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科學所處理的問題關乎人生,關乎歷史,也關乎它們在社會結構中的相互交織。人生、歷史與社會這三者就是有關人的恰當研究的座標點。我意在以此為主要立足點,批判幾股當代社會學流派的踐行者割棄了這一經典傳統。要想充分說清我們時代面臨的問題——當下還包括人的本性為何的問題——就不能不堅持貫徹歷史是社會研究的抓手的觀點,承認需要進一步發展一種特別的有關人的心理學,既要接社會學的地氣,又要有歷史學的關聯。社會科學家如果不運用歷史,不對心理的東西有歷史的感受,就不能充分說清某些問題,而這些問題現在理當成為其研究的方向。
一
歷史研究是否屬於一門社會科學,或者是否應當被視為一門社會科學,這樣的爭論經年累月,令人厭倦,既無關要害,也煞是乏味。具體結論為何,顯然要看你說的是哪些類歷史學家,哪些類社會科學家。有些歷史學家明顯只是在編纂所謂事實,力圖避免「解釋」;他們埋首於歷史的某個斷片,似乎不願意結合任何更大範圍的事件來定位它,往往有不少斬獲。有些歷史學家則超越了歷史學,沉迷於有關末日將至或是榮耀將臨的跨歷史視野中,常常也能頗有成果。作為一門學科的歷史學的確鼓勵人爬梳細節,但它也倡導人開闊眼界,領悟那些左右社會結構發展趨勢的劃時代事件。
或許絕大多數歷史學家滿腦子想的都是將那些理解社會制度的歷史轉型所需的「事實搞確鑿」,並且對這類事實做出解釋,通常要藉助敘事。不僅如此,許多歷史學家會在研究中毫不猶豫地涵蓋社會生活的任何一塊領域。因此,他們涉獵的就是整個社會科學領域,儘管他們和其他社會科學家一樣,也可能會專擅於政治史、經濟史或觀念史。只要歷史學家考察各類制度,他們往往會強調歷經相當時間跨度的變遷,並以非比較性的方式進行研究。而許多社會科學家在研究各類制度時,其工作會更具比較取向而非歷史取向。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這一差別只是同一任務內部的各有側重、各司分工而已。
眼下,有許多美國曆史學家都受到幾門社會科學的觀念、問題和方法的深刻影響。雅克·巴爾贊與亨利·格拉夫最近提出,或許「社會科學家始終在敦促歷史學家將其研究技術現代化」,因為「社會科學家們都太忙,沒空讀歷史」,「當他們自己的材料換了一種模式呈現時,連他們自己都認不出來」。
誠然,任何歷史研究遇到的方法問題都比許多歷史學家通常憑空想象的要多。但現在他們有些人卻真的在憑空想象,更多的是在憑空想象認識論而不是方法,其方式只能導致令人不解地脫離歷史現實。某些「社會科學」領域對於部分歷史學家的影響往往非常糟糕,但這種影響尚未波及廣泛,還不足以必須在此詳加討論。
歷史學家的主要任務就在於秉筆直錄人間世事,但這樣來陳述目標,其實過於簡化,帶有欺騙性。歷史學家呈現著人類有組織的記憶,而這種記憶作為書面歷史,可塑性相當大。在不同代歷史學家之間,它往往會發生劇烈的變化。它之所以發生改變,原因不僅僅是日後有更細緻的研究將新的事實和文獻引入記錄,還因為關注點有了改變,構築記錄的通行框架也有了改變。就是後兩者,構成了從難以計數的可用事實中做出篩選的標準,同時也成為對這些事實的意義做出的主導解釋。歷史學家無法迴避對於事實做出某種篩選,雖說他可能會在做出解釋時保持謹慎剋制,試圖以此否認這一點。我們要想了解歷史在被反覆重寫的過程中是多麼容易被歪曲,並不一定需要去讀喬治·奧威爾富於想象力的預測,儘管他的《一九八四》戲劇化地凸顯了這一點,也恰如其分地嚇了我們的一些歷史學家同行一跳——我們也希望真能這樣。
歷史學家的事業面臨的所有這些危險,使其成為最具理論性的人文學科之一,也使得許多歷史學家的那種茫然不覺愈發讓人印象深刻。是的,讓人印象深刻,但更讓人無法安心。我想,曾經有些歷史時期,人們的視角刻板而單一,歷史學家們也可能始終對那些被不言自明地接受的主題缺乏自覺意識。但我們所處的並非這樣的歷史時期。如果歷史學家毫無「理論」,他們也可以提供材料來撰寫歷史,只是他們自己寫不來。他們可以自得其樂,卻不能秉筆直書。那樣的任務現在要求明確關注的東西,遠不限於所謂「事實」。
不妨把歷史學家的產品想作一份龐大的檔案,所有社會科學都不可割棄這份檔案。我相信,這種看法合乎實情並且富有裨益。作為一門學科,歷史學有時也被認為包含了各門社會科學,但這只是少數誤入歧途的「人文主義者」的看法。還有一種觀念比上述兩個觀點都更接近要害:每一門社會科學,或者更準確地說,每一種思慮周詳的社會研究,都要求其觀念具備歷史視野,並能充分運用史料。這個提法簡單明瞭,卻是我要論證的主要想法。
首先,我們也許會遇到社會科學家對於運用史料常有的一點異議:據說,相比於當代可用的那些更能確認、更為精確的材料,這類材料不夠精確,甚或人們對其的瞭解不全,因此不能被允許使用。這點異議當然也指出了社會研究中一個非常惱人的問題,但只有當你限定了哪些種類的資訊是被承認的,它才有說服力。如前所述,經典風格的社會分析者的首要考慮,應當是也一直是一個問題有哪些要求,而不是什麼刻板的方法的限制。不僅如此,這個異議只適用於某些問題,實際上,它也經常遭到有力的反駁。因為對於許多問題,我們能夠獲得的充分資訊只是關於過去的資訊。官方與非官方的秘密的有關事實、公共關係的廣泛運用,都是我們判斷有關過去與現在的資訊的可信度時當然必須考慮的當下事實。一句話,這點異議只不過是另一種形式的方法論上的約束,往往也是政治上消極無為的「不可知論」意識形態的一個特點。
二
相比於歷史學家在何等程度上是社會科學家,或者他們應當如何作為,更重要的是爭議更大的一種說法:社會科學本身就屬於歷史學科。社會科學家要想履行其任務,甚或只是想說清楚這些任務,都必須運用史料。除非你接受某種有關歷史本質的跨歷史理論,或者你同意說社會中的人是一種非歷史性的實體,否則沒有任何社會科學可以被認為超越了歷史。所有名副其實的社會學都是「歷史社會學」。保羅·斯威齊說得很好,「歷史社會學」就是力求撰寫「作為歷史的當下」。歷史學與社會學之間之所以存在如此親密的關係,有以下幾點原因:
我們在陳述何者有待說明時,需要非常充分的涉獵,而只有瞭解人類社會在歷史上的多樣性才能提供這樣的背景。一個特定的問題,如各種形式的國族主義與各種型別的軍國主義之間的關係,如果是針對不同的社會和不同的時期來問,必然往往得到不同的答案。這就意味著問題本身也常常需要重新梳理。就算只是為了以恰當的方式提出社會學問題,我們也需要歷史提供的多樣性,更不用說解答這些問題了。我們會給出的答案或說明常常會甚或通常會採取比較的方式。無論是形形色色的奴隸制,還是犯罪的特定意涵,無論是各式各樣的家庭、農村社群或是集體農莊,不管我們試圖理解什麼,要想理解其本質條件可能是什麼,都要求進行比較。不管我們感興趣的是什麼,都必須放在多種多樣的環境下進行觀察。否則我們就只限於膚淺的描述。
而要想有所超越,我們就必須考察可能範圍內的所有社會結構,既包括當代社會結構,也包括歷史上的社會結構。如果不考慮可能的範圍,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所有既存例項,那麼我們的陳述在經驗角度上就無法做到充分。在社會的某些特性上可能具備的這類規律或關係,也不是那麼容易清晰分辨的。簡言之,對於我們所研究的東西來說,歷史型別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而對於我們就研究物件做出的說明而言,歷史型別同樣不可或缺。如果從我們的研究中除去這類材料,即對人們所作所為及其變化的一切記錄,那就像是號稱研究一朝分娩,卻無視十月懷胎。
如果我們僅限於研究某個當代社會的某個國族單位,就不可能指望捕捉到各種人的型別和社會制度之間許多真切存在的根本差異。這是一條泛泛的真理,但對於社會科學的工作而言卻有著相當具體的意涵:無論哪個社會,在其典型解剖的時刻上,往往都能找到信仰、價值、制度形式等方面的如此眾多的共同特性,乃至於無論我們研究得多麼細緻,多麼精確,都找不到在這個社會,在這一時刻,人群與制度當中有什麼真正顯著的差異。事實上,侷限於一時一地的研究往往假定或隱含了某種同質性,而就算真的存在這樣的同質性,也亟須被視作問題來研究。在目前的研究實踐中,基本上都是將它化約為一個抽樣步驟的問題,這樣做不可能取得有益的成果。我們不能把它梳理成僅從一時一地的角度出發來看的問題。
各個社會在內部特定現象的變化範圍上,以及在更為一般的意義上,就其社會同質性的程度而言,都互見差異。莫里斯·金斯伯格嘗言,如果我們正在研究的東西「展示出同一社會中或同一時段內個體之間足夠的差異,就有可能確立起真切的關聯,而不必超出該社會或時段」。很多情況下的確如此,但通常又不那麼確定,可能只是假定而已。我們要想知道是否的確如此,往往必須把自己的研究設計成對各種社會結構的比較。要想把這種比較做得充分,通常要求我們利用歷史提供的多樣性。如果我們不以比較的方式考察一定範圍內的當代社會與歷史社會,甚至都不能對社會同質性的問題做出恰切的陳述,遑論充分的解答,對於現代大眾社會是這樣,抑或相反,對於傳統社會亦是如此。
例如,如果不進行這類工作,就無法搞清楚政治學中諸如「公共」和「公共輿論」之類的核心主題的意涵。如果我們在自己的研究中不把範圍弄得更充分一些,往往註定會得出淺薄且有誤導性的結論。比如,我想任何人都不會反對說,政治漠然的現狀是當代西方社會政治景觀的重要事實之一。然而,那些有關「選民政治心理」的研究一無比較視角,二無歷史視角,我們在裡面甚至都找不到一種能夠真正考慮這類漠然的有關「選民」或「政治人」的分類。實際上,以這類選舉研究通常的角度,根本就無法梳理這種具有歷史特定性的政治漠然觀念,更不用說它的意涵了。
說前工業世界裡的農民「在政治上漠然」,和說現代大眾社會里的人「在政治上漠然」,傳遞的並不是一個意思。一方面,在這兩類社會里,政治制度對於人們的生活方式及其境況的重要性有著天壤之別。另一方面,人們參政議政的正式機會也不一樣。再說,現代西方世界中資產階級民主的整個程式引發了對於政治參與的期待,而這在前工業世界中並不總能被激發出來。要理解「政治漠然」,要說明這種現象,把握其對於現代社會的意義,我們必須考察漠然的紛繁多樣的型別與條件,而這就要求我們考察歷史和比較性質的材料。
非歷史的研究通常傾向於對有限情境做靜態或相當短期的研究。但這隻能是一種期望,因為當更大的結構發生變遷時,我們很容易就會意識到它們的存在;而只有當我們開闊眼界,涵括足夠合適的歷史跨度時,我們才有可能意識到這類變遷。因此,我們要想有機會理解較小的情境和較大的結構如何相互作用,要想有機會理解作用於這些有限情境的較大的原因,就必須處理歷史材料。無論結構這個關鍵術語的意涵是什麼,要對結構有所意識,要充分陳述有限情境中遭遇的那些困擾與問題,都要求我們承認社會科學是歷史學科,並依此付諸實踐。
歷史的研究使我們更有機會意識到結構;不僅如此,我們要是不使用史料,也無法指望能理解任何一個社會,哪怕是一樁靜態的事件。有關任何社會的意象都有其歷史特定性。馬克思所說的「歷史特定性原則」,首先指的是如下方針:要理解任何一個給定的社會,都必須從它所處的特定時期的角度出發。不算怎麼定義「時期」,在任一給定時期裡盛行的那些制度、意識形態、眾生男女的型別,所構成的東西都具有獨一無二的模式。這並不等於說無法拿這種歷史型別與其他型別相比,當然也不是說只能通過直覺來把握這樣的模式。但它的確意味著,在這種歷史型別中,各式變遷機制會交織成某種特定的關聯,這正是該原則的第二層指涉。卡爾·曼海姆追隨約翰·斯圖爾特·密爾的腳步,把這些機制稱為「中介原則」,而關注社會結構的社會科學家們希望把握的正是這些機制。
早期的社會理論家試圖梳理出永恆不易的社會法則,這些法則將適用於所有社會,就像自然科學中那些抽象化的步驟所引出的法則一樣,能夠洞徹「自然」表面上的質的豐富性。但我相信,沒有哪一位社會科學家所提出的任一「法則」是跨歷史的,可以不被理解為必然關聯著某個時期的特定結構。其他「法則」最後也都被證明其實是空洞無物的抽象命題或相當含混的同義反復。「社會法則」的唯一意涵,乃至「社會規律」的唯一意涵,就是我們針對某個具有歷史特定性的時代中的某個社會結構,可能發現的或者你也不妨稱之為可能建構的這類「中介原則」。我們並不知曉有關歷史變遷的任何普遍原則,我們的確知曉一些變遷機制,但這些變遷機制會隨著我們考察的社會結構的不同而各見差異。這是因為,歷史變遷就是社會結構的變遷,就是它的各個組成要素之間關係的變遷。一如社會結構紛繁多樣,歷史變遷的原則也是五花八門。
任何一位經濟學家、政治學家或社會學家,一旦丟開自己所在的發達工業國家,去考察某種不同的社會結構裡的制度,如中東、亞洲、非洲等地的制度,都會非常清楚一點:要理解一個社會,瞭解有關它的歷史的知識往往不可或缺。他在研究「祖國」時,常常會暗自用到歷史;有關歷史的知識就體現在他研究中用到的那些概念中。當他考慮的範圍更全面,當他展開比較,他就會更清楚地意識到,對於自己想要理解的東西而言,歷史範疇屬於題中應有之義,而不單單是「整體背景」。
在我們的時代,西方社會的問題幾乎不可避免地也是整個世界的問題。在我們的時代,它所包含的紛繁多樣的社會世界第一次都處在重要、迅疾而顯著的相互影響中,這或許是我們時代的一個規定性特徵。要研究我們這個時代,就必須對這些世界及其相互作用進行比較性的考察。或許正是出於這個原因,曾經是人類學家的異域保留地的那些地方,如今都成了這個世界上的「不發達國家」,政治學家和社會學家都視同尋常地將其納入自己的研究物件,經濟學家也是不遑多讓。當今所做的最出色的社會學研究中,有些就是對世界不同區域的研究,原因正在於此。
比較研究和歷史研究彼此有著非常深切的關聯。即便是不發達的、共產主義的、資本主義的政治經濟體制在當今世界的存在實態,單單通過缺乏時間縱深的膚淺比較,你也是無法理解的。你必須拓展自己分析的時間範圍。要對當今擺在你眼前的可供比較的事實做出理解,給出說明,你必須知曉各個歷史階段,知曉是哪些歷史原因造成了發達的速度不一、方向各異,造成了欠發達。比如,你必須知曉為什麼西方人16、17世紀在北美和澳洲建立的殖民地順利發展成了工業繁榮的資本主義社會,而在印度、拉美、非洲建立的那些卻直到20世紀依然是一片以貧困、農業為主的欠發達地區。
就這樣,歷史的觀點導向了對於各社會的比較研究:無論針對哪一個現代西方國家,單單基於其各自的國別史,你無法理解或說明它們經歷的主要階段或當今具備的形貌。我的意思不光是說在歷史現實中它與其他社會的發展相互作用,還想表明,我們的頭腦在思考這個單一社會結構的歷史角度和社會學角度的問題時,要是不與其他社會相互比較異同以求得理解,甚至連問題的系統闡述都無法做到。
即使我們的研究並不具備明確的比較性質,即使我們關注的只是某一國內社會結構的某個有限區域,我們也需要歷史材料。我們要想固定住某個搖擺不定的時刻,就只能進行抽象提煉,而這會對社會現實造成不必要的破壞。當然,我們也可以建構出諸如此類的靜態速寫甚或靜態連拍,但不能用這樣的建構作為自己研究的結論。既然我們知道自己研究的東西會發生變化,那麼即使在最簡單的描述層面上,我們也必須問:有哪些明顯的趨勢?而要回答這樣的問題,我們就必須至少對「原先如何」和「未來怎樣」有所交代。
我們所陳述的趨勢可以是短暫的一瞬間,也可以綿延整個時代。當然,這取決於我們的宗旨。但在一般情況下,無論是多大規模的研究,我們都會發現需要考察具有相當時段跨度的趨勢。考察較為長期的趨勢通常都是必要的,哪怕只是為了克服歷史狹隘主義,即假設當下是某種獨立自主的創造。
我們想要理解當代某個社會結構中的動態變遷,就必須努力捕捉其更為長遠的發展態勢,並據此追問:這些趨勢賴以發生的機制是什麼?這個社會的結構賴以發生變遷的機制是什麼?正是透過此類問題,我們對趨勢的關注發揮到了極致。這裡必須討論到從一個時代到另一個時代的歷史過渡,討論到我們所稱的一個時代的結構。
社會科學家希望理解當下這個時代的性質,勾勒其結構,捕捉其中發揮作用的主要力量。每一個時代,只要得到恰當的界定,都是「可以理解的研究領域」,能夠反映出獨特的塑造歷史的機制。比如,權力精英在塑造歷史的過程中的角色輕重不一,取決於制度性的決策手段的集中化程度。
有關「現代」的結構與動力,以及可能具備的這類關鍵而獨特的性質的觀念,對於社會科學來說至關重要,儘管人們往往認識不到這一點。政治學家研究現代國家,經濟學家研究現代資本主義。至於社會學家,尤其是與馬克思主義相對立的社會學家,其問題中有許多是從「現時代的特徵」的角度來提的。而人類學家在考察前文字社會的時候,也運用了他們對於現代世界的敏銳的感受力。其實,縱觀現代社會科學,無論是社會學還是政治學與經濟學,最經典的問題或許就牽涉到一個頗為具體的歷史解釋:對通常與「封建時代」相對而言的所謂「現代西方」這種都市化工業社會的興起、要素和形貌,應該做何解釋。
社會科學中最常用的概念中,有許多涉及從封建時代的鄉村共同體到現時代的都市社會的歷史過渡:梅因的「身份」和「契約」,滕尼斯的「共同體」與「社會」,韋伯的「地位」和「階級」,聖西門的「三階段」,斯賓塞的「尚武社會」與「工業社會」,帕累託的「精英迴圈」,庫利的「首屬群體」和「次屬群體」,涂爾幹的「機械團結」與「有機團結」,雷德菲爾德的「鄉俗文化」與「城市文化」,貝克爾的「神聖的」與「世俗的」,拉斯韋爾的「協商社會」與「警備國家」,如此等等。這些概念無論在多麼寬泛的意義上使用,都是紮根於歷史的觀念。即使有些人自認為並沒有從歷史的角度從事研究,一般也都會因為運用了這類術語,暴露出有關歷史趨勢的某種觀念,甚至是一種時代感。
要理解社會科學家對於「趨勢」通常該有的關注,就該看他們對於「現時代」的形貌和動力、對於其危機的性質的那種警覺。我們研究趨勢,試圖洞察事件的表面,並加以有序的領會。在這類研究中,我們往往試圖聚焦於每一股只比其現狀稍稍超前一點點的趨勢;更重要的是,我們試圖同時觀察全部趨勢,視之為組成時代總體結構的變動中的各個部分。當然,相較於殫精竭慮、整體觀之,一次只承認一股趨勢,任其散亂自處,彷彿實情如此,這種方法在學術上要容易一些。有些人只寫些四平八穩的小文章,首先談這股趨勢,然後說那股趨勢,對於這些紙上談兵的經驗主義者來說,任何「整體觀之」的嘗試都往往顯得屬於「極端主義者的誇大其詞」。
當然,在嘗試「整體觀之」的過程中,蘊含著許多學術上的危險。一方面,一個人眼中的整體,到了另一個人眼裡可能只是區域性,有時候,因為缺乏統攬全域性的眼光,這樣的嘗試會被鉅細靡遺的描述的需要所吞噬。嘗試當然也可能存有偏見,但我認為,最大的偏見莫過於只挑選那些可以精確觀察的細節,卻完全不考慮有關任何整體的觀念,因為這樣的挑選必然是任意武斷的。即使是在具備歷史取向的研究中,我們也很容易將「描述」與「預測」混為一談。話說回來,這兩者也並不能分得一清二楚,它們也算不上是探討趨勢的唯二路徑。我們要考察趨勢,可以嘗試解答「我們將去往何方?」這一問題,這正是社會科學家常常試圖做的事情。但我們這麼做,是要努力研究歷史,而不是退隱其間;是要關注當代趨勢,但不能「只做新聞記者」;是要評估這些趨勢的未來,但不能憑空預言。這一切都殊非易事。我們必須牢記,自己正在處理歷史材料,它們的確會迅速變化,但也會有反向趨勢存在。一面是搖擺不定的當下的即時性,一面是要梳理出特定趨勢對於整個時期意味著什麼所需要的普遍性,我們始終必須平衡這兩方面。不過,社會科學家畢竟正在努力將幾股主要趨勢合而觀之,並且是從結構的角度來看待它們,而不是將其看成散落在一堆情境中的偶發事件,累積起來毫無新意,事實上,也根本沒有累積。出於這樣的宗旨,對於趨勢的研究有助於我們理解一個時代,並要求我們充分而靈活地利用歷史材料。
三
今日社會科學裡,有一種「歷史的運用」相當常見。事實上,這種運用與其說是貨真價實,莫若說是儀式文章。我指的是那種單調乏味的零碎貼補,即所謂「歷史背景的勾勒」,這種勾勒往往會被作為有關當代社會的研究的序言,或者是一個專門的步驟,即所謂「給出歷史角度的說明」。這樣的說明依賴於某一單個社會的過去,很少能夠達到充分。有關上述種種,應當說明如下三點:
第一,我認為,有一點必須承認:我們之所以研究歷史,往往只是為了走出歷史。我的意思是,常常被當作歷史說明的東西,其實更應該被視為屬於有關被說明的東西的陳述。我們不應只是把什麼東西「說明」成「來自過去的某種延續」,而應當追問:「它為何會延續下來?」通常我們會發現,不管我們研究的是什麼,根據它歷經的階段不同,答案也會變化。接下來,針對其中每一個階段,我們都可以嘗試找出這個答案扮演了什麼角色,又是如何以及為何轉到了下一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