨著企業成為伴隨著鉅額財富的特權棲息地,隨著個人富豪已經轉變為企業富豪,這些較高的薪水對他們來說已成常態。在企業行政官心情比較愉快時,當他們將企業稱之為"大家庭"時,我們可以真切地領悟到,他們是在維護美國社會階級結構的社會學真相。企業富豪共同享有的資產權力和特權,現在已經成為集體性的權力,擁有這些特權的個人最大的保障就是身為企業界的一員。

在美國,個人享樂與個人權力不受低收入和高稅率的束縛。高收入者即使在納完稅以後收入依然很高,存在許多逃稅和將稅額最小化的方法。美國仍然存在企業富豪階層,每年這個階層都在被創新和維護,其中許多成員擁有揮霍不盡的錢財。物價對他們中的許多人來說是無關緊要的;他們不必看選單右邊的價格;沒有人對他們發號施令;除了自己強加的任務,他們不必做不合意的事情;他們不會因為成本面臨兩難的選擇,他們不必做任何事。從一切跡象來看,他們是自由的。

但是,他們真的自由嗎?

答案是肯定的,在他們的社交圈內,他們真的是自由的。

但是他們所擁有的金錢不會對他們有一定的限制嗎?

答案是否定的,沒有限制。

但這些不是草率的回答嗎?沒有更深思熟慮、更有內涵的回答嗎?

什么更有內涵的回答?自由是什么?無論自由意味著什么,都是指有權在自己想做什么事的時候,以自己喜歡的方式做自己想做的事。在美國社會,需要金錢才能獲得權力,在自己喜歡的時刻以喜歡的方式做自己想做的事。自由來自權力,權力來自金錢。

但是,所有這些都沒有限制嗎?

金錢獲得的權力、基於這些權力的自由當然是有限的。像守財奴和揮霍者一樣,富豪也有心理陷阱,會對他們的自由造成影響。

例如,守財奴喜歡佔有金錢,揮霍者喜歡揮霍金錢。這兩者都沒有將金錢視為獲取自由、實現人生目標的手段。守財奴的樂趣在於自己的潛在消費能力,所以不進行真實的消費。他們非常緊張,害怕失去潛在消費能力,因而永遠無法實現這種能力。他們的安全感和權力體現在他收集的錢財上,以及害怕失去它,害怕失掉自己的一切。守財奴不僅僅是一個吝嗇的人,也不一定僅僅是貪婪的人。他們是經濟體系中無能的偷窺狂,對他們來說,為了金錢而佔有金錢,不把金錢當作實現其他目標的手段,這是他們人生的終極目標。他無法實施經濟行為,金錢對大多數經濟人士來說是一種手段,對守財奴來說是最高追求。

另一方面,對揮霍者來說,花錢消費是他們快樂的源泉。大肆揮霍不會讓他們覺得開心,因為他們期待的安逸或享樂來自於自己獲得的物品。無意義的消費行為本身就是他們的歡樂和價值所在,揮霍者以此來標榜他們不關心金錢。揮霍者的大肆消費顯示他們超越了金錢觀念,因而揭露出他們無比在乎金錢。

毫無疑問,在當今金錢體系中的美國富豪裡,這兩種人都存在,但他們不是典型型別。對大多數企業富豪成員來說,金錢仍然是令人滿意的交換媒介----實現各種各樣具體目標的真正手段。對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來說,金錢可以買到舒適、樂趣、地位、美酒、安全、權力、經驗、自由和無聊。

金錢體系底層的人永遠沒有足夠的金錢,只夠勉強餬口。在某種意義上,金錢體系下面的人,永遠沒錢是自己成為金錢體系的一部分。

在中層,金錢體系似乎意味著無窮盡的單調工作。人們永遠無法賺得滿足;今年8000美元帶給你的好處,不會超過去年的6000美元。位於中層的人士懷疑,是否待他們賺到1.5萬美元時,仍然會做著單調的工作,為金錢系統所困。

但是超過一定的財富規模,會實現質的突破:富豪會意識到他們擁有得太多,完全不必考慮金錢:只有在金錢博弈中獲得真正勝利的人才可以這樣;他們不用掙扎。在金錢社會,可以說只有到那時才能實現自由。收購是一種經驗,不再需要一個利益鏈條。富豪可以逾越金錢體系,逾越沒完沒了的單調工作:擁有得越多,就越難實現收支平衡,這已不再是他們的真實寫照。這就是我們把富豪定義為個人消費者的方式。

對極貧人群來說,生活必需品從未得到滿足;對中間階層來說,總有新的目標,不是必需品就是地位;對超級富豪來說,他們的目標從來不是難以實現的,在普通人受侷限的方面,他們像當今的美國人一樣自由。

認為百萬富翁不過是社會頂層的一個可悲又空虛的位置;認為富豪不知道如何利用自己的財富;認為成功人士是無意義的,生來就成功的人和富人一樣,是可憐而卑微的,總之,認為富豪可悲的這些觀點,不過是窮人與現實和解的一種方式。在美國,財富直接給人帶來滿足,以及催生許多更大程度上的滿足。

要想真正變得富有,必須掌握實現個人小創意和極端幻想的手段。"財富擁有巨大的特權,"巴爾扎克曾說,"最令人羨慕的是,它那激發人內心深處的想法和感受能力,實現各種奇想,加速感知的能力。"和其他人一樣,富豪和其他人一樣,也許只是普通人,但他們的玩具更大、更多,而且可以一次性全部擁有。

至於富豪的幸福感指數,既不能被證明是真實的,也不能被證明是虛假的。我們必須謹記,在金錢和金錢價值高於一切的社會里,美國富豪是大贏家。如果富豪不幸福,那是因為我們所有人都不幸福。而且,認為他們不幸福的人可能不是美國人。如果他們都不幸福,那么在美國,成功的必要條件、所有健全人的抱負都會化為灰燼,而不是取得成果。

即使所有美國人都是痛苦的,也沒有理由認為富豪更加痛苦。如果每個人都是幸福的,也沒有理由認為富豪被排斥在幸福之外。整個社會似乎就是為金錢遊戲設計的,如果那些贏家都不"幸福",難道輸家才幸福嗎?難道我們必須相信只有生活在美國社會,但不屬於美國社會的人才能幸福嗎?如果失敗是不幸的,勝利是可怕的,那么勝利的遊戲實際上是一場可悲的遊戲,因為這遊戲是美國文化的一部分,每個參與其中的人都無法避免這場遊戲。因為客觀來說,退出當然意味著失敗,客觀上失敗,儘管主觀上認為沒有失敗----這近乎荒唐。我們必須相信美國富豪是幸福的,否則我們那甘願付出一切的信念會動搖。在人類社會的所有潛在價值中,只有一個是真正至高無上的、普遍的、正統的且完全為美國人接受的目標,那就是金錢,此處排除所有心理失衡的失敗者。

"他就是王......"巴爾扎克作品中的角色稱,"他可以做自己選擇的事情,同所有富豪一樣,是至高無上的。此後,對他來說,'所有法國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個表述是印在法典首頁的謊言。他不會遵紀守法,法律會服從他。對百萬富翁來說,沒有斷頭臺、劊子手!"

"不,有,"拉斐爾說,"他們就是自己的劊子手!"

"又一個偏見。"銀行家高呼。

在消費和個人體驗方面,企業富豪的新特權與伴隨金錢而來的權力有關。但是,金錢的權力、經濟地位的特權、企業資產的社會和政治影響力,都絕不會受制於企業和個人的積累和消費程度。事實上,企業富豪只是美國精英的一部分,就美國精英而言,消費品帶來的權力重要性不及財富帶來的機構權力。

1.憲法是美國至高無上的政治契約。第十四次修正案給予企業應有的法律制裁,現在企業富豪的席位由身為他們一員的行政官來管理。在美國的政治體制內,企業精英構成了一個統治集團,一個自上而下發展起來的等級機構。現在,首席行政官是企業圈的領頭羊,企業圈是在美國政治主權區域內的經濟主權區,經濟主權區享有經濟主動權,他們感知到那是屬於他們的特權。身為工業莊園主義(industrialmanorialism)的領袖,他們不情願承擔聯邦政府對底層大眾在福利方面的社會責任。他們將企業體系下的工人、分銷商和供應商視為他們的從屬成員,將自己視為已經到達頂層的美國個人主義的代表人物。

他們實行私有制經濟。在過去十年內政府還未進行大量干預,事實上,在我們研究的每一個管理案例中,監管機構都傾向於成為企業的堡壘。控制生產裝置不只是控制事物,而是控制那些沒有財產、為了得到工作的人;是控制和管理他們在工廠、鐵路和辦公室的工作;是決定勞動力市場的形態,或與工會和政府爭奪這一形態;是以企業的名義做決策,決定生產數量、生產物件、生產時間、生產方式以及產品價格。

2.金錢可以使其所有者的經濟權力直接服務於政治事業。19世紀90年代,由於威廉·詹寧斯·布賴恩(williamjenningsbryan)和民粹主義的噩夢,馬克·漢納(markhanna)出於政治目的向富人募集資金;當時許多超級富豪都是政客的幕僚。梅隆家族(mellons)、皮尤家族(pews)和杜邦家族一直都是競選資金的支援者,"二戰"後,得克薩斯州的百萬富翁捐助了大量資金,支援國內的各個(總統)競選。他們幫助威斯康星州的麥肯錫、印第安納州的詹納、馬里蘭州的巴特勒和比爾競選。例如,1952年,一位石油大亨休·羅伊·卡倫捐款達31筆,每筆從500美元到5000美元不等(總計不少於5.3萬美元)。卡倫的兩位女婿資助了10位國會議員候選人(至少1.975萬美元)。據說,得克薩斯州的百萬富翁至少為30個州的政治活動提供資金。自1938年以來,默奇森一直支援得克薩斯州以外的政黨候選人,儘管直到1950年才獲得知名度,1950年,在約瑟夫·麥卡錫(josephmccarthy)的請求下,默奇森和夫人捐款1萬美元,挫敗馬里蘭州的參議員泰丁斯,1952年,資助麥卡錫擊敗康涅狄格州的競爭對手參議員威廉·本頓(williambenton)。

1952年,"共和黨和民主黨六大政治委員的總資助款中,55%來自2407筆不低於1000美元的捐款(僅包括兩個或多個州為政治活動捐款的集團捐助者)。"這些數字是絕對的少數,因為許多捐款是由家族成員以不同名義進行的,數字提供者不會輕易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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