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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02節 談戀愛需要告知父母嗎?(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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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時雙方父母有沒有必要見面,主要看雙方的關係有沒有確定。關係已經確定了,兩個人馬上就要結婚了,這才需要安排雙方父母見面,因為將來兩家會成為姻親,牽涉到雙方的父母了。但是有一個原則是要加以強調的:一樁婚姻,它是兩個人的戀愛,兩個人的婚姻,而不是兩家人的戀愛,兩家人的婚姻。所以在關係尚未確定時,兩家人並沒有見面的絕對必要。這個問題牽涉到的理論背景在於家庭本位與個人本位的區別。與西方文化相比較可以發現,中國人才會有這樣的想法:我們倆談戀愛了,將來我們有可能結婚,那麼就要安排雙方父母見面,要徵得雙方父母的同意。在西方文化背景中,這種做法就有點奇怪。因為他們是個人本位的文化,孩子的人格獨立,結婚是兩個年輕人的事,跟雙方父母沒什麼關係。父母家只是你出生的家庭、你的家世背景,父母不是婚姻的當事人,所以父母沒有見面的絕對必要。兒女會認為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人,而不僅僅是一個兒子或是女兒這樣的身份,因此也就沒有在戀愛時去見父母的絕對必要。

假如某人是特別沒主意的人,自己沒有自信,或者對對方到底適合不適合做自己的配偶沒有什麼把握,請親友團把把關的情況是有的。如果兩個人相互瞭解很深,彼此是真正的戀愛關係、真正的親密關係,就應當有把握到不需要親友團把關的程度。親友團能起什麼作用呢?他們只能看到一些外在的東西,比如這個人的家庭背景、工作經歷、掙錢能力,看不出當事人的內在的契合度、雙方感情深不深、他是什麼樣的人、你是什麼樣的人。這些主觀的因素還是要由當事人自己來判斷,自己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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